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机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过滤机中标结果公示(金昌市人民医院2025)



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084号

二、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佛慈大街左家湾689号3层306室
1,7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货物类(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机
威高
DBB-EXA ESS E
7(台)
149,800.00
1,048,600.00

1-2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过滤机
威高
DBB-EXA S
3(台)
249,800.00
749,4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庞永亮、陆颢天、冯长俊、满世军、高文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标准及计价方式,进行市场调节后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 2.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5家投标人参与投标,5家投标人都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5家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和排名为: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6.71,排名第1;西安兴北科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3.09,排名第2;西安凯纳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8.00,排名第3;甘肃泓奕康商贸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8.70,排名第4;甘肃亿鑫康数字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综合得分67.69,排名第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昆明路16号
联系方式:0935-82199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南段广厦花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18093558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海琴
电话:18093558179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7日

相关附件:

分项报价.pdf

信用承诺.pdf

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血液透析机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金昌市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金昌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17:26

评审专家名单
庞永亮,陆颢天,冯长俊,满世军,高文辉

总中标金额
¥179.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海琴

项目联系电话
18093558179

采购单位
金昌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昆明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35-8219923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南段广厦花园斜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093558179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五、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采购包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一包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084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单价数量(台//套)投标总价(元)备注1血液透析设备(血液透析机)DBB-EXAESSE威高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14980071048600/2血液透析设备(血液透析过滤机)DBB-EXAS威高威高日机装(威海)透析机器有限公司2498003749400/合计金额(大写):1798000.00元(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捌仟元整)供应商名称: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投标日期: 2025年08月27日第74页共302页4.9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1: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法人或其他组织)致:金昌市人民医院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2MA7DL1JC8K法定代表人:韩利萍联系人:武振翠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草场街街道佛慈大街左家湾689号3层306室联系电话:15640825755我单位自愿参加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084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如下:(一)我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第65页共302页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也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三)我单位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单位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供应商名称(单位盖章):甘肃健达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2025年08月27日注:1.我单位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拱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第66页共302页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101084号标包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米购采购人:金昌市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第1页共119页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采购内容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共119页第一章采购公告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昌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就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请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7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金财采备字[2025]01084号2.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3.预算总金额:1800000.00元4.最高限价:1800000.00元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付、安装、调试、培训和验收合格。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第3页共119页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2.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4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2.5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0700:00:00至2025-08-1323:59:59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方式: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更正在甘肃省政府采购官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cs.gov.cn)发布,请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自行下载查阅。若未能及时下载查阅,所产生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第4页共119页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10:00:00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10:00:003.提交地点:金昌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4.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5.提交方式:网上提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交易通电子开评标)进行交易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公告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参标环节:投标人需自行准备可以稳定上网的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推荐),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0、InternetExplorer11(推荐),WPS或Office办公软件。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选择不见面开标系统,点击交易通电子开评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选择对应模块(政府采购)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使用CA锁或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建议使用CA锁登录),选择项目所在模块(政府采购)进入;进入模块后先选择项目管理按钮,然后再查找本次所投标段项目名称进行投标操作;找到所投标段项目名称以后,点击我要参标按钮,对此项目进行参标,然后再点击网上开标按钮,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上传环节:进入本次项目投标界面后,点击上传按钮,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上传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文件过程中,请投标人耐心等待,直至出现文件上传成功提示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如果提前点击确定按钮,很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若出现BJCA相关ActiveX控件未注册信息,第5页共119页请登录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下载工具进行安装即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本次投标文件;之后点击上传文件回执单查看按钮,查看文件回执单,投标人可打印或拍照留存;3.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制作及开评标使用“甘肃省政府采购电子辅助评审系统”及“交易通--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昌版”,具体操作详见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s://ggzy.jcs.gov.cn)和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下载中心”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400613130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昆明路16号联系方式:0935-82199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南段广厦花园斜对面联系方式:180935581792025年8月5日第6页共119页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概况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2采购项目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采购3采购人金昌市人民医院4采购预算1800000.00元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8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10采购进口产品/11采购类型通用货物类1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调试、培训至验收合格。1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质量标准合格15投标人资格要求1.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投标人资格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5)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7)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一天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备注:根据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金财发〔2023〕71号)规定,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可以选择承诺制的方式代替资格材料。《金昌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的资料为:①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月开户行所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②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③提供2024年0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选择承诺制方式代替资格材料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以上①②③④⑤资料,提供承诺函即可。但在中标(成交)之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之前,需将以上①②③④⑤资料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验(以上资料必须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未选择承诺制方式代替资格材料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上①②③④⑤证明资料佐证。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采购人将报告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7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否决。18澄清答疑会不组织19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形式:通过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0分包履行合同不允许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标注★的交货期和交货地点。)22偏差技术参数中仅允许技术响应的评审部分内容偏差。技术参数中参数作为评审项的部分(允许偏离),不作为废标项;未作为评审项的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差,否则按废标处理。(备注:若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投标须知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为准。)23踏勘现场不组织24强制性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无25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时间: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7采购人的澄清发出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8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1)招标文件内容有实质性修改的,重新编制招标文件上传开评标系统;(2)招标文件内容无实质性修改的,编制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上传开评标系统。2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时间: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一)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三)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备注:(1)接受质疑的方式:质疑函格式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制作,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联系部门、地址、电话:①采购人名称:金昌市人民医院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昆明路16号联系方式:0935-8219923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嘉顶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南京路南段广厦花园斜对面联系方式:18093558179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投诉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名称:金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号联系方式:0935-821001530投标文件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资格审查资料5.分项报价表6.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7.技术支持资料8.相关服务计划9.政策性支持10.其他资料31本项目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币种为:人民币2.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增值税费、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3.注意: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即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为确定的,不得是可调整的价格或者附带条件的价格,否则其投标将被否绝。本项目提供报价模板。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分项报价清单进行报价。32最高投标限价有,最高投标限价为:1800000.003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次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请投标人报价时充分考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日历天)35投标保证金根据省财政厅出台《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甘财采(2022)16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资金负担,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激发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活力,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36资格审查资料注:资格审查资料的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投标人资格要求。37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8开标方式在线开标+现场开标39投标方式电子标书说明:中标(成交)投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电子版1份(U盘存储)(提供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不见面开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40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路径: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进行操作。(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生成的三种电子投标文件(.tbjy格式文件为备用投标文件,mtbjy格式为投标文件,czr格式文件为存证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tbjy和.mtbjy格式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或开标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企业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0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章不规范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或加盖签章(签字章),投标文件可以不逐页签字或加盖签字章,但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签字盖章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中规范执行。4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金昌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4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在线递交(1)投标人必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mtbjy)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上传“金昌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投标人须按照《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路径: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进行操作。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网上递交网站为:金昌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如未规定文件上传时间,上传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2.现场递交是否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否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4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44在线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4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46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是,授权评委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47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非强制类)综合评分法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48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综合评分法对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予以加分,每项加/分,最高加/4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在本次采购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非联合体)在价格评审时给予10.00%的优惠幅度;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50支持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52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根所有采购标的的制造商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中有一个采购标的的制造商为大型企业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在甘肃省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金昌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在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即可通过融资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及合同融资产品,申请合同融资。详见《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甘肃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甘财采(2019)16号)《金昌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金财发(2023)47号)。5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1)甘肃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ansu.gov.cn/)(2)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3)公示期限:1工作日55履约保证金不要求5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请投标人详细阅读交易通官网文件下载专区(http://www.ejiaoyi.vip/downCenter/downCenterPage)的《交易通政府采购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57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算标准及计价方式,进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7采购代理服务费市场调节后按照采购预算的1.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元)58其它(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对于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选取,由采购人自行选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2)投标文件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必须签字或加盖签章(签字章),投标文件可以不逐页签字或加盖签字章,但必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未按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签字盖章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中规范执行。(3)招标文件中,其他未列明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提示采购人】如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第17页共119页【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否决性条款包括:不予受理、无效标、否决性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一)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1.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投标文件的将拒收。3.投标人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在线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如需提供纸质标书,纸质标书为备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上传/送达的;(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3)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7.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8.采购人修改或补充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二)资格审查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人修改或补充的无效标情形:/(三)评标阶段有关投标被否决的情形第18页共119页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产品,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有效认证证书,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6.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7.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8.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9.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19页共119页(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10.初步评审中评审原则标注为“重要指标”,均为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有负偏离的、属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甘肃省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采购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质量标准第20页共119页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采购进口产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采购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采购类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6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第21页共119页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澄清答疑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必须在开标前15日组织召开。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澄清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如另有约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9.3澄清答疑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另有约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材料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材料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应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第22页共119页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5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6如采购人对投标报价的缺漏项和技术偏差有其他要求规定的,由采购人自行填写。1.12现场踏勘1.1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2.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3政府采购强制采购内容1.13.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2信息安全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投标人须知;(3)合同条款及格式;第23页共119页(4)供货要求;(5)评标办法;(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2.1.2采购人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以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1.4采购人对评标方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作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无论对采购预算作出何种变更,都要重新制作送审采购预算文件,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最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和采购预算文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下载并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需召开澄清答疑会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进行。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必须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按照法定时限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查看中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第24页共119页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按照法定时限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和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查看中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4招标文件的质疑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2.4.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2.4.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2.4.1-2.4.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第25页共119页(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4.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开标一览表(4)资格审查资料(5)分项报价表(6)招标内容及技术规格偏离表(7)技术支持资料(8)相关服务计划(9)政策性支持(10)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第26页共119页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4备选投标方案3.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4.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4.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5投标文件的编制3.5.1开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5电子招标投标的文件编制要求:第27页共119页(1)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人须按照/的相关规定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和步骤详见《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路径: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cs.gov.cn)、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2)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http://www.ejiaoyi.vip/)”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甘肃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辑工具》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该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企业数字证书和法人数字(即法定代表人,下同)证书签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要求加盖法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要求加盖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电子招标投标的密封和标记要求(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规未按本款第(1)点规定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bidder-login)将拒收。(3)如需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标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第28页共119页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1)网上递交网址为:金昌市电子开标评标平台(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将予以拒收。4.2.4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文件内容修改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在线开标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金昌市电子开评标系统(https://jcebid3.ejiaoyi.vip:16000/bid-ejiaoyi-jcs/)进行公第29页共119页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需要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5.1.2现场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5.2.2采购人应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5.2.3主持人依据不见面开标程序进行5.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签到后未参加开标或对开标结果未进行及时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2.5电子开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如因下列原因,导致电子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可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标人(如有)的监督下,由采购人中止本次开标或开启提交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网络原因,导致开标中断的;(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3)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4)出现断电事故;(5)系统环境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6)其他无法保证电子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形。5.2.6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第30页共119页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1)在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上传/送达的;(2)电子招标投标项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加密,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3)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的文件编制要求或无法读取导入的。5.2.7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项目流标。5.3开标质疑5.3.1投标人对开标有质疑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或者电子开标会中在线提出。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将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4资格审查5.4.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4.2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第31页共119页(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五)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六)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七)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4非强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5政府采购优先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6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7支持监狱企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8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9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第32页共119页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7.2评标结果质疑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7.2.2质疑提起人是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提起人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质疑提起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2.3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1)有明确的质疑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有明确的质疑对象;(3)署有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7.2.4质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受理:(1)质疑申请不符合上述7.2.1-7.2.3规定的;(2)超过质疑提出时效的;(3)已经作出质疑答复、质疑提起人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质疑的;(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7.2.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第33页共119页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34页共119页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第35页共119页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招标文件知识产权及解释权10.1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侵权的法律责任。10.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页共119页财部政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第37页共119页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12月18日-2-第38页共119页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1第39页共119页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二)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2第40页共119页(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3第41页共119页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4第42页共119页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5第43页共119页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6第44页共119页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7第45页共119页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第46页共119页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8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9第47页共119页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第48页共119页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0附2(单位名称)××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本部门(单位)××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万元,占××%。序号项目名称预留选项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合同链接(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精确到万元)(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部门(单位)名称:日期:11第49页共119页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件甘肃省财甘财采[2022]16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兰州新区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办公室(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第50页共11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机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过滤机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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