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中标结果公示(岚县应急管理局2025)



一、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086
二、项目名称: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西路大万源写字楼16层从南向北西面3间和最南面1间、17层整层
报价:1832060(元)
88.8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公司
西崖底307国道南侧
报价:1832480(元)
74.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
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
东村镇、普明镇、王狮乡(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医疗,自然灾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
签订合同后1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

2
采购包2
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
岚城镇、界河口镇、社科乡、上明乡、顺会乡、梁家庄乡(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医疗,自然灾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
签订合同后1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渠岸榕,孙志丽,李小军(第1、2包采购人代表),孙雅蓉,王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照服务类的收费标准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3316.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岚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岚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0358-67223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天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5层503室
联系方式:0351-4046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51-4046080

附件信息:

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pdf359.9K

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086采购人:岚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及服务要求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11272025CGK000862.项目名称: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664540.00元(其中第一包:1832060元,第二包:1832480元。)5.最高限价:3664540.00元(其中第一包:1832060元,第二包:1832480元。)6.采购需求:第一包:东村镇、普明镇、王狮乡第二包:岚城镇、界河口镇、社科乡、上明乡、顺会乡、梁家庄乡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9.服务地点:岚县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8日,每日00时00分00秒-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3.方式: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招标公告下方选取“潜在投标人”处“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五、投标文件的开启1.开启时间:2025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启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5层503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2.公告发布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3.在线递交响应(电子投标)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事项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3)投标人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请投标人自行前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并安装;4)如有疑问,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4.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递交投标文件无效。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投标人。6、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7、投标人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岚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联系方式:0358-672238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天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5层503室联系方式:0351-40460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351-4046080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岚县应急管理局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联系方式:0358-6722380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天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5层503室联系方式:0351-40460803项目名称2025岚县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5服务地点岚县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出资比例100%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9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10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664540.00元(其中第一包:1832060元,第二包:1832480元。)最高限价:3664540.00元(其中第一包:1832060元,第二包:1832480元。)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函。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提交要求:1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第一包: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第二包:壹万捌仟元整(¥:18000元)投标人应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或网银转账)、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用支票提交的,由投标人开出(付款行为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采用网银转账的,由投标人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转出;采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出;采用金融机构出具保函的,由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开出;采用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由银行或代办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开出。确保在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款单位:山西天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商务区支行行号:310161000152银行帐号:68160078801400000993注:(1)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1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1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自行踏勘16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17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电子标书递交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18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评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鸿昇时代金融广场5层503室1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构成: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名与采购人代表1名组成。20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的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盖章、签字),确保投标文件合法有效。22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进行加密。23投标文件电子版凡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按照本招标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具体要求制作投标文件。24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按照服务类的收费标准执行24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电汇或转账。25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壹份2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3、采购货物中含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文件所有表述简称为“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投报“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优先采购:投标货物中有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且提供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根据本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享受价格折扣。(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2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的规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7本项目所属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电子投标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文件编制1.1投标人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1.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投标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2.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投标人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特备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投标人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3其他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如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只作为存档备案使用。注:本表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二、投标人须知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货物”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为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2“服务”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3“采购人”指岚县应急管理局。2.4“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投标人。2.5“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6“中标人”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招标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报价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投标人的特别规则如下: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三、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前附表的规定。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1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日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6.6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将不召开标前会。6.7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四、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条款,若有缺失或无效,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8.2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的编制、编目、编页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说明等附件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8.3投标文件编排顺序及内容要求(请投标人务必按此顺序做目录或表,并标明页码,其中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应写清具体内容、编排页码,以利于评委评标)。*(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凭证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商务及服务条款响应表6、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7、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团队组成9、服务承诺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注: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关于本项目的一切信息,由投标人的疏忽,造成投标文件编写错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8.4投标保证金8.4.1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条。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8.4.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4.3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8.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8.5投标报价(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购买各项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时,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本项目采购预算即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导致投标被否决。(2)本次招标只接受投标文件内的报价,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报价。(3)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位置注明,开标时只有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有效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作无效投标处理。9.3开标一览表所载信息是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开标当日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无效。10.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3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影印件等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有效。11.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11.5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行政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11.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有效。11.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1.8因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被视为无效投标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2.投标文件的加密及上传12.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解密验证13.1投标投标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后,上传的加密投标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14.投标截止时间14.1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地点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5.1投标人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上传。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授权人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1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六、开标15.开标及其有关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进行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并对投标文件开启(解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在系统中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5.3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系统自动废标。15.4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业务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自行查看开标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开标结果。15.5开启(解密)过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七、评标程序和要求16.组建评标委员会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提出组成申请,按规定程序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6.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本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17.投标文件初审17.1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7.2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审查如果投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进入符合性评审环节。17.3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4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等相符。未实质上响应(主要技术、商务要求)系指投标服务的质量、数量和合同履行期限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要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服务期限、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7.5未实质上响应的条款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且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产生不当的影响。17.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7.7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一般技术、商务要求)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7.8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如果开标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7.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投标的澄清18.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8.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后,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18.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20.确定中标人20.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21编写评标报告2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确认。22.评标过程保密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3.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4.无效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4.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原因,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八、签订合同25.中标通知25.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5.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中标服务费按照代理合同约定,本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3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书面合同协议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侯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侯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27.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7.4违反27.1条、27.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九、保密和披露28.保密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询问和质疑30.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招标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3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疑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询问或质疑程序提出。30.3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询问。30.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5质疑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十一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0.6质疑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拟定格式、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加盖本人姓名章并单位公章的;质疑书有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名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4)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6)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8)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9)投标人依据由公开或合法渠道不可能或不应该获得的信息或材料提出质疑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0.9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0.10质疑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一、纪律及处罚31.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3.评标委员会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报市财政局采购办核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除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5)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十二、政策性因素36.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a.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投标产品主机(所属包内主要部件或价格比重较大的)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按照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b.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投标产品主机(所属包内主要部件或价格比重较大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容的在评审中按照评分标准给予加分处理。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c.本项目若采购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d.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e.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依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f.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7.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8.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上述要求(如涉及的话),均应作出响应。第三部分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确定中标人。一、投标文件初审(一)资格审查表序号类型审查要求要求说明1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基本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基本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基本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基本资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1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采购政策对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提供投标人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采购政策对提供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以上证明文件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基本资质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提交凭据;投标保证金须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提交、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8特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以上证明文件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小组各成员判定某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签署具体原因,否则视为该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二)符合性审查表序号类型要求要求说明1商务资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1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2商务资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有效、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资信投标函3.1提供投标函;3.2投标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4报价开标一览表4.1提供开标一览表;4.2开标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投标无效;4.3开标一览表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投标无效;4.4报价存在有可选择或可调整报价的,投标无效。说明: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标委员会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符合性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三)特别说明: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性审查的内容。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3、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在评审现场意见发生分歧,服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手表决。4、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为准。二、无效投标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三、电子化采购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2)系统记录的参加同一项目的不同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2、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询价)中出现本通知“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评审报告应详细记录相关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解密采购文件的,不认定为串通投标。四、评标方法及中标条件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定内容及标准分值一、商务部分(22分)10分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同类型项目合同案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在响应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同类型合同协议书项10分目案例。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本款可作为加分的合同案例仅指投标人自身的合同案例,即合同案例合同的乙方必须与投标人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2、偿付能力根据供应商2024年偿付能力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打分,2024年第4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得7分;2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5分;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得3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不得分。注:需提供证明资料(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可提供总公司证明资料),不提供不得分。7分二、技术部分(80分)68分1、综合保险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险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保险责任与条款②项目服务定位和目标、各阶段服务的实施安排③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改进现状措施④出单时效⑤送单时效⑥档案管理、查询⑦承保流程等。满分21分,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2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1分2、理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险理赔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理赔流程②保险理赔资料的收集措施③保险理赔查勘、理赔时效④理赔资料清单⑤定期进行理赔报告及分析⑥赔款预付⑦垫付情况⑧其他理赔承诺等。16分满分1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电子理赔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电子理赔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电子理赔方案②电子理赔流程③理赔渠道等。满分6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6分4、宣传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宣传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宣传宣讲方案②宣传资料等。满分4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4分5、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承保管理办法②客户服务制度③理赔管理办法④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考评办法⑤档案管理制度⑥信息保密制度⑦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⑧运作流程及管理方式⑨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等。满分1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18分的不得分。6、应急处理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如针对大风、塌方、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的投保人员事故处理②如有火灾或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情发生的应急处理措施③风险及防范措施④突发事件等制定意外伤害风险应急预案等。满分8分,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有一处存在缺陷扣1分,未响应或未提供不得分。缺陷是指: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8分四、报价部分(10分)1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注:1.按财库[2020]46号文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扣除)10分第四部分商务及服务要求一、商务要求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3、服务地点:岚县4、付款方式: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直接支付。二、采购范围第一包:东村镇、普明镇、王狮乡(户籍人口91603人,预算共计1832060元)第二包:岚城镇、界河口镇、社科乡、上明乡、顺会乡、梁家庄乡(户籍人口91624人,预算共计1832480元)二、项目概况为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的抗风险能力,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由进行2025年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项目采购。1、项目目标1.1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全面的意外保险保障,降低因意外事故带来的经济负担。1.2确保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高全县群众的满意度。1.3合理控制采购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2、采购内容2.1保险范围身故、残疾,疾病身故,意外医疗,自然灾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2.2保险对象岚县户籍的城乡居民。2.3保额要求本保险每一被保险人的总保险金额为26万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意外身故5万元,意外伤残5万元),疾病身故0.5万元,意外医疗0.5万元,自然灾害保险10万元,见义勇为保险10万元(自然灾害保险、见义勇为保险不与意外身故责任共享保额),每一保险年度内,每一被保险人每项责任给付达到最高限额的,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第五部分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项目: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的内容及期限甲方经依法组织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人,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服务期限为:2.项目地点:第二条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第三条服务要求第四条验收条件和要求1、验收依据:2、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3、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第五条付款方式:,。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为乙方工作提供便利;(3)支付合同价款;(4)及时办理付款手续。(5)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赋有保密义务。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2)向甲方提供服务。价格以中标价格为准,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应包括一切税费,甲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不因国家政策及其他因素变化而变化。(3)乙方不得对招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进行转包、转让。第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知识产权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3.所有乙方参与人员应对调查过程获取的各类调查数据、资料与信息等工作资料永久保密,调查过程获取的各类调查数据、资料与信息等工作资料均归属甲方,乙方严禁以任何形式用于商业用途。乙方对调查过程获取的各类调查数据、资料与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九条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应向合同履行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双方应通过协商,考虑双方遭受的实际损失合理对已履行合同部分进行清算。第十二条其他1.政府采购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文件(5)其他文件。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内容)甲方(章):,乙(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目录(1)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7、投标保证金凭证8、采购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商务及服务条款响应表6、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7、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拟)8、团队组成9、服务承诺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成立日期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本投标人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6.提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1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按实际情况填写此表,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居民全民意外保险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