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建设中标结果公示(涡阳县第十二小学2025)



招标单位 :
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 :
2025ZHCG123

采购公告截止时间 :
2025-08-21 17:30

涡阳县第十二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08-25

项目名称:涡阳县第十二小学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5ZHCG123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8月25日25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涡阳县金鼎广告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 221号
成交金额:大写玖万肆仟叁佰捌拾陆元整(¥94386.00元)
公告期限: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6日
采购人:涡阳县第十二小学
地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 登录查看更多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负责人:石工
联系电话:0558-7210236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涡阳县第十二小学
2025年8月25日

更新信息咨询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园文化建设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