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7000250619118425-17252897
采购项目名称: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桓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7MABYXQW370
公告标题: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7000250619118425-17252897
二、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
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虹口区广纪路700号2楼
92.0
16280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品备件的供货,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7年3月28日。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冉莉,王正友,李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 服务类 采购的收费标准,向 成交方 收取磋商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320.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此次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竞争性磋商,经过磋商,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具有一定的既有项目承接优势,对项目的现状及需求更为理解; 经过综合性评分,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在需求理解、重难点分析、整体方案编制等方面均更为全面且有针对性,在相关承诺、响应及人员配置、业绩等方面也更好; 综上,此次评分最终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江区教育局(本部)
地 址: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
联系方式:021-61933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桓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
联系方式:1592169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15921690827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168.4K
采购文件附件:
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pdf982.2K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8-19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已存证Sinthonic森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参松江区教育局(本部)、上海桓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75人,营业收入为129130.39万元,资产总额为160659.94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上海仪电鑫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5日60项目采购编号:310117000250619118425-17252897代理机构项目内部编号:HYXS25014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松江区教育局(本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桓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第七章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第一章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514: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7000250619118425-1725289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YXS25014)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预算编号:1725-00016726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1639000元(国库资金:1639000元;自筹资金:0元)最高限价:包1-1639000元采购需求:包名称: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数量:1预算金额(元):1639000元简要规则描述:项目主要为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提供运维与质保服务。主要包括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所涉及的中心控制端和学校端各类软硬件设备与系统的巡检、系统升级、系统优化及故障排查等,无线AP设备位置调整、上述系统设备质保以及备品备件等,保障教育无线网络正常运行,满足数字化发展需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品备件的供货,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7年3月28日。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其他民办非企业组织;(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非法人组织,以分支机构名义投标的,应当取得其法人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08-04至2025-08-11,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514:00:00(北京时间)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于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响应系统提交。磋商所需携带材料:①本公司不提供上网网络(WIFI),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持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笔记本电脑应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磋商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磋商仪式。②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08-1514:00:00(北京时间)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磋商,现场至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届时请供应商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磋商时所需携带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二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响应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报价人在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观看线上直播培训回看,也可登录采购云平台查看培训操作手册或培训操作视频。2、采购云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400-881-7190进行咨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松江区教育局(本部)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38号联系人:刘老师(021-61933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桓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电话:159216908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夏老师联系方式:1592169082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置)表序号目录名称内容1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2项目磋商编号详见磋商公告3项目地址详见磋商公告4项目内容详见《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1639000元6交付日期详见磋商公告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8磋商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按《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所规定的服务类采购的收费标准,向成交方收取磋商代理服务费。9报名、发售磋商文件详见磋商公告10现场验证详见磋商公告11现场踏勘不组织12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收到或下载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以书面形式告知磋商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磋商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磋商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疑问函或无疑问函,则视为对磋商文件无疑问。13答疑会(如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4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如有)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15投标有效期90天16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17开标时间、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8投标签收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可电话通知磋商代理机构(上传签收可联系项目负责人夏老师,联系方式15921690827)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磋商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的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响应截至时间上传造成磋商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在规定时间内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投标(响应)失败。19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1、提交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响应回执函或无疑问确认函(加盖公章);3、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①法人证明书原件(证明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②法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无误后归还);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书需附法人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章);②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无误后归还);③被授权委托人在该单位的在职声明并盖公章或劳动合同证明加盖公章。*供应商响应时,投标当天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与法定代表人授19投标人开标时需携带材料权委托书等资料的日期请以响应当天日期为准。4、响应单位未提交上述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响应单位未派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的,或者委托代理人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机构将对各响应单位委托代理人的受聘单位情况进行复核,对无法查询到且提供不了证明的响应单位,视其为放弃投标。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1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响应表》22符合性审查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3政策功能政策功能: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所属行业划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的硬件运维服务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注册登记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在云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并获得账号和密码。2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更正磋商人和磋商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进行更正,更正文件应在云采交易平台上公告,并通过云采交易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1)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使用云采交易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文件的彩色扫描文件,并在投标客户端中采用PDF格式上传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磋商文件有关格式。(3)投标文件须先以WORD编辑器编辑,按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好内容后转换为PDF文件。此PDF文件应附带目录以及文档结构图功能,以便投标工具抽取目录。WPS转PDF格式的文档,在WPSOffice软件中,先点击左上角“文件”,选择“另存为”,并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保存”,生成PDF文件。Word转PDF格式的文档,先点击左上角“文件”,再点击“导出”、“创建PDF/XPS”,在弹框里选择保存路径、文件类型选择“PDF文件格式”,点击“发布”,生成PDF文件(如第一次使用Office软件生成带目录结构文件,需在发布前点击“选项”,并勾选“创建书签时使用”)。(4)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务文书和法律文书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有欺诈行为的按3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供应商和云采交易平台应分别对响应文件实施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再经过云采交易平台加密保存。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其相应文件未能加密而致响应文件在投标前泄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4网上响应(1)登入投标客户端:供应商用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登陆云采交易平台投标客户端。(2)填写网上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投标客户端中选择要参与的项目,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系统设置和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勾选本次参与响应的包件号。填写完成后,导入线下编制的响应文件,并对各检查项、打分项进行标记匹配响应。匹配完成后,系统会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和“标书匹配”等操作进行完整度检查。(3)完成响应:待检查进度变为100%后,点击“生成电子加密标书”输入CA密码生成电子加密标书,点击“上传电子加密标书”将加密标书上传至云采交易平台,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5响应文件签收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须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签收),供应商应及时查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响应失败。若项目未到达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供应商可对已完成上传响应文件的项目进行“撤回”,如状态显示为“签收成功”的,供应商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撤销签收”后,再进行“撤回”操作。6响应截止响应截止与投标的时间以云采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云采交易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首次响应文件。7投标(1)参加投标会议。供应商在完成网上响应文件提交后,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响应文件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会议。(2)投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采交易平台参加投标。☆(3)签到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操作,逾时未完成签到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的除外。若发生影响正常投标的系统故障,投标时间将另行公告或通知。8投标文件解密云采交易平台显示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云采交易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的操作时长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解密操作,逾时未完成解密的供应商,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9投标记录的确认(1)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投标记录表。(2)供应商应及时检查投标记录表的数据是否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并作出确认。(3)供应商发现投标记录表与其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数据不一致的,应及时向磋商人或磋商代理机构提出更正,磋商人或磋商代理机构应核实投标记录表的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一览表一致。如不一致的,应及时更正。(4)供应商未对投标记录表提出异议,又据不作出确认的,视为确认投标记录表的内容。10其他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响。(2)本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供应商若参加本项目,即视为同意上述免责内容。11云采交易平台获取帮助提供工作日8:30-12:00,13:30-18:00的热线咨询服务服务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1.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4参与采购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5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响应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响应系统进行。2.定义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2“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4“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5“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2.6“甲方”系指采购人。2.7“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2.8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符合性要求条款。2.9“电子采购平台”系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特定条件。3.2《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合格的服务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5.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7.询问与质疑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供应商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其下载磋商文件之日(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报名时间为准)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范本填写,范本格式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右侧的“下载专区”下载。7.5供应商提起询问和质疑,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询问、质疑处理规程》的规定办理。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7.3条和第7.4条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形式,质疑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15921690827,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阳路19号九珑空间215室。7.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7.7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供应商,并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8.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8.1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提供虚假材料,谎报、隐瞒事实的行为,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响应等。8.2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提交响应文件,并将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之条文描述方式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后至评审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打印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9.其他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采购需求》和《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构成10.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4)采购需求(5)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6)响应文件有关格式(7)合同书格式和合同条款(8)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10.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符合性响应,则其响应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10.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项目采购有关活动。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1.2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5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且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11.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11.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响应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组织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为便于供应商了解现场环境,供应商根据需要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或与采购人或代理公司联系,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为供应商踏勘现场提供一定方便,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时应当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12.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现场介绍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或误导性。1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13.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应从解密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比磋商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符合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书面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磋商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14.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服务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15.响应文件构成15.1响应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15.2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应具体包含的内容,以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为准。16.商务响应文件16.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在电子采购平台填写);(3)《报价分类明细表》等相关报价表格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4)《资格性响应表》(5)《符合性要求响应表》;(6)《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7)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内容;(8)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所规定的内容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17.磋商响应函17.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磋商响应函》。17.2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磋商响应函》,或者填写不完整的,评审时将按照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17.3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磋商响应函》的,为无效响应。18.报价一览表18.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8.2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一览表》、或者未提供《报价一览表》,导致其解密不成功的,其责任和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报价19.1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行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19.2报价依据: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作范围和要求。本磋商文件明确的服务标准及考核方式。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考虑的因素。19.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供应商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9.4除《采购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每一种单项服务的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响应文件中包含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响应均将予以拒绝。19.5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9.6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各类报价分类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9.7应以人民币报价。20.资格性、符合性要求响应表20.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逐项填写并提交《资格性响应表》和《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以证明其响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及符合性要求。20.2响应文件中未提供《资格性响应表》和《符合性要求响应表》的,为无效响应。21.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21.2《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是为了便于评审。《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与响应文件其他部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不一致时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0条“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规定处理。22.技术响应文件2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响应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2.2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表格、图纸和数据等各项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2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2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23.2响应文件中凡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供应商的公章。供应商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响应文件,则应当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符合性符合磋商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其中对《磋商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性响应表》《符合性要求响应表》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未按照上述要求显示公章的,其响应无效;有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的,或者其他填写不完整的,评审时将按照第五章《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予以扣分。23.3建设节约型社会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政府采购应尽的义务和职责,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采购活动中共同践行。目前,少数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存在编写繁琐、内容重复的问题,既增加了制作成本,浪费了宝贵的资源,也增加了评审成本,影响了评审效率。为进一步落实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提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下列事项:(1)磋商小组主要是依据响应文件中技术、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指标来进行评定。因此,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内容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与磋商文件内容无关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料不要编入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应规范,应按照规定格式要求规范填写,扫描文件应清晰简洁、上传文件应规范。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响应文件的递交24.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中按照要求填写和上传所有响应内容。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24.2响应文件中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磋商响应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应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供应商必须按时提供,否则供应商须接受可能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并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该供应商进行调查,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4.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提交响应文件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对因网上响应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缺漏、不一致或响应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2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5.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公告(采购邀请)》规定的网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中上传并正式提交。25.2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规定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的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25.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拒绝接收。2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对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有关事项应根据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要求办理。五、解密27.解密2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采购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中规定的时间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公开解密。27.2解密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解密。解密主要流程为签到和解密,每一步骤均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规定进行操作。27.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解密后,供应商进行签到操作,供应商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响应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供应商,其响应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电子采购平台解密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六、评审28.磋商小组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8.2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响应文件的初审29.1解密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检查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完整、编排是否有序、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磋商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规范以及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等。29.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核并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符合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未符合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9.3没有符合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不参加进一步的磋商及评审,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9.4解密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供应商主动提交的任何澄清与补正。2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符合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的内容。30.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修正30.1响应文件内容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与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4)对响应文件中不同文字文本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响应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30.2响应文件中如果有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因素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不利于出错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即对于不一致的内容,评审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的情形进行评分;如出错供应商成交,签订合同时按照对出错供应商不利、对采购人有利的条件签约。30.3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31.响应文件的澄清31.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委派授权代表向磋商小组作出说明或答复。31.2供应商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还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1.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4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内容,不得通过澄清而使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在评审中更加有利。3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符合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符合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符合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的评价与比较33.1磋商小组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33.2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程序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4.评审的有关要求34.1磋商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磋商小组成员及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34.2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34.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采购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3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做出有关评审的任何解释。七、定标35.确认成交供应商除了《供应商须知》第38条规定的采购失败情况之外,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及排序情况,依法确认本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36.成交公告及成交和未成交通知36.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36.2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通知成交。《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3成交公告同时也是对其他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通知。37.响应文件的处理所有在解密会上被接受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不退回响应文件。38.采购失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在评审时,发现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资格条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或者在最后报价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磋商小组确定为采购失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失败公告。八、授予合同39.合同授予除了成交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之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根据《供应商须知》第35条规定所确定的成交供应商。40.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1.其他电子采购平台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考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一、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人若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按照不利于响应人的原则处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响应人,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得按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但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提供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加货物采购项目的除外),事业单位直接控股和管理的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认定其企业类型。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中小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大企业是指按照其自身所属行业和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于大型企业的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完整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信息,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声明企业类型。货物采购项目应当对制造商进行声明,工程和服务采购项目应当对供应商进行声明。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主要采购标的,不包括配件、辅料等)且由不同制造商制造或者由不同供应商承建(承接)的,应当逐一填报每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者承建(承接)供应商信息。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采购政策,即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型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响应人若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全的,则不适用价格扣除法。响应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三、监狱企业政策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本须知第26条款规定的价格扣除法。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目前品目清单详见《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在本采购需求中另行明确: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相关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运维)项目主要为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提供运维与质保服务。服务要求:3名网络工程师驻场;服务期限:15个月;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所涉及的中心控制端和学校端各类软硬件设备与系统的巡检、系统升级、系统优化及故障排查等,无线AP设备位置调整、上述系统设备质保以及备品备件等,保障教育无线网络正常运行,满足数字化发展需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本项目预算金额共计1639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采购内容项目预算二、商务要求:类别要求响应有效期响应后90天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备品备件的供货,运维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9日-2027年3月28日。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把备品备件(见采购需求备品备件清单)送到甲方付款方式指定地点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30%的合同款,考核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70%的合同尾款。转让与分包(1)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2)本项目不得分包。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响应系统要求编制网上响应文件,其中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下列):1、商务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响应函》(2)《报价一览表》(3)《报价汇总表》(4)《资格性响应表》(5)《符合性要求响应表》(6)《商务要求响应表》(7)《与评审有关的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索引表》(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9)《供应商近三年(即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来类似项目一览表》:包括类似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合同金额、签约日期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需提供的类似项目数量以《评分细则》为准。(10)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1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符合要求。(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止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13)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14)供应商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15)合格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证明、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设备购置发票或购置合同或租赁协议,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等)。2、技术响应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总体需求的理解以及响应的服务方案,至少包含下列内容:①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和项目总体需求的整体理解程度,以及重难点分析和合理化建议;②项目针对性运维方案的整体设置,包括方案框架及总体设计、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运维文档管理体系、应对特殊情况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③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具、备品备件种类、数量、性能信息;④供应商的响应承诺、维保服务授权和自罚措施;⑤拟投入本项目的运维小组组建及相关人员配置等;(2)响应人近三年(即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来类似信息化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业绩(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3)按照本章需求内容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响应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4)其他必要的说明。例如,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5)响应承诺书;(6)供应商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如有)(7)供应商近三年(即指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债务纠纷、违法违规记录及有关经济合同纠纷中有无败诉等方面的情况说明;(如有)(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供应商应按照《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技术响应文件,对采购人的技术需求全面完整地做出响应并编制服务方案,以证明其响应的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上各类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格式自拟除外)。3、上传扫描文件要求响应单位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彩色扫描文件,并按照规定在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网上投标系统上传其所有资料,文件格式参考第六章响应文件有关格式。含有公章,防伪标志和彩色底纹类文件(如投标函、营业执照、身份证、认证证书等)必须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以清晰显示。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响应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响应单位提供文件原件进行核对,响应单位必须按时提供。否则视作响应单位放弃潜在中标资格,并且采购人将对该响应单位进行调查,发现有欺诈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项目采购需求为实现教育系统各单位教育教学与办公等区域的无线网络全覆盖,为教育教学提供无线网络支撑,松江区教育局已于2017年实施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建设,项目覆盖118家教育单位153个校区;2018-2023年又完成60余所新建学校无线网络覆盖。为满足数字化教育教学需求,保障无线网络软硬件设备正常运行,拟招标采购运维服务。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的校区数量较多且分布于不同位置,无线网络终端AP设备及POE交换机等设备安装在松江区教育局下属各单位。无线网络系统主端控制设备部署在方塔北路教育数据中心机房,无线网络系统备用控制设备部署在龙源路新城教育网络分中心(龙源幼儿园)。为保障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系统整套软硬设备的正常运行,教育局采购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运维服务。五、项目现状介绍(一)总体架构图教育信息中心DHCPServerHPortalServer网管7核心交换机POEAP接入交换机LDA集成ACRADIUS学校A学校B出口交换机出口交换机POEAP接入文换机APPOE接人交换机AP校内漫游跨校漫游(二)现有需质保、运维设备型号及数量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采购时间1无线接入控制器(H3CEWP-WX5560H)2017无线控制器(H3CEWP-WX5580H)2021年6台2017年4台2021年2台2刀片服务器机框(华为E9000)2套2017年3刀片服务器(华为CH121)24台2017年4存储(华为2600V3)2套2017年5室外AP(H3CEWP-WA5320X-FIT)347个2017年采购227个5室外AP(华为AirEngine6760R-51)2020年室外AP(EWP-WA6630X-FIT)2021年室外AP(EWP-WA6630X-FIT)2022年室外AP(EWP-WA6630X-FIT)2023年347个2018年采购23个2019年采购16个2020年采购14个2021年采购17个2022年采购22个2023年采购28个6高密放装AP(H3CEWP-WA5530-FIT)2017-2019年高密放装AP(华为AP6750-10T)2020年高密放装AP(EWP-WA6330-FIT)2021年高密放装AP(EWP-WA6338-HI-FIT)10368个2017年采购6560个2018年采购890个2019年采购544个2020年采购411个2021年采购557个2022年采购628个2023年采购778个7普通放装式AP(H3CEWP-WA4320-ACN-SI-FIT)1224个2017年824口POE交换机(华为S5720-28X-PWR-SI)2017、2018年24口POE交换机(H3CS5130S-28S-HI)2019年24口POE交换机(华为S5735-S24P4X)2020年24口POE交换机(LS-5130S-28S-PWR-HI)2021年24口POE交换机(LS-5130S-28S-PWR-HI)2022年779台2017年采购534台2018年采购63台2019年采购45台2020年采购24台2021年采购30台2022年采购34台824口POE交换机(LS-5130S-28S-PWR-HI)2023年24口POE交换机(S6520X-26MC-UPWR-SI)2023年779台2023年采购19台2023年采购30台924口普通交换机(华为S5720-28X-SI)2017年24口普通交换机(H3CS5130S-28S-HI)2019年1042017年采购94台2019年采购10台1048口普通交换机(华为S5720-52X-SI)2017年48口普通交换机(H3CS5130S-52S-HI)2019年48口普通交换机(华为S5735-S48T4X)2020年1042017年采购34台2019年采购40台2019年采购30台11汇聚交换机(华三S6520X-EI)22019年采购2台12万兆多模模块华为OMXD30000(2017年)万兆多模模块华为OMXD30000(2018年)万兆多模模块华三SFP-XG-SX-MM850D(2019年)万兆多模模块华为OMXD30000(2020年)万兆多模模块(SFP-XG-SX-MM850-D)2021年万兆多模模块(SFP-XG-SX-MM850-D)2022年1518个2017年采购1026个2018年采购126个2019年采购130个2020年采购108个2021年采购60个2022年采购68个13万兆单模模块华为OSX010000(2017、2018年)万兆单模模块华三SFP-XG-LX-1310D(2019年)万兆单模模块(华三SFP-XG-LX-1310-D)(2023年)206个2017年采购50个2019年采购60个2023年采购96个主要软件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采购时间1无线认证基础数据交换平台2017年采购2RADIUS系统(H3CIMC套件)22017年采购3网络管理系统(H3CIMC套件)2017年采购4服务器虚拟化平台(H3CVC-CAS-ENT)2017年采购除2023年采购的设备外,上述硬件及软件系统均已超过原厂质保期,运维服务期内,因须设备移位、设备故障维修或换新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各终端设备放置地址,由采购方负责向成交供应商提供。(三)主要备品备件清单:为保障能快速解决学校端无线故障,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定数量备品备件,在控制端及学校端无线设备硬件故障或在重要时间段内出现无线网络性能瓶颈现象时,短期内无法定位故障原因或无法快速解决网络性能瓶颈时用备件替换,保证教育系统无线网络高可用性。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及功能数量单位1综合日志审计平台见备品备件主要参数1套224口POE交换机见备品备件主要参数5台3室内无线AP设备见备品备件主要参数(含相应数量license)30个4万兆多模光模块见备品备件主要参数10个(四)备品备件主要参数综合日志审计平台技术指标及功能参数要求#硬件参数标准机架式设备,内存≥32G;硬盘:≥6*4T3.5寸SATA盘(RAID5);接口:≥2个千兆电口,≥2个万兆光口,1*VGA(或HDMI);电源:双电源模块。#性能要求事件入库性能≥6000EPS;日志源接入授权≥1024日志源。#溯源取证被监管单位通报后,需要定位内网真实主机,要求平台支持NAT溯源功能,查找内网资产真实IP,并能够查看相对应的安全风险;同时支持在DHCP场景下,结合DHCP服务器,定位问题主机当前真实IP地址,提供系统功能截图证明。#兼容性要求能够与现有的8台无线控制器、交换机以及网络管理服务器兼容对接,从无线控制器中读取无线控制器、现有无线AP及所有接入无线网络的终端等设备运行信息,支持可视化展示。资质证明具备《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有效证书的复印件。#日志采集支持包括SYSLOG、HTTP、SNMP等采集方式,支持包括FTP、JDBC\\ODBC、Agent终端采集。agent管理支持agent管理,能够展示agent名称、主机IP、注册时间、软件版本、采集状态、升级状态等信息。告警管理支持配置告警规则、告警方式。日志管理支持外部日志导入,可导入文件类型日志类型包括txt、log格式,支持文件编码类型包含ascii、bin、big5、cp1259、gbk、utf8、utf16、utf32等20+种日志管理编码格式。事件明细列表显示安全事件明细的详细信息,主要包括发生时间、过滤类型、事件等级、事件名称、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规则名称、事件描述、原始事件数、处理状态、支持操作等信息,支持查看原始事件详情进行追溯。日志查看具备日志收集实时监控,可基于设备类型、日志等级进行监控查看日志分析可对多源日志进行递归关联、时序关联、统计关联等方式关联分析,提升安全分析结果准确性。预定义日志概览支持默认展示威胁源IP排名、威胁通信协议分布、威胁日志攻击分类分布、威胁日志设备名称分布、威胁日志严重等级分布、威胁等级分布等内容。#自定义日志概览支持用户自定义统计维度展示日志审计结果,具备多种日志类型、统计属性交叉统计100余种图形展示可选择;可同时展示6个及以上维度审计结果,提供权威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支持用户自定义统计效果,可选择饼状分布图、折线趋势图、柱状比较图,提供权威第三方实验室测试报告证明。24口POE交换机技术指标参数要求交换性能#交换容量≥2.5Tbps,包转发率≥300Mpps,以官网最小值为准电源#实配2块可插拔冗余电源,单块≥700W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端口类型#24个100M/1000M/2.5G/5GBase-T端口,4个万兆SFP+端口POE#24端口都支持802.3at/POE+、802.3bt/POE++供电标准,支持24端口POE+/POE++满供支持快速POE功能,当交换机电源上电时,支持秒级实现对PD设备的供电二层及三层功能支持MAC地址规格≥16K,ARP表项规格≥8000支持DefaultVLAN支持本地和远程端口镜像支持STP/RSTP/MSTP协议支持RIP、RIPng、OSPF、OSPFv3等路由协议支持Ipv4路由FIB表≥8K,Ipv6路由FIB表≥3K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支持6to4、ISATAP、手动配置tunnel安全功能支持802.1X、MAC认证、Portal认证和RADIUS认证支持IPSec对管理报文加密流量监控支持SFLOW管理维护支持SNMPv1/v2/v3、Telnet、RMON、SSHv2;支持通过命令行、Web、中文图形化配置软件等方式进行配置和管理;技术指标参数要求DHCP#支持DHCPv4/v6client/relay/server/snooping/DHCPSnoopingoption82/DHCPRelayoption82风暴抑制支持广播/组播/单播风暴抑制,基于pps/bps/端口速率百分比的风暴抑制室内无线AP设备模式及流数#同时工作在802.11a/b/g/n/ac/acwave2/ax/be模式,支持MU-MIMO,整机空间流数≥12WiFi#支持WiFi7上行接口设计#1个100M/1000M/2.5G/5G/以太网接电口,1个10G光口兼容SFP+空口优化支持基于空口利用率的SSID自动隐藏功能,当空口繁忙程度达到或超过配置的阈值时,SSID自动隐藏,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无线服务物联网能力支持5个及以上BLE、RFID、ZigBee等全制式物联网扩展工作湿度湿度:10%~95%天线内置天线IPv6支持支持IPv4/IPv6双协议栈、Native原生,特别支持IPv6Portal、IPv6SAVI无线定位支持无线定位,并采用AP主动给客户端发送探测报文方式,通过计算发送报文和响应报文的时间差来计算客户端的位置加密****、128位WEP加密,WPA,802.11i和WAPI。供电#采用802.3bt和802.3at标准供电用户隔离支持AP上二层转发抑制支持虚拟AP(多SSID)之间的隔离认证配合AC支持:PORTAL认证(远程,外挂服务器)、基于SSID的Portal页面推送、基于AP的Portal页面推送、Portal支持代理功能、Portal双机热备、、SSID防假冒(用户名与SSID绑定)、LDAP;本机支持802.1X与Portal接入,802.1X接入时,支持EAP-GTC和EAP-TLS两种)万兆多模光模块功能及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硬件参数中心波长850nm,SFP+传输速率10Gbps诊断检测#支持DigitalDiagnosticsMonitoring(数字诊断监测)响应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性能应不低于上述设备性能,数量应不少于列表中数量,能与现有系统完全兼容,且在服务周期结束后,同意将剩余备品备件交于采购方处置。备品备件存放地点: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注:除上述主要备品备件外,成交供应商还需准备光纤跳线、六类跳线及标签打印机等运维耗材,网络测线仪及光功率计等运维工具。六、服务要求保障控制端无线网络覆盖系统及学校端无线网络软硬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无线网络相关设备的系统升级,定期巡检,处理各类故障,处理紧急事件,重大事项现场保障,监控无线网络系统运行等服务。供应商应提供规范化的运维服务,协助用户完善项目运维管理体系与流程。(一)控制端系统设备主要服务要求1.定期对硬件设备进行巡检、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系统接口运行情况。2.系统调优:按用户需求做好系统部署调整及系统优化,设备软件版本升级,无线漫游功能优化,调试及升级前做好升级方案,调式及升级后对无线业务进行测试。3.故障处理:系统设备发生故障后,一般4小时内解决;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无线网络可用,并于72小时内出具采购方认可的故障报告。4.运维分析:分析系统运行使用及系统环境情况,分析系统存在问题,提供问题解决方案,排除系统隐患。5.运维服务统计:记录用户提出的服务需求、系统巡检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运维人员在日常维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统计,方便定期对系统做升级和优化。6.故障整理:整理总结常见典型问题和解决方案,并形成典型故障排除文档。7.运维报告:提供业务系统运行及运维服务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提交信息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情况等分析报告。8.基于松江教育现有的统一认证系统,保障无线radius认证、portal认证、微信扫码认证及会议验证码认证正常运行。9.控制端设备出现故障,24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成交供应商提供同等性能的备件,保障48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10.主要设备巡检需求(驻场期间巡检)序号服务内容巡检周期巡检方式巡检内容1无线接入控制器(H3CEWP-WX5560H、H3CEWP-WX5580H)每天一次现场/平台软件及硬件2刀片服务器机柜(华为E9000)每周一次现场/平台软件及硬件3刀片服务器(华为CH121)每周一次现场/平台软件及硬件4存储(华为2600V3)每周一次现场/平台软件及硬件5服务器虚拟化平台(H3CVC-CAS-ENT)每周一次现场/平台软件及硬件6RADIUS系统(H3CIMC套件)每周一次平台软件及硬件7网络管理系统(H3CIMC套件)每周一次平台软件及硬件8AP上线统计每天一次平台AP上线数量9radius认证、portal认证、微信扫码认证及会议验证码认证每天一次平台认证功能(二)学校端设备主要服务要求1.接到学校报修后,运维人员能远程解决的远程解决,远程解决不掉,到现场解决。2.设备配置及学校网络拓扑如需调整,运维人员须按采购方管理要求执行。3.学校端(POE交换机、室外AP、高密放装式AP以及普通放装式AP)相关设备故障原厂返修,返修期间安装备件,保障无线可用。4.学校网络调整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学校网络拓扑图等资料更新,交到采购方负责人。5.驻场运维人员工作要规范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及基层学校服务满意度。6.所有校区无线AP及POE交换机等设备每6个月巡检一遍,提供巡检记录。7.因房间功能变更等因素,学校需对现有无线AP设备移位,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提供报修服务热线,支持微信公众服务号或报修平台故障报修。(三)文档要求1.规范服务文档,审核归档流程,分类归档。2.驻场工程师负责整理运维服务文档,整理完毕后定期提交至采购方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统一归档,便于文档的积累和查阅。3.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文档,成交供应商应规范化整理,做好运维信息统计分析。(四)驻场运维服务要求1.基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响应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运维方案,并与本项目无缝对接。2.响应供应商应成立运维服务小组,至少安排3名驻场服务工程师,提供工作日驻场运维服务。为保障应急和重大事项,应针对学校端提供更多技术力量参与巡检和维护,须提供现场保障服务。其他时间段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3.驻场服务工程师应具有网络工程师技术资格,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运维服务小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采购方的无线网络架构及运维要求。其他运维技术人员需具备1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中大型无线网络架构。5.未经采购方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驻场服务工程师,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0天告知用户,经采购方同意后方可更换。驻场服务工程师应遵守驻场运维人员管理要求。6.驻场服务工程师如不能胜任本项目运维工作或违反驻场运维人员管理要求,采购方提出更换驻场工程师即日起,成交供应商须在1个月内完成更换采购方认可的驻场服务工程师,并协调好工作交接。7.以6个月为一个综合信息汇总节点,每6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届时将对相关驻场工程师的工作进行阶段性考核与学校意见的反馈,成交供应商提交该阶段的服务单及阶段性总结报告等运维文档,采购方负责阶段总结报告的查看,并给出工作意见或建议。8.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为运维服务实施提供相应制度保障,有完善清晰的组织架构图。9.运维驻场地点: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松江区教育学院,采购方提供办公地点。(五)过渡衔接要求基于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在过渡衔接期内,为最大程度上减少无线网络运行异常产生的不利影响,响应供应商应提供基于松江教育无线网络系统的、可行的运维过渡方案。(六)应急保障能力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响应供应商能深刻理解用户实际无线网络使用需求,制定无线网络应急保障方案,为用户利用上海市教委开发的“三个助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稳定流畅的无线网络支撑。七、应急预案1.响应供应商基于对本项目的理解,制定故障类别及故障等级,按故障类别及故障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启用对应的应急预案,并通过应急演练发现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对应急预案和演练进行优化。2.驻场人员平时应做好应急事件的监控工作,对于突发事件应认真分析、准确判定故障发生的数据域,负责跟踪该事件直至其结束。对于不在控制端的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运维负责人去现场处理,密切关注故障事件流程及进展情况,做好记录。3.正常情况下,要求值班人员在10分钟内进行事件确认。如果属于一般事件则按照事件流程进行分派处理,否则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步骤快速实施应急处置。八、承诺内容清单及自罚措施要求序号承诺内容1承诺提供的备品备件与现有无线网络覆盖系统完全兼容,其数量应不少于列表中数量,性能应不低于列表中对应设备性能。2服务期内,项目运维设备因须移位、故障设备维修或换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3承诺协助用户做好有线无线网络一体化运维,按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向采购方提交运维资料。4驻场服务工程师如不能胜任本项目运维工作或违反驻场运维人员管理要求,采购方提出更换驻场工程师即日起,成交供应商须在1个月内更换驻场服务工程师,并协调好工作交接。5控制端设备发生故障后,一般4小时内解决;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无线网络可用,并于72小时内出采购方认可的故障报告。6控制端设备出现故障,24小时内无法恢复正常,成交供应商提供同等性能的备件,保障48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7制定故障类别及故障等级,按故障类别及故障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启用对应的应急预案为确保此次采购的软硬件设备及相关服务能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最终要求,供应商应针对以上承诺内容作出相应的承诺;并对违背上述承诺内容,存在偏离、弄虚作假、欺骗采购方等情况发生时,供应商将采取的自罚措施,应包括采取自罚资金(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比)及其他自罚措施,以保障采购方的相关权益。承诺及自罚措施格式自拟,须清楚标明供应商主体名称、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九、项目运维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一)运行维护质量标准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服务标准、规范、规章要求,并满足采购方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的为准。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和采购方规定的要求制定运维方案(运维手册)实施运行维护服务,并应达到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运维质量达不到约定的目标标准,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3.成交供应商的提供的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方提供的资料,通过调查建立运行维护工作台册,格式应按采购方要求制定、执行,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由采购方规定的报表;(2)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搜集、整理、归纳、掌握系统有关应用故障信息及时掌握设备和系统应用情况,分析原因,做出运行维护情况预测,制定对策预案和应急维保预案,采取必要的预防性措施;(3)成交供应商对已定运维计划、方案、时间等工作因各种原因需调整,应事先征得采购方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4)若因采购方业务需要或突发事件,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方的指挥和安排,协助调查解决有关突发问题,并有义务及时配合、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应急抢修,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及时认真处理;(5)完成采购方交办的与本运维项目相关的任务。4.双方对项目服务质量有争议,由采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二)运维考核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认真按照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本项目需求和投标承诺进行运行维护,随时接受采购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采购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运维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采购方可要求成交供应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3.检查和考核标准、自罚措施,按本项目采购需求约定。4.若成交供应商认为运维质量不达标的责任不在成交供应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举证责任。(三)服务考核接近服务截至期,用户组织服务质量考核。成交服务商须在指定日期前,对服务工作进行小结,形成完整的服务报告并装订成册向业主提交。本次服务项目的考核制度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考核组由用户方组织,总分值为100分。即对服务的重点环节进行打分后,以总得分来作为是否通过考核的标准(95分及以上为考核通过)。考核低于95分,本项目将考核分数与自罚措施结合进行计算后,支付项目尾款。主要考核内容及分数如表: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分数备注1故障排除控制端设备发生故障后,一般4小时内解决;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启动应急预案,12小时内如无法恢复正常,成交供应商提供同等性能的备件,保障24小时内系统恢复正常。并于72小时内出用户认可的故障报告。根据招标需求,每违约一次,扣5分。30分2备品备件数量应不少于列表中数量,性能应不低于列表中对应设备性能。根据招标需求,每少一项,扣1分。因设备移位、故障设备维修或换新、重点区域使用备品备件升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每违约一次,扣5分20分3文档要求规范服务文档,明确归档流程,整理运维服务过程性记录文档,每月提交用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分类归档。1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系统无线网络覆盖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