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泵站新建 洒水车中标结果公示(中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分公司2025)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洒水车中标公告
EIR20250818001
2025-08-18
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中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定市清苑区分公司
项目名称: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 总承包)
设备类别:一般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一般设备租赁
2、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其工资、食宿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承担,发生工伤等事故由供应商负责承担有关责任。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合理最低价法
工程量确认结算及支付
1、由供应商每日将机械台班使用数量报施工员核实,由现场司机签字确认。供应商按月核算当月(自然月)完成的工程量(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费用计算过程),并填写《()月份机械设备租赁费(预、结)算单》,结算单据由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或加盖项目章,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对供应商未经项目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租单位不予计量。对于因发票没及时送达,而逾期付款产生的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2、付款方式及要求:
1、为发挥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租赁费按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相应款项。
2、因租赁设备特殊且价值较高,乙方无偿配备操作机手协助甲方进行作业。
3、乙方保证甲方支付的款项专款专用。若乙方出现将款挪做他用或不及时支付本工程所发生费用、影响甲方或业主正常的工作和施工时,甲方有权在支付款时,由乙方办理签认收款手续并提供应付款名单,甲方据此代乙方支付。乙方必须配合,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含税,且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维修保养费,进出场费,检测等一切费用。
2、现场联系人及电话:葛堂杰15033265432。
3、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集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 总承包)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 月9日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8月 9日13时00分。
询价公告:
采购方
清苑区和平路雨水泵站新建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河北省 保定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雨水泵站新建 洒水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