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 民宿产业发展规划中标结果公示(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一、项目编号:ZTY-CS-20250801

二、项目名称: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陕西中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89,700.00元
6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服务类(陕西中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
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
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0年。
基于宝鸡市情和发展愿景,提出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如: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角色)
合同签订后50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含所有要求的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
符合相关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文本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图文并茂,表达准确。
189,7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万鹏、郭涛、刘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其中,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项目
0.4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1号
联系方式:0917-3263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801室
联系方式:18891777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永波
电话:18891777625

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8.8--(定稿)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项目.pdf

中肯中小企业证明.jpg

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委托,采用进行采购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项目编码:ZTY-CS-2025080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陕西中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897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服务类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0年。基于宝鸡市情和发展愿景,提出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如: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角色)合同签订后50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含所有要求的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符合相关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文本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图文并茂,表达准确。1.00项189,700.00189,700.00-第1页-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TY-CS-2025080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二、磋商文件说明三、响应文件的编写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五、评审与磋商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3.评审程序附表一资格审查表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三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身份证明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第二部分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三部分偏离表第四部分响应方案说明第五部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第六部分响应承诺书第七部分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或担保函(复印件)第一章磋商公告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0号嘉信潮州酒店大厦16楼16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8-19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TY-CS-20250801项目名称: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91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91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91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191000.00191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工作。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活动;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0号嘉信潮州酒店大厦16楼1608室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现场领取磋商文件,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领取磋商文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领取磋商文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含磋商截止当月)。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售价:免费获取。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9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0号嘉信潮州酒店大厦17楼5号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2《******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3《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印发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4《**********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1.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东风路1号联系方式:0917-32632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801室联系方式:1889177762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工电话:1889177762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项目编号:ZTY-CS-2025080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金额:191000.00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1采购人: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2.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邀请供应商的方式:■(1)发布磋商公告□(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3.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3.6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3.7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12.1成交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磋商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提供磋商文件要求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项目服务费、自行测试费、培训费、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供应商应缴纳的所有税费、条款号内容说明12.1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全部费用。(1)报价货币:人民币;(2)严格按照分项报价表进行分项报价(若有)。14.1本项目需要提供磋商保证金:本项目须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人民币¥3000.00元)。保证金可自主选择采用电汇、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户名: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北路支行账号:503011580000038773备注:1、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60日历天。16.1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包含PDF或Word版的磋商响应文件)。17.3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18.1密封袋(箱)上须标注:(l)采购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4)在2025年8月19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不得启封21.1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28.1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2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14: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广元路10号嘉信潮州酒店大厦17楼5号会议室。条款号内容说明29响应文件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密封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以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3.合格的供应商3.1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3.2.1供应商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2.2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3.2.3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2.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磋商小组,作无效文件进行处理。3.3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3.4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3.5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6如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6.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3.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3.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3.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3.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6.7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3.7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说明5.通知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登记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磋商文件的构成6.1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工程或货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包括如下五章内容: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8.响应文件语言8.1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计量单位9.1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1.响应文件格式11.1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响应报价12.1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列出的内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填写。12.3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也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若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不一致,则供应商的报价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为准。12.4供应商的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5供应商每次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2.6供应商根据本须知12.2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13.报价货币12.3磋商响应函、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磋商保证金14.1本项目须在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1)电汇;(2)银行转账;(3)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4.3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交纳的,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附件1格式和内容开具保函,并将保函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或随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4.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4.1条的规定随附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予以拒绝。14.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6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退还。14.7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并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6条规定签订合同;(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缴纳服务费。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6.1供应商应准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文件。16.2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如需)。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软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封面不建议硬装。16.3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如需),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将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6.5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6.6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16.7响应文件应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箱)中,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电子版文件封装在“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17.2密封袋(箱)上标识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17.3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需提交样品。成交单位样品不予退还,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做为验收依据。样品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2供应商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达采购人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8.3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第18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20.1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和17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0.2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0.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五、评审与磋商21.磋商小组21.1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磋商小组职责(1)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2)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4)编写评审报告;(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1.3磋商小组义务(1)遵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1.4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修改进行签字确认,有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2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22.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2.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2.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2.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2.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磋商程序23.1磋商会议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须委派代表参加,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2响应文件评审23.2.1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2)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或免费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获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4)信用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6)查询时间为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资格性审查结束之前,此段时间段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3.2.2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磋商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3)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4)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5)首次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6)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7)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8)响应文件中技术指标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9)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11)保证金未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账户、或提交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3磋商23.3.1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4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磋商,其响应将被拒绝:(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23.4最后报价2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4.2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时,应加盖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六、确定成交单位、授予合同25.确定成交单位25.1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5.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25.3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5.4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26.合同26.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2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没收其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26.3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持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合同备案结果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27.询问与质疑27.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27.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7.3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27.5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27.6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9.成交服务费29.1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其中,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29.2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户名: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塔北路支行银行账号:50301158000003877329.3成交服务费已包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项。30.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力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1.其他情况31.1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财库〔2015〕124号)的情况除外。31.2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3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3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32.1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32.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陕西省财政厅出台了《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了解详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信用融资时,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切实做到以政府采购信用为基础,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降低供应商融资成本。银行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应以信用贷款为主,贷款利率应当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并将产品信息(包括贷款发放条件、利率优惠、贷款金额)等在陕西政府采购网予以展示。中小企业可根据各银行提供的方案,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金融产品,并根据方案中列明的联系方式和要求向相关银行提出信用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申请开展尽职调查,合理确定融资授信额度。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合同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对拟用于信用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在签署合同时应当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申明或提示该合同将用于申请信用融资,并在合同中注明融资银行名称及在该银行开设的收款账号信息。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应当将上述信息在政府采购合同中予以特别标记。业务流程简图如下:项目合同信息供应商选择合同申请预授信审批项目中标信息供应商选择项目并申请预授信审批审批确认信息审批确认信息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开户信息供应商线下开立专户采购合同信息采购合同验证采购合同信息采购合同验证采购合同锁定额度生效采购合同锁定额度生效贷款合同签约放款贷款合同签约放款项目专户扣款项目专户扣款采购合同解锁贷款结清信息贷款结清采购合同解锁贷款结清信息贷款结清未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采购系统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采购系统合同融资服务模块银行变更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通知供应商变更合同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通知供应商签约已签订采购合同申请流程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2.2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分值:20分;技术部分分值:65分;报价部分分值:15分。2.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2.3.3报价评分标准:见附表三。(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如允许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其分包的,且合同额占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4%扣除。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再进行价格扣除。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并按本款(1)和(2)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3)供应商报价(按本款(1)和(2)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2.3.4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3.评审程序3.1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1.2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3.1.3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3.1.4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3.1.5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3.2磋商3.2.1按“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3.2.2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2.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3.3评审3.3.1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3.3.2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3.3.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4供应商得分=A+B+C3.4评审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3.4.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论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6)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1)或提供(2)(1)提供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满足以下要求:①供应商是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②供应商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③供应商适用《政府会计准则》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④供应商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财务报告是指上述指定年度整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复印件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⑤供应商是上述四种情况以外情况的,按照其依法适用的会计制度、财务规则或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不要求必须是经审计的)。(2)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资信证明须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②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标明“复印无效”,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在本次投标中予以认可(即不因“复印无效”字样而认定资信证明复印件无效)。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纳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3)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5格式作出相关承诺。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6格式作出相关承诺。7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以代理机构于开启响应文件当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7格式做出说明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照资格证明文件附件6-8格式做出声明。供应商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0已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11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如为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同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上证明文件。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证明(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证明。13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适用)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及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说明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的标记为“√”,不符合的标记为“×”;2.审查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3.对审查结论为“不通过”的,要说明原因。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要素审查标准审查结果1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3首次磋商报价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4预防不正当竞争供应商的报价不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况5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已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且金额、形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6响应内容响应内容不存在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情形,响应内容满足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不存在采购档次降低或影响采购性能、功能的情形7附加条件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8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9其它不存在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无效条款的情形审查结论通过/不通过不通过原因说明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100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满分1商务服务承诺针对本采购项目需求提供详细具体可行的服务承诺及具体措施,有利于本项目后期配合服务的,服务承诺及具体措施合理的得5-10分,描述较合理的得1-5分,无相关内容的不计分。10分2业绩供应商2022年8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次服务内容相类似的业绩。10分3技术项目解读及总体实施方案供应商应充分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功能及社会、经济价值。针对本项目制订总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理解②工作思路③工作原则④合理化建议。1.以上4项方案内容全部提供,且对项目理解全面,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13分;2.对项目理解基本正确,方案内容基本满足但不完善的得5-9分;3.对项目理解不够充分,不完整,方案内容不详尽或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13分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项目管理机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②职能分工及职责划分方案③人员配备方案。评审标准:上述每项内容描述详细可行得4分,满分为12分。方案内容每缺少一项扣4分,存在缺陷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评审内容中的缺陷是指: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内容描述过于简单、条理不清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人员配备明显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分5服务方案1.服务方案思路清晰、责任明确,实现目标和完成内容的理解全面;2.对项目认识分析透彻深刻,能够根据本项目地域的现状及特点,结合编制工作所涉及的行业、部门、相关单位,提出切实可行的编制方案;3.具有完善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和售后服务体系,质量保障措施明确,后续服务体系完善;4.进度计划合理,主要节点安排得当,进度保障措施有力。工作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四项要求。服务方案全面、切实可行,质量保障和进度保障措施考虑全面的得14-20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较全面的得7-14分;服务方案和保障措施不全面的得1-7分。(未提供不得分)20分6重点、难点定位分析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得理解程度,对项目规划的重点、难点定位分析准确,切合项目特点,并提供相应得解决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赋分。定位分析准确,解决方案及保障措施全面的得5-10分;较准确、较全面的得1-5分;没有以上内容得0分10分7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成果资料管理、保密管理、廉洁管理制度等:组织架构完整、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得5-10分;组织架构较完整、内部管理制度较健全得1-5分;没有以上内容计0分。10分8价格报价得分1、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并按本章2.3.3(1)和(2)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2、供应商报价(按本章2.3.3(1)和(2)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1515分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前款所称采购人)住所:乙方:(前款所称成交供应商)住所:二、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2、合同总价包括:2、合同总价包括:三、合同结算1、付款方式:2、结算方式:银行转账。四、履行期限、地点及方式:1、履行期限:2、地点:3、方式:3、方式:五、技术服务1、对技术服务的要求:2、技术资料:2、技术资料:六、验收合格证明。2、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乙方填写验收单,并向甲方提交实施过程中的所有资料,以便甲方日后管理和维护。3、质保期满后:由乙方出具质保期运行质量报告,若存在质量问题,应按相应规定协商处理。4、验收依据:4-1、合同文本、合同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2、国内相应的标准、规范。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乙方履约延误2-1、如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并得到甲方的谅解而单方面延迟执行合同,将按违约终止合同。2-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对乙方加收误期赔偿金。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终止合同。3、违约终止合同: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甲方会同监督机构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八、合同组成1、成交通知书2、合同文件3、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4、竞争性磋商文件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九、解决争议的方法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乙方双方分别执份,备案份。3、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签订地点为。4、生效时间:年月日甲方名称(盖章):乙方名称(盖章):地址:地址: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合同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验收入库报告单采购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地点供货单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电话供货单位:(盖章)签字:年月日使用单位验收意见:(盖章)签字:年月日采购内容采购内容请列明品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技术要求(一)编制背景为科学指引宝鸡市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民宿经济在促进乡村振兴、推动文旅融合、优化产业结构中的重要作用,依据国家及陕西省关于文旅产业、民宿发展的相关政策精神,结合宝鸡市实际情况,需编制《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二)编制内容1.规划范围:宝鸡市全域(含县区)。2.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4年,规划期为2025年至2030年。3.规划目标:·系统评估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与存在问题。·明确未来六年宝鸡民宿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构建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宝鸡民宿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宝鸡民宿”品牌,使其成为推动全域旅游、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和文化旅游消费的新增长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目标落地见效。(三)编制要求1.现状分析与综合评估:·全面梳理宝鸡市域内民宿资源(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村落资源、闲置资产等)的分布、类型、等级与开发现状。·深入分析宝鸡民宿产业发展规模、结构、特色、经营管理水平、品牌建设、市场客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精准识别当前宝鸡民宿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瓶颈制约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政策、市场、竞争等)。·开展深入的客源市场需求调研与分析。2.战略定位与发展目标:·基于宝鸡市情和发展愿景,提出民宿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定位(如:在区域发展格局中的角色)。·制定分阶段(近期、中期、远期)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具体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如:民宿数量、等级结构、接待人次、综合收入、品牌影响力、带动就业等)。·明确民宿产业在推动宝鸡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城乡统筹发展中的核心价值。3.空间布局与产品体系:·提出全市民宿产业发展的总体空间格局。·划定民宿发展重点区域、集聚区和特色村落,明确各区域的发展导向、主题特色和功能定位。·设计多元化、层级化的民宿产品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主题民宿(周秦文化、青铜器、民俗非遗)、生态度假民宿(秦岭山水、田园风光)、创意设计民宿、康养旅居民宿、研学体验民宿等。·规划特色民宿线路和集群发展模式。4.重点任务与行动计划:·品牌建设与营销推广:制定“宝鸡民宿”整体品牌战略、形象标识、宣传口号及线上线下整合营销推广计划。·品质提升与标准规范:提出民宿设施建设、服务规范、安全管理、卫生环保、文化内涵提升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议或实施细则草案;引导民宿等级评定与品质认证。·产业融合与业态创新:规划民宿与在地文化、农业、生态、康养、体育、文创等产业的深度融合路径;发展“民宿+”新业态。·市场主体培育与运营管理: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本土民宿品牌、引进知名连锁品牌、提升业主/管家能力、创新运营模式(如合作社、平台公司)的政策建议。·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规划民宿集聚区及周边的交通、水电、通讯、排污、垃圾处理、标识系统、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的提升方案。5.实施保障与政策创新:·组织保障:建议建立市、县(区)联动的民宿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政策支持:研究提出土地(点状供地、闲置宅基地盘活等)、金融(贷款、补贴、基金)、财税、人才引进与培训等方面的创新性支持政策建议。·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民宿联审联批、备案管理、社区参与、利益分配等机制创新。·科技赋能:推动智慧民宿建设(预订平台、智能管理、数字化营销)。(四)成果要求1.成果形式:·《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0年)》正式文本(含图集)。·《宝鸡市促进旅游民宿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详细内容摘要本。·所有成果的电子文件(PDF、DOC及GIS相关格式等)。2.成果质量:·战略性:立意高远,符合国家战略和省市发展要求。·创新性:理念先进,模式新颖,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特色性:深度挖掘宝鸡文化、生态、乡村特色,避免同质化。·操作性:目标清晰,任务具体,路径可行,保障有力,便于分解落实。·规范性:符合相关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标准,文本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图文并茂,表达准确。二、商务要求(一)交付期限及交付地点:1、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内:提交最终正式成果(含所有要求的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的50%作为预付款;项目初稿样书采购人确认审签后支付合同总金额40%;待要求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交付全部服务成果,并经采购人组织(供应商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全部剩余款项;2、结算方式:由采购方负责与中标单位结算。在付款前,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单位。(三)质量保证1、质量符合企业、行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2、技术专利等均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及行业标准,凡因以上问题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四)违约责任: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中标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单位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人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2、如有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诉讼到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TY-CS-2025080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磋商响应文件资格部分供应商:(盖章)时间:目录第一部分身份证明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一部分身份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本授权自年月日起生效。(提示:此日期不应晚于磋商响应函签署日期)附:被授权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磋商截止当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第二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要求见附件6-1);2.供应商提供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或本年度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格式要求见附件6-2);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6-3、6-4);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6-5);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6-6);6.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6-7);7.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6-8);8.证明供应商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格式见附件6-9)。9.如该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10)。要求: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的复印件。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6-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内容可能要求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6-2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提供2024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6-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6-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纳税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税种种类,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3)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说明:(1)供应商应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能显示出供应商名称和所缴纳的社保的种类。(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6-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函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7供应商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8供应商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声明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不属于的供应商。供应商(盖公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1)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10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宝鸡市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陕西中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4人,营业收入为36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溢章):陕西中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11-日期2025年8月9日20000(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L全能扫描王CS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定制 民宿产业发展规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宝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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