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5)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TZC2025-C3-00915-ZTSZ-0055

二、项目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采购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供应商名称: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2号楼9层909、910室
成交金额(万元):141.9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91.04
评审报价(万元):141.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名称:劳务人员岗位成本、社会保障服务费、标准化运营服务费

服务范围:昭通市市级政务服务中心

服务要求:窗口业务受理服务、咨询引导服务、帮办代办服务、创新服务举措推行、窗口运营管理服务

服务时间:8个月

服务标准:严格遵循《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尊俊,胡正会,马顺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锁营路283号
联系方式:0870-212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市民之家
联系方式:0870-2226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啟洪
电 话:0870-222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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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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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办分离、综窗接件”服务项目采购(送审稿).docx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2203人,营业收入为23565.91万元,资产总额为7373.64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盖章):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8月22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填写活不按规定填写不计入中小微企业政策享受范围。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上年末从业人员2203人,资产总额7373.64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5年8月19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盖章):北京新广视通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8月22日(三)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不适用,我单位非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号:ZTZC2025-C3-00915-ZTSZ-0055采购人: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二零二五年八月使用说明为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进行,进一步优化我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采购工作效率,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云南省财政厅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4年版)》(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在我省政府采购项目中推广使用。一、适用范围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我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二、编制规则条款中以下划横线“__”形式标记的部分,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需要填写部分。其中,条款中标记“/”部分为项目不做要求部分,投标人无需响应。条款中以“□”形式标记的内容,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需要确定的选项部分。其中,条款中标记“☑”部分为本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应实质性响应;标记“□”部分为本项目不作要求部分,投标人无需响应。三、资料表的运用为了便于投标人高效阅览、避免遗漏重点内容,《示范文本》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设置了资料表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已根据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资料表中进行了选择和补充列明。“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为避免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相同内容在文件中前后不一致等错误,招标文件尽量做到相同内容只出现一次,其他章节涉及有关内容的,以标明条款号引用的方式体现,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四、采购需求与合同文本《示范文本》在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列出了项目需求,投标人应认真仔细研究,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实质性响应。《示范文本》在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部分提供了《合同文本》,投标人和采购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采购项目合同类型和特点,规范拟定和签署项目采购合同。在拟定合同文本时,应优先选择《示范文本》提供的合同文本。五、投标文件格式的统一与简化为便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时统一标准,《示范文本》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对适宜的内容提供了统一的参考格式,尽可能对格式中需要填列的内容进行简化,尽可能减少格式中需要签字、盖章的要求,投标人应按照《示范文件》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目录目录使用说明....................2目录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ZC2025-C3-00915-ZTSZ-0055;2.项目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项目预算金额:143.34万元,项目最高限价:143.34万元。5.采购需求:采购不少于30名工作人员提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劳务服务(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限:8个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1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3.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远程在线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2.本项目的采购年限为8个月、预算金额为143.34万元。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汇信CA:0571-88350735云南CA: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4000040628福建CA:0591-877600223.1办理CA数字证书,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CA管理。使用操作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3.2注册: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入驻与配置—云南省供应商注册入驻与配置。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3.3驱动、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我的工作台-CA管理—给当前账号绑定CA—选择对应CA—下载驱动—客户端&驱动下载。下载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相关驱动及客户端网址(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6389de80d15111ee8160d911f316cf0d)3.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相关驱动及客户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在获取采购文件详情页面,在意向标段(包)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提交申请即可。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3.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3.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3.7电子开启: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账号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昭通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联系方式:0870-21297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四楼联系方式:0870-222658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燕联系电话:0870-212979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 / ,核心产品相关内容参照财政部87号令有关规定执行。工程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考察地点: /。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 年 /月 / 日 /点 /分召开地点: /。4.1.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 采购进口产品。4.2.5标的所属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号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0.2报价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保证金11.7.5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 /。12.1响应有效期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算 90日历天。13.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响应文件的签盖章的其他要求:无有,具体要求: 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20.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是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23.5分包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 。24.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1.电话询问:致电0870-2226585;2.书面询问: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昭通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联系电话:0870-2226585;通讯地址:昭阳区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四楼438室。25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和金额: 0元 ; 缴纳时间: / 。26方案讲解演示不组织。组织,具体要求: / 样品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具体要求: /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负责人、联合体、电子签名、电子交易平台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12.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负责人: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14.4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5.5电子签章: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16.6电子交易平台: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简称“政采云平台”)。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31.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1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41.11.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12.2.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磋商,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1.13.3.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4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21.1.1中小企业定义:4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2.2.2.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21.1.12.2.2.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2.21.1.12.2.2.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23.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3.3.31.1.1.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23.3.32.2.2.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23.3.33.3.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23.3.34.4.4.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23.3.35.5.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23.3.36.6.6.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44.4正版软件44.41.1.1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51.1.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6采购需求标准46.61.1.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62.2.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3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本项目如涉及工作站,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4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本项目如涉及通用服务器,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5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操作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本项目如涉及操作系统,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4.6.6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版)为提高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5号),本项目如涉及数据库,则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响应费用51.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61.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7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7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以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7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8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参与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82.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3.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响应文件构成91.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92.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3.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4.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5.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报价10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02.2供应商的报价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04.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磋商保证金1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112.2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113.3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114.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115.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供应商的汇款账户;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提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16.61.1.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16.62.2.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116.6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7.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117.7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17.72.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17.73.3.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17.74.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17.75.5.5《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2响应有效期121.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盖章件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等),响应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32.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可以通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33.3《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1本项目使用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4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43.3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1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1.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保证金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无需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但应就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6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五评审17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17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172.2本项目解密使用政采云平台。采购代理机构依托该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173.3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174.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无效响应。175.5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176.6出现17.5中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177.7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178.8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179.9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8磋商小组181.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与磋商事务,独立履行职责。182.2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1.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六确定成交20确定成交供应商201.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2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21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2终止2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1.1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2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21.13.3.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21.14.4.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21.15.5.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3签订合同23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或工程项目的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3.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3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4询问与质疑241.1询问241.11.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2.2质疑242.21.1.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22.2.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4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4.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25.5.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4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5代理费25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6其他: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格式要求1资格性审查(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财务状况情况证明材料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本年度新成立的,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免税文件证明)。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年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了《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了《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落实政府采功能政策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特定资格条件符合第一章《采购邀请》的规定/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报价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分支机构投标授权(如是)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 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 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条款号评审程序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格式要求2符合性审查要求商务审查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载明的磋商有效期;见《报价函》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响应文件的不审查此项);见《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且签署、盖章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技术审查采购需求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所有条款要求;见《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响应完整分项报价响应完整,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报价;见《分项报价表》公平竞争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并由评审专家结合评审标准认定其他无效情形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无须提供,由评审专家评审认定报价审查报价未超预算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审专家评审认定报价唯一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评审专家评审认定报价合理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审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由评审专家评审认定报价修正(如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提供修正材料(如有)条款号评审因素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说明3评审标准磋商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磋商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 10 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 62 分。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 28分。磋商报价评审F1(满分 10 分)报价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折扣。4评审标准技术部分评审F2(满分 40 分)项目需求分析(满分10)根据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理解和把握,分析归纳重点难点问题,并结合自身实力和条件提出应对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工作重点、难点及存在问题阐述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具体明确,针对性、可行性强,得10分; 工作重点、难点和问题归纳具体清晰,解决方案一般可行,得7分; 工作重点、难点和问题归纳模糊笼统,解决方案缺乏针对性,得4分; 工作重点、难点及问题归纳不全或不准、 解决方案差,得1分; 未提供项目需求分析理解及解决方案不得分。整体服务方案(满分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设想、招募方案及运行服务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价: 1.服务设想(满分7分):根据昭通实际结合自身服务经验,提出的服务设想细致周全,具有创新性和超前性,具备1条及以上可推广可复制典型经验,得7分;服务设想全面完善,切合昭通市区一体集成服务实际,能够完全保障政务大厅稳定运行,得4分;服务设想有所欠缺,基本满足“受办分离,综合接件”要求,保障大厅正常运转,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招募方案(满分3分):承诺优先招募现有工作人员,并提供承诺书,得3分;派遣公司既有工作人员,并提供详细人员名单,得2分;重新招募工作人员,并提供招募方案,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运行服务(满分5):运行服务方案作业流程清晰、规范,内容完整详细,符合政务服务实际得5分;运行服务方案作业流程较规范,内容基本覆盖,较符合政务服务实际,得3分;运行服务方案作业流程基本规范,内容不完整,不符合政务服务实际,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力量(满分7分)根据供应商组织体系、项目负责人,团队实力等综合评分:1.组织体系建设(满分4分):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并提供组织架构图,相关岗位职责,且具体明确,得4分;提供组织架构图,相关岗位职责笼统含糊或未明确,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团队实力(满分3分):承诺派遣人员学历达到大学本科人数在1-3人,得1;4-7人,得2分;7人以上,得3分。(注: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管理体系(满分10)根据供应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保密管理、考核激励、投诉处理、廉洁服务、应急处置、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监督评价等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合理综合评价:制度健全:以上管理制度每提供一个得1分,直至满分10分(提供以上管理制度);制度合理:以上管理制度内容每有1个不合理扣1分,直至扣完满分10分为止。应急处置(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迎检、投诉、争议、安全生产等各种场景)综合比较打分:1.响应时间(满分3分):3分钟内介入并报告采购人得3分;3至5分钟内介入并报告采购人得1分;超过5分钟不得分。(注:提供承诺书,)。2.合理处置(满分7分):涵盖上述应急场景处置方案得当,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处置方案)员工培训(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服务人员提供的培训方案进行评分:培训次数4次及以上,得10分;3次,得7分;2次,得4分;1次,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培训计划内容、时间、讲师、考核、成效运用等不具体明确,针对性差的,对应得分档次扣减至0分(提供培训计划)。5、商务部分评审F3(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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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企业实力(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的员工薪酬待遇及临时垫资能力综合比较打分:1.薪酬待遇(满分5分):承诺员工薪酬待遇支出占比达项目预算经费的88.39%,得1分,每提高0.1%加1分,直至满分5分为止(注:提供承诺书,)。2.临时垫资能力(满分5分):承诺具备3个月临时垫资能力,得3分;2个月,得2分;1个月,得1分;未承诺不得分。(注:提供承诺书)服务承诺及违约责任(满分10分)根据供应商服务承诺和违约责任综合评价:1.供应商承诺(满分5分):双方签订合同后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服从采购人监督管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调整采购人确定的服务人员(注:提供承诺书)。2.违约责任(满分5分):针对本项目提供违约处罚措施。措施科学合理、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得5分;泛泛而谈,得3分;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增值服务(满分3分)根据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在采购需求之外提供增值服务综合评价:提供1项,得1分;2项,得2分;3项,得3分。类似业绩(满分5分)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1分,直至满分为止。注: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计100分1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实质性要求)11.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要求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2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对应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3.3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方法前附表》中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磋商。14.4资格审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2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逐家磋商一次为一个轮次,本次磋商轮次为1次,最后一轮磋商后要求供应商进行的报价为最后报价。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3.3对磋商文件作出本章2.2条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1.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5.52.2.2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5.53.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27.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8.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9.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3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31.1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响应,其响应无效。32.2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2.21.1.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32.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2.2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2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否则,不能参加报价33.31.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33.32.2.2预留采购份额对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3.3.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或未按要求填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34.4.4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中小微企业。33.35.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中小微企业。33.36.6.6若供应商同时属于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4磋商环节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41.1供应商未对采购需求实质性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内容进行响应的;42.2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43.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4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5.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6.6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7.7其他:/。5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1.1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52.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6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61.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技术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2.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3.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4.4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报告违法行为71.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第4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服务内容。一是窗口业务受理服务。负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的日常业务受理,具体包括接收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核;按照业务流程指引,指导办事对象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所需材料;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录入申请信息,推动事项进入后续审批环节;及时向办事对象反馈事项办理进度、审批结果,并发放相关证照、批文等。二是咨询引导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前台、等候区域等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咨询引导服务,耐心解答群众问题,根据办事需求,引导办事群众到相应窗口或协助使用自助服务设备、政务服务APP等完成事项申报。三是帮办代办服务。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以及有需要的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协助特殊群体整理申请材料、填写表单,代为提交申请、跟进办理进度;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帮办服务,包括材料准备、网上申报、结果领取等,助力企业高效办事。四是创新服务举措推行。全面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严格落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容缺+承诺办”等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优化服务举措,满足企业群众多样化办事需求。五是窗口运营管理服务。建立健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评优评先、投诉处理、廉洁服务、信息化应用、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督评价等全流程日常精细化管理机制;构建涵盖窗口接件、咨询导办、投诉受理、物料流转、制证出证、结果送达及大厅管理的一体化岗位服务体系,促进各岗位紧密协作,形成闭环服务链条。二、服务质量要求。一是服务标准。严格遵循《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工作,制定窗口服务操作手册,明确各环节的服务标准和流程一致。二是服务效率。纳入综合窗口的政务服务事项100%无差别接件,对于办事对象的咨询,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及时联动审批部门推动事项高效流转,提升整体办事效率。三是服务评价。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要求,通过现场评价、线上评价等方式,收集综合窗口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确保政务服务好评率不低于99%。每月形成服务质量分析报告,总结服务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应急处置。针对窗口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如网络安全、系统故障、办事对象情绪激动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各类情况,避免事态扩大,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正常的工作秩序。五是经费管理。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合同规定申请项目费用,按时发放人员工资,确保费用使用公开透明,保障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六是员工录用。提供不少于30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熟练处理各类常见业务问题,优先录用现有人员。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储备,提高业务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七是员工薪酬待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劳动关系,保障人员合法权益,按规定为聘用员工办理相关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费用,员工薪酬待遇支出占比不得低于项目预算经费的88.39%。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说明:1.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文本应当符合民法典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资金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2.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3.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对于有预付安排的合同,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鼓励采购人完善内部流程,自收到发票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事宜。采购人和投标人对资金支付产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解决,保证资金支付效率。5.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载明对政府采购投标人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必要时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6.采购项目涉及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的有关要求,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注:本合同书仅为示范文本格式,主要为列明具体采购时甲乙双方的通用条款,实际执行中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合同谈判后协商签订,供应商报价时无需填写。采购样本合同(草案)合同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服务类)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昭通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受办分离、综窗接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ZTZC2025-C3-00915-ZTSZ-0055)的成交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本合同甲方:本合同乙方:一、服务内容及要求(内容不够填写时可另作附件)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及规定,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二、合同总价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整以上价格应包含整个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以上内容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以及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成交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整体项目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六、验收及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甲方按合同内容享受乙方提供的服务,并应填写验收单。验收双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具体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如下:七、合同价款结算(一)采购资金保证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保证采购资金已落实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导致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二)本合同价款的支付办法根据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本合同按以下方式支付合同款:1.八、违约责任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并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九、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内打√,其余打×)□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含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一份),乙方二份(含用于结算支付的一份)。十三、本合同自双方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合同书及附件;2.成交通知书;3.成交人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4.招标文件。十五、附件名称(如有请在□内打√,其余打×)1.详细的项目合作或服务方案及计划□2.乙方的服务网点信息及售后服务细则□3.其他□甲方(采购人)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目录页码应完整准确。5、响应文件证明材料应按照采购文件审查要求进行关联定位。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年月日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本年度新成立的,提供采购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报表)。1-3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免税文件证明)。1-4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5)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6)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7)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说明:投标人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功能政策资格条件说明: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以证明中小企业身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投标人应当在声明函“标的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提供服务的承接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如在该程序中未找到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则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本项目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执行。(实质性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盖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未填写活不按规定填写不计入中小微企业政策享受范围。(实质性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选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盖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特定资格条件:无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4-1分支机构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是)1.响应书(实质性格式)报价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一)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4.供应商应随本《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非中国国籍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提供身份证的,应同时提供身份证双面电子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实质性格式)(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非中国国籍提供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电子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3公平竞争承诺书(实质性格式)公平竞争承诺书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参与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报价一览表(非实质性格式)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 报价服务期大写小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本表为符合性审查“实质性格式”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上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5.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所属行业服务期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服务地点备注1234合价投标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为符合性审查“实质性格式”内容,必须按要求填写上传。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6.服务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一)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人应逐条对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响应,未填写本表格的供应商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所有服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各项服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服务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服务要求响应文件服务承诺偏离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服务要求响应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本表可扩展。7.最后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非实质性格式)最后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序号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服务期 其他 声明大写小写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此表中,每包的最后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3.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8.最后分项报价一览表(磋商后提交)(非实质性格式)最后分项报价明细表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期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服务地点备注1234合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2.此表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后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9.项目需求分析10.整体服务方案10.1服务设想10.2招募方案10.3运行服务方案11.技术力量11.1组织体系建设(非实质性格式)(一)组织架构图(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非实质性格式)(二)岗位设置及职能职责(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采购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11.2团队实力(供应商招募工作人员请按11.2.1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派遣自有人员请11.2.2填报,并附拟派人员学历证书、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职业水平(含考试)证书(如有))11.2.1提供承诺书(仅新招募或招募现有职工适用,格式自拟)11.2.2人员配备(供应商派遣既有工作人员适用)(非实质性格式)(一)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姓名年龄拟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同类工作经验年限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人员相关证书(如有)应提供复印件。2.该表可扩展。3.附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职业水平(含考试)证书(非实质性格式)(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职务职称学历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资格证书编号类似项目服务情况服务单位承担工作管理规模服务期其他备注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说明:1.相关职称应提供复印件。2.该表可扩展。3.附项目负责人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职业水平(含考试)证书及相关证书12.管理体系13.应急处置方案14.员工培训方案15.企业实力15.1薪酬待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5.2临时垫资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6.服务承诺及违约责任16.1服务承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16.2违约责任(提供违约处罚措施,格式自拟)17.增值服务(内容格式自拟)18类似业绩(非实质性格式)类似项目业绩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备注123……注:本表后须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成交)截图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年月日19.其他(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窗口服务人员劳务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