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浦口区数据局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C2025-0074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江苏赛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1320594598632394P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22栋
90(均分制)
945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小军、吉同路、张云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数据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47832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69659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25-6965918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江苏赛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111-JZCG-C2025-0074采购文件.doc
22、企业折扣证明无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C2025-007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2025年08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3章合同文本……………………………………第4章采购需求……………………………………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磋商邀请受南京市浦口区数据局(采购单位)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11-JZCG-C2025-00742.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3.预算金额:11万元4.最高限价:1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采购需求(简介):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模块设置包括奖补政策发布、项目申报、数据调用、人工核验、材料提交、审核审批等核心功能,实现奖补资金申报跟踪与精准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项目工期:30日历天。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及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数据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3478325962.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5-6965918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取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磋商”)方式,本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采购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磋商文件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中心。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8.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响应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分项报价表、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证明文件、磋商响应函等部分。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11.证明磋商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1.1供应商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11.2磋商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分项报价表(如有)12.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分项报价表。12.2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供应商需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磋商响应函1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磋商响应函。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磋商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被拒绝。16.磋商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递交17.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7.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4.3条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7.3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响应文件的拒收18.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9.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响应文件的撤回19.1.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19.2响应文件的修改19.2.1供应商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解密与评审20.响应文件解密20.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1.磋商21.1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或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2.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2.2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2.3交易中心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评审过程中的澄清23.1项目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4.响应文件的审查24.1响应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具体原因,评审结束后将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24.3.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24.3.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4.3.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24.3.4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4.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4.3.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本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或者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3.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4.3.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4.3.9根据苏财购【2025】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或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4.3.10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4.3.11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的情形。24.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5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24.6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交易中心及磋商小组联系。25.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1磋商程序25.1.1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25.1.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1.3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25.2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25.2.1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2.2评审标准。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3采购活动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25.3.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25.3.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3.3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4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提交最后报价且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终止情形。六、成交26.确定成交单位26.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1)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人在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按第二种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中心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6.3交易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6.4.2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3与其他供应商、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26.4.4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磋商小组发现。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7.成交通知书27.1成交结果确定后,交易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于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2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29.标的物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30.1成交供应商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小企业融资平台”,选择相应的金融机构办理融资贷款。30.2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线上办理履约保函(保险)。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交易中心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交易中心提出,由交易中心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采购文件第一章。交易中心《质疑函》接收部门为政府采购部(快递运单上的收件人填写“政府采购部”),地址: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浦口市民中心B幢五楼受理大厅,联系电话:025-69659050。由采购人负责答复质疑,采购人将《质疑答复函》抄送交易中心。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采购活动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交易中心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不得对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号: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提供下列服务:序号名称数量单位1服务内容详见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如有分项价款,详见《分项报价表》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合同期限为天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服务一览表;(3)交付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七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服务事项。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3)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时止。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本条第3款的约定支付,乙方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责任,且乙方仍应按约履行合同义务。3.付款条件:合同签订,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合格起系统正常运行3年后,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支付10%的合同余款。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如乙方不能交付服务的,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5.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6.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7.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本条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9.乙方在承担上述4-8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0.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投标(响应)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3.其他: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订时间: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模块设置包括奖补政策发布、项目申报、数据调用、人工核验、材料提交、审核审批等核心功能,实现奖补资金申报跟踪与精准服务。(二)服务标准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和标准。三、服务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业类型备注1南京市浦口区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1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一)项目内容1.申报端:需建设申报端口(包括移动端h5和PC端),通过对补贴申报类型、申报信息填写、申报记录跟踪等环节进行整合管理,实现申报流程在线化、申报操作便捷化、申报数据可视化,帮助申报人员更高效完成补贴申报工作,更好了解申报进度与结果,提升申报效率,优化申报体验,减少申报过程中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主要功能如下:(1)补贴申报:提供针对市场主体招用大学生奖励、市场主体招用名校优生奖励、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内)、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载体外)、基本运营综合补贴等多种补贴类型的在线填报手段。支持申报人员通过接口自动获取部分填报信息,也允许手动填写完整信息,实现补贴申报流程的数字化与便捷化,帮助市场主体高效完成补贴申报工作,减少人工操作和线下跑腿成本,提升补贴申报的效率与准确性。(2)申请记录管理:为申报人员提供补贴填报情况的查看手段。申报人员可查看自身填报的补贴申请进度、审核状态等信息。实现补贴申报信息的透明化与可追溯性,方便各方及时了解申报动态。2.审核管理端:需建设管理端模块,通过对审批流程执行、申报数据调取、审批规则配置等环节进行一体化管控,实现审批流程在线化、数据查询精准化、管理操作平台化,帮助管理人员更高效开展审批工作,更好掌握申报动态与数据详情,提升管理审批效率,优化管理决策,减少管理过程中的沟通与协调成本。主要功能如下:(1)补贴申请审批赋予相关负责部门人员对已提交的就业补贴填报信息进行审批的权限。部门人员可根据既定的补贴政策和审核标准,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等进行仔细审查,做出审批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并记录审批意见。实现就业补贴审批流程的在线化与规范化,确保补贴发放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审批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干扰,保障补贴资金合理使用。(2)申报数据管理为系统管理人员提供对就业补贴业务的全信息查询功能。部门审核人员能够查看待审核、已审核等不同状态的补贴填报信息,以便全面掌握申报情况;系统管理人员可查看所有填报记录。实现就业补贴业务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提升补贴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保障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为确保人才补贴发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政策透明度与社会公信力,将符合条件的人才补贴申请信息、审核结果、补贴发放情况等关键内容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与查询。(3)审批流程管理为系统管理人员提供对就业补贴审批流程进行灵活配置和管理的手段。可设置审批环节、审批人员、审批顺序等,根据不同补贴类型或业务需求定制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流程的标准化、自动化与可视化,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审批流程的顺畅运行,降低管理成本。(4)系统管理:需建设系统管理集成模块,通过对用户身份信息、组织架构层级、角色权限设定、数据字典规范、操作日志记录等要素进行综合管控,实现用户管理统一化、架构管理层级化、角色管理精细化、字典管理标准化、日志管理可溯化,帮助系统管理员更高效进行系统维护,更好把控系统运行状态与安全情况,提升系统管理效率,优化系统资源调配,减少系统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与漏洞成本。3.系统数据对接:平台需对接全区资源平台(涵盖人员账号授权管理、统一身份登录认证)、区数字治理中心相关系统(包含企业基本信息、身份信息等)以及在“浦口区就业创业”公众号增加补贴申报入口,实现对接标准化、数据交互自动化、应用集成平台化,帮助管理人员更高效整合系统资源、把控数据流转,提升协同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减少对接与数据维护成本,实现资源高效整合与利用。主要功能如下:(1)全区资源平台对接:将审核管理端集成至浦口区政府内网门户,同时与全区资源平台对接,实现用户登录后,无需再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直接访问目标系统。通过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中心,对用户的身份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和验证。当用户访问目标系统时,目标系统将用户请求重定向到身份认证中心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身份认证中心返回认证令牌给目标系统,目标系统根据令牌信息允许用户登录。(2)区数字治理中心系统对接:平台能够从区数治治理中心相关系统实时获取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等)、身份信息(包括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等)等。这些信息将用于平台中的企业申报、业务审批等环节,确保市场主体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3)“浦口区就业创业”公众号补贴申报入口对接:在“浦口区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中增加补贴申报入口,实现与系统的数据交互与业务集成。用户通过公众号进入补贴申报页面后,系统将自动识别用户身份。用户填写并提交补贴申报信息后,数据将实时传输至系统进行处理。系统根据用户提交的信息,结合从区数字治理中心获取的市场主体信息,进行补贴申报的审核。同时,公众号将实时反馈申报进度和结果给用户,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通过这一对接,实现了补贴申报的便捷化、高效化,进一步优化了管理流程,提高了用户的申报效率。(二)服务要求及标准:1.客户端环境要求1)系统采用B/S架构,客户端通过浏览器访问,无需安装任何客户端软件;2)系统包括PC管理端和H5移动端两种形式:3)PC端为桌面浏览器访问,支持主流浏览器(Chrome、Edge、Firefox)最新版,保证1080P及以上分辨率下良好的显示效果;4)H5移动端需支持微信平台,界面适配常见主流手机尺寸,交互流畅;5)用户界面应简洁直观,符合用户操作习惯,具备良好的人机交互体验;2.部署环境要求1)系统应支持在国产化服务器部署;2)操作系统应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如银河麒麟、中标麒麟、华为欧拉等);3)系统应适配主流国产数据库产品,如人大金仓、达梦数据库、海量数据库等;4)系统应支持Docker容器化部署,便于后续扩展与运维;5)提供详细的部署文档,包括环境配置、依赖安装、部署步骤、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3.安全性要求1)应采用角色权限控制机制,支持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2)系统应采用HTTPS协议进行加密传输,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或篡改;3)后端系统应具备防护常见安全漏洞的能力,如SQL注入、XSS攻击、CSRF攻击等;4)用户密码等敏感信息应加密存储,不得以明文形式保存;5)系统应具备登录日志、操作日志记录与管理功能,便于审计与追溯;4性能要求1)系统应在100人同时在线使用的情况下,保持正常响应,常规操作响应时间≤3秒;2)支持批量导入、导出数据,导入导出速度不低于1000条/分钟;3)系统应具备较强的数据处理能力,应能支撑日常填报与审批等高频操作;4)应提供压力测试结果,验证系统在负载条件下的稳定性;5)页面访问流畅,数据查询速度合理,无明显卡顿或等待现象。5.可靠性要求1)系统应保证全年可用性不低于99%;2)提供数据定时备份机制,数据库及文件每日自动备份至少一次;3)系统应具备容错处理机制,出现异常情况时能提供友好提示并记录日志;4)应支持系统崩溃后快速恢复,确保数据完整性;5)提供完整的操作手册、技术支持方案和培训材料,便于后续使用与维护。6.实施服务需求(1)项目实施需求响应单位需有稳定的研发团队、实施团队对项目进行支持。成交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资源、进度、质量协调控制不力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关责任人,成交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并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响应单位应完成工作范围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主要工作范围要求,承担平台建设需求和非功能需求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2)质量保障要求响应单位需要有公司级的质量保障体系,并保障该体系有效正常运作。响应单位需要在软件开发与系统售后服务的公司级保障体系之下,建立本项目的质量保障体系并获得公司的资源支持。公司不得缩小项目人员的组成或者其他资源,核心人员在项目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更换或者中途退出。成交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质量保障人员、资源不足或者执行不力,给项目质量带来的风险超出甲方和监理方认定的允许范围的,甲方可中止本项目的合作并进行索赔。(3)培训与试运行要求需对指定系统使用者进行培训,按不同类型用户,提供针对性培训。无法确定培训对象的,需要在系统中通过帮助的形式提供快速入门和详细操作指导文件。试运行时应在发现并解决一定数量的问题基础上,完善系统并建立系统常见问题的QA列表,供管理与使用者参考。如果试运行效果很不理想,可以中止并要求返工。如果试运行的范围和深度满足后且系统运行稳定,可以进行验收程序。(4)验收要求项目工作范围要求得到实现。系统项目经过培训和试运行,各模块功能和系统性能都稳定。文档和资料完整,售后服务条约清晰。本项目中如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的,按照现行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竣工、质量验收;没有的,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单位的承诺进行竣工、质量验收。(5)其他要求在开展等保测评(即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测评机构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7.售后服务需求售后服务内容包括产品免费升级在内的服务以及项目产生的维护内容,免费维保的期限为3年。售后服务期间,要求有专有熟悉系统和系统运行情况的技术人员负责和业主方联系,服务响应时间为30分钟;从现场服务请求至到达现场为2小时。(三)项目工期:30日历天。(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验收合格起系统正常运行3年后,乙方开具发票送达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甲方支付10%的合同余款。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本磋商文件所述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5.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三、评审标准中2.1-2.6项”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的顺序推荐。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评标标准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自动计算2.技术2.1需求分析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申报平台需求分析方案(至少包含:项目背景、建设目标、现状分析、必要性分析、需求分析、建设内容等方面)综合评分:(1)投标人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合理准确的分析,并且对项目需求分析完整具体、阐述清晰,得12分;(2)投标人对该项目分析较全面,所分析内容较合理,对项目需求分析相对完整具体、阐述相对清晰,得9分;(3)投标人对该项目分析存在缺漏且所分析内容一般合理,项目需求分析不太完整,阐述内容一般清晰,得6分;(4)投标人对该项目分析不全面且所分析内容存在偏差,项目需求分析有缺漏,分析内容不清晰,得3分;(5)投标人对该项目分析存在重大偏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12主观分2.2总体方案设计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总体设计方案(至少包含 :系统组成、业务架构、技术架构、部署架构、数据资源规划等内容)综合评分:(1)投标人技术方案非常全面具体,逻辑性强,条理清晰,整体稳定性、可靠性和扩展性较强的,得8分;(2)投标人技术方案全面具体,有一定逻辑性和条理性,有一定稳定性、可靠性和扩展性的,得5分;(3)投标人技术方案不够全面具体,没有逻辑性,条理不清晰,整体稳定性、可靠性和扩展性一般的,得2分;(4)未提供技术方案及实施措施的,不得分。8主观分2.3申报端建设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申报端建设方案(至少包含:补贴申报、申请记录管理等内容)综合评分:(1)申报端建设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科学合理得8分;(2)申报端建设方案响应采购需求,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得5分;(3)申报端建设方案基本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基本详细、可行性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4)方案未响应采购需求,内容、措施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2.4审核管理端建设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审核管理端建设方案(至少包含:补贴申请审批、审批流程管理、申报数据管理、系统管理等内容)综合评分:(1)审核管理端建设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科学合理得8分;(2)审核管理端建设方案响应采购需求,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得5分;(3)审核管理端建设方案基本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基本详细、可行性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4)方案未响应采购需求,内容、措施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2.5系统数据对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系统数据对接方案(至少包含:全区资源平台对接、区数治中心相关系统及“浦口区就业创业”公众号对接等内容)综合评分:(1)系统数据对接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全面详细、可行性科学合理得8分;(2)系统数据对接方案响应采购需求,内容较为详细、可行性较为科学合理得5分;(3)系统数据对接方案基本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基本详细、可行性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4)方案未响应采购需求,内容、措施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2.6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进度安排及控制措施、项目质量保证措施、项目测试方案、项目试运行方案、项目验收方案等内容)综合评分: (1)方案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全面详细、措施科学合理得6分;(2)方案响应采购需求,内容较为全面、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得4分;(3)方案基本响应采购需求,内容基本全面、措施基本科学合理得2分;(4)方案未响应采购需求,内容、措施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6主观分3.服务3.1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包含系统功能维护、系统日常维护)综合评分:(1)售后服务目标、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齐全,合理性好、可行性高、科学性强、完整性好的,得6分;(2)售后服务目标、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较齐全,合理性较好、可行性较高、科学性较强、完整性较好的,得4分;(3)售后服务目标、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基本齐全,基本合理、可行、科学、完整的,得2分;(4)未提供方案或者所提供内容与项目严重不符的不得分。6主观分3.2服务团队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得2分。项目团队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1)软件设计师证书;(2)高级程序员证书;(3)信创集成项目管理师;(4)数据库系统工程师;(5)信息安全工程师;(6)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每提供1种证书得2分。最多得12分,不满足不得分,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14客观分3.3本地服务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化服务得2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2客观分4.供应商履约能力4.1软件著作权(1)具有数据分析软件著作权证书;(2)具有数据开发软件著作权证书;(3)具有政务数据接入软件著作权证书; 每项得1分,每项提供多个不重复得分,最高为3分。(须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4.2业绩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的软件开发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9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须能反映项目名称、主要标的物,签订时间和签章清晰可见)9客观分4.3履约评价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软件开发服务对象对履约情况出具的肯定意见,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提供的支撑材料需加盖服务对象单位公章)6客观分合计:100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响应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三、法人授权书四、磋商响应函五、磋商报价表六、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成交,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说明:执行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要求。二、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无。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作为我方就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函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文件,我方正式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及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对应£上打“√”)8.我方与本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磋商报价表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总报价小写(元): 日期:六、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响应情况(填报“响应或完全响应”)偏离(填报“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证明材料1清单明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完全响应)2本项目其他商务要求3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供应商未对实质性要求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作无效响应处理。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分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采购人名称: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质疑事项相关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由授权代表负责质疑事宜的,《质疑函》附件中应提交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质疑供应商针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明确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平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