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出租 物业招租中标结果公示(惠州市惠城区德正投资有限公司2025)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黄塘一路九号9-1商铺出租结果公告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黄塘一路九号9-1商铺出租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惠城[2025]032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08时30分
交易编号:
GJB2025-124
报价结束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0时00分
底价(万元):
0.083
竞买保证金(万元):
0.2
报价幅度(万元):
0.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成交时间:
2025年08月15日 10时00分
成交人:
王秀花
成交价(万元):
0.083
交易条件说明
惠州市惠城区德正投资有限公司进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物业(住宅、商铺、仓库类等)招租条件说明第一条:所出租物业以现状竞价招租,竞标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和相应资金保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二条:出租物业地址、面积、租赁租金及期限标的一: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下埔南二街一巷2-1商铺,面积约91.71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肆仟壹佰元(¥410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二: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下埔南二街一巷2-5商铺,面积约82.3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叁仟陆佰捌拾元(¥368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三: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黄塘一路九号9-1商铺,面积约13.5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捌佰叁拾元(¥83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四:位于惠州市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黄塘一路九号9-2商铺,面积约13.5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捌佰叁拾元(¥83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五:位于惠州市龙丰沙下近秀花园第一栋36、46-50号单车间,面积约54.09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肆佰壹拾元(¥41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六:位于惠州市环城西一路29号第一至三层房屋,其中第一层面积约363.16平方米,第二层面积约400.10平方米,第三层面积约386.42平方米,共计面积约1149.68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叁万捌仟柒佰柒拾元(¥3877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七:位于惠州市河南岸螺子湖惠南街32号综合楼一楼单车间,面积约19.01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贰佰陆拾元(¥26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八:位于惠州市江北49号小区内(办公楼),面积约387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伍仟捌佰壹拾元(¥581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九:位于惠州市江北49号小区(铁皮过道),面积约78.2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仟伍佰陆拾元(¥156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标的十:位于惠州市江北49号小区(地磅和集装箱)现是水泥空地,面积约75.68平方米(以实物为准),每月租金底价按评估价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元(¥1510元/月),租赁期为4年(含免租期),租金每三年递增10%,房屋押金三个月租金,免租期30天。1、其他事项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2、竞拍标的三、四、五、七需缴纳竞价保证金0.2万元。3、竞拍标的一、二、六、八、九、十需缴纳竞价保证金1万元。第三条:中标后相关要求的说明1、中标方(承租方)经营所需的一切证照由中标方自行办理。2、中标方应依法经营,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债权债务、劳资纠纷等由中标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3、中标方必须根据经营需要安装内部消防设施,并承担其费用。消防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营业。4、中标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5、中标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如因中标方不能按租约规定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后果,及发生一切违法行为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违法责任由中标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6、中标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从事有关污染空气、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等行业。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给第三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否则,终止合同并没收押金。8、中标方有义务接受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出租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9、租赁期间,由中标方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中标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中标方应予赔偿。10、学校附近的物业不得违反学校周边经营范围设置要求。11、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是本招标项目的附件材料,竞价方在竞标前需认真阅读并充分评估后竞标。竞价方竞得租赁标的后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订并执行,如竞价方未按要求履行的,视为竞价方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第四条:本批物业此次公开招租,起标价格以评估报告所出具参考价为准,竞标价格不设上限,价高者得。第五条:仍拖欠惠州市惠城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租金的不具备竞拍资格。第六条:未尽事宜,报名前竞价者须先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许东锋,电话15360180069(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铺出租 物业招租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