浙江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5)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2542234
二、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47500(元)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开展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项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包中进,陈文烜,林云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总报价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六折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按差额累进法):成交金额 标准费率 六折费率≤100万元 1.5% 0.9%100-500 0.8% 0.48%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27.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竞争性采购方式,有效供应商只有一家采购失败后转单一来源。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址:杭州市莫干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761431、0571-89761455
质疑联系人:刘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4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真:0571-88473411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5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2542234结果公示内容.docx276.0K

2542234-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单一来源-0807.doc317.6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14日 15:24

评审专家名单
包中进,陈文烜,林云肖(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24.7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稳

项目联系电话
0571-81061825

采购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杭州市莫干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1-89761431、0571-89761455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1-81061825

专家抽取规则项目编号:ZJ-2542234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抽取方案1抽取方式:自行抽取评审人数:2抽取规则专家隶属库评审专业人数浙江省本级及杭州市,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回避单位回避原因回避专家回避原因1/1开标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ZJ-254223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8-12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1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7500(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1/1资格审查记录表(结果公告)政府采购资格审查记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ZJ-254223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8-12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1/1符合性审查记录表政府采购符合性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ZJ-254223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开标时间2025-08-1216:00:00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序号供应商符合性情况情况说明1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签名:1/1得分汇总表政府采购得分汇总表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ZJ-2542234)序号供应商报价(总价,元)排名是否推荐成交1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7500元(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1√评审专家(签名):2025年08月13日1/1初始报价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初始报价(人民币):247500元项目负责人王晓格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0日最终报价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全称(公章):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编号及标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ZJ-2542234)供应商名称报价(总价,元)备注(大写金额)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7500贰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J-2542234采购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邀请函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特邀请贵方参加单一来源采购。具体如下:1、采购编号:ZJ-25422342、项目名称: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3、预算金额(元):260000.004、最高限价(元):260000.005、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6、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开展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项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工作。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服务期按采购人要求。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总则。8、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8、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1)时间期限:/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6: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3)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2日16:00(4)开启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5)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13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文件的,以备份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10、采购人、采购机构:(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杭州市莫干路77号金汇大厦北门传真:/项目联系人:赵老师项目联系方式:0571-89761431、0571-89761455质疑联系人:刘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97614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0571-88473411项目联系人(询问):唐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5质疑联系人:赵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3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þ B同意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C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响应无效。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税费均计入报价。响应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采购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响应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响应无效:▲响应报价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响应报价的;▲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7响应方案讲解þA不组织。☐B组织。安排供应商讲解响应方案,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所用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讲解或者讲解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19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 唐稳,13777483506 。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9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成交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0中小企业相关说明标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1采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成交总报价为计费基准,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六折计算,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服务类收费标准如下(按差额累进法):成交金额标准费率六折费率≤100万元1.5%0.9%100-5000.8%0.48%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结果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3.代理机构账号信息:(1)收款人(全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帐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4.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12材料审核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相关规定,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查询、原件核对等方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复核情况详细记录,并纳入采购档案。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要求提交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资料时,供应商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邀请、响应、开启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协商、成交、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机构”系指邀请函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2.3“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4“采购人员”系指采购人及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3)。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响应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响应无效。3.2.2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鼓励采购单位将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采购文件和合同,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参考相关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3.3支持创新发展3.3.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3.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1。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二、采购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6.2从采购文件发出至响应截止日期,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无效。三、响应7.采购文件的获取详见邀请函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8.响应文件的语言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9.1响应函;9.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9.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9.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9.5法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并对响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9.6技术解决方案;9.7技术偏离说明表;9.8组织实施方案;9.9项目组人员名单;9.10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9.11验收方案;9.12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9.13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9.1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15报价一览表。10.响应文件的编制10.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采购人员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响应无效;10.2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1.1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响应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响应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按“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12.3采购人、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响应截止期。13.备份响应文件13.1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后,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3.2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中。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3.3直接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邀请函中载明的开启地点将备份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13.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先将备份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前附表规定的备份响应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3.5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响应无效。14.2响应文件合格投递后,自响应截止日期起,在响应有效期内有效。14.3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四、信用信息查询与开启响应文件15.开启响应文件15.1采购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15.2开启响应文件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自动提取响应文件。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3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6.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协商程序17.采购人员的组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形成采购人员。采购人员依法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业人员不得少于采购人员成员总数的2/3。18.采购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采购人员应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3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19.4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19.5编写协商情况记录表并签署意见;19.6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9.7法律、法规、规章、采购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20.采购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20.1确定参与协商评标至协商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0.2违反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0.3在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程序正常进行的;20.4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20.5其他不遵守纪律的行为。采购人员有上述之一的,其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差旅费。21.协商流程21.1符合性审查。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1.2.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采购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3.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等情况说明,对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商定最终的成交价格。22.响应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22.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2.2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22.3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2.4响应文件中未含所投产品相应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的(如果本项目采购涉及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22.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2.6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22.7供应商所投内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22.8响应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2.9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22.9.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2.9.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2.9.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22.9.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2.9.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2.10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协商情况记录23.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4.争议事项处理对协商情况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七、重新组织采购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八、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26.保密协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过程中凡是与响应文件协商、商定等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采购人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7.录音录像采购机构对协商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九、成交2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机构将协商情况记录依法及时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记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29.成交通知与成交结果公告29.1采购机构将在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29.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采购人员名单。29.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十、合同授予30.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合同的签订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3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31.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十一、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3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3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3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3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十二、验收35.验收3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5.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系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项5重新采购。二、商务和技术要求(一)资质能力要求1.管理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至少涵盖人员工作规范、抽样、检验工作的具体要求,样品管理、处置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及异议处理、复检及结果上报工作的具体要求。▲2.检验能力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应具备全部覆盖所投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且检验能力稳定可靠。对于不具有检测能力的产品,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在成交后对该产品的检测工作进行分包。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技术方案中提供详细的分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拟实施分包的范围、作为分包人的检测机构具有相应检测能力的证明材料等。供应商应确保分包人在成交后能够以供应商承诺的质量标准实施项目,并对分包人的服务质量负有全部责任。未在响应文件中明确的分包方案,在成交后不得实施。分包人不得转包、二次分包。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对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分包最多分包2家,在分包方案中具有2家以上分包人的投标无效。(二)任务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就本项目签订技术服务合同(见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2.抽查产品及检验项目及依据见本部分附件。3.供应商对本项目相关产品的国内产业、行业现状、省内企业数据、产业模式有充分了解。▲4.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任务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抽样检验工作任务布置要求开展样品抽取、文书填写、样品收寄、样品检验、数据记录、报告寄送、结果上报、样品处置等工作以及其他供应商要求的数据采集工作。▲5.成交供应商要按采购人要求做好样品复检相关工作。▲6.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本机构检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复查的检验工作。▲7.依据产品所执行的相关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相关产品的浙江省级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抽取检验样品。▲8.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检验工作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抽查结果寄送汇总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置清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处置审批表、产品质量相关的消费警示及企业帮扶指南等验收材料,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抽样检验相关数据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清单、报表格式后续由采购人提供)。9.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检验工作结束后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产业分析报告。10.任务完成后,采购人将组织抽查结果及工作质量验收评审工作,验收评审通过后,采购人会按照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支付相应费用。11.根据监督抽查方案、采购文件以及技术服务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检工作。如成交后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抽检任务延期,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2.成交供应商对其抽取和检验的样品负责,抽取的样品应满足检验需求,检验结果应反映样品的真实状况,若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样品失效、丢失或其他因素造成无法实施检验而影响检验进度的,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13.成交供应商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4.成交供应商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承担抽检工作过程中的企业样品信息、检验数据及结果等,不得对外泄露。15.如成交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任务进度等各个方面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进行通报,并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成交供应商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对应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采购人视情况暂停成交供应商3年承担浙江省省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三)费用说明1.付款方式(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支付本标项预算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成交供应商完成抽样环节的工作时,采购人按预测算的抽检服务经费总额(成交单价×抽样批次数)的30%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预付款抵扣合同款)(2)成交供应商完成采购人已委托的抽检任务,成交供应商按实际发生的检验批次和协议价格进行核算,合同履行结束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与相关验收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的剩余款项。(3)本项目的每笔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所需材料按抽样、检验任务布置会要求准备。(4)合同中有联合体等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情况,甲方支付款项均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相应发票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给采购人。▲2.所需技术服务费本次采购针对所需产品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涉及费用包括抽样技术服务费、检验技术服务费,抽样技术服务费包括抽样人员差旅费、样品的购置费、销毁样品的处置费、抽查文书和样品(含检毕样品)邮递费;检验技术服务费为样品检验费(含复检、复查检验费用)。采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上述全部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预算中,费用报价不得高于对应的预算金额。注:复检费用指:成交供应商所检的样品如出现异议复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复检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四)应急要求供应商应当有专门针对突发事件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应急预案,有能力应对突发事件的专业人员及专业设备。(五)人员配置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括机构人员概况、人员职责分工以及投入该产品抽查任务的人员及分配列表。如成交,人员团队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团队成员要求:所投产品的抽检工作项目团队要求岗位配置合理,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抽样相关人员、样品接收人员、检验相关人员(包括检测人员、报告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人员分工明确,专业合理、全面,经验丰富。实际抽样工作中,应按响应文件中材料内容安排相关人员抽样,对存在虚报人员,采购人将视情况解除合同关系。(六)实验室要求供应商应搭建优良的实验室环境,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保障本项目高质量有序进行。所配备仪器设备能够有效支撑完成所有检验项目,精度适宜、数量充足。试验场所环境优良、产品检验的环境条件控制充分。供应商配备抽样车辆、抽样现场信息记录仪器,确保完整记录抽样现场有声视频、音频及清晰照片以证明抽样工作的公正、合规。供应商应拥有检测及仓储场所,能满足本项目的基本检测与样品存放需要的,承诺检测相关样品可以存放至少两年。(七)其他要求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非实质性条款)作适当修改。三、需求清单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四)序号标项名称产品批次周期(天)标项价格5消防产品手提式灭火器3060260000消防水带2045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1045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1545注1:序号5系指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助力产品质量提升重点攻坚(四)”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标项5。注2:本次采购仅设定单产品最低任务批次要求和产品采购预算,最终产品任务批次数按产品采购预算及单批次成交价格计算后通过任务文件下发。注3:供应商应结合自身能力仔细对照“整体抽检工作完成周期”,预判“最终产品任务批次数”不能满足完成要求者不能应标。注4:供应商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国家质检中心或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质检站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注5:具体细则(分类产品名称、检验项目(抽查项目名称)、检验依据、检验方法等)另附。四、投标相关要求(一)供应商能力要求1.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同类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经历。2.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中,没有因工作质量问题被通报。(二)项目团队要求1.项目负责人建议具有多年检验工作经历,具有本项目实施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2.提供整个项目团队人员清单,包含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提供人员简历、资历证明、相关证书等。3.合理配备项目抽样人员。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经验、技术能力,合理配备人员,并制定实施人员抽检分离的相关制度。(三)方案相关要求1.针对项目整体商务技术要求提供说明、或偏离表。2.针对本项目,制定管理制度、及相应的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体系。3.对本行业相关情况进行分析、阐述,为项目开展提供借鉴。4.提供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抽查时间进度计划及安排,抽样安排,样品物流安排,检验工作安排,检验结果报送,异议复检安排,样品保存、处置具体方案等。5.提供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方案。6.提供场地、设备配置方案。五、其他1、分包和转包(1)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2)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参加单一来源协商时的证明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核实虚假的,采购人有权向监管部门反映,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评审结束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核查如下资料,供应商务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1)资料收件人:唐稳;联系方式:0571-81061825;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一号楼319室。(2)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送达,也可以直接送达。(3)资料清单:同类业绩合同原件,人员证书原件。3、未尽事宜可进一步参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相关附件。第四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采购合同政采云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服务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其关于项目编号为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确定乙方为的服务单位,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具体如下:第一条委托业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委托业务的内容如下:1.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的监督抽查方案、判定依据(实施细则)要求,完成抽样、检验、抽检结果寄送并通过“浙江省产品质量智慧监管平台”完成结果数据上报等工作。2.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完成产品质量检情分析报告、抽查结果寄送汇总表、产业情况分析报告等相关工作。3.按甲方要求完成异议复检、整改复查,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及样品保存、处置工作。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负责任务的下达。根据任务安排下达任务文件,明确工作时限、内容、要求及纪律;提供抽查工作所需相关文书,为乙方提供相关业务咨询。2.维护并完善监督抽查信息化系统。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5.甲方有权在乙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时终止本合同。6.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项目。7.甲方应当按照合同验收结果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甲方有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资料。8.甲方有权将乙方履行合同情况及不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定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中。9.甲方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及工作实际要求对本合同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如有不同意见应及时书面反馈,最终变更结果以双方商定结果为准。10.尾款支付后,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履行合同要求的整改复查及样品保存、处置等工作,甲方有权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招标文件、本合同约定等要求完成项目。2.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乙方应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审计。乙方应保存与本合同相关的记录和账目,保存期限为本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15年。经提前通知,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权检查并复制上述记录和账目。6.乙方应建立抽样人员随机选派制度和相应的随机选派的工作机制,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抽样检验进度,保证抽检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报送甲方所需材料,对于无法按时上报的情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7.乙方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与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甲方提供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并配合甲方及甲方组织的监督检查或绩效评价。8.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且不影响整体检验进度的前提下,若所抽样品不符合抽样检验要求或者因包装邮寄过失等造成样品失效,无法完成检验的,要及时与被抽查企业沟通,完成退样和补抽的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抽检工作有关纪律要求。按财政和甲方关于经费使用的各项规定进行经费管理;接受并配合甲方对抽检工作质量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10.乙方在实施承担任务过程中如取得重大进展、重要突破或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如因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影响项目任务的正常执行进度,致使承担任务需要调整时,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定处理意见后执行。11.尾款支付后,乙方仍应当按合同及甲方的要求履行本次任务涉及产品的整改复查及样品处置工作。12.如有联合体等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情况,联合体各方应对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方未能履行义务,则另一方需履行另一方不履行的义务。第四条验收方案与验收标准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2.验收程序及标准:(1)验收程序甲方或甲方依法委托的其他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原则上应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并明确负责人。还可以邀请政府采购专家等熟悉掌握政府采购事项的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负责验收方案的制定、验收工作的安排以及验收人员的组织工作、验收单或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其工作情况代表采购人履行验收工作职责。验收小组的负责人视具体情况也可根据其他成员的建议决定召集成员并布置任务。验收小组成员应当在实施验收前完全掌握验收合同服务项目质量标准要求和乙方的响应承诺情况,并完成实施验收所需要的其他准备工作。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采购项目验收情况介绍,对乙方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以及乙方投标文件响应承诺情况进行比较,最后得出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单,验收小组成员要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乙方凭验收报告(或验收单)向甲方申请付款,甲方根据验收结论,确定是否可以付款。1)乙方完全符合甲方需求,验收结果为A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工作存在问题,能及时整改并符合甲方需求的,验收结果为B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3)乙方工作存在问题,无法符合甲方需求,验收结果为C类的,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时,酌情扣除相应费用(包含已支付服务费用),并视情况对乙方通报批评。4)乙方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验收结果为D类的,甲方不予付款,乙方需退回第一期、第二期支付的服务费用。甲方并给予乙方通报批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验收标准:根据效力从高到低分别为: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投标文件承诺、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招标文件。当两个或以上部分标准不一致时,以效力高的为准。具体由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时另行确定。第五条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第六条费用与支付方式1.抽检服务费用:签约服务经费中标单价为元/批次(大写:),项目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实际检验批次据实结算,但不高于人民币元(大写:)。合同中有联合体等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情况,根据联合体合作单位商定,【】承担等产品相关工作,上述产品所涉及的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实际检验批次据实结算,但不高于人民币元(大写:);【】承担产品相关工作,上述产品所涉及的服务费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实际检验批次据实结算,但不高于人民币元(大写:)。备注:(1)实际工作中,实际应支付的抽检服务经费总额=中标单价×实际抽检批次数,双方核对确认后出具费用明细表。(2)中标单价已包含样品费用(含复检样品费用)、检验费用、复检费用、结果处置复查检验费用、样品处置费用、税金等与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实施相关的全部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其他费用。2.支付方式:分三期付款。(1)第一期支付: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签约服务经费总额的60%作为首期款。乙方需先行出具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票据之日作为付款期限起算日。(2)第二期支付:乙方完成抽样环节的工作时,甲方按预测算的抽检服务经费总额(中标单价×抽样批次数)的3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如预测算的抽检服务经费总额在计算后已出现第三期拨付款金额小于零的情况,则不再进行第二期支付,待乙方完成项目验收后与乙方进行尾款结算,支付剩余经费。(3)第三期支付:项目评审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全部尾款,尾款金额=实际应支付的抽检服务经费总额(中标单价×实际抽检批次数)-第一期已付款金额-第二期已付款金额。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符合要求的拨付材料后付清合同的剩余款项。如果计算得出的尾款金额小于零,乙方应当退还甲方预付的相应费用。尾款支付后,如有未完成事项,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或本合同约定执行。(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第七条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1.乙方应本着科学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原则执行项目任务;并按合同书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完成成果。如乙方未按时提交技术服务成果,或技术服务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影响甲方采用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不予支付,并视情况进行通报。甲方视情况暂停乙方3年承担浙江省省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资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因乙方虚假承诺而造成甲方损失或影响采购人整体抽样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不予支付,禁止其3年内承担浙江省监督抽查任务,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3.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视情况通报。4.乙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虚报数据,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并视情况通报。5.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方案进行人员安排,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对存在虚报人员或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人员的,甲方将视情况解除合同关系。6.乙方如出现出具虚假、错误检测数据或检验报告的,甲方将扣除相应的批次经费,乙方需承担后续可能出现的赔偿责任,并由相关部门对乙方上述行为依法进行处置。7.任何一方如有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按有关法规处理,严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8.未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分包方案,乙方不得实施。分包人不得转包、二次分包。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先行支付的服务费用(第一期、第二期支付的服务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9.因乙方工作差错造成的样品损坏、检验结果偏差等工作质量问题导致撤销批次情况发生,甲方不支付撤销批次的相关费用,甲方视情况通报,乙方还需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10.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甲方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败诉的,甲方视情况暂停乙方1年承担浙江省省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资格。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1.其他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违约行为对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主张权利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进行赔偿。第八条保密条款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并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获得的政府、公民个人等各种信息和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交付的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成果文件、资料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但甲方依据相关法定职责对外公开的除外。第九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条其他事项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其他本协议未规定或特殊事项,可通过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未在本协议及补充协议中明确的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请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招投标文件等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地址:开户银行:账号: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浙江杭州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以下格式供参考。本项目不涉及的内容,可不放入响应文件中目录(1)响应函…………………………………………………………………………(页码)(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5)法人授权书………………………………………………………………………………(页码)(6)技术解决方案…………………………………………………………………………(页码)(7)技术偏离说明表………………………………………………………………………(页码)(8)组织实施方案……………………………………………………………………………(页码)(9)项目小组人员名单………………………………………………………………………(页码)(10)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页码)(11)验收方案…………………………………………………………………………………(页码)(12)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页码)(13)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页码)(14)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15)报价一览表………………………………………………………………………………(页码)一、响应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1、我方承诺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不少于90天),本响应文件在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3、我方承诺除响应文件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6、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更正(延期)公告”(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7、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7.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7.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7.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7.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五、法人授权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兹委派我公司先生/女士(其在本公司的职务是:,联系电话:手机:传真:),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响应的一切事项,若成交则全权代表本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并负责处理合同履行等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六、技术解决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本项目由供应商自拟)七、技术偏离说明表名称采购要求响应响应偏离说明八、组织实施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本项目由供应商自拟)九、项目小组人员名单(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情况表姓名页码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页码)专业(页码)职称(页码)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所在响应技术文件页码。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小组人员近期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十、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十一、验收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十二、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十三、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十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人):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采购要求参加响应。在这次响应过程中和成交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响应、成交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监管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十五、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初始报价(人民币): 元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编号)】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响应单位(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响应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响应单位“XX专用章”(印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机构技术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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