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校舍外檐维修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
天津市瑞景中学 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成交公告
天津市瑞景中学 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瑞景中学
一、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刘房子文玩综合市场A区60号
91120113MA06DWD97W
022-26393280
246.2068
89.3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46.2068
89.33
2
中利建通(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7.0299
68.57
3
天津市龙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46.82
64.2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工程类
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学校研习中心、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及报告厅等三栋建筑单体进行维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全部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刘莹
津21220212021-04538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永升,韩学博
采购人代表:潘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20234.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
联系方式:022-86681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
联系方式:18526673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斌、寇中环
电 话:185266732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155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8.7)(1).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采购人:天津市瑞景中学代理机构: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采购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采购须知13第四部分合同草案28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4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64第七部分“政采贷”说明71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2、项目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47.0788万元5、最高限价:247.0788万元6、采购需求项目拟对学校研习中心、学生宿舍楼、图书馆及报告厅等三栋建筑单体进行维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研习中心维修工程对研习中心进行外檐外墙粉刷;拆除并更换部分断桥铝窗。(2)宿舍楼维修工程对宿舍楼进行外檐外墙粉刷;外墙石材墙面局部维修修复;拆除并更换部分断桥铝窗;拆除并更换室外无障碍栏杆及1-3层楼内阳台不锈钢栏杆。(3)图书馆及报告厅维修工程对图书馆及报告厅进行外檐外墙粉刷;外檐玻璃幕墙玻璃分缝进行封胶;拆除并更换部分断桥铝窗;拆除并更换报告厅对压型金属板屋面;拆除并更换室外无障碍不锈钢栏杆;更换室外首层檐口已坏损的灯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响应文件开启后于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须配备: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年限。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售价: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2、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开标室。五、开启1、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北京时间)2、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联系方式:潘老师,022-866810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联系方式:185266732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斌、寇中环电话:185266732882.第二部分采购须知前附表注:如本部分(第二部分)内容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序号内 容 规 定须 知1项目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项目编号:HCLHZB-CS-20251552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须配备: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年限。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4报价要求:1、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磋商价格(1)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为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包括运输、改造等的全部工、料、机、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质检、施工安装、缺陷修复、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措施费。(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书、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情况,填写报价,进行磋商(须加盖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章)。(3)计价规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DBD29-001-2016)、《天津市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4-2016计价指引:《天津市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DBD29-901-2016)预算计价:《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计价》(DBD29-101-2016)、 《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计价》(DBD29-401-2016)、《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计价》(DBD29-301-2016)以及现行取费标准。(4)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7期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以后发生不再调整。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3、磋商价格采用形式:本工程磋商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6、磋商报价均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的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标准、规模)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处理或地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其上述费用承包方应执行磋商文件所采取的计价规则、标准计算工程量,待工程结算时根据该工程设计单位所出具的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以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承发包双方认可实际单价的签证方可按实调整。7、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工程量应与设计图、施工图、施工说明中已反映的内容相符合,如乙方工程量清单或报价预算书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他相关项报价之中,不再增补。8、本项目使用财政资金,后期涉及项目审计等各项工作,最终支付额以审计结果为准。涉及对结算金额核减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审计单位(部门)审核结果将核减费用及时退还招标人。5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22000元(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电汇需由磋商单位从其基本账户汇出,递交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磋商的磋商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保证金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人民币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气象台路支行银行帐号:9550880230275000173 (1)磋商保证金缴纳并到账时间截至开标前。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2)未中标单位可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将一份原件送回我单位后,保证金予以退还。2、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7磋商响应文件每阶段包括1正本、2副本和1份电子版(U盘)8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单 位: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10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8日10:00地 点:天津市西青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榕苑路鑫茂集团鑫茂科技园军民园7号楼A座8层11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12服务要求: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2年,自验收合格起开始计算。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投标人负责。在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13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如发生重大变更,以采购人指定的审计部门做出的审计结果为结算依据。2.供应商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以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现场交底为主要依据。3.变更由采购人签证认可,其增减量按实结算,材料差价不予调整。因供应商踏勘现场有误造成工程增项、增量,采购人不予认可。4.该工程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只负责本单位确认盖章等一般手续。14施工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15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16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17其他要求:(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参与磋商;(2)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评 定 成 交 的 标 准18本次采购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采购人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当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此次项目终止,按废标处理。评分办法:采购人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第一部分 价格评审(30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第二部分 资信评审(15分)1、供应商实施能力(9分)供应商需提供合同签署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案例,案例内容包括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工程服务内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个业绩3分,最多9分。 2、供应商认证评价(6分)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1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第三部分 技术评审(55分)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7分)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于各个施工关键点、施工部位、不同的施工任务分类等情况阐述完整详细,方案合理、有效且符合规范要求: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2、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7分)人员安排及组织机构设置,包括以下几点:人员配备明细、主要职责、组织机构框架、材料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等。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且操作简单易实施: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3、拟投入机械设备及其他材料(7分)拟投入机械设备及其他材料先进、环保、质量优异、考虑全面,完全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4、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7分)对关键工序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措施得力: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5、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7分)各项工程内容的施工顺序、开工、竣工时间的计划关键线路及施工进度保证措施的相关措施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具体、完整、可行,各阶段措施详细且能拿出相关资料证明可按照计划完成施工。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6、质量控制方案(7分)质量控制方案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质量措施、质量计划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考虑全面,不漏项,具有专业性、系统性、操作可行性: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7、施工安全、环保、现场维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7分)施工安全、环保、现场维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应包含但是不限于以下几点: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现场维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相关措施具体、完整、可行,各阶段措施详细,且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措施合理并可以按照措施实施:7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5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8、工程交验后服务方案(6分)工程交验后服务方案从服务理念、服务流程等要素做出全面、具体、考虑全面,不漏项、且具有专业性、系统性、操作可行性:6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3处瑕疵:1分;其他:0分。综合评分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供应商综合得分 =价格部分得分+客观部分得分+ 主观部分得分注:1、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保留值按四舍五入方式取舍。19成交服务费: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20供应商必须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可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3.第三部分采购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工程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2.5“工程”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4.3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4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承担的工程。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服务5.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投标费用6.1成交服务费: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的文件规定以本项目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缴纳成交服务费,其中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6.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项目需求书》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项目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函;(2)采购须知前附表;(3)采购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项目需求书(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3《项目需求书》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技术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磋商要求。10.5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3更正公告一经相关媒体发布,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发送通知至已报名供应商,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1.4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2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3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C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13.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书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3.4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邀请函”所列的所有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或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3.5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5.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15.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1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6.技术响应文件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7.投标保证金17.1按照《项目需求书》要求执行。17.2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18.磋商有效期18.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8.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9.报价19.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9.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19.3除招标文件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20.响应文件格式2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20.2响应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20.3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资格文件:按照第15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磋商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有能力履行合同;(2)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设备清单、产品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3)商务文件: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4)其他补充文件:指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供应商应将以上内容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资料目录”。第一阶段磋商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20.4第二阶段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书、报价一览表、政策性优惠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2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分别胶装装订成册,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按两个阶段分别密封,并注明。电子版文件U盘1份按照阶段一同密封。21.2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附在响应文件中。21.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21.4响应文件应按《项目需求书》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5供应商按照《磋商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第一、第二阶段响应文件。21.6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将第一阶段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一起密封完好;第二阶段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一起密封完好。在包封上注明“第一阶段响应文件”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密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分电子版1份第一阶段密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分电子版1份第二阶段密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分电子版1份第二阶段密封内容:正本1份副本2分电子版1份22.2供应商应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_________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22.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第22.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磋商供应商。22.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22.5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2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递交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4、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25、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文件的时间以修改或撤回通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之日为准。25.2修改文件应按第20、2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2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25.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证明资质等实质性的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和修改。25.4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D磋商程序26.磋商步骤26.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磋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6.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6.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6.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6.7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政策功能评价,如涉及以下内容,具体标准为:(本条款不适用)27.1磋商小组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供应商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27.2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5%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5%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5%(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2%)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投标企业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28.评审方法及标准28.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28.2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8.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28.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28.5评审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4)磋商小组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响应文件中产品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8.6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磋商资格(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函的有效期短于磋商有效期的;(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盖章或签字的;(3)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低于成本的;(8)围标或陪标的;(9)扰乱评审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0)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除磋商文件中说明并允许外,所投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2)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9.其他注意事项29.1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审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29.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评审期间及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审情况。29.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9.4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授予合同30.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0.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1.成交通知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本项目采购合同的签订。32.签订合同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合同分包33.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3.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4.第四部分合同草案合同一般条款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1.4承包范围:1.5承包方式: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金额大写:第二条工程期限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2.4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3.4.1。3.4.2。3.4.3。3.4.4。第四条甲方工作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4.2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4.3甲方在开工前15天将工程施工图贰份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供乙方。4.4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乙方工作5.1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5.2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5.3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4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5.5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6.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七日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6.3.2双方约定的承包范围之外的其它增减或调整。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1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7.1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7.2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元由甲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7.3甲供材料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7.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7.5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7.6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价差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与验收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8.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五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8.6乙方在验收后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套。第九条设计变更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第十条竣工结算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三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三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三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后三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10.2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担。10.3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待保修期过后(年),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11.2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11.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仲裁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13.2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被授权范围。13.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4.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协议书。14.2招标文件14.3工程项目一览表14.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14.5全部施工图纸14.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14.6.1。14.6.2。14.6.3。14.6.4。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由甲方送经办银行,合同管理办公室一份备案。15.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需求方和成交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递交日期: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总目录(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注: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附件1响应书致: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成交,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6.我公司已熟知贵单位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单位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致:(代理机构/采购人单位名称)我单位(单位名称)授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月/上月社保缴纳单位(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社保缴纳单位):,联系电话:)作为授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响应)文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我单位对填写的上述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单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名章):年月日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授权代表身份证背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均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及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 (二)质量要求(三)服务要求(四)工期、施工地点要求 (五)付款方式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磋商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34567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磋商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磋商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上表的磋商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附件7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我单位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并作出如下承诺: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至签署采购合同前,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我单位理解并接受,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我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我单位授权代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特此承诺。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辅助资料表附件8-1项目经理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经理年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程工程质量附件8-2主要施工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1、总部1、项目主管2、其他人员2、现场1、项目经理2、项目副经理3、质量管理4、材料管理5、计划管理6、安全管理附件8-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生产能力备注附件8-4劳动力计划表供应商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工种、级别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件8-5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供应商应提交初步的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磋商成功的供应商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初步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或关键线路网络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附件8-6临时设施布置及临时用地表1、临时设施布置供应商应提交一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生产、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2、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m2)位置需用时间合计注:(1)供应商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附件8-7投标企业概况企业建立日期资质等级经营方式企业性质批准单位地址经营范围企业职工人数人有职称管理人员工人高工工程师助工技术员4-8级1-3级无级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总共率(hw/hp)制造国或产地制造年份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8-8近3年来所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和层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格质量达到标准附件8-9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结构类型和层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合同价格质量达到标准附件9评分因素中要求的各项方案、证明材料等请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详细的方案、证明材料等。附件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1保证金退还申请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参与项目(包号:项目编号:),并递交保证金(电汇□,支票□)元(大写),请在本项目结束后将保证金退还至以下账户:账户名:(账户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开户行:账号:保证金退还事宜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事项:1.为更加方便、快捷退还保证金,请各供应商认真准确填写本申请,作为保证金的退还依据,供应商应保证上述信息填写无误,并承担因填写错误造成的相应损失及责任;2.请打印加盖公章后作为附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最后一页;3.如遇公司名称变更、账户信息变更等情况,请及时告知我公司项目负责人。响应文件(正/副本)第二阶段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电话:递交日期:附件1报价书致: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1.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磋商总价分别为报价人民币:元(注明币种)大写(文字表述)。2.供应商已经对全部价格进行了认真核对,保证本报价真实、准确无误,并承担本价格所对应本项目的一切责任和义务。3.第一、二阶段响应文件一一对应、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方对本项目的所有承诺。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附件2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监狱企业(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我公司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填报要求: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附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4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注:1.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5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采用工料单价投标报价的有关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磋商项目要求、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和图纸一起使用。2、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与合价,应按照现行定额执行。3、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4、工程量清单不再重复或概括工程及材料的一般说明,在编制和填写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时应参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关条款。5、所有报价应以人民币表示。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及顺序编制)6.第六部分项目需求书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二)项目建设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二、项目预算247.0788万元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四、商务要求序号需求条款具体要求是否为实质性条款1实质性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是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是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是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5、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是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7、本项目须配备:本项目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项目经理的工作年限;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工作单位出具本单位本人社保及任命书,并明确技术负责人的工作年限。是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是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是2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是3施工地点天津市北辰区环瑞北路2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是4保修期工程免费保修期限为2年,自验收合格起开始计算。若因施工过失造成的质量事故,其损失和延长工期均由投标人负责。在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是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是6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是四、技术要求一、工程说明1.供应商应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现场勘查及招标答疑情况准确计算工程量。2.该项工程为包工包料工程。供应商报价和方案所列的全部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3.供应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审慎的调查了解,编制出具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工期保证措施含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垃圾清运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具体措施。4.承包方遵照施工工艺要求,完善各个分项、分部工程,确保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要求。施工中每道工序完工后,须经业主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施工中要做好对不需改造但完好部分的保护工作,因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恢复和赔偿经济损失)。6.承包方须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城市管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7.承包方须高度重视安全消防工作,进场施工前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合同和消防协议,由乙方配备消防器材。8.施工中所用临水、临电由发包方协助完成,电费竣工后据实结算,费用含在报价内。9.施工验收标准:采用建设部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技术规范。10.作业期间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作业安全无事故。11.作业期间做好文明施工,必须保证市容及周围环境清洁。二、有关取费说明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材料单价由供应商进行市场询价。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合同金额一次包死,无任何变更增项费用,因此供应商磋商时须充分考虑相应的风险。4.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均为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包括运输、改造等的全部工、料、机、施工设备(采保、运输等)、劳务、管理、材料、质检、施工安装、缺陷修复、维护、保险、利润、现场因素及各项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是最终结算价,以能交付实际使用为准。综合单价、合价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价为整数,报价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5.供应商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和合价是包括优惠条件后的综合单价和综合合价。不允许供应商填写完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6.报价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下,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报酬,一经确认不再作调整。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保证质量、工期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后慎重确定有竞争性的报价。三、工程量清单有关说明1. 工程量清单应与磋商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以便准确计算,合理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单价在结算时不可调整,将成为结算依据。2.磋商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确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所提供的图纸、技术规范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量。采购人在收到提出异议的书面说明后,如需调整工程量清单,将向各供应商发放修正的工程量清单,成交人不得以不明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有关要求为理由要求赔偿。最终版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可能并不是完整无缺的,报价视为包含按施工规范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完成分项工程所有必须的工作内容,供应商须综合考虑该因素进行报价。工程实施过程中,因采购人清单编制漏项或与实际发生数量不符,应据实调整。四、其他说明1、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为准,采购人提供的效果图等其他资料仅作为计算工程量的参考依据。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以审定值结算。2、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指定的内容。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保证采购人正常办公环境的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在约定的保修期内的保修措施及期后的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等主要措施等内容。5、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定标准的规定,达到环保要求,瓷质砖、溶剂型木器涂料、灯具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3C)证书。6、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7、施工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二次复测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复测达到国家环保标准后方可使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则由施工单位负责。复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8、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9、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售后服务,服从采购人的管理,自觉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并能密切配合其它配套施工项目。10、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磋商文件要求已确认,为交钥匙工程。五、无效标的适用情形(1)未按规定标志、密封;(2)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和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未携带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加盖的公章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或为小号章、地方章、投标专用章的。(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审工作;(4)技术标中未包括不含报价的工程量清单或不含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5)技术标中包括与商务报价有关的内容;(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7)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与磋商文件中工程量部分不一致;(8)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9)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和质量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磋商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11)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预算。(12)填写完工程量清单报价及报价汇总表后再另外下浮优惠报价;(13)供应商拒绝对磋商小组的质疑进行澄清的;(14)评审过程中,采购人或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等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的;(15)供应商的报价组成中不计取或降低不可竞争费用的;(16)报价汇总表中未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等任何一部分的报价,或报价汇总表中全部报价为零的,视为无效标。(17)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单独列项计价,或未按照采购人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18)如计算错误项目数或价格超过工程量清单总项目数的20%或价格的5%,则视为无效标。(19)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为无效标。(20)磋商小组认为所有响应文件均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有效标少于三个,认为本次磋商缺乏竞争性,可以否决所有响应,宣布磋商失败并写出评审报告。(21)技术标不合格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应与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磋商小组对存在重大偏差或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予以拒绝;五、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7.第七部分“政采贷”说明7.1.1.1.一、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7.1.1.2.二、“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7.1.1.3.三、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天津市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天津市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天津市瑞景中学)的(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瑞景中学2025年校舍外檐维修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0人,营业收入为8019.845763万元,资产总额为4655.53494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万元,资产总额为万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派T企业名称(盖章):天津市康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8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外檐维修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