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改造中标结果公示(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2025)



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Z1302832502052301 二、项目名称: 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四川江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天兴镇龙贯西街196号
91510521MA62EWGG6J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四川江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
90日历天
拆除原塑胶跑道更换13mm厚混合型塑胶跑道。新铺8mm厚硅PU面层。
舒萍
川2512014201530414
803666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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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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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杰(采购人代表)、马印、李俊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0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甲乙双方协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定标日期:2025年8月13日;2.开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室(2-04);3.评标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室(2-10);4.最高限价:811801.15元;5.发布公告: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 地址 : 迁安市 联系方式: 刘大明 0315-7011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迁安市兴安街道办事处丽都景苑21号楼3号商铺 联系方式 : 胡先生 0315-7661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电话: 0315-7661228 十、附件 承诺函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磋商)2025.7.12中小企业声明函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附件8.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书面声明致: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采大名程)我单位四川江彩建设集园方限公司应商名称)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之日起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土造违规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同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四川江彩建设美团有限公司章)茶战华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25年8月13日十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采购人1、在认真研读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磋商文件后,我们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我们谨此向您们申请作为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属园动场地改造项目工程的投标申请人。2、我们按照贵方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完成响应文件,现按要求报上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3、我们承认你委托的招标件理人或您们指定的代表有权为证实我们递交的声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验证我们的务与技术状况进行的调查。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您们提供所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及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4、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如果在该项目投标资格审查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采购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及所填报的该项目响应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证书等情况,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对我公司做出的处罚,我公司将无条件地接受并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该工程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本承诺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承诺是我公司所递交的投标书的有效组成内容,是我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对我公司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姓名:王晓平职务:经理联系电话和地址:13931478588/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天兴镇龙贯西街196号我们声明,我们所填报的资料是全宾实和准确的,并愿为此承担任何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四川江彩设集限公公法定代表人:余占年日期:2025年8月13日备注:此页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如不提供,投标无教。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1--1-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7月-2-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第五章图纸或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评审标准和办法第八章答疑补遗(如有)-3-第一章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302832502052301项目名称: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835481.22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11801.15元;超出此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拆除原塑胶跑道更换13mm厚混合型塑胶跑道。新铺8mm厚硅PU面层。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供应商)从同一个投标(供应商)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均相同的;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4-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FCA、CQCCA)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y.xzspj.tangshan.gov.cn:8088/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3、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4、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询价,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6、平台及CA服务热线: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7、本项目监督单位:迁安市财政局,电话:0315-7605806,电子邮箱为:qacgb123@163.com。8、质疑函的接收方式为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提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地址:迁安市联系方式:刘老师0315-70113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迁安市丽都景苑21号楼3号商铺联系方式:胡先生0315-76612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315-7661228-6-第二章磋商须知及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2标段划分不划分3项目实施地点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子柏春小学附属幼儿园院内4工程概况拆除原塑胶跑道更换13mm厚混合型塑胶跑道。新铺8mm厚硅PU面层。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出资比例100%7质量要求合格8竞争性磋商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9工期要求90日历天10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按《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供应商)未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编制或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电脑机器码均不相同。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2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3响应文件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少于90日历天14磋商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15踏勘现场不组织踏勘16中标人响应文件份数待项目评标结束后五日内,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纸制响应文件一正三副。纸制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17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18磋商最高限价人民币811801.15元,超出此上限的报价为无效报价。19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的5%形式:双方签定合同前,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供。20磋商小组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应当满足我省评标专家的专业及职称要求),由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2人;21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不低于80%拨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100%,经审计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剩余结算工程款。22电子版响应文件解密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评标,采购人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业间和地点进行电子开标,投标人必须使用电脑及企业CA准后时参加开标,解密时间规定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用投标人需使用CA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电子签名;投标人无法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解密响应文件时,可以通过密码串解密。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对应的解密密码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导出的文件一起生成。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继续开标活动:(1)因交易平台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2)开标现场出现断电断网等影响招标代理正常开标的事故。23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必须符合磋商文件所给的格式和要求,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文件中涉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投标人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代替即可。2、电子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材料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供应商对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扫描件的清晰度及真实性负责,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同意词语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采购人”、“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阶段指代相同;2.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承包人”、“供24同意词语应商”、“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阶段指代相同;3.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阶段指代相同;4.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阶段指代相同。25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26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响应文件中需附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本项目行业划分为建筑业。27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9响应文件制造相关问题1.投标人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桥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2.投标人凭CA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磋商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磋商文件格式为*.CZZF,需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打开。3.投标人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投标人未按规定使用数字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4.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河北公共资源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5.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作投标无效处理。6.投标人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CA秘钥和企业CA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CZTF格式和29响应文件制造相关问题*.nC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秘钥加密。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7.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用本单位CA锁自行解密。8.投标人因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9.因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30其它1、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2、投标企业在投标现阶段要求项目经理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若后期项目审查阶段,发现所投目经理有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后果自负。(二)投标人须知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定义根据《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87号令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指依法组织本次政府采购事宜的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采购人: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采购人、甲方、招标人为同一人。2.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代理结构为同一人。3.投标人: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投标人、乙方为同一人。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所有电子招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文中将不再赘述,如文件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一、磋商文件说明1、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主要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投标人须知技术标准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从而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0-2.1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任何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2.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在截止时间5日前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3.本磋商文件由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二、投标人1.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资格确认采用资格后审。3.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编写的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人。4.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对份(页)数等方面认真核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3日内通过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5.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组成1.1响应文件应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3报价表1.4工程量清单报价表1.5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1.6技术部分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1.8上述各项内容应使用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格式的文件,投标人可自行编-11-写。2响应文件的语言投标人与采购人、招标代理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资料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3投标报价和货币种类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3.2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3本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4投标报价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有关定额和唐山市最新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采购人所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填表须知中如有暂定价或明示价的项目,投标人应严格按暂定价或明示价执行,否则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3.5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并且不得有严重偏离市场价的报价,否则经磋商小组评审后认定为细微偏差,并影响其技术标得分。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3.6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8本次招标报价分两次或多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过程中投标人均有二次或多次报价的机会;最后一次报价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二次或多次报价在未确定成交人前不公开,最后报价一经成交,价格一次包死,不再调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3.9磋商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并提供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假如投标人提供不出相关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有效期4.1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日内保持有效。4.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响应文件。4.3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4.3.1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里面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包括公章及法人章)。4.4投标保证金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财采【2021】7号文件,本项目不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5响应文件的有效期5.1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限期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12-绝。5.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与投标人可以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6.响应文件的签署规定6.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平台加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提交4.1响应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平台生成加密文件,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登录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解密截止时间以前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河北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的电子解密。4.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4.4未在解密时间前进行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4.5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撒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6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五、开标与评标5.开标5.1采购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开标前半小时在开标工具进行签到、提示投标人监督人进行完成签到;(2)选定开标记录模板,并进行确认完成。(3)开标主持人在开标时间点击开始开标(4)投标人在解密截止时间(30分钟)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5)投标人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报价一览表(6)使用河北CA进行电子签名。(7)开标结束。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不能解密且采取补救措施仍无法正常开启的,则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5.3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投标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资质证件等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13-原件扫描件或扫描件不清晰的;(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加密的;(4)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不符的;(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或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如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的、串通投标、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书雷同的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4响应文件中如有下列错误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修正的方法为:(1)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2)文字与数字不符,以文字为准。5.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这些重大偏离在开标后不许修改。6.评标6.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6.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依法抽取的相关专业及经济类的专家2人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隶属和利益关系的专家不能担任评委。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但在评标质询、澄清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现评委中有须回避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该评委回避。采购人进行核实,确实符合回避条件的,及时更换评委。如在评标过程中各投标人没有提出类似要求,则视为无异议。6.4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6.5评标办法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6.6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7.定标7.1评标委员会以磋商文件为根据,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从报价、商务、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对采购人最有利的原则,通过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推荐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得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7.3采购人无义务向未中标单位解释落标原因。-14-8招标的保密要求8.1自开标之日起到中标通知发出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评标内容向采购人、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询问,被询者亦不得泄露评标有关内容,泄露者将被追究责任。8.2投标人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法的行为,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六、合同授予20.中标通知书20.1、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将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同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采购人不再发出书面通知。20.2、中标人5个工作日内无人领取《中标通知书》,视为放弃中标。20.3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之依据。2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2.合同变更: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报价为中标合同价,原则上不做调整。23.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前款规定备案。24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付清。七、其它25.招标活动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单位。26.对磋商文件的确认只要投标人递交了响应文件,即意味着已经理解并同意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文。27.质疑提出质疑的渠道: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受理单位:河北铭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先生电话:0315-7661228-15-第三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及格式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市[2017]214号)-1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含税合同(固定总价)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一次包死合同价款应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二次转运费、工具用具使用费、上下车及运输费、综合管理费、措施费、劳动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利润、税金以及不-17-可预见的风险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的涨价,进出场费等各种因素)等全部费用。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9)联合体协议书。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18-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9-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过程中的洽商记录、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项目未涉及新增永久占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承包人为保证项目实施而临时占用的,使用完成后需恢复原样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省、市关于建设工程的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施工图纸标明的标准规范-20-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考虑人身安全等因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施工合同后10日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2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2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迁安市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约定-21-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根据施工的需要,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围挡,围挡范围内的区域为场内交通,围挡范围外为场外交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可以免费使用发包人现有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由承包人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为完成本项目可以无偿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发包人为完成本项目可以无偿使用。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原有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5%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当变更引起的数量变化幅度超过±5%时,增加或减少均超过5%以外的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由承包人重新提出。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22-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的控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发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可无偿使用现有交通道路及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的,承包人负责恢复及相关费用;其余内容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以《迁安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作为支付担保。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应满足相关规范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水、电、路、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场地范围的障碍物、相关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其他财产及人员安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2)当施工进度、质量不满足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承包人加强技术力量和劳务人员。(3)承包人自行解决厂区外交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2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约定。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低于20日历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问题由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给付发包方500元/次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付发包方违约金。若更换项目经理须报发包人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提出更改项目经理,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的,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付发包方违约金,并更换项目经理。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付发包方违约金并更换。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超过2天的,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付发包方违约金并更换。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给付发包方违约金并更换。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所含全部工作内容(劳务分包除外)。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全部工作内容。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24-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劳务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确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移交发包人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形式:双方签定合同前,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转账等多种形式提供;金额:合同总价的5%;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前提供。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凡涉及到工程量变更、进度款支付、大宗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和计量、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分部工程以上)、提出或确认变更工期、暂停或终止施工的工程联系单,必须事先经过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签字并下达指令,该类工程联系单如签发之前没有经过发包人的书面认可,无效,且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有效依据。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25-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工程进度;(2)已完成工程量;(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施工图纸的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工程不设置工程奖项,是否创优由承包人自行决定,发包人不承担该部分费用及相关奖励措施。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确保施工过程不出现重大伤亡事件,确保安全措施到位,确保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设置专人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处置。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省、市相关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26-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3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明确的开工日期前。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5000元/日历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1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发包人和承包人视实际发生的气候条件协商确定;(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本项目无提前竣工的奖励。-27-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不提供材料设备,因此不涉及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情况在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直接指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负责。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工程需要自行配置。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工程需要自行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依据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取样、送检程序。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28-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内发布的造价信息为基准价格。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29-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以外的所有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上述原因导致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执行原投标清单单价(投标书中恶意抬高或压低单价的除外),没有的项目执行有关相应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后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比例做同比例调整。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是。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30-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的不低于80%拨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100%,经审计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剩余结算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照已完成工程量情况编制支付分解表报发包人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72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的-31-约定。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32-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缴纳最终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函及保证保险转账等多种形式提供。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缴纳最终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保函及保证保险转账等多种形式提供。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一般项目的维修,承包人必须在接到电话通知12小时内完成,紧急情况的维修,必须立即到现场维修,如出现维修不及时,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人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由于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赔偿问题,由承包人10天内解决,如发生不按时解决,发包方有权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对于发包人的扣款行为和数额无条件接受。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33-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承包人挂靠资质,承包人以任何形式转让、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除应退还发包人已支付款项外,还应支付本合同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承包人必须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一旦出现拖欠情况,发包人由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直接发放,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对于发包人的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撤场,每逾期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按每日10万元支付赔偿金。此外,承包人将被视为是自动放弃其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发包人有权就此作出处理,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承包人如在清场过程中对发包人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承包人须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34-发包人的解除通过送达承包人后即生效,异议期限五个工作日。无论任何原因,承包人均不得拒不配合发包人对工程进行验收,否则,承包人按工程总价款的10%给付发包人违约金。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解决。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工程开工前,承包人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包人为第三方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35-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迁安市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36-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37-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38-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灯工程、预埋管、雨水口防护、绿化、通信及线路改造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无息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全体)参加迁安市沙河驿镇中心学校(单位名称)的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庙柏学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型企业(合联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迁安市沙河驿镇红店子柏春时属幼儿园活动场地改造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四川江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5人,营业收入为1256万元,资产总额为2105万元①,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实技负步。如有虚假,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四江彩建设基团限公司日期:2025年813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活动场地改造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