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中标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2025)
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HDYHC-2025-023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560
二、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
北京市丰台区靛厂299号
010-88246688
979424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采矿业服务
1
9794241.00
9794241.00
否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个月,合同签订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
53.13
/
山东泰山资源勘查有限公司
71.84
/
陕西省一八五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75.17
/
陕西省一九四煤田地质有限公司
53.02
/
山西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公司
62.16
/
宁夏煤炭勘察工程有限公司
77.69
/
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三院有限公司
55.73
/
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75.14
/
中煤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71.94
/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研究总院
85.19
/
陕西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74.52
/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77.36
/
六、评审专家名单:李红霞(组长)、袁宝强、王强、熊弼虎、刘敏 采购人代表:张永奎、 周文军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68574.00元。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九楼 联系方式:0951-5918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联系方式:17395172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永奎 电话:0951-591862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丁婧 电话:17395172287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8-28
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5602.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306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0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合同签订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06至2025-08-1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8-28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2.其他事宜:1.请于规定时间内持CA认证锁登入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二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或更新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自行操作咨询。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二期)一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5.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张永奎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联系方式:0951-59186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丁婧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联系方式:17395172287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8-0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合同履行期限:10个月,合同签订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张永奎地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电话:0951-5918624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项目负责人:丁婧电话:17395172287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6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不缴纳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8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投标人须使用CA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一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5开标时间:2025-08-2809:00开标地点:本项目釆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会议。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个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5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2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100万以内按1.5%,100-500万按0.8%,500-1000万按0.45%,以中标价为基准,按差额累计法计算。(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公户转账收取时间:2025-08-29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22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下载地址:http://222.75.3.175:9004/ggfw/moreinfo.html,公共服务-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二期)。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新)上传、递交,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操作视频: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政府采购项目。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1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CA锁业务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自行操作咨询。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2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1)根据档案存档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结束后提供采购人所需要的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单位应将上传的签章版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并胶印装订成册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纸质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U盘1个(nXETF后缀形式及和PDF版签章/盖章完整版的投标文件。(2)供应商的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予以认可。3本项目釆购标的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10个月。合同签订10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2.预算编制要求预算强制依据:乙方实施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所采取的全部工作手段,其预算标准不得超过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中对应项目的限价规定。标准缺项处理:若普查工作中涉及以上标准暂未涵盖的工作手段内容,应当优先采用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相关行业预算费用标准;无可参考行业标准时,投标单位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详细测算确定,并在投标文件(或实施方案)中清晰说明所采用的测算方法、依据和过程。合规性义务:投标单位须在技术方案及报价文件中逐项标注预算依据来源。其中,采用行业标准的,注明标准名称及具体条款;自行测算的,提交签署盖章的费用测算说明,包含成本构成、数据来源、计算过程及合理分析。未提供有效依据的费用项,甲方有权视为无效报价或拒绝支付。分项费用:其中核心勘查工程费占比应≥75%,包括物探(高密度电法、瞬变电磁等)、钻探(验证孔、水文观测孔等)及现场地质调查(物探及钻探不低于70%);技术分析费占比应≤15%,用于岩矿试验、致灾因素数据处理与建模、成果编制;质量管控费占比应≤10%,含第三方数据验证、专家评审。投标单位需优化分项比例(核心勘查费不得低于75%),方案经采购方审核后作为合同附件;若物探与钻探数据吻合度低于85%,采购方有权扣减核心勘查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投标单位须提交分项费用测算明细表(列明设备、人工等成本)以供审计。2.付款条件除合同约定的设计变更、签证及不可抗力情形外,结算总价不予调整,中标单位需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招标单位不再据实计量结算工程量。项目经费由甲方按照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设计方案评审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2)外业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3)乙方完成《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并按照成果提交要求提交完所有成果,待通过甲方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4)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周期为2年(自终审通过之日算起)。3.其他条款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项目实施风险(如钻探遇断层)及应对措施,未说明的视为无效投标;中标方需配合将普查数据接入宁东基地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支持实时数据调取与可视化分析。中标单位应按月提交经招标单位签字确认的已完成工程量报表。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详见附件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附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7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8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未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未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未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监狱企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采用综合评标法,则: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1、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备注:1.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在评审时予以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对项目的理解及分析10.0(1)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熟悉清晰完整,对采购需求方案充分理解且分析详细,框架清晰、完整、合理的,得10分;(2)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符合项目要求,对采购需求充分理解且分析较详细,框架较清晰、完整、合理的,得8分;(3)对项目现状、需求分析、项目目标、实施整体思路等基本符合项目要求,对采购需求较为了解的,得6分;2对项目的理解及分析10.0(4)对项目有基本了解,对采购需求理解一般的,得4分;(5)对项目了解欠缺,对采购需求理解不透彻的,得2分;(6)无相关内容不得分。3普查方案的完整性10.0普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质构造、水源与通道、瓦斯、冲击地压等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内容。(1)普查方案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合理的,得10分;(2)普查方案基本完整,内容基本全面、合理的,得8分;(3)普查方案较为完整,内容较为全面、合理的,得6分;(4)普查方案内容有缺项的,得4分;(5)普查方案有一定内容,但不满足本项目的,得2分;(6)未提供不得分。4普查技术方法的合理性10.0普查技术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质构造、水源与通道、瓦斯、冲击地压等。(1)普查技术方法十分完整,内容全面、合理、清晰,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的规范性、科学严谨性、重点突出的,得10分;(2)普查技术方法较为完整,内容较为全面、合理、清晰,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且方案较为规范,重点较为突出的,得8分;(3)普查技术方法有一定内容,且有一定重点,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细节待完善的,得6分;(4)普查技术方法单一或效果不佳的,得4分;(5)普查技术方法有一定内容,但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得2分;(6)未提供不得分。5质量保证措施10.0质量保证措施: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包含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过程控制等。(1)质量保证措施完善、质量目标、5质量保证措施10.0责任制度、过程控制等措施合理全面、有效保证服务的质量,满足采购需求,得10分;(2)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过程控制措施合理可行,满足采购需求,得8分;(3)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过程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4)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过程控制措施不足,保障性不高,得4分;(5)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目标、责任制度、过程控制措施,保障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6)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6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10.0(1)进度计划内容逻辑缜密、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满足项目成果提交时间,具有完善的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内容的,得10分;(2)进度计划内容逻辑清晰、工期计划及各阶段时间节点较为合理,进度保障措施包括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内容,内容较为合理的,得8分;(3)进度计划内容逻辑顺畅、有工期计划及各阶段时间节点,有进度保障措施,内容不完善,得6分;(4)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内容单一,工期计划及各阶段时间节点逻辑混乱的,得4分;(5)进度计划与保障措施有一定内容,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的,得2分;(6)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7服务承诺15.0投标单位需提供以下承诺:1.投标单位需严格按照《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22—2024)开展全流程工作,分阶段提交验收报告,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普查方案,外业工作周期不超过210日,外业完成后提交中期报告,最终报告提交时间不超过外业结束后60日,且最7服务承诺15.0终报告需通过政府监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煤矿安全领域专家占比≥60%),并附专家组签字确认的验收意见书;2.自终审通过之日起提供至少2年免费数据更新服务(每季度更新1次监测数据,每年提交区域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及技术咨询支持;如经上级监管部门指定第三方复核确认存在数据造假或重大漏判,中标单位需全额退款,赔偿150%重新普查费用,并纳入省级监管黑名单公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提供以上2项承诺得5分,缺项或漏项不得分。8服务承诺210.0(1)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是否完整全面、可行性强、针对性强,能够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得10分;(2)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比较全面,可行性较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及时性,能够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得8分;(3)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基本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基本满足,基本能够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得6分;(4)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较为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和及时性一般,能够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得4分;(5)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不完整、可行性差、针对性差,不能够保障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提交成果,得2分;(6)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9企业业绩5.0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5分,注: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的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9企业业绩5.0“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真实有效)。10项目负责人5.0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地质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且完成过类似项目,至少提供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得5分;注:1.须提供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投标人自行出具的任命文件无效)。2.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前连续三个月注册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11拟投入相关项目组人员15.0团队人员配备:(15分)1.项目团队需配备至少5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至少2名需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以此为基础每增加一名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加3分,增加一名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加2分。本项满分12分。2.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煤矿相关专业),得3分。注:1.相关专业为:地质、水文、矿山开采或采矿工程、安全工程或通风安全等相关专业职称。2.提供相关证书及开标前连续三个月注册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3.以上人员提供同一人证书的不重复加分。4.以上打分资料需按照要求提供且真实有效,如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弄虚作假,不予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项目技术合同书甲方:乙方:甲方(采购方):联系地址:乙方(中标单位):联系地址:一、项目内容开展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收集相关数据,编制普查报告,制作区域隐蔽致灾因素分布图。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技术标准(一)技术规范区域隐蔽至灾因素普查需满足《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22.2-2024),普查内容需至少涵盖采空区、封闭不良钻孔、地质构造、水源与通道、瓦斯、冲击地压等关键隐蔽致灾因素。(二)成果交付提交《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区域隐蔽致灾因素分布图及相关数据,报告内容需包括致灾因素类型、分布、风险评价及治理措施,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需提交至少包含3个无主或废弃矿井、1个空白区域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四、合同类型与付款方式(一)合同性质与支付条款合同性质:本项目合同类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签约暂定总价,最终结算价款以中标单位实际完成的、经招标单位书面确认的合格工程量,按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得超过签约暂定总价。(二)支付条款支付方式:分阶段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根据技术合同按阶段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第二阶段为外业验收合格后支付40%;第三阶段为成果通过第三方审查后支付尾款2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周期为2年(自成果通过审查后算起),到期后支付。支付条件:除第一阶段预付款外,甲方支付当期合同款项前,乙方须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经甲方审核签发的当期工程量确认单,预算合规性确认书,并经甲方审核确认,证明当期所有费用支出均符合合同约定;对于涉及乙方自行测算的费用项,乙方须附经甲方书面批准的费用测算说明。本合同最终结算时,乙方须提供经甲方审核签发的全部工程量确认单作为结算的必备依据。(三)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如下:账户名:开户行:账号: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本合同约定中服务产品的使用权利,要求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进行技术服务的权利,普查报告、图纸及数据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有权用于区域规划及灾害治理决策。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3.甲方具有对普查项目工作进度及质量的监督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提供阶段性工作报告、原始数据及技术验证材料、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普查方法、成果数据进行独立复核,对未按《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22.2-2024)《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等强制性规范标准执行或数据造假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违约责任。4.甲方有权组织专家对《宁东基地区域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及普查成果图和普查数据进行评审。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项目验收后提供至少2年免费数据更新服务(每季度更新1次监测数据,每年提交区域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及技术咨询支持,并配合甲方将普查数据接入宁东基地安全生产监管平台,支持实时数据调取与可视化分析。6.甲方具有配合乙方按照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提供项目所需的地质勘探报告、历史开采图纸、矿区登记档案等基础资料的义务。7.甲方具有负责协调宁东基地煤矿企业为乙方提供矿区法定边界内的现场核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开放矿区通行权限,保障乙方人员、设备进入井下及地面作业区域,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地质勘探报告、历史开采图纸、矿区登记档案等基础资料的义务;甲方协调事项仅限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区域,不包含矿区外生态环境修复区域或历史关闭矿井区域,乙方需自行办理现场作业所需的临时用地、安全准入等行政审批手续,甲方可提供必要程序指引但不承担审批责任。8.甲方具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阶段性款项的义务。9.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抽查复核,甲方应在收到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后1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签发工程量确认单,逾期未书面异议视为认可。(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地质勘探报告、历史开采图纸、矿区登记档案等基础资料,并享有对资料真实性的核实权。2.有权要求甲方协调矿区管理单位提供现场勘查便利(如通行、安全防护等),完成必要的井下或地面检测。3.按合同约定完成阶段性工作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支付相应款项。4.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动导致原技术方案无法执行时,有权提出调整建议,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实施。5.乙方具有严格按照国家《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22—2024)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专业技术标准,完成宁东基地区域内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不得将核心工程转包给第三方,分包工程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时提交《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编制至少包含3个无主或废弃矿井、1个空白区域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区域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报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图及普查数据的的义务。6.乙方具有确保普查数据真实、结论科学的义务。7.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在作业期间乙方人员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8.乙方具有按甲方要求参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汇报、答辩或整改会议、项目验收后提供至少2年免费数据更新服务(每季度更新1次监测数据,每年提交区域风险等级评估报告)及技术咨询支持的义务。9.乙方应当按月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表,附原始记录(物探测量图,钻探岩芯日志等),未按程序申报或无法提供原始作证的工程量,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六、验收标准与违约责任(一)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乙方配合修改直至通过。(二)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超范围经营,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失信名单,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若因自身问题导致项目成果无效,乙方须承担政府处罚金及甲方剩余损失(按合同总价50%计算)。2.若乙方提交的普查数据造假、结论不准确、技术方法不符合《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第2部分:煤矿》(KA/T22—2024)或因重大风险漏判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乙方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全额退款,并赔偿150%重新普查费用。3.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报告,经甲方催告后仍无法提供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同时,乙方还应向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若乙方不遵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安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政府处罚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核心工程转包,或分包单位资质不达标,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已支付款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若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地质勘探报告、历史开采图纸、矿区登记档案等基础资料,须按合同总价的2倍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7.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宁东基地煤矿区域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或普查成果未通过政府监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评审,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期限整改完成直至评审通过,否则乙方须按照已支付款项的130%赔偿甲方。8.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向甲方按实际损失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义务过程中,若乙方工作人员有不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拒绝支付乙方任何费用。10.甲方逾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应承担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欠付款项为基础,利率按照本合同订立时1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计算。11.非因法定事由和本合同规定,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须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已经完成部分的工程量以此支付乙方的款项。12.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修改技术方案的,双方协商延长工期,不视为乙方违约。13.因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权威证明,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按实际损失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4.若乙方未使用《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21)或未经批准超行业标准报价,以及自行测算未附有效依据或依据造假,则应当按照违规金额的150%或合同总价的10%(以较高者为准)对甲方进行赔偿。1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阶段性款项,若逾期支付,需承担滞纳金。七、其他(一)保密条款: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成果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二)争议解决: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延期,双方协商解决。(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合同书,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附件、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需求变更单、服务清单等)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分管委领导:法定代表人(签字):局长:经办人:副局长: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和相关配套的货物(工程),我方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已提供投标人(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文件____份,电子版(NXTF)文件____份,电子版(nNXTF)文件____份。五、我方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相应的违约赔偿金(不低于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六、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七、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盖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