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餐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西藏中学2025)
一、项目编号
ZB01CD-202508-ZCFW120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00-2025-04059
三、项目名称
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1:
供应商名称:上海中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直辖市-上海-松江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洋河浜路1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23.95%
综合评分法:92.60分
五、主要标的信息
包1:
服务类
名称: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
付建威(组长);吴泽立(采购人代表);侯辉;李琼;李振;
七、评审信息
1. 评审时间:2025-08-29
2. 评审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5号电子评标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 收费金额(万元):3.7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
2.融资产品:
十二、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
十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西藏中学
地 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黄家大湾3号
联系方式:027-86475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蔡甸街汉阳大街90附2号026室
联系方式:187710074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乐乐、程盼
电 话:18771007481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08-29
相关附件:
20250807发布稿(公开招标)-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需求.pdf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B01CD-202508-ZCFW1208项目名称: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就餐服务采购人:武汉西藏中学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书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B01CD-202508-ZCFW1208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0-2025-040593.项目名称: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87.5万元6.最高限价:187.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7.采购需求:本项目拟择优采购供应商,为武汉西藏中学师生提供食堂劳务服务,具体内容见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4: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获取。3.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投标人,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点击“投标人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投标人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人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投标人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始时间:2025年8月8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五、开启1.时间:2025年8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西藏中学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黄家大湾3号联系方式:027-864759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联系方式:158717147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齐乐乐、程盼电话:158717147112025年8月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下表所列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武汉西藏中学2监管机构武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3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代理服务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代理服务费因素,代理服务费不列入报价单内。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11】534号文及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并同时领取发票。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账号:0505014210005225其他事项:中标人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需提供以下开票信息:1)开票单位全称、2)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营业执照地址、4)单位联系电话、5)、开户行及账号5项目背景情况项目名称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87.5万元采购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6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详见招标公告7备选方案备选方案: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9投标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天10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须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398178。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相关技术服务、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标小组成员总数的2/3)1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5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3家16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17成交结果公示媒介公告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hubei.gov.cn/)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fscg.whszfcg.com:9090/wuhan/views/announce/home.html)18质疑期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19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0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所有投标人可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的“中标通知书下载”和“招标结果通知书下载”版块领取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1中小企业定义本文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问题解答》的函,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扶持政策如下:①中小企业发展评审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文规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10%-20%、工程类3%-5%)扣除部分计入政府采购政策价格优惠扣除额进行价格分计算。(注: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不予以价格优惠扣除)2、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根据鄂财采发【2022】5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投标人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4%-6%、工程类1%-2%),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按照《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要求,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服务/货物为20%)、(工程为5%)给予评审优惠。(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承诺函的,评审时不予以价格优惠扣除)23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招标人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且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2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4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规定,招标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相关认证证书,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25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服务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查看《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融资渠道(http//www.czt.hubei.gov.cn/zcd)。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投标人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26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根据《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可向采购单位出具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加快企业资金流转。投标人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http://27.17.40.162:8000/)查看相关政策要求及合作金融机构信息。27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需求》。28多标段中标候选规定/(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3“投标人”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2.4合格的“投标人”是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定的合格投标人。2.6“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投标文件。3、工程、货物及服务“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服务工程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6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600-500)万元×0.45%=0.45万元合计收费=1.5+3.2+0.45=5.15万元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项目需求4)评分方法、步骤及标准5)合同书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7)在招标过程中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2.招标文件疑问的提出2.1投标人在本项目文件获取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认同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2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所提交疑问以书面(或网上公告)的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10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实时关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进行研究和响应,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以数据电文通知及网上公告公布的形式告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1.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上完成。投标人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文件的编制2.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11统客户端”,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投标。2.2投标人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投标内容,合成投标文件,并通过CA加密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将拒收并提示,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如招标文件有分包要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上传。2.4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将拒收。2.5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2.6因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等,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报价3.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2投标人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报价表格式报出投标总价和各分项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3《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投标报价中不得有免费的报价;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应包含本项目要求范围内的所有相关服务的费用;3.4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3.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3.6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3.7投标人应对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备选方案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联合体投标(是否接受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与投标。5.2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且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各方对其投标文件盖章及签字,联合体牵头人所盖章签署的文件联合体各方均认可,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5.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要求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在“签字”的地方,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135.8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未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同接受。5.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其价格扣除相关规定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6.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应包括下列文件:a)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的文件:b)营业执照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它证明文件资料。6.2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一切资格证明文件。6.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根据《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公共资源办(2018)29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武政规(2018)23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投标交易场所不得收取投标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8.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人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8.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签署9.1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需提供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投标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9.2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14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投标文件封面中投标人落款处需填写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单位的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电子印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盖单位章后将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9.3投标人应按照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10.投标文件的份数10.1本项目全过程采用电子化流程,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投标文件的递交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选择所投包号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1.2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将拒收。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所有操作系统将会进行记录。2.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15五、开标与评标1.开标时间和地点1.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开标情况,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开标。2.开标程序:2.1采购代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在线开标:(1)代理机构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解密投标文件;(2)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3)投标人代表对生成的开标记录进行在线确认;(4)开标结束。3.开标异议与回避申请3.1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回复不满意,可以在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提出。3.2如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且未得到解答,可以在开标结束后1小时内通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提出疑义。否则系统将自动视为投标人确认。4.开标特殊情况的处置4.1因“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武汉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16(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5.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5.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5.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表详见第四章。6.评标方法6.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7.1.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7.1.3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标。7.1.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7.2评标原则7.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程序177.3.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3.2评标程序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8.确定中标人8.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8.2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得分且报价相同并列的按照评审因素的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8.4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9.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将配合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按招标文18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书面合同,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9.2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副本各一份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并指定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涉密除外)。10.采购信息公告10.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补充、更正、通知、结果公告等招标程序中所有信息。11.质疑1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提交、匿名、或未依附有效证据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8)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注:如未按上述规定的程序规定进行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191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2.无效投标和废标12.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1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3.适用法律法规1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其他事项14.1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14.2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查看《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融资渠道(http//www.czt.hubei.gov.cn/zcd)。相关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投标人可登录武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系统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询。20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说明: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带“★”的指标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将按无效响应(投标)处理。一、项目概述武汉西藏中学是一所省级示范高中,是湖北省唯一的内地西藏学校,是全国首批内地西藏班(校)之一。学校现有教学班21个,高中班12个,初中班9个,在校学生约800人,以西藏籍学生为主,全校教职员工120人。学校食堂2010年建成,分为上下两层。为加强食堂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满足师生早、中、晚一日三餐需求,拟选取专业服务单位一家,确保食堂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拟择优采购供应商,为武汉西藏中学师生提供食堂劳务服务。学校食堂(一、二楼整体)已通水、电、气,并配备灶台、抽排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等,配套设施齐备,有独立仓库、清洗池、操作间等功能分区。本校食堂工作时间为凌晨4:30至晚上19:30。工作时间内食堂应保证人员充沛,满足学生及校职工的需要。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结合食堂实际情况,投入工作人员数量需保障食堂正常运营。投标人对聘用员工应拥有用工自主权,但必须依法、依规用工。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并报采购人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独立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报价中应将食堂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体检以及在工作时间内的就餐等费用考虑在内。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鄂教后勤〔2022〕4号)等国家、教育部、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食堂餐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约920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地震、特大洪水、战争)外,须确保全校师生的一日三餐(含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物业人员的膳食),未经学校同意,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中标人不得停业。出现单方面未能正常供餐的情况发生一次,从劳务费中扣除3000元,一年内发生超过3次不能正常供餐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只能在学校指定的场所内制作食品和经营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品带出食堂到校园其他场所销售。对采购人提供的食堂场所享有使用权,没有出租和转让权,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债权、债务或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应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督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4.保证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5.学校后勤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6.要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只准按校方规定进行一日三餐经营服务,上课期间不得经营,如有特殊安排,报校方审批后执行。7.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8.进驻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身份证并报采购人备案。9.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避免出现少餐、缺餐。10.根据学校的要求,每周制定菜谱计划,交由学校审核,由学校对菜品质量、安全、卫生和成本核算进行监督。11.在餐厅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早餐、中餐、晚餐(因工作特殊性,如遇紧急任务,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自助餐、夜宵和外送盒饭服务)。12.由于毕业年级学生均在校外进行考试,故每年应按照学校实际考点需要,配合学校完成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期间的师生送餐服务工作。13.应就本项目购买武汉市内保险公司不低于1000万保额的公众责任、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险,并在签订《委托经营服务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上报备案。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作方式:采购人提供包括食堂的房屋、水电气设施以及餐桌椅、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权。中标人提供工作人员对食堂一日三餐进行制作,提供劳务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3.时间要求:确保食堂2025年9月27日前投入正常使用。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经营范围及供餐标准(1)供餐时间:必须确保按西藏中学规定的时间正常供餐。供餐时间为: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寒暑假供餐时间由采购人另行单独明确。(2)食堂经营范围:负责根据菜谱编排情况来下达物资采购计划,参与食材验收,制售满足学生三餐及宵夜需要的主食、副食品种,应注重学生和教职工餐饮膳食营养搭配和丰富菜式品种,早、中餐提供约15个品种,晚餐提供约10个品种,并同时供应面点等特色风味小吃。如米饭、炒饭、稀饭及馒头、包子、面条、水饺等各种自制的面点,各种自制的面包、糕点、油炸(煎)类食品,各种炒菜、烧菜、汤、咸菜等健康食品(不得加入有害健康的化学添加剂)。(3)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产品设计定价必须经过严格成本核算,经营品种、价格由采购人审核认可后方能执行;不得擅自确定价格或调整价格。食堂推出的新品种需报学校实行审批制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2.经营管理(1)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文明服务、成本核算等制度。(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食堂任何区域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进行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具备开展数字食堂相关工作的能力,积极配合完成各项相关任务。(4)与食堂管理人员、食材投标人做好相关配合,把控食材安全和食材采购相关环节及流程。(5)做好精细化经营,按周菜谱精确上报食材计划并采购,严格食材验收,严格按食谱最好出品工作。杜绝浪费。3.食堂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1)依照国家卫生标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疾病防控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参与原材料的验收工作,必须保证食材新鲜、品质好。每日对餐具进行高温消毒。(3)对原材料在保管、清洗、加工、制作、冷藏过程中要防止二次污染变质。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食品流入餐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安全操作、使用和保管各类餐饮设备,严防火灾、漏气、盗窃等安全事故发生,(5)每天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厨房现场,将生产用具、炉灶台、工作台、工作柜、清洗干净,不能有污渍。(6)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4.服务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求(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每季度进行1次食堂烟道清理工作。(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8)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9)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6.财务结算管理及财务监督(1)采购人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结算,中标人应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2)中标人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满足项目服务的财务人员。7.人员配置(投标人应就“7.人员配置”6项内容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1)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食堂实际就餐情况,投标人配备食堂日常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应不少于26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食安总监、食安员、红白案厨师、西点师、切配工、服务员、洗消人员等,以满足食堂运营需求。岗位人数岗位要求项目经理1、食堂前厅、后厨、整体日常统筹管理。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3、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完成各项管理目标。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安排,组织分工,确定工作时间,确保食堂正常运转。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对各个生产环节的运营成本进行分析和掌控。全程监控开餐过程,实行现场管理,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和做好食堂全体员工日常基础工作流程、专业技能、应知应会等相关培训工作。严把安全卫生关,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操作关,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营养师1、负责食物营养的搭配,与厨师长共同开出菜单,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库管1、负责协助学校完成日常原材料验收及仓库保管工作,协助学校完成每月食堂账目资料收集工作,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厨师长11、负责厨房的组织领导与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厨房的劳动力调配和班组间的协调工作;3、负责指挥烹调工作。制定菜单,对菜点质量现场把关指导。4、负责日常原材料验收工作。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6、全面负责项目后厨整体管理工作;全面负项目菜单设计与编排、出品、品质控管;负责新菜品研发、成本控管工作;负责厨房营运规划、预算的执行、指导生产等工作;组织内外部厨师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负责配合收集师生对菜品的意见,不断改进菜式和提高出品要求。厨师61、负责烹调工作,按照厨师长要求定点出餐,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白案厨师31、负责面点工作,按照厨师长要求定点出餐,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切配厨工1、根据组长的工作安排和炒菜厨师的需要进行原料加工,负责切菜、配菜、配料,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洗摘工1、配合做好洗菜、摘菜等工作负责洗菜、摘菜等工作,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保洁员1、负责大厅桌面、地面卫生、收餐、洗碗工作,掌握基本的保洁用品、保洁设备的使用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食品安全员1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2、组织食堂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负责食品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工作和出货时负责查验物品的安全质量、数量;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负责全程监管(选材、原材料清洗、切配、食品制作、食品保存、供餐),做到无缝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留样、工作记载、资料归档等工作;每天搞好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督促食堂清洁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理等工作。★投标人应依据武汉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拟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现行规定的标准,承诺每月按时发放拟派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如遇政府调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重协商后对此报价进行上调。提供承诺函。(2)项目人员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相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均满足18-60岁,不得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所聘员工必须身份证、健康证两证齐全,持证上岗,在校方备案。(3)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全部员工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投标人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经采购人确定后方可更换,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采购人有权根据食堂经营情况要求更换管理人员,投标人须积极配合。(4)应确保用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因违规用工导致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所聘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投标人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投标人拟派的团队成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8、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做到保证各类饭菜的花色品种,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2)工作时间要求:学校统一安排的师生在校在岗时间内(包括节假日),必须保证师生在校时间早、中、晚餐的供餐服务。(3)项目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需向招标人支付餐费,按照与学生同餐同价的标准向学校缴纳员工伙食费。(4)学生餐采用营养套餐为主,特色风味品种为补充的供餐模式。餐点种类兼顾少数民族学生餐。(5)遇到大型的接待要求,投标人应有应急保障措施。同时投标人应当有停水、停气、停电、疫情突发的应急预案。9.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1)必须维护、保管好采购人的固定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准在食堂内另设摊档;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2)对于采购人提供的水、电、气设施及桌椅、空调、电梯等资产,双方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办理清点手续后,移交使用。经营期满后或中途退出,采购人收回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遗失由中标人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中标人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3)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列出相关厨具、餐具及低值消耗品的申购计划,待采购人审批完成后按照流程购买,中标人做好相应的维护、保管工作。(4)必须承担委托经营期间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常规维修、维护责任。对于厨房抽排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采购人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实施维修保养,中标人在维修保养期间进行配合相关工作。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若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及细则如下: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堂进餐问卷调查。1、食堂进餐问卷调查,针对食堂餐饮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形式。由总务科、学生科组织班主任、学生代表定期按照百分制打分。80(不含)以上为优秀;70(含)~80(含)分为良好;60(不含)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期考核一次,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食堂进餐问卷调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在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投标人在作出报价及相关服务承诺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市场调节风险因素,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变更。(一)要求及相关费用:(1)本项目实际劳务费用支付按照每月以不高于食堂实际经营收入的25%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应包括:学校食堂服务项目过程中的一切运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奖金、福利费等)、交通、管理费、税金、意外保险等全部各项直接与间接费用等总计之和;(2)投标人不得低于用工成本报价,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设定员工工资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及绩效工资+五险以及防暑降温费等与依法用工相关的全部费用,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所致一些赔偿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当充分预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调等影响用工成本的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投标人不得要求调高合同金额。投标人应当根据武汉西藏中学食堂的供餐时间和供餐特点,对员工加班费用予以充分预估,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餐。(4)付款方式:每月据实结算,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水、电、燃气费由招标人承担。(二)投标人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折扣进行报价。最终月结算金额=食堂月度实际经营收入*投标报价(折扣),其中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5%,超过25%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遵循合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九、退出机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中标人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以及经营方式有损学校“服务育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2.经核实,中标人实际服务与响应文件严重不符的;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搭建附属设施或损坏房屋的;4.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擅自更改和增加经营范围,提高食品售价,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5.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每年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师生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度低于60%(含)的;7.利用经营场地存放危险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的;8.除不可抗力外,停止或威胁停止提供餐饮服务的;9.所售食品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周边社会餐饮网点同类食品销售价格且拒不更改的;10.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等企业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的;11.有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行为的。(二)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须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场。如不按期退场,以3000元/每天从服务费中扣除。所有滞留物品从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超过7个工作日的,学校有权全部按废弃物进行处置,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凡出现校闹、剧烈争执的一律报公安机关处理,且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添置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不得要求学校回购,不得对原有设施、设备、装修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按损坏和修复情况从中标人营业款中扣除。3.中标人撤场前应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及各项债务结算等费用,如发生任何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独自处理解决。十、附件附件1:学生食堂问卷调查为不断改进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保障工作,更好的为同学们提供优质的服务。请同学们完成以下问卷调查。满分100分,选A得20分,选B得16分,选C得12分,选D得8分。1.你觉得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是否合理()A:非常合理;B:合理;C:基本合理;D:不合理;2.你觉得食堂饭菜口味和就餐环境卫生如何?()A:很好;B:较好;C:一般;D:很差;3.你在食堂是否有吃到过不新鲜或者变质的食品?()A:没有;B:几乎没有;C:偶尔;D:经常;4.你觉得学校食堂饭菜是否符合同学们的营养需求()A:非常符合;B:符合;C:基本符合;D:完全达不到5.你觉得现在学生食堂的菜品种类如何?()A:非常丰富;B:比较丰富;C:品种单一;D:品种匮乏;同学们你对学校食堂还满意吗?请给食堂提出宝贵意见:附件2:教师食堂测评问卷为强化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努力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本着找准问题,有方向;解决问题,补短板。现对本学期教师食堂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我们将汇总教师意见后,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满分100分,共5题选A得20分,选B得16分,选C得12分,选D得8分。1.教师食堂饭菜口味如何?()A:很好;B:较好;C:非常一般;D:很差;2.教师食堂饭菜价格如何?()A:很实惠;B:稍微便宜一点;C:和外面一个价3.食堂饭菜和就餐环境卫生情况如何?(A:很干净;B:比较干净;C:勉强可以;D:不干净;4.现在食堂员工服务态度如何?()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不满意;;D:比外面还贵;)请老师们对食堂提出宝贵意见:5.在食堂是否有吃到过不新鲜或者变质的食品?()A:没有;B:几乎没有;C:偶尔;D:经常;请老师们对食堂提出宝贵意见: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若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实行民主评分评价,无记名投票,一人一票,每学期一次,成员包括全体老师和学生;(2)经营效果评价(包含质量、价格、菜色、服务、卫生等)满分为100分,学生的评价占70%,老师的评价占30%,平均分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3)分值计算:总分=学生×70%+老师×30%(4)若饭菜质量、价格、服务质量、卫生等有被用餐人员举报,经学校调查属实的每次扣总分3分。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办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权重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权重详见评标标准。二、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标:(一)资格性检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审查不符合下表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表1: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条件审查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视为其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他行业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承诺满足条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也可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格式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满足本条。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7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无政府采购回避事项的书面声明。需提供盖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9符合采购文件文件第一章第二条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投标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对于投标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2、信用信息核查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和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不符合下表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附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核内容1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2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4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5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未出现联合体投标;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违规、违法投标人未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规、违法行为的;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说明: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投标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招标文件中有★号条款均被视为重要指标要求,必须一一投标。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投标或负偏离,将按无效投标(投标)处理。4)对于投标文件中出现上述情况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澄清有关问题1.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修正(应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内容和规定时间做出澄清。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签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比较与评价投标文件1.商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2.技术服务评议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评议,并依据本章“评标标准”中的分值进行评估,综合比较和评分。3.价格评议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4.计分办法1)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后的算术平均值。2)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评委总分进行复核。(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得分且报价相同并列的按照评审因素的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并根据相关规定,按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的评标报告。(六)评分细则项目评审分项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10分)价格评议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的价格为投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商务部分(35分)人员配置方案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经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分,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2分。提供证书及投标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无则不得分。认证体系8(1)具有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具有有效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具有有效的ISO14001(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具有有效的ISO45001或OHSAS18001(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体系认证必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截图。且体系认证日期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考评依据,否则不得分。业绩10投标人近三年内具有一项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10分;备注:提供相应经营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未体现服务人数的另需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用户评价10提供上述“类似业绩”中的项目,获得“良好”、“满意”等正面评价的客户反馈或评价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10分。(投标人须提供客户反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食品安全保障情况51、投标人购买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人民币5000万元得3分;3000万元元≤保额<5000万元,得2分;1000万元元≤保额<人民币3000万元,得1分;保额1000万元以下或未购买保险的,得0分。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购买的保额≥人民币2000万元得2分,需提供购买保险承诺函。备注: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及购买发票复印件。技术部分(55分)经营理念和思路,服务总体目标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经营管理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以下评审内容:(1)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的经营理念和思路(2)服务总体目标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供餐服务方案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餐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以下评审内容:(1)菜式品种配置(2)营养搭配方案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2项的得4分,满足1项的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质量控制方案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以下评审内容:(1)食品质量控制方案(2)服务质量控制方案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2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6分,满足2项的得4分,满足1项的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卫生管理控制方案9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以下评审内容:(1)食品卫生方案(2)人员卫生方案(3)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3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食品安全管理方案进行打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1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设备设施维护方案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食堂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方案进行打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1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服务承诺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服务承诺进行打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1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保持员工队伍稳定措施3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进行打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1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人员培训1投标人自有或与第三方培训机构有长期合作的得1分,并提供合理的培训计划,提供自有培训机构相关证明材料或与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评分依据:提供发布本项目信息公告前的相关证明材料)突发情况应急预案3由评委根据投标人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包括停电、停水、停气、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消防事故应急处理、断餐应急处理、盗窃应急处理、打架斗殴应急处理、操作中的事故应急处理、员工触电应急预案等)进行打分:评审标准:(1)完整性:方案完整,切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和需求。(2)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实施方案合理、恰当。(3)简洁性:在不复杂、可理解的方式下,方案条理清晰,便于理解易读。对上述1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完全满足3项评审标准的得3分,满足2项的得2分,满足1项的得1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五章合同书格式(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的内容)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制造厂家(全称)1货物(服务)名称12货物(服务)名称2………………………合计三、货物(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五、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八、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九、质保(服务)期及质保(服务)范围和要求1.质保(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质保(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质保(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十、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十一、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十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十四、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十五、其它补充条款。十六、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二十、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二十一、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武汉西藏中学就餐服务项目,属于餐饮业;承接企业为上海中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8577.78万元,资产总额为3006.1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上海中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29日采购需求说明: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中带“★”的指标要求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的,将按无效响应(投标)处理。一、项目概述武汉西藏中学是一所省级示范高中,是湖北省唯一的内地西藏学校,是全国首批内地西藏班(校)之一。学校现有教学班21个,高中班12个,初中班9个,在校学生约800人,以西藏籍学生为主,全校教职员工120人。学校食堂2010年建成,分为上下两层。为加强食堂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食品安全,满足师生早、中、晚一日三餐需求,拟选取专业服务单位一家,确保食堂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拟择优采购供应商,为武汉西藏中学师生提供食堂劳务服务。学校食堂(一、二楼整体)已通水、电、气,并配备灶台、抽排烟系统、蒸饭柜、消毒柜等,配套设施齐备,有独立仓库、清洗池、操作间等功能分区。本校食堂工作时间为凌晨4:30至晚上19:30。工作时间内食堂应保证人员充沛,满足学生及校职工的需要。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的规定,结合食堂实际情况,投入工作人员数量需保障食堂正常运营。投标人对聘用员工应拥有用工自主权,但必须依法、依规用工。必须与所聘员工签订正式书面劳动合同,并报采购人备案。合同期内,如发生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安全责任等事故,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投标人独立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报价中应将食堂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体检以及在工作时间内的就餐等费用考虑在内。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鄂教后勤〔2022〕4号)等国家、教育部、省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食堂餐饮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奖惩条例。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为在校学生和教职工提供三餐,就餐人数约920人。除不可抗拒因素(地震、特大洪水、战争)外,须确保全校师生的一日三餐(含国家法定节日及寒暑假、值班、物业人员的膳食),未经学校同意,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中标人不得停业。出现单方面未能正常供餐的情况发生一次,从劳务费中扣除3000元,一年内发生超过3次不能正常供餐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只能在学校指定的场所内制作食品和经营食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品带出食堂到校园其他场所销售。对采购人提供的食堂场所享有使用权,没有出租和转让权,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债权、债务或纠纷采购人不承担责任。3.应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场监督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4.保证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5.学校后勤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6.要依法经营,独立承担民事、刑事责任。只准按校方规定进行一日三餐经营服务,上课期间不得经营,如有特殊安排,报校方审批后执行。7.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8.进驻食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身份证并报采购人备案。9.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饭菜价格合理,避免出现少餐、缺餐。10..根据学校的要求,每周制定菜谱计划,交由学校审核,由学校对菜品质量、安全、卫生和成本核算进行监督。11.在餐厅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早餐、中餐、晚餐(因工作特殊性,如遇紧急任务,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会议自助餐、夜宵和外送盒饭服务)。12.由于毕业年级学生均在校外进行考试,故每年应按照学校实际考点需要,配合学校完成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期间的师生送餐服务工作。13.应就本项目购买武汉市内保险公司不低于1000万保额的公众责任、食品安全方面的保险,并在签订《委托经营服务合同》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上报备案。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合作方式:采购人提供包括食堂的房屋、水电气设施以及餐桌椅、设施设备等的使用权。中标人提供工作人员对食堂一日三餐进行制作,提供劳务服务。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一年。3.时间要求:确保食堂2025年9月27日前投入正常使用。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经营范围及供餐标准(1)供餐时间:必须确保按西藏中学规定的时间正常供餐。供餐时间为: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寒暑假供餐时间由采购人另行单独明确。(2)食堂经营范围:负责根据菜谱编排情况来下达物资采购计划,参与食材验收,制售满足学生三餐及宵夜需要的主食、副食品种,应注重学生和教职工餐饮膳食营养搭配和丰富菜式品种,早、中餐提供约15个品种,晚餐提供约10个品种,并同时供应面点等特色风味小吃。如米饭、炒饭、稀饭及馒头、包子、面条、水饺等各种自制的面点,各种自制的面包、糕点、油炸(煎)类食品,各种炒菜、烧菜、汤、咸菜等健康食品(不得加入有害健康的化学添加剂)。(3)食堂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产品设计定价必须经过严格成本核算,经营品种、价格由采购人审核认可后方能执行;不得擅自确定价格或调整价格。食堂推出的新品种需报学校实行审批制度。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2.经营管理(1)必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制度、人事制度、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文明服务、成本核算等制度。(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食堂任何区域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进行不法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具备开展数字食堂相关工作的能力,积极配合完成各项相关任务。(4)与食堂管理人员、食材投标人做好相关配合,把控食材安全和食材采购相关环节及流程。(5)做好精细化经营,按周菜谱精确上报食材计划并采购,严格食材验收,严格按食谱最好出品工作。杜绝浪费。3.食堂卫生、安全监督评价要求(1)依照国家卫生标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疾病防控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2)参与原材料的验收工作,必须保证食材新鲜、品质好。每日对餐具进行高温消毒。(3)对原材料在保管、清洗、加工、制作、冷藏过程中要防止二次污染变质。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食品流入餐桌,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4)安全操作、使用和保管各类餐饮设备,严防火灾、漏气、盗窃等安全事故发生,(5)每天工作完毕后及时清理厨房现场,将生产用具、炉灶台、工作台、工作柜、清洗干净,不能有污渍。(6)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4.服务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要求(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每季度进行1次食堂烟道清理工作。(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定期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8)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9)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10)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6.财务结算管理及财务监督(1)采购人每月按要求进行一次结算,中标人应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2)中标人应规范财务管理,配备满足项目服务的财务人员。7.人员配置(投标人应就“7.人员配置”6项内容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1)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食堂实际就餐情况,投标人配备食堂日常生产经营的相关人员应不少于26人,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食安总监、食安员、红白案厨师、西点师、切配工、服务员、洗消人员等,以满足食堂运营需求。岗位人数岗位要求项目经理1、食堂前厅、后厨、整体日常统筹管理。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3、全面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完成各项管理目标。合理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安排,组织分工,确定工作时间,确保食堂正常运转。严格进行成本核算,对各个生产环节的运营成本进行分析和掌控。全程监控开餐过程,实行现场管理,随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组织和做好食堂全体员工日常基础工作流程、专业技能、应知应会等相关培训工作。严把安全卫生关,把安全、卫生工作放在首位。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杜绝事故发生: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卫生操作关,做好食堂安全卫生工作。营养师1、负责食物营养的搭配,与厨师长共同开出菜单,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库管1、负责协助学校完成日常原材料验收及仓库保管工作,协助学校完成每月食堂账目资料收集工作,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厨师长11、负责厨房的组织领导与业务管理工作;2、负责厨房的劳动力调配和班组间的协调工作;3、负责指挥烹调工作。制定菜单,对菜点质量现场把关指导。4、负责日常原材料验收工作。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6、全面负责项目后厨整体管理工作;全面负项目菜单设计与编排、出品、品质控管;负责新菜品研发、成本控管工作;负责厨房营运规划、预算的执行、指导生产等工作;组织内外部厨师技能培训,提高团队整体素质;负责配合收集师生对菜品的意见,不断改进菜式和提高出品要求。厨师61、负责烹调工作,按照厨师长要求定点出餐,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白案厨师31、负责面点工作,按照厨师长要求定点出餐,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切配厨工1、根据组长的工作安排和炒菜厨师的需要进行原料加工,负责切菜、配菜、配料,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洗摘工1、配合做好洗菜、摘菜等工作负责洗菜、摘菜等工作,掌握基本的食堂卫生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保洁员1、负责大厅桌面、地面卫生、收餐、洗碗工作,掌握基本的保洁用品、保洁设备的使用知识,服务前体检合格。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食品安全员1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不良嗜好。身份证件齐全,政治上可靠,遵纪守法,敬业爱岗,无不良行为记录,知晓本岗位服务礼仪。2、组织食堂员工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和专业知识,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负责食品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查验工作和出货时负责查验物品的安全质量、数量;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负责全程监管(选材、原材料清洗、切配、食品制作、食品保存、供餐),做到无缝监管,确保食堂食品安全;负责食品留样、工作记载、资料归档等工作;每天搞好从业人员的晨检工作,督促食堂清洁卫生、餐具清洗消毒、废弃物处理等工作。★投标人应依据武汉市劳动部门的相关要求拟派至本项目的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现行规定的标准,承诺每月按时发放拟派人员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如遇政府调控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重协商后对此报价进行上调。提供承诺函。(2)项目人员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相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均满足18-60岁,不得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所聘员工必须身份证、健康证两证齐全,持证上岗,在校方备案。(3)所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全部员工应按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投标人承诺投入的管理、技术骨干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变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确实需要对上述人员进行更换,需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批准经采购人确定后方可更换,且新进或增加的人员需满足上述资质条件;同时必须将变更人员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备案。采购人有权根据食堂经营情况要求更换管理人员,投标人须积极配合。(4)应确保用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因违规用工导致的法律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所聘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投标人应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确保各项操作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或对采购人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投标人拟派的团队成员均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8、服务要求:(1)投标人必须做到保证各类饭菜的花色品种,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2)工作时间要求:学校统一安排的师生在校在岗时间内(包括节假日),必须保证师生在校时间早、中、晚餐的供餐服务。(3)项目人员在学校食堂用餐,需向招标人支付餐费,按照与学生同餐同价的标准向学校缴纳员工伙食费。(4)学生餐采用营养套餐为主,特色风味品种为补充的供餐模式。餐点种类兼顾少数民族学生餐。(5)遇到大型的接待要求,投标人应有应急保障措施。同时投标人应当有停水、停气、停电、疫情突发的应急预案。9.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使用、维修和维护(1)必须维护、保管好采购人的固定资产,不能随意改动房屋结构和设施位置;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准在食堂内另设摊档;不得将经营场所整体转租;不得私自增设大功率的电器和私自改动用电线路。(2)对于采购人提供的水、电、气设施及桌椅、空调、电梯等资产,双方从合同签定之日起办理清点手续后,移交使用。经营期满后或中途退出,采购人收回所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如有遗失由中标人按原价赔偿,如有损坏由中标人折价赔偿,折旧期限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3)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列出相关厨具、餐具及低值消耗品的申购计划,待采购人审批完成后按照流程购买,中标人做好相应的维护、保管工作。(4)必须承担委托经营期间餐饮供应场所原有设备的常规维修、维护责任。对于厨房抽排系统等专业设施设备,采购人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公司定期实施维修保养,中标人在维修保养期间进行配合相关工作。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若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及细则如下:学校每学期开展一次食堂进餐问卷调查。1、食堂进餐问卷调查,针对食堂餐饮服务质量满意度进行调查,方式为问卷调查形式。由总务科、学生科组织班主任、学生代表定期按照百分制打分。80(不含)以上为优秀;70(含)~80(含)分为良好;60(不含)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每学期考核一次,汇总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食堂进餐问卷调查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2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在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投标人在作出报价及相关服务承诺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各种市场调节风险因素,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变更。(一)要求及相关费用:(1)本项目实际劳务费用支付按照每月以不高于食堂实际经营收入的25%据实结算;相关费用应包括:学校食堂服务项目过程中的一切运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含社保、奖金、福利费等)、交通、管理费、税金、意外保险等全部各项直接与间接费用等总计之和;(2)投标人不得低于用工成本报价,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设定员工工资包含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及绩效工资+五险以及防暑降温费等与依法用工相关的全部费用,员工发生工伤保险事故所致一些赔偿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当充分预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调等影响用工成本的因素,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投标人不得要求调高合同金额。投标人应当根据武汉西藏中学食堂的供餐时间和供餐特点,对员工加班费用予以充分预估,保证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供餐。(4)付款方式:每月据实结算,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水、电、燃气费由招标人承担。(二)投标人报价要求:投标人按折扣进行报价。最终月结算金额=食堂月度实际经营收入*投标报价(折扣),其中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5%,超过25%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应遵循合法合规、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九、退出机制(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中标人利用经营场所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以及经营方式有损学校“服务育人”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2.经核实,中标人实际服务与响应文件严重不符的;3.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搭建附属设施或损坏房屋的;4.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擅自更改和增加经营范围,提高食品售价,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的;5.发生一般及一般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每年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师生满意度测评,综合满意度低于60%(含)的;7.利用经营场地存放危险品,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责任事故的;8.除不可抗力外,停止或威胁停止提供餐饮服务的;9.所售食品价格明显高于同期周边社会餐饮网点同类食品销售价格且拒不更改的;10.因饭菜质量价格、食品卫生等企业自身原因引起学生罢餐等群体性事件的;11.有严重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定行为的。(二)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须在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场。如不按期退场,以3000元/每天从服务费中扣除。所有滞留物品从合同到期或终止之日起超过7个工作日的,学校有权全部按废弃物进行处置,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凡出现校闹、剧烈争执的一律报公安机关处理,且学校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的权利。2.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添置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置,不得要求学校回购,不得对原有设施、设备、装修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将按损坏和修复情况从中标人营业款中扣除。3.中标人撤场前应及时结清员工工资及各项债务结算等费用,如发生任何劳资纠纷或经济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人独自处理解决。十、附件附件1:学生食堂问卷调查为不断改进提高学校食堂餐饮保障工作,更好的为同学们提供优质的服务。请同学们完成以下问卷调查。满分100分,选A得20分,选B得16分,选C得12分,选D得8分。1.你觉得学校食堂饭菜价格是否合理()A:非常合理;B:合理;C:基本合理;D:不合理;2.你觉得食堂饭菜口味和就餐环境卫生如何?()A:很好;B:较好;C:一般;D:很差;3.你在食堂是否有吃到过不新鲜或者变质的食品?()A:没有;B:几乎没有;C:偶尔;D:经常;4.你觉得学校食堂饭菜是否符合同学们的营养需求()A:非常符合;B:符合;C:基本符合;D:完全达不到5.你觉得现在学生食堂的菜品种类如何?()A:非常丰富;B:比较丰富;C:品种单一;D:品种匮乏;同学们你对学校食堂还满意吗?请给食堂提出宝贵意见:附件2:教师食堂测评问卷为强化学校后勤服务管理,努力提高膳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本着找准问题,有方向;解决问题,补短板。现对本学期教师食堂服务质量进行测评。我们将汇总教师意见后,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满分100分,共5题选A得20分,选B得16分,选C得12分,选D得8分。1.教师食堂饭菜口味如何?()A:很好;B:较好;C:非常一般;D:很差;2.教师食堂饭菜价格如何?()A:很实惠;B:稍微便宜一点;C:和外面一个价;D:比外面还贵;3.食堂饭菜和就餐环境卫生情况如何?()A:很干净;B:比较干净;C:勉强可以;D:不干净;4.现在食堂员工服务态度如何?()A:非常满意;B:比较满意;C:一般;D:不满意;5.在食堂是否有吃到过不新鲜或者变质的食品?()A:没有;B:几乎没有;C:偶尔;D:经常;请老师们对食堂提出宝贵意见:经营期间,采购人将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若考核结果未达到采购人相关文件或规定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1)实行民主评分评价,无记名投票,一人一票,每学期一次,成员包括全体老师和学生;(2)经营效果评价(包含质量、价格、菜色、服务、卫生等)满分为100分,学生的评价占70%,老师的评价占30%,平均分80分以上为优秀;7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3)分值计算:总分=学生×70%+老师×30%(4)若饭菜质量、价格、服务质量、卫生等有被用餐人员举报,经学校调查属实的每次扣总分3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