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 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中标结果公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2025)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XS2025-011

二、项目名称: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榆林博硕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横山区夏州街道办事处自强西路彩票站二楼
1,448,000.00元
1,4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货物类(榆林博硕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
海康威视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1.00(项)
1,448,000.00
1,44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开宇(采购人代表)、李辽叶、袁飞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1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
地址:榆林市横山区环城北路
联系方式:15191949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华府西门二层1号商铺
联系方式:17749200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浩
电话:17749200027

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pdf

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pdf

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明细受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委托,采用进行采购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码:HXXS2025-011)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结果如下:一、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1.1、中标(成交)供应商:榆林博硕通电子工程有限公司1.2、中标(成交)总价:1448000.00元1.3、中标(成交)标的明细:货物类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海康威视满足谈判文件要求1.00项1,448,000.001,448,000.00-第1页-采购项目编号:HXXS2025-01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第五章商务部分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XXS2025-011项目名称: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1,459,000.00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包预算金额:1,459,000.00元合同包最高限价:1,459,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1-1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1(项)详见采购文件1,459,000.00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供货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8)《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9)《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0)《******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11)榆政财采发【2023】8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相关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企业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9)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9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自行下载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网上自行上传递交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地址:榆林市横山区环城北路联系方式:1519194915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榆林市高新华府西门二层1号商铺联系方式:177492000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浩电话:17749200027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1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编列内容1.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XS2025-011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2.项目性质:财政拨款3.采购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采购内容:采购内容具体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本次采购、报价、谈判、评审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供应商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5.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谈判时间:2025年8月22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谈判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货(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质保期:1年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8.采购最高限价:壹佰肆拾伍万玖仟元整(1459000.00元),高于或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付至合同价款的100%。10.保证金:依据榆政采发【2023】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实行投标承诺制,供应商只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11.谈判有效期: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90日历天;成交供应商的谈判有效期延长至项目服务完毕。12.不见面开标本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1)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111.20.184.126:8081/BidOpeningHallCS/bidhall/default/login;2)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3)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IE11浏览器2、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3、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CA对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CA锁应与加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所用CA锁相同;注:解密时间为30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4、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1)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400-928-00955、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进项号编列内容12.行下载。13.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供应商应于提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3、纸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U盘一份。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副本须各自装订成册,统一编码(要求胶装、不得出现活页)。供应商在开标时无需提交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邮寄。14.资格证明文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8)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相关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企业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9)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注:以上资格条件为必备条件,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5.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合同。16.其他:1、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陕西榆林)”、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环境保护严重违法、安全生产严重违法、食品药品严重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等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2、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项号编列内容17.采购代理服务费:1、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2、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货物招标类收费标准。18.关于措辞的说明: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委托人”、“发包人“和“供应商”、“投标人”、“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9.备选方案说明: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20.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网上评审。1、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2、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及“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3、递交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谈判响应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4、谈判响应文件中所有涉及签字、盖章的,各投标单位须将所有签字盖章完成后上传。21.公共资源信用承诺: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投标人,均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各投标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信用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自主上报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的承诺事由均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有承诺网页截图须附在响应文件内,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操作指南见附件。22.其他: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2、当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得开标。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工业(制造业)。23.谈判报价轮次:1、本项目谈判环节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腾讯会议号开标现场通过不见面开标会议公布。2、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报价文件中报价为第一次报价,谈判现场为第二轮,第二轮报价时限由谈判小组确定)最后一轮报价开始时间:现场通知。3、第二轮及以后轮次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或等于当前轮次报价的前一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4.谈判小组人数:3人25.关于中小企业执行的优惠政策说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不进行价格扣除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项号编列内容25.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执行评审优惠如下:1.对被认定为小微企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则投标报价按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类型:货物类26.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或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2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含扫描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因复印件不清晰而可能导致资料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办理时效联系人1长安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魏众151091239512中信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高明189922187953光大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艾思宇135091279974交通银行秦政贷1000万元1年3.45%24小时张飞152912968865中国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3年3.45%72小时李浩186912300076招商银行政采贷3000万元1-3年3.45%起24小时马烨155961000077浦发银行政采E贷1000万元1年3.45%起72小时朱君156291691588农商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2年3.45%-5.8%24小时王璐155298750569农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3.45%以上24小时米璐洁1896699766610民生银行政采E贷3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郝双双1599122585011兴业银行政采贷1000万元1年期3.4%72小时薛万隆1870925852312广发银行政采通1000万元1年3.45%起24小时李思嘉1519182010113建设银行E政通1000万元1年3.2%72小时张宇15929397838供应商须知一、定义(一)采购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二)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三)供应商: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四)特殊情形1、特殊情形: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特殊情形规定2-1、其他组织:①、事业单位参加谈判的,应参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事业单位的法人签章;②、分公司参加谈判的,应参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分公司的负责人签字;③、个体户参加谈判的,应参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法人签字处可以是其经营者本人签字;2-2、自然人:自然人参加谈判的,应参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其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要求盖公章处可以是自然人本人的手印;不接受自然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二、供应商注意事项(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二)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果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涉及的采购需求(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要素及分值设置、采购内容和要求、合同条款等)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程序、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财政部《质疑函范本》给定的格式进行填写,范本下载详见【财政部国库司(gks.mof.gov.cn)】网站〖首页•〉政府采购管理〗栏目中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链接地址: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函》外,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或缺乏必要的证明材料及证明材料不完整的;(5)《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6)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7)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榆林市财政局提出投诉。5、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6、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内十二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③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投诉将被驳回,并将提出投诉的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依法严惩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行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质疑函递交地址:陕西泓祥兴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华府西门二层1号商铺)联系人:陈浩联系电话:177492000279、投诉书递交地址:榆林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联系电话:0912-3595892(四)关于信用记录的查询和使用1、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但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结果,将以纸质截图或将截图保存至电子介质的形式留存。供应商未如实填报《供应商书面声明函》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拒绝其参本次投标活动。(五)执行优惠政策对于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以及国家部委、榆政采有关文件。1.小微企业(1)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政策优惠。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除外。小微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标准确认。(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享受小微企业政策优惠的中标人,《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公告一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将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5)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按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文件的精神,明确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20%。对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6%。(7)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根据财库〔2019〕9号文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2)执行财库〔2019〕9号文件: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获得上述认证的产品在投标时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缺一不优惠。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鲜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享受优惠。注:(1)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有关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标注“★”的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3)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4)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六)关于知识产权与保密事项1、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设计,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由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将其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开标后,若采购人有要求,供应商须归还采购人认为需保密的文件和资料,并销毁所有相应的备份文件及资料。(七)、准确理解政策支持范围。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投标企业性质不作要求。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八)供应商的投标费用自理(九)政策性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4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第四章谈判内容及采购要求第五章商务及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检查及阅读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列事项、条款、规范要求及格式,在响应文件中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全面的响应,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本项目废标后需重新组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编制、发布新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按新版竞争性谈判文件重新编制响应文件。原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失效。响应文件封面、响应函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处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应当与最新发布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澄清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其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应随时关注下列地址发布的变更公告,也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查看左上角的信息提醒,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中的〖首页·〉省级公告·〉更正公告〗;(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中的〖首页·〉交易大厅·〉政府采购〗。(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四、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采发【2023】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实行投标承诺制,供应商只需提供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及其它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应当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报价中。报价时不论是否计取,采购人均按已计取对待。(一)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响应文件构成及格式》中《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要求填写分类报价及其他需要响应的内容。(二)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单位:元。(三)投标报价只能提交唯一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投标。(五)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因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己负责。六、响应文件(一)响应文件的式样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形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使用最新发布的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1、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竞争性谈判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2、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需要使用专用软件打开、浏览。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可以打开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软件操作手册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类)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同样需要使用上述软件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三楼E18、E19窗口,电话:0912-3452148(二)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90个日历日。如成交,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三)响应文件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将拒绝接收。提交时,供应商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选择“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我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打开的“项目管理”对话框中选择“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四)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补充、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须按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在写有供应商名称的地方均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在写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地方均应有其亲笔签名;“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亲笔签名并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印章。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3.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先从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旧版,再重新提交新版。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按投标信用承诺相关条款给予处罚。(五)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逾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2、提交的响应文件与本项目不相符;3、供应商拒绝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如未带CA锁、或所带CA锁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使用的CA锁不一致、或沿用旧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等情形),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响应文件;5、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七、组织开标(一)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整个过程受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二)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三)开标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时所用的数字认证证书(CA锁)自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四)开标前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签到,参加开标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到,所有资料随竞争性谈判文件一并存档。(五)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在开标时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六)投标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七)特殊情形下的应急处置: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如因停电、断网、电子化系统故障等特殊原因导致电子化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停止开评标活动。八、资格审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根据财库〔2019〕3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供应商注册情况、近期依法缴纳税收情况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信用记录情况、投标信用承诺情况由资格审查人现场通过网络查询,供应商需提供可查询的官方网站网址。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原色印章:4、资格审查由谈判小组进行审查。九、组织评标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3、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澄清或者说明;5、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7、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9、编写评标报告。(二)组建谈判小组1、为了确保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章,成立谈判小组。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3、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4、评标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中因谈判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谈判小组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谈判小组成员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谈判小组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评标。原谈判小组所做出的评标意见无效。(四)评标方法: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采用最低价法,是指即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大于等于成本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五)谈判程序分步评审,每一步评审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者,不得进入下一步评审,全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环节,最后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第一次谈判报价。2、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3、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1)谈判小组在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依照民法中的过失责任原则,澄清、说明或补正前谈判小组将按最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原则对谈判响应文件做出评判。(3)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响应文件应通过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澄清时限内按谈判小组要求的方式提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将作为合同履行的重要依据。4、谈判过程谈判小组应在符合性评审的基础上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认真阅读,每轮报价现场均不对供应商公布,每轮报价为不可更改报价,最后报价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依据。5、最终报价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阶段。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当最后报价出现相同报价时,谈判小组可选择以下的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最终排序:1、多次报价;或者2、对供应商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响应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或者3、无记名投票供应商使用CA锁,在自带电脑上进行最终报价。对成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理由。按榆政财采发【2022】10号文件的精神,明确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项目,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20%。对于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优惠提高至6%。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排序,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均不适用本款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谈判小组应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如不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或供应商未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供应商不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政策。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6、推荐成交候选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参加两个合同包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最终只可成交其中的一个合同包服务项目。7、编写评标报告(1)谈判小组应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开标日期和地点;供应商名单和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评标方法和标准;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成员的更换等。(2)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对拒绝说明理由的,报市财政局处理,并将其评审情况如实计入考核表。十、无效投标情形(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报价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7、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三)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本次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一、成交(一)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成交公告。(三)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媒体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公示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四)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五)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十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二)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三)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五)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六)采购人应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七)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十三、废标情形(一)谈判小组发现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废标公告。第三章评审办法及标准一、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3.财务状况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开标前一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4.税收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份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须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7.履行合同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8.信誉要求供应商提供投标时限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网相关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网企业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执行《榆政财采发【2023】8号文》,须提供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网页截图;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10.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评审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材料。二、符合性审查序号符合性审查项通过条件1.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一致性审查封面、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均无遗漏且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一致。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响应函;(2)第一次谈判报价表、分项报价表(谈判文件未作要求的除外);(3)资格证明文件;(4)供应商概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6)实施方案。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签署、盖章符合谈判文件要求,且无遗漏。4.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响应程度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2、审查实施(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核实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谈判文件的所有相关要求。5.实质性条款响应1、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2、交货期限符合谈判文件要求;3、质保期限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技术参数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实施方案1.投标内容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的要求2.针对本项目制定完整的供货方案,根据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和有关要求,划分具体实施步骤,对实施步骤阶段划分详细完整合理;3.有供应商有经谈判代表签字并盖章的质量保证承诺且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4.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保障方案详细完整合理.5.要求对本项目货物涉及的重点、难点等关键技术问题罗列清楚,并提供技术策略、保障措施。6.提供应急措施方案,针对在调换和保修等过程中各环节配合、相关程序协调措施有利于采购人且详细6.实施方案完整合理。7.供应商有经谈判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完成本项目保修承诺。8.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有经谈判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完成本项目的售后服务的承诺书。9.供应商应具备完成本次交货的保障能力:(提供承诺)。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7.谈判报价同时满足以下条款:(1)谈判报价符合唯一性要求;(2)谈判报价表填写符合要求;(3)报价币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未超出采购预算或谈判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8.响应文件所填写内容与提供资料的一致性响应文件中所有填写内容与资料原件是否存在差异9.其他完全理解并接受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没有出现法律法规或谈判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说明:以上审查项为一票否决制,全部满足即为合格,有一项不符合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三、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评审:按照以下内容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一项不合格其投标即为无效投标。1)谈判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写;2)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加盖印章合格、有效;3)谈判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4)谈判有效期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5)合同履行期限及付款方式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6)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供应商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定论;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商务要求和采购内容及要求逐条响应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8)报价未超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未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9)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四、技术参数审查:按照以下内容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性审查,一项不合格其投标即为无效投标。1)实施方案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2)有经法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原色公章的中小企业承诺书;3)谈判响应文件不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2、对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可能出现的不一致和算术计算错误按以下方法更正:1)开标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报价表(报价表)内容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谈判报价表(报价表)为准。2)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谈判小组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报价,修正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谈判将被拒绝。3、对于经初审合格的所有谈判,由谈判小组各成员依据谈判响应文件,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终报价(依照政策性扣减)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谈判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或由全体谈判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4、谈判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1交通综合管控基础模块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交通综合管控基础模块为业务应用提供依赖的基础资源环境,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部门管理、目录管理、物联设备管理、门户管理,统一管理组织、权限、用户、物联设备信息,及应用参数配置。2本级监控通道数管理本级视频设备的视频监控通道总路数,满足500路通道接入授权。5003本级车道接入数管理卡口、电警、违停球机、雷视一体机、流量车检器设备的所覆盖车道数。按相机实际覆盖车道数计算,违停球按场景计算,满足500路车道数接入授权。5004视频级联通道数(作为上级)平台作为上级,管理下级级联推送的视频监控通道总路数,满足管理下级500路视频监控通道数。5005视频监控应提供视频管理服务,接入视频编码设备,实现视频预览、云台控制、录像回放、视频上墙、电视墙管理的功能支持视频预览重新取流,支持分段回放,可以将录像文件等分成多个片段同时回放,支持针对一段录像进行标签标注6视频级联网关视频监控业务提供级联服务,在平台间进行视频联网,基于视频通用标准协议(GB/T28181-2011,GB/T28181-2016,GB/T28181-2022)与外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上级平台对下级平台视频资源点位的操作控制。7视频运维应提供基础运维功能,包括设备运行状态采集、视频质量检测、录像质量检测、运维告警查询与处理、运维报表。8地图应用1、在地图上展示业务资源,可在地图上检索业务资源,展示移动设备的实时定位和轨迹回放,可显示设备类型有:监控点、信号机、卡口、电子警察、单兵、车载、无人机等;2、支持查看基础目录,并支持根据业务需求切换相应的自定义业务目录,资源以资源树形式展示,点击可查看下层资源及点位3、支持通过关键字对视频监控点位进行模糊匹配检索,支持按资源类型、能力集标签检索,能力集标签支持自定义配置9违法查询1、用于查询平台接入的机动车违法数据:支持根据过车类型、车辆颜色、车辆类型等属性查询匹配的违法过车数据;2、支持查询结果快捷操作,链接到查看详情,地图定位,视频回放功能3、支持在地图上标注搜索结果图片的抓拍设备10违法审核用于机动车非现场执法,提供了非现场执法配置、违法数据检索、违法数据初审、违法数据复审、违法数据录入、违法数据分析、工作量统计功能。11基础车辆应1、提供常规过车数据的查询和统计功能,包含车辆属性查询、车辆数据统计功能2、支持选择时段、点位范围、方向及车道,根据车牌号码、关联人脸、车辆颜色、车辆品牌、车辆类型、车牌类型、车牌颜色进行过车记录检索3、支持查询结果快捷操作,链接到查看详情,地图定位,视频回放,一车一档、以车搜车功能4、支持在地图上标注搜索结果图片的抓拍设备5、查询结果支持显示车辆与人脸的关联关系,当结果图片左上角出现关联人脸标志时表示搜索结果可关联人脸12红名单车辆1、提供红名单车辆的过车数据查询功能2、查询结果支持按照车牌或卡口分组展示3、支持查询结果快捷操作,链接到查看详情,地图定位,视频回放功能4、支持在地图上标注搜索结果图片的抓拍设备5、支持将检索结果的车辆图像及相关结构化信息全部或部分导出成csv格式文件13车辆轨迹查询1、用于查询机动车的车辆轨迹信息,同时可在地图上回放车辆轨迹2、支持按照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过车时间和选择范围查询,结果在地图上展示,并可进行轨迹回放;3、支持对某条过车数据进行视频回放;4、支持车辆轨迹信息的顺序、倒序排列14区间测速1、支持区间测速查询功能2、支持按车辆区间属性(车牌号码、车牌颜色、违法时间、区间名称、超速比)搜索区间违法超速数据(包括超速比、平均速度超速信息)3、查询结果支持按时间顺序或超速比例排序;支持以图片或者列表形式展示4、支持将检索结果的车辆图像及相关结构化信息全部或部分导出成csv15车辆缉查布控用于交警对逾期未年检、多次违章未处理、被盗车等重点关注车辆进行布控的场景,提供了车辆布控撤控管理、报警查询及推送、和报警查询的功能。布控方式支持按图片布控、名单库布控、车牌布控,布控报警可推送至PC客户端。16道路限行管控应用于交警为减轻城市和特定路段的交通压力,缓解道路拥堵,对车辆进行限行管控的场景。比如工作日早晚高峰外地车限行、单双号限行、单行线限行、黄标车限行、景区道路限行,高速重点车辆通行时段限制等应用场景。17交通事件参数交通事件采集应用提供了交通事件查询、交通事件统计、交通状态查询、交通参数统计等功能。18动态抓拍应用应用于城市重点场所周边路段或路口的视频监控进行视频巡查,识别路面车辆违停、未礼让行人、未按指示标识减速让行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抓图、录像、取证数据录入、审核并上传到集成指挥平进行非现场处罚,以此提高执法效率,减少路面执勤民警的工作量,保障重点场所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19集成指挥平台对接1、支持将实时过车数据、违法数据通过webservice协议接口对集成指挥平台,以及提供数据对接情况检测分析2、支持过车数据上传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支持批量配置卡口与集成指挥平台备案的卡口的对应关系3、支持展示今天、昨天、一周内、一个月内接收过车数、上传成功数、上传失败数的趋势4、支持统计接收过车数量、上传成功数量及占比、上传失败数量及占比20智慧信控智慧交通信号控制平台提供路口信号机状态展示、信号机手动控制、信号机方案配置、路口视频监控查看等基础信号控制功能,可满足用户日常对路口信号机的进行监控、配置、控制的业务应用。21信号机接入数量授权用户通过平台查看、管理的信号机的数量,满足管理50台信号机授权。台5022信控运维监测提供路口信号机的状态监测,包括设备的在线状态、故障状态、时间误差,可满足用户日常对信号机的日常运维管理。23数据集成基础包数据集成软件标准版1、支持数据集成任务管理,包括查询、新建、修改等操作。支持按照关键字搜索和多条件组合查询任务列表,浏览任务信息,包括任务名称、运行状态、增量激活状态、策略激活时间、节点数、创建人和创建时间等信息。2、支持按用户名、操作类型、操作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条件筛选查看操作日志。3、系统仪表盘统计的方式可视化展现系统总体运维监控,可查看系统处理的数据条数、服务器数量、已接入数据源数量、已接入数据源表数量,支持以饼图展示已使用和未使用内存数量和占比,所有状态的任务数量和占比,所有状态的实例数量和占比4、支持定义告警策略,包括数据集成任务运行异常、增量异常、数据断流、数据加载异常、插件运行异常、运行环境异常等,同时支持设置告警级别。24视图数据级联1、支持通过GA/T1400及扩展协议级联人体、人脸、车辆、设备、车辆违法、非机动车等数据。2、支持上下级视图库进行注册、保活,支持查看上下级在线情况。3、支持订阅、取消订阅和修改订阅时间。4、支持多个下级视图库的联网接入5、支持联网接入多个上级视图库6、支持设置人脸、人体、车辆、非机动车、违法过车等数据的过滤和填充规则,下级视图库根据规则将数据级联到上级视图库25视频云管理软件视频云存储软件1、云存储基础管理软件,含基础运行模块,集群管理、计划管理、索引管理、负载均衡等功能2、支持视频、图片、对象数据存储,支持跨节点数据安全3、存储系统支持全对称架构,无需独立的存储管理节点4、支持存储实时视频、视频片段、图片及智能结构化数据,支持根据结构化数据的类型检索视频,检索条件包括前端点位ID、时间段、视频目标类型5、系统支持手动、自动对智能事件关联的多个录像片段设置录像标签,支持图形化页面对图片数据进行处理,包括图片预览、压缩、裁剪、缩放、格式转换、马赛克、打文字水印,并支持通过图形化页面下载处理成功的图片数据26节点设备数存储节点数量,满足1台云存储节点授权数量。台27前端点位数云存储系统可管理的前端点位数量,满足500路前端数量授权。路50028存储虚拟化服务1、存储资源虚拟化功能,为应用提供池化资源服务2、系统同时提供多副本、ErasureCode数据保护机制,安全级别可在线动态修改,系统根据当前节点状态使用相应的容错算法,当故障存储或者硬盘上线后,损坏数据可自动恢复3、云存储系统同时支持按照资源池为单位进行点位的生命周期批量管理策TB288略和单独对每个点位通道设置生命周期管理策略,支持周期策略调整后历史数据也即时生效4、云系统支持虚拟化存储空间,可以按需分配,分配的存储空间支持在线扩大和缩小;系统支持周期在线动态扩大或缩小,存储周期内的业务数据不丢失,业务不受影响29缓存加速服务1、视频云存储增值软件模块,支持图片即存即取功能。2、系统支持多级加速:支持对不同规格图片数据分级加速存储,小图支持SSD缓存加速,大图支持内存加速二、硬件部分1服务器产品双路边缘服务器CPU:配置≥2颗HYGON3350处理器,单处理器物理核心数≥8核,主频≥3.0GHz,末级缓存容量≥16MB,线程数≥16线程,支持内存的最高速率≥3200MHz,通道数≥2,位宽≥64内存:配置≥128GDDR4,≥8根内存插槽硬盘:≥2块960GSATASSD硬盘,≥2块16T7.2KSATA硬盘阵列卡:配置SAS_HBA卡(支持RAID0/1/10)PCIE扩展:支持≥4个标准PCIE插槽网口:标配板载≥2个千兆电口,支持选配10GbESFP+等多种网络接口其他接口:标配≥1个IPMIRJ-45管理接口,≥7个USB3.0接口电源:配置≥550W(1+1)高效CRPS冗余白金电源22后端产品云存储1、设备配置:≥2颗64位多核处理器,≥32GB内存,系统盘:≥1×240GBSSD数据盘:≥2×960GBSSD;2、存储接口:≥36个SATA接口,支持硬盘热插拔,已配置36块8TB硬盘3、网络接口:≥6个千兆数据网口,1个千兆管理口4、其他接口:≥1个VGA,4个USB,1个IPMI,1个SAS,1个串口5、支持存储空间按需分配,分配的存储空间在线扩大或缩小,不影响读写业务6、★系统支持ErasureCode数据保护机制,当硬盘损坏后,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恢复,保证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7、★支持存储实时视频、视频片段、图片及智能结构化数据,支持根据结构化数据的类型检索视频,检索条件包括前端点位ID、时间段、视频目标类型,(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8、采用全对称分布式架构,集群化部署,对外提供唯一IP的存储服务含36块8TB企业盘3网络产品核心框式交换机1、支持独立主控板槽位数≥2,可插拔电源模块槽位数≥4,风扇框槽位数≥2,独立网络业务板槽位数≥8,交换板槽位≥2,设备高度≤15U2、交换容量≥128Tbps/640Tbps,包转发率≥96000Mpps3、支持基于源MAC地址、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源端口、目的端口、指定协议、基于五元组的ACL4、支持用户的分级分权控制,可以为用户分配不同权限,每个用户只能进行其权限所允许的操作5、支持RIPng功能、OSPFv3功能、IS-ISV6功能、BGPv4+功能、IPv6静态路由\IPv6路由策略\IPv6路由迭代\IPv6策略路由6、业务板卡1:端口:≥48个10/100/1000M电口,≥4个1/10GSFP+光口3网络产品核心框式交换机业务板卡2:端口:≥48个100/1000MSFP光口,≥4个1/10GSFP+光口7、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入网检测报告证明10网络产品汇聚交换机1、配置可用千兆电接口数量≥48,非复用万兆光接口数量≥4,支持1个扩展槽位,支持40G(QSFP+)端口;支持模块化电源数量≥2,模块化风扇数量≥22、交换容量:≥756Gbps/7.56Tbps,转发性能:≥252Mpps/432Mpps3、支持STP/RSTP/MSTP/PVST,支持ERPS/RRPP/smartlink并且收敛时间均在50ms之内4、支持IPv4/IPv6组播功能,支持IPv4IGMPsnooping、IPv6MLDsnooping功能5、★支持RIP、OSPF、BGP、IS-IS协议,支持RIPng、OSPFv3、BGP4+、IS-ISv6协议,支持IPv4/IPv6策略路由(需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6、需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入网检测报告证明及CQC认证证书211网络产品万兆交换机1、配置可用千兆光接口数量≥48,非复用万兆光接口数量≥4,支持1个扩展槽位,支持40G(QSFP+)端口;支持模块化电源数量≥2,模块化风扇数量≥22、交换容量:≥756Gbps/7.56Tbps,转发性能:≥252Mpps/432Mpps3、支持STP/RSTP/MSTP/PVST,支持ERPS/RRPP/smartlink并且收敛时间均在50ms之内4、支持IPv4/IPv6组播功能,支持IPv4IGMPsnooping、IPv6MLDsnooping功能5、提供工信部入网许可证,入网检测报告证明及CQC认证证书;112网络产品万兆光模块万兆多模双纤光模块,TX850nm/10G,RX850nm/10G,LC,距离300m814综合布线及监控机箱产品多模光纤跳线多模万兆双工2LC-2LC跳线1米条615一体化机柜一体化机柜1、4联柜(1动力柜+3个IT柜),带2台风冷型机架式7.5KW精密空调,UPS容量20KVA,含动环监控系统,可用空间143U,标准配置≥8寸人脸识别主机。2、内置感应智能灯光系统:平时灯光系统关闭,感应人员呈现蓝色氛围灯,门禁打开呈现绿色提示灯,机柜打开呈现白色辅助照明灯,模块异常呈现红色告警灯。3、内置智能弹门系统:在市电停电和空调异常时能自动打开机柜前后门,保证机柜有效散热。4、≥6U配电模块、≥20KVA机架式UPS、风冷机架式空调5、监控:一体化监控模块,集成≥10寸显示屏和监控主机于一体,不占用机柜U位,具有:基于B/S架构的WEB访问功能、集中管理(UPS/空调/配电等)、报警管理、环境管理(温湿度、烟感、漏水检测)等功能;6、微模块支持人脸识别、网络远程、密码、指纹等多种解锁方式;7、其他(不少于):每个IT柜含≥1个12口PDU、1个导轨、1个层板、1个理线架、20块盲板;机柜柜顶配置强电和弱电桥架各1套。16UPS电池1、标称电压:≥12V2:额定容量:≥100Ah(C10,1.8V/单体、25℃)3、尺寸:≤330*171*219mm4、内阻:≥5.5mΩ(荷电状态25℃)5、短路电流:≤2181A6、自放电:≤3%/月(25℃)7、适用温度范围:-20℃~50℃8、设计寿命:≥10年9、执行标准:GB/T19638.1-201410、均充电压:≥2.35V/单体(25℃)11、浮充电压V/单体:≥2.25V/单体(25℃)12、温度补偿系数:≤-4mV/℃·单体13、最大充电电流:≥25A节3217电池箱/电池架安装方式:框架焊接式,前后插板,四层结构,每层不少于8只电池;材料类型:冷轧钢板(SPCC)接线柱:含空开:1个63A/3P18电池间连接线/铜排按需配置机房装修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装饰装修系统一、吊顶顶面防尘处理顶面、侧面、梁、柱子,深灰色,滚涂2遍平米40微孔铝合金天花600*600*0.8mm平米40二、墙面踢脚线80cm高不锈钢及基层24墙面乳胶漆含腻子刷白平米65三、地面地面防尘处理地面、地板下,深灰色,滚涂2遍平米65抗静电架空地板无边全钢600*600*35mm平米653防水围堰定制项4设备支架机柜支架,定制,国标50角钢项四、门钢制甲级防火门900*2200mm樘2、供配电系统墙面插座250V,10A5孔只43等电位接地端子箱定制,联合接地,阻值小于1欧姆个4等电位汇流排30*3mm紫铜排165静电泄露网50*0.3mm紫铜带1306设备接地线ZR-BVR6mm2m207LED平板灯600*60098安全出口灯9翘板开关10照明线ZR-BV2.5mm211线管一、新风机6新风机风量≥400台206排烟风机风量≥1300,含风管、风口及风阀m203、一体化机柜6一体化机柜ZR-BVR6mm2m204、综合布线系统6Cat.6类非屏蔽双绞线6类非屏蔽双绞线箱206Cat.6类配线架6类24口非屏蔽配线架m436类非屏蔽跳线2米RJ45-RJ45根504光纤配线架24口机架式个35耦合器双工LC-LC个486尾纤1米长LC口对967光纤跳线3米LC-LC根508室内多模光纤24芯万兆多模米209光缆熔接及铜缆测试5、消防系统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点型感烟探测器ZR-BVR6mm2m206点型感温探测器ZR-BVR6mm2m33紧急启/停按钮4气体喷洒指示灯5声光报警器6气体灭火控制器7线缆及线管批二、气体灭火系统1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个2七氟丙烷灭火剂kg803自动泄压装置个4线缆及线管批第五章商务要求一、合同价款1、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及企业自身的情况报价。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价即中标价,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完成本次招标所要求的货物、服务且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设备及软件)费、运杂费(含保险)、仓储保管费、技术培训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费用等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3、合同总价一次包死,不受市场价变化或实际工作量变化的影响。二、款项结算1、合同款的支付:合同签订供货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三、安装、调试要求:1.由投标人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至验收合格。2.投标人应在合同中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3.投标人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投标人责任而造成延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采购人误期赔偿金,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务结束为止,所有因延期而产生费用由投标的人承担。4.安装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四、技术支持:提供全年7*24小时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应包括产品(设备及软件)使用操作、保养、维修等培训内容。投标人需为采购人免费培训技术人员若干名,培训服务以接受培训人员熟练掌握相应技能为原则。在产品(设备及软件)投入使用初期进行必要的跟踪指导,保障产品(设备及软件)的稳定运行。投标产品(设备及软件)需在培训基地培训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履行,培训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培训费、资料费供应商自行承担。五、质量标准1、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产品符合国家要求,确保产品达到最佳使用状态。3、选用的产品必须保证技术指标先进、所有设备及辅材必须是未使用过的新产品质量可靠、进货渠道正常,满足谈判文件要求。4、乙方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严格标准,精心组织,保质保量保期,随时接受甲方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一次验收合格。若一次验收不合格,造成的维修或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六、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投标设备及服务不会出现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或经济纠纷,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任何被投标人用于未经授权的商业目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或侵权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七、违约责任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或质量不能满足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和对供方违约行为进行追究,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八、验收由采购人和投标人共同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其内容包括确认产品规格、型号和数量,试运行时功能、性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合同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逐项检查。1、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的,在投标阶段故意或随意夸大产品(设备及软件)技术性能,投标人应无条件退货,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2、所验产品(设备及软件)的指标、性能参数通过验收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或在使用中发现采购人不能容忍的缺陷等,将视为设备(设备及软件)验收不合格,投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3.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各项指标均应符合验收标准及要求。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双方签字生效。5.验收依据:a)合同文本;b)投标文件及澄清函、采购文件;c)国家和行业制定的相应的标准和规范。d)产品(设备及软件)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技术参数及要求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仅供参考)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甲方: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乙方:XXXXXXX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横山大队乙方(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招标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竞争性响应文件或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签约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即中标价,报价包含完成本次投标项目所包含的一切相关费用。第5页四、结算方式1.结算方式: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执行,发票开采购人,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等额正式发票,相应税金由乙方承担。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供货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质保期满付至合同价款的100%。五、交货及安装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设备到场后,需三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风险负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六、双方承诺1.乙方向甲方承诺(1)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提供各设备、材料有关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资料文件等。(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更换合格产品直至合同解除。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产品进场时乙方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发现非正品一律以一赔十。(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完成安装布局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能开始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和维护,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2.甲方向乙方承诺(1)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2)为乙方办理结算。七、安全事项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 更新电子监控系统服务器和智慧交管平台设备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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