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标维护中标结果公示(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编号
:JSZC-320681-JZCG-G2025-0047



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连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91310230664317190Y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32层
83.8(均分制)
44153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
服务范围:
主要针对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工程营运期航标进行日常维护。具体为:
1、负责维护现有包括:①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内灯浮标12座、灯桩6座、AIS航标2座、雷应1座。②东港池连接水域内灯浮标6座、灯桩1座。航标技术参数要求均符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各项标准,维护指标达到部颁标准。
2、在维护期内,保证结构良好,涂色鲜明,灯光明亮。承包人应对本年内起吊检查并完成整体保养的灯浮标进行记录并标记,以利下一年度继续对其它灯浮标进行检查、保养。
3、每两个月定期巡检一次,校正位置一次,保证能源充足,位置准确和灯质正常。
4、须具备24小时AIS航标及遥测遥控实时监控的能力,其信息系统与本辖区航标处的航标维护监管信息平台对接;依据接入本辖区航标处的遥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若发现航标熄灭或失常,投标人需24小时内抢修恢复,若确实在短期内无法恢复功能时,承包人应及时向辖区航标处申请发布航标动态,并积极组织抢修。
5、承包人按航标管理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维护报表,维护、巡检期间施工船舶航海日志复印件(航海日志原件备查)。
如遇有航标维护权属关系变更,权属变更部分自行终止。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服务时间:航标维护周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
1、航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使航标始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
2、在日常工作期间,承包人按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分解到月,保证人力、物资要求,并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
3、次月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月度航标巡检报表及航标夜航巡检报表,并对发现的问题1个月内完成整改。
4、确保抢修工作及时,人员联系保持畅通,保证第一时间完成应急反应,确保航行安全。
5、灯器安装使用前,新灯器应连续运行24小时,修复灯器应连续运行72小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管永春、耿一波、顾卫斌、薛永辉、孙瑜辰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启东市通江大道99号
联系人:孙瑜辰
联系电话:18862829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分中心)
单位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83340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13-8334029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连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681-JZCG-G2025-0047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属于(其它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连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5021万元,资产总额为983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连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2日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681-JZCG-G2025-0047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7月23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邮政编码:226200江苏政府采购网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受[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项目编号:JSZC-320681-JZCG-G2025-004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681-JZCG-G2025-0047项目名称: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航标维护项目(2025年)(二次)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450万元最高限价:450万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投标人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允许从事航标维护的企事业单位(含下辖单位)。注:企业单位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禁止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政务CA、方正签章,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政务CA、方正签章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指南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8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各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2.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评标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启东吕四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启东市通江大道99号联系人:孙瑜辰联系方式:18862829325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联系方式:0513-833402913.项目联系方式招标文件制作人:0513-83340291项目开标人:0513-83340291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9-86722801、0519-86722806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招标文件的解释6.1招标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交易中心解释。(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构成1.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须知(3)项目需求(4)开标和评标(5)投标文件格式(6)附件(如有)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3.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交易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投标文件构成2.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供应商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写投标文件。2.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3.投标有效期3.1投标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4.投标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的递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中《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投标截止日期2.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故障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投标文件的拒收3.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4.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投标文件的撤回4.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4.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4.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4.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1.1交易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1.2开标仪式由交易中心组织,在“苏采云”系统中进行开标,并公布各投标人的报价。1.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执行。2评标委员会2.1开标后,交易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交易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3.3在评标期间,交易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3.4交易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3.5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4.投标的澄清4.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电子函件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在“苏采云”系统中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具体操作方式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4.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5.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5.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交易中心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交易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5.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5.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5.8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评标委员会联系。6.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6.1无效投标条款6.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6.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6.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6.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6.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0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标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标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6.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6.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6.1.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系统查询Mac地址、标书制作工具客户端标识码一致的。(符合本条款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后续采购事项,并移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处理。)6.1.14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5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6.1.1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6.2废标条款: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评标无法继续进行的。6.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1.确定中标单位1.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1.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向采购人、交易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供应商于法定期限内提起质疑,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部门为政府采购科,联系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联系电话:0513-83340291。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中标通知书3.l中标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3.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3.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财购〔2021〕41号),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标(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项目需求内容:(一)项目概况: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均已在使用,为保证过往船舶的安全航行以及保持该水域的航运畅通,需对已有航标、灯桩等助航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以满足船舶通航安全的需求。(二)招标范围:主要针对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工程营运期航标进行日常维护。具体为:1、负责维护现有包括:①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内灯浮标12座、灯桩6座、AIS航标2座、雷应1座。②东港池连接水域内灯浮标6座、灯桩1座。航标技术参数要求均符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各项标准,维护指标达到部颁标准。2、在维护期内,保证结构良好,涂色鲜明,灯光明亮。承包人应对本年内起吊检查并完成整体保养的灯浮标进行记录并标记,以利下一年度继续对其它灯浮标进行检查、保养。3、每两个月定期巡检一次,校正位置一次,保证能源充足,位置准确和灯质正常。4、须具备24小时AIS航标及遥测遥控实时监控的能力,其信息系统与本辖区航标处的航标维护监管信息平台对接;依据接入本辖区航标处的遥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若发现航标熄灭或失常,投标人需24小时内抢修恢复,若确实在短期内无法恢复功能时,承包人应及时向辖区航标处申请发布航标动态,并积极组织抢修。5、承包人按航标管理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维护报表,维护、巡检期间施工船舶航海日志复印件(航海日志原件备查)。如遇有航标维护权属关系变更,权属变更部分自行终止。(三)维护标准:1、航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使航标始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2、在日常工作期间,承包人按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分解到月,保证人力、物资要求,并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3、次月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月度航标巡检报表及航标夜航巡检报表,并对发现的问题1个月内完成整改。4、确保抢修工作及时,人员联系保持畅通,保证第一时间完成应急反应,确保航行安全。5、灯器安装使用前,新灯器应连续运行24小时,修复灯器应连续运行72小时。(四)维护周期:航标维护周期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本次采购需切实履行绿色采购,参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严格落实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严格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确保绿色采购落实到位。品目清单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求标准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六)付款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航标维护费用每三个月支付合同额的25%(备注:对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资金)(七)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10%,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中标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2.中标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中标供应商另外补齐。4.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愿选择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替代履约保证金,也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第三方机构将根据《转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通财购〔2023〕57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通财购〔2022〕68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服务。(八)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九)合同条款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服务,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履行。一、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一)服务内容:主要针对南通港吕四作业区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及东港池连接水域工程营运期航标进行日常维护。具体为:1.负责维护现有包括:①西港池10万吨级进港航道内灯浮标12座、灯桩6座、AIS航标2座、雷应1座。②东港池连接水域内灯浮标6座、灯桩1座。航标技术参数要求均符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各项标准,维护指标达到部颁标准。2.在维护期内,保证结构良好,涂色鲜明,灯光明亮。乙方应对本年内起吊检查并完成整体保养的灯浮标进行记录并标记,以利下一年度继续对其它灯浮标进行检查、保养。3.每两个月定期巡检一次,校正位置一次,保证能源充足,位置准确和灯质正常。4.须具备24小时AIS航标及遥测遥控实时监控的能力,其信息系统与本辖区航标处的航标维护监管信息平台对接;依据接入本辖区航标处的遥测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若发现航标熄灭或失常,乙方需24小时内抢修恢复,若确实在短期内无法恢复功能时,乙方应及时向辖区航标处申请发布航标动态,并积极组织抢修。5.乙方按航标管理规定向甲方提供维护报表,维护、巡检期间施工船舶航海日志复印件(航海日志原件备查)。如遇有航标维护权属关系变更,权属变更部分自行终止。(二)维护标准:1.航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使航标始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等。2.在日常工作期间,乙方按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分解到月,保证人力、物资要求,并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3.次月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月度航标巡检报表及航标夜航巡检报表,并对发现的问题1个月内完成整改。4.确保抢修工作及时,人员联系保持畅通,保证第一时间完成应急反应,确保航行安全。5.灯器安装使用前,新灯器应连续运行24小时,修复灯器应连续运行72小时。(三)维护周期:航标维护周期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2.承担合同约定的维护费用。(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航标维护质量符合《GB4696-1999》、《海区航标作业管理规则》及《沿海航标维护质量管理体系导则》等国家、交通行业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航标维护。航标维护工作主要包括航标设施的日常维护、定期维护保养和应急修复,使航标始终标位准确、结构良好、灯质正确、安装牢固、效能可靠。2.严格按照航标维护要求及乙方提交主管部门备案的日常巡检维护方案进行航标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日常巡检维护报告。三、合同金额、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1.本合同固定总价:(¥)2.支付方式:本合同为总价合同,航标维护费用每三个月支付合同额的25%,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关发票后15日内支付。3.履约保证金:①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为元,乙方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甲方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乙方凭中标通知书与甲方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②乙方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③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乙方另外补齐。四、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项的0.5‰;2.由于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之规定完成工作内容,或者完成的工作内容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乙方应当即刻整改,乙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无法整改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五、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不可抗力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武装冲突、社会动乱、暴乱或按照本条的定义构成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本合同义务履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延迟或免除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义务。但是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量减小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或其他不利影响,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立即通知对方。任何一方不得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3.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周内(含本数),取得有关部门关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另一方确认。否则,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合同责任。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已达60天或双方预计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将延续60天以上(含本数)时,任何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于合同终止所引起的后续问题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七、合同变更或解除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1)合同订立的依据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3)由于国家政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已无必要;(4)由于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航标维护达不到约定目标的。(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2.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日(含本数)书面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合同,导致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和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在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后,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后续咨询费用。八、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乙方提供得到甲方认可的最终报告以及甲方付清合同款项后即失效。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保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的对方的保密资料与信息,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对外披露的,应当赔偿该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财政局壹份。甲方(委托人):(盖章)乙方(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开标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标流程和评标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为100分。首先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二)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70分各投标人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序号评审项目评分要求分值1投标单位综合实力(满分19分)(1)有近海或沿海航区专用航标船:自有的得7分,租赁的得5分。(2)具有相应工作能力的近海或沿海工程船:自有的得5分,租赁的得3分。若同时提供航标船和工程船,按得分高的船型计分,本项最高得7分。注:①自有的:提供有效船舶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②租赁的:提供有效船舶证书、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合同所涉租赁船舶在租赁期间内仅限承租方单独使用,提供承诺函加盖出租方公章,格式自拟)③工程船:指具有15吨以上起重能力的旋转吊机、存放航标的甲板面积不小于30m²的机动工程船,须提供相关证明(如船舶总布置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章。7(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完成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沿海航标维护或布设或移位等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和完工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章)9(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提供查询网址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32项目团队能力评价(满分21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能力: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航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实际完成日期为准)以来担任过沿海航标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完工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章,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与担任职务,若无法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或虽体现了姓名但不能反映出其担任的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不得分)。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12(2)团队其他人员能力项目组人员除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航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人,最多得9分;具有航标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2分/人,最多得4分。本项最高得9分(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章)注:拟派团队其他人员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必须体现该人姓名,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如已实行网上直接打印的地区,可提供网上彩打材料,但必须注明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93项目方案(满分26分)从对项目意义和作用的理解和把握、阐述全面程度、对项目需求的内容理解和分析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对项目意义、作用及需求的理解深刻且精准,阐述全面、逻辑严密,分析透彻且有独到见解的得5分;理解存在偏差或浅表化,阐述不完整,需求分析仅覆盖基础内容的得3分;完全未理解项目,阐述空洞或与需求无关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从项目方案满足所服务内容的要求和规范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完全覆盖并超出客户要求,精准匹配所有规范和标准,且有创新优化的得5分;方案仅满足基础要求,存在明显遗漏或偏差,需较大调整的得3分;方案脱离实际需求,或存在原则性错误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从对本项目服务需求的实施方式,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实施方式完全契合项目需求,工作计划科学、详细、可量化,风险预判及应对措施完善的得4分;实施方式基本合理,但部分环节需优化;工作计划完整但缺乏细节或风险考虑不足的得3分;实施方式与需求部分脱节,工作计划粗糙或存在明显漏洞的得2分;实施方式与需求严重不符,计划不可行或缺乏逻辑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从与自身经验和优势结合的程度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充分、精准地结合自身核心经验与优势,逻辑严密,呈现显著协同效应,明确列举相关技术、案例或数据支撑,且提出定制化解决方案,体现不可替代性的得4分;较好结合经验与优势,但部分环节需进一步深化或缺乏细节佐证,能关联自身技术储备或行业经验但某些关键需求未完全覆盖,或未量化说明优势的转化效果的得3分;仅泛泛提及经验与优势,缺乏针对性或证据支撑,列出基础经验,但未说明与当前项目的直接关联,或仅简单罗列优势而无应用场景分析的得2分;几乎未体现结合点,或存在明显偏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从质量控制与管理科学、精确、合理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质量控制体系完整科学,管理方法精确量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具有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得4分;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完整,管理方法较为规范,但部分环节需完善的得3分;质量控制体系基本建立,但管理方法较为粗放,缺乏量化标准的得2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管理方法模糊,方案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从安全控制与管理科学、精确、合理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安全控制体系完整科学,管理方法精确量化,实施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行业领先性的得4分;安全控制体系基本完整,管理方法较为规范,但部分环节需完善的得3分;安全控制体系基本建立,但管理方法较为粗放,缺乏量化标准的2分;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管理方法模糊,方案可行性低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4服务承诺(满分4分)服务承诺方案内容丰富、响应时间承诺可操作性强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服务承诺内容全面系统,响应时间承诺精确合理的得4分;服务承诺内容较完整,响应时间承诺可行的得3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完整,但响应时间承诺较为笼统的得2分;服务承诺内容空洞,响应时间承诺不可行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备注:商务技术分不满30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价格分:3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六)中标人的确定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本项目(每标段)选取1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七)公告中标结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发放中标通知书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交易中心向中标供应商发放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一正二副纸质版投标文件至采购人处,否则不予签订合同。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5.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填制正负偏离表,完全响应的,请以空白表列示。不完全响应的,必须在偏离表中列示;列示不全的,视同故意隐瞒。7.开标一览表(格式见“苏采云”系统内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中表式);8.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9.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9);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0);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1)。附件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附:代理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投标函致: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的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______(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6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投标人(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货物类项目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服务类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投标人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航标维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