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不锈钢垃圾桶 环卫挂车垃圾桶中标结果公示(亚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
公告内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ZFCG2025-28529
二、项目名称: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赛美尔商贸有限http://220.182.49.168/upload/images_file/kefile/cms/file/20250822/20250822142500009_28.zip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城北街道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波姆庆社区夏林337号2-4号门面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5.34871
中标金额:¥1357120.00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三喜,渠敬华,付俊杰,王泽文,辛正朝(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8800元,由委托单位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亚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日喀则市亚东县
联系方式:0892-8222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卡热浦路康桑茗格小区8栋D104室
联系方式:182080048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208004870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采购清单
三、分项报价项目名称: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8529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原产地及制造商名称(如有)制造商类型(小型、微型、中型、大型)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期备注总价1户外不锈钢垃圾桶鑫中星兰州鑫中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微型钢,规不锈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25.00个6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锈钢,规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17000元2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25.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容量:120L,材5250元2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25.00个210元为准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5250元3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25.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24500元3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高123cm,军绿色25.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24500元4户外不锈钢垃圾桶鑫中星兰州鑫中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微型不锈钢,规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3.00个6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不锈钢,规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2040元5120L环环杰塑陕西环杰塑微型容量:3.00个210元具体容6305卫挂车垃圾桶业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3.00个210元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元6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6.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5880元6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6.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5880元7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15.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14700元7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高123cm,军绿色15.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14700元8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32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318000元8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318000元9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25.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容量:120L,材5250元9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25.00个210元为准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5250元10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3.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630元10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3.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630元11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6.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5880元11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6.00个98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76cm*高123cm,军绿色5880元12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32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318000元12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318000元13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6.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1260元13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6.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260元14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压缩式垃圾车,▲14060kg机:165▲发动总质量:马力(132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318000元14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318000元15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6.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1260元15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48cm*高94cm,黑色6.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260元16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4.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840元16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环杰塑业陕西环杰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微型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4.00个21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高94cm,黑色840元17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32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318000元17压缩式垃圾车程力威牌-东风湖北程力集团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型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00辆318000元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318000元总计大写:壹佰叁拾伍万柒仟壹佰贰拾元整小写:1357120.00元1.报价表中均以人民币元报价,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报价已包括了招标文件规定供货的货物或服务、材料及其附属件、合同规定义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了合同货物的生产、出厂试验与检验、包装运输、仓储、保管、装卸、保险费用、采购代理费,现场检验检测费技术接口协商与配合、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质量保证等技术服务费用,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人员劳务费、差旅费及其各种税费,还包括中标人完成本合同的风险和保险等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3.分项报价中不得“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项报价。5.“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6.投标人必须完整填写所有产品的品牌、型号等重要信息。如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单独清单和产品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能反映具体产品的,应当提供认证证书附件)供应商:西藏赛美尔商贸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8月13日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FCG2025-28529招标文件采购人:亚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采购代理机构: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07月第1页共78页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共78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10时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GZFCG2025-285293、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4、预算金额:人民币137924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379240.00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7、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8日00时00分地点: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8月21日10时0分第3页共78页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与承诺函;1.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1.1.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2.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3.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开启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4.(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不全部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限制投标单位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3)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第4页共78页其他采购活动。6.公告发布媒介:《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上发布。7.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8.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现场使用企业CA锁(自带电脑及其他相关工具和资料)在规定的时间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9.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亚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日喀则市亚东县联系方式:0892-82221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卡热浦路康桑茗格小区8栋D104室联系方式:刘先生182080048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208004870第5页共78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注: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的其他描述如有矛盾,以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1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亚东县环保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FCG2025-285292.1采购人采购人信息名称:亚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日喀则市亚东县2.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卡热浦路康桑茗格小区8栋D104室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208004870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2★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3★项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37924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3.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3.6★分包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5.1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改委【2015】299号文执行。6.1政策鼓励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6.1政策鼓励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质疑投标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西藏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喀则市卡热浦路康桑茗格小区8栋D104室联系方式:刘先生182080048708.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考察现场(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9.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9.1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理。10.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供应商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218.206.180.154:18088/)提交投标文件11.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11.2投标保证金1、(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2、递交方式采用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备注:(1)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目前招投标系统只接受西藏本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西藏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只认可西藏本地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大地保险公司西藏分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保单保函,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2)投标人,开具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共同对开标现场出具的保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时00分之前。(4)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3)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否则无效投标。12.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不高于中标价款的10%,详与采购人协商决定履约担保形式:转帐、保函等形式如为转账,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7日内由基本账户一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2.1履约保证金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供应商还应对超过部分予赔偿。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退还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明确。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14.1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其余5人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6.1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否,推荐前三名17.1样品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无样品包装要求:无样品递交要求:无样品退还要求:无18其他18.1是否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否☑是,具体要求:在网页下载CA办理流程、CA锁驱动等,认真了解流程和要求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制做投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8.1是否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共资源交易网”。CA锁可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查询办理流程。CA相关问题咨询:详见交易平台服务中心窗口。各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评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供应商因系统或网络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及时拨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交易平台服务中心窗口。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网上评标),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定义: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单位电子公章完成。加密后,成功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最终版指定格式电子投标文件;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CA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实质性要求)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供应商代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或开标现场未携带CA锁的或未能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2)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4)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5)本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8.2其他补充内容(1)关于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承诺,项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8.3★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1.根据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公告内容进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潜在投标单位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参与全程的开标会议,★自发起解密阶段30分钟内,完成解密及对开标表格进行签章。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准备工作。18.4投标供应商车辆报价需包含车辆购置税上牌及车辆保险、车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19本项目核心产品压缩式垃圾车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供应商”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第11页共78页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项目基本信息3.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联合体投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供应商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4.4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供应商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5.3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保密无论中标与否,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负保密责任。7.★语言、计量及投标货币7.1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协商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国外相关部门或机构颁发的无中文版本的相关专业证书或认证证书等除外,但应附上相关中文描述说明),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第12页共78页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7.2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3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8.★知识产权8.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8.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8.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8.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9.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9.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第13页共78页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9.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9.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9.5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0.★政策鼓励10.1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0.1.1本次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页共78页10.1.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要求的材料。10.1.3落实《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通过认证的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能反映具体产品的,则提供认证证书附件。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打印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0.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在供应商评标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10.1.5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在供应商评标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推荐按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的供应商。10.1.6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第15页共78页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对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标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10.2特殊情形的规定10.2.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的产品,只享受一项优先采购优惠,不累加计算。10.2.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2.3供应商既符合价格评审优惠,又提供优先采购产品的,将分别给予评审优惠,及小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与“优先采购”的评审优惠累加计算。10.2.4供应商提供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给予该部分产品优先采购评审优惠。10.2.5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10.2.6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招标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10.3供应商符合本章第10.1款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0.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或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凡在第16页共78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1.★投标限制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4)为本次采购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的。12.询问、质疑和投诉12.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办理12.2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3质疑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第17页共78页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12.4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文件的构成13.1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7)补充通知等(如果有)13.2根据本章第14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因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发生影响投标得分、或投标被拒绝、或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进行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第18页共78页14.2供应商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供应商的申请事项。招标采购单位如果认为确认有必要进行修改时,将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放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修改内容如影响潜在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采购人将按14.1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4.3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投标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15.答疑会和现场勘察15.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15.2投标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15.3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和开标前答疑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如有疑问请按本章第14款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规定提出。15.4投标供应商可自行了解项目情况,但招标采购单位不就供应商就现场或市场了解的任何情况、信息所做出的推断负责。1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7.★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17.1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格式要求:(1)供应商应执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3)供应商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第19页共78页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投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4)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供应商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5)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应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核验。(7)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编写。(8)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弄虚作假等。17.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本招标文件所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主体为法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主体为其他组织机构)或委托代理人以及自然人(投标人主体为自然人)、签字(或盖签字人的人名章)”(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或电子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与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投标文件的装订、打印、包装要求: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18.投标文件的密封第20页共78页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19.★投标报价19.1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9.2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被接受。19.3供应商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19.4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组成等相应内容。20.★投标文件递交、修改20.1潜在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递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身份信息确认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出席开标会。20.2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前述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21.★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1.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一致。21.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办理投标保证及履约保证金交纳等手续。21.3供应商自行考虑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1.4供应商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21页共78页(1)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1.5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2.★开标22.1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并邀请相关监督人员参加。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2.2供应商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书上委托的代理人本人。供应商未参加开标会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2.3开标时,采购人或供应商自主推荐代表及现场监督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未按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有)。22.4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投招标文件要求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如实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并做为专家符合性检查的依据。(如有)22.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开标一览表”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做好开标记录。22.6所有投标文件唱标完毕,如供应商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经现场核实,当场予以更正。22.7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记录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应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拒绝签字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认可整个开标过第22页共78页程。22.8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22.9投标截止后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2.10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投标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22.11开标记录是对开标过程重要信息的记录,但不因投标供应商代表未签字而影响效力,也不因工作人员或投标供应商代表错误具有强制性,不是评委委员会评标的依据。22.12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场提出询问。23.评审23.1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因素:供应商法定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及资格限定条件,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第三章资格性审查。(3)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限制或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予废标,不得进入评审程序,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资格性审查。(4)对于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不明确的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5)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写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进入评审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告知其原因。23.2评审(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及项目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23页共78页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得分推荐前3名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将依照以下程序进行评审:待临时抽取的专家到齐后,成立评审委员会,宣布评审纪律要求、推荐主任委员。具体评审内容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24.中标24.1中标原则: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拟中标供应商。24.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接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的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出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中标通知2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中标供应商如果改变中标结果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26.★开标、评审过程的监控供应商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招评审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处罚。27.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资质资格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24页共78页(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上发布公告,并说明废标的理由。28.★无效投标的情形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未按照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或未按规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的组成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29.签订合同29.1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修改或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2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承诺的条件以采购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及其它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9.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附加的签约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9.4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请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30.履行合同30.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本次采购的验收由采购人负责,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费、劳务费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32.★特别说明3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第25页共78页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2.2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32.3供应商的以下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不是本法人所拥有;(2)需提供样品的样品与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不符的;(3)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与实际提供货物不符的;(4)提供虚假的授权文书的;32.4采购人不就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所做出的任何推论、解释和结论负责。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推论和误解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33.样品(如果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响应和偏离34.1投标文件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实质性偏离,其结果将导致投标无效。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符合限制条件的非实质性偏离,其结果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但可能导致投标受影响,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会被扣分。34.2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无效处理、无效响应、无效投标、无效材料”字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6页共78页第三章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组成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供应商。4.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审。三、评审程序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第27页共78页1.2除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审查内容如下:审查项目是否合格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依法登记证书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季度或月度财务报表)或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须单独提供【格式可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须单独提供【格式可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格式自拟)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9、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0、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综合评定3.符合性检查。3.1评审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审查内容如下:序号评审项目评审标准1投标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4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6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结论(通过或未通过)4.详细评审4.1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及对评审因素的理解,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独立的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一报价3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所有投标报价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二技术部分(58分)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20分1、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的规定,进行一对一逐条响应:⑴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各项技术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20分;⑵采购需求“▲”项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超过4项(含),则本项评分整体得0分;⑶其他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超过10项(含),则本项评分整体得0分。(注: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等公权力机构出具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20分的证明文件或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采购需求中有明确要求的,按照要求提供,仅填写响应但无有效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完整的,技术部分将视为负偏离,不得分。不提供不得分。)2质量保证措施15分投标人提供具体的质量保障措施,应包括1、质量目标,2、质量控制关键节点,3、质量保证体系,4、质量责任制,5、质量管理制度。以上内容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3安全保证措施8分投标人提供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应包括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检查制度,3、安全控制关键节点,4、安全保证措施。以上内容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4售后服务方案15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1、免费服务年限,2、响应时间及时性,3、现场服务支持能力,4、售后巡检,5、供应商紧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5.1应急预案、5.2处理时间、5.3应急人员组成、5.4应急人员责任分工、5.5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上内容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第31页共78页三商务部分(12分)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2分投标人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或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得2分;共2分。注:少数民族地区以营业执照的注册地为准,不发达地区以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2履约经验4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含合同首尾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每提供一个的得2分,最高得4分。(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售后服务承诺6分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具体的服务网点得6分,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不得分。5.评审过程注意事项5.1比较与评价。评审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检查与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进行重点复核。5.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5.4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第32页共78页(三)评审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五)评审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六)评审委员会授标建议;(七)报价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5.5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6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6.1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5.6.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6.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第33页共78页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5.6.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2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审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供应商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7异常低价的处理。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报价的5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第34页共78页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书面说明、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8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5.8.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委员会拟出具评审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可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符合性性审查认定错误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审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5.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评审委员会已经出具评审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四、废标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第35页共78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发布废标公告,并公告废标的理由。供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2.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五、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第36页共78页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服从评审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37页共78页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注: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所提供为合同模板,中标人和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38页共78页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以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对的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第39页共78页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第40页共78页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诉。1.8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人民法院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住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第41页共78页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42页共78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第43页共78页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44页共78页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第45页共78页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6页共78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47页共78页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货物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内容货物清单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技术、性能指标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安全标准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货物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第48页共78页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工程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施工内容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人员配备情况施工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文明标准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第三方机构情况说明(设计、监理等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相关意见)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工程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第49页共78页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按时□不按时□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及加盖公章。第50页共78页第五章采购需求采购清单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计备注一采购内容1户外不锈钢垃圾桶个25.00不锈钢,规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2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25.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3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25.00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4户外不锈钢垃圾桶个3.00不锈钢,规格尺寸≥:90*42*100cm(长宽高),双桶5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3.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6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6.00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7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15.00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8压缩式垃圾车辆1.00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9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25.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0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3.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166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6.00容量660升,材质:低压高密度聚乙烯,单桶带轮带盖加厚,尺寸:长137cm*宽76cm*高123cm,军绿色12压缩式垃圾车辆1.00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3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6.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4压缩式垃圾车辆1.00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15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6.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6120L环卫挂车垃圾桶个4.00容量:120L,材质为HDPE塑料,单桶带轮,尺寸:长56cm*宽48cm*高94cm,黑色17压缩式垃圾车辆1.00压缩式垃圾车,▲总质量≥:14060kg▲发动机:≥165马力(≥121kW)▲排放标准:GB17691-2018国Ⅵ▲压缩系统:双向压缩,T700高强度锰钢箱体▲容积:≥10m³▲操作方式:电控/手动/遥控其他配置:CAN总线智能控制、大容量污水箱、气动密封盖板备注:1、投标供应商本次车辆报价包含车辆购置税上牌及车辆保险费用。2、报价需要包含车辆运输、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交付地点等的所有费。第54页共78页5商务评审126技术评审587报价修正8小微企业认定9报价评审3010汇总得分11评审结果12评标报告13评标结束评标条款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或批准文件②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依法登记证书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季度或月度财务报表)或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第74页共78页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或工商部门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须单独提供【格式可自拟】。(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注:1.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为准(注: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承诺书须单独提供【格式可自拟】。(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9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截图,格式自拟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形。(格式自拟)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3投标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5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控制价7投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第75页共78页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3安全保证措施投标人提供具体的安全保证措施,应包括1、安全管理体系,2、安全检查制度,3、安全控制关键节点,4、安全保证措施。以上内容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8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失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84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应包括1、免费服务年限,2、响应时间及时性,3、现场服务支持能力,4、售后巡检,5、供应商紧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5.1应急预案、5.2处理时间、5.3应急人员组成、5.4应急人员责任分工、5.5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措施。以上内容完善,针对性强且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失扣3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的扣2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造、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不符合采购需求、不利于项目实施等。15报价评审报价得分满分:30报价方式:金额报价算分方式:系统算分(根据计算规则系统直接计算得分)1、评标价计算评标价=投标总报价*(1-扣除率)第77页共7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户外不锈钢垃圾桶 环卫挂车垃圾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