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中标结果公示(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81-SYGS-C2025-0002

二、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国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913201007260805485
南京市鼓楼区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2、13、18层
88.12(均分制)
65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服务范围: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
服务要求:编制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围绕“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结合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占补平衡改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耕地资源配置,算好耕地保护“长远账”实现耕地主动保护和系统保护目标,牢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狄迈、陈立辉、张志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差额累进)人民币壹万零叁佰壹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
单位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9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52820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9975163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199751633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1281-SYGS-C2025-0002采购文件.doc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编号:JSZC-321281-SYGS-C2025-0002采购人: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磋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邀请二、总则三、磋商响应要求四、采购需求五、磋商六、成交公告七、合同签订八、质疑九、其它事项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十一、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兴化市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相关提醒一、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功能告知提醒今年我市已正式启用“苏采云”系统,目前已全面开通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功能。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征平台发起贷款申请贷款。1.“政采贷”业务流程供应商供应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与供应商登录选择金融机构与产品,融资申请审批通过后签订中征平台向金融机构发起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协议与放款供应商金融机构有融资意向合同推送回款账号推送取得中标、回款成交通知书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苏采云采购人通知采购人合同公示时签订采购合同回款账号锁定支付办理确认融资意向2.操作流程苏采云合同公示时,当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备有融资贷款需求,并且在中征平台已经发起贷款申请。采购人需要在合同公示第三点其他信息中供应商账户信息第一行【供应商是否融资】选项里面设置为是。3.常见问题Q1:哪些企业能申请“政采贷”?答:江苏省内采用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Q2:供应商在哪里申请“政采贷”?答:中标供应商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简称“中征平台”)上向意向银行发起融资申请Q3:中标供应商要注意什么?答:中标供应商要加强和采购单位的沟通协调,尽早确定融资需求。需要“政采贷”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号应当空置。Q4:采购单位要做什么?答:采购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要勾选融资标识,为中标供应商融资提供便利。如后续融资失败,采购单位要及时维护中标供应商相关账号信息,按时支付款项。Q5:“政采贷”融资失败怎么办?答:经合作银行审核后不予放款,或者贷款审核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视为融资失败,该项目回到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支付资金。融资失败的,无法重新线上申请“政采贷”。3.网址及联系方式政采贷: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中征平台:https://www.crcrfsp.com/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二、不见面交易投标文件制作提交说明1.业务流程: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云平台“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苏采云资料: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3.视频参考资料: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23-82020605,0523-87633965三、竞争性谈判、磋商不见面交易注意事项1.安装调试音视频设备。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装好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2.确保音视频畅通。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进行谈判、磋商程序,请各供应商在投标前按照要求对耳麦、摄像头等通讯工具进行最终调试,可以利用微信或qq等相关软件进行测试,确保在谈判、磋商过程可以正常进行。3.及时完成最终报价。竞争性谈判、磋商项目需要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请各供应商在项目评标结束之前不要擅自离开“苏采云”交易系统开标大厅,待评审专家开启最终报价程序后,及时准确完成最终报价。四、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提醒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实现了供应商在家报名、在线提交投标文件,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为避免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问题,希各供应商客观真实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规范报价行为、依法签订履行合同,持续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五.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1.1中小企业定义:5.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1.1.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1.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1.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1.4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5.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2.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方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2.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2.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如涉及)。5.3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对于项目中所涉及商品和快递包装的,参考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对产品进行绿色包装。5.5绿色数据中心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要求,5.5.1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5.2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5.5.3采购人在项目的投标、响应环节,原则上不对数据中心相关设备、服务进行检测、认证,也不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供应商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可视为符合规定。5.5.4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5.5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予以处理。5.6信息安全产品5.6.1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应采用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5.6.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5.7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根据兴化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转发《江苏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兴财购〔2023〕25号)要求,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我市全面启用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与该司进行技术对接。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供应商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栏目(网址: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JSZC-321281-SYGS-C2025-0002号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3磋商有效期:磋商后50日内4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方正CA锁,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8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6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一、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81-SYGS-C2025-0002号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金额的95%,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编制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围绕“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结合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占补平衡改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耕地资源配置,算好耕地保护“长远账”实现耕地主动保护和系统保护目标,牢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磋商文件(一)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二)获取方式:1.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2)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方正CA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6)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地点: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如在报名中或者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中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电子化政府采购技术支持电话:智先生:0523-86897512:张先生:0523-87633965。客服QQ:1195486789,709339244。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99号联系方式:杨先生1505282065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兴海路90号联系方式:唐先生1997516336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先生唐先生电话:1505282065819975163360二、总则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2)本次采购活动由本公司组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3)本次采购活动及本次采购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4)供应商一旦确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即视为自愿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能力提供所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具有进入兴化市政府采购市场资格的供应商,同时必须承认和履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磋商响应要求1、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为采购公告、本文件及所有按规定发出的补充变更通知。(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①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按磋商须知(本文件第11页)第5项内容中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提出。②在磋商截止日前,本公司可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③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公布,包括邮寄、传真和电传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④为使供应商编写磋商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采购公告,请供应商主动登陆查询。⑤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本公司概不负责。2、磋商响应费用(1)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都须自行承担编制磋商响应文件以及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2)该项目的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服务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其它应付的费用等。(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采【2024】2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差额累进),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本公司缴纳。中标金额费率最低收费金额(每个委托项目)5000元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1.6%5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1.5%4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1.1%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0.8%5000万元-l亿元(含1亿元)0.25%1-10亿元(含10亿元)0.05%10-50亿元(含50亿元)0.01%50亿元以上0.005%(4)最终投标总报价是指上述费用的总和。3、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外。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其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退回拒收。“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方正CA锁: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27日15:00(北京时间)。(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泰州政府采购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点击进入“苏采云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4、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可不提供);3.授权委托书中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4.所报产品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5.所报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有)。注:(1)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范围的,响应文件中提供(如有)所报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即“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当天在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否符合要求,采购人评审时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内容后确定。(二)资格条件(1~6项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3.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特定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身份参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7.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对小、微型企业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2.《承诺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3.《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四)综合评审评分项评分办法中涉及评审事项的证书、承诺、材料、方案等扫描件(五)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1.密封(加密)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加密。2.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3.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附件中相关格式要求。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特别提醒: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需“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可打印成文档,签字或盖章后再扫描上传,最后再电子签章。(六)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响应文件不得超过350M!注: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5、无效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授权委托书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或非原件的;(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参加磋商会议的或身份不符的;(3)资格条件文件不全或无效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判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数量、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或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辩认的;(5)磋商响应最后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6)对磋商文件未能作出全部实质性响应或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7)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下采购活动的;(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活动的;(10)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1)不同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13)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14)有欺诈行为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的;(15)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及采购人利益的。6、恶意串通行为的认定(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管部门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实质性内容;(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与或者放弃成交;(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0)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事宜;(1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1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3)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14)不同供应商报价表呈明显规律性变化,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行为的;7、磋商活动终止磋商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活动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库〔2014〕214号文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四、采购需求1.采购技术要求(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黑体加斜体方式提示)2.本次采购范围为编制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围绕“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结合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占补平衡改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耕地资源配置,算好耕地保护“长远账”实现耕地主动保护和系统保护目标,牢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采购预算金额的95%,最后响应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将被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一、工作范围:编制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量质并重、严格执法、系统推进、永续利用”的重大要求,结合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占补平衡改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惩、永久基本农田动态调整等重点工作,系统谋划耕地资源配置,算好耕地保护“长远账”实现耕地主动保护和系统保护目标,牢牢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二、工作内容(1)全面厘清耕地资源基础。依据国土“三调”数据,结合历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析耕地总量变化与流向情况,理清现状耕地、长期稳定利用耕地、耕地保护目标、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耕地资源基础。借助最新遥感影像、航片等数据,起底现状地类为耕地、但实际为非耕地特征的存量问题,为编制规划奠定基础。(2)扎实摸排耕地恢复潜力。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采取内业图上比对与外业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兼顾农业生产周期、恢复成本及农民恢复耕地意愿,综合考虑土壤、水资源状况等农业生产条件,扎实摸排耕地恢复潜力,明确潜力分布范围。(3)综合确定主要规划目标。综合分析规划期内农业、生态、城镇等占用耕地需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要求,参照近年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反映的耕地流出情况,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前提下,明确稳定利用耕地总量、耕地恢复补充计划、水田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等规划目标。(4)合理优化耕地空间布局。立足兴化自然资源禀赋、农业生产空间和耕地资源本底,明确耕地保护总体空间格局,划定耕地保护重点区域。统筹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合理解决耕地不稳定利用、零散破碎,以及与建设发展、生态保护矛盾冲突问题,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积极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恢复补充、“山水工程”等重大工作部署,提出重大工程项目计划,打造耕地保护亮点工程。以重大工程项目为抓手,以点带面,久久为功,谋划“万亩片、千亩片、百亩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保护区建设重点工程。(5)符合部、省有关要求。三、工作要求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相关技术指南执行。2.进度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经兴化市政府批准后,及时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具体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和甲方要求为准。3.技术方案要求(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要求: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结合项目现状,准确把握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要求,熟悉区域基本现状,准确识别问题,对如何缓解耕地保护压力、破解耕地布局破碎化等难题提出深刻理解与认识;(2)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全面详实总体实施方案,结合项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体系、组织架构,明确进度控制方案、风险控制管理措施、质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档管理措施等保证措施;(3)组织管理: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合理的人员分配制度,应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关实际业务经验,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协调和技术负责工作;委派技术负责人,对本项目技术方案进行指导与整体技术把关;委派质量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配备项目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明确职责分工,设置齐全、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4)进度计划安排:供应商需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在实施期限内有科学的进度安排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有序组织项目实施,若发生工期滞后和突发情况,应有应急管理办法;(5)质量保证措施:结合项目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设立质量保证工作小组,按照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以及合理的质检流程对项目每个生产环节的成果进行质量检查;依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规定切实可行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项职责和权限;(6)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项目通过验收后,须提供免费售后维护服务,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2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如非现场响应无法解决问题的,须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并对本项目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创新、创优等合理化建议;(7)安全保密措施:项目服务过程中,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数据安全性和网络安全性,增强技术人员安全意识和提高个人素质。本着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项目在前期数据调查和中间服务过程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和资料保密管理制度。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五、提交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表格、图件、数据库、附件及过程性资料。成果以电子文档、文本、附件、附图等形式提交甲方,并装订成册。5、付款方式:提交初步规划成果支付合同价款的40%,规划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后支付合同尾款。6、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其他未列明行业。五、磋商1、磋商相关说明(一)磋商要求1.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同时派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在“开标大厅”等待磋商。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3.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4.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5、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根据系统提示,在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及时点击最后报价的按钮进行最后报价并签章确认后提交,最后报价时限为20分钟,2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撤回和更改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本次磋商)6.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7.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的,视为响应无效。8.被邀请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二)评审程序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1名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这条规定的适用情形为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入磋商过程中,符合采购人技术等方面要求的供应商为2家,磋商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由2家供应商提出最后报价。符合资格条件是指通过资格性审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三)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后资格审查结束前。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评审标准:详见附评分办法3.采购项目为非单一产品的,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具体核心产品内容见本磋商文件《项目要求(采购需求)》。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的,不同供应商所报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该品牌的供应商。3、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或者成交项目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评分办法)一、价格F1(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二、企业综合实力F2(27分)1、体系证书(3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2、业绩(20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承担过县级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转包合同无效。)3、奖项(4分):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同一项目获得同类奖励只计一项,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三、技术方案F3(41分)1、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8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5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2、总体实施方案(9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9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3、组织管理(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分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4、进度计划安排(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进度计划安排、进度保障措施及对投标文件的响应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对保证项目质量在管理制度、措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6、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响应情况以及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7、安全保密措施(4分):根据投标人对本次服务数据提供的保密制度、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内容优于采购需求的得4分;方案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不符合采购需求及不提供不得分。四、人员F4(12分)1、项目负责人(3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土地工程师、高级测绘工程师、高级城市规划师的以上证书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成员(9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人员配置(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每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中级职称人员每有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综合得分=F1+F2+F3+F4声明:当出现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情况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选择或拒绝任何供应商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主动说明原因。六、成交公告本公司将对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不能保证被公告的成交供应商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七、合同签订1.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与格式(参考)见第十二部分。2.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联系兴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张女士,联系电话:0523-8202060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如果供应商有欺诈或隐瞒自身违规问题或损害国家和采购人利益以及主动放弃签订合同的,成交资格无效,采购人可以按照“财库〔2014〕214号”文的有关规定,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已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保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质疑投诉1.提出质疑和投诉的供应商必须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和投诉,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投诉不予受理。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4.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以参加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送达的方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七)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6.对内容、格式符合要求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7.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8.质疑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扣减其诚信记录分。9.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逾期将不再受理。九、其它事项1.未尽事宜,供应商请于磋商时间前向采购人或本公司查询。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采购单位(全称):(以下简称采购人)供应商(全称):(以下简称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服务内容采购人聘请供应商提供以下服务:1.2.3.4.……三、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四、付款方式五、知识产权产权归属六、保密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磋商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八、争端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磋商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供应商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兴化市行政审批局各一份。十二、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买方(采购人)公章:卖方(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合同书(格式文本)采购人(全称):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二、质量保证1.乙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标书规定的标准执行。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规范、快捷的服务。3.如服务成果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服务,直至满足招标要求。4.如服务成果提交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三、质量标准:符合考评要求。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服务期与服务地点1.服务期限:。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七、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八、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九、其他事项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支付,否则应按未付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一、其他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任何一方无权在没有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给予、授予和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4.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十一、项目验收11.1甲方可依法组织履约验收工作。11.2甲方在组织履约验收前,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并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综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乙方应根据验收方案内容做好相应配合工作。11.3对于实际使用人和甲方分离的项目,甲方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11.4如有必要,甲方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意见将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11.5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甲方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存档备查。1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甲方将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十二、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号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供应商:年月日附件一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书本次为首次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详见响应文件总价(大写):报价说明:1.报价包括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报价以总价为准,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偏离说明:详见《偏离表》;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二分项价格表本次为首次报价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编号:格式自拟。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3.供应商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附件三承诺书致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要求,本供应商正式提交以下首次响应文件。(1)承诺书;(2)磋商报价表;(3)分项价格表;(4)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响应文件。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我单位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兹宣布同意如下:一、完全承担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如有偏离,将全部填写在偏离表中)。二、保证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三、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本供应商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四、所供货物保证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性能和安全标准,无权利瑕疵。五、报价有效期为磋商后50日内。六、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七、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八、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和我单位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九、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移动电话:日期:年月日附件四偏离表项目名称:兴化市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项目编号:序号偏离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要求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五授权委托书江苏盛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但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代理人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起至合同执行结束时止,全权代表我单位对上述项目的进行磋商、签约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承认有效。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采购单位名称):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附件七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鉴)或被授权代表(签名或印鉴):年月日附件八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公章):日期:附件十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按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并将该函和相关证据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保护和利用专项规划编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