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清理处置中标结果公示(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LHT-CG-2025-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中标供应商
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联合体)
废标
变更理由:经相关部门核实,原项目中标候选人不具备投标条件。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原开标结果作废,将重新招标。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富春江镇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明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58508702
质疑联系人:王明江
质疑联系方式:1386744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桐庐迎春南路88号桦桐大厦20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68292397
质疑联系人:许洪波
质疑联系方式:1585715053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桐庐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联系人 :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回复函.pdf63.0K
采购结果变更情况说明.pdf339.4K
回复函.pdf
采购结果变更情况说明.pdf
质疑答复函质疑答复函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供应商: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08月06日质疑项目名称: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项目编号:TLHT-CG-2025-022二、质疑事项答复质疑事项答复内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中标单位无社保缴纳记录,虚假承诺成立经调查确认,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无人购买社保且无社保缴纳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不成立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度人数为148人,其他分支机构人数为57人,合计人数为205人,不存在“中标人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数大于质疑人陈述的人数,不存在“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附件:序号附件1/2质疑答复函1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函复函20250806(1).pdf2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函复函20250806(1).pdf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7日2/2关于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采购结果的更正说明桐庐县财政局:兹有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本项目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开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联合体)。采购结果公告于同日发布。2025年8月6日,本项目采购结果受到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质疑(质疑函后附)2025年8月7日,本项目代理机构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被质疑人的举证材料,并与本项目采购人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对质疑内容与举证材料的合理性展开研究。经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质疑人的相关质疑和被质疑人的相关举证,于2025年8月7日对本项目质疑作出回复(回复函后附)。根据回复函内容,认定质疑内容部分成立,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不具有合格的投标资质,本项目采购结果需要作出更正。原项目结果作废,需重新招标。特此说明采购人: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2日质疑答复函质疑答复函一、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供应商: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5年08月06日质疑项目名称: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项目编号:TLHT-CG-2025-022二、质疑事项答复质疑事项答复内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中标单位无社保缴纳记录,虚假承诺成立经调查确认,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无人购买社保且无社保缴纳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虚假不成立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度人数为148人,其他分支机构人数为57人,合计人数为205人,不存在“中标人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数大于质疑人陈述的人数,不存在“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三、告知依法投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如对本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附件:序号附件1/2质疑答复函1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函复函20250806(1).pdf2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质疑函复函20250806(1).pdf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7日2/2关于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采购结果的更正说明桐庐县财政局:兹有2025年富春江镇村社建筑垃圾清理处置项目,本项目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公开招标,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州正汇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联合体)。采购结果公告于同日发布。2025年8月6日,本项目采购结果受到定州市博盛教学设备有限公司的质疑(质疑函后附)2025年8月7日,本项目代理机构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被质疑人的举证材料,并与本项目采购人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对质疑内容与举证材料的合理性展开研究。经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结合质疑人的相关质疑和被质疑人的相关举证,于2025年8月7日对本项目质疑作出回复(回复函后附)。根据回复函内容,认定质疑内容部分成立,桐庐曙平运输有限公司不具有合格的投标资质,本项目采购结果需要作出更正。原项目结果作废,需重新招标。特此说明采购人:桐庐县富春江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桐庐鸿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垃圾清理处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