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 城市中标结果公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DGX2025-120)成交公告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JZDGX2025-120)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一、项目编号:TJZDGX2025-120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4号楼4层401
911201010759172946
13821271028
42.6
97.04

第2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4号楼4层401
911201010759172946
13821271028
22.88
93.09

第3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天津市德安圣保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116号116-5 2B
91120105079629791A
17702235693
33.95
96.67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42.6
97.04

2
智禹天成环安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41.9
86.2

3
江西赣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42
85.84

4
天津天星安信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2
83.84

5
天津市安研应急技术中心
38.53
75.33

6
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42.8
74.67

7
天津东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
42.758
73.34

第2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2.88
93.09

2
天津天星安信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2.5
81.55

3
天津市利维特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2.9
75.41

4
天津市泰靖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8.5
74.67

5
天津东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
22.945
71.73

第3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天津市德安圣保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33.95
96.67

2
天津东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
34.08
84.29

3
安盛环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34.04
78.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详见项目需求书
详见项目需求书
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详见项目需求书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卢斌,苏建平
采购人代表:阎立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1931.6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下浮20%,不足2000元的,按最低2000元整收取,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如本项目发生论证、公证、造价或其他前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一并支付。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022-6308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

联系方式:022-8720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沈工

电 话:022-87200516

十、附件

采购文件: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终稿2025.8.14).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TJZDGX2025-120采购单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8第三部分磋商须知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草案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第七部分“政采贷”业务提示函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工作内容包括:通过引进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服务,推动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开展市城市管理委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开展社会安全宣传等。具体详见各包项目需求书。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JZDGX2025-1202、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9.86万元5、最高限价:99.86万元6、采购需求:包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预算(元)采购目录分包要求采购需求第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提升428100元服务不允许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提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第2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及行政执法检查229500元服务不允许分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及行政执法检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第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社会安全宣传341000元服务不允许分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社会安全宣传,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7、总工期: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3-8、本项目兼投兼中。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第1、2、3包均适用)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4-供以下材料:1.企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须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和基金会法人应具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2.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依法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对企业规模进行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5-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方式:现金。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磋商。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2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现场报名。(2)项目负责人收到上述内容确认无误后,于当日下班前将磋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3)甲方按照采购合同总额10%金额,以履约保函形式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完善后续收尾服务保障的保证金,待后续服务保障验收完成后支付。(4)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6-(三)采购人联系方式:戴老师022-6308192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一)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三)联系方式:022-87200516(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ongdaguoxintj@163.com(五)招标机构联系人:王工、沈工2025年8月15日-7-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第1、2、3包均适用)(一)报价要求①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写,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②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维保费、维修费、备品备件费、管理费及税金等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③投标人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不再参与商务报价的评分,总报价在预算以下的为有效报价。④不接受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及报价。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时间、地点要求:①时间要求: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②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五)付款方式:共分3包,以包为单位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结算程序后,一次性将全部款项支付给乙方。甲方按照采购合同总额10%金额,以履约保函形式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作为完善后续收尾服务保障的保证金,待后续服务保障验收完成后支付。(六)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七)磋商保证金1.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保证金提交方式-8-磋商保证金应采取下列方式提交:以电汇形式收取磋商保证金。第一包8500元人民币;第二包4500元人民币;第三包6500元人民币。(2)保证金提交时间有效的磋商保证金提交,以磋商开标日期前实际到账为准,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磋商保证金。(3)汇款银行及账号收款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迎水道支行账号:122911887110301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事宜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财务注:磋商保证金可以是电汇或网银支付等形式。(注:供应商以实时到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财务部门开具保证金收据。)财务地址: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401)财务电话:022-87200516,待保证金到账后即可到招标代理单位财务部开具收据。1)退还保证金应携带资料详见附件。2)保证金的退还时间a.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响应文件,并已提交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保证金。b.项目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非成交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的,应在有关部门做出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供应商不交纳成交服务费的。(5)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六)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七)履约验收方法及标准(1)履约验收主体采购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履约验收时间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届满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结束后,应当按照市财政局发布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服务类)(范本)》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如与项目需求书中不一致以项目需求为准。(5)履约验收内容参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6)履约验收标准参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规定的部分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条款执行。(7)其他履约验收事项-10-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质量以及与合同不符等问题时,要求供应商予以解决,解决不了的由采购人委托法律顾问按规定办理索赔。(八)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二、技术要求(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三、磋商程序(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二)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三)参加人员及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四)磋商步骤1.第一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11-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第三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即最后报价。4.第四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12-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一阶段响应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报价内容及暗示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四、评审方法及评标标准(第1、2、3包均适用)(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得分。(二)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第一部分价格分(10分)分值1价格(1)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若有)的,响应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若有)的磋商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第二部分客观分(26分)分值1供应商实施能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供应商曾实施的与本项目内容相当的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每个业绩3分,最多9分)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应为2022年1月1日或以后)。9分2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简历,写明历年参与过项目的名称、甲方单位名称、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内容)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设置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3分;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设置较为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配8分2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备较齐全、分工及岗位职责较清晰:2分;针对本项目的岗位设置基本合理,管理及专业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基本清晰:1分;其他不得分。8分3体系认证证书具有GB/T19001系列/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系列/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每有1个得3分,最高得9分。9分第三部分主观分(64分)分值1针对本项目的检查和排查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10分服务方案较完整,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能满足采购需求:6分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全面、基本可行:2分其他不得分。10分2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8分;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较为准确,能满足项目要求:5分;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基本准确,基本满足项目要求:2分;其他不得分8分3安全检查工作进度计划安全检查工作进度计划全面周到、具有详细内容,可行性强:8分;安全检查工作进度计划较全面、内容较具体,可行性较强:5分;安全检查工作进度计划基本全面,基本可行:2分其他不得分8分4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配合、沟通方案评价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详细、可行性强:8分;有专人定期与采购人沟通,配合、沟通方案较详细、可行性较强:5分;提供了配合、沟通方案,但未指定专人与采购人沟通:2分;其他不得分8分5项目保证措施项目保证措施合理、服务高效;工作思路清晰:10分,项目保证措施较合理、服务较高效;工作思路较清晰:6分,项目保证措施基本合理:2分,其他不得分10分6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切实可行:8分保密管理制度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5分保密管理制度基本规范、基本可行:2分其他不得分8分7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6分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方案基本完整,基本可行:1分其他不得分6分8服务承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具体、合理、可行:6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较具体、较合理、较可行:3分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基本完整、基本合理、基本可行:1分其他不得分6分-15-五、项目需求书第一包项目需求书1、项目名称:包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提升2、项目内容:围绕城市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供热、城市道桥等)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导则”,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核心任务是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技术支撑,帮助主管部门形成符合行业特性、可落地、可推广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辅助主管部门掌握导则的应用方法。工作将聚焦“导则制定的科学性”“行业适配性”“应用实操性”三个关键要素,分阶段推进。一是前期筹备,夯实导则制定的基础支撑。政策与标准梳理,系统梳理国家及地方关于双重预防机制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明确导则制定的合规性底线,确保导则条款与上位法无缝衔接。​汇总其他城市同行业导则案例,分析其优缺点,提炼可借鉴经验。行业风险特性深度调研​,联合各行业部门,对行业开展风险图谱绘制。调研各主管部门现有管理痛点,确保导则能解决实际问题。导则框架设计,结合调研结果,设计导则核心框架(通用部分+分行业专项部分):通用部分:明确双重预防机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责任分工;分行业部分:针对每个行业单独成章,细化风险辨识方法、分级标准、隐患排查重点等。二是导则编制,形成专业化、差异化的指导文件。核心内容精细化撰写。风险分级管控章节:统一风险辨识工具:为各行业推荐适配的方法,并附“风险辨识清单模板”。制定行业专属分级标准:在“红橙黄蓝”四级框架下,细化各行业分级指标。明确管控责任:规定对红/橙/黄/蓝级风险的自查频次。隐患排查治理章节:区分“行业通用隐患”与“特有隐患”:通用隐患如“员工未持证上岗”,特有隐-16-患如供热行业“换热器结垢导致超温”、垃圾处理行业“填埋场防渗膜破损”。规范隐患闭环管理流程:明确主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整改的督办机制,并附“隐患整改验收表”“督办通知书”等模板。配套文件标准化开发​,编制《导则实施指南》:用流程图、案例解读导则条款,降低主管部门和企业的理解难度。​开发工具包:包括各行业《风险分级评估表》《隐患排查清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多轮论证与修订​,组织跨领域专家评审:邀请安全生产、燃气、道桥等领域专家,从专业性、实操性提出修改意见。​征求主管部门及企业意见:召开座谈会,收集燃气、道桥等主管部门对“监管流程设计”的反馈,以及企业对“执行成本”的担忧,对导则进行优化。三是导则推广与应用支持,确保主管部门“会用、用好”。分层培训与解读,对主管部门:解读导则的战略意义、与现有管理体系的衔接方式,推动将导则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开展实操培训,重点讲解“如何用导则判断企业风险分级是否合理”“如何依据隐患排查标准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演示“用行业风险清单核查企业漏报风险点”的方法。​对企业负责人:培训导则对企业的具体要求,明确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典型案例现场教学,选取2-3家不同行业的代表性企业,按导则要求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打造“导则应用示范现场”。组织各主管部门人员实地观摩,通过“企业如何按导则开展风险分级”“主管部门如何用导则检查企业隐患闭环情况”等场景化教学,让参与者直观理解导则条款的实际应用。四是跟踪评估与动态优化,保障导则持续有效。实施效果评估,导则发布后6个月,开展评估:对主管部门:调研“是否能依据导则开展差异化监管”“风险分级后执法检查效率提升多少”。对企业:评估“按导则建立机制后,风险辨识遗漏-17-率下降多少”“隐患整改闭环率提升多少”。五是导则动态修订。收集各行业新出现的风险、政策变化及企业反馈,提出导则修订建议,形成《导则优化版》,确保其适配行业发展和管理需求。3.预期效果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最终实现“导则科学实用、监管精准有效、行业风险可控”的目标:​一是导则本身,形成高质量的行业标准文件。合规性:导则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无条款冲突或遗漏。适配性:每个行业章节均包含“特有风险清单”“分级指标”“隐患排查要点”,如燃气行业导则能精准覆盖“门站、管网、用户端”全链条风险,道桥行业导则明确“不同桥型的风险辨识重点”。实操性:企业按导则开展工作时,“拿来就能用”,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时有“明确依据”。二是主管部门层面,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监管有方向:各主管部门清晰掌握分管行业的高风险领域,监管资源向红/橙级风险点倾斜,避免“撒胡椒面式”监管。执法有依据: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合规性判定”准确率达100%。​指导有方法:主管部门能独立使用导则指导企业建设机制,对企业咨询的响应效率提升。三是行业层面,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化运行。企业建设标准化:各行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成率”“规范率”分别达到90%、80%以上。​风险管控精准化:行业内红/橙级风险点的管控措施落实率达100%。​行业数据互通:各主管部门通过导则统一的数据标准,实现跨行业风险数据共享,为城市安全统筹决策提供支撑。-18-4.实施步骤结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核心工作内容,围绕城市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导则”的实施步骤可分为四个阶段,确保导则从“无”到“有”、从“有”到“用”、从“用”到“优”:​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阶段(预计1-2个月)​目标:完成基础调研与框架设计,为导则编制提供数据支撑和方向指引。启动与分工对接​,与城市管理委安监处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道桥等)召开启动会,明确各方职责:第三方负责技术支撑,安监处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行业数据、参与调研论证。​成立专项工作组,按行业分组(如燃气组、道桥组),每组配备熟悉对应行业的安全工程师,确保调研专业性。政策与案例研究​,1周内完成国家及地**策、标准的系统梳理,形成《政策法规清单》,标注与导则相关的核心条款(如风险分级、隐患闭环的法定要求)。​2周内收集3-5个同类城市的行业导则案例,完成《案例分析报告》,提炼可借鉴经验(如“某市供热行业导则中‘换热站风险分级指标’的设计方法”)和需规避的问题。​行业风险与管理现状调研,按行业开展实地调研:每组用2-3周时间,通过座谈(与主管部门、企业负责人)、现场走访(典型企业作业现场)、资料查阅(企业安全台账)等方式,完成《行业风险特性表》(含典型风险点、风险链)和《主管部门管理痛点清单》(如“道桥部门缺乏风险分级后的监管流程”)。汇总调研数据,组织内部研讨会,形成《导则框架设计方案》(含通用部分和分行业章节的核心模块),报安监处及各主管部门确​第二阶段:导则编制阶段(预计2-3个月)​目标:完成导则及配套文件的撰写与修订,形成符合行业特性的终稿。核心内容撰写,按确认的框架,分行业撰写-19-导则正文:通用部分(1个月内完成):明确总体要求、责任分工、实施步骤,确保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理解“为什么建、谁来建”。分行业部分(1.5个月内完成):每组聚焦对应行业,细化风险辨识方法、分级指标、隐患排查标准,附《风险辨识清单模板》《分级评估表》等实操工具(如燃气行业需包含“不同压力等级管网的风险参数”)。配套文件开发,同步编制《导则实施指南》,用图文结合方式解读导则条款(如“风险分级步骤流程图”“隐患闭环管理示例”),降低理解难度。​开发《行业风险数据库》(含各行业典型风险点、历史事故案例),作为导则编制的支撑材料,供后续更新使用。多轮论证与修订,第1轮:邀请行业专家(如燃气安全专家、道桥结构工程师)评审,重点把关“风险分级指标的科学性”“隐患判定标准的准确性”,形成《专家评审意见表》,1周内完成修改。第2轮: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代表性企业(大中小型各1-2家)召开征求意见会,收集对“监管流程设计”“企业执行成本”的反馈,1周内优化(如简化中小型环卫企业的风险评估流程)。第3轮:报城市管理委安监处审核,根据审核意见最终定稿,形成《XX市城市管理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导则(报批稿)》。第三阶段:导则推广与应用支持阶段(预计1-2个月)​目标: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理解导则内容,掌握应用方法。导则发布与培训准备,协助安监处完成导则发布流程(如印发纸质版、上传官网),同步发布《导则实施通知》,明确各主管部门的推广时限(如“3个月内完成企业宣贯”)。制作培训材料:针对不同对象(领导层、业务骨干、企业)设计PPT、手册(如《主管部门执法检查指引》《企业操作手册》),融入案例和实操工具。分层培训与现场教学,1周内完成对主管部门领导层的战略解读培训(1场),1周内完成对业务骨干的实操培训(分行-20-业各1场,每场含理论讲解+模拟检查演练)。2周内完成对企业负责人的宣贯培训(分行业开展,每场明确企业需完成的任务清单)。选取2-3家示范企业,按导则要求建成双重预防机制,1周内组织各主管部门人员现场观摩,通过“问题找茬”(如“指出企业未按导则要求标注红级风险点”)强化实操能力。​第四阶段:跟踪评估与动态优化阶段(导则发布后6-12个月)​目标:评估导则实施效果,推动持续优化,形成长效机制。实施效果评估,导则发布后6个月:开展中期评估,通过问卷调查(主管部门、企业)、现场抽查(各行业3-5家企业)、数据统计(风险分级完成率、隐患整改率)等方式,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如“部分企业风险辨识漏项”)。开展年度评估,重点评估“主管部门监管效率提升”“企业事故隐患下降”等核心指标,形成《年度评估报告》。导则动态修订,结合评估结果、新政策要求(如国家发布新的风险分级标准)、行业新风险(如“智慧停车场的电气火灾风险”),提出导则修订建议,报安监处审核后,形成《导则(20XX年修订版)》,确保导则适配行业发展。总结与经验固化​,编制《导则建设与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炼“从调研到优化”的全流程经验(如“分行业分组调研的高效方法”“专家评审的重点关注项”),为后续其他领域机制建设提供参考。5、时间要求: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6、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7、定价方式:固定总价-21-第二包项目需求书1、项目名称:包2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及行政执法检查。2、项目内容:围绕城市管理行业(燃气、供热、城市道桥、环卫等)安全生产监管需求,第三方服务机构需组建专业技术团队,协助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包括:常规督查检查:按季度对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制度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执行、隐患整改闭环等情况的全面检查,明确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录制现场影像资料。明察暗访:针对重大节日(如春节、国庆)、重点时段(如夏季高温、冬季严寒)及高风险领域(如燃气储罐站、桥梁隧道),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突击检查,录制现场影像资料。行政执法检查辅助:配合城管委执法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技术核查,提供专业判定意见,录制现场影像资料。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建专项检查组,完成至少3次全行业覆盖检查,录制现场影像资料。3、预期效果:形成《年度安全生产督查总报告》,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及监管漏洞,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建立“检查-整改-复查-销号”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企业隐患重复出现率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4、技术要求:检查团队需包含燃气(化工、特种设备等)、道桥、园林绿化、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生产领域专业人员,其中至少2人具备5年以上行业安全检查经验,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22-5、时间要求: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6、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7、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23-第三包项目需求书1、项目名称:包3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传。2、项目内容:聘请专业队伍制作茂业大厦、假日酒店、奥体中心夜景灯光安全生产宣传视频。聘请专业队伍开展城市管理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专题宣传视频。聘请专业队伍组织2025年燃气安全宣传路演等活动3、时间要求:2025年8月至12月(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服务地点: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5、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24-第三部分磋商须知第四部分一、说明1.概述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1.3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磋商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2.5“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3.解释权3.1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3.2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5-4.合格的供应商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4.2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4.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4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磋商。(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26-(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磋商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5关于关联企业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4.6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4.7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并于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书。4.8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磋商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2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5.合格的服务5.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5.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5.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6.本项目收取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下浮20%,不足2000元的,按最低2000元整收取,本次项目向中标单位收取服务费,成交金额以成交通知书为准。如本项目发生论证、公证、造价或其他前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一并支付。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特殊情况以采购人委托代理协议为准)7.信息发布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8.询问与质疑8.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8-8.2询问(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等形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8.3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格式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财政部门依法处理。9.其他本《磋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10.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磋商程序、磋商方法、磋商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编制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29-(1)磋商邀请函;(2)磋商项目要求;(3)磋商须知;(4)合同草案;(5)响应文件格式;(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10.2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11.2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1.3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12.答疑会和踏勘现场1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供应商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30-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供应商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3.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磋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3.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3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14.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14.1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磋商。14.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格式15.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完整填写,-31-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或“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供应商自行设计编写。15.2响应文件必须采用国际标准纸型打印,书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散开,不掉页。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并标明页码,以便磋商。由于不按要求编制或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无法查找,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15.3供应商可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磋商,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进行磋商;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磋商,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15.4响应文件的每一页,从目录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15.5响应文件包括正本2份,副本2份,同时随响应文件正本提供包含响应文件全部内容(word无加密文档格式)的电子版2份。16.报价16.1报价书、报价分项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16.2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16.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的每一种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16.4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2)若国家及行业对磋商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涉及本须知中“4.合格的供应商”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18.技术响应文件18.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8.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19.磋商保证金19.1若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磋商保证金。19.2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其磋商将被拒绝。19.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19.4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保证金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关损失。20.磋商有效期20.1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起60天。响应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磋商将被拒绝。20.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33-21.2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的要求进行并准备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和电子版文件,纸质响应文件须胶装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1.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21.4响应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21.5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21.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的封面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正本或副本。四、响应文件的提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分别装订、密封,并将每个阶段的正本2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2份,副本2份密封完好,以两包形式提交。在包封上标明“响应文件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字样。22.2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于正式磋商之前(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22.3供应商应在密封的信封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22.4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磋商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磋商地点。22.5响应文件破损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2.6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22.7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响应,无论结果-34-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23.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23.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4.迟交的响应文件按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5.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1条和第22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25.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五、磋商程序及磋商方法26.响应文件的开启26.1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磋商仪式,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出席磋商仪式,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26.2磋商仪式上,磋商采购单位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26.3按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26.4磋商采购单位按规定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27.磋商小组27.1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35-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7.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问。磋商期间,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准备接受询问,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作出书面答复。27.3如果出现磋商截止时间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磋商小组有权宣布废标。27.4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磋商过程,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磋商小组意见。27.5磋商小组的磋商程序:27.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磋商采购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7.5.2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5.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综合评分。27.5.4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27.5.5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记录和磋商结果编写报告。-36-28磋商过程28.1磋商后,直到授予成交单位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以及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响应建议等,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28.2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响应可能被拒绝。28.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8.4未实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磋商成为响应性的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1)若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或盖章的;(4)磋商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能满足磋商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响应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8)供应商报价为空、为零的;(9)响应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串通磋商的;(11)扰乱磋商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37-(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响应的每一个货物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磋商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14)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不是唯一产品响应的或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每一项产品(服务)的采购数量不一致的。(1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6)其他法定磋商无效的情形。28.5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如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8.6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磋商将被拒绝。29.磋商原则和磋商方法29.1磋商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磋商的依据,磋商工作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执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38-法、正当的权益。(3)对所有供应商的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磋商按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进行评议,重点考虑供应商的磋商价格、售后服务、业绩、以及配备的人员等因素。29.2磋商方法采用下列磋商方法:(1)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磋商项目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逐项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30.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30.1磋商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30.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30.3为保证磋商的公正性,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六、授予合同31.成交供应商的产生3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1.2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确认成交供应商。32.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9-33.签订合同3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派代表最后洽谈,3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4.履约保证金34.1若《磋商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34.2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35.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合同分包35.1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35.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36.纠纷解决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0-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第一阶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代表名字:日期:年月日-41-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目录(需供应商自行编制)-42-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页码检索(需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中除涉及价格的评分项外的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43-附件1响应书致: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的磋商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1.资质文件2.技术文件3.商务文件4.其他补充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公司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认为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公司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天。4.我公司同意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5.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磋商采购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6.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44-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7.我公司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磋商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字:-45-附件2服务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服务名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备注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6-附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格性文件逐页陈列)-47-附件4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一)报价要求(二)服务要求(三)付款方式(四)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五)验收方法及标准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供应商名称(公章):-48-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49-附件5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12项目需求书要求(项目需求书要求须逐条应答)序号磋商要求响应应答偏离说明备注注:1.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响应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2.磋商要求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响应应答指响应文件的具体内容。3.偏离说明指磋商要求与响应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4.供应商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项目需求书要求”的响应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供应商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50-9、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理化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5人,营业收入为3025.1万元,资产总额为2543.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元供应商名称:天津理花安科评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28日48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3.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天津市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天津市德安圣保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2人,营业收入为3845.69万元,资产总额为2713.53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万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IL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德安圣保安全卫生评价监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0扫描全能王2h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监管技术咨询服务 城市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天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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