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租用执法车中标结果公示(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
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PZCS-CS202504028(招标文件编号:HNPZCS-CS202504028)
二、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南顺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艾邦科技产业园1栋704房
中标(成交)金额:9.28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湖南顺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新华(主任评委)、易卫防、苏智国(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向甲方收取代理服务费1393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393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资格性 审查结果
符合性 审查结果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中标(成交) 候选人
湖南顺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2880.00
94.00
第一名
湖南通勤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3240.00
87.88
第二名
湖南致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合格
合格
93120.00
73.92
第三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路740号
联系方式:苏智国0731-8885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
联系方式:周灿球、周玄、李萍0731-85052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灿球、周玄、李萍
电 话: 0731-8505220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
长沙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1:0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新华(主任评委)、易卫防、苏智国(业主评委)
总成交金额
¥9.28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灿球、周玄、李萍
项目联系电话
0731-85052205
采购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路7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苏智国0731-8885200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灿球、周玄、李萍0731-85052205
附件:
附件1
(定稿)磋商文件-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pdf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
最后报价.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项目编号:HNPZCS-CS202504028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第一章磋商邀请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委托,对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2、项目编号:HNPZCS-CS202504028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二、采购项目预算:93600.00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5)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完整资信证明(需证明供应商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2025年06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08月11日起至2025年08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室)购买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路740号联系人:苏智国联系电话:0731-8885200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灿球、周玄、李萍电话:0731-85052205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室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路740号联系电话:0731-88852007联系人:苏智国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室电话:0731-85052205联系人:周灿球、周玄、李萍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5)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完整资信证明(需证明供应商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2025年06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不组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采购人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文件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号文件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②给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给予/%的价格扣除。③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到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查询有关信息。第二章第7.1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如有变动,磋商小组将书面告知供应商。供应商书面回复和进行响应承诺。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93600.00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提交的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U盘一份:扫描盖章PDF格式。);采用胶装装订方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2.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在年月日(星期)时分之前不得启封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山馨苑12栋1单元1703房)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4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1)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9号文件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购产品为财库〔2019〕18号文件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第二章第31.7款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规定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第二章第31.8款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1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2002】1980号文收取,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按实由采购人另行支付。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2评审因素和标准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投标报价(30分)经评委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格,其价格满分为30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30技术部分(53分)整体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整体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车辆配置方案;②安全保障能力强方案;③工作职责范围;④服务标准规程;⑤其他伴随服务方案等;科学合理、措施到位、可行性强的计20分;缺漏项的每处扣4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2分;本项扣完20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0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应急处置流程;②车辆故障;③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措施方案等;科学合理、措施到位、可行性强的计9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1.5分;本项扣完9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9投诉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投诉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租车投诉处理制度;②常见投诉类型;③投诉处理方法;④责任追究与处理记录等;科学合理、措施到位、可行性强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1.5分;本项扣完12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制度建设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制度建设,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管理;②服务质量管理;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④财务管理制度等;科学合理、措施到位、可行性强的计12分;缺漏项的每处扣3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每个内容扣1.5分;本项扣完12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12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3商务部分(17分)业绩投标人至2022年以来具有类似(政府性质服务或者企业性质服务)电动汽车租赁项目业绩(合同期1年及以上),每提供一个计2分,计满6分为止。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综合实力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备用车辆(车龄及续航时间不低于拟投入车辆)数量计3分:本项最多计2台车,计满6分止。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6用户评价投标人在用户单位无投诉、无质疑任意项目,且获得的服务评价为优秀的每提供一个计2.5分,计满5分止。注:提供用户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5合计100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4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5(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6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7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磋商响应声明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四、服务方案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8(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21.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9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1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计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计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计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计分或总计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计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31.8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1.9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计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2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计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计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2.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计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3(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4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待招标完成后填写,如有变动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采购人(全称):,(甲方)供应商(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项目内容: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地点:方式:4.付款:1、。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6(5)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8.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7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例如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最终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服务内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服务的验收6.1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具体规定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2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8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服务成果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6.8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7.质量标准和保证7.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服务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7.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服务是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和内容。乙方应保证其服务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服务最终履约完成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服务期限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服务期限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自缺陷发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2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9(4)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服务成果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3.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8.权利瑕疵担保8.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8.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8.3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知识产权保护9.1乙方对其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9.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9.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9.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过程中创新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9.5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禁止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的,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甲方重新免费获得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10.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1.合同价款支付11.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1.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1.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1.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1.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12.伴随服务12.1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0(1)服务现场的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服务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服务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12.2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3.违约责任13.1服务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存在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7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验收和服务期限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款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③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七日内负责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基础上相应延长服务期限。(2)如果自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3.2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提供服务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乙方提供服务误期的认定标准及误期赔偿的计算标准:除本合同第17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14.合同的变更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114.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4.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4.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5.合同中止与终止15.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5.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6.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分包给他人。16.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17.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7.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18.解决争议的方法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218.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18.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8.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9.法律适用1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0.通知20.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0.2通知以送达并签收之日起生效。21.合同生效21.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2.附则22.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3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甲方名称、地址名称: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岳华路740号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响应时间7*24小时响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伴随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解决争议的方式√诉讼□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4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项目概况:为解决大队执法用车不足的困难,保障大队消防监督执法的顺利进行。二、项目预算:93600.00元名称数量单位总价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2辆93600.00元(每台车:3900元/月)1、报价中包含车辆租金、保险、维修、税金等,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且交付车辆后发生的交通肇事、交通违章或事故等责任及经济损失或赔偿均由采购人自行负责(保险之外的风险由采购人自行负责,保险之内的风险及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三、车辆要求及其他要求:1、车辆要求:2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2年)内新车,以车辆行驶证时间为准;1)燃料形式:纯电动2)座位:5座及以上3)长x宽x高(mm):≥4700*1800*14004)轴距(mm):≥27505)后备箱容积(L):≥5506)电池容量(kWh):≥407)纯电续航里程(km):≥4508)电机类型:永磁/同步9)电动机总扭矩(N·m):≥20010)转向助力:电动助力11)整备质量(kg):≥138012)充电兼容性:专用充电桩+公用充电桩13)前/后轮胎规格:≥195/60R1614)车内充电:USB/Type-C15)近/远光灯光源:LED16)安全配置:主驾/副驾双气囊、胎压检测装置、ABS、EBD、17)辅助/操控配置:液体冷却、快慢充、上坡辅助、自动驻车、倒车影像、定速巡航、遥控钥匙2、车辆其他要求:1)车牌要求为长沙牌照,并确保车辆是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购买;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52)车辆需提供安装、脚垫、太阳膜;3)不准在车内装有GPS实时定位跟踪轨迹机器;4)租赁期间车辆行驶每年不限制公里数。3、服务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必须为公户车辆,在合同期内不得在租赁车辆上设定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2)车辆大修、保养、故障等原因超过5天时间不能行使,供应商接到需求方要求时需在1天时间内提供备用车辆,车型不低于原车标准、车型不限;3)租赁费用包含: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包含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车上人员险(保额2万)、不计免赔险,车辆保养维修(按照车辆维护手册定期进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四、供货、安装周期及交货地点要求:1、交车时间为供应商确认中标后,30天内交车,交车地点为需求方指定地点,车辆租赁时间根据交车时间确定。2、车辆交付时需按甲方要求完成车身喷涂标识,并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车辆行驶证、钥匙(两把)、保险单等,移交采购人。五、售后质保培训等要求:在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排查及故障消除服务中提供应急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间为3小时内解决相关问题或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六、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和方法:1.1本项目按照按简易程序进行验收;1.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1.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1.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七、项目其他要求及说明:1、交付时间与地点:1.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61.2交付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2、结算方法:2.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消防救援大队2.2付款方式:交车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交付5万元车辆使用押金;车辆正常行使1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需方支付50%的租赁预付款,车辆正常行使12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0%的租赁尾款(可扣除押金款)。2.3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及采购人所需的其他付款结算材料,采购人在收到所有材料后启动付款程序,并按流程付款。如成交供应商迟延提供发票,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如成交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7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九个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附件2: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3-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四、服务方案附件4:主要人员简历表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七、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7-1:报价一览表附件7-2:分项价格表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九、最后报价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8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39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0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4)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1二、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适用)1、提供付款凭证扫描件。2、根据供应商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上的账户信息,以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至供应商的原缴纳账户。附件2:,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系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现申请按该项目磋商文件规定,退返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小写),保证金请退还到以下原缴纳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开户行地址:省,市如果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因账户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一切后果均由本单位自行负责。供应商(盖单位章):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日期:年月日说明:《保证金退还申请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可在办理保证金交割手续时提交,也可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补交,未交《保证金退还申请书》的供应商,将影响其保证金的正常退还。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2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单位盖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税务发证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36.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3附件3-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5)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本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完整资信证明(需证明供应商的资金状况和信用状况)。注: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指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1月-2025年06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2、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4(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5附件3-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本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非公司性质单位无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6附件3-4: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扫描件。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7四、服务方案服务方案说明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服务方案或服务大纲应包括:(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8主要人员简历表(服务类适用)附件4: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2.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49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附件5: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湖南平众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00o0e1-00华能草业xgCR\"11icoS20B-.....国期票不业中马尔则L限顺飞出行公务租车首选品牌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报价一览表(服务类适用)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HNPZCS-CS202504028服务内容为采购人提供2年内的2台5座新能源电动汽车租赁服务报价总报价:大写:欢武拾小写:9288、00合同周期一年项目负责人谢栋13707316307备注车况优良、优质服务供应商名称:湖南顺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AAY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8月22日湖南省政府、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第172页服务热线:400-750-8820顺飞出行分项价格表公务租车首选品牌项目名称: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第三次)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分类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小计备注1岳麓大队租用执法车项目车辆租赁服务台2年内5座新能源电动汽车服务4W03292880.92850.00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元大写:方捌久8说明:1、本表包含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的详细报价。“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7-1《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栏目“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所有隐含的管理费、税金和利润等其他费用,并在“具体要求说明”中注明分类项取费标准和其他费用的计费率和金额。供应商名称:湖南顺飞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25年8月22日湖南省政府、长沙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第173页服务热线:400-750-882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用执法车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沙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