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025)


内容:

[资溪县]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FZJX-JC-25015结果公示

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FZJX-JC-25015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FZJX-JC-25015
二、项目名称:
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人:魏北安
供应商联系电话:15297946469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乌石镇陈坊村村委内
中标(成交)金额(元)\(%):7354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盘活资金
详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钟志鹏
赣2362021202297114

五、评审专家名单:
林揆军,周明,汪河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354.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45分。(总分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址:资溪县迎宾大道1号
联系方式:178702664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静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资溪县鹤城镇建设东路16号
联系方式:15510080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先生
电话:15510080121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354.0元

标段编号:FZJX-JC-25015

评委姓名:林揆军,周明,汪河兴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通知书.pdf
FZJX-JC-25015.JXZF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资办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0人,营业收入为2930万元,资产总额为36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2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成交通知书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抚州静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资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ZJX­JC­2501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抚资购2025F001429616盘活资金项1其他建筑工程资溪蓝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354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抚州静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日期:2025年08月日26,日期:2025年08月日2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配套设施维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