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改造工程中标结果公示(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RM-2025-012 二、项目名称: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一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中兴东大街1889号河北工业大学科技园(邢台)科技园研发项目3号楼13层1304
91130526MA0851D23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期限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一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78日历天
总道路面积:7279平方米。项目建设18cm现浇水泥混凝土+15cm厚12%石灰土+15cm厚12%石灰土+拆除现状损坏的18cm水泥路面和30cm石灰土;
尚明超
冀213131809282
9847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晓园、朱林洁、孙彦才(甲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9847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付清。工程类100万元以内部分按照1%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友谊大街78号 联系方式: 刘炳信 0319-5968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2号楼2层铺203 联系方式 : 王浩楠 0319-2210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浩楠 电话: 0319-2210668 十、附件 承诺书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致: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人)我单位承诺参加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采购人在本采购活动中,发现我单位不符合上述条件,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采购各方损失,并接受相关部门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河北一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2025年8月15日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名称)的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北一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2755.85万元,资产总额为1711.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一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5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码:HBRM-2025-012工程名称: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2025年06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六章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BRM-2025-012项目名称: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992785.78元最高限价:992785.78元采购需求:总道路面积:7279平方米。项目建设18cm现浇水泥混凝土+15cm厚12%石灰土+15cm厚12%石灰土+拆除现状损坏的18cm水泥路面和30cm石灰土;合同履行期限:78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通过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自行下载。方式:其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响应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响应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数字证书为响应文件加密。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磋商,响应人应及时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参与响应文件开启和磋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响应人须知: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资料未及时获取或获取不完整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4007073355。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CA数字证书注册。CA数字证书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技术支持电话:0310-5908595。5.行政监督部门: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319-6150801、威县纪委。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友谊大街78号联系方式:刘炳信0319-59686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联系方式:王浩楠0319-221066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浩楠电话:0319-221066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友谊大街78号联系方式:刘炳信0319-596866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融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联系方式:王浩楠0319-22106681.1.4项目名称威县李寨村道路改造工程项目1.1.5项目实施地点威县李寨村道路1.2.1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范围总道路面积:7279平方米。项目建设18cm现浇水泥混凝土+15cm厚12%石灰土+15cm厚12%石灰土+拆除现状损坏的18cm水泥路面和30cm石灰土;1.3.2工期78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9.1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形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2.2供应商确认收到澄清磋商文件澄清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2.3.1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的时间及发出形式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可以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1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磋商文件修改资料发出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2.1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3.2.2最高限价992785.78元供应商的所填报的响应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3.3.1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3.4.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磋商保证金的相关条款无效3.6.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3.6.4响应文件的签字及盖章1本磋商文件中涉及供应商盖章的均指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供应商可以按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河北CA提供: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手签章)。供应商也可以只在封面盖章,封面盖章即视为全本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已在指定位置盖章(不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专用章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4.3.2响应文件的递交份数供应商须提供电子响应文件(.htb)上传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制响应文件(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纸制响应文件3份,电子版U盘1份,并保证纸质响应文件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保持一致,装订(胶装)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3.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2磋商程序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发起磋商,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磋商。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起最后报价,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须在30分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由磋商小组按无效响应处理。2、二次报价,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人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二次报价环节的报价。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共3人,其中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人,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是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并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电子招标投标4.3.3磋商会程序及补救措施按下列程序组织磋商会: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送开标指令;2、响应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待所有响应人解密完成或到解密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开标一览表;响应人对开标记录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开标结束。注: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备注因“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原因,造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应暂时中止电子开标,并在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活动。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招标产品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1)采购货物中含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符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强制性节能产品仅限于采购人采购的货物,或服务中所涉及的归属权属采购人的货物,不适用于服务采购中归属权属供应商的货物,如租赁、服务外包、会议或展台搭建等。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指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澳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指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指机房空调),镇流器(指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指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为国家强制节能清单产品。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货物需求如有上述产品,供应商投报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2)为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品目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3)为推进和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对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品目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品目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自行查阅、下载。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中优先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所投产品的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加分政策。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2020年第18号)内的产品,必须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二十九、三十条规定,投标人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应的CCC认证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融资政策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成交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有关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政策,详见“评标办法”。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供应商给予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任一方被联合惩戒,则联合体被联合惩戒。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人民法院栽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有及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6、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8正版软件1)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9、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具备资格的机构是指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10、密码技术设备要求:参与使用密码技术设备政务信息系统的投标、承建及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国产密码技术设备必须为经国家密码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密码产品。1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2、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采购单位将建立补偿救济机制,给予投标单位(供应商)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投标单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3、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符合相关规定。14、符合《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等相关需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不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甄别串通投标主要情形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严历打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知”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响应人从同一卫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响应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响应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所属行业建筑业注:本表内容若与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内容不一致,以本表内容为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工期、质量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1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1.5费用承担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之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算,并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1.6保密参与本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踏勘现场的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1.1本磋商文件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六章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响应人,各响应人应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3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2.3.1采购人可以修改、补充磋商文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修改、补充等相关资料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响应人,各响应人应及时查看并下载相关资料。但如果修改、补充磋商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并且修改、补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相关证明资料;(5)已标价的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其他资料。3.2磋商报价3.2.1本工程的计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2供应商所报的总价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范围全部内容的报价,其中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风险等费用完成本项目有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价格浮动导致的其他费用);3.2.3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磋商报价应根据磋商文件中的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报价一经确认,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通过采购人确定材料价的材料价差调整与暂估价调整外,成交价不再做任何调整;供应商所用主要材料应经采购人认质、认价后才能采购和在本工程中使用;3.2.5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顺序、格式和要求填写,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措施项目费清单不得有偏离市场“过高”或“过低”的报价,否则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其投标;3.2.6工程量计价包括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完成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施工配合费、规费、税金;3.2.7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8由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执行原综合单价或相近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其相应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出工程量,由承包人提出,经采购人和审计部门审定后做为最终结算价;3.2.9磋商报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和。3.2.10工程量清单中采购人给出暂估价的,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给出的暂估价填写报价,否则该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11竞争性磋商报价分两次,投标函中报价为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全部公开。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即:二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作为最终报价。3.2.12供应商一旦中标,最后磋商报价将做为合同价,在合同执行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价格,按照最后磋商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与响应文件中的初次报价中工程项目总价的比值做等比调整。3.3磋商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日历天。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应在E招冀成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不涉及)3.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递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3.4.3成交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响应文件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3.5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的证明材料。3.5.2供应商其他资格证明资料应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及目录内容对应的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规范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响应文件中所附供应商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等资料应有原件的均应采用原件扫描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或可通过证件上二维码扫描查询真伪的复印件,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承诺、声明之类文件可直接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按要求签字盖章,也可线下盖章扫描放入响应文件中)。3.6.4响应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5未按本章3.6.1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磋商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使用CA加密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采购人可根据本章第2.2项、第2.3项情况以补充通知的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4.3响应文件的递交4.3.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4.2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4.3.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不予受理。4.4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将最终版的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4.4.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除特殊情况外,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5.磋商会议召开5.1磋商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按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议,请各潜在响应人准时远程参与开标活动。5.2开会程序按下列程序组织磋商会:1、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送开标指令;2、响应人在解密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待所有响应人解密完成或到解密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开标一览表;响应人对开标记录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未进行电子签名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开标结束。注:因响应人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响应人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5.3开标异议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远程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在开标时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6.评审6.1磋商小组6.1.1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1.3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采购人应当向磋商小组提供评审所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响应文件提出评审意见。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在标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应按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8)不同响应人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9)不同响应人软件加密锁号、MAC地址、CPU码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不同响应人的投标资料制作出自同一份U盘文件等;(10)供应商之前存在高度契合,如供应商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文件接收地址等相同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11)其他涉嫌串通投标的情形。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6.4重新磋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磋商:(l)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磋商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重新组织采购的情形。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供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7.2成交通知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采购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一致。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7.3.2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4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施工。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7.3.5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不得向供应商提供咨询。8.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8.4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成交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8.5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6质疑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印鉴,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真实性承担责任。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第三章磋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一、评审原则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磋商小组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维护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二、磋商小组评审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三、成交原则1、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议,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推荐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名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磋商程序1)资格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磋商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响应文件将进入下一步评议。2)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组建。3)符合性审查: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首先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认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标部分符合性的和技术标部分符合性要求的响应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4)磋商:磋商小组与各有效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双方不得涉及其他响应供应商的有关磋商信息。5)磋商小组如需对采购需求以及商务条款进行修改时,需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有效供应商。6)磋商结束后,由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7)汇总各评委对各响应供应商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和该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得分,两者相加后即为该响应供应商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3、磋商办法和依据A、磋商原则(1)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2)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B、磋商方法:(1)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若高于者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本次磋商的最终报价。响应供应商的二次报价均不可高于第一次报价,高于者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为防止恶意竞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汇总磋商小组打分,推荐排名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若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则按二次报价低者名次靠前,若报价也相同,则按无记名投票排序。四、各项评分标准(一)商务部分评审(40分)序号标准分评分标准140分所有供应商有效二次(最终)报价中的最低值为基准价,与基准价一致的得标准分40分,其它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140分价/最后磋商报价)×40注: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综合评审(60分)序号评分因素标准分评分标准1施工部署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掌握程度情况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①主要工程目标、②总体组织安排、③总体施工安排、④施工准备、⑤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详实可行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包括:①质量管理措施;②进场检验措施;③重点部分和关键工序的保证措施;④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⑤质量通病预防和控制措施。详实可行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包括:①安全施工管理制度;②安全施工方案和控制措施;③安全施工资源配置计划。详实可行的得6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4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包括:①扬尘防治措施;②噪声防治措施;③生产、生活污水排放控制措施;④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⑤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详实可行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措施,包括:①工程进度计划安排;②工程进度计划保证措施;③资金保障措施;④关键节点控制措施;⑤纠偏措施。详实可行的得10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6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及劳动力计划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及劳动力计划方案,包括:①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②劳动力计划安排;③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和劳动力计划保证措施。详实可行的得6分;每缺1项扣2分,其中每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7项目班子组成人员配备情况8分项目班子各专业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配备齐全且具备相关证件得8分;每少一人或未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评分说明:磋商小组成员按上表中评分项对各响应人进行评审打分,响应人综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项目内容评审标准通过(√)不通过(×)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联企业情况表有效,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信誉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注:上表中任意一项审查结果若出现“不合格”情况,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能进入后续评审。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1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3磋商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未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但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4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质量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存在重大偏差符合磋商文件要求8响应人未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结论(是否通过)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1.补偿救济机制严格执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政策,河北省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和联合惩戒机制。(1)针对因政策变化、规范调整而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情形,采购单位将建立补偿救济机制,给予投标单位(供应商)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投标单位(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投标单位(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且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确认对合同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图纸会审、变更、洽商、签证、甲方通知、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国家现行法律及河北省地方相关政策、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质量统一标准等相应的规范、规程。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5)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洽商等补充文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设计图纸套(其中套用于制作竣工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设计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2)本合同及合同的各项组成文件;3)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等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4)图纸会审纪要;5)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6)竣工验收记录;7)竣工图纸;8)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9)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10)现场签证单;11)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12)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文件。13)其它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日历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为实施本合同需要所修建临时道路、桥梁以及其它市政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设施以及施工现场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其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承包人所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规范,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制订质量问题预防及纠正措施,实现对质量问题的预控。质量的控制包括对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设备材料的质量控制、现场施工的质量控制、工程资料的质量控制等方面。3)所有由发包人、项目管理人、监理人发给承包人的指令,如涉及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或工程,承包人需及时转发,以确保监理人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4)施工现场总平面的管理是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承包人、专业分包人和其他承包人都能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状态。承包人制定的管理办法须经过监理人的审批。5)发包人关于施工场地基础情况、各类隐蔽管线、设施提供资料或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承包人须独立调查包括向有关的市政部门、管线监管部门调查、现场详细勘查等并获得全部资料,承包人不得依靠发包人或任何他方的资料作为其相信调查结果的依据。6)开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发包人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惯例或规范之处、明显错误或不合理的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7)承包人须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包括摄影、录像资料。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8)在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和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在采取防止损坏措施的同时,应立即知会发包人、文物局和公安局,否则责任自负。9)承包人应保证在施工区域及周边不能出现承包人所属人员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扰民、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道路遗洒、交通事故等造成的影响,如因此导致发生的罚款、索赔、损害、损失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承包人在进场、开工前,应在天内做出具体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及监理审批。11)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布设和管理除遵循国家、项目所在地相关要求和标准外,还需响应环保施工要求,并通过文化墙、宣传栏等载体进行宣传贯彻。1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协助、要求和督促各专业承包人建立起完善的各专业承包人的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各专业承包人纳入统一的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13)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程资料,并按规定时间协助发包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14)应对平行发包、专业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全部资料。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本项目实施过程行使项目经理权利和责任,期限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月到岗率不低于%,平均每周不少于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处以承包人万元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元/次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万元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万元/次•人违约金(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3.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元/次•人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河北省、市规定执行。在各次安全检查中达到合格标准,同时要达到重大安全事故为“0”,创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目标。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历天赔付额度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该费用从合同价款中相应扣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百分之。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另行约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完成工程量百分比,拨付相应比例工程款(20%、20%、20%),工程竣工验收拨付20%,结算审计完成拨付17%,剩余3%无质量问题后一年拨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应当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质量保修书内容。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另行商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另行商定。(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另行商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另行商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另行商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另行商定。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同意。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各一人组成。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另行商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另行商定。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改造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