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会议服务外包中标结果公示(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2025)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GXTC-C-25330069(招标文件编号:GXTC-C-25330069)
二、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首都实业B座10层
中标(成交)金额:518.88888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南校区教学办公场所和学员住宿区域内所有教学、会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场服务、部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前台接待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服务工作,各项服务工作标准按照采购人工作标准按时按点完成。
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管理与服务分离的方式。管理权属于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服务权属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日常服务。采用一个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一线员工不得少于55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若考核合格,且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合同条款和价格等主要内容无变化,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依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期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
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军、胡桂萍、赵吉青、刘欣、王广生、余洋、柴燕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88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综合得分:94.4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联系方式:相老师 010-88019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2层
联系方式:胡老师,范老师 15901226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范老师
电 话: 159012262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其他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11:29
评审专家名单
刘军、胡桂萍、赵吉青、刘欣、王广生、余洋、柴燕枫
总中标金额
¥518.88888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范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15901226291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中共中央党校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相老师 010-88019902
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老师,范老师 15901226291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GXTC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XTC-C-25330069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2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18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0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TC-C-25330069。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59万元。最高限价:559万元。采购需求:服务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管理与服务分离的方式。管理权属于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服务权属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日常服务。采用一个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一线员工不得少于55人。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服务内容:南校区教学办公场所和学员住宿区域内所有教学、会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场服务、部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前台接待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服务工作,各项服务工作标准按照采购人工作标准按时按点完成。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若考核合格,且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合同条款和价格等主要内容无变化,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依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期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其他: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服务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若考核合格,且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合同条款和价格等主要内容无变化,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依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期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件购买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在国信招标集团(网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到1526127143@qq.com,按要求购买。投标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在国信招标集团(网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进行登记备案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仅公对公账户电汇标书款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缴纳形式均开具电子普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4.接收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113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联系方式:010-880199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二层联系方式:胡老师,范老师,15901226291邮箱:1526127143@qq.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范老师电话:1590122629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5.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是■否1.6是否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不允许□允许,分包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2核心产品■服务采购(不适用)□单一产品采购(不适用)□非单一产品采购,核心产品为:2.3.3采购人发出澄清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4.1采购人发出修改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日15日前2.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仅接收派人送达、邮寄送达质疑函原件两种方式);质疑函的内容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联系部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胡老师、范老师。联系电话:1590122629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45号花园写字楼2层。3.6.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7.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以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5000元人民币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113173.8.2签字或加盖人名章要求投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签字指手写签字或者加盖签字章或者加盖人名方章。3.8.3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投标文件副本4份,正本1份;(2)投标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电子文档1份(U盘)。3.8.4装订要求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6.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7.3评审得分相同时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主体■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8.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3名8.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认中标人■采购人确认中标人8.4.1履约保证金(不适用)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中标金额的1%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2)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5人。(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采购服务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3最高限价:(如有)见招标公告。1.4招标范围、服务期和质量要求:见采购需求。1.5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5.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见招标公告。1.5.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5.4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1.5.5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详见招标公告;(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本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含)之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条第2款所述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无效;(5)信用信息查询主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格审查主体。1.5.6招标公告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5.1项和第1.5.15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6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1.7合格的服务1.7.1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1.5.1项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与本次招标需求有关的及其他相关的服务。1.8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9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0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11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3款和第2.4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澄清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2.3.2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该澄清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澄清的信息。采购人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的24小时内或根据澄清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该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查询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信息,获取对招标文件修改的信息。采购人的修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的,投标人应在收到该修改通知的24小时内或根据修改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予以确认。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4.2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将加盖公章的回执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5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报价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分项报价表;7)商务、合同条款偏差表;8)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0)投标人服务业绩一览表;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如有);12)投标承诺书;(2)技术部分:1)技术偏离表;2)服务方案;3)拟派服务实施人员表和资历表;4)投标人服务承诺(如有);(3)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内容。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进行投标报价。3.2.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2.3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有税项。3.2.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所有招标文件,填报自己认为正确的报价。3.3投标人对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3.4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3.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3.6投标有效期3.6.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6.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其投标文件。3.7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7.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7.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7.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将被拒绝。3.7.4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7.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应由中标人缴纳招标服务费而中标人未缴纳的,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缴纳服务费;(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8投标文件的编制3.8.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服务期、投标有效期、对招标范围以及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验收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8.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或盖章的位置签字(加盖人名章)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8.3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8.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当密封。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公告。4.2.3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情形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5.3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质疑。6资格审查6.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7.1.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2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7.3不同投标人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7.4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5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6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8合同授予8.1定标方式采购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中标公告8.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2.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本须知2.5款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8.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2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5.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5.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9.2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9.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4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9.5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6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列的“服务类”收费标准按差额累进方式计算。(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1资格审查及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投标无效。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评审标准3.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二。投标人须满足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的全部内容,否则其投标无效。3.2分值构成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20分;技术部分:60分;报价部分:20分。3.3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3.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三3.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附表四3.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调整投标人参与评标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或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中的并按3.3.3项(1)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人报价(按3.3.3项(1)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小数点保留2位)4评审程序4.1符合性检查。4.1.1评标委员会按附表二所列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1.2澄清有关问题。(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1.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人的确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2商务和技术评审4.2.1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详细评审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且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3.3.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3.3.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3.3.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C。4.2.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2.4投标人得分=A+B+C4.3评标结果4.3.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3.2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4.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审合格标准是否符合要求1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一致(符合法定工商变更程序除外)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了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本年度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缴纳税收的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有效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8“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了“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情形。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了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1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了证明投标人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结论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评审结论(√/×)1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或)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的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招标文件有最高限价的,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4附加条件投标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公平竞争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没有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的情形见附注。6报价修正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确认修正后的报价。7其他无效情形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8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9备选方案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10投标内容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11服务期和服务地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2付款方式招标文件不允许偏差时,投标文件无负偏差。13★项满足★项要求。结论(通过或未通过)注: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附表三商务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满分20分)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审标准1类似业绩0-10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备投标人作为合同乙方执行的类似服务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关键页(需体现标的信息,甲乙双方信息,签字盖章页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有1个得2分,最高得10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资料不全的或者无法分辨、辨认的不得分)。2管理体系0-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3分。3拟投入团队成员0-71、项目经理具有5年(含)以上项目管理服务经验的,得3分,具有3年(含)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得2分,具有1-2年管理经验得1分,1年(含)以下管理经验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数量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均具备类似项目执行经验得4分;人数满足采购需求要求,均具备类似项目执行经验但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分工类别有欠缺得3分;人数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成员职责分工不明确、分工类别有欠缺以及部分成员不具备类似项目执行经验得2分;人数不满足或本项未提供得0分。附表四技术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总分60分)序号评审内容标准分评审标准1需求分析理解0-5能够结合实际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并提供详细数据进行佐证,能够提出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思路清晰,表意完整得5分;对采购需求分析较详细,数据佐证较详细,能够提出重点难点问题,表意有欠缺得3分;需求分析理解简略,未对采购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得1分;未提供得0分。2教学及会议管理服务方案0-16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及会议服务流程、规范、分工、前台服务流程、部分公共区域保洁标准等,做出详细阐述及说明,对日常工作安排进行详细描述。方案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16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但阐述不明,条理不清晰,重点、难点不突出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但有任意一项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以及上述要求不符(负偏离或未响应),得4分;未提供得0分。3物耗管理方案0-3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保存措施、物资使用方案、物资节约措施等,做出详细阐述及说明,对日常工作安排进行详细描述。方案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但有任意一项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以及上述要求不符(负偏离或未响应),得2分;未提供得0分。4安全管理方案0-8对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方案详细,具备标准化管理流程,服务内容专业,保证安全零事故得8分;方案较详细,标准化流程有欠缺,服务内容比较专业,保证安全零事故得5分;方案针对采购需求不完整,不具备标准化流程,得2分;未提供得0分。5设施设备管理方案0-5投标人结合采购需求对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及会议、前台和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保养措施等,做出详细阐述及说明,对日常工作安排进行详细描述。方案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但有任意一项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以及上述要求不符(负偏离或未响应),得3分;未提供得0分。6应急管理方案0-8投标人对安全生产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如劳务纠纷,人身、设备事故等紧急突发情况具备详细的应急预案及完善的防护措施,应急体系完整,处置方案及防护措施全部内容能够对项目开展提供保障作用,定期进行培训演练得9分;应急预案较详细,处置方案及防护措施有任意一项内容不能够对项目开展提供保障作用或应急体系不完整,提供定期培训演练承诺得8分,应急预案不完整,针对上述内容有缺项得5分,未提供得0分7进驻及撤场方案0-3投标人针对进驻、撤场中的具体难点、重点分析,对进撤场交接措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完整、规范、清晰考虑周全的得3分;对进驻、撤场工作做了基本分析,进撤场交接措施方案较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2分;进撤场交接措施方案操作性低,未对进驻、撤场做出分析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8内控制度方案0-2投标人规章制度完善、明确,具有明晰的项目管理机构图、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以及健全的项目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保密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完备,得2分;有任意一项或以上内容缺项,得1分;未提供或任意三项及以上内容缺项,得0分。9团队人员管理方案0-10对团队人员的稳定保障方案、劳动保障方案、纠纷处理方案,要求考虑周全、内容详尽、方案合理、可操作性强,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如何确保不频繁更换服务人员;(2)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下服务人员不能到岗时如何确保采购人的服务需求;(3)如何满足采购人因突发事件临时增加需求的应急预案;(4)其他紧急情况下的人员调配和更换保障方案;(5)与服务人员签订、解除、变更、延续、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流程和专业人9团队人员管理方案0-10员;(6)有能力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具有处理工伤事故、工伤保险认定的规范流程和专业人员;(7)有合法规范的人员薪酬福利制度与专门管理人员;(8)具有档案管理、劳动保障、职业卫生等制度和专门管理人员;(9)服务人员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机制;(10)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纠纷处理机制;(11)投诉处理制度。方案完全满足上述要求,且表意清晰,内容丰富,分析合理得10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内容较丰富,但阐述不明,条理不清晰,分析重点不突出得7分,方案基本满足上述要求,内容较丰富,但分析有任意一项服务内容与采购需求以及上述要求不符(负偏离或未响应),得4分;方案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且内容简略,未进行具体分析得1分;未提供得0分。第四章合同条款标人投标文件有实质性偏差。,注:以下合同条款仅供参考,具体细节以实际情况的细化条款为准。但合同条款不得与招标文件和中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外包服务采购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采购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服务提供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项目情况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条甲、乙双方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第二部分合同期限第三条委托服务期限为2025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第三部分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南校区教学办公场所和学员住宿区域内所有教学、会议服务(具体范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会场服务、部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前台接待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服务工作,各项服务工作标准按照采购人工作标准按时按点完成。服务区域包括:各楼内会议室、研讨室、教室、报告厅、党性教室、校领导办公室(须2人同时进入)和贵宾室等的教学及会议服务,厂洼19号(原皇苑楼)一至三层公共区域的保洁和维护管理(公共区域含大堂、楼道、楼梯间、电梯、清洁间、消毒间、茶水间、接待区、公共卫生间等未锁闭的区域),以及总服务台和会议中心前台的接待服务。第五条服务要求1.确保采购人各类教学、科研、培训(含国际和港澳班次)、会议、办公和管理服务有序、顺畅、周到、安全。2.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3.采购人按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管理,由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学工人员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并执行。合同费用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于发放年度考核费用。考核年度得分达到90分(含)及以上(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给予全额年度考核费用;85分(含)及以上的给予70%年度考核费用;80分(含)及以上的给予50%年度考核费用;低于80分的不予发放。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发生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视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4.投诉率低于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5.房屋(教室、会议室、研讨室等)与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6.消防管理符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7.服务人数需满足采购人工作要求,乙方需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至少58名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为乙方自有员工,有一定经验。第四部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审核乙方拟定的管理制度及年度计划。2.检查管理内容完成和服务质量达标的情况并提出评议意见。3.向乙方传达甲方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4.甲方依照甲方安全检查制度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5.向乙方提供教学及会议服务时所用的水、电等必要工作条件。6.甲方可随时更换乙方的服务人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更换人员通知后2日内,需向甲方提供其他满足要求的服务人员。因乙方人员配置不足、培训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服务人员更换、增加,甲方不因此增加合同费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在合同规定的区域内提供服务,所有服务应接受甲方的监管,具体按服务监管工作制度执行。2.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管理内容和质量标准,制订服务管理制度、计划、工作细则和检查标准。3.选聘专业人员承担本项目中的专项管理业务,不得将整体或部分管理责任转让和转包第三方。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能如实反映各岗位人员基本情况的名册。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需撤出本项目,协助甲方做好本项目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设施、设备、宿舍用房、洗澡卡和相关档案资料,不得拖延。6.依照双方合同约定,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标准做好服务;7.乙方承担安全用工责任,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安全检查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如果各项工作达不到相关标准和要求,要接受甲方扣除相应绩效考核费用,如造成乙方员工、甲方及第三方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乙方员工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乙方须全额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律师费、诉讼费);8.由于乙方工作的疏忽造成的设备设施破损由乙方负责,设备设施损坏按甲方采购原值(扣除合理折旧)或专业维修报价的120%赔偿;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标准作业程序,并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送甲方备案;10.乙方要及时对员工体检和安全、法规和相关技术培训并签署劳动合同,合格后方可上岗,健康体检及培训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每个员工的健康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留存;11.乙方抽调、换人、辞职或新进员工等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不得无故抽调员工影响工作;12.乙方用工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如乙方员工出现意外伤害和其它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13.乙方员工有节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水、电及爱护甲方所供应其他物品的义务,须严格遵守甲方关于食宿的管理规定。第五部分服务费第八条1.本合同服务费,一年合同总额人民币万元(含税)。2.结算时,乙方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结算手续;若乙方未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3.增值税税率为%,若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导致本合同相关税种、税率等发生变化的,乙方按照最新规定向甲方开具相关发票。4.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5.具体结算方式为:费用实行包干制,根据考核情况,每年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本合同的季度期限自签订当月起计算,每连续三个月为一个季度,后续季度以此类推,且采购人需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季度费用,遇休息日或节假日适当顺延。费用包括服务团队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服装费(服装样式、质量须经甲方认可)、工服洗涤费、住宿费、工作餐费等全部相关费用。每季度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同步出具发票等资料,提供后7日内甲方支付除质量保证金外的合同金额的25%(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30日),其中年度考核费用质量保证金应放在最后一个季度支付费用中。其中,质量保证金用于年度考核费用,考核年度得分达到90分(含)及以上(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给予全额费用;85分(含)及以上的给予70%费用;80分(含)及以上的给予50%费用;低于80分的不予发放。服务单位在服务期间内发生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视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6.结算条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完成内部审批流程后向乙方支付当季度服务费,若乙方未按时提供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付款义务延迟。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单位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第六部分违章违约责任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部分(委托管理事项)和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其书面意见3日之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合同服务费5%的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予经济赔偿。第十条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五部分(按规定支付费用)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预定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接到其书面意见15日之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经济赔偿。必要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十一条本合同的终止,不影响双方要求违约方交付违约金、罚金的权利。第十二条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由于乙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产生的如过渡期管理费、紧急采购溢价等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第十三条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5】日内不移交服务权,不撤出甲方场所和移交宿舍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委托期限内合同服务费费用5‰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十四条遇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临时调配乙方人员执行应急任务,乙方须无条件配合。为维护公众、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同时严格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执行相关决定,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第十五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字号或“中央党校”“党校”等相似或令第三人产生联想的文字、标志、图片等内容作为对外宣传的内容。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使用甲方字号及“中央党校”“党校”等相似或令第三人产生联想的文字、标志、图片等内容的,应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并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第七部分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约定第十六条在合同履约期内,因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原因,导致可能产生的劳动/劳务纠纷、人身损害纠纷等各种恶性事件,对甲方产生经济、名誉损失,并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消除影响,且按照合同金额的5%赔偿违约金等全部法律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其他全部损失。第十七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继续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第十八条本合同到期后,在新的服务公司接管本服务项目之前,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暂时(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也应继续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交接工作。第八部分通知条款第十九条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通过本合同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一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在变更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如果变更方未及时通知对方,由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第二十条双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法院等司法或行政部门送达的本合同相关的文件及其他通信文件等,可通过挂号信件、快递服务等发到合同约定的地址,或通过合同约定邮箱发送。挂号信和快递寄出后第3日、邮件发送成功当日即视为送达日。接收方拒绝接收、签收相关文件,接收方地址无人接收,或其他接收方原因导致接收方未能收到、查看相关通知文件的,视为相关通知及文件已经送达,不影响送达行为及其文件内容的效力。第九部分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约定范围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服务,经双方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予以实施。第二十二条在履约中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四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3日内,根据甲方委托服务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规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1】__方式解决。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页,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外包服务项目位于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建筑面积12475.62平方米,共计可容纳5642人。由主楼、港澳楼、会议中心、应急管理培训中心、1号公寓楼11层教室(会议室)、健身中心三层党性教室和厂洼19号(原皇苑楼)等管辖区域组成。具体概况如下:(一)校内教学及会议服务区域1、主楼主要功能是行政办公。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会议室(间)教室(间)贵宾室(间)可容纳人数主楼6311212622、会议中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科研、会议活动。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会议室(间)贵宾室(间)教室(间)可容纳人数会议中心3510.38431019873、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科研、会议活动。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研讨室(间)教室(间)会议室(间)演练室(间)贵宾室(间)可容纳人数应急管理培训中心2496.861061318454、健身中心三层党性教室主要用于学校会议活动。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可容纳人数健身中心三层党性教室325.761005、1号楼11层主要用于学员学习研讨,会议活动。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会议室(间)贵宾室(间)教室(间)可容纳人数1号楼11层4515112116、港澳楼主要用于学员学习研讨,会议活动。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研讨室(间)会议室(间)贵宾室(间)教室(间)可容纳人数港澳楼2192.529225987(二)总服务台和会议中心前台南校区总服务台办公区域位于3、4号学员公寓,主要承担着南校区住宿教室资源的统一预定安排以及各类班次学员的房间安排、报到接待、总台问询、学员退宿、班次结算、24小时值班等服务工作。会议中心前台办公区域位于会议中心,主要承担着前台接待、教学及会议使用、钥匙门卡的保管、教学及会议费用结算、物品保管等服务工作。(三)厂洼19号(原皇苑楼)厂洼19号(原皇苑楼)主要用于住宿、学习研讨等。名称教学及会议面积(㎡)研讨室(间)会议室(间)教室(间)接待区公共区域可容纳人数厂洼19号2868.1114621-3层全部区域1250二、采购事项(一)采购范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人员配置采用一个管理团队,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一线员工不得少于55人。(三)管理形式1、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管理与服务分离的方式。管理权属于采购人,负责监督管理;服务权属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日常服务。2、采购人负责任务分派、沟通协调及物资供应。3、采购人委派监管人员对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现场监督。4、物资供应:中标人服务运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类物资,由中标人编制采购计划、清单,经采购人逐级审核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采购提供。所有物资的使用与消耗,中标人应做好逐日消耗登记,每月汇总后报采购人,如出现不正常损坏或损耗,由中标人负责赔偿。5、安全保密要求: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员工的安全保密教育工作。所有服务人员需进行审查和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定期做思想教育和保密教育工作,在录用上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把关。中标人需制定完善的员工手册和奖惩制度,将保密要求和保密工作程序以文字形式知晓到全体驻场人员中。(四)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到期后若考核合格,且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合同条款和价格等主要内容无变化,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依照有关规定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期一年,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预算金额:每年559万元。(五)有关说明1、采购人提供一定的办公用房及家具,中标人办公用设备自行配置。由采购人提供办公电话号码,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办公发生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支付,员工宿舍租金、餐费由采购人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校区办公及住宿用房(间)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南校区3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提供一定的宿舍2、人员经费由投标人专项说明,计入投标总价。3、日常办公用品(表单、耗材等)、员工劳保用品、员工宿舍租金、工作餐费等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总价。4、员工的服装费、工服洗涤费由投标人承担,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质量须经采购人认可。5、投标人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按采购人提供的公共区域面积、设施设备的数量、服务保障的要求配置。其中教学及会议按年平均80%使用率配置人员。6、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将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后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中标人相应法律责任。三、服务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一)南校区教学办公场所和学员住宿区域内所有教学、会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会场服务、部分公共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前台接待以及采购人安排的其他服务工作,各项服务工作标准按照采购人工作标准按时按点完成。(二)服务区域包括:各楼内会议室、研讨室、教室、报告厅、党性教室、校领导办公室(须2人同时进入)和贵宾室等的教学及会议服务,厂洼19号(原皇苑楼)一至三层公共区域的保洁和维护管理(公共区域含大堂、楼道、楼梯间、电梯、清洁间、消毒间、茶水间、接待区、公共卫生间等未锁闭的区域),以及总服务台和会议中心前台的接待服务。(三)根据标准步骤,完成每日教学及会议服务、前台接待以及卫生保洁工作。保持良好仪容仪表,遇到学员主动微笑问候,提供温馨服务。(四)根据标准清洁消毒步骤,科学、安全的使用各种清洁剂,正确使用保洁设备和工具,清洁消杀各类物品、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五)每日根据标准步骤完成公共区域清洁工作及计划卫生。(六)日常工作时发现设施设备故障,及时上报。配合采购人做好各类协助和应急事项。(七)会议服务内容和流程如下。会(课)前一天准备:1.做卫生做台面、桌、椅、白板、衣架、地面、墙面、窗台、面板、门、窗卫生。2.核对钟表,检查灯具(1)核对钟表;(2)检查灯具是否完好;(3)检查教学及会议设备设施,发现有损坏及时报修。3.摆放家具,检查家具完好及稳固情况(1)按照会务组或接待通知单要求的形式和数量摆放主席台桌椅、台下桌椅、签到桌椅及照相用椅并吊线;(2)检查家具的稳固性,发现松动桌椅及时报修;(3)摆茶台。4.物品准备(1)备路牌;(2)主体、委托班次配备服务用品:瓷杯、瓷碟、茶叶、一次性杯垫、大暖壶、小暖壶、凉水壶、暖壶垫、方托盘、圆托盘、方托布、圆托布、垃圾桶、垃圾袋、《温馨提示》等;(3)国际和港澳班次配备服务用品:瓷杯、瓷碟、咖啡杯、咖啡碟、暖座、咖啡、咖啡伴侣、白糖、茶叶、咖啡勺、一次性杯垫、大暖壶、小暖壶、暖壶垫、方托盘、圆托盘、方托布、圆托布、垃圾桶、垃圾袋等;(4)备教学用品:白板笔、白板纸、白板擦、磁扣、磁条、胶泥、文具盒(铅笔2支、剪刀1把、橡皮1块、订书器1个、转笔刀1个、曲别针和订书针若干)等(根据办会方要求准备桌裙和台布)。会(课)前准备:1.会议室(教室)准备(1)开门、灯、空调、通道灯,开窗通风(根据需求开、关窗);(2)核对钟表,检查灯具;(3)检查白板笔、白板纸、磁条、磁扣等;(4)检查文具盒内文具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5)检查家具完好及稳固情况;(6)使用投影:关主席台灯。2.保证通道安全通畅及时与公区保洁沟通协助擦拭地面水渍;清理通道。3.主席台服务根据教师饮茶习惯为主席台教师上水、摆小暖壶,开班式、结业式提前10—15分钟续茶完毕。4.交办事项将待办事项交接。会(课)中服务:1.关注:会(课)开始后关注5-10分钟,及时提供服务。2.沟通:向组织员了解课程有无变更,完成组织员交办事项。3.节能降耗:关通道灯。4.整理:(1)整理茶台,补暖瓶水及客用品;(2)收签到桌、路牌;(3)整理手机屏蔽柜;(4)巡视。5.中休前准备提前开门、开通道灯、清理通道、擦拭地面水渍;要求:教学及会议门一推即开,大型会议配备手电筒和喊话器。6.中场休息(1)开窗通风;(2)续台上水;(3)整理主席台;(4)擦白板、检查白板笔、白板纸。7.中休后服务(1)关通道灯;(2)整理茶台,清理茶台、地面水渍;(3)补暖瓶水。8.下课前准备提前开门、开通道灯、清理通道、擦拭地面水渍。9.送宾会(课)后收尾:(1)节能降耗:①开窗通风,断水、电;②关公共区灯、关空调。(2)整理茶台:①收瓷杯、咖啡杯、咖啡壶:将瓷杯内的茶水倒入茶桶内做好垃圾分类;瓷杯、咖啡杯、咖啡壶收回交洗消间;②清洗、消毒茶具。(3)做场内卫生、倾倒垃圾:①做桌、椅、衣架、地面、墙面、窗台、面板、门窗卫生;②清理教具:检查文具盒,文具是否齐全、能否正常使用,擦拭文具盒,擦白板,补齐白板笔、纸等;③整理教学及会议,检查有无遗失遗留物品,如有及时送还并做好登记,清倒垃圾并更换垃圾袋。(4)恢复家具:①检查家具和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并将家具归还原位、摆齐;②如发现松动家具及时报修。(5)交记录和领用物品钥匙、员工自检自评表、客用品等。(6)关灯、锁门:①服务人员对负责的区域、教学及会议、会议室进行巡查,消除安全隐患;②关灯、关空调、关窗、断电、锁门。(7)会议结业时:①收告示牌、桌裙、台布、提醒组织员收桌签;②收、交服务用品:瓷杯、瓷碟、咖啡杯、咖啡碟、暖座、咖啡、咖啡伴侣、白糖、茶叶、咖啡勺、凉水壶、一次性杯垫、大暖壶、小暖壶、暖壶垫、方托盘、圆托盘、方托布、圆托布等;③收、交教学用品:白板笔、白板纸、磁扣、磁条等。(八)南校区总服务台和会议中心前台工作1.负责南校区总服务台和会议中心前台接待服务、班次信息统计、教学及会议宿舍资源安排工作。2.负责24小时值班服务,接听电话答复学工人员的问询及需求,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上传下达工作。3.负责学员接待报到、发放房卡、签到、录入系统、结业退房工作。4.负责班次/会议住宿费、餐费、教学及会议费等在服务中心所有消费的收银结算工作。5.负责发票开具、发票统计、发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6.负责与各POS点的对账、核账,协助财务处的核账、统计工作。7.熟知所辖区域资源及教学及会议使用情况,负责学员房卡的设置工作,学员自付食宿费的收取和开票工作。8.负责客衣的送洗登记和学员楼的报修登记工作。9.负责前台物品、会议室遗留物品保管,协助教学及会议各类服务保障工作。10.负责各项记录的填写,做好交接工作11.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遇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认真落实上级指示。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1.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2.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有分类标志。3.每周至少清洗1次垃圾收集容器。4.每日清运1次生活垃圾到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不得乱堆乱倒。公共区域部分保洁:序号服务项目项目分类清洁标准1大堂天花板、灯具保持干净,无尘、无渍、无网状物1大堂墙面及踢脚板无尘、无渍、无手印地面、地毯地板保持光洁、明亮,地毯清洁,无污渍、水渍、尘渍、痰渍、杂物消火栓箱表面干净、整洁大门、玻璃无手印、污渍,门框无尘土指示牌、标识牌无尘、无渍大厅、走道物品摆放干净、无尘沙发、茶几无灰尘、无破损、无污渍、无纸屑开关保持干净无污渍设备设施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环境空气清新无异味垃圾桶无污渍、无痰渍、无尘渍,垃圾及时倾倒,垃圾袋及时更换2楼层公共区域地面、台面、地毯(含地脚线)保持干净、无污渍、水渍、尘渍、痰渍、杂物墙面(含腰线)无尘、无污渍天花板、灯具无污渍、无尘、无蜘蛛网开关保持干净无污渍玻璃窗、纱窗无手印、无尘、无水渍指示牌、悬挂牌无尘、无蜘蛛网消防设施设备无尘、无污渍信报箱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尘、无污渍、无纸屑设备设施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垃圾桶无污渍、无异味,垃圾及时倾倒,垃圾袋及时更换沙发、茶几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尘、无污渍、无水渍管道门干净整洁,无杂物、无尘、无污渍、环境空气清新无异味3公共卫生间墙面无尘、无污渍、保持瓷砖明洁如新地面无尘、无污渍、无纸屑、无水渍、保持瓷砖光亮清洁干净门无手印、无污渍台面、玻璃镜面无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无皂液、保持镜面明净、台面整洁小便器、马桶、洗手盆保持无渍、无垢、无臭、并保持水流畅通无阻,瓷器明洁如新卫生间隔板无污渍、痰渍、保持洁净天花板、灯具无尘土、无污渍、无蜘蛛网垃圾桶无污渍、无异味,垃圾及时倾倒,垃圾袋及时更换设备设施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环境空气清新无异味4开水间瓷砖墙面无尘、无污渍、保持瓷砖明洁如新地面无尘、无污渍、无纸屑、无水渍、边角无杂物,保持瓷砖光亮清洁干净水槽干净整洁,无污水、无残渣水池干净、光亮,无污物垃圾桶无污渍、无异味,垃圾及时倾倒,垃圾袋及时更换门无手印、无污渍,无锁闭热水器干净整洁,无尘、无污渍、无水渍、无手印设备设施各种设备设施完好,发现损坏及时报修5电梯天花灯饰、排气口、气扇、按钮按键无尘、无污渍、无手印、无蜘蛛网轿厢、梯门、梯身、镜面无污渍、无手印、保持不锈钢亮丽的金属光泽,镜面明净地面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纸屑、烟蒂设备设备完好无损,发现损坏及时报修6楼梯地面、梯级保持干净、无污渍、尘渍、痰渍7垃圾房、垃圾桶(车)、垃圾分类垃圾桶(车)无垃圾粘附物垃圾房每天清洁垃圾房,保持地面干净、干燥、无异味,墙面无附着物,无污迹。垃圾桶(车)保持表面清洁、摆放整齐,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并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十)其他需要兼顾的工作1.负责日常教学及会议卫生清洁,协助教学及会议桌型调整,负责各类杯具清洗消毒。2.协助保密办摆放、保管手机屏蔽仪,手机屏蔽柜的日常管理工作。3.在组织员老师不方便时帮助收放桌签。4.负责6间退休领导办公室卫生清扫及取送报纸等工作。(十一)会议服务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标准执行。四、服务要求(一)确保采购人各类教学、科研、培训(含国际和港澳班次)、会议、办公和管理服务有序、顺畅、周到、安全。(二)按专业化的要求配置管理服务人员。(三)采购人按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管理,由日常考核、定期考核和学工人员满意度三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办法由采购人制定并执行。合同费用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于年度考核费用。考核年度得分达到90分(含)及以上(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给予全额年度考核费用;85分(含)及以上的给予70%年度考核费用;80分(含)及以上的给予50%年度考核费用;低于80分的不予发放。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发生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视严重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四)投诉率低于3%,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五)房屋、客房与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以上。(六)消防管理符合国家及采购人相关规范要求。五、人员要求(一)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委托管理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管理和服务人员。配置人员应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具有所从事岗位需要的具备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友爱互助,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做到主动、热情、耐心、细致、有礼貌,无违法犯罪记录。(二)投标人须对员工进行考勤管理,每月向采购人上报人员流动及考勤情况,具体岗位安排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三)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重要岗位人员要求如下:部门岗位人数岗位要求项目经理1大学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有相关职业资历(证书),业绩良好,有丰富的沟通和管理经验。前台管理主管1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熟悉本部门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电脑,具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三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教学及会议主管1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熟悉本部门专业知识,熟练使用电脑,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三年以上教学及会议管理工作经验。部门岗位人数岗位要求备注:项目经理岗位年龄男不得超过50周岁,女不得超过45周岁(能力特别突出的,经采购人认可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主管岗位年龄男不得超过45周岁,女不得超过40周岁(能力特别突出的,经采购人认可后,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上人员不得为相同人员。(四)管理与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表情自然、亲切;举止大方、有礼;用语文明、规范;提供主动、热情、周到、及时的服务。服务人员具体要求:①年龄要求,18—35周岁;②高中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部分岗位需要日常外语沟通;③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传染病、无先天性病史、无皮肤病及腋嗅,听力正常,热情大方、吃苦耐劳,工作认真、为人踏实;④有上进心,服从管理,具有较好的应变能力,有教学及会议服务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五)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所分派工作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确保在工作过程中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六)管理与服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维护单位荣誉;遵守工作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令行禁止,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翻阅、私拿办公及学员资料、文件、物件等用品,不得泄露、传播保密事项);遵守请销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串岗、不脱岗、不怠工;身体健康,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在岗工作时做到仪容仪表整洁,举止端庄大方,正确使用服务敬语;上班时间不办私事或私自会客、不上网聊天、不玩手机游戏、不闲聊,不带与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七)管理与服务人员应与采购人内部人员保持良好的合作和沟通关系,服从采购人内部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指挥安排,及时反馈工作进展,解答和处理相关问题,并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八)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厉行节约,爱护公物,不得损毁、偷拿、挪用公共财物及他人物品;认真履行交通、防火、防汛、保密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加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公共利益的行为;不得携带、存放、使用、销售易燃、易爆、毒品等法律法规禁止的物品;(九)管理与服务人员应真实填写本人档案或个人资料,禁止员工到其他单位兼职;同事之间友爱互助,禁止拉帮结派。(十)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服装整齐清洁,仪表仪容整洁端庄,行为举止规范得体。(十一)管理与服务人员应及时、认真做好工作日志、交接班、接待数据、消耗数据等记录工作,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十二)管理与服务人员应接受过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尽快熟悉采购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章制度、熟练操作和正确使用相关专用设备。(十三)中标后,所有人员要求政治上可靠、身心健康,须提供健康证,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十四)项目经理、主管请假须提前一天报采购人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审批同意,月度出勤率需达到85%以上,以上人员的调离、更换,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六、费用结算费用实行包干制,经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由采购人按季度支付。费用包括服务团队人员的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服装费、工服洗涤费、住宿费、工作餐费等全部相关费用。七、服务监管投标人的所有服务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管,具体按服务监管工作制度执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评标索引序号评标办法条款号评标办法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一资格审查12...二符合性审查12...三商务评审12...四技术评审12......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投标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附件1投标书投标书(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报价表”所填写的投标总价、服务期及服务地点,向你方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见“报价表”。4.本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5.我方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若我方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该中标通知书无效,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6.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的招标服务。(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5)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支付招标服务费。7.(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地址: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2报价表报价表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大写:小写: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服务期限(按招标公告填写)服务地点(按招标公告填写)其他声明(如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与附件6中的总价相一致。附件1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机关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虫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虫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教学、会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9人,营业收入为26092.51万元,资产总额为8093.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07企业名称:北京双高志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25年08月14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0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会议服务外包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