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25)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FZX-2025-149)中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FZX-2025-149)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一、项目编号:HFZX-2025-149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城投集团安泊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61号四层
911201016759682557
022-86726362
188
92.29
第2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东铭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金钟乐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德盈里8号楼-1-1003号
91120110MA078TA93H
022-84373777
5.1
88.00
第3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富胜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津永公路98号
91120222MA06EF9U29
022-59611818
5
82.86
第4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
911201112393342051
022-23975372
4.7
79.86
第5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益广通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茶淀街塘汉快速路与津汉路沿线交口以东院内
911201163005494923
022-67985522
14.45
83.00
第6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
911201112393342051
022-23975372
5.7
80.29
第7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长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聚海道与和山路交口
91120223MA07G43Y91
15502280504
5.14
77.29
第8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汇苍亿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李七庄街梨双公里梨园商城15号
91120111MA06AFPL95
022-23885858
7
79.86
第9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
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上高路以南区垃圾场旁(五龙饭店后)
92120116MA0680E3XP
13803008801
12.65
76.43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城投集团安泊科技有限公司
150.4
92.29
2
天津嘉禾上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51.12
75.1
3
天津科华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151.52
74.64
第2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东铭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4.08
88.00
2
天津市唐新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4.08
72.57
3
天津市生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4.08
72.14
第3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富胜物流有限公司
4
82.86
2
天津市武清区翔宇保洁服务部
4
62.29
3
天津市龙跃停车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
57.86
第4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4.7
79.86
2
天津汇苍亿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3.76
76.00
3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
3.76
68.71
第5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益广通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11.56
83.00
2
天津市滨海新区万德机械设备租赁经营部
11.592
69.12
3
天津市滨海新区旺路通汽车救援服务队
11.5904
67.83
第6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5.7
80.29
2
天津汇苍亿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4.56
76.43
3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
4.56
67.86
第7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长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4.112
77.29
2
天津汇苍亿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4.116
72.88
3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5.2
67.05
第8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汇苍亿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
5.6
79.86
2
天津长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5.664
69.03
3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7.1
66.17
第9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
10.12
76.43
2
天津长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10.144
70.40
3
天津市救援拖运有限公司
12.7
65.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市内六区支队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2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塘大队,设置于东丽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3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大队,设置于武清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4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蓟、塘承大队,设置于宝坻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5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滨保、唐津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6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沪大队,设置于西青区或北辰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7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静大队,设置于静海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8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汕大队,设置于西青区或静海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第9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
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海滨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
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等。
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董焕旺,刘林华,王祥瑞,侯宇,张圣
采购人代表:蔡红艳,杨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4604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第一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22040元,向第二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三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四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五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六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七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八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向第九包中标人收取服务费3000元。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联系方式:138212333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
联系方式:022-24458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渝婷
电 话:022-24458500
十、附件
采购文件:
8.5-149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终版.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26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X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城投集团安泊科技有限公司(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0人,营业收入为3020.56万元,资产总额为8811.42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企业/微型企业);ILL人L不园工十利企业的分支机构,不仔在控股股尔为人型正业时,世个什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口口成吉性价。UU有1,11018机标人公称,天津城投集团安泊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注:行信管否不学交中9138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天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成人政第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音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上工市公家局电BAZ0Z5手丁日T甘万日行业行业7企业大大手承32、上七文业欢业人037八,2/to.g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上一三火XH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山专无大利企业的负责人为可八日月。注:89a右限公司附件1110312中小企业声明函代表4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富胜物流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65万元,资产总额为49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有T投标人名称(公章):天津富胜物流有限公司Hii。投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单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6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_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市益广通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5万元,资产总额为68万元,属于_小型企业_;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直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页仕。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益广通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注:1标的夕称须坊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禹仃业须妆眼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上一年度数据的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括,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持政策。、4上一采1高中小人业技政第的,格中标结果明口W1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5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父遇官埋1R19095任重场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王部LA以西的中小金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金力巴章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代,T清八广日水R2025年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日织L成工甘仙上列日行业(请埴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1J人头工北车条有限公q(vA9L1LJtn11为4107万元,资产大2l,m一1l人1电业直号口ip//Lt.,人TFTL开iAAHHAIP.1F山友利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八的育形。人L青明内究的直立性负责。如有假,将法承担相贝1。投标人名称:天津长运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豆投标日期:2025年08月26日注:,的孜须照亚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仃视妆服立成件山明的所层行业进行埴写,否则不早受中小正业伏付果。01品费业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平区效新成立企业可不埴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早受中小企业伏持政策。3中标单位意平由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百县中业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310.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具体情况如下:.11000nn.iL2.电是标的企业名标,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根据中小企业A.la1上w开V力业14..LT一开业门锁面八大口八口目。.E机行口期,2025年8月26网注:持政策。ee口一不18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队2025年事故法法停车场服务项目(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223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人业时上术吉明内容的直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贡仕。车场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金宇停车场H投标日期:2025年8月26日4硕注:每淮HL、nhLer进行长子TV950招标文件采购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FZX-2025-149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2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7一、商务要求10二、技术要求19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19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22五、项目需求书23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3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50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委托,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HFZX-2025-149二、项目内容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故违法车辆提供满足停放条件的停车场地。第一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市内六区支队),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二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塘大队,设置于东丽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三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大队,设置于武清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四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蓟、塘承大队,设置于宝坻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五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滨保、唐津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六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沪大队,设置于西青区或北辰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七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静大队,设置于静海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八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汕大队,设置于西青区或静海区),详见项目需求书。第九包: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海滨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三、项目预算第一包:人民币:¥1,9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51,000元第三包:人民币:¥50,000元第四包:人民币:¥47,000元第五包:人民币:¥145,000元第六包:人民币:¥57,000元第七包:人民币:¥52,000元第八包:人民币:¥71,000元第九包:人民币:¥127,000元本项目总预算为:¥2,500,000元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二)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信息的查询应当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进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加盖公章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四)招标文件的售价:售3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七、开标时间及地点(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二)开标时间:2025年8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三)开标地点: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王渝婷(二)联系电话:022-24458500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高玉璞13821233334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天翔路盛雅佳苑底商1-33招标咨询(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4458500(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aifenggczx@163.com十一、质疑、投诉方式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8.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二、公告期限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5日“政采贷”业务提示函【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政策概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对象】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支持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意事项】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政策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6.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95%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等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1.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2.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3.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4.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5.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工具耗材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验收相关内容:(1)履约验收主体(可复选)☑采购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处理和预防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第三方专业机构:☑专家:代理机构选取专家进行验收□服务对象:□其他:(2)履约验收时间预计履约验收时间为2026年9月。(3)履约验收方式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对该服务进行验收,由代理机构随机选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审查服务执行情况,出具验收报告。(4)履约验收程序4.1履约验收申请:服务合同结束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4.2履约验收实施:代理机构随机选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照采购合同、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内容,审查中标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验收结束后,采购人、中标单位、验收小组共同出具验收报告,列明项目执行情况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参与验收的采购人、中标单位、验收小组的意见作为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检验中若发现虚假应标的行为将予以无效中标处理并保留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履约验收内容5.1能够满足事故、违法停车场各项基本要求,能够妥善保管。5.2能够对准确对移交停放的涉案车辆进行核实登记,保留相关台账信息。(6)履约验收标准第一包的履约验收标准6.1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营使用权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且满足合同期限条件),坐落于市内六区的区域。6.2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工作人员须掌握工作所需的应急处置能力。6.3在运营的停车场配有24小时全场无死角的监控设备,支持多路同步回放功能,监控图像数据至少可以保存半年;停车场的进出门必须配备拍摄设备(逐车正向抓拍车辆全貌并附时间水印),同时保留抓拍照片不少于三个月备查;每月拷贝保存视频资料并保留备查.6.4具备停车场存放车辆登记台账,详细记载相关信息,并将台帐分为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信息录入计算机电子台帐,以便核对台帐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第二包至第九包的履约验收标准6.1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营使用权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且满足合同期限条件),坐落于高速公路支队所属唐津大队、滨保高速公路大队、京津塘高速公路大队、京津高速公路大队、津蓟高速公路大队、塘承大队、京沪高速公路大队、津静高速公路大队、津汕大队、海滨大队管辖范围高速公路出口周边。6.2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工作人员须掌握工作所需的应急处置能力。6.3在运营的停车场配有24小时全场无死角的监控设备,支持多路同步回放功能,监控图像数据至少可以保存半年;停车场的进出门必须配备拍摄设备(逐车正向抓拍车辆全貌并附时间水印),同时保留抓拍照片不少于三个月备查;每月拷贝保存视频资料并保留备查.6.4具备停车场存放车辆登记台账,详细记载相关信息,并将台帐分为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信息录入计算机电子台帐,以便核对台帐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时间、地点要求第一包:1.服务期限: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和平支队地址:须坐落于和平区行政区域内;河东支队地址:须坐落于河东区或河北区行政区域内;河西支队地址:须坐落于河西区行政区域内;南开支队地址:须坐落于南开区行政区域内;河北支队地址:须坐落于河北区行政区域内;红桥支队地址:须坐落于红桥区行政区域内。第二至九包:1.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8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服务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京沪大队地址:京沪高速汊沽港收费站外;津静大队地址:津沧高速上行26公里处;海滨大队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外环高速官港收费站外;津汕大队地址:荣乌高速小孙庄收费站外;京津塘大队地址:北辰区津围公路与S40京津塘高速入口交叉口东南;津蓟大队地址:宝坻区京哈高速津围收费站院内;唐津大队地址:滨海新区清河农场收费站院内;京津大队地址:武清区清水路西50米;滨保大队地址:宁河区芦台南收费站旁;塘承大队地址:宝坻区八门城镇宝坻温泉城东收费站院内。(三)服务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四)付款方式1、按季度付款,每季度第二个月月底前根据实际发生的停车费支付上季度费用,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供采购人审核,由采购人审核后结算支付,如中标人存在违约、违规等情况,则根据实际处罚后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采购人审核结算资料并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合法发票后,向中标人支付对应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未能按时结算、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2、高速支队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时限进行涉案车辆保管费用核对并报总队统一进行结算,履行程序时应当附结费车辆明细(包括车辆号牌、类型、保管时限、计费金额、涉案停车场名称、办案单位、费用合计、经办人、审核人等信息),车辆结算金额应当与涉案车辆《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所记录信息一致。3、费用标准:招标控制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市内六区支队)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一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塘大队,设置于东丽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二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津大队,设置于武清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三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蓟、塘承大队,设置于宝坻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四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滨保、唐津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五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京沪大队,设置于西青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六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静大队,设置于静海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七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津汕大队,设置于西青区或静海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八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高速公路支队服务海滨大队,设置于滨海新区)序号名称车型停放时间单位单价备注第九包停车费小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2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3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2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大型车30天以内元/小时4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31天~不足90天元/月900每30天按照包月标准计费90天(含90天)以上元/月0存放时间满90日后,计费终止剩余31天~不足90天不足整月的元/小时4按小时计费标准据实结算其它非机动车、低速电动车、三轮车元/天0免费(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第一包:30000元第二包:1000元第三包:1000元第四包:900元第五包:2500元第六包:1000元第七包:1000元第八包:1300元第九包:2500元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电汇、支票、保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应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保函等方式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保证金汇款银行及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天津中山路支行行号:308110023069账号:122916539010401名称: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4.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同时请投标人携带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保证金金额)加盖公章。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为履约保证金。应当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送至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存档。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保证金退还一律按投标人缴纳时的路径、银行账号无息返还,投标人应承担银行按规定收取的保证金退还的相关费用。投标人须按照代理公司通知及时提交对开收据等相关材料,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中标人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七)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二、技术要求(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评标方法及评审因素与标准(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二)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三)评审因素与评标标准(技术分中所称的“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第一部分 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10分第二部分 商务分(9分)分值1投标人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签订日期等)、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材料。6分2投标人相关证书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个证书1分,最高3分。3分第三部分 技术分(81分)分值1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响应性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11分;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11条的,每条扣1分;非“★”技术和商务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11条的,本项得0分。11分2停车场硬件配置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停车场硬件设备方案,要求但不限于无盲区车场监控配置方案、照明系统配置方案、系统稳定运行方案、苫盖物品配置方案、消防设施配置方案;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3停车场软件配置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停车场软件配置方案,要求但不限于进场车辆建档方案、逐车登记方案,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方案、系统稳定运行方案、网络稳定保障方案;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4停放车辆意外损坏处理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停放车辆意外损坏处理方案,要求但不限于车辆妥善保管方案,车辆丢失处理方案、车辆损坏(事故面除外)处理方案、浸泡、机件、失火、自燃、丢失等处理方案;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5停放车辆安全保障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提供停放车辆意外损坏处理方案,要求但不限于车辆痕迹保障方案、证据不灭失保障方案,系统故障处理方案;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6安全作业管理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拟写安全作业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设备配置、安全操作规范等;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7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及整体解决方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拟写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及整体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重点内容介绍、难点解决方案、整体项目理解等;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8应急预案根据项目需求及实际情况拟写应急预案,结合响应时间,应急处理、定期巡查等方面细化应急方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4分;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10分四、投标文件内容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C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五、项目需求书(★为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一、项目背景天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2025年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项目,为采取强制措施的事故违法车辆提供满足停放条件的停车场地。二、技术要求第一包:1.基本要求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营使用权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且满足合同期限条件)。具体要求如下: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市内六区的区域,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并需有大型货车车位、小型客车车位等不同类型车辆停放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停车场地面应有相对硬化措施,停车场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需便于大型货车出入并设立明显的收费停放标志牌,公开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同时,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划分,设置明确停放区域标志。1.2、停车场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工作人员须掌握工作所需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年不少以2次防汛、消防等相关演练。1.3、硬件设备要求:服务单位在运营的停车场配有24小时全场无死角的监控设备,支持多路同步回放功能,监控图像数据至少可以保存半年;停车场的进出门必须配备拍摄设备(逐车正向抓拍车辆全貌并附时间水印),同时保留抓拍照片不少于三个月备查;每月拷贝保存视频资料并保留备查;配备“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联网所需软硬件设施,确保涉案车辆相关信息及时完好采集、传输。1.4、软件设备要求:服务单位须承诺具备停车场存放车辆登记台账,详细记载序号、交接凭证号、入场日期时间、机动车牌号、车辆类型、识别代码、扣车民警姓名、取车日期时间、事故编号、清单标注金额、收取当事方金额、取车人证件号码、取车人签字等信息。并将台帐分为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信息录入计算机电子台帐,以便后期与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各属地支队核对台帐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1.5、配备灭火装置和防疫器材,满足消防要求和防疫要求。同时,每月需进行不低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1.6、配备苫盖设施并认真落实防雨、防晒、防火、防盗、防腐蚀措施。该项目停车场需配备车衣不少于20件。1.7、停放车辆意外损坏处理办法:服务单位需对存放车辆妥善保管,如出现物品丢失、车辆丢失、损坏(事故面除外)、浸泡、机件丢失等情况,由服务单位予以承担责任。在停车场内出现的一切车辆及物品丢失、损坏、碰撞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服务单位负责,与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各支队无关。1.8、原有车辆的处置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原停车场内车辆全部接收,与原停车场结清费用并负责拖运挪移至新址,同时重新造册登记并免费存放。1.9、办案民警将涉案车辆移交停车场后,由停车场填写《扣留涉案车辆交接凭证》(一式三份:一份民警留存入卷,一份停车场留存,一份由停车场塑封或防水防污密封、悬挂或置于涉案车辆明显位置),并与办案民警办理交接手续。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对移交停放的涉案车辆进行核实登记,当场检查车辆的基本状况,并核对车辆信息;经核对无误后,与办案民警共同签名确认。停车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违法车辆的管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法律及《涉案车辆停车场存放合同》规定的保管期间内产生的停车费即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时起,至办案单位依法出具《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之时止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强制措施专项经费列支,且免收自办案单位依法出具《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之时起24小时内产生的停车费,超过24小时及其他情况下产生的停车费用,由涉案车辆权益人承担或依法依规解决。★1.10、严禁停车场服务企业违规分包、转包服务,一经发现采购人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1.11、停放不同车辆类型、号牌种类涉案车辆的计费标准,并根据保管期限区别计费。停放车辆计费标准:以造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2.各支队要求2.1和平支队(单项限价12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和平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并需有车位不少50个,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12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和平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2.2河东支队(单项限价45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河东区或河北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停车场面积需在2000平方米以上;能够停放重型、大型车辆;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45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河东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2.3河西支队(单项限价55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河西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停车场面积需在2500平方米以上;能够停放重型、大型车辆;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55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河西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2.4南开支队(单项限价36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南开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停车场面积需在2500平方米以上;能够停放重型、大型车辆;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36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南开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2.5河北支队(单项限价27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河北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停车场面积需在1500平方米以上;能够停放重型、大型车辆;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27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河北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2.6红桥支队(单项限价15万元):1)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根据总队车辆管理规范要求,须坐落于红桥区行政区域内,便于就近存放。2)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停车场面积需在1000平方米以上;能够停放重型、大型车辆;且能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3)本合同采购封顶预算15万元,采取据实结算与包干封顶相结合的方式,合同期内存车费用以红桥支队采购封顶预算金额为封顶,实际产生金额不足封顶金额的,按实际产生金额据实结算。第二包至第九包:1.1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地,应当具有独立停放区域的场所。投标人对所投标的物拥有所有权或者经营使用权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或有效的场地租赁合同且满足合同期限条件)1.2停车场位置要求:涉案车辆停车场坐落于高速公路支队所属唐津大队、滨保高速公路大队、京津塘高速公路大队、京津高速公路大队、津蓟高速公路大队、塘承大队、京沪高速公路大队、津静高速公路大队、津汕大队、海滨大队管辖范围高速公路出口周边,便于就近存放。1.3停车场面积要求:停车场实行车辆分类停放管理并需有大型货车车位不少10个、小型客车车位不少20个,且能满足甲方临时需求。停车场地面应有相对硬化措施,停车场出入口及周边道路需便于大型货车出入并设立明显的收费停放标志牌,公开营业执照、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同时,对车辆停放区域进行划分,设置明确停放区域标志。1.4停车场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事故、违法车辆的存取车、业务办理、安全巡视及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等服务,每班次不少于1人。工作人员须掌握工作所需的应急处置能力,每年不少以2次防汛、消防等相关演练。1.5硬件设备要求:投标人在运营的停车场配有24小时全场无死角的监控设备,支持多路同步回放功能,监控图像数据至少可以保存半年;停车场的进出门必须配备拍摄设备(逐车正向抓拍车辆全貌并附时间水印)作为硬性招标需求,同时保留抓拍照片不少于三个月备查;配备灭火装置和防疫器材,满足消防要求和防疫要求。同时,每月需进行不低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能够提供普通车辆举升作业、大型车辆地沟设施,便于民警对车辆底部进行勘察,配备苫盖设施并认真落实防雨、防晒、防火、防盗、防腐蚀措施。该项目停车场需配备车衣不少于20件。1.6软件设备要求:中标人须承诺具备停车场存放车辆登记台账,详细记载序号、交接凭证号、入场日期时间、机动车牌号、车辆类型、识别代码、扣车民警姓名、取车日期时间、事故编号、清单标注金额、收取当事方金额、取车人证件号码、取车人签字等信息。并将台账分为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信息录入计算机电子台账,以便后期与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各对应大队核对台账数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1.7停放车辆意外损坏处理办法:投标人需对存放车辆妥善保管,如出现物品丢失、车辆丢失、损坏(事故面除外)、浸泡、机件丢失等情况,由中标人予以承担责任。在停车场内出现的一切车辆及物品丢失、损坏、碰撞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负责,与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无关。1.8原有车辆的处置要求:中标人应对原停车场内车辆全部接收,与原停车场结清费用并负责拖运挪移至新址,同时重新造册登记并免费存放。1.9其他要求:办案民警将涉案车辆移交停车场后,由停车场填写《扣留涉案车辆交接凭证》(一式三份:一份民警留存入卷,一份停车场留存,一份由停车场塑封或防水防污密封、悬挂或置于涉案车辆明显位置),并与办案民警办理交接手续。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当对移交停放的涉案车辆进行核实登记,当场检查车辆的基本状况,并核对车辆信息;经核对无误后,与办案民警共同签名确认。停车场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违法车辆的管理,必须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法律及《涉案车辆停车场存放合同》规定的保管期间内产生的停车费即自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时起,至办案单位依法出具《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之时止产生的停车费用,由行政强制措施专项经费列支,且免收自办案单位依法出具《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之时起24小时内产生的停车费,超过24小时及其他情况下产生的停车费用,由涉案车辆权益人承担或依法依规解决。本项目采取据实结算、合同额全年封顶相结合的结算方式。即当实际停车费支付金额小于合同额时,按实际停车费支付金额结算;当实际停车费支付金额大于合同额时,按合同额全年封顶结算。中标停车场服务企业严禁将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人经营。投标人应按照天津市停车管理相关规定及《涉案车辆停车场存放合同》进行管理,服从公安交管部门及高速公路支队日常的管理并协助对事故车辆勘验及对痕迹部位进行妥善的遮盖,防止证据的丢失。1.10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停放的车辆,落实值班人员巡查制度及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依法承担车辆进场停放后的被盗、损毁、灭失、严重锈蚀等情况的赔偿责任。1.11中标人须严格遵守车辆存取手续,事故及违法车辆的存入和放行均以交管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事件处理期间,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车辆存放费。自采购人依法出具《发还涉案车辆通知书》之时起24小时内产生的停车费,投标人免收;超过24小时产生的停车费,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收取费用不得高于《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我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有关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津城管公用【2020】81号)中规定,对高收费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1.12不经采购人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提取车辆和货物,或对车辆进行勘验。1.13其他服务:投标人应按照停车管理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且服从所属支队的管理及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违法停车场管理。对事故车辆痕迹部位进行妥善的遮盖,防止证据的丢失。供应商需负责停车场计时、信息采集、车辆管控及相关统计汇总工作,所有存取手续按月装订成册,存档备查。1.14招标计费标准为:1.14.1停放不同车辆类型、号牌种类涉案车辆的计费标准,并根据保管期限区别计费。停放车辆计费标准:以造价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1.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1.3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政策条文执行。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服务”系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相关服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相关义务。3.解释权3.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3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的规定。4.4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购买。(5)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打分。(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4.6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8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投标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环保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审核投标人填写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评审价=总投标报价×(1-2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20%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6%评审价=总投标报价×(1-6%)注:1.上述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最终报价为准。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服务5.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人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20(含)以下一次性收取3000元20-100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服务合同金额为680万元,则应缴服务费等于100×1.5%+(500-100)×0.8%+(680-500)×0.45%=5.51万元,实际缴纳服务费金额以代理机构的通知为准。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投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2)对投标人的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中下载“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4)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依法处理。8.4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9.其他本《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B招标文件说明10.招标文件的构成10.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函;(2)招标项目要求;(3)投标人须知;(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投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4招标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的应答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10.5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投标人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更正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应填写«更正公告回执»并加盖公章,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一并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未递交«更正公告回执»的,视同默认更正公告内容。更正公告回执模板参照下文: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为年月日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C投标文件的编写13.要求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答复。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14.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14.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格式1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存在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设计编写。15.2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型单面或双面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建议胶装后厚度不超过4厘米。15.3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人。15.4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15.5投标文件的页码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5.6每包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同时随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office文档格式及盖章彩色扫描的PDF)的电子版(U盘或光盘)两份。U盘或光盘上需载明项目编号和单位名称。16.投标报价16.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6.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种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6.4投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投标保证金19.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19.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19.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19.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之日起6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招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21.2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1.4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PDF版本为签字盖章后的彩色扫描文件。21.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21.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包号(若项目不分包可不写)、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代表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正本或副本等信息。D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1份和电子版(U盘或光盘)两份一起封装,副本4份一起封装,在包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22.2投标人应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投标人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若项目不分包可不写)、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地址、投标人代表及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正本或副本等内容。22.4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收。22.7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23.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E开标和评标26.开标及资格审查2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投标人参加,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并当众宣读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相关信息,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26.2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6.3投标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4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6.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7.评标委员会27.1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7.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8.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是否满足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8.2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28.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1)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短于投标有效期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密封、制作的;(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7)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8)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报价不合理的;(10)存在围标、串标或陪标的;(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3)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4)除《招标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不是唯一产品投标的或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28.4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8.5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人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29.2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书面形式。澄清、说明、答复时投标人代表须出具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29.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29.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0.投标的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31.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31.1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1.2评标方法(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要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5)中标候选人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32.其他注意事项32.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2.2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32.3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2.4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F授予合同33.中标人的产生33.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3.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人。34.中标通知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6.履约保证金36.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6.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7.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合同分包38.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分包合同。38.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一、合同一般条款甲方:乙方:1、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本合同一般条款仅作为确立法律关系框架作用,具体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合同为准,该专业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附件合同没有而合同一般条款有的且涉及货物要求的内容,以合同一般条款内容为准。1、采购内容:合同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二、质量要求及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见附件。三、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四、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五、乙方应随服务向甲方交付的相关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六、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七、款项支付方式: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行号(数字代码):,帐号:。八、有关涉及本合同乙方向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留存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年月日二、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由中标单位和甲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仅供参考)投标文件(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代表联系方式:投标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总目录(需投标人自行编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附件1投标书致: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第包,¥元(人民币),大写。……2.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公开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5.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6.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7.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8.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9.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0.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投标总价备注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单位:元序号项目名称总价数量备注11项其中分项名称价格数量备注人员工资服务费管理费、税费…………注:1.本表第一行填写本项目投标总价,须与附件2中投标总价保持一致。2.下面应填写分项价格及分项名称(分项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修改),分项价格汇总应等于总价。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将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致: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时间、地点(三)服务要求(四)付款方式(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六)投标有效期(七)其他要求……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6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7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包号: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项目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编号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第二部分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8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中小企业( )我公司为小型、微型企业,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监狱企业( )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至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我公司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由我公司向采购人提供服务,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页。填报要求: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9授权书我单位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面投标人代表身份证背面附件10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在我公司任___________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请填写承接该标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注: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中标单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不涉及可不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填写属于/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中标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1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我单位承诺此次投标属于非联合体投标,本公司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致:海峰(天津)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参与项目投标,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注: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15财务状况声明函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公司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16服务承诺序号项目承诺内容1服务期内投标人服务承诺2培训方案3其他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年月日附件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相关技术服务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故违法停车场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