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中标结果公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



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NXZH-2025-014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847
二、项目名称: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46号
13895107171
98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
其他展览服务
1
988000
988000

小型企业
以“平等、融合、共享”为主题举办2025年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以集中展览、展示、展销、展演为主,分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康复辅具无障碍设施设备及科技助残产品展、书法绘画文创作品展和残疾人文艺演出(“三展一演”),做好活动策划设计、布展、邀请参展科技助残企业、节目彩排及各项活动保障工作,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服务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89.60

宁夏推动视觉形象设计有限公司
85.09

宁夏初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77.32

六、评审专家名单:马玉林(组长)、赵涛、窦玉琴、姜玉芝 采购人代表:熊伟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4820.00元。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 联系方式:0951-5668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7楼703 联系方式:13895637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熊伟 电话:0951-566882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毅 电话:13895637783
十一、附件
采购文件*:

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电子招标文件pdf.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8-29

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代理机构: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8472.项目名称: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3.项目编号:NXZH-2025-014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000000.00元6.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元7.采购需求:以“平等、融合、共享”为主题举办2025年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以集中展览、展示、展销、展演为主,分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康复辅具无障碍设施设备及科技助残产品展、书法绘画文创作品展和残疾人文艺演出(“三展一演”),做好活动策划设计、布展、邀请参展科技助残企业、节目彩排及各项活动保障工作,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中(2)-(5)项内容,若供应商不提供承诺书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09日至2025年08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5年08月09日00:00时至2025年08月15日24:00时)内,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供应商须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进行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注册绑定后,方可进行网上登记及招标文件下载操作。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获取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4.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系统使用问题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5.除因电子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外,供应商未能按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文件提交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联系人:熊伟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联系方式:0951-56688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毅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7楼703联系方式:13895637783代理机构: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8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联系人:熊伟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电话:0951-5668822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正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7楼703项目负责人:李毅电话:13895637783邮箱:570301902@qq.com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4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中(2)-(5)项内容,若供应商不提供承诺书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布的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以投标文件中内容为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小5视中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6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9项目预算金额:1000000.00元;最高限价:1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11投标保证金:0元缴纳时间:投标时间截止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无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5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须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注: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方式递交)1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定标原则: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形式:转账方式收取时间:2025-09-01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电子开评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或者供应商需要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上传。一、电子远程开标流程概述1.文件上传递交: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选择对应项目对应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加密上传递交。1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编制并网上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需要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进行文件验证。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平台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文件验证: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登陆交易平台后点击“已报名项目管理”-对应项目后方操作按钮-“投标人文件”插页,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签到验证”、“解密验证”、“签章验证”。若文件需要重新修改上传需要在此页面撤回,然后重新制作上传递交。3.网上开标:投标人或者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点击“已报名项目管理,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签到”,进入网上开标页面。签到时间内,点击签到;解密时间内,点击解密并确认签章。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编制并网上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完成后需要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已报名项目管理,投标文件点菜单可查看投标文件递交情况并依次进行“签名验证”、“解密验证、“签章验证”。网上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平台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方式:网上远程开标,远程签到、解密、确认签章,无需到场。签到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一般为开标前半小时;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具体显示时间为准,一般为开标后40分钟(具体时间以平台实际时间为准),超过解密时间的视为放弃解密即放弃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二、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章1.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易能智招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加盖电子章。2.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文件应使用A4规格编制、编写目录,必须具有结构清晰详细、完整的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word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4.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投标文件的相关页面,为了保证系统电子化处理效率,在保证可辨认清晰度情况下扫描时应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减少成稿文件的大小。对于以文字为主的文件扫描,建议最高200DPI;对于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文件,建议最高300DPI。5.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递交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供应商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投标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6.投标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7.供应商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须盖章的部位加盖电子公章,电子公章与实物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投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是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9.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注意事项:1.本项目必须网上投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获得电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且在有效期内。2.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中操作帮助栏目(网址:www.ynzhzh.com)及易能智招投标人咨询交流QQ群(783542967)。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1)操作系统:Windows10(2)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0及以上。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投标,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影响其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投标会发生的故障和风险。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投标内容不一致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是否成功以交易平台的具体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投标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其投标将会被判定为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①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②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④各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需在当前界面再次确认文件状态,确保文件状态为已解密,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如未解密成功,需再次点击解密按钮进行解密并签章确认。⑤为保证开评标环节系统环境稳定,供应商开标当天解密所用电脑须为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四、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其他注意事项温馨提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六、开标相关要求1.本项目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远程解密无需到场。2.解密: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易能智招电子交易平台www.ynzhzh.com。登陆交易平台后点击“已报名项目管理”-对应项目后方操作按钮-“开标签到”插页,对应标段后方点击操作按钮,进入网上开标页面。签到时间内点击签到,解密时间内点击解密,然后确认签章。为保证开评标环节系统环境稳定,供应商开标当天解密所用电脑须为之前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七、应急开标程序1.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在相关监督部门的同意下可启动应急开标程序。(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2.可采取的应急措施包括:(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立即停止;(3)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4)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投标人,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2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根据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采)发〔2022〕275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的规定,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2单位声明函》,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企业报价给与扣除优惠。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的,采购人应当在货物、工程或服务交付之日起25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5日。(3)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按照2023年第1号《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技术要求》等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此前已经获得销售许可证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销售或者提供。”的要求执行。4.优先采购创新产品(服务)政策:按照财库〔2021〕2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货物和服务。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文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登录“宁夏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6.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政策:财库〔2023〕35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3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1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30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29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财库〔2023〕7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7.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当供应商存在分公司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相应资质材料,否则投标无效。8.根据《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的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是。31.说明:请投标供应商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时注意本项目(包号)与招标公告中项目编号填写一致。2.根据政府采购手续办理及资料存档要求,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已上3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二套(一正一副,双面打印)。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注: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十五)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投标,当供应商存在分公司时,应以总公司资格投标,并提供总公司相应资质材料,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总公司的相应数据资料为准。5/6/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内容。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评标办法内容。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参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一)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二)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三)交付标准和方法:承诺达到现行国家有关服务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四)售后服务: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五)付款方式及期限:1.支付方式:采购人与供应商通过转账方式进行支付。2.付款进度:采购人以电汇/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参加人员的住宿、就餐、车辆的单价结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六)履约验收:1.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经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履约验收申请,自验情况作为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提出的履约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是否达到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验收条件,达到履约验收条件的,启动履约验收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供应商必须进行整改,整改结束,采购人出具最终验收意见。2.验收内容:工作内容清单、项目过程资料等资料。3.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及银川市的相关行业规定及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验收。4.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验收的内容:按照实施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交付标准和方法要求。5.其他履约验收内容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22]10号)相关规定进行履约验收。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1)项目名称: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2)采购需求:以“平等、融合、共享”为主题举办2025年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以集中展览、展示、展销、展演为主,分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康复辅具无障碍设施设备及科技助残产品展、书法绘画文创作品展和残疾人文艺演出(“三展一演”),做好活动策划设计、布展、邀请参展科技助残企业、节目彩排及各项活动保障工作。(3)活动筹备阶段,供应商需指派2名工作人员常驻现场,为采购人提供常态化服务,直至采购人确认最终活动方案后方可结束驻场。(4)预算金额:100万元。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一、活动主题平等融合共享二、时间地点(一)时间:计划于2025年9月开展,共三天(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二)地点:银川市国际会展中心E馆三、活动内容本次活动以集中展览、展示、展销、展演为主,分为“十四五”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康复辅具无障碍设施设备及科技助残产品展、书法绘画文创作品展和残疾人文艺演出(“三展一演”)。(一)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展。聚焦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格外关心格外关注,围绕“十四五”期间全区各级残联组织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康复服务、文化体育、组织建设、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助残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现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为社会各界打开深入了解和认识残疾人事业的窗口,增进社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认知,营造关心、理解、帮助包容的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展示基础内容由自治区残联提供)1.按照“十四五”残疾人工作成就,包含引言、康复、教育、就业、组织建设、宣传文化、体育、无障碍、先进人物、艺术人才等业务内容,计划采用100个版面进行集中展示,每个版面规格尺寸为2.4m长*1.2m宽,包括版面内容设计、制作、安装等。2.利用钢、铝型材等材料进行组合展示,设计搭建为高低不同、形状不同的展示面,并在不同内容衔接处,利用电视或电子屏等设施设备,丰富展现形式,展区搭建长度为100m长*2.5m高,包括设计、搭建等。(二)康复辅具无障碍设施设备及科技助残产品展。邀请区内外康复辅具和无障碍设施设备的生产企业、经销商等,按残疾类别,通过产品展览、动态演示、实物展示、现场体验等方式,展现在医疗康复、辅助器具、无障碍环境等领域的最新产品对残障人士生活的积极影响,展现无障碍设施、信息无障碍对社会生活带来的深刻变化,让社会进一步了解助残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与转化成果,推动残疾人工作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共同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和服务,让科技创新的力量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残疾人。(科技助残企业由自治区残联指导合作方进行邀请。)1.设施设备展区:采用桁架搭建不少于40个展位(为不少于40个企业或经销商提供),每个展位计划规格尺寸为3m长*3m宽*2.5m高。2.须提供展位装饰设计、安装,产品摆放所需展台(架)租赁、制作等。3.体验区:铺设直行、拐弯塑胶盲道(15米),铺设之字形坡道、扶手等。设置盲人高科技阅读设备体验、设置黑暗体验仓。(三)书法绘画文创作品展区。面向全区征集残疾人书画、剪纸、编织、刺绣、泥塑、雕刻等文化创意作品,精选优秀作品,设置展区集中展示展销,通过作品展览、现场创作、直播展销等形式,展示“托养+辅助性就业”、“互联网+就业”、“文创+就业”等就业新模式,展示残疾人文化创业就业成果,促进残疾人通过参与文化产业拓展就业增收渠道。1.书法绘画展区(作品300副):采用不同造型的展架、展墙等进行悬挂和张贴,展架、展墙制作材料为铝合金、不锈钢和木质材料,规格尺寸为2.2m高*1.5m宽。供应商须为作品提供装裱。2.须将300副书法绘画作品设计、制作成册(500册)。3.文创展示区须采用不少于40个展台(架)进行展示,展台(架)为铝合金、不锈钢和木质材料搭建,规格尺寸为2.2m高*1.2m宽。4.食宿等:文创展邀请不少于40名残疾人和10名陪护人员进行现场技艺展示,须包含以上人员食宿费、误工补助。(四)开幕式1.舞台搭建:利用钢、桁架搭建30m长*8m宽*0.6m高的活动舞台。(3天)2.舞台电子屏:搭建25m长*4m高的曲面宽屏。(3天)3.场下礼宾椅:约300把(3天)。4.活动启动仪式所用灯柱约10个(1天)。5.配备灯光、音响等舞台设备租赁,(3天)。(五)文艺演出(利用开幕式舞台)。以宁夏残疾人艺术团为主,各地残疾人艺术团共同参与,为残疾人搭建展现自我才华的舞台,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的独特魅力,表达广大残疾人感恩奋进新时代的美好情感。1.主持人:须邀请2名宁夏电视台节目主持人。2.演出人员:3天计划安排6场演出,每场6个节目约30人。3.须提供相关演职人员的食宿、化妆等方面服务保障。(六)场外氛围营造1.主题造型:广场南、北、东出入口各摆放1个,造型制作材质为钢型材、黑白彩喷布等,规格尺寸为3m高*10m长*1m宽,包含设计、制作、安装等。2.视觉背景板不少于50个:材质为方铝、KT板等,规格尺寸为1.5m高*0.8m宽,包含设计、制作、安装。3.道旗不少于60个:规格为3.5m高*1.2m宽,包含设计、制作、安装。4.导视指示牌不少于30个:材质为方铝、KT板等,规格为1.2m高*0.8m宽,包含设计、制作、安装。5.地贴不少于30个:采用黑白布彩喷地面张贴,规格为0.7m长*0.4m宽,包含设计、制作、安装。(七)会展前、会展中宣传1.制作艺术节宣传片1个(不低于5分钟)、短视频4个(不低于1分钟)。视频分辨率4k以上、帧率30fps、画幅比例16:9、编码格式H.265/HEVC。宣传片需要配中文字幕及手语同步翻译画面,手语画面以画中画形式嵌入主视频左下角。2.汽车大世界裸眼3D大屏宣传片、短视频播放:每天播放2次,每次30分钟,计划播放3天。3.德丰大厦户外楼体大屏主题画面设计、播放:每天播放2次,每次30分钟,计划播放3天。4.金凤万达、阅彩城、悠阅城、怀远夜市等4个跨街天桥电子屏主题画面设计、播放:每天播放2次,每次30分钟。5.须安排活动现场摄影、摄像人员不少于2人。6.宁夏日报不少于1个版面宣传。(八)场租及场地布置1.场地租赁:租赁银川国际会展中心E馆,布展2天,会展3天,撤展1天。2.场内计划在水泥面上全场铺设蓝色地毯8000平方米。(九)线上博览会设计活动线上展示网站、线上展馆(基于自治区残联网站增加响应模块,照片及视频由供应商采集,具备AR或VR观展功能)。(十)各类证书及材料印刷1.制作工作证约40个,媒体证约20个,志愿者证约50个,材质为硬壳塑料。2.节目单设计、制作,约500张。(十一)人员保障1.须提供不少于100名志愿者招募、交通、食宿保障及志愿者服装购买、设计制作。(十二)后勤保障1.接送演员大巴车(50座以内)租赁:6场,每场接、送2次。2.文创展技艺展示残疾人接送车辆:不少于5辆轿车。3.其他相关保障。含大型活动购买保险、安全评估及做好疫情防控、突发灾害、食品安全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方面。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审查项目审查说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授权委托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资格审核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序审查项目审查内容号(无效投标认定条件)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给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的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残疾人文化周暨第二届宁夏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宁夏广电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2518.789759)万元,资产总额为(1974.448445)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名称:宁夏广电传媒厂告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8月29日注1:应填写服务提供单位。692注2:投标文件项目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相一致。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6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残疾人文化艺术展演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