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03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四川鸿星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兴康二街336号1栋1单元28楼2811号
1,187,739.59元
合计(总价):1187739.5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鸿星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1040000
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
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范围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时间进行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文友、陈道永、邓琳、严海洋、王泽东(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425210200010318,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419000.00元/年。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4.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280-4,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超东路289号金融服务中心7楼714室。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本项目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南段185号
联系方式:028-83998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
联系方式:028-830031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玉凯
电话:028-83003130

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25日

相关附件:

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N510114202500020320250717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鸿星照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声明函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作为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投标人,在此郑重声明:一、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说明:填写“没有”或“有”)行贿犯罪记录。二、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我单位(说明:填写“未处于”或“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对声明中第一条的说明: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投标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如果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应填写“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2.对声明中第二条的说明:投标人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人如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填写“被列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3.对声明中第三条的说明:如投标人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该声明填“处于”,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03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价款形式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报价内容最高限价价{供{供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年-1.00项1,419,000{供应商响总价应商响应商响1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00项元商响应}元应}应}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XXXX(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在XXXX(投标人名称)处任XXXX(职务名称)职务,是XXXX(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202X年XX月XX日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或护照复印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主要负责人为投标人提供的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中的主要负责人员。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制度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附件:成都市财政局文件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成财采[2019]17号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策引导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现印发给-1-你们,请按要求贯彻执行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赓即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支持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实现高效融资。二、明确责任、压茬推进市级各部门、单位即日起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职能职责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各区(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暂行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涵盖市级确定的融资机构基础上明确融资机构名单,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优化服务、营造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为融资双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并将工作落实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反馈市财政局,为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2-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市财欢中国人民银成都行管理部2002月26-3-附件1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政策依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于规定》(川财采[2016]35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融资机构以信用审查为基础,依据政府采购合同,按相应的优惠政策向申请融资的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本办法所称融资机构,是指在成都市属地注册或设立分支机构,有意向按照本办法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经同级财政-4-部门确定的银行机构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其划型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四条(基本原则)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诚实信用、互惠共赢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章融资优惠第五条(融资方式)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融资机构根据其授信政策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贷款。第六条(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第七条(融资利率)融资机构向供应商提供融资的利率应低于同期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融资利率上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0%。第八条(融资期限)融资期限原则上与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一致。-5-第九条(融资效率)融资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简化融资审批程序。对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审批通过且具备放款条件的供应商,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第十条(融资业务升级)对履约记录良好、诚信资质高的供应商,融资机构应当在授信额度、融资审查、融资利率等方面给予更大支持,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第十一条(贷款风险补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无需抵押、质押或担保的贷款)损失,财政部门按最高不超过年度新增损失类贷款额的60%予以风险补贴,具体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总量、损失情况、财力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三章融资流程第十二条(融资流程)(一)信息发布。采购人应当在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采购项目可提供信用融资的信息。(二)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自主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的融资机构及产品,并按要求提供申请资料。-6-(三)融资审查。融资机构对供应商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查,并向供应商反馈审查及融资额度等情况。(四)账户确认。供应商须在合作融资机构开立结算账户,并与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约定唯一收款账户,融资机构对唯一收款账户进行确认和锁定。(五)放款。融资机构对政府采购合同及融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向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融资产品。(六)贷款归还。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合同资金支付至约定的唯一收款账户。第四章职责分工第十三条(财政部门职责)牵头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支持协调,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提供便利。向融资机构提供相关必要信息,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适时调整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名单。但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中,财政部门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第十四条(融资机构主管部门职责)引导融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推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联,实现-7-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线上办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第十五条(采购人职责)执行并宣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载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在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中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畅通银企对接渠道,支持供应商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协助融资机构确认或更改合同支付信息。及时开展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第十六条(融资机构职责)宣传和推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开发符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产品。在做好授信调查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做好融资业务与政府采购业务的系统对接。制定业务管理规范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向同级财政部门反馈业务开展情况。第十七条(供应商职责)依法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和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真实、完整、准确地向融资机构提供信用融资审查所需相关资料。遵照融资约定及时还本付息。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采购人监管)-8-采购人不执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或不正当干预供应商选择合作融资机构,或无故拖延和拒付采购资金的,财政部门视情节进行约谈、通报直至暂停拨付财政资金。第十九条(融资机构监管)融资机构违反规定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对政府采购造成负面影响的,财政部门视情节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权限。第二十条(供应商监管)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以伪造政府采购合同等方式违规获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或不按约定按时还款付息的,融资机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财政部门将其纳入“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条件”名单并予以公示。第二十一条(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监管)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解释相关)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9-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施行相关)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2013年12月9日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成财采[2013]200号)同时废止。-10-附件2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四川省、成都市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持续推进和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机构扩大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的融资规模,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适用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成都市本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三、基本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政采搭台、市场运作,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牵头组织并指导市级政-11-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但不参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业务。融资机构和供应商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自愿选择、自担风险。融资机构自愿选择是否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供应商自主决定是否享受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并自由选择信用融资合作方。融资机构与供应商自行承担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的业务风险。(三)诚实信用、互惠共赢。引导供应商树立“诚信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支持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利用信息化技术搭建信息互通平台,在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基础上,促进供应商与融资机构实现良性互动、合作共赢。四、组织实施(一)宣传动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落实财政部门、融资机构主管部门、采购人、融资机构等职责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确保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有序推进。(二)融资机构选择1.报名。有意向按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由其在蓉最高机构或在蓉最高机构指定的分支机构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2-(1)融资机构基本情况;(2)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包括授信政策、融资产品、贷款利率及其它优惠措施、业务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联系方式等);(3)关于遵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承诺;(4)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风险及系统对接研发费用自行承担的承诺。2.系统对接。融资机构成功报名后,须按要求完成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与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技术对接。3.确定融资机构。市财政局将完成系统对接的融资机构确定为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融资机构,并在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为供应商开展融资提供指引。(三)其他事项成都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启用前或升级维护期间,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按照《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离线办理,并在系统正常运行后上传相关信息。五、相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压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市级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13—意义,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全面、有序、科学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二)注重协调配合。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及采购人等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服务,帮助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三)强化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为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扩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跟踪问效,让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惠及更多中小企业,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14—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2月26日印发件成都市财成财采[2019]49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要求,扎实做好我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目前,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已有1家银行基本完成其融资业务系统与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的对接,并承诺提供“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30%、融资审-1-批和放款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等更加便利的融资服务,现将银行名单公布如下:1.成都银行2.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3.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5.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6.浦发银行成都分行7.上海银行成都分行8.成都农村商业银行9.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1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1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以上为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成都市范围内(含各区县)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6月28日—2-附件成都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3-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19年6月28日印发-4-成都市财政局文件成财采发[2020]20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单位,各有关银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和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及其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积极营造政府采购领域优质营商环境,前期,我局在省财政厅确定的四川省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征集了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根据银行报名情况,现增补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招商银行成都-1-分行、广发银行成都分行、重庆银行成都分行、渤海银行成都分行等5家银行作为我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合作银行,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为更好推进政策落实和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现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统一命名为“蓉采贷”,作为成都市政府采购项目享受“政采贷”政策支持的统一标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相关银行规范使用。二、“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详见附件)以及设在各区(市)县的支行,默认进入各区(市)县“蓉采贷”合作银行名单,无需重复征集。请各区(市)县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蓉采贷”政策的宣传和推进落实工作,为相关银行开展“蓉采贷”业务提供便利,积极支持政府采购供应商高效融资。三、请市级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蓉采贷”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合同公开及备案、账户确认、资金支付等环节的支持和配合工作。四、请相关银行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蓉采贷”业务数据(含各区(市)县支行)统一报送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人: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吴昊联系电话:61882598;电子邮箱:cdsczjcgc@163.com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附件成都市“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名单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成都银行中小企业部028-87793283028-86627320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六支行小企业部028-8452196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525254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天府新区分行公司业务部028-63168277四川天府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65193380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部028-6959895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6029074成都农村商业银行公司金融部028-85599425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公司业务部028-85102180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部028-8661512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65008905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402100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小企业金融部028-87086226广发银行成都分行东大街支行028-83318935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小微企业银行部028-85341647渤海银行成都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677208330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财政局2020年4月10日印发—4-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文件新都财采[2021]160号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各有关银行、各相关代理机构: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按照《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X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新都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新都财采[2019〕113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区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目前,我区已有10家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现将名单公布如下:1.中国银行新都支行2.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3.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4.成都银行新都支行5.建设银行新都支行6.邮储银行新都支行7.浙商银行新都支行8.农业银行新都支行9.浦发银行新都支行10.民生银行新都支行以上为我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我区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均可向其提出融资申请。附伴: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2021年7月22日附件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联系方式一览表银行名称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座机)中国银行新都支行新都支行普惠金融事业部028-83976510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89399926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交通银行成都新都支行公司科028-83996153成都银行新都支行成都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银行部028-83955391建设银行新都支行建设银行新都支行028-83972305邮储银行新都支行邮储银行新都支行营业部028-83911969浙商银行新都支行浙商银行新都支行小企业部028-62522606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农业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部028-63932006浦发银行新都支行浦发银行新都支行公司业务部028-89379159民生银行新都支行民生银行新都支行公司金融部028-61601026—3一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办公室2021年7月22日印发—4—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服务应答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服务应答表。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西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宝光大道南段185号,占地面积为5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3平方米,学校大门1道(常开);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东区位于新都区桂湖街道团兴路168号,占地面积为25172.38平方米(37.7亩),总建筑面积28495.49平方米,学校大门2道(正门常开,侧门常闭),消防通道门1道(常闭)。学校规划为36个教学班,配备阅览室、科学、音乐、美术等各类功能室以及报告厅、室内运动场、办公室、食堂、餐厅等辅助用房。本次学校需确定一家合格供应商提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共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负责校园内的秩序维护服务:包括全天24小时的人员进出、车辆检查、车辆停放引导指挥、登记和来访人员接待、传达工作,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工作、校内巡视,值班室及周边卫生清扫工作;协助学校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及维护校园内治安、交通秩序;协助进行大型活动过程中的物品搬运、秩序维护、会务服务;门卫室、消控室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以及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2.负责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工作:包括校园内操场、运动场、功能教室、报告厅、会议室、教师办公室、职工活动室、公共区域、楼梯及卫生间清洁,教师寝室的室外垃圾倾倒;卫生间、垃圾桶的消毒杀虫,完成接待的茶水、指引牌等物资准备与服务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保洁接待相关的临时性工作。3.水电等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负责学校水、电设施巡视及维修,保证学校不因管理不到位出现断水、断电,确保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定时开关照明设备,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定期对设备房及高压设备、电梯和低压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常用教学和生活设施的简单维修,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巡检,完成消防设备的一月两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水电维修和消防相关的临时性工作。4.绿化服务:负责校园室外的绿化、绿草地及花、苗木、树木的日常养护浇水、修剪(不包含大树修剪)、施肥和日常管理工作。5.资料收集归档与相关填报工作:按要求做好日常秩序维护、保洁、维修、绿化等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每月按时向学校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按要求填报上级或学校要求填报的相关表册。(二)服务要求1.服务总体要求(1)物业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按采购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2)供应商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培训和提高物业人员素质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各项服务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要点,按照规范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执行。(3)本项目拟派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标志明显,严禁吸烟,衣着整洁,不披衣散扣,不穿拖鞋,讲文明,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秩序维护人员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穿戴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2)校区实施24小时全面防范,做好点、线、面的配合与互动,确保无治安死角。(3)秩序维护人员应了解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分布情况,熟悉各部门的地理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保卫工作。(4)秩序维护人员应做到二查、五好、五勤、两快,查进出学校人员车辆违禁物品,查出门物资的手续,执行制度好、维护秩序好、问题处理好、情况记录好、团结协作好,眼勤、腿勤、手勤、口勤、脑勤,反映情况快、处理情况快。(5)具备安全保卫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安全防范的器械,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能熟练使用和保管好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6)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上课期间学生必须具备经审核签字的出门条或审核的服务号出校申请,并由家长接引方可离校,不能擅自放行学生。(7)进入本校区的外来人员,须在指定门岗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秩序维护人员的询问、登记等,秩序维护人员在征得校方同意后,引导外来人员按指定路线进入校区。投标文件中提供外来人员登记表模表(内容项至少包含日期、姓名、身份证号、来访事由等)。(8)学校大门(常开门)实行24小时值班,谢绝外来人员推销,阻止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经确认后,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9)对外来车辆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登记车牌号及人员信息,严格控制噪音污染,防止校园内车辆人为破坏和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与学校联系,以确保校园内交通畅通,严格进行车辆管理,做好校内停车场管理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管理制度(包含行进车速、停放要求等)。(10)上放学高峰期,应提前15分钟到校区门口疏导车辆、人流,配合校方合理安排家长接送,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做好上放学时间段,出入学生及家长车辆的管理,是本项目工作重点。同时要提高警惕,发现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11)巡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学生有无破坏绿化设施,有无学生、人员翻越围墙现象,有无可疑人员,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12)配合学校举行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消防程序。负责消防器材巡查,发现有损坏、过期设备作好登记及时上报校方。(1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火灾、防恐防暴、治安等突发事件时,应服从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使突发事件得到迅速解决,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14)严格遵守学校秩序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接值班情况,不得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15)对门岗周边卫生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16)加强校区巡逻,做好安全防范是本项目的重难点;加强门岗出入安全管理,保障校区安全是本项目重难点。3、保洁服务要求(1)地面及通道:早上8:30完成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下午16:30以后全面清扫一次,其他时段做好巡回保洁,保持无烟头、果皮、树叶、纸屑、食品包装袋、积尘;地面、墙身有光泽无污迹。(2)宣传栏、楼道栏杆、每天擦拭一次,无污迹,楼道天花板、墙角、无灰尘、蜘蛛网,垃圾桶表面无污渍灰尘。(3)楼道、梯步:早上8:30完成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重点清扫楼道、擦抹楼梯扶手等,下午16:30以后完成全面清扫一次,其他时段做好巡回保洁,达到无烟头、无污迹、无水渍。(4)做好卫生间清洁工作,每天早中晚全面清洁3次,卫生间地面、墙壁、植物干净,便器洁净无污渍,室内无异味,镜子干净无污迹、无水渍,卫生间堵塞时要及时疏通,不能疏通的报校方协助处理,按学校要求做好消毒、杀虫工作;学生上课期间对卫生间进行保洁,保障学生正常使用。(5)报告厅、会议室等在各种活动前后必须打扫干净,日常保持清洁可用。(6)外围操场每天全面清扫一次,重点清洁栏杆、宣传栏等,其他时段巡回保洁,及时清理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明显污迹。(7)垃圾箱、桶的垃圾每日清理,保持垃圾箱、桶内垃圾不超过3/4,垃圾不堆积、不漫延、定期擦洗垃圾桶、箱,保持外观整洁,按学校要求做好消毒、杀虫工作。(8)负责每日收集公共区域垃圾并堆放在校内指定垃圾堆放地点,并协助环卫部门清运出校园,垃圾清运费由采购人承担。(9)学校范围广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是本项目工作重点;做好卫生间清洁,加强巡回保洁是本项目工作难点;秋季落叶增多,工作量增加,需随时保持校园干净整洁本项目工作重难点。4、水电维修服务要求(1)做好管理区域内照明设备、水电设备的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精心维护和保养好水电设备,确保水电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定期对发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3)严格执行校方禁火制度,水电维修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突发事故能及时应对。(4)定期对水电设施设备和消防设备进行巡查,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做好各项记录。(5)停电期间,做好应急发电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6)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器材,要有节约意识,节水、节电、节省维修材料。(7)在维修中所需的工具用具等由采购人负责配备。(8)随时掌握学校桌椅、门窗及教室其他小设施维修(墙砖、书柜、窗帘黑板)情况,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确保正常使用。(9)管理区域内桌椅、门窗、锁及小设施的巡查和维修,及时排查、报告安全隐患。(10)在接到报修后要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以内到场维修,原则上所有维修工作必须在8小时之内完成;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的,必须给报修人进行回复,并报学校总务处。(11)要有节约意识,节水、节电、节省维修材料。(12)在维修中所需的维修材料等由采购人负责配备。(13)定期做好清理公物、收运公物、保管钥匙工作。(14)做好本项目的水电设备巡检及维修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是本项目的工作重点。5、绿化服务要求(1)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态度和蔼。(2)对校区花卉、草坪等植物的日常管护管理包括除草、修剪(不包含大树修剪)、浇水、施肥、防病、治虫、扶正等绿化管护。(3)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视天气、季节情况,灵活掌握淋水量,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4)如发现有病虫害采取必要的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做好病虫害防治,保障绿植正常生长是工作的重难点。(5)绿化养护人员在管护期内,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管护工作,对本职工作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6)爱护各种绿化机械器具,使用园林机械,修枝、喷药等工作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7)负责修剪(不包含大树的修枝)、除草及浇水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植物、药物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8)加强绿化人员的培训,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是工作的重点。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票据后10日内一次性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预付款按12个月同比例扣回。(2)进度款:本项目采用月结算方式支付,月考核完成后支付月服务费用。每月付款金额=合同总金额/12-等比例扣回的预付款-考核扣款(如涉及),即元。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票据后10日内完成支付。(3)秩序维护服务所需的安防器材、保洁服务、水电维修、绿化服务所需工具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配备。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秩序维护服务所需的安防器材、保洁服务所需工具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配备。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未移交甲方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其他事项1.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采购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中标供应商失职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2.供应商需保证中标后派驻现场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认可方可更换。采购人未认可情况下更换人员的罚款10000元/次。3.为保障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合同签订后2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拟派遣本项目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查验,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与投标文件情况不符或提供不真实资料或无效资料,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人员进驻当日,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信息一一核对,如不满足,不得进场,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4.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构成包含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服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节日福利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税费(增值税及附加)等及招标文件约定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的费用。5.经双方协商,物业服务人员可在学校就餐,餐费按学校就餐标准据实收取。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故意等过错原因给甲方的人财物造成损失或侵害,应当赔偿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损失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诉讼费、律师费、仲裁费、差旅费等。(3)若因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支付乙方合同服务费用,甲方除应及时支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向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逾期金额1‰/天的违约金。(4)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具备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份,乙方份。第十三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考核办法及标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请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请填写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请填写采购包编号}附: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按照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若表格不足,可自行增加,但不可减少)一、人工成本(一)人员工资序号岗位人数(人)人员工资(元/人·月)小计(元/年)备注1项目经理1支付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2秩序维护队长13秩序维护员84消防控制室操作员85保洁员46水电维修人员27绿化人员1合计 元/年(二)社会保险序号岗位人数(人)社会保险(元/人·月)小计(元/年)备注1项目经理1为员工全员全额购买城镇职工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社会保险不得低于成都市项目所在地最新企业员工最低社保标准。2秩序维护队长13秩序维护员84消防控制室操作员85保洁员46水电维修人员27绿化人员1合计 元/年(三)加班费3.1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加班岗位加班人数(人)加班费(元/人·年)小计(元/年)计算明细............3.2每周休息日加班费加班岗位加班人数(人)加班费(元/人·年)小计(元/年)计算明细............3.3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加班岗位加班人数(人)加班费(元/人·年)小计(元/年)计算明细............合计  元/年合计金额为3.1、3.2、3.3金额之和(四)年终奖金序号岗位人数(人)年终奖金(元/人·年)小计(元/年)备注1项目经理12秩序维护队长13秩序维护员84消防控制室操作员85保洁员46水电维修人员27绿化人员1合计  元/年二、服装费序号岗位人数(人)服装费(元/人)小计(元/年)计算依据(包含各季或各类型服装单价及数量)1项目经理12秩序维护队长13秩序维护员84消防控制室操作员85保洁员46水电维修人员27绿化人员1合计  元/年三、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或投标人认为需报价的其他费用序号类别工资总额(元/年)小计(元/年)备注1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住房公积金5企业管理费6企业利润...............合计  元/年四、税费序号税费比率(%)税费(元/年)纳税人身份备注1五、投标报价(汇总表)费 用 类 别合 计(元/年)人工成本服装费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或投标人认为需报价的其他费用税费投标报价汇总备注:1.若供应商因履约或招标文件要求有分项报价明细表未列出的报价项目,须在分项报价明细表表格省略号处逐项增加列出或自行添加并计入投标报价。2.供应商应根据以上表格格式填写分项分项报价,报价合计应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xxxx日期:xx年xx月xx日版本号:N510114202500020320250717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03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2025年07月1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委托,拟对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031.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3.招标项目简介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西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宝光大道南段185号,占地面积为5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3平方米,学校大门1道(常开);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东区位于新都区桂湖街道团兴路168号,占地面积为25172.38平方米(37.7亩),总建筑面积28495.49平方米,学校大门2道(正门常开,侧门常闭),消防通道门1道(常闭)。学校规划为36个教学班,配备阅览室、科学、音乐、美术等各类功能室以及报告厅、室内运动场、办公室、食堂、餐厅等辅助用房。本次学校需确定一家合格供应商提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和《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新都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金融机构名单的通知》(新都财采〔2021〕160号)。1.10.联系方式采购人: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南段185号邮编:610500联系人:刘红群联系电话:13550244796代理机构: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4楼邮编:610500联系人:高玉凯联系电话:028-8300313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419,000.00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最低评标价法 (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 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 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为:二年,按照履约年度签订,即在年度履约期满后,继续签订下一履约年度的政府采购合同。因中标人后续履约质量无法保障或者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依法终止合同。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120 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和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根据更正公告、更正通知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分段/分期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2、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3、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4、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5、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6、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7、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8、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9、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0、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1、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3%;12、验收条件说明:月服务完成且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达到验收条件起5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8.37%;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答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成都市新都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刘红群联系电话:13550244796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南段185号邮编:6105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婷联系电话:028-83003130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788号C区四楼邮编:6105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19,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19,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1040000 物业管理服务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00(项)1,419,000.00物业管理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00(项)1,419,000.00总价无★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2025年-2027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项目概况(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西校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宝光大道南段185号,占地面积为59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13平方米,学校大门1道(常开);成都市新都区教科院附属小学校东区位于新都区桂湖街道团兴路168号,占地面积为25172.38平方米(37.7亩),总建筑面积28495.49平方米,学校大门2道(正门常开,侧门常闭),消防通道门1道(常闭)。学校规划为36个教学班,配备阅览室、科学、音乐、美术等各类功能室以及报告厅、室内运动场、办公室、食堂、餐厅等辅助用房。本次学校需确定一家合格供应商提供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内容(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负责校园内的秩序维护服务:包括全天24小时的人员进出、车辆检查、车辆停放引导指挥、登记和来访人员接待、传达工作,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工作、校内巡视,值班室及周边卫生清扫工作;协助学校内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及维护校园内治安、交通秩序;协助进行大型活动过程中的物品搬运、秩序维护、会务服务;门卫室、消控室的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以及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2.负责校园内的保洁服务工作:包括校园内操场、运动场、功能教室、报告厅、会议室、教师办公室、职工活动室、公共区域、楼梯及卫生间清洁,教师寝室的室外垃圾倾倒;卫生间、垃圾桶的消毒杀虫,完成接待的茶水、指引牌等物资准备与服务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保洁接待相关的临时性工作。3.水电等设备的维修维护服务:负责学校水、电设施巡视及维修,保证学校不因管理不到位出现断水、断电,确保学校教学、生活秩序井然有序,定时开关照明设备,排查、报告安全隐患。定期对设备房及高压设备、电梯和低压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进行常用教学和生活设施的简单维修,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巡视巡检,完成消防设备的一月两查,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水电维修和消防相关的临时性工作。4.绿化服务:负责校园室外的绿化、绿草地及花、苗木、树木的日常养护浇水、修剪(不包含大树修剪)、施肥和日常管理工作。5.资料收集归档与相关填报工作:按要求做好日常秩序维护、保洁、维修、绿化等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每月按时向学校提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按要求填报上级或学校要求填报的相关表册。3★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服务总体要求(1)物业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按采购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2)供应商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培训和提高物业人员素质的计划和具体实施措施,各项服务工作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工作要点,按照规范的工作标准、检查标准执行。(3)本项目拟派的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标志明显,严禁吸烟,衣着整洁,不披衣散扣,不穿拖鞋,讲文明,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2、秩序维护人员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穿戴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2)校区实施24小时全面防范,做好点、线、面的配合与互动,确保无治安死角。(3)秩序维护人员应了解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分布情况,熟悉各部门的地理环境,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安全保卫工作。(4)秩序维护人员应做到二查、五好、五勤、两快,查进出学校人员车辆违禁物品,查出门物资的手续,执行制度好、维护秩序好、问题处理好、情况记录好、团结协作好,眼勤、腿勤、手勤、口勤、脑勤,反映情况快、处理情况快。(5)具备安全保卫的能力,能熟练使用安全防范的器械,熟悉应急处置流程;能熟练使用和保管好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6)根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上课期间学生必须具备经审核签字的出门条或审核的服务号出校申请,并由家长接引方可离校,不能擅自放行学生。(7)进入本校区的外来人员,须在指定门岗填写来访登记表,接受秩序维护人员的询问、登记等,秩序维护人员在征得校方同意后,引导外来人员按指定路线进入校区。投标文件中提供外来人员登记表模表(内容项至少包含日期、姓名、身份证号、来访事由等)。(8)学校大门(常开门)实行24小时值班,谢绝外来人员推销,阻止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来访人员经确认后,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方可放行。(9)对外来车辆必须进行仔细检查、登记车牌号及人员信息,严格控制噪音污染,防止校园内车辆人为破坏和被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与学校联系,以确保校园内交通畅通,严格进行车辆管理,做好校内停车场管理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车辆管理制度(包含行进车速、停放要求等)。(10)上放学高峰期,应提前15分钟到校区门口疏导车辆、人流,配合校方合理安排家长接送,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做好上放学时间段,出入学生及家长车辆的管理,是本项目工作重点。同时要提高警惕,发现危害学生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11)巡查公共设施有无损坏,学生有无破坏绿化设施,有无学生、人员翻越围墙现象,有无可疑人员,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12)配合学校举行消防演练,让员工熟悉消防程序。负责消防器材巡查,发现有损坏、过期设备作好登记及时上报校方。(1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火灾、防恐防暴、治安等突发事件时,应服从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使突发事件得到迅速解决,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14)严格遵守学校秩序维护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交接值班情况,不得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15)对门岗周边卫生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16)加强校区巡逻,做好安全防范是本项目的重难点;加强门岗出入安全管理,保障校区安全是本项目重难点。3、保洁服务要求(1)地面及通道:早上8:30完成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下午16:30以后全面清扫一次,其他时段做好巡回保洁,保持无烟头、果皮、树叶、纸屑、食品包装袋、积尘;地面、墙身有光泽无污迹。(2)宣传栏、楼道栏杆、每天擦拭一次,无污迹,楼道天花板、墙角、无灰尘、蜘蛛网,垃圾桶表面无污渍灰尘。(3)楼道、梯步:早上8:30完成公共区域全面清扫一次,重点清扫楼道、擦抹楼梯扶手等,下午16:30以后完成全面清扫一次,其他时段做好巡回保洁,达到无烟头、无污迹、无水渍。(4)做好卫生间清洁工作,每天早中晚全面清洁3次,卫生间地面、墙壁、植物干净,便器洁净无污渍,室内无异味,镜子干净无污迹、无水渍,卫生间堵塞时要及时疏通,不能疏通的报校方协助处理,按学校要求做好消毒、杀虫工作;学生上课期间对卫生间进行保洁,保障学生正常使用。(5)报告厅、会议室等在各种活动前后必须打扫干净,日常保持清洁可用。(6)外围操场每天全面清扫一次,重点清洁栏杆、宣传栏等,其他时段巡回保洁,及时清理烟头、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无杂物,无白色垃圾,无明显污迹。(7)垃圾箱、桶的垃圾每日清理,保持垃圾箱、桶内垃圾不超过3/4,垃圾不堆积、不漫延、定期擦洗垃圾桶、箱,保持外观整洁,按学校要求做好消毒、杀虫工作。(8)负责每日收集公共区域垃圾并堆放在校内指定垃圾堆放地点,并协助环卫部门清运出校园,垃圾清运费由采购人承担。(9)学校范围广随时保持干净整洁是本项目工作重点;做好卫生间清洁,加强巡回保洁是本项目工作难点;秋季落叶增多,工作量增加,需随时保持校园干净整洁本项目工作重难点。4、水电维修服务要求(1)做好管理区域内照明设备、水电设备的维修,及时排除故障,精心维护和保养好水电设备,确保水电设备均能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2)定期对发电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做好各项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3)严格执行校方禁火制度,水电维修人员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发生突发事故能及时应对。(4)定期对水电设施设备和消防设备进行巡查,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做好各项记录。(5)停电期间,做好应急发电工作,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6)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维修器材,要有节约意识,节水、节电、节省维修材料。(7)在维修中所需的工具用具等由采购人负责配备。(8)随时掌握学校桌椅、门窗及教室其他小设施维修(墙砖、书柜、窗帘黑板)情况,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确保正常使用。(9)管理区域内桌椅、门窗、锁及小设施的巡查和维修,及时排查、报告安全隐患。(10)在接到报修后要及时进行维修,在接到报修后15分钟以内到场维修,原则上所有维修工作必须在8小时之内完成;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维修的,必须给报修人进行回复,并报学校总务处。(11)要有节约意识,节水、节电、节省维修材料。(12)在维修中所需的维修材料等由采购人负责配备。(13)定期做好清理公物、收运公物、保管钥匙工作。(14)做好本项目的水电设备巡检及维修工作,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是本项目的工作重点。5、绿化服务要求(1)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态度和蔼。(2)对校区花卉、草坪等植物的日常管护管理包括除草、修剪(不包含大树修剪)、浇水、施肥、防病、治虫、扶正等绿化管护。(3)确保植物生长所必须的水分,视天气、季节情况,灵活掌握淋水量,淋水时要求喷洒枝叶。(4)如发现有病虫害采取必要的措施,有针对性地使用不同的农药对症下药,做好病虫害防治,保障绿植正常生长是工作的重难点。(5)绿化养护人员在管护期内,应尽职尽责做好各项管护工作,对本职工作不拖沓、不积压、不抱怨、不挑拣。(6)爱护各种绿化机械器具,使用园林机械,修枝、喷药等工作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喷药时,农药要妥善保管。(7)负责修剪(不包含大树的修枝)、除草及浇水等工作,所需的设备、工具、植物、药物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8)加强绿化人员的培训,如何提高服务质量是工作的重点。6、临时用工服务要求(1)每学期采购人学校举行大、小型活动(如体育节、艺术节、教学研讨会、迎新活动、招生工作等)及搬运物品,需临时人员(保洁人员或秩序维护人员)提供服务,平均每月1次,每次需6人提供服务,每人每次工作4小时。(2)临时另增派人员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适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23元),所产生的保障性任务临时用工涉及的增派人员相关成本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明确增派人员工种及相关成本费用计算明细并计入分项报价明细表。(3)投标人应与另增派人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劳务纠纷、工伤意外等以及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4★人员配置及要求(按照下列人员要求配置)(一)总体要求该项目配置全日制服务人员25人。(二)人员岗位配置及人员要求部门岗位人员数量(名)岗位要求备注保洁部保洁员4(1)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60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其中至少1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所有保洁员均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1.法定工作日全员在岗,每天工作8.5小时;2.法定节假日1人在岗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3.周末休息日1人在岗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秩序维护部秩序维护队长1(1)年龄: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4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复印件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或退伍军人证。【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不少于3年担任非住宅物业项目秩序维护的管理岗位工作经验。【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人员履历表(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履历表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1)法定工作日在岗,工作8小时;(2)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3)周末休息日(其中52天)在岗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秩序维护员8(1)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4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复印件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至少1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4或A)。【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至少2人具有红十字救护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其中至少配备4名男性,具有3年以上秩序维护管理经验。【说明: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即可】(1)法定工作日,两处校门(常开)全天候24小时轮班单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2)法定节假日,两处校门(常开)全天候24小时轮班单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8小时加班;(3)周末休息日,两处校门(常开)全天候24小时轮班单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8小时加班;消防控制室操作员8(1)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4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复印件证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均持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四级(或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说明: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其中至少配备4名男性,具有3年以上消防控制工作服务经验。【说明: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即可】(1)法定工作日,消控室全天候24小时轮班双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工作8小时;(2)法定节假日,消控室全天候24小时轮班双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8小时加班;(1)周末休息日,消控室全天候24小时轮班双岗值守,三班倒,每班次8小时加班;水电维修部水电维修人员2(1)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4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均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和低压电工作业)。【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均需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至少1人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4或A)。【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5)具有不少于3年担任非住宅物业项目水电维修人员(或相同语义)的工作经验。【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人员履历表(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履历表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1)法定工作日全员在岗,工作8.5小时;(2)法定节假日1人在岗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3)周末休息日1人在岗加班,每天工作4小时。绿化维护部绿化人员1(1)如配备人员为男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5周岁、如配备人员为女性则年龄应未达到5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持有园林绿化类的技能证书或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不少于3年担任非住宅物业项目绿化人员(或相同语义)的工作经验。【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人员履历表(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履历表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1)法定工作日在岗,工作8.5小时;(2)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3)周末休息日(其中52天)在岗加班,每天工作4小时。管理岗位项目经理1(1)年龄:年龄未达到50周岁。【说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并进行电子签章】(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说明:提供有效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3)持有有效期内的红十字救护员证。【说明: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4)具有不少于5年担任非住宅物业项目项目经理(或相同语义)的工作经验。【说明:①供应商提供人员履历表(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履历表内容应当明确拟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业主名称、对应服务时间、任职岗位;②若供应商拟派人员在同时段同时为2个及以上的物业项目提供服务的,则该时段只能计算一次】(1)法定工作日在岗,工作8小时;(2)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3)周末休息日(其中52天)在岗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合计25名2、人员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供应商应专业、科学、合理的配置人员,应根据本项目物业管理的范围、内容和标准要求确定服务区域和岗位,做到“定区定岗定责”。团队人员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不得携带传染性疾病等。(2)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均要求全职(临时另增派人员除外),专门服务于本项目的全职全日制人员,不得使用非全日制(临时另增派人员除外)及兼职人员,不得混岗,不与项目外的人员进行轮换。为保证本项目人员受劳动法保护,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应当全员与供应商签订《劳动合同》(非劳务合同)。(3)本项目所有人员为派驻现场的固定全职人员(临时另增派人员除外),依法依规全员全额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保险]且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不允许缺项。因本项目人员为定员定岗固定人员,产生人员加班且无法进行补休的,供应商应合法支付加班费。5★考核标准(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100分,按照考核标准实施,每月组织一次考核;(1)月考核得分≥85分的,视为考核结果优秀,按当月物业服务费(当月服务费标准为当月进度款金额)×100%计付服务费。(2)80分≤月考核得分<85分的,视为考核结果合格,以85分为基准每减少1分扣物业服务费用200元。(3)60分≤月考核得分<80分的,视为当月考核基本合格,按当月物业服务费(当月服务费标准为当月进度款金额)×90%计付服务费。1.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高于60分,低于80 分(不含80 分)即考核为基本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2.当月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上级部门或学校认定)或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直接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考核细则如下:(一)秩序维护服务工作考核细则(25分)(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自觉履行工作职责,违反一次扣1分;(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不擅离职守,违反一次扣1分;(3)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打牌、赌博、炒股、打游戏、喝酒、三五成群闲聊等,违反一次扣1分;(4)严禁酒后上班,严禁校内公共区域抽烟,违反一次扣5分;(5)注意着装,文明举止,礼貌接待,违反一次扣1分;(6)发现工作中的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凡不报告、处理问题,影响工作者扣2分;(7)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发生,凡因工作失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扣2分;(8)做好交接班记录,无记录、未签字者扣1分;(9)认真核对、检查学生请假手续,凡造成学生冒名出校、不假出校的扣5分;后果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10)对外来人员、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工作,认真审核有关证件,并与相关人员联系,防止其混入学校肇事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生一次扣1分,并追究责任;(11)做好巡视、登记、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扣1分;(12)未经允许校外人员不得到校推销商品,发生一次扣5分;(13)保持门卫室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未规范者一次扣1分;(14)与家长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影响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一次扣15-25分。(二)保洁服务考核细则(25分)(1)地面每天必须全面清扫1次、无泡泡糖残迹、地面无纸屑、无垃圾,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2)垃圾桶表面无灰尘、所有垃圾桶内垃圾不超过3/4,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3)栏杆表面无灰尘、栏杆底座无尘沙,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4)墙面无积尘、墙面无乱写乱画的痕迹,墙面无蜘蛛网,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5)花台边缘应无灰尘杂物,花台瓷砖表面干净,各种雕塑表面无灰尘,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6)水池无杂物、无纸屑、无白色垃圾,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7)楼道、梯步、电梯全面清扫一次,其他时段做好巡回保洁,达到无烟头、无污迹、无水渍,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8)体育看台座椅干净,看台无纸屑杂物,健身器材表面无灰尘,一次扣1分。(9)镜子、校内校外宣传栏、展板表面无灰尘、水渍,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10)卫生间每日全面清洁1次,地面干净,无垃圾、积水、无异味,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11)报告厅,图书馆、会议室在各种活动开展时要保持干净整洁可用,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12)与家长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影响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一次扣15-25分。(三)水电维修服务考核(25分)(1)未佩戴标志,未按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洁规范,一次扣1分;(2)没有按规范程序操作设施设备的,一次扣1分;(3)没有按要求完成各项安全检查的,一次扣1分。(4)维修工作没有及时完成的,视影响程度,一次扣1-3分。(5)不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格,一次扣1分;(6)维修工作完成后,没有清理现场的,一次扣1分。(7)维修过程中故意浪费材料的,一次扣1分。(8)出现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一次扣15-25分。(9)与家长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影响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一次扣15-25分。(四)绿化服务考核细则(25分)(1)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未按要求一次扣1分。(2)未按规定季节完成淋水、修剪施肥工作,一次扣1分。(3)未定期清理杂草、败叶、枯枝、残花,发现一次扣1分。(4)绿化工具摆放不整齐,乱丢放,发现一次扣1分。(5)着装不规范,工作服不整洁如工作服表面、衣领、袖口有明显污渍,发现一次扣1分。(6)严格按操作流程安全上岗,发现一次未按要求扣1分。(7)绿化带及树林里面无纸屑、无白色垃圾,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8)与家长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影响学校声誉的,视情节一次扣15-25分。6★其他要求1.遵守采购人的工作守则,应按采购人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到位。因中标供应商失职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对失职、违规或不服从指挥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加以整改。(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2.供应商需保证中标后派驻现场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若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上报采购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认可方可更换。采购人未认可情况下更换人员的罚款10000元/次。(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3.为保障采购人的正常工作秩序,合同签订后2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拟派遣本项目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采购人查验,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与投标文件情况不符或提供不真实资料或无效资料,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人员进驻当日,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签订时供应商所提供的本项目服务人员相关信息一一核对,如不满足,不得进场,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4.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构成包含所有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费、服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节日福利费、企业管理费、企业利润、税费(增值税及附加)等及招标文件约定应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按下列要求提供服务方案)(1)物业服务整体设计方案应当包括:①项目重难点分析;②整体服务理念。(2)项目管理机构方案应当包括:①管理机构模块设置;②管理机构各模块功能及职责;③管理机构各模块培训计划。(3)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应当包括:①公共秩序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②公共秩序维护管理制度;③日常安全巡查、巡逻,公共秩序维护;④处理群体事件应对方案。(4)保洁绿化维护服务方案应当包括:①岗位职责及行为规范;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③绿化养护服务方案。(5)工程维修服务方案应当包括:①设施设备档案管理;②设施设备维修制度;③抢修流程。(6)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应当包括:①人员登记管理;②物品出入管理;③车辆管理制度;④登记档案管理;⑤外来人员管理制度(包含外来人员登记表模板);⑥大宗物品进出管理制度。(7)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应当包括:①电梯困人情况处置预案;②动力设备应急处理预案。(8)消防责任制度应当包括:①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③防火巡查、检查制度;④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⑤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⑥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制度。(9)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②消防控制室报警流程;③善后恢复流程。(10)垃圾分类方案应当包括:①垃圾分类宣传方案;②垃圾分类硬件保障;③垃圾分类流程;④垃圾分类检查方案;⑤垃圾分类问题整改方案。(11)停水、停电、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②计划内停水、停电应急预案;③故障停水、停电应急预案;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原则;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措施;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⑦事后处置程序。(12)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管理制度应当包括:①机动车管理制度;②非机动车管理制度。注:本项目服务方案内容需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方案内容若出现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出现描述错误或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或存在内容缺失、前后矛盾的情形,或出现项目地点错误或项目名称错误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的情况,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项目,按无效投标处理。6.到岗人员应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如发现到岗人员无故低于实际应需到岗人数,经核实,视作年度考核不合格。(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7.允许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服务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人员可在学校食堂就餐,餐费根据学校收费标准据实收取。(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7★报价要求(按下列要求报价)(一)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41.9万元/年,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二)报价要求1.1供应商报价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税费、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项目所在地市场实际,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比率上调等因素。本项目服务期内如有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等调整,按照最新的政策要求执行。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分项列明分项明细报价,分项报价如未按要求逐一列明各费用项目与报价、或缺项漏项或报价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报价汇总金额须与总报价一致,各明细费用报价不得以免费或无偿、赠送或零报价方式提供服务。2.1人员工资:支付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2.2社会保险:为员工全员全额购买城镇职工保险(应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大病)、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且缴费比例应符合成都市最新社保缴纳标准,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基数不低于成都市最新城镇职工最低缴费基数。提供社保计算明细清单包含各险种、各险种缴费基数、各险种缴费比例及金额,不允许缺项。2.3加班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十四条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计算并予以支付。在报价明细表中备注栏逐一列明所涉及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明细、每周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明细、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计算明细。日工资标准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规〔2025〕4 号)规定的项目所在地标准计算,如果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2 号)计算。全年法定节假日13天;周末休息日52 周 104 天;法定工作日248天。2.4服装费:为全新新购,本项目全部服务人员应着装统一、佩戴标志,按照春季夏季每人每年各2套标准执行,在满足服装基本配置的要求上,供应商每年为保洁人员增配秋装2套/人,服装费用应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后计入报价明细表,并列明服务人员配置各季节、每套单价及总套数,并在报价明细表中填报。2.5法定计提费用(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数×1.6%- 供应商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本项目人员年平均工资。供应商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1 享受减免时,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残疾人证扫描件及相关证策文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工会经费: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无论投标人是否成立工会组织都应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工会经费按员工工资总额的2%进入报价 ,本项目应分摊的工会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2%)。(3)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教育经费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1.5%。(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法定要求进入费用报价,本项目应分摊的住房公积金年缴纳额=本项目人员年工资总额×比例(比例取值在5%-12%之间)。2.6年终奖金:由投标人为所有服务人员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2.7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费用或投标人认为需报价的其他费用。2.8企业管理费: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2.9企业利润:由供应商按自身经验结合本项目情况计算。2.10税费:以上费用之和根据税费比率进行计算后填写,投标人应明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及税费比率。(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系统纳税人相关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需体现投标人的全称,在投标报价中应明确增值税率及各项附加税税率并列明各项税费计算过程),若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若投标人税率享受减免,则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税收优惠或减免享受期不能覆盖完项目服务期限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增值税并平均到每年服务期内,若未按要求进行分段计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2.11各项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涉及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法仅限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2.12投标人或其拟实际派遣人员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保等,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如为拟派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相关证明扫描件(至少包含对应的政策依据、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政策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社保享受优惠减免的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次的补贴回款凭证复印件、税收减免的提供税务系统申报材料),并提供承诺函,承诺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实际提供服务的人员),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实际派遣人员信息一致,如未提供则视为未享受该政策。同时,拟实际派遣人员可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期限若未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供应商应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参与本项目的范围计算并符合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优惠或减免应单独列项体现在分项报价明细中,不得直接用于其他相关分项报价明细项进行税前抵扣,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三)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报价符合报价要求。2、为保证学校物业服务人员稳定,保障学校物业管理正常运行,供应商在学校寒暑假期间保障同等服务质量并不得减少支付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3、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员工有直接指挥权。4、中标人拟派员工应无犯罪记录,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5、中标人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6、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附:分项报价明细表(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填写)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1★商务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投标(响应)函)1、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2、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1)预付款:签订合同并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预付款按12个月同比例扣回。(2)进度款:本项目采用月结算方式支付,月考核完成后支付月服务费用。每月付款金额=合同总金额/12-等比例扣回的预付款-考核扣款(如涉及)。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法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3、秩序维护服务所需的安防器材、保洁服务所需工具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由采购人负责配备。4、验收标准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