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罪犯生活大宗物资中标结果公示(四川省内江监狱2025)
四川省内江监狱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
二、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成都添诚骏雅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东街85号-87号
1,500,000.00元
蔬菜类(百分比):48% 畜禽蛋、水产类(百分比):72% 干杂、调料品及其他类(其他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百分比):75%
95.9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添诚骏雅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C99000000
C99000000 其他服务
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均杰、张敏、何承慧、郑其才、苏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标准下浮,下浮后代理费金额为:9000.00元。二、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形式。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28-86723581、028-86723539、028-86723553;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内江监狱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路880号
联系方式: 0832-81392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2号7栋附203号
联系方式:0832-2222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2-2222565
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相关附件:
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N510001202500221520250805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添诚骏雅贸易有限公司).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
品目
采购单位
四川省内江监狱
行政区域
四川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13:37
评审专家名单
刘均杰,张敏,何承慧,郑其才,苏杰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2-2222565
采购单位
四川省内江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路8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2-8139240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2号7栋附2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32-2222565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技术服务应答表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自行拟定和编写技术、服务应答表。四川省内江监狱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省内江监狱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路880号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合同,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品种为:蔬菜类,畜禽蛋、水产类,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其他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具体名称、数量按甲方实际需求配送,包括加工制作罪犯奖励餐等所需食材货物。二、技术指标(一)蔬菜类1.执行标准。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保证新鲜,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无机械损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规定。蔬菜类需进行农残检测。2.技术要求。2.技术要求。(1)叶菜类(如小白菜、青菜等):符合NY/T743-2020《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规定。叶片:翠绿鲜亮(或品种特有颜色),无黄叶、枯叶、焦边。叶片挺括、不萎蔫下垂。无病斑、虫孔、锈斑、水渍状腐烂;茎部:脆嫩,切口新鲜(无明显褐变或干枯)。芹菜香菜等茎秆应饱满。根部:根部(如带跟)应洁白或正常颜色,无腐烂、发黏、异味。无过多泥土。整体:无抽薹(开花)现象(除非特定要求),捆扎整齐,无过多黄叶、老叶夹杂。气味:具有品种特有的清香味,无沤烂味、土腥味过重。特殊:韭菜、葱类切口新鲜,叶尖无枯黄。(2)根茎类(如土豆、萝卜等):符合NY/T745-2020《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规定。外观:形态规整(或品种特征),表皮光滑或正常(如生姜粗糙属正常)、色泽正常均匀,大小均匀硬度:坚实、饱满、沉重感。无萎蔫、皱缩、发软(腐烂前兆)。无:无发芽(土豆、洋葱)、青头(胡萝卜、土豆)、绿变(土豆)、冻伤(发黑、发软)、霉变、腐烂(尤其是根蒂部、芽眼处)、严重的机械伤、裂口、虫蛀、空心(切开检查或凭经验)。泥土:允许带有少量自然附着的泥土,但不应过多影响判断或污染环境。需相对干燥。气味:具有品种特有气味(如姜蒜的辛辣味),无霉味、酸腐味。特殊:山药、芋头等黏液正常,无腐烂斑点。(3)瓜类与茄果类(如番茄、茄子等):符合NY/T747-2020《绿色食品瓜类蔬菜》和NY/T655-2020《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规定。瓜体:挺直或符合品种特征,表面有光泽,瓜刺(如黄瓜)坚挺(非软塌)。颜色鲜绿(或品种色)。硬度:坚实有弹性,按压无软陷(过熟或腐烂)。无:无皱缩、萎蔫、裂口、压伤、病斑(白粉病、炭疽病等)、虫蛀。瓜蒂:新鲜翠绿(部分品种如老南瓜可不要求)。成熟度:符合采购要求(如黄瓜宜嫩,南瓜可老熟)。(4)鲜豆类(如豌豆、豆芽等):符合NY/T743-2020《绿色食品豆类蔬菜》规定。豆荚:饱满、挺直(或符合品种弯曲度)、颜色鲜绿(或品种色),表面有细绒毛(如有)应明显。无:无锈斑、病斑、虫孔、萎蔫、干瘪、鼓粒(过老)、纤维化严重。豆粒(如豌豆、毛豆):豆粒应饱满,未过分膨大硬化。其他:运输前需预冷,运输中防冻、防淋雨。(5)食用菌类(蘑菇、木耳等):符合GB/T45197-2025《食用菌鲜品流通技术规范》规定。形态:菇形完整、大小均匀(按等级要求)。菌盖/菌伞:有弹性,不开伞(如双孢菇)、不破碎、无黏液(新鲜菌菇表面微黏属正常,但过多发黏则不行)。颜色:色泽正常(如香菇褐色、白玉菇洁白),无发黄、发黑、黯淡、长白毛(菌丝,非霉)。菌柄:坚实、脆嫩(金针菇),无发软、发黏。无:无杂质(木屑、培养基)、泥沙、腐烂、霉变、异味(应有菌菇特有香味)。包装/水分:包装完好,内部无过多游离水珠(易腐烂)。冷藏触感冰凉。(6)水生类(如莲藕、高笋等):外观完整,无腐烂、无异味、无霉变、无泥沙和杂物。(7)十字花科类(如花菜、莲花白等):叶片鲜嫩、无黄叶、无病虫害,球茎类叶球紧实、形状规整,花菜类球形完整、紧实不散。花球:紧实、致密、洁白(花椰菜)或深绿/紫(西兰花),无松散、开花(变黄)、发黄(西兰花少量黄化需评估)、发紫(冻伤或光照不足)。无:无黑斑、霉点、污物、虫体(特别是菜花易藏虫)、机械伤。茎部:切口新鲜,无干枯、褐变。茎部应鲜嫩。叶子(如带叶):应鲜绿挺括。气味:清新,无异味。(二)畜禽蛋、水产类畜禽类: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或国家最新标准;兽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猪肉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鸭、鹅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牛、羊肉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蛋类: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水产类: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和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兽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2.技术要求。畜禽类:色泽正常,无异味、臭味、无毛,肉质有弹性、按压无水迹,无明显淤血、水肿、囊肿等病变。冷冻品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退换货。蛋类:蛋品应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肉眼可见粪便、污迹等,蛋壳坚固、无沙壳、暗纹、裂痕,色泽均匀、无色斑、血斑。水产类: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体表有光泽,肌肉紧密有弹性,鳞片完整且不易脱落,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三)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干杂、调料品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须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须符合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规定。水果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豆制品类: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2.技术要求。干杂、调味品类:正常外观、无霉变、虫害、破损、污染等异常,干货类须无异物杂质、干燥、无结块、无回潮;液体状调料品须澄清透明有光泽,无悬浮杂质,正常气味、无异味、发霉味、腐败味和刺激性气味。瓶装、袋装或散装,密封完好,包装完好、无破损、泄露,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法规。水果类:新鲜洁净,具有正常形状、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成熟适度、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及机械损伤。包装牢固、整洁卫生,能保护水果品质,便于装卸、运输和储藏。豆制品类:具有相应色泽、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三、服务要求(一)配送时间甲方提前1天将所需货物种类、名称和数量等订单信息告知乙方,乙方须按甲方订单进行备货并在次日上午8:3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卸货,如遇甲方有临时需求,以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二)配送要求1.乙方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甲方在确认货物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劳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装、运货物及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合格证明(驾驶员除外),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原则上配送人员和配送车辆固定,不得随意更换。4.乙方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5.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6.乙方车辆应严格按甲方要求进入甲方工作区域,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全责。7.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货物。(三)质量及包装要求1.有原装包装的货物产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标识清晰规范、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包装上须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价信息、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期须在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包装货物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质检材料。2.散装货物乙方应进行简易包装,确保运输途中货物原有形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3.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质检材料的,一律退回,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更换配送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在正常保质期内,非甲方保管不当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也应无条件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四、管理要求(一)乙方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所供货物的食用安全,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二)乙方应落实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不按要求配送、严重影响正常就餐等情形,由甲方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相应罚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四)由于甲方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甲方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安全、驾驶人员安全、工伤保险购置等安全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五)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甲方名义从事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六)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七)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监管区内必须遵守甲方相关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乙方相应人员不得再进入甲方监管区,同时除以相应罚款,从结算金额中扣除:1.不得私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2.不得为罪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3.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4.不得在甲方区域内拍照、摄像或录音;5.不得在甲方区域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管区;6.乙方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甲方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八)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甲方验收小组验收为准),扣100-1000元不等,从结算金额中扣除:1.出现一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2.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时间供货的;4.供货数量的浮动范围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5%,且未影响甲方开餐;(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退回给乙方,或供应数低于计划数95%,乙方应立即补足数量,经验收合格后入库,该两种情况不扣除);5.未按甲方相关要求卸货。(九)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以甲方验收小组验收为准),扣1000-2000元不等:1.出现二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2.供应货物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的;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按时开餐的;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95%的;6.把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的;7.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8.乙方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开户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络或付款的;9.所供货物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在合同中约定)。(十)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甲方需要退换部分货物的,乙方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剩余质保期在2个月以内的货物,甲方如需更换的,乙方应在4小时内免费提供更换货物服务。(十一)乙方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期内保险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且受益人为甲方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签订前将购买的保单原件交至甲方。五、价格确定及费用结算序号名称参考基准价百分比1蔬菜类参照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 “益民市场”当月20日蔬菜类产品价格为参考基准价;平台未公布价格的由甲方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甲方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2畜禽蛋、水产类参照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 “益民市场”当月20日畜蛋禽、水产类产品价格为参考基准价;平台未公布价格的由甲方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甲方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3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其它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由甲方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甲方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每季度定价一次。2.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费用按一个周期结算。3.结算价月结算价=∑[参考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对应类别报价百分比]。以上价格为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六、付款(一)每月付款金额=月结算价-结算周期内罚款金额(二)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日后20日内出具有效发票、清单等相关票据交甲方进行结账转款。甲方原则上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有效票据及配送货物清单等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甲方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四川省内江监狱纳税人识别号:1151000007399881XH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内江东兴支行账号:118530627367乙方账户信息:公司名称(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若变更上述账户信息,需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若甲方已经根据以上账户信息支付了相应款项的,视为甲方已经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货物验收(一)验收流程乙方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甲方在确认货物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所有货物均应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未达到甲方所要求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二)验收标准1.数量验收货物验收时若发现配送数量与预定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货物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10%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10%以上的部分乙方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货物应及时电话告知甲方,甲方作适当调整(所送货物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最终以甲方验收的货物数量结算货款。2.质量验收具体详见技术指标、服务要求、管理要求。3.货物保管(1)未验收货物:货物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2)已验收货物:验收入库后货物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货物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八、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质检材料的,甲方有权退回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配送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乙方超过规定配送时限影响采购人正常开餐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另行采购。2.在供货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验费由乙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乙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货物,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当批次货物金额等额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甲方继续使用。3.乙方有下列行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1)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等,已经不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擅自将本项目分包给其他乙方的;(3)因乙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而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除解除合同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须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5)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6)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7)其它违法违纪或违反监狱规定行为。4.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验收货物。5.甲方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督促甲方按时验收货物。2.乙方有权督促甲方及时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3.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数量要求配送货物。4.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确定每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定,按甲方要求配送货物。6.乙方确保所供应食品不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九、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当批次货物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的,一经发现,罚款3000元。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货物质量不达标退换货影响甲方正常开餐的达三次及以上,每出现一次罚款3000.00元,费用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由此导致甲方必须另行采购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3.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所配送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所有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十、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有效期于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2.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附件附件1:食品安全责任书附件2:监管安全承诺书附件3:保密承诺书甲方(盖章):四川省内江监狱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1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供应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单位作为罪犯生活货物乙方,特此郑重承诺:一、保证提交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全部资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三、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等级提供生活货物,保证提供预包装食品,保证所经营的食品质量、标识等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五、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六、保证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七、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供货监狱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供货监狱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八、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监狱反馈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监狱使用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九、保证把本《食品安全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十、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承诺人(公章):年月日合同附件2监管安全承诺书为认真遵守和执行好监狱工作的相关规定,本单位作为该项目成交投标人,特此郑重承诺:一、合理安排业务人员1.负责认真审查到监狱的业务人员是否有不适宜进入监狱的情况,确保公司业务人员符合监狱规定要求。2.积极配合监狱办理业务人员进入监狱所需的有关资料手续,更换业务人员由公司及时公函告知。二、加强业务人员教育1.积极加强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知识专门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2.提高业务人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三、加强业务人员管理1.保证业务人员进入监管区后在监狱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活动,服从监狱民警的管理。2.严格执行监狱关于违禁品、违规品管控制度,认真落实违禁品、违规品清缴制度。3.严格执行监狱关于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门岗管理规定,遵守全员安检徒手进监制度,主动接受监狱民警对人身及物品的安全检查,主动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4.绝不将违禁品、违规品带入监管区,绝不为罪犯传带、提供使用违禁品和违规品。四、违规问题的处理(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业务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监管区。1.不按规定佩戴出入证,离开监狱不交回出入证的;2.在监狱禁烟区内吸烟的;3.不遵守监狱相关规定,在监管区内无民警陪同的情况下随意乱窜监区,私自与罪犯接触的;4.虽有民警陪同,但与罪犯进行非业务性交谈的;5.未能妥善保管临时出入证等可被罪犯利用的物品的;6.为罪犯传递书信、书籍、杂志、报刊等印刷品的。(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监狱有权与我公司解除合同。由此给监狱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负责赔偿;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由监狱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携带以下违禁品进入监管区:枪械、手机及其它通讯具、摄(照)像机、录(收)音器材、各种可移动存储介质(MP3/MP4/U盘/移动硬盘等)、现金、酒类,各种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2.交给罪犯以下物品:现金、有价证券、证件、衣物、假发头套、各类食品、药品、刀具、利(刃)器、绝缘器材(具)、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等违禁品、危险品;3.盗窃监狱财物,打听、收集、传播或泄露监狱敏感信息;利用罪犯做私活,与罪犯拉帮结伙、发生冲突及其他违犯监狱规定的不当行为的。4.其他危及监狱安全稳定的情形。乙方(盖章):日期:年月日合同附件3保密承诺书一、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甲方规定的工作区域、工作线路及休息场所活动,严禁其擅自进入监狱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二、乙方应当在工作人员进行劳务前核验其身份,并向甲方提供能证实其身份的履历、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的,乙方要严肃追求其责任,并安排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的工作人员提供劳务。对于拟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要参照涉密人员上岗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保密审查,开展保密教育管理,不符合涉密人员上岗有关规定的,不得聘用到涉密岗位工作。三、乙方在工作人员入职时将有关入职入岗、离职离岗等保密管理要求进行书面约定,并在上岗前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进行保密教育提醒,严禁其打探、获取、占有、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四、甲方有检查乙方与工作人员的合同约定,组织签订保密承诺书以及进行的保密教育提醒等情况的权利,可以安排专人对乙方工作人员履行保密义务、落实保密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考核,并定期开展工作人员保密培训教育。五、乙方需制定工作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监管措施,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培训。乙方需承担甲方的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乙方工作人员需接受甲方保密检查。六、乙方不得提供有以下情形的人员承担服务工作:(一)具有外国国籍、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二)曾因编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领导或者参与旨在反对党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工、罢课等活动以及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受到处分或者处罚的;(三)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四)被开除党籍、军籍、公职的;(五)曾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泄密的;(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七)有吸毒、赌博、卖淫嫖娼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八)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九)其他不宜承担本项目工作的情形。七、乙方工作人员进出甲方指定场所应按要求佩戴由甲方提供的出入证件。出入证件不得转交他人使用。八、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要求:(一)未经批准,不得在办公场所拍照、录音、录像;(二)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民警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三)在办公场所公共区域发现遗留的文件资料、优盘、光盘等物品,应当及时上交责任部门,严禁留存、翻阅、拍照、录像、复制、传抄,严禁在互联网上传输、传播;(四)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及监狱工作和外包服务工作事项中的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五)其他应当遵守的保密要求。九、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应当遵守以下设施设备管理要求:(一)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在办公场所加装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对办公场所内的设施设备进行改装、维修。(二)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对电源系统、电话系统以及有限电视、广播、消防、安防、互联网线路等弱电系统加装任何装置,不得擅自变更线路排布、用途等。(三)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查看监控系统,不得复制、留存上述监控系统采集的视频和图像。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中发现涉嫌涉密案件线索的,应当及时向甲方举报。甲方应当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十一、乙方应及时清退离职离岗工作人员工作证件,及时交回甲方保管。乙方应与离职离岗工作人员签订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提供离职离岗保密承诺书复印件给甲方保管。十二、乙方及其提供的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上述承诺,造成泄密或者重大泄密隐患的,甲方可以根据约定解除乙方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十三、本协议经乙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报价表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采购包:合同包一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最高限价响应报价报价类型服务范服务期报价内容,响应报价,围限1,蔬菜类,7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2,畜禽蛋、水产类,9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3干杂、调料品及其他类(其他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90%{供应商响应}%百分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投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接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样品将作为中标(成交)后履约验收标准,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约。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我单位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由我单位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含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享有使用权。如使用了我单位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已在投标(响应)报价中包括了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投标(响应)文件提交后,本函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需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2页-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注:本项格式自拟(按照综合评分表中要求的内容进行提供)。版本号:N51000120250022152025080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07日-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内江监狱委托,拟对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1.2.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1.3.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有效衔接,确保罪犯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监管安全和罪犯合法权益,拟启动下一年采购程序。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第2页-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免费提供,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招标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方式、地点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采购公告。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成功提交的,投标人将收到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标。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省内江监狱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路880号邮编:641000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7726566268代理机构: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2号7栋附203号邮编:641000联系人:张老师-第3页-联系电话:0832-2222565-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500,00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是否为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是否属于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否5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6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收取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0%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原路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投标文件未明确投标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8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人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一、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的标准下浮,下浮后代理费金额为:9000.00元。二、收款帐户收款单位: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东兴区支行,银行账号:951007010007236749。9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0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1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2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3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4实质性要求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其他说明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本招标文件由四川省内江监狱和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四川省内江监狱。二、“投标人”是指按照采购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标”是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在线组织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活动。五、“电子评标”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出具评标报告等活动。-第6页-2.3.招标文件2.3.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由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编制、确认,是项目采购活动开展的基本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四、资格审查;五、评标办法;六、投标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2.3.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更正通知;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更正通知的同时,即为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及时查看更正公告、更正信息,并根据更正公告、更正信息要求,获取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2.4.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的语言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原则上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但以下情形除外:(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二)对于如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技术证明资料及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者行业认证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投标货币★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一、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投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使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第7页-2.4.5.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报价是其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或者结算标准,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报价要求中的每一项报价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价格修正的,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投标人不确认,其投标无效。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并加盖电子印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6.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和加密★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第六章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按照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投标(响应)客户端提供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辅助功能,供应商应当认真审查核对编制生成的投标文件,并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二、投标人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加盖电子印章和加密。2.4.7.投标文件的提交★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收到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保存。未按招标文件和采购平台操作规范编制、确认、加密、盖章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二、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影响投标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三、除投标人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投标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2.4.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投标人投标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投标文件。2.5.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中标2.5.1.开标2.5.1.2.开标程序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网上开标,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公布开标结果。2.5.1.3.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投标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除因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未按时完成解密外,投标人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1.4.有关要求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报价进行展示。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在线开标,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成功提交或者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作废标处理。-第8页-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2.5.4.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5.5.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确认中标人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通过交易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视同拒绝签订合同,其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6.合同签订、备案、履行及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因不可抗力原因迟延签订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事由消除之日起7日内完成合同签订事宜。二、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三、政府采购合同自采购人和中标人在书面合同上签章之日起生效。四、中标人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2.6.2.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6.3.合同分包和转包★2.6.3.1.合同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2.6.3.2.合同转包-第9页-一、严禁中标人将本项目合同转包。二、中标人将合同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4.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不适用前述规定。2.6.5.履行合同一、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二、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6.6.履约验收方案一、验收组织方式:采购包1:自行验收二、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采购包1:否三、是否邀请专家:采购包1:否四、是否邀请服务对象:采购包1:否五、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包1:否六、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包1:一次性验收七、履约验收时间:采购包1:1、验收条件说明:合同期内所供食材(食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方检验人员当场验收,达到验收条件起1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八、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九、技术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1)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签字——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2)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双方如对服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承诺约定中按服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十、商务履约验收内容:采购包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的商务条款进行验收。十一、履约验收标准:采购包1:(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时按采购人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量低于采购人下单质(重)量要求,中标人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规定进行扣款。(-第10页-2)价格验收标准:配送价格根据参考基准单价及响应报价进行计算,实际配送价格以元为单位,执行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且调价周期内原则不再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3)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以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为准。中标人提供配送食材的检验报告,蔬菜为农残检测报告。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配送供应商应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4)其他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十二、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采购包1:无2.6.7.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具体支付约定详见第三章。2.7.纪律要求2.7.1.保密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7.2.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和账户转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五、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六、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七、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第11页-八、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十、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一、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二、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三、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投标人有前述第一至七条情形的,认定其投标无效;中标人有前述第二至七条情形之一的,认定中标无效。此外,将按照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属于恶意串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对投标人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采购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应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投标人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省内江监狱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除采购需求外的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对答复主体存在争议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答复主体:采购人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7726566268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东风路880号邮编:64100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2-2222565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东城路2号7栋附203号-第12页-邮编:641000三、投标人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投标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对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如质疑内容为更正内容,为发出招标文件更正通知之日;如质疑内容为原招标文件内容,为获取原招标文件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投标人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交易系统获取的招标文件回执单)。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可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及受理投诉联系方式。八、法律责任采购人、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投标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标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9.电子化采购特殊情形处理代理机构应当制定电子化采购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有效应对、处置电子化采购活动中出现影响采购活动顺利推进的各类特殊情况。2.9.1.平台系统故障处理平台系统故障是指因平台所部署的基础软硬件环境、网络环境或者平台功能应用出现异常,导致的平台访问失败、数据出错或者规则失效等问题。供应商在注册登录、获取采购文件、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投标响应、签订采购合同过程中,遇到影响业务操作的平台系统-第13页-故障,应当暂停操作,通过采购平台4001600900电话或者在线客服进行反馈,对可能导致供应商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的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同时告知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在电子化采购评审过程中,遇到系统故障的,向代理机构进行反馈,代理机构应及时进行核实,对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应当暂停操作,并通过代理机构联络群或者开评标专线电话等渠道进行反馈。平台运维单位负责平台系统故障的排查认定,对认定为平台系统故障的,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运维通知,明确故障类型、故障期间、影响范围、处理意见。故障排除后,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依据运维通知内容评估对项目采购活动的影响情况,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依法开展后续采购活动。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不得因平台系统故障免除平台用户应当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经核实排查认定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按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平台操作要求开展后续操作。供应商使用的网络环境、计算机终端及软件、数字证书、电子印章等设施设备出现的故障,不属于平台系统故障。供应商应当在使用平台前做好必要的准备和验证工作,并承担准备验证不充分产生的不利后果。2.9.2.其他特殊情形处理出现采购活动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特殊情形,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平台系统实施的,或者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形,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和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理。如影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解密投标响应文件或者评审中响应报价、澄清说明等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应当在故障排除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次顺延相关截止时间,并由代理机构告知供应商。2.9.3.注意事项出现前述特殊情形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属于供应商需要承担的风险。因故意行为造成平台系统故障或者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影响电子化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视为非法干预采购活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10.样品评审采购包1:不需要样品评审要求提供样品评审的项目,样品评审环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线下样品评审规则和方式,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样品评审应当全过程录音录像,形成书面评审记录上传至交易系统。-第14页-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99000000其他服务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1.00(项)1,5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蔬菜类项%70.00百分比(1)投标人报价为百分比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百分比。(2)报价举例: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五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5%: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0%,依此类推。2畜禽蛋、水产类项%90.00百分比(1)投标人报价为百分比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百分比。(2)报价举例: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五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5%: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0%,依此类推。3干杂、调料品及其他类(其他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项%90.00百分比(1)投标人报价为百分比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百分比。(2)报价举例: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五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5%:若供应商心理价位为打六折,则供应商报价表所报百分比(%)就应为60%,依此类推。★注: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第16页-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配送内容二、技术指标(一)蔬菜类★1.执行标准。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保证新鲜,无病虫害、无腐烂变质、无机械损伤,符合《-第17页-序号名称最高限价(百分比)1蔬菜类70%2畜禽蛋、水产类90%3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其它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9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规定,蔬菜类须进行农残检测,食用菌类(蘑菇、木耳等)符合GB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规定。▲2.技术要求。(1)叶菜类(如小白菜、青菜等):符合NY/T743-2020《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规定。叶片:翠绿鲜亮(或品种特有颜色),无黄叶、枯叶、焦边。叶片挺括、不萎蔫下垂。无病斑、虫孔、锈斑、水渍状腐烂;茎部:脆嫩,切口新鲜(无明显褐变或干枯)。芹菜香菜等茎秆应饱满。根部:根部(如带跟)应洁白或正常颜色,无腐烂、发黏、异味。无过多泥土。整体:无抽薹(开花)现象(除非特定要求),捆扎整齐,无过多黄叶、老叶夹杂。气味:具有品种特有的清香味,无沤烂味、土腥味过重。特殊:韭菜、葱类切口新鲜,叶尖无枯黄。(2)根茎类(如土豆、萝卜等):符合NY/T745-2020《绿色食品根菜类蔬菜》规定。外观:形态规整(或品种特征),表皮光滑或正常(如生姜粗糙属正常)、色泽正常均匀,大小均匀硬度:坚实、饱满、沉重感。无萎蔫、皱缩、发软(腐烂前兆)。无:无发芽(土豆、洋葱)、青头(胡萝卜、土豆)、绿变(土豆)、冻伤(发黑、发软)、霉变、腐烂(尤其是根蒂部、芽眼处)、严重的机械伤、裂口、虫蛀、空心(切开检查或凭经验)。泥土:允许带有少量自然附着的泥土,但不应过多影响判断或污染环境。需相对干燥。气味:具有品种特有气味(如姜蒜的辛辣味),无霉味、酸腐味。特殊:山药、芋头等黏液正常,无腐烂斑点。(3)瓜类与茄果类(如番茄、茄子等):符合NY/T747-2020《绿色食品瓜类蔬菜》和NY/T655-2020《绿色食品茄果类蔬菜》规定。瓜体:挺直或符合品种特征,表面有光泽,瓜刺(如黄瓜)坚挺(非软塌)。颜色鲜绿(或品种色)。硬度:坚实有弹性,按压无软陷(过熟或腐烂)。无:无皱缩、萎蔫、裂口、压伤、病斑(白粉病、炭疽病等)、虫蛀。瓜蒂:新鲜翠绿(部分品种如老南瓜可不要求)。成熟度:符合采购要求(如黄瓜宜嫩,南瓜可老熟)。(4)鲜豆类(如豌豆、豆芽等):符合NY/T743-2020《绿色食品豆类蔬菜》规定。豆荚:饱满、挺直(或符合品种弯曲度)、颜色鲜绿(或品种色),表面有细绒毛(如有)应明显。-第18页-无:无锈斑、病斑、虫孔、萎蔫、干瘪、鼓粒(过老)、纤维化严重。豆粒(如豌豆、毛豆):豆粒应饱满,未过分膨大硬化。其他:运输前需预冷,运输中防冻、防淋雨。(5)食用菌类(蘑菇、木耳等):符合GB/T45197-2025《食用菌鲜品流通技术规范》规定。形态:菇形完整、大小均匀(按等级要求)。菌盖/菌伞:有弹性,不开伞(如双孢菇)、不破碎、无黏液(新鲜菌菇表面微黏属正常,但过多发黏则不行)。颜色:色泽正常(如香菇褐色、白玉菇洁白),无发黄、发黑、黯淡、长白毛(菌丝,非霉)。菌柄:坚实、脆嫩(金针菇),无发软、发黏。无:无杂质(木屑、培养基)、泥沙、腐烂、霉变、异味(应有菌菇特有香味)。包装/水分:包装完好,内部无过多游离水珠(易腐烂)。冷藏触感冰凉。(6)水生类(如莲藕、高笋等):外观完整,无腐烂、无异味、无霉变、无泥沙和杂物。(7)十字花科类(如花菜、莲花白等):叶片鲜嫩、无黄叶、无病虫害,球茎类叶球紧实、形状规整,花菜类球形完整、紧实不散。花球:紧实、致密、洁白(花椰菜)或深绿/紫(西兰花),无松散、开花(变黄)、发黄(西兰花少量黄化需评估)、发紫(冻伤或光照不足)。无:无黑斑、霉点、污物、虫体(特别是菜花易藏虫)、机械伤。茎部:切口新鲜,无干枯、褐变。茎部应鲜嫩。叶子(如带叶):应鲜绿挺括。气味:清新,无异味。(二)畜禽蛋、水产类★1.执行标准。畜禽类: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或国家最新标准;兽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猪肉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鸡、鸭、鹅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牛、羊肉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蛋类: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水产类: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和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兽药残留限量须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2.技术要求。畜禽类:色泽正常,无异味、臭味、无毛,肉质有弹性、按压无水迹,无明显淤血、水肿、囊肿等病变。冷冻品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无条件-第19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退换货。蛋类:蛋品应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肉眼可见粪便、污迹等,蛋壳坚固、无沙壳、暗纹、裂痕,色泽均匀、无色斑、血斑。水产类: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体表有光泽,肌肉紧密有弹性,鳞片完整且不易脱落,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三)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1.执行标准。干杂、调料品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须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限量须符合污染物限量须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等规定。水果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农药残留须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豆制品类: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制品》或国家最新标准。▲2.技术要求。干杂、调味品类:正常外观、无霉变、虫害、破损、污染等异常,干货类须无异物杂质、干燥、无结块、无回潮;液体状调料品须澄清透明有光泽,无悬浮杂质,正常气味、无异味、发霉味、腐败味和刺激性气味。瓶装、袋装或散装,密封完好,包装完好、无破损、泄露,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法规。水果类:新鲜洁净,具有正常形状、色泽和气味、无异味,成熟适度、无腐烂、变质、病虫害及机械损伤。包装牢固、整洁卫生,能保护水果品质,便于装卸、运输和储藏。豆制品类:具有相应色泽、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三、服务要求(一)配送时间采购人提前1天将所需货物种类、名称和数量等订单信息告知投标人,投标人须按采购人订单进行备货并在次日上午8:30之前送达指定地点卸货,如遇采购人有临时需求,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二)配送要求1.投标人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采购人在确认货物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投标人不得在未接到采购人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2.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劳务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担。装、运货物及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合格证明(驾驶员除外),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原则上配送人员和配送车辆固定,不得随意更换。4.投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第20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5.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6.投标人车辆应严格按采购人要求进入采购人工作区域,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负全责。7.投标人不得擅自向采购人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货物。(三)质量及包装要求1.有原装包装的货物产品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标识清晰规范、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包装上须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家信息、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等。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期须在总质保期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包装货物须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等相关质检材料。2.散装货物投标人应进行简易包装,确保运输途中货物原有形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包装费用由投标人负担。3.所供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未提供相关质检材料的,一律退回,投标人须无条件立即更换配送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货物,在正常保质期内,非采购人保管不当原因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也应无条件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四、管理要求★(一)投标人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所供货物的食用安全,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二)投标人应落实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管理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须经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投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不按要求配送、严重影响正常就餐等情形,由采购人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相应罚款。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监管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四)由于采购人的特殊性,投标人应做好本公司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安全、驾驶人员安全、工伤保险购置等安全责任由投标人全权负责。﹙﹙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五)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六)投标人工作人员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七)投标人工作人员在采购人监管区内必须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违反下列规定的,投标人相应人员不得再进入采购人监管区,同时除以相应罚款,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1.不得私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2.不得为罪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3.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4.不得在采购人区域内拍照、摄像或录音;-第21页-5.不得在采购人区域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管区;6.投标人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7.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采购人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八)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以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为准),扣100-1000元不等,从结算金额中扣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1.出现一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2.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的;3.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时间供货的;4.供货数量的浮动范围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5%,且未影响采购人开餐;(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退回给投标人,或供应数低于计划数95%,投标人应立即补足数量,经验收合格后入库,该两种情况不扣除);5.未按采购人相关要求卸货。▲(九)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以采购人验收小组验收为准),扣1000-2000元不等:﹙﹚﹙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1.出现二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2.供应货物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的;3.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的;4.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采购人无法按时开餐的;5.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95%的;6.把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的;7.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的;8.投标人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开户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络或付款的;9.所供货物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的(在合同中约定)。▲(十)预计采购量多于实际需要量时,如采购人需要退换部分货物的,投标人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剩余质保期在2个月以内的货物,采购人如需更换的,投标人应在4小时内免费提供更换货物服务。﹙﹙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十一)投标人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期内保险金额在1500万元以上且受益人为采购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签订前将购买的保单原件交至采购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五、报价要求(一)报价方式:投标人针对不同类别的食材,报出相应的报价百分比。(二)结算价格确定:1.参考基准价序号名称参考基准价-第22页-2.结算周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费用按一个周期结算。3.结算价月结算价=∑[参考基准价*实际供货数量*对应类别报价百分比]。4.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包装、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1蔬菜类参照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益民市场”当月20日蔬菜类产品价格为参考基准价;平台未公布价格的由采购人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采购人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2畜禽蛋、水产类参照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益民市场”当月20日畜蛋禽、水产类产品价格为参考基准价;平台未公布价格的由采购人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采购人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3干杂、调料品及其它类由采购人组建的市场考察小组在采购人所在地大型超市考察价作为参考基准价,每季度定价一次。注:★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条款为本项目的重3.3.服务要求要要求,不满足将作扣分处理。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验收流程乙方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甲方在确认货物符合卫生、安全等标准,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所有货物均应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未达到甲方所要求质量的,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二)验收标准1.数量验收货物验收时若发现配送数量与预定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货物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10%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10%以上的部分乙方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货物应及时电话告知甲方,甲方作适当调整(所送货物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最终以甲方验收的货物数量结算货款。2.质量验收具体详见技术指标、服务要求、管理要求。3.货物保管(1)未验收货物:货物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货物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2)已验收货物:验收入库后货物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货物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据实结算,中标人应在每月结算日后20日内出具有效发票、清单等相关票据交采购人进行结账转款。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有效票据及配送货物清单等单据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每月付款金额=月结算价-结算周期内罚款金额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当批次货物总价5%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与乙方对账并按时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1/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的,一经发现,罚款3000元。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或货物质量不达标退换货影响甲方正常开餐的达三次及以上,每出现一次罚款3000.00元,费用从当月货款中扣除。由此导致甲方必须另行采购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3.当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所配送的货物进行质量抽检出现不合格时,所有处罚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3.4.其他要求采购包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1)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能提供制定批次蔬菜的完整溯源信息(如投标人档案、进货查验记录、批次管理),描述溯源体系流程;(2)质量标准,提供清晰、量化的蔬菜质量标准(新鲜度、规格、成熟度、损伤率、黄叶率),提供详细的书面质量标准;(3)进货查验制度,明确验收流程,建立严格的分级分拣标准和流程,不合格品拒收标准和退货机制,提供验收标准文件、分拣流程说明;(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包装材料安全、卫生、环保、适合蔬菜特性,能有效保护品质,描述包装方式,仓储环境(湿、温度、卫生)符合蔬菜存储要求,提供仓储环境照片;(5)人员管理制度,为本项目提供具有行业经验且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稳定保障方案包含:(1)供应链稳定性,拥有稳定的合格货源基地(自有基地、长期合作基地、应急备用基地),提供任一基地名称及合作协议;(2)提供应急预案,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病虫害、市场波动、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临时需求等风险的预案(如替代采购渠道、储备方案等)。3、配送管理方案包含:(1)货物安全运输管理方案;(2)拟派配送车辆的准备和运输过程温度控制方案,投标人需自有或长期租赁符合标准的冷藏车,车厢温度控制在规定-第24页-范围,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车辆照片(体现冷藏设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体现冷藏设备)。4、履约能力。5、快速检测设备。-第25页-第四章资格审查开标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4.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也可提供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3.特定资格审查采购包1:序号特定资格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第27页-第五章评标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制度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二、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三、评标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标,通过交易系统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和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标活动。五、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各方原则上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最终评审意见以签署的评审报告为准。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按规定加盖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签署评标报告时,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可以线下签署后,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标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标活动。如遇需及时联系供应商的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线下电话等方式联系供应商沟通、提示、告知有关情况,但不得干预或者操纵电子化采购活动、影响采购公平公正。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违法干预评标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评标委员会一、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财政部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由代理机构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平台的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登录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评标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投标文件,开展评标活动。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评审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暂停采购活动,封存供应商投标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投标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评标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根据需要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标程序5.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第28页-评标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5.3.2.停止评标的情形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一、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二、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六、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七、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将停止评标的情形和具体原因通过交易系统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人、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标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3.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要求,对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反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序号符合性审查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1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的实质性要求。无需投标人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只需投标人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函2实质性要求因系统固化原因,序号1无法编辑,新增:1、采购文件中没有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行响应的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根据系统给定的格式文件“投标(响应)函、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要求应答表”响应即可。2、采购文件如要求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函或证明资料进行响应的实质性条款,则以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函或证明资料为准(如:“投标(响应)函”中已经载明了相关承诺的,供应商可以不用重复提供承诺)。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封面投标文件满足以上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未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或符合性审查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还存在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具体原因。5.3.4.解释、澄清、说明的有关问题-第29页-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书面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制定、确认、交换相关澄清、说明文件。除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完毕的外,给予供应商澄清、说明的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经交易系统加盖电子印章确认提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五、代理机构宣布评标结束前,投标人应通过交易系统随时关注评标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或者确认要求。投标人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六、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3.6.评标委员会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复核、确认各自评审意见,汇总形成评审结果,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5.3.7.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一、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招标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二、评标委员会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通过交易系统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三、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5.3.8.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第30页-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按投标人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环节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投标人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投标报价且提供的经评审认定有效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相同的并列。投标人响应的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按认定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累计计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在排名并列的中标候选人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本项目的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的,在对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前,对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任意一个核心产品是相同品牌时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人);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未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递补为中标候选人。5.3.9.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署的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审结果经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确认。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对已评环节的评标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评标报告签署后,评标意见生效,除符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又未另行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5.3.10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明确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同无意见。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第31页-5.4.评标方法、细则及标准5.4.1.评标方法(一)若采用综合评分法的,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二)若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5.4.2.评标细则及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详细评审50.00分报价得分5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评标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技术、服务等要求响应情况投标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带“▲”条款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自拟进行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20.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技术服务应答表.docx-第32页-详细评审食品安全保障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包含:(1)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能提供制定批次蔬菜的完整溯源信息(如投标人档案、进货查验记录、批次管理),描述溯源体系流程;(2)质量标准,提供清晰、量化的蔬菜质量标准(新鲜度、规格、成熟度、损伤率、黄叶率),提供详细的书面质量标准;(3)进货查验制度,明确验收流程,建立严格的分级分拣标准和流程,不合格品拒收标准和退货机制,提供验收标准文件、分拣流程说明;(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包装材料安全、卫生、环保、适合蔬菜特性,能有效保护品质,描述包装方式,仓储环境(湿、温度、卫生)符合蔬菜存储要求,提供仓储环境照片;(5)人员管理制度,为本项目提供具有行业经验且为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不存在内容缺陷的得1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内容缺陷:①项目名称或数据与本项目不一致;②项目地点或时间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③套用其他地区内容;④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履约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关;⑤复制粘贴采购需求内容而无描述。10.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第33页-供应稳定保障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应稳定保障方案包含:(1)供应链稳定性,拥有稳定的合格货源基地(自有基地、长期合作基地、应急备用基地),提供任一基地名称及合作协议;(2)提供应急预案,具备应对自然灾害、病虫害、市场波动、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临时需求等风险的预案(如替代采购渠道、储备方案等)。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不存在内容缺陷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内容缺陷:①项目名称或数据与本项目不一致;②项目地点或时间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③套用其他地区内容;④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履约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关;⑤复制粘贴采购需求内容而无描述。4.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配送管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配送管理方案包含:(1)货物安全运输管理方案;(2)拟派配送车辆的准备和运输过程温度控制方案,投标人需自有或长期租赁符合标准的冷藏车,车厢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车辆照片(体现冷藏设备);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体现冷藏设备)。方案包含上述内容且不存在内容缺陷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注:方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内容缺陷:①项目名称或数据与本项目不一致;②项目地点或时间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③套用其他地区内容;④方案不利于本项目履约或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无关;⑤复制粘贴采购需求内容而无描述。4.0000主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第34页-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2022年8月1日(含)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与本项目需求相吻合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合同内容须包含蔬菜类、畜禽蛋、水产类、干杂、调料品或其它类,提供任意一类或几类均可,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8.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快速检测设备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仪的,得4分(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配备的得4分)4.0000客观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价格分蔬菜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0000客观报价表畜禽蛋、水产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10.0000客观报价表干杂、调料品及其他类(其他含水果、豆制品、副食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10.0000客观报价表价格扣除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适用情形扣除比例%(以“C1”表示)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优先采购产品评审细则采购包1:序号评审内容具体标准和要求关联投标文件格式文本无5.5.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如本项目采购包涉及核心产品,经符合性审查,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第35页-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6.定标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一、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二、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三、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5.7.评标委员会义务评标委员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人、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交易系统向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代理机构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请托。-第36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投标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评审相关证明材料.docx详见附件:技术服务应答表.docx-第37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详见附件:合同参考文本.docx-第38页-版本号:N510001202500221520250805001招标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5年08月07日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瀚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四川省内江监狱委托,拟对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为四川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000120250022151.2.采购项目名称: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蔬菜干杂)1.3.招标项目简介为保障监狱罪犯生活物资供应有效衔接,确保罪犯生活物资供应,维护监管安全和罪犯合法权益,拟启动下一年采购程序。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招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描述: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罪犯生活大宗物资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