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中标结果公示(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2025)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cgb25029 二、项目名称: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312号新时代商务大厦25层5号
91130403795455235T

北京英特纳尔仲德会计师事务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9层927室
91110108101822476U

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19号邯郸国际商务中心1203、1204室
91130403757538515N

邯郸中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266号鸿基大厦1311室
9113040333635657XB

河北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台山路14号综合楼四层
91130301MA0CG5T70H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

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2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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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特纳尔仲德会计师事务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2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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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2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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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中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2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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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
2年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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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欣(组长)、杨秀霞、杨丽娜、马兴华、郭冬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15000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财政局本级 地址 : 邯郸市丛台区 联系方式: 王耀辉 0310-31364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宸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邯郸市铁西大街和联防路交叉口冀翔集团院内 联系方式 : 谢瑶 0310-4606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瑶 电话: 0310-460649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十二条招标文件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河北中正信金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签):2025年8月19日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邯郸市从台区财政局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北京英特纳尔仲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霞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印2025年08月19日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邯郸市从台区财政局(采购人)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善章):邯鄣中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芳田法定代表人(签印朝2025年8月1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盖查):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2025年08月19日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采购人)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河北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人汽3v2025年08月19日2、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的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4人,营业收入为1123.10万元,资产总额为739.68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银、企业名称(盖章):河北华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的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从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北京英特纳尔仲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409.43万元,资产总额为508.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北京英特纳尔仲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的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北中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306.85万元,资产总额为530.1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中正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单位名称)的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邯郸中实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64.51万元,资产总额为72.3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2,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述声明网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A8企业名称(盖章):中实信会(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8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8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单位名称)的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河北中哲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442.57万元,资产总额为3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人号任。企业名称(盖章):河北中哲会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日期:2025年08月1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征集文件征集人: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宸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0二五年07月目录第一章征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框架协议(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征集公告项目概况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gb25029项目名称: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采购需求:拟选定委托5家第三方机构:(1)按照绩效评价服务要求辅助开展重点评价、自评核查、预算评审等工作,提供政策梳理、数据统计、现场走访、项目勘察、问卷调查、账簿查阅、资料分析汇总等服务;财会监督检查服务辅助开展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控内审等财会监督检查有关服务。(2)按照要求辅助开展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质量审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项目、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等财会监督检查相关服务。合同履约期限:2年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征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30日00:00至2025年08月05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方式:其它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政府采购)”在线参与开标。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入口选择“邯郸市(政府采购)”,打开【业务管理】菜单,选择采购交易文件下载,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投标人有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操作手册在系统右上角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2.未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相关手续;3.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CA),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需进行数字证书(CA)注册。4.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系人:王耀辉电话:0310-31364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北宸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铁西大街和联防路交叉口冀翔集团院内联系人:谢瑶电话:0310-46064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瑶电话:0310-460649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系人:王耀辉电话:0310-313648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宸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邯郸市铁西大街和联防路交叉口冀翔集团院内联系人:谢瑶电话:0310-46064953项目名称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4采购内容及质量标准采购内容:拟选定委托5家第三方机构:(1)按照绩效评价服务要求辅助开展重点评价、自评核查、预算评审等工作,提供政策梳理、数据统计、现场走访、项目勘察、问卷调查、账簿查阅、资料分析汇总等服务;财会监督检查服务辅助开展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控内审等财会监督检查有关服务。(2)按照要求辅助开展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质量审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项目、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等财会监督检查相关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征集人验收合格标准。5合同履约期限2年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冀财采【2021】7号规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注: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以此为准。在采购过程中和中标后投标人有不良行为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将其不良信息记录及单位名称报送至相关单位进行备案,以示惩戒11最高限价40万元(大写:肆拾万元整)1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交易响应方登录”后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3投标文件的编制自行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交易响应方登录”后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4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修改投标文件内容,按时投标。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16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采用电子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交易响应方登录”后16解密截止时间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招投标电子平台操作要求制作、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7开标说明关于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运行机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加密、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交易响应方登录”后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网上操作环节,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完成电子开标流程,后果自负。18开标其他说明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征集活动。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使用CA加密钥远程线上参加开标并签到。3、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使用CA加密钥进行解密。4、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现场解密失败,投标文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19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征集文件要求的相关单位电子印章(公章、法人章)20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22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本项目给定了入围供应商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名确定入围供应商。2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每家3000元,由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关于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及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可以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此优先采购。4、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专门面相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再对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优惠政策。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2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7、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及冀财采〔2020〕5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8、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或政府采购活动须具有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资质按其总公司(行)授权范围认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没有独立财务的,由其上级管辖单位或其总公司代为支付保证金。注:按照其总公司(行)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委托被授权人及签章。9、依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专门面向中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破产企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且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10、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5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6本项目技术部分属于暗标评审响应文件商务部分:需按照征集文件的格式要求签字及盖章。响应文件技术部分:不得有签字及盖章。本项目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供应商暗标中不得出现具体供应商单位名称、供应商单位地址、人员名字及其他判断出供应商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中做任何的识别标识,暗标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包括标记页码,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供应商的特殊做法)。评标委员会依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暗标的编制须按以下要求制作:1.技术部分无需封面。2.技术部分正文一律采用A4规格白色纸张,文字为宋体四号,黑色字(含表格和图表),不得加黑加粗。3.页边距设置为:上2.5cm、下2.5cm、左2.5cm、右2.5cm,1.5倍行间距,首行缩进2个字符,其他设置常规,不得出现彩色内26本项目技术部分属于暗标评审容。4.每页不得显示页眉、页脚、页码、签字、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5.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技术标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供应商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不得明示的部分以“****”(4个*)代替。注:未按规定进行编制的响应文件无效。本征集文件对暗标编制未做出的要求和规定不作为废标条件。27其他说明征集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冲突的,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征集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征集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实施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及要求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采购项目有关技术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采购项目投资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征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现场考察由供应商自行根据需要对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及条件进行考察。1.10、标前答疑会本采购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1.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征集文件2.1、征集文件组成本征集文件包括:(1)征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框架协议(格式)(5)采购需求(6)征集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招本章2.2规定对征集文件所做出的澄清、修改构成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征集文件、征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征集文件的修改与澄清2.2.1、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征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4、供应商应及时查看澄清及修改公告,因未及时查看澄清公告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征集响应文件3.1、征集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3.2、投标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清单格式填报投标报价。3.2.2、供应商填报报价清单中有算术性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它错误修正。3.2.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3.2.5、供应商如果发现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与有关技术资料(或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征集人核查,除非征集人以网上发布公告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采购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3、投标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征集人以网上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冀财采【2021】7号规定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4.2、注:招标文件中关于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均以此为准。在采购过程中和中标后投标人有不良行为或有损甲方利益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将其不良信息记录及单位名称报送至相关单位进行备案,以示惩戒。3.5、响应文件有效期3.5.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以拒绝。3.5.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3.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3.6.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6.2电子响应文件签字及盖章要求:供应商的单位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或电子签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6.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3.6.4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7、备选投标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3.8.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运行机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规定加密、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ebei.gov.cn/hbjyzx/)的“办事指南”下载阅读相关操作手册或登录进入“交易响应方登录”后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人员进行网上操作环节,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完成电子开标流程,后果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3.8.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系统,并进行加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4、开标征集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网上参与投标。5、资格审查5.1、开标结束后,征集人应当依照本须知“附表1:资格性审查标准,附表2:符合性评审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事务由征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五)向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征集人代表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具体人数及专家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征集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它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以及征集文件的要求推荐入围供应商。具体要求等详见征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7.2、成交通知7.2.1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入围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入围结果,征集文件应当随入围结果同时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征集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7.3、签订合同7.3.1征集人应当自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征集文件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所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入围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7.3.2征集人不得向入围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框架协议的条件。7.3.3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入围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4发出入围通知书后,征集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向入围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给入围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3.5框架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框架协议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7.3.6入围供应商拒绝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的,征集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入围供应商。8、重新征集和采用其它方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征集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征集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征集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9、纪律和监督9.1、对征集人的纪律要求征集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征集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征集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需回避的应主动回避;(2)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3)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澄清的情形除外;(4)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征集人的倾向性意见;(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7)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质疑与投诉10.1、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征集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征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征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征集文件或者征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3、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4、质疑供应商对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须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1:资格性审查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评审表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声明函投标单位若为中小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书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诚信档案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注:1、表中要求提供的证件为原件扫描件需真实有效,否则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将作无效处理。2、各项评审内容有一项不满足即视为未响应招标实质性要求,不能通过资格评审,将作无效处理。附表2:符合性评审标准序号评审因素是否通过(通过√,不通过×)1响应文件未按征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征集文件规定的期限;3报价超过征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征集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6是否符合暗标编制要求注:对通过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的所有有效响应文件按征集文件内容进行符合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供应商再进行综合评审,否则不再进行综合评审。附表3:综合评审(100分)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及得分明标部分商务标评审(15分)人员配备12分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高级职称证书,得6分,没有不得分;项目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一个具备有国家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备注:1、以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2、注册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的在册人员。同类业绩3分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1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委托合同签署时间为准,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注:1、证明材料均以委托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2、业绩需为投标人独立完成。暗标部分技术标评审(85分)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2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对项目的理解;(2)服务质量及保证措施;(3)具体服务计划安排;(4)工作监督检查管理。第一档,整体设想考虑全面,编制工作方案具备操作性、可行性,对服务内容理解有深度,得25分;第二档,整体设想较好,编刺工作方案操作性、可行性较好,对服务内容理解深度较好,得20分;第三档,整体设想欠佳,编制工作方案操作性和可行性有所欠佳,对服务内容理解欠佳,基本满足征集文件需求的,得15分;第四档,整体设想可行,编制工作方案操作性和可行性有所欠缺,对服务内容理解有所欠缺,得10分;第五档,整体设想较差,编制工作方案操作性和可行性较差,对服务内容理解较差,得5分;第六档,缺本项,得0分。项目实施细则25分根据供应商编写的项目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内容;(2)资料收集;(3)风险管理;(4)沟通协作;第一档,工作步骤和程序规范,科学合理,工作思路清晰,方案完善,对本项目工作流程理解有深度,得25分;第二档,工作步骤和程序较规范,工作思路较清晰,方案较完善,对本项目工作流程理解较有深度,得20分;第三档,工作步骤和程序欠佳,工作思路清晰性欠佳,方案完善度欠佳,对本项目工作流程理解欠佳,基本满足征集文件需求,得15分;第四档,工作步骤和程序可行,工作思路清晰性有所欠缺,方案完善度有所欠缺,对本项目工作流程理解有所欠缺,得10分;第五档,工作步骤和程序较差、工作思路有缺陷,得5分;第六档,缺本项,得0分。质量控制措施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评审,质量控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质量控制保障体系;(2)服务质量目标;(3)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第一档,提供了内容完整、详实可行的方案,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15分;第二档,提供的内容较完整、详实较可行的方案,有较强的针对性,得12分;第三档,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方案,基本满足征集文件需求得9分;第四档,方案可行,但内容不够完整,得6分;第五档,质量控制措施相关资料中有缺陷,得3分;第六档,缺本项,得0分。服务承诺12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的完善、合理进行综合比较打分。第一档,服务承诺科学、合理、系统完善、针对性强,能够充分满足征集人需求得12分;第二档,服务承诺较为合理、可行性较强、满足征集人需求得8分;第三档,服务承诺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分。第四档,缺项得0分。保密措施8分根据供应商编写的保密方案、保密制度、保密教育、档案管理等进行评审。第一档,保密措施完善、科学、合理,得8分;第二档,保密措施一般,得5分;第三档,保密措施较差,得2分。第四档,缺项得0分。合计100分1.评标方法第一阶段征集的供应商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10号--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如淘汰后排名大于等于5名时,则入围排名前5名,如淘汰后不足5家,则按照淘汰后实际数量入围。淘汰比例按20%计算的数量取其整数。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征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5名供应商,为入围单位的评标方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评审标准2.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依据征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征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封面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的;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4、唱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内容的;5、投标单位承诺的交货期超过征集文件要求的交货期的;6、响应文件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的;7、扰乱开标会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3.1.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征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不适用)(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评标办法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2澄清有关问题(1)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内容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网上发布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由评标委员会按征集文件要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符合条件,按照淘汰比例要求,确认实际数量供应商。(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比较与评价(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投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办法进行独立评分。(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评标委员会发现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征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4评标结果(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征集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章框架协议(格式)(本框架协议模板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协议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项目名称)有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框架协议。具体需求,甲方将根据本框架协议与乙方签订具体委托合同,确认具体工作内容和相关费用。一、协议事项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采购需求:二、服务内容三、服务标准四、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五、服务费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服务项目费用结算:,。六、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根据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综合考虑择优直接选定。其中:重点服务项目(重点部门、重大政策、重要事项、特殊事项等)主要根据工作方案选定,一般服务项目主要根据相关业绩选定。七、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选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2.负责对入围单位进行考核。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并向甲方提交内容一致的成果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2.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3.乙方有义务按照响应文件选派符合项目要求的专业人员参与服务工作,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自行更换工作人员;4.乙方及其派出人员有义务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所承担工作事项的情况,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不得隐瞒;5.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实行“一票否决”;6.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对承办事项及工作结果有义务参加甲方或有关部门组织的听证、复议、裁决或诉讼等工作,负责相关评审事项的解释、答疑和澄清;7.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时,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当主动告知甲方,并予以回避;8.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工作中不得以甲方及其人员名义从事与委托事项无关的活动;9.乙方及其派出人员不得使用甲方委托事项的资料和结果,用于与委托事项无关的目的;10.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的工作事项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实施完成;11.乙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出行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清退规则: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清退入围供应商,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成交合同的;2.入围供应商资质吊销或注销的;3.应该主动回避而未向财政部门提出的;4.入围供应商泄漏委托方的秘密或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征集人利益的;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咨询方应予赔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入围供应商与项目单位私下交易,接受财物、吃请等违纪行为经查实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6.在入围供应商违约情形下,征集人有权对本项目合同进行必要的变更。因入围供应商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入围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正常计算酬金的20%支付违约金。7.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有权对入围供应商提供的人员名单、注册证明、执业资格、人事关系、业绩材料等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则取消成交候选人的中标资格,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8.年度内考核不合格的;9.因自身原因一年中有2次不接受或承担委托项目的;10.未按照框架协议和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构成根本违约的;11.如遇到政策变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自动解除。1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行为。(二)补充规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6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可以按照原方式继续征集。其余情况框架协议有效期内,不再补充征集供应商。十一、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2、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两份,财政局政府采购科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开户单位:,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需求一、总体要求择优采购5家第三方机构,承担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项目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独立进行服务,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并出具相应成果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框架协议内的第三方机构必须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量完成委托的业务。2、第三方机构应熟悉国家、省、市、区(县)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3、第三方机构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社会信誉。4、第三方机构必须独立完成征集人委托的工作任务,不得将工作任务转让给其他单位完成,并能按征集人的要求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的相关资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5、第三方机构配备的项目团队需政治素质可靠、道德品行优良、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清廉。应明确1名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征集人解决委托合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各项协调管理工作,在服务期内按照项目安排组建服务团队。入围后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在征集人备案,在框架协议服务期内,必须由备案人员提供服务。6、第三方机构及其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接受征集人管理和考核,接受考核结果运用。7、第三方机构不得与委托项目的项目单位私自联系。8、第三方机构需承诺,成交后配备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且配备人员的年龄不超过55周岁。注:第三方机构通过财政部门网站“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备案,附网站备案截图。二、服务内容(一)绩效评价:(1)前期准备。应准确了解绩效评价对象概况,多渠道补充收集相关背景文件资料,重点是收集与绩效评价对象相关的政策文件、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据,与评价指标相关的对比数据、支撑材料等。在开展评价前,根据项目特点和性质,考虑并提出项目在项目制度构建、项目管理实施、项目完成情况及项目效果等方面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项目背景及相关数据资料分析薄弱环节产生原因。(2)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根据评价工作方案,通过现场走访、项目勘察、问卷调查、查阅账簿等方式实施绩效评价。现场评价时应制作工作底稿,充分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绩效评价工作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各现场评价点工作底稿应由被评价单位签字盖章,并由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3)起草报告。现场评价完成后,绩效评价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绩效评价情况,结合绩效评价对象实际,起草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分析透彻、逻辑清晰,能够全面真实地描述被评价项目的绩效实现情况,客观公正地得出评价结论,围绕政策效用、运行机制、投入领域、投入方式、分配方法、资金效益等方面讲清楚问题不足是什么、症结根源在哪里,围绕政策设计、资金安排、预算管理等方面,提出绩效改进建议。(4)质量审核。征集人对供应商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对绩效评价工作和报告存在的问题,征集人有权提出意见,征集人认为绩效评价报告中存在结论模糊、事实不清、数据不实的情况,可责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重新核实、修正。(5)资料归档。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资料需保存电子档(可用扫描件)和纸质档(含复印件),纸质档应分类装订成册,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移交采购人。绩效评价工作组应做好资料保密工作,如因资料遗失、保管不慎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绩效评价工作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财会监督检查(1)按照要求辅助开展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质量审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项目、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等财会监督检查相关服务。(2)第三方机构根据项目检查相关要求及丛台区财政局工作要求,在确定组长的基础上,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辅助开展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绩效评价质量审查、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财政项目、非税收入管理等财会监督检查相关服务。第三方机构应提供满足团队办公条件的硬件、软件等相关办公设备。(3)保密要求:第三方机构应具备安全及保密控制方案,通过相应的流程、制度、设备、软件加强对档案的控制,保证文件原件及档案信息的安全及保密。第三方机构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文件和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透露本项目的任何相关内容,第三方机构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如因资料遗失、信息泄露等原因发生泄密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服务机构管理要求及说明为保证丛台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对第三方机构做如下要求: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以征集人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相关报告,并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报告对象价格或价值等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作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评审报告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方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征集人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审评价结果,严守秘密;第三方机构执业人员应为响应文件中或合同中承诺的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人员予以调整,须向财政部门报备,否则视为违约。第三方机构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包括人、财、物的投入计划、质量、进度控制计划、工作实施大纲、细则等,并经征集人同意后才能实施;第三方机构按约定时间提交出具相关成果报告;能够配合完成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评审与评价业务服务事项。接受委托服务任务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评审评价服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因工程延期,评审费用不再增加。如已具体参与同一财政投资项目的建设过程(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以及委托咨询服务等应主动回避,不再接受该项目的评审、评估、核查业务。第三方机构应服从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投资评审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接受政府相关处室的监督否则将被取消单位资格,三年内不得再参与邯郸市丛台区财政局财政评审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投标。除第三方机构与委托项目有利害关系需回避外,对在协议期间拒绝接受分配任务达2次以上(含2次)的中介机构,财政部门有权中止其评审资格。如第三方机构出现下列情况的,视情况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拒付相关费用。一是与征集人或被评审、评估、评价单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报告的;二是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三是冒用其他机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执业的;四是与征集人或者被评审、评估、评价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五是泄露征集人或者被评审、评估、评价单位商业秘密的;六是不按照执业准则、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执业的;七是向征集人或者被评审、评估、评价单位索取、收受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四、提交成果要求1、项目作业成果:绩效报告及本次项目的相关资料。2、纸质版报告,规格A4及电子数据1份。3、征集人要求的其他审核相关资料。五、计费标准参考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付费管理办法》等有关付费标准予以结算。根据业务量、工作难度由双方协商确定。第一种方式:根据服务人员职称(资质)和服务地点情况,按照提供服务人数及天数计算费用。其中服务人员职称(资质)分为注册或高级、中级、初级(及以下)三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资质的人员与高级职称人员同等计费。报价时,只报中级职称在市内每人每天工作价格(基准付费额);付费时,在不超过预算执行上限的前提下,以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作为基准付费额,按照工作人员的职称(资质)系数、出差系数和工日数确定实际付费额,计算公式为:实际付费额=Σ工日数×基准付费额×职称(资质)系数×出差系数。(1)工日数:每人实际工作的自然天数。(2)基准付费额:以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在市内工作一天付费额为基准。(3)职称(资质)系数: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资格的人员系数为1.3,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系数为1,初级及以下人员系数为0.6。(4)出差系数:在市内工作系数为1,在市外工作系数为1.3。商务要求:1.报价1.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报出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市内)价格。且不得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最高限制单价:中级职称(市内)500元/人/天。1.2响应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实施、承诺、义务、食宿、交通、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2.服务时间:2年。3.项目实施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4.履约验收要求:由征集人根据合同和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5.付款方式:据实结算,项目完成经征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应承担的全部服务款项。第二种方式:根据所完成的项目大小,项目多少,参考邯郸市财政局《邯郸市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付费管理办法》等有关付费标准,进行支付相应费用。商务要求:1.报价1.1响应报价以人民币报价。1.2响应报价必须包含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实施、承诺、义务等所有费用。2.服务时间:2年。3.项目实施地点:征集人指定地点。4.履约验收要求:由征集人根据合同和征集文件、响应文件组织验收。5.付款方式:据实结算,项目完成经征集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应承担的全部服务款项。第六章征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第一部分商务部分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我们收到贵单位征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为之负法律责任。1、愿意按照征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条款中的一切要求,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2、我单位经研究公开征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后,我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业务费计费标准;质量标准:;合同履行期限:。3、如果我们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征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4、我们愿意提供征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我们认为你们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征集文件的评分标准和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后天内有效。8、我方若未成为中标人,贵单位有权不做任何解释。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件(反面)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面)(反面)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近三年同类业绩格式自拟四、投标单位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1、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毕业院校学历本项目拟派职务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主要联系电话备用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简介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2、项目班子成员情况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拟担任本项目职务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明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资格资料详见资格审查表附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书致:(采购人)我单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全部内容:(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鉴):年月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附件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评价和财会监督检查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