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中标结果公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2025)
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D405EB25061668
二、项目名称
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杏林街9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370000元,综合得分9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1.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品牌: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Inducer-5081F,红外激光器,全自动6/8寸晶圆上下料,数量:1台,单价:1370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胜,孙荣,罗雄英,郑英彬(采购人代表),王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90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
张照云 0816-24875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
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
联系方式
陈臆朵 0816-24856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臆朵
电话
0816-2485692
十、附件
附件下载
发售版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2025年07月2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总则三、招标文件四、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情形六、开标七、评标八、确定中标人九、中标十、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十一、投标纪律要求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十三、其他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二、投标人报价文件1、投标人报价文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三、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1、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2、第一部分投标函格式3、第二部分需求响应4、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第四章采购政策落实具体办法一、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第1页二、节能环保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二、采购需求一览表三、具体需求或要求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二、总则三、评标方法四、资格审查五、评标程序六、评标细则及标准七、终止招标活动八、定标九、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的义务十、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第七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2页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10:2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2.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人民币),分项预算金额详见采购需求5.最高限价:2,960,000.00元(人民币),分项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6.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产品名称数量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交货地点简要技术要求11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1台3,000,000.00元2,960,000.00元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a)最小脉宽≤300fs;b)平均功率≥20W;c)单脉冲能量≥0.4mJ;d)运动平台行程不小于200mm,定位精度≤3μm,重复精度≤3μm;e)50倍显微镜下观测切割边缘无锯齿、无崩边。注:投标必须以包件为单位,对所投包件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将包件拆开投标,也不允许将几个包件合并报一个价格投标。评标、授标以包件为单位。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若因甲方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推迟交货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交货时间为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页1.基本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止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查询记录为准);3.2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3日08:50:00至2025年07月29日17:30:0017:30:00,每日上午8:50时至11:4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工作人员获取招标文件。2.地点: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3.方式:电子邮件。供应商需先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网址:https://shop.caep.cn)完成线上注册(前期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向联系人提供“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采购公告中自行下载)。联系人:陈臆朵联系电话:0816-2485692电子邮箱:husterchen123@163.com4.售价:免费提供。5.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向联系人提供,以上资料无误后,物资部工作人员1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提供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第4页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10:20:00(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中物院集中式招投标交易场所开标室(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九区旁老动力部院内电修大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参加现场投标。涉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参加现场投标。2.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未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4.本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的公告为准。5.本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1)执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3)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政策;(4)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采购政策;(5)执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7.本项目为货物类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8.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否。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第5页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联系人:张照云联系方式:0816-248754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方式:0816-248569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臆朵电话:0816-2485692电子邮箱:husterchen123@163.com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后续内容的具体说明、补充和修改,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投标人须知中的条款编号,如本表与投标人须知后续内容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对应条款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2.1采购人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联系人:张照云电话:0816-2487541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联系人:陈臆朵电话:0816-24856922.4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资金来源为100%财政性资金。各包件预算和各标的的分项预算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预算或超过分项预算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5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各包件最高限价和各标的的分项最高限价详见第一章,超过包件最高限价或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评审结果相同时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评审得分相同的同品牌产品不同投标人按如下规定确定排序靠前的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综合评分法):1、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排列;2、评审价格相同的,按照技术响应部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列;3、评审价格、技术响应部分、商务得分均相同的,随机抽取。5.1核心产品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此条不适用。8.1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不召开答疑会。不组织现场考察。12.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一章。1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2.8综合评分明细表得分标准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此条不适用14.3(1)投标报价方式1、报价方式:项目现场完税价报价应以标的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基础,完成全部部署、实施并通过正式验收且所有相关服务履行完毕为完整范围。价格中应包含软硬件安装、调试、系统集成、试运行、测试和其他相关服务及全套技术资料、附件、辅材等正常使用所必需的组件,以及与之相关发生的所有税费的总价。2、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因投标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投标价不变,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有附加条件折扣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4.7投标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或关键技术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2、对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明确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投标人则应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技术支持材料形式为以下几种中的一种:①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技术参数承诺14.7投标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③产品技术手册/说明书④投标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网页资料)⑤招标文件规定认可的其它形式。3、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规则:(1)要求投标人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未按要求提供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视为不响应;(2)要求提供相应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提供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中“投标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投标人的商务或其他响应”不一致的,以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中所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为准;(3)投标人提供的多种技术支持材料显示的实际参数或指标出现矛盾的,按照上述第2条规定从①至⑤的优先顺序进行认定(①为最优先)。(4)除上述第(1)至(3)条所述情况外,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该表的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4、在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时,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申明与需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此外,投标人应提供明确的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未提供索引或索引错误造成评标委员会评审不便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6、投标人投标文件拟包含涉密载体的,应作脱密处理,未作脱密处理或脱密处理不完全导致投标文件包含涉密载体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及退回处理。(实质性要求)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各类物品(如纸质资料、U盘、光盘、硬盘、电子文件等)。14.8是否允许备选方案(实质性要不允许14.8求)不允许16.1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方式不要求。17.1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实质性要求)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要求:存储介质为光盘,PDF格式(已盖章正本的扫描件),在完成光盘文件刻录后供应商应先试读,以确保电子文档能够正常打开)。30.1中标公告媒体本项目中标公告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发布。32.1合同甲方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33.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不允许。41.1提出询问方式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投标邀请第七条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42.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前往下述通讯地址当面送达原件;(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至下述通讯地址,采用此方式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供应商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2.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伍运江。联系电话:0816-2483765。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中物院物资部(邮编:621900)。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开评标过程、评标结果的范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7.1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下列差额定率累进法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中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本招标项目为货物采购。中标金额(万元)取费标准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45%5000-100000.225%10000-1000000.04%100000以上0.008%代理服务费支付的受益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收款信息如下: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第11页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000087061地址、电话: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0816-2485688开户行及账号:工行科学城支行2308415109100007095注:代理服务费不足600元,按600元/单收取。补充条款履约保证金金额和交纳方式及不予退还的情形是否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第12页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1.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有关定义及概述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投标人”(也称为“申请人”)系指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了招标文件,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本项目的采购的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比例及采购预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本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本项目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是指经由中国海关进入国内市场的产品,或外资(含台湾省)控股50%以上企业在国内生产的产品,或内资控股50%以上但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3合格的投标人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及廉洁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5.1.1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1.2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第13页标的投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5.1.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作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但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5.5投标人需说明其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提供专门说明函(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三章第三条第4.6-1项。)5.6投标人需说明其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在岗职工及其相关亲属经商办企业的,与院或院属单位发生业务关系或经济往来等情形,应提供专门说明(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三章第三条第4.6-2项。)5.7低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8投标人应提供廉洁承诺书(专门说明函格式见第三章第三条第4.8项。)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第14页(3)投标文件格式;(4)采购政策落实具体办法;(5)招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6)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7.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询问事项。8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及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供应商参加答疑会或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未翻译的内容视为未提供。(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身份证明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范本、证书证件名称除外。)9.2翻译后的中文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第15页否则,该明显翻译错误的内容视为无效内容,评审时不予考虑。10计量单位10.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11.1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2联合体投标1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当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第1和第2项以及第3.1、3.2、3.3和3.4项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分别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的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2.2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3.4项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的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联合体各成员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总价中的所占金额比例,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12.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成员为投标的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该牵头人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12.5联合体投标时未提供联合体协议,或联合体不符合上述12.1至12.4项要求的,资格审查中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实质性要求)12.6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2.7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12.8综合评分明细中得分标准对联合体各成员的适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3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报价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三大部分。第16页14.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条第2项要求。14.3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人按照第三章第二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报价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件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件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为全部需求内容是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实质性要求)(3)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应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4)除非投标人须知14.8条明确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及备选投标方案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14.4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第二部分、需求响应部分。见本须知第14.5条。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部分。见本须知第14.6条14.5第二部分、需求响应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货物和服务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货物和服务指标、参数、要求以及需求中的商务及其他要求做出的明确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货物和服务需求响应及应答见第三章第三条第3项“第二部分需求响应”要求。14.6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文件及其他文件具体见第三章第三条第4项“第三部分商务及其他”要求。14.7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的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8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文件格式15.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明确指明为“格式”的,因投标人使用其他格式文件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未给出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或编制。15.2投标文件填写要求详见第三章特别提醒。15.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第17页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盖其他印章的,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并授权该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所有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自然人的签署。15.4投标文件在投标函中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定代表人签署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手签章或盖姓名章均为有效签署)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下同)签字后有效。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无法定代表人的其他团体组织等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其负责人;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法定代表人则系指自然人本人,下同。(实质性要求)16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6.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或提交方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交纳或提交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16.4发生下列任何情况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供应商恶意串通投标的;(7)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保证金将予退还。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需要同时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应当相应延长,此时拒绝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本须知内有第18页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份数。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需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18.6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7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首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若有)。投标文件应当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投标文件的提交20.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0.2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详见第一章。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19页五、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情形2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未通过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获取招标文件的;(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六、开标23开标23.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不进入评标现场)。23.3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条规定的顺序修正。(2)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包括各项涉及报价的表格)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经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疑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4开标程序第20页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24.1开标会开始。开标会主持人宣读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宣布采购人、现场监标人(如有)和参加投标的名单并负责唱标;24.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4.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24.4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25开评标过程记录及存档25.1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开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七、评标26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7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八、确定中标人29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第21页九、中标30中标结果公告3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示公告媒体公告中标结果。30.2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中标通知书31.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和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工作人员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31.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十、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合同签订时甲方可以是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32.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32.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合同分包3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第22页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不得分包。33.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合同及其分包部分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部分承担责任。33.3中小企业依据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3.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34采购人追加合同标的的权利34.1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不得在原合同履行结束后签订,且采购标的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合同一致。35合同公告35.1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数字采购网(https://shop.caep.cn)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6合同备案36.1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有权要求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合同。37履行合同37.1中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8验收38.1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中标人第23页支付。38.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8.3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向中标人出具验收材料。十一、投标纪律要求39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39.1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经整改符合要求的除外);(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3)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14)其他违反国家和院规定的行为。有(1)至(7)项情形之一的,投标或中标无效。39.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24页40投标人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处理40.1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及违约行为,依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有关规定处理。十二、询问、质疑和投诉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按照《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办理。41询问41.1询问的提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询问的答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对招标文件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推送给每个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对其他询问的答复,在必要时将答复书面抄送相关供应商。42质疑4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件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质疑函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质疑函格式应采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格式。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42.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2.3提出质疑方式及接受质疑的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对于依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的供应商质疑,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的次日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质疑投标人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有关投标人。43投诉43.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应采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格式。十三、其他44制度规定44.1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总则”、“评标方法”、“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第25页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44.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的,须符合其要求。45投标人的商业秘密45.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45.2投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46保密条款46.1除了投标人为投标所雇人员外,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与项目中相关的任何内容、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介质资料,下同)透露给任何人。否则,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投标人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从事本项目投标的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投标必不可少的范围内。46.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投标人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6.3采购人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7代理服务费47.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或比例及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48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索引见下表。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索引序号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摘要1第二章2.4采购预算2第二章2.5最高限价3第二章2.6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4第二章5充分、公平竞争及廉洁保障措施5第二章11投标货币6第二章12联合体投标第12.5条7第二章13知识产权8第二章14.314.3(1)投标报价方式第2、第3条,14.3(2)、14.3(4)9第二章14.7投标文件内容其它要求或注意事项第5条10第二章14.8是否允许备选方案11第二章17投标有效期12第二章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13第二章33.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14第三章说明内容特别提醒第(1)条15第四章二节能环保第2条16第五章二具体需求或要求标注★条款17第七章拟签订合同文本标注★条款说明:本表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条款作提示性说明,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第27页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全部文件应按包件编制并按包件提交。如果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包件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包件(即第1包件),包件号为“1”,如招标文件未给出明确包件名称的,包件名称仍填写项目名称。格式如下:特别提醒:(1)本章加注了“*”号标志的格式材料或附件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附件也必须提供;未提供“*”号标志的格式材料或附件或有关材料的格式不符合下述第(2)条要求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未提供资格证明文件或附件或有关材料的格式不符合下述第(2)条要求的投标也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2)本章明确指明为“格式”的文件格式中,名称为“表”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减行。格式属于文字内容性质的(包括“函”、“书”、“声明”、“协议”),不得自行增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因投标人自行删减、改变“表”或文字内容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在相应位置签署和/或被授权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对于有盖章要求的格式文件,应加盖公章,如盖公司其他印章的,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并授权该章与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所有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是指自然人的签署。不满足本条要求的格式文件将视为无效格式文件。(3)本章明确指明是“建议格式”的文件其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编制。本章未给出格式的材料或附件,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或编制。(4)本章提供的格式中中括号“【】”中内容表示填写说明或举例说明,并非给定内容,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据实填写。本章提供的格式中“注:”或“备注:”的内容也是填写说明,也非给定内容。第28页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第29页目录(自拟)第30页一、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注:投标文件可以统一胶装成册,也可分开胶装成册。第31页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类别要求提供的对应资格证明文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4、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5、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6、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持原件备查);7、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基本资格证明文件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基本资格证明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对本单位(个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评价。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参与投标时,须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基本资格证明文件由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4);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5)。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无。2.7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无。2.8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9、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做出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6)2.10联合体协议基本资格证明文件无2.11本项目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4项)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无第33页附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等效资格文件)第34页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格式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本单位(个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第35页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本单位(个人)具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都要单独出具本承诺书。第36页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格式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单位(个人)郑重承诺:本单位(个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单位(个人)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的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提供证明材料困难的其他联合体成员应作出此承诺。第37页附件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本单位(个人)郑重声明:本单位(个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行为)。本单位(个人)对上述声明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由我单位(个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第38页附件6投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3.2和第3.3项的声明格式投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3.2和第3.3项的声明对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3.2项“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和第3.3项“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要求,我方声明:1、我方不属于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我方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XX年XX月XX日备注:若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成员都要单独出具本声明。第39页附件7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为:D405EB25061668招标和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牵头人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如下:。5、联合体其他成员委托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采购人签订合同。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成员一名称(盖章):成员二名称(盖章):……XX年XX月XX日第40页附件8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无第41页二、投标人报价文件1、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投标人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注:投标文件可以统一胶装成册,也可分开胶装成册。第42页*2、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投标总价(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投标保证金投标声明大写:小写:【“无”】【如无投标声明可填写“无”】注:1、填写要求(1)投标总价填写无条件折扣后的总价,不得填写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2)不得填写有条件折扣。(3)除非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否则一个包件只能填写一个报价,且不得将一个包件拆开报价。2、此表中,投标总价应与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价一致。投标人名称(盖章):第43页*3、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序号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合计(单位人民币元)备注1【本项目采购产品名称】第1项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有关内容;第1.1项、1.2项、…填写第1项的分项明细。1.1【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1.2【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2【本项目采购产品名称】1.本项目为单一标的采购时,只需填写第1项中有关内容,无需填写第2项及后续有关内容;2.本项目为多标的采购时,应对应填写第2、第3、…项标的内容及其分项明细。2.1【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2.2【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第项产品的分项明细】…投标总价【1+2+…】注:1、投标人未按本表中内容填写导致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有关内容的,责任自行承担。2、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的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3、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汇总之和。4、请注意原产地指投标货物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不是制造商的国别。投标人名称(盖章):第44页三、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1、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注:投标文件可以统一胶装成册,也可分开胶装成册。第45页*2、第一部分投标函格式投标函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电子工程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物资部:我方全面研究了“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1包件投标,并自觉遵守《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遵守招标规则,维护正常的采购秩序。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保证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第1包件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我方完全接受并同意采购人就本合同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费用,并承诺因投标发生的费用缺漏项将是我方的风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且投标价不变。我方投标不包含除价格外的任何其他优惠,且没有附加条件折扣。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方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4、我方及我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其他行政许可。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6、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7、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我方同意延长有效期。如我方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我方不能修改投标文件。8、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备选方案和多个报价、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知识产权等实质性要求)。9、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第46页10、如我方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我方没有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与本项目无关货物和服务,不会以前述名义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11、我方承诺除合同条款应答表“偏离说明”栏中列明的“优于”或“不满足”项外,我方无条件满足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其它合同条款。我方承诺合同条款应答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款)与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合同条款应答表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12、我方承诺据实填写《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除该表“偏离说明”栏中列出的偏离外,我方投标的其它技术服务和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且满足。我方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关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规则,除前述认定规则外,我方承诺《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内容(包括该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与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不一致的,以《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13、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被授权人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XX年XX月XX日第47页3、第二部分需求响应*3.1、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格式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项目编号:D405EB25061668包件号:1序号指标项招标文件需求要求投标货物及服务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及投标人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偏离说明相关技术支持材料及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或页码【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中条文的编号】【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中该编号对应的具体条文】【填写投标货物及服务对该条文的技术参数或性能响应或者投标人对该条文的商务或其他响应】【填写:正偏离、满足或负偏离,并可进一步进行说明】【填写页码,例如“第XX页”;或填写章节条款号,例如“第X章第X.X节第X.X.X条或第(X)条等”;无需索引的可空白】投标人名称(盖章):注:1、填写规则:(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条文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在本表中将偏离条文逐条列明并填写,满足的不必填写(需提供支撑材料的除外);(2)投标人应将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要求提供技术支持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技术服务和第48页商务需求条文在本表中列明并填写(无论是否存在偏离),并提供该材料或文件在投标文件中的章节条款号索引或页码索引,以便评标委员会查阅(此项为非实质性要求,但投标人缺漏填写或索引错误造成评标委员会评审不便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除上述情况外的其它响应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的(即无偏离)的条文不必列出。未列出填写的,均视为与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一致且满足。2、认定规则:(1)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响应的认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7条规定执行.(2)除第(1)款所述技术服务和商务需求条文外,投标文件中其他位置响应的内容和此表(包括此表未列出的一致且满足的条文)不一致的,以此表的内容为准(经评审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与已唱标内容不一致情况除外)。3、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第49页第五章技术、服务需求一、项目概述无二、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包件号包件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地点11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1台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交货,若因甲方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需要推迟交货时,以甲方书面通知交货时间为准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甲方指定地点三、具体需求或要求1.产品技术参数要求★1.1外形尺寸与外观(1)外形尺寸长宽高:≤3500mm×3500mm×3000mm(安装在工艺层的部分,包含维修空间);(2)重量:载荷不超过15kN/m2;(3)外观:主机及其他部件表面目视无明显凹痕、划伤、变形和污垢;(4)铭牌要求: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设备重量、设备总功率、设备外形尺寸等信息。1.2技术指标与功能要求★(1)能实现熔融石英、玻璃等透明材料的切割;(2)激光器的技术要求★(2-1)平均功率≥20W;★(2-2)最小脉宽≤300fs;★(2-3)单脉冲能量≥0.4mJ;(2-4)光束质量M²<1.2;(2-5)脉冲稳定性<0.5%RMS(24时);(2-6)功率稳定性<0.5%RMS(100小时);(2-7)光点稳定性<20μrad/℃;第7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隐形超快激光切割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