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
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8-25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681-00178
二 、 项目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东港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新城区新沟北村
中标(成交)金额:813,888(元)
评审总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工程类
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B05990000其他专业施工)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工程地点为东港市内5个乡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孤山镇、新农镇和菩萨庙镇),主要内容为路树刷白 ,路面病害处治,谷屯立交桥桥面及两侧桥头30米顺接原路面沥青混土面层;路基防护工程整修,拆除重建,拆除墙身;新增泄水槽;安全设施工程等。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项目经理:杜隐薇
执业证书信息:专业:公路工程,证书编号:00228380,注册编号:辽221202420240437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雷、张征远、潘远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1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东港市环城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415-71895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66578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5-66578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政府采购工程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
供应商名称:东港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项目编号:JH25-210681-00178编制单位: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4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三章工程需求51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2第五章评审办法53第六章合同条款61第七章工程量清单70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815,46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15,460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工程地点为东港市内5个乡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孤山镇、新农镇和菩萨庙镇),主要内容为路树刷白,路面病害处治,谷屯立交桥桥面及两侧桥头30米顺接原路面沥青混土面层;路基防护工程整修,拆除重建,拆除墙身;新增泄水槽;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企业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4)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1: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六、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5日下午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四(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首页-办事指南”中“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参加磋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会议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东港市环城大街15号联系方式:0415-718956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联系方式:0415-6657865邮箱地址:lncgzbzx@163.com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账户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111165555555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415-6657865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地 址:东港市环城大街15号联系人:栾禹电 话:0415-7189565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415-6657865 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企业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4)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 (5)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815,460元(含暂列金23,751元)。最高限价:815,460元(含暂列金23,751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组织,时 间:地 点:联系人:电 话: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递交样品联系人:递交样品联系电话: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2、演示要求:(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13.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1.供应商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说明: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2.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按格式要求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名章。所有证明材料及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要求:1)备份文件内容:与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对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2)备份文件递交形式:U盘1份3)备份文件要求密封包装,包封内须附有说明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无承诺函视为递交备份文件无效。4)封包标记:详见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备份文件。2、备份文件使用条件:1)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影响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2)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下述(1)—(5)情形,并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技术鉴定,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启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1)电子评审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登录访问;(2)电子评审系统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评审系统出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审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是否退还备份文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退还供应商。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0人,评审专家 3 人组成,共 3 人。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家 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计取 。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形式 支付时间: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代理费汇入单位: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丹东银行滨江支行账 号:01111655555557电汇形式汇入采购代理服务费必须从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0415-6657865 通讯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4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1、关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44.1其他中标人采购的沥青拌合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环评手续,并将该环评手续向东港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4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出席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席磋商会议的供应商代表若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注:(1)以上材料原件供现场核验,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留存。(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若未按上述要求出示证明材料,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工程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合同条款第七章工程量清单★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工程需求”所列的采购范围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工程内容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工程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报价应为响应采购文件“工程需求”中所应包含项目的一切费用。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内容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5每一项响应内容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7、283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6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7企业负责人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格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610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1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承诺函7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814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5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17信用记录(供应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上打印证明材料)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报价一览表11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5承诺函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施工方案及技术保障措施(格式自拟)152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格式自拟)163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与措施(格式自拟)174安全文明保证计划与控制措施(格式自拟)185环境保护计划与控制措施(格式自拟)196资源配备计划(格式自拟)207季节施工措施(格式自拟)218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229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2310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2411主要人员简历表251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26......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001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001包)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注:附授权委托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格式6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承诺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工(建造师)(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001报价单位:元项目名称响应总价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根据第七章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格式13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施工方案及技术保障措施(格式自拟)格式16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格式自拟)格式17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与措施(格式自拟)格式18安全文明保证计划与控制措施(格式自拟)格式19环境保护计划与控制措施(格式自拟)格式20资源配备计划(格式自拟)格式21季节施工措施(格式自拟)格式22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3质量保证承诺书(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2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格式25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证、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姓名年龄学 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格式2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格式2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2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第三章工程需求采购人应对采购工程提出详细的数量、质量及相关要求。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681-001782、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15,460元(含暂列金23,751元)5、资金来源:上级投资6、建设地点:东港市内5个乡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孤山镇、新农镇和菩萨庙镇);7、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7.1采购需求:本工程为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工程地点为东港市内5个乡镇(小甸子镇、黑沟镇、孤山镇、新农镇和菩萨庙镇),主要内容为路树刷白,路面病害处治,谷屯立交桥桥面及两侧桥头30米顺接原路面沥青混土面层;路基防护工程整修,拆除重建,拆除墙身;新增泄水槽;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7.2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7.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7.4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1年。7.5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或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工程计量进度支付工程款,经由财政部门决算审核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财政决算审核后建安费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最终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出具或认定的决算审核报告金额为准。7.6其他:中标人采购的沥青拌合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环评手续,并将该环评手续向东港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技术要求无2、商务要求无3、合同草案条款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工程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工程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关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3-5%)(2)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1-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7.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7.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以下任意一种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按要求提供2.按给定格式填写3.按规定签章3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年检有效的复印件)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6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7企业负责人相关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8项目经理相关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10项目总工相关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1项目总工无在建工程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1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证书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14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5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17信用记录(供应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上打印证明材料)无供应商须知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2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4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5承诺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6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附件3评分细则(1)基本评分标准包号001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商务部分(40分)最后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余供应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注: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为防止供应商恶意报价,具体评审依据参照第五章评审方法。40分技术部分(55分)施工方案及技术保障措施施工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强,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准确,应用到位、阐释清晰,技术保障措施科学、系统、安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得8分;施工方案比较科学合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关键技术、工艺把握较准确,应用较到位、阐释较清晰,技术保障措施比较科学、安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得6分;施工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基本准确,技术保障措施基本合理,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分;施工方案、技术保障措施笼统,条理不清晰,得2分;未提供得0分。8分施工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8分;施工进度计划比较合理、可行,关键线路较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较得力,保证措施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得6分;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可行,关键线路基本清晰、准确、完整,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基本合理,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详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笼统,得2分;未提供得0分。8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与措施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全面细致、结合实际,保证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高,得8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比较全面细致、比较结合实际,保证措施比较具体,责任到人,承诺工程质量标准较高,得6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基本全面细致、基本结合实际,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工程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工程质量保证计划、保证措施错略,工程质量标准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未提供得0分。8分安全文明保证计划与控制措施制定安全文明保证计划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的控制保障措施具体完善,职责划分非常明确,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高,得8分;制定安全文明保证计划比较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的控制保障措施比较具体完善,职责划分比较明确,承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较高,得6分;制定安全文明保证计划计基本全面周到、完整,关键地点、工序、环节的控制保障措施基本完善,职责划分基本明确,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承诺,得4分;制定安全文明保证计划内容错略,关键地点、工序、环节控制保障措施条理不清,得2分;未提供得0分。8分环境保护计划与控制措施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细致全面,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控制措施科学先进,可行性强,得8分;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较细致全面,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控制措施较科学先进,可行性较强,得6分;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基本合理,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4分;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笼统,生产作业环境、生活环境、卫生标准、场容场貌、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控制措施粗略,得2分;未提供得0分。8分资源配备计划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能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协调,调配计划科学合理,保证措施具体,得4分;机械设备、办公和检测设备投入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比较协调,调配计划比较合理,保证措施比较具体,得3分;设备投入基本满足施工需要,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基本协调,调配计划基本可行,保证措施基本满足工程所需,得2分;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保证措施不详细,得1分;未提供得0分。4分季节施工措施针对工期内季节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非常强,得4分;针对工期内季节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比较合理,可实施性比较强,得3分;针对工期内季节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基本合理,得2分;针对工期内季节的天气变化,提出的应对措施可实施性不具有针对性,得1分;未提供得0分。4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清晰、完善,可操作性强,方案阐释详细,得7分;售后服务方案比较清晰、完善,可操作性比较强、方案阐释比较详细,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方案阐释基本合理,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粗略,简单,得1分;未提供得0分。7分综合部分(5分)企业业绩近三年(2022年7月份至今)完成类似本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个有效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2分人员配备拟派项目部人员配置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权清晰,具备与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相匹配的职业资格的得3分;拟派项目部人员配置较合理,分工较明确,职责权较清晰,具备与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相匹配的职业资格的得2分;拟派项目部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责权基本清晰,欠缺与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相匹配的职业资格的得1分;未提供得0分。3分合 计100分第六章合同条款一、合同内容合同协议条款将由采购人(甲方)与成交供应商(乙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二、合同签署1、合同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和格式填写;2、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署,一式四份,采购人二份、成交供应商二份。三、建设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前完工(具体合同履约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四、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质量标准。五、合同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六、验收工程竣工时应由甲方携同有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合格后由施工方出具验收单交与甲方。工程不合格不予验收,损失由施工方自负。七、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或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工程计量进度支付工程款,经由财政部门决算审核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财政决算审核后建安费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最终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出具或认定的决算审核报告金额为准。合同编号: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年月日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已接受(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工程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详见设计图纸。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为:,其中含暂列金含暂列金。人工费用占工程款比例为%,在财政部门将工程进度款足额(超过当期农民工工资)拨付到位的前提下,每月28号支付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需每月20号之前将工程计量支付表报给发包人,发包人将根据上级或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工程计量进度支付工程款。最终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出具或认定的决算审核报告金额为准。4.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总工:。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发生。6.承包人承诺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承包人采购的沥青拌合料运距不得超过100公里,且沥青拌合料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环评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将环评手续报送东港市交通运输局备案。7.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8.付款方式:根据上级或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按照工程计量进度支付工程款,经由财政部门决算审核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财政决算审核后建安费的98%,剩余2%作为质保金。最终结算价款以财政部门出具或认定的决算审核报告金额为准。9.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质量保证金由发包人在工程交工后从待付工程尾款中扣除,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一年。10.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失效。11.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1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工程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发包人监督单位:(盖单位章)承包人监督单位:(盖单位章)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无死亡、重伤安全生产责任事故。(2)无火灾、爆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无污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4.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5.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6.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7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人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监理人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1.4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的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子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5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标价前,应参阅“技术规范”的有关内容。1.6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7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投标报价说明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3工程量清单中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3.其他说明一、编制依据:1、JTG3830-2018《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2、JTG/T3832-20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3、JTG/T3833-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4、《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综合人工工日单价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辽交公水发(2019)183号文。二、编制范围:1、路树刷白10359棵;2、路面病害处治8483平方米,谷屯立交桥桥面及两侧桥头30米顺接原路面沥青混土面层1426.5平方米;3、路基防护工程整修3265米,维修103米,新建51米,拆除重建9米,拆除墙身59米;4、新增泄水槽10米/2道;5、在K17+250右侧墙面上新增特色文化小品(艺术字)1处;6、安全设施工程:新增单悬臂式标志(单悬单牌)4套,新增双柱式标志(双柱单牌)2套,更换单柱式标志牌板1块;重划热熔反光型标线1659.1平方米,热熔突起型横向振动标线27平方米;增设钢护栏圆形端头反光膜2.93平方米;增设钢管材质示警桩75根;重划钢筋混凝土护栏和浆砌墩立面反光标线753平方米;更换防落物网300延长米。三、取费标准:预算人工单价按照材料文件执行,其余价格参照2024年2月辽宁省网刊信息价的平均价格及市场价格考虑计入。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元序号单位工程报价备注12......本标段暂列金23,751合计投标报价汇总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1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元)1100 总 则2200 路 基3300 路 面4400 桥梁、涵洞5600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6700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7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8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9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10计日工合计11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2375112投标报价清单 第 1 页共 1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100章 总 则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通则101-1保险费总额1102工程管理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103临时工程与设施103-3临时供电设施架设、维护与拆除总额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1 页共 6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200章 路 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202场地清理202-2挖除旧路面-d旧路挖除-d-1结构挖方m3188.16-f铣刨原路-f-1铣刨原路(平均厚3cm)m24253-f-2铣刨原路(平均厚2cm)m24792.5202-3拆除结构物-c砖、石及其他砌体结构m342207坡面排水207-1边沟-a浆砌片石(M10)m34.04207-4跌水与急流槽-b浆砌片石(M10)m34.64-c现浇混凝土(C25混凝土)m31.72209挡土墙209-2基础-aM10浆砌片石基础m368.98209-3砌体挡土墙-aM10浆砌片石m3172.25209-6粉刷涂料m25356.95209-7挡墙维修(M10水泥砂浆抹面)m25205.54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2 页共 6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300章 路 面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308透层和黏层308-2黏层-a黏层m29909.5309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09-1细粒式沥青混凝土-a厚30mmm29909.5313路肩培土、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313-7路缘石-a花岗岩路缘石18*20*99cmm32.06清单 第3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3 页共 6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400章 桥梁、涵洞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422桥梁维修改造422-2防撞墙-c立面反光标线m2737清单 第4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4 页共 6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602护栏602-2石砌护墙-c立面反光标线m216602-3波形梁钢护栏-d立面标记反光膜m22.93603隔离栅和防落物网603-5防落物网m300604道路交通标志604-1单柱式交通标志-o单柱标志换板(D=800mm)个1604-2双柱式交通标志-a双柱式交通标志(双柱单牌2000X1200mm)个2604-5单悬臂式交通标志-f单悬臂式交通标志(单悬标志单牌D=1000mm)个4605道路交通标线605-1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a热熔标线m21659.1-b振动标线m227605-11警示桩根75609特色文化小品处1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5 页共 6 页工程量清单表合同段: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标表2清单 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707路树刷白707-2刷白行道树胸径25cm以内株10359清单 第700章 合计 人民币 元清单 第 6 页共 6 页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东港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单位名称)的东港市2025年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东港市2025年红黄线养护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东港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2084.91万元,资产总额为287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东港布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24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董线养护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