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放射防护设备 医用防护服 进口医用防护服中标结果公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2025)



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ZGK-2025-HW014-2                  
二、项目名称: 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江西弗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张家山街道药都医药物流产业园新望路669号18栋408号(自主承诺)
报价:60000(元)
90.0

2
宜春市创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循环园区三期羽绒产业园A栋217号
报价:107850(元)
86.9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
防辐射衣
普瑞特
双面分体无袖
6套
8500

2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
防辐射围领
普瑞特
成人型
6套
1500

3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
防辐射衣(进口)
威斯瑞
面分体防护衣款式:短袖
6套
15900

4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
防辐射围领(进口)
威斯瑞
标准型
6套
207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秀梅,刘静,江勤,孙淑萍,赵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该费用考虑在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联系方式:0991-335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
联系方式:18199856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 话:18199856228           

 
 

附件信息:

(发售)XZGK-2025-HW014-2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科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x1.3M

中小企业声明函457.0K

招标编号:XZGK-2025-HW014-2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政府采购货物类)采购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991-3359035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招标代理: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子婷联系电话:0991-3320900、18199856228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确认单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GK-2025-HW014-2)招标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符合我单位提出的招标要求,同意对外发布。采购人(盖章):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2025年07月21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2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2一、总则12二、招标文件14三、投标文件16四、投标保证金18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9六、开标20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0八、履约保证金24九、代理服务费25十、签订、审核合同25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26十二、保密和披露2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29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3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37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45第1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编号:XZGK-2025-HW014-2项目名称: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73,880.00元最高限价:173,88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预算金额(元):65,880.00最高限价(元):65,880.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医用防护服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国产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供货、培训、验收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标项二: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预算金额(元):108,000.00最高限价(元):108,000.00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医用防护服一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备注:进口合同履行期限:标项2,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完成供货、培训、验收等工作。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项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2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成为新疆政府招标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招标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1-3359035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联系方式:0991-3320900、1819985622817799705682项目联系人:周子婷马艳荣电话:181998562281779970568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标项名称项目名称:米东区人民医院放射防护设备采购项目标项一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标项二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2招标编号XZGK-2025-HW014-23招标人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1-3359035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427 联系人:周子婷 马艳荣电话:18199856228 17799705682 5招标内容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6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标项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小企业预留金额/项目预算金额(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执行价格评审优惠10%的扶持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若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授权书。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是应满足要求: 8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是,仅指定产品允许进口。 □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联系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10答疑项目联系人:周子婷 电话:18199856228 17799705682项目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23-427室提交方式:以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的书面形式(参照财政部令第94号)注: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因上传的版本问题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1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文件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文件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到指定位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4.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1 份(要求:双面彩色打印+骑缝盖章+胶装))。15开标时间及地点☑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2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系统上传到指定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6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48小时从新疆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额为:标项1:650元(人民币陆佰伍拾元整)标项2:1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转账、本票时,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08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之前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注:投标人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应在用途栏(备注栏)准确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例如:XZGK-2025-HW014-2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每个标段应分别汇款),由于未按要求准确注明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户名: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东区支行账号:807010012010122557350开户行号:4028852000182、若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递交时,须出具对本项目(项目名称)的保函,提供原件的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3、如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可按照新疆政府招标网-电子保函模块。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分包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关于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指南》。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向担保保证人购买电子投标保函所支付的费用应从投标人的企业账户汇出(个体工商户除外),同时将支付电子投标保函费用的银行转账回单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投标时一并提交。(备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800-5100;0991-8844613)。4、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办理退款业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时,中标方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一份(原件核查无误后退还)及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全本扫描件一份(由代理机构存档备查)。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政府招标政策落实1、本项目标项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二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招标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招标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文)规定,本次招标标的项目属性为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招标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本次投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符合享受政府招标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招标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招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招标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招标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品目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品目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价格项加分具体方法详见商务评审表。投标人须自行编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标志产品明细表》中列明并附证书,否则,不予加分。19评审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注: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细则评审后,以评标最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中标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中标人。20履约保证金不缴纳□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内容为准。21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方法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最高限价已包含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将该费用考虑在报价之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代理服务费低于成本价按定额收费),本项目代理费为定额收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每标项为2250元。2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结算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第一年支付货物总价的60%,第二年支付货物总价的40%。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日完成供货、培训、验收等工作。24交付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古牧地西路65号米东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25质保期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自通过验收次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发现任何质量问只更换全新产品不做维修处理。中标单位承担质保期内任何故障产生的全部费用。26争议的解决乙方交付甲方货物时,如出现损坏、遗失等其他严重问题的,乙方需无条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7是否需要提交样品☑不需要 □需要28现场陈述不需要29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73,880.00元标项一最高限价:65,880.00元;标项二最高限价:108,000.00元29报价要求1、投标人投标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30其他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31★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防辐射围领。注:若不单独标明核心产品则所有产品均被视为核心产品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下述“相同品牌产品参加投标处理办法 ”规定处理。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2招标公告、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3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 家34重新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三条规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35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投诉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6特别提示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招标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投标人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招标-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37注意事项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果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另外,投标人应对字体置黑的条款、注有 “投标无效”字样的条款、以及加注“*”号的条款引起重视,如不满足此类条款的规定,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在投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投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主管部门备案。3、注:投标人认为投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递交纸质版及Word格式电子版质疑文件至接受单 位5、接受质疑的单位: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6、联系电话:0991-33209007、地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府前中路742号金盛大厦4楼423备注1、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务必随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期满后3日内,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响应文件要求顺序装订制作标书(标书必须标明页码)需胶装。递交至招标代理处存档,内容须与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一律不予退还。2、投标资格不能转让。3、本项目可兼投兼中。注:1、本表中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2、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3、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说明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2.定义2.1“招标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2.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所有货物;“服务”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标准公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参加投标。3.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规定的资格条件。3.3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3.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3.3.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3.3.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投标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5投标人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针对本项目报名并下载了电子招标文件。3.6投标人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3.7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招标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首先以投标的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招标的全部相关规定。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3.7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5.纪律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5.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6.通知6.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发送变更通知及/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传真和电话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投标人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招标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投标人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组成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8.踏勘现场8.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的规定。无论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应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8.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8.4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知识产权9.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10.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答疑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10.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主动或出于解答投标人疑问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6日前,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澄清、修改文件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0.3招标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0.4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政采云交易平台内进行披露,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10.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最终版本招标文件制作的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11.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12.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12.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2.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2.2.1.1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政采云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2.1.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2.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3.投标报价13.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13.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3.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13.5本项目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如允许,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须在技术文件中载明。13.6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13.7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8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3.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投标有效期14.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此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招标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于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16.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6.4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采用网上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汇款账户,资金原路返回。五、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7.投标文件的上传17.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17.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17.3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政采云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18.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8.3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若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需提供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只需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疆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六、开标20.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政采云开标系统,使用CA密钥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确认、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七、评标步骤和要求21.组建评标委员会21.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1.2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招标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22、资格审查2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如缺项将导致废标。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内容见下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否具备有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开标前的最近二年内(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他体现财务能力的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承诺函(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扫描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6资质要求根据所投产品,上传对应的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加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阶段完成;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开标现场查询核实)8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9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一适用)23.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等。23.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C、未按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D、招标文件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要求的;E、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F、投标有效期不足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I、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J、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K、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L、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3.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4初步评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3.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24.投标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4.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5.详细评审25.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审方法”。25.2评标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6.确定中标人26.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27.评标过程要求27.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7.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7.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27.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27.3.2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均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28.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8.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投标人被拒绝或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担。29.采购项目废标29.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详细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3)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5)重要技术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八、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签订合同前缴纳。30.2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及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九、代理服务费31.代理服务费31.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中标人缴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十、签订、审核合同32.中标通知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招标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应按照上述第20、21条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并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33.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3.3招标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提交追加合同的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可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3.4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33.5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的第一位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33.6违反32.1条、32.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4.合同公示34.1政府采购合同于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上传至政采云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35.处罚35.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6)存在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6.询问36.1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7.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37.2质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政府招标投标人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37.3质疑书应当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并不得以上述理由要求延长质疑有效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未参加后续招标活动,不得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后的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提出质疑。37.4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书后,对质疑书进行审查,对符合质疑条件的将办理签收手续,自签收质疑书之日起即为受理。37.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受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相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招标媒体上公布。37.7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十二、保密和披露38.保密和披露38.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采购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38.2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8.3在招标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三、纪律和监督3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采购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与投标人恶意串通的;(2)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4)开标前泄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标底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9.2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2)在知道自己为评委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3)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4)在评标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39.3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9.4监督检查39.4.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9.4.2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清单标项名称序号产品(货物)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数量单位最高单价限价(元)最高限价(元)进口/国产使用科室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标项一防辐射衣防辐射围领详见具体参数要求6套10,980.006,5880.00国产骨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标项二防辐射衣防辐射围领6套18,000.00108,000.00进口合计12套28,980.00173,880.002、具体参数要求标项一: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医用防护服(一)防辐射衣1、原材料:轻铅材料(进口)2、型号:双面分体无袖3、尺寸:S、M、L、XL4、铅当量:前重叠0.5mmpb、后背0.25mmpb5、内部材料:(进口)轻铅纳米技术压制材料,采用4层0.125mmpb材料,拉伸强度≥4.0Mpa,拉断伸长率≥240%,撕裂强度≥7KN/m)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GB/T528-2009、GB/T529-2008(方法A)。6、外层面料:采用牛津三防面料,通过耐磨性测试GB/T21196.2-2007、抗撕裂测试GB/T3917.2-2009、静水压测试GB/T4744-2013、以及防水性能检测GB/T4745-2012;7、设计:宽腰带插扣设计8、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配置;防辐射衣、宽腰带、说明书、合格证(二)防辐射围领1、原材料:轻铅材料(进口)2、型号:成人型3、铅当量:0.5mmpb4、内部材料:100%进口轻铅纳米技术压制材料,柔软,铅当量分布均匀,折叠不易断裂,无刺鼻橡胶味,采用4层0.125mmpb材料,更柔软。通过相关拉力测试检测,并提供相关报告(GB/T528-2009、GB/T529-2008(方法A)、拉伸强度≥4.0Mpa,拉断伸长率≥240%,撕裂强度≥7KN/m)5、外层面料:采用牛津三防面料,通过耐磨性测试GB/T21196.2-2007、抗撕裂测试GB/T3917.2-2009、静水压测试GB/T4744-2013、以及防水性能检测GB/T4745-2012;6、设计:宽腰带插扣设计7、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配置;防辐射围领、说明书标项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防护服(一)产品(货物)名称:防辐射衣(进口)1、规格型号:双面分体防护衣款式:(短袖)参数:*(1)、内层防护材料:新型无铅系列防护材料;(2)、铅当量:正面每片防护层铅当量≥0.25mmpb;整个前身大包围重叠,≥0.5mmpb;(3)、面料:外层为耐磨面料,内层抗菌面料;(4)、尺码:分S/M/L/XL型号;(5)、裙子带卡扣式腰带,长度可调节;(6)、颜色:符合医院需求;(7)、欧盟CE认证和ISO9001、ISO13485体系认证;*(8)、产品国际标准:产品通过国际电工学会IEC61331-1:2014防X射线辐射的防护器具.第1部分: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宽光束几何条件测试。配置清单:防辐射衣、带卡扣式腰带、说明书(二)产品(货物)名称:防辐射围领(进口)1、产品规格型号:标准型参数:(1)、内层防护材料:新型无铅创新系列防护材料;(2)、铅当量:≥0.5mmpb;(3)、面料:外层为耐磨面料,内层为抗菌面料;(4)、颜色:符合医院需求;(5)、欧盟CE认证和ISO9001、ISO13485体系认证;*(6)、产品国际标准:通过国际电工学会IEC61331-1:2014防X射线辐射的防护器具.第1部分:材料衰减性能的测定,宽光束几何条件测试。配置清单:防辐射围领、说明书备注:1、本章节中的参数只作为参考,但所投产品参数不得低于上述要求。2、投标人在响应采购需求时,应提供产品(货物)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注:投标人在响应采购需求时,应提供产品(货物)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截图或证书或查询链接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反映主要技术参数内容的部分,扫描件)或产品注册证内容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3、如投标人未就“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或未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或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完全照抄招标参数,投标无效。第四部分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内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1、初步评审符合性检查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序号评审因素审查内容和审查标准合格标准1投标文件签章是否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盖电子章或签字及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字处逐一盖电子章或签字及加盖单位电子公章2报价投标文件是否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标项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标项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针对同一种货物未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报价未超过招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标项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标项最高限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未低于成本的3投标文件内容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填写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交货期交货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质保期质保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实质性响应技术参数是否有影响产品质量及使用的负偏离技术参数未有影响产品质量及使用的负偏离8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是否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文件未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其他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详细评审评分因素分值评分细则报价部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即除低于成本报价以外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满分分值注:计算分值时,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商务部分 业绩9提供近三年(投标人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同类项目经营业绩,每提供1份有效的业绩资料得3分,满分 9分。注:1.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首页、货物和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2.投标人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及不合格货物退换方案、供货计划方案等):方案表述条理清晰,内容全面完整,方案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分;每有一条方案内容未进行详细说明或者内容不完备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未提供上述方案的本项内容不得分。2.提供详尽完备的履约验收方案(含具体验收流程和履约保障措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以上内容均能满足采购需求且进行详细说明的得满分4分,每有一条方案内容未进行详细说明或者内容不完备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未提供上述方案的本项内容不得分。3.疆内设有售后服务点的得2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服务网点或租房合同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均不得分。注:内容不完备是指存在不适用该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任意一项。服务承诺函4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能提供产品质量承诺(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标准、质保期、质量问题处理方式等);售后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内容、培训、应急保障等);有一项承诺得2分,最高4分,无承诺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产品符合 性36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响应程度打分;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或优于得招标要求得 36分;技术参数有1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在响应采购需求时,应提供产品(货物)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截图或证书或查询链接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反映主要技术参数内容的部分,扫描件)或产品注册证内容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未就“技术参数 ”进行响应或未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或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全照抄招标参数,投标无效。实施方案6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供货计划②供货时效等,应充分考虑招标人的实际需求。 方案完全满足要求的得6 分;每出现一项缺失(或负偏离、瑕疵) 的扣 1 分,扣完为止。培训方案3从①培训目的②培训对象③培训计划等方面综合评定;内容健全、合理、可行性强的得 3 分;内容较为全面、较为合理、可行性一般得 2分;内容不充分部具体,针对性差,可行性差得 1 分; 未提供或不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 0 分。3、政府招标政策3.1、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小、微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投标人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本项目标项一不适用,标项二适用)若投标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中小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投标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投标人报价中属于中型和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10%)+投标商报价中不属于中型和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本项目标项一不适用,标项二适用)4、评标原则4.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4.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4.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5、中标人的确定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投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投标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招标人逾期未确定中标投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投标人。5.2、中标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招标活动。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乙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委托(新疆晓洲企业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的设备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合同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文件2.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成交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保密协议或条款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第二条合同内容货物(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质保期备注第三条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元。大写:元。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该合同总价是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税金、培训费和其它配套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本合同执行期内,在合同总体框架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四条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1.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需要与已有相关平台对接,甲方负责出具乙方项目建设资格的相关证明,具体对接事项由乙方自行全面负责解决。未获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项目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2.乙方保证所完成的本合同项目,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保证本合同项目不存在影响或危害甲方已有运行平台之隐患和结果,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和全部法律责任。4.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系统软件及源代码等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项目最终验收时,乙方应将所有文档、代码、数据库和用户使用操作文档等全部交与甲方。5.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目系统中,增加或删减未经甲方同意或认可的用户类型、权限和功能模块等。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第五条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资金:(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3)其他材料。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结算时间以财政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付款。第一年支付货物总价的60%,第二年支付货物总价的40%。第六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缴纳方式双方协商确定。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质保期结束。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七条验收1.进口产品供货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进口产品报关手续证明材料。2.本项目最终验收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前期调研、供货方案、测试及服务期内的系统维护,以及在合同总体框架内根据用户需求补充和完善功能等售后服务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第九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2.质量保证期为:质保期≥2年。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及人为因素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质保期后只收取材料成本费,终身免费升级或维修,提供定期维修保养服务。4.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自通过验收次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发现任何质量问只更换全新产品不做维修处理。中标单位承担质保期内任何故障产生的全部费用。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9、技术文件:提供全套的说明书/操作手册及维修手册、光盘等,如有密码,则密码开放。10、维修工具:如需特殊工具,提供专业工具一套(如有)。第十条分包除招标招标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生效后,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交付项目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履约保证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6.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7.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按本条第3~4款执行。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1.因服务或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②种方式解决:①向采购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②向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第十五条其他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20年月日20年月日特别说明:1.本范本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制定。具体项目的采购合同条款,在本范本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空格处划横线。2.收款单位名称应与本合同乙方单位名称、项目成交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名称相一致。3.甲方(采购单位)应盖本单位公章,乙方应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双方应盖骑缝章。附件:与投标文件中一致的设备配置清单(如有)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甲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医院乙方: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六、乙方指定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第6部第7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投标人需参照如下的格式,认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写工作。需建立详细的目录。2、各投标人提交文件中涉及商业机密的,应明确标明,采购人及最终用户将给予保密处理,否则视为公开资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加盖的投标人公章是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不得加盖其它“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签字”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处亲笔写上本人姓名(含电子签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或印鉴”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招标文件规定处加盖个人名章、手签章、印鉴等。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等。6、以联合体参加的,除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盖章处应按加盖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招标编号:标项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联系方式: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请如实填写,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八)我单位独立完成本项目投标活动,未与任何其他单位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说明:1.自然人投标的签章或签字后上传。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5.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6.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7.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8.如无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9.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1、资格文件组成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上述资料须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须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开标前的最近二年内(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他体现财务能力的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则提供承诺函(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月的纳税记录(如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我国现行税种中任意一项即可)或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1.4.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月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章,证明材料是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当月新成立公司不须提供。1.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其他特定资质(如有须提供证明材料)。1.7、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中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期内)的查询截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开标现场查询核实)。1.8、投标保证金凭证/交款单据电子件此处请附:①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②投标人缴纳保证金的账户信息(请投标人务必按以下信息提供,作退保证金使用)投标人名称: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行号:说明: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的扫描件作为缴纳凭证放在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1.9、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如有须提供,不享受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无须提供。)1.9.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1.9.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9.3、中小企业声明函1.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9.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如有,请如实填写)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1)节能产品明细清单报价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总计金额(2)环保产品明细清单报价货币种类金额单位:元制造商品牌产品(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总计金额注:若无货物属于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1.9.2、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1.节能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环境标志产品: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3.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须从以上权威媒体网站上查询并打印结果。4.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1.9.3、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货物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货物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政策,不享受相关政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不得修改,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货物类: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为所投产品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为必填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表),各位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清楚,不得有遗漏。如有遗漏以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废标。4、中标的供应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将作为中标结果公告一并公示。1.9.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1.9.5、监狱企业证明(如有,请如实填写)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1.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资格文件,格式自拟。注:上述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上述文件为投标人必须达到的资格要求,如有任意一条未明确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2、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组成2.1、开标一览表2.2、明细报价表2.1、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投标总价: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元质保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工作。交货(服务) 地点联系(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备注: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投标人报价应为货到招标人用户指定地点含税全包价,金额包含但不限于税费、运输费、培训、调试等所有相关费用,最终达到甲方使用要求。3、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注:本表格式不得更改,投标人只能按要求填报。2.2、明细报价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序 号产品(货物) 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本项目所投的全部产品内容)23…6备品备件7专用工具…合计总价(元)说明: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要求》的内容、顺序进行填报;2、不接受供货范围不符、不接受缺漏项,不接受数量负偏离,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如果不提供投标报价明细表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产品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请如实填写),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三)商务技术响应文件3、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3.1、投标函3.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身份证明3.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3.2.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3.3、承诺函3.3.1、反商业贿赂承诺函3.3.2、诚信投标承诺3.3.3、服务承诺3.4、商务条款偏离表3.5、投标人基本情况(格式自拟)3.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3.7、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表3.8、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3.9、拟投入产品(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3.10、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请如实填写)3.11、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3.12、产品(货物)技术支持文件3.13、项目技术/服务方案3.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注:1.投标人制作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应按照商务技术响应文件组成顺序制作,编好始末页码且在响应文件目录中一一列明并对应。2.招标文件没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可自行设置。3.1、投标函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我们收到你们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同意如下: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在政采云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如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投标将被拒绝。8、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政采云交易平台申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15、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16、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7、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鉴)身份证明3.2.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扫描件)人像面国徽面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3.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住址)的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此次(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为()的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授权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扫描件:人像面国徽面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扫描件:人像面国徽面3.2.3、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我(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为()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本人对授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年月日3.3、承诺函3.3.1、反商业贿赂承诺函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活动中,不给予采购方工作人员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3.2、诚信投标承诺函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不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3.3、服务承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承诺,投标人必须按提交的承诺函,提供服务。(格式自拟)3.4、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对本项目商务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无偏离即为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否则投标无效;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列明的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序号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备注注:1、对商务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投标人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说明”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5、投标人基本情况企业注册名称建立日期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性质企业资质注册资金批准成立机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企业简历包含但不限于核心业务与资质、技术与团队实力、服务优势等(格式自拟)。3.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专业学位职称职务现所在机构或部门服务时间主要经历日期参加过的项目名称担任何职务备注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成员表序号姓名性别职称岗位从事该岗位时间123…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注:后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3.7、投标人近三年同类业绩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地区项目名称金额日期…………说明:1、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含:首页、货物和服务内容信息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认可。2、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8、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序号招标文件规格要求响应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偏离情况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备注123…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得复制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2、在本表中未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的视为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无效。此表中仅标注“全部满足”、“全部响应”等,无法体现投标人实质性响应或者偏离技术要求的;或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其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货物)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4、“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9、拟投入产品(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序号产品(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说明备注123…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如没有则不用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10、备品、备件清单(如有,请如实填写)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名称:序号备品、备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合计123…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备品、备件清单。如没有则不用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印鉴):日期:年月日3.11、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注册证或备案证明。3.12、产品(货物)技术支持文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响应采购需求时,应提供产品(货物)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对外公开发行的印刷版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截图或证书或查询链接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反映主要技术参数内容的部分,扫描件)或产品注册证内容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未就“技术参数”进行响应或未提供的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与所投产品不一致或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完全照抄招标参数,投标无效。3.13、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参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等。(格式自拟)3.14、其他有利于投标人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参照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提供有力于投标人的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可对照打分表进行逐条响应。招标文件补充材料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仅作为判断中小企业的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质疑及处理1质疑的提出1.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质疑不接受邮寄。1.2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自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内容,在报名和取得招标文件后,可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未报名及未取得招标文件的,不得提出质疑;对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凡招标方或评委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且投标人当场确认无异议的,不得再提出相关质疑。1.3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方提出质疑。1.4提出质疑时,必须按照“实事求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主观臆测。1.5质疑函采用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提交《质疑函》(格式后附),质疑函内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放射防护设备 医用防护服 进口医用防护服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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