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2025)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成交公告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
一、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山东,德州市,庆云县,经济开发区中澳路北
91371423687235235E
0534-6106616
115.966
90.6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山东世纪星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115.966
90.65
2
河北迅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2.48
87.47
3
天津世纪天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6.49
86.19
4
北京中科体建建设有限公司
117.8
77.23
5
天津万恒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03
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工程类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
包括室外铺装改造工程、室外水电改造工程、拆除工程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工。
王帅
鲁2372020202253481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刘坤,杨宏图
采购人代表:孙志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597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实际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结合相应费率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中心南道31号
联系方式:18522155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1412室
联系方式:010-82025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文静、李正莲
电 话:15369699014、010-8202548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须知二、磋商办法和标准第三章磋商项目要求项目需求书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受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的委托,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2、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二、项目内容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本项目最高限价120.1615万元。招标范围: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包括室外铺装改造工程、室外水电改造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将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进行评审。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属于建筑业行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资格审查和资信部分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记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阶段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本工程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8月7日,每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1412室)。3、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前近3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3.4.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1.开始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2.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3.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906室。4.方式: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六、磋商时间、地点1.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时30分。2.磋商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906室。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2.采购人地址:河东区中心南道31号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先生电话:13820178976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1412室。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369699014、010-82025481马文静、李正莲九、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受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的委托,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招标编号:ZCWF-25ZBDLHS-ZB0011)实施采购。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项号条款名称项目具体要求1项目概况采购人: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工程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项目编号:ZCWF-25ZBDLHS-ZB00112建设地点河东区中心南道31号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4质量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招标范围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本项目最高限价120.1615万元。招标范围: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包括室外铺装改造工程、室外水电改造工程、拆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7报价要求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报价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办法》、2020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20年《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市政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给水及燃气管道工程预算基价》以及与其配套的各专业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商务部分中增值稅税率和规费需执行天津市最新执行标准。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投标截止日前28天,以后发生不再调整。7报价要求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截止至磋商前最新一期发布的材料价格综合价格,以后发生不再调整。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人工费:截止至磋商前最新一期《天津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的人工费为基准,进行报价,企业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后期不予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应按照天津市最新规定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要求,执行天津市最新规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0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12磋商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天(日历日)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形式:保函(原件)金额:(大写)壹万元整(¥10000)递交方式: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非现金形式保函,须在开标当天现场递交保函原件。(2)供应商应当将保函的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保函需包含以下内容,否则认定无效,不予接收:(1)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虚假投标或围标串标的;(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6)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的;(7)不按照磋商文件或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的;(8)其他违反国家和法律法规行为的。14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投标答疑地点:河东区中心南道31号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及投标答疑时间:另行通知。注:各单位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疑问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5年8月8日下午17:00时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word格式及盖章的扫描件形式,未提供上述两种形式答疑问题的,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漏答或错答的责任)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czx_tj@163.com。供应商在收到书面答14踏勘现场复(更正公告)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文件之更正公告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czx_tj@163.com。15供应商的替代方案:不允许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16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不分册装订)共3份,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份数:4份(包括:光盘2份,U盘2份);电子版文件应包含:①正本响应文件的word版及签字并盖章后的彩色扫描PDF版;②2020版天津市建经软件编制的投标报价的BSJ、BSX格式及软件导出的PDF版。17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8月1起至2025年8月7日,每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1412室联系人:马文静、李正莲电话:15369699014、010-82025481磋商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8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906室19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陈塘科创园1号楼906室20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一、磋商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工程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1.2上述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通过竞争性磋商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领到本工程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和有关资料,并具有承担施工能力和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本工程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投标。1.3磋商范围、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2本工程的磋商范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的方式确定,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1本工程项目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参照资格审查标准内容。3.2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踏勘现场4.1采购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4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5、磋商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公告、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文本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磋商项目要求;(4)合同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6.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包括磋商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图纸和辅助资料等所作的要求和规定。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检查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包括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量单电子文件的内容,如发现项目内容及数量有遗漏或不一致的地方,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以传真方式提出,随后将原件提交采购人,下同)向采购人提出。7.2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的方式予以解答或澄清供应商所提出的问题(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来源)。7.3采购人在发放磋商文件后,采购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解答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和考察现场提出的问题。7.4解答或澄清将送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解答或澄清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解答或澄清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磋商文件的修改8.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前,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采购人自己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供应商的解释,采购人都可能会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磋商文件。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8.5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同时发布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9、磋商文件的解释9.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要求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2供应商应认真填写第五部分格式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磋商语言及单位11.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11.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由资格审查、技术部分、资信部分和商务部分四部分组成。12.2资格审查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信用信誉(8)本项目特定资格(9)投标保证金12.3技术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综合说明;(2)施工平面布置;(3)劳动力计划;(4)施工工期计划;(5)施工方案及方法;(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7)施工安全保证措施;(8)现场文明施工措施;(9)施工现场环保及维护措施;(10)主要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11)工程竣工后服务承诺(12)主要施工材料以上技术部分页数限制宜控制在50页以内。12.4资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业绩文件(2)项目经理资质、业绩文件(3)技术负责人资质文件12.6商务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以文件导出为准)(3)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12.7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3、报价13.1供应商对磋商所提供的服务要求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3.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3.3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磋商小组评审。13.4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投标货币14.1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5、磋商有效期15.1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在本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历日内为磋商有效期。15.2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他的响应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函,此投标保函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形式:保函。16.2.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包括成交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16.3.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订立书面合同的;16.3.2磋商过程因正当理由被采购人宣布终止或暂停的;16.3.3依照法律规定需要重新组织磋商的。16.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补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废标处理。16.4.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16.4.2中标后,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供应商的替代方案(本项目不适用)1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供应商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不分册装订)共3份,并在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份数:4份(包括:光盘2份,U盘2份);电子版文件应包含:①正本响应文件的word版及签字并盖章后的彩色扫描PDF版;②2020版天津市建经软件编制的投标报价的BSJ、BSX格式及软件导出的PDF版。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理印鉴和编制人、审核人的执业资格印章,否则按废标处理。18.3商务部分报价汇总表还须加盖编制人、审核人的执业资格印章,编制人应是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的专业人员,审核人应是取得注册资格的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员,造价工程师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其执业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供应商若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须满足以下要求,任意一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标:(1)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同时接受采购人和供应商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2)造价咨询单位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有隶属关系;(3)投标报价的编制人、审核人须为同一单位人员。(4)商务部分中应附供应商与其造价咨询单位的协议书。18.4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全套内容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采购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装订19.1响应文件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只接收胶粘装订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打孔装订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纸型一律采用A4纸型包括外封封皮。20、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20.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电子文件单独密封。20.2在外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供应商名称、所投标工程名称、招标编号、采购人名称和地址“2025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0.3如果响应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20.1款和第20.2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采购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供应商。20.4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加盖供应商公章。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注和递交,并在内层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2.4根据本投标须知第15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23、开标23.1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23.2随递交响应文件时一起提交供应商以下加盖鲜章的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如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2如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被授权人前近3个月内(不含磋商当月)任意1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原件24、磋商程序24.1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4.2介绍参加磋商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24.3采购人简要介绍磋商项目的概况或情况。24.4审查本须知23.2款和25条中要求提交的证件和有效供应商的条件是否符合,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标。24.5请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4.6磋商小组对资信标、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进行评审。24.7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内容以及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和资信标进行详细评审、比较、打分。24.8技术部分和资信标评审后,对参加技术部分和资信标评审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商务报价部分进行评审。24.9磋商小组对上述评审合格供应商的商务部分进行比较、分析和排序。24.10汇总各项评审工作,确定成交供应商,出具磋商报告。24.11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4.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并退回给供应商,按本投标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响应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13采购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5、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标:25.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5.2供应商未提交有效证件或证件不全的;25.3未提交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或不符合要求的;25.4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投标保证金的;25.5联合体投标的,未附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或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本项目不适用)25.6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装订或编制或标注的;25.7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的。(六)磋商小组与磋商保密26、磋商小组26.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6.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问。磋商期间,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26.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27、磋商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资格被拒绝。27.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磋商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磋商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评标28、资格审查28.1本工程的资格审查内容详见磋商办法中的资格审查内容。29、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29.1本工程的初步评审内容详见磋商办法中的初步评审内容。30、响应文件的澄清30.1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31、错误的修正31.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31.1.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按上述修改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但不影响磋商工作。32、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2.1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定每一份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32.2磋商小组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9.1款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32.3本工程采用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参照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2.5技术部分的评审32.5.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评价与比较,按照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进行评审。32.5.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和标准,对每一投标逐项进行审查、分析和比较,并提出评审意见。32.6商务部分的评审32.6.1商务部分的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措施项目报价、计日工清单报价,评审时对供应商所报内容进行识别和检测,就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和主要材料单价等内容的评审、比较及分析,评审其是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报价、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和报价是否合理,施工措施项目报价、计日工清单报价是否合理,从而确定其报价的合理性。32.6.2商务部分各项指标超出磋商文件规定幅度值的,磋商小组应对供应商进行质询,通过质询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且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定合理的仍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32.6.3供应商未按编制规定要求编制的,按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项目总价、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和价格相互矛盾,致使磋商小组无法正常评审、判定其准确性,而认为不合理、不可信的,按废标处理。(八)合同的授予33.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3.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4.合同授予标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第32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当地市场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5.成交结果确认35.1磋商小组将对最低价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35.2最终审查将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供应商的财务、技术、服务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35.3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磋商小组将对下一个最低价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36.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在授予合同时,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有权对磋商中工程量清单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价格和其它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37.取消采购任务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38.结果通知38.1磋商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8.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9.签订合同39.1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39.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成交决定的撤消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40.合同转让40.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41.合同款项支付方式41.1采购人直接支付。(九)其他4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收取本次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43、其他43.1磋商开始后,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除外)。43.2工期、质量、履行期限、缺陷责任期等实质性内容及加注“*”号条款不得出现偏离,发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4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3.4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捷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43.5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43.6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发布变更公告。43.7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阶段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44、本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二、磋商办法和标准为保证磋商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磋商办法如下:一、磋商小组及磋商步骤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社会评委共3人组成。其中社会专家评委为2人,采购人评委1人。2、磋商步骤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评审方法及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五)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六)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1、资格审查1.1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1.2在磋商前应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履行合同义务。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再进行评审。1.3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其中资质证件可为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以下各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资格后审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纳税(专用收据或纳税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7信用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资格审查阶段内“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7信用信誉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8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本工程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9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开标时携带)2、初步评审初步评审时发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废标处理:(1)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的,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没有参加开标的;或未提供身份证件的或证件失效的;(4)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签字或盖章的;(5)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相关证件或证件不齐全;或证件未经年检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或失效的;(6)供应商在停止参加投标处罚期限内参加投标并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参加投标后受到停止投标处罚,在处罚期内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7)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单位盖章,或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对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10)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设有标底明显低于标底,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小组认定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12)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技术规格、技术部分准的要求;(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内容的;(1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6)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17)本项目使用材料未满足国际田联对场地设施标准手册的要求和《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3、评分值范围如下:技术部分满分50分资信部分满分20分商务部分满分30分最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资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3.1对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满分50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序号评审项目详细评审分值1综合说明内容涵盖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施工方法、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等全面阐述详尽,得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2施工平面布置总体布置满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生产需要,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3劳动力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3劳动力计划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4施工工期计划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5施工方案及方法针对改造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或方案及施工措施非常详尽,得11-15分。针对改造工程施工方法或方案及施工措施比较合理,得6-10分。主要施工方法或方案及施工措施一般,得1-5分。对改造工程无针对性方案,得0分。15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质量控制有具体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质量保证切实可行,措施得力,方案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7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包括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8现场文明施工措施针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9施工现场环保及维护措施针对施工现场环保及维护措施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包括噪声、粉尘、废水等污染物的控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等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10主要施工车辆、机械、设备情况及进场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机械设备充足,方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11工程竣工后服针对工程交验后服务实际情况,有具体、完整、可行11务承诺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能够最大程度达到用户满意,措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3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1处瑕疵:2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但内容存在2处瑕疵:1分;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未应答或其他:0分。12主要施工材料为满足室外长期使用的环境条件,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供应商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应满足国际田联对场地设施标准手册的要求和《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的带CMA标识的本年度检测报告,每提供一项材料的检测报告得0.5分,最高得5分。5合计50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技术部分的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3.2资信部分评审:(满分20分)序号评审项目详细评审分值1企业业绩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承担过本项目同类业绩。(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打印件,合同和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四个条件均具备,否则不予认定加分。开标时需携带原件备查。注:合同中需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102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分),项目经理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承担过本项目同类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为准需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验收报告体现项目经理名字,否则不予认定)。6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技术职称(2分),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工程实践经验,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分)。4合计203.3对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进行评审(满分30分):(1)商务标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合理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商务标得分为满分30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商务标得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不承诺最低投标报价中标,如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投标无效。若投标报价有明显遗漏,则按照其他供应商对该遗漏报价中最高值予以增加;若服务范围有重大偏离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予以废标。3.4.最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资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十)供应商须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一经发现虚假伪造,取消成交资格。三、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供应商技术部分得分、资信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合计为该供应商总得分。2、磋商小组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磋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磋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即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技术指标得分仍相同由磋商小组成员不记名投票确定顺序。采购人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情况,采购人可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也可以重新招标。3、采购人不承诺最低投标价中标。四、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1、供应商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2、磋商小组初步评审后,将供应商的投标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经采购人同意,磋商小组可继续进行评审。经详细评审磋商小组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第三章磋商项目要求受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的委托,北京中诚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磋商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总报价全部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价格(1)具有标价的投标书和报价汇总表,以及组成工程报价分专业的工程预算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卫生清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报价,进行投标。(3)工程投标报价执行天津地区相关定额和现行取费标准及市场价格。3.投标价格采用形式: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方式。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综合单价是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费用合计,应包括直接工程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并考虑风险因素。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5.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6.投标报价均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图的重大设计变更(指结构、标准、规模)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处理或地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其上述费用承包方应执行磋商文件所采取的计价规则、标准计算工程量,待工程结算时根据该工程设计单位所出具的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以及经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承发包双方认可实际单价的签证方可按实调整。7.施工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相关人员及周边建筑物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磋商报价中必须考虑安全防护措施但不限于“清单文件”文件中所涉及安全的措施内容,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具体安全保护措施,必须达到“零伤亡,对周围环境零破坏,零污染”的安全管理目标。8.成品保护费用: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品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成交供应商负责对工程现场的成品以及成交供应商的设备、材料、工器具等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成交供应商自费予以修复,达到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对承包范围以外的专业设备、设施等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配合保护,费用含在磋商报价中。9.验收涉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三)承包方式1.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按投标最终报价确定合同价格(固定总价)。2.供应商设计方案及工程预算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采购人的现场交底为主要依据。3.变更由采购人签证认可,其增减量按实结算,人工费、材料差价不予调整。因供应商踏勘现场有误造成工程增项、增量,采购人不予认可。4.该工程涉及的一切手续(消防、公安、市容、规划、占道、城管、环卫等),均由施工方负责办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只负责确认盖章等一般手续。(四)服务要求1.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施工地点:河东区中心南道31号。3.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噪音控制和扬尘控制。供应商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并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扰民、民扰、信访、处罚等问题以及施工过程中因没有遵守文明施工规定,造成噪声超标、环境污染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并负责赔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追偿。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将所有垃圾集中清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存放,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垃圾。5.成交供应商须为其现场作业人员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由于现场作业人员作业不当或保护不当或防护不当引起的人员伤亡或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6.施工完毕,成交供应商必须整理办理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资料并提交采购人,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竣工验收不合格,一切责任及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7.成交供应商需负责施工档案收集和整理,档案必须满足有关部门或采购人的归档要求。8.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五)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开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97%,剩余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自责任缺陷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壹年二、技术要求(一)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二)施工范围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三)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劳动力投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主要部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主要部位的施工方法或方案和施工保证措施、工程交验后服务维护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与现场其他施工方的沟通协调等主要措施等内容。(四)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天津市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有关规定,达到环保和卫生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施工所用原材料带CMA标识的本年度检测报告。(五)主要材料设备在采购前,其材料质量、规格、品牌、性能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因材料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六)施工材料设备实行用户控制(甲控),即施工材料设备只有在采购人认可后方可使用,成交供应商负责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和退换等事项。(七)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达到现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八)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用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九)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现场进行复核,若无异议则视同对磋商文件要求已确认。(十)根据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的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者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通知建设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还应通知监理单位。施工过程中,管理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施工单位应出具变更文件,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命文件及变更文件应当在施工项目部留存备查。”(十一)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项目需求书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第四章合同格式JF-2001-015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示范文本》结合天津市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1.4承包范围:1.5承包方式:1.6合同价款:本工程造价元。金额大写:第二条工程期限2.1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2.2全部工程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2.3全部工程总日历天数天。2.4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第三条工期延误与工期奖罚3.1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五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乙方。甲方同意延期要求或三天内不予答复,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理由不充足,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3.2暂停施工。甲方代表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在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在24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时限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的,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3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3.3.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3.3.3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等需处理时。3.3.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甲方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及甲方代表签认同意给予顺延的情况。3.3.5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气飞行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4工期奖罚。根据工期定额标准双方约定的工期完成日期,工程提前或延误的奖罚费用,双方应拟订如下条款:3.4.13.4.23.4.33.4.4第四条甲方工作4.1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修复现场干道,保证运输畅通。4.2将施工所需水、电源、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4.3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4.4组织设计院、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并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4.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施工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工期相应顺延。第五条乙方工作5.1按双方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5.2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交与甲方,甲方应在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即可认为已经批准。5.3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5.4已竣工程在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系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修复,系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5.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5.6严格执行我市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第六条价款支付与调整6.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15个工作内甲方按工程合同造价%,计人民币,元,支付给乙方。6.2工程进度款按天津市关于工程进度款拨付办法的规定。6.3合同价款的调整。在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调整。6.3.1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增减。6.3.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6.3.3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6.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工程款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7.1甲供材料设备(见附表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供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及材质证书。7.2甲供材料设备甲方委托乙方保管时,保管费用元由甲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损坏丢失,乙方负责赔偿。7.3甲供材料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地点供应,未按要求时间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甲供材料设备品种、数量、规格与清单不符时,由甲方重新采购并补齐数量。7.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并附有合格证。7.5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7.6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在价格、质量方面应取得甲方同意签证,价差由甲方承担。第八条质量与验收8.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应按规范要求,承担返修工作及费用。因甲方原因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甲方要求优良工程,其增加费用双方商定纳入补充条款。8.2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复盖、掩埋条件或达到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施工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8.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双方根据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进行验收。8.4乙方在工程验收前5天将验收报告送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8.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交工前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动用。甲方如需提前使用,即视为通过竣工验收。8.6乙方在验收后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套。第九条设计变更9.1施工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后,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9.2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正式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9.3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由双方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第十条竣工结算10.1已完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在天内将工程结算书送交甲方,甲方在天内审核完毕,并签署审核意见。双方无争议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支付工程结算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天内将工程交付甲方。如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可报请有关部门调解。若甲方在收到结算后天内未提出审查意见,工程结算视为批准。10.2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经办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将部分或全部工程妥善保护,保护费由甲方承担。10.3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批准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工程保修11.1保修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预留工程保修费用。待保修期过后,退还乙方本金及利息。11.2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11.3保修期间,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的返修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争议,仲裁12.1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①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13.1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委派人员和职责附后)。13.2甲方委托监理工程师姓名:被授权范围13.3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有关人员名单和职责附后)。第十四条合同附件14.1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工程协议书。14.2招标文件14.3工程项目一览表14.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14.5全部施工图纸(如有)14.6有关协议条款及补充合同:14.6.1。14.6.2。14.6.3。14.6.4。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15.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15.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盖章)电话:,电话:电挂:,电挂: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栋数结构层次主要工程量檐高跨度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造价(万地)其中:mm2m3土建暖气电气通风煤气工艺设备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正/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总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操场及篮球场及附属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