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2025)



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9-01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103-02932
二 、 项目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辽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道海园社区长湖北街8号
中标(成交)金额:6,500,000.04(元)
评审报价:6500000.0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服务类
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124943.65 平方米,兴隆台区机关单位物业服务项目总计27个办公场所,总体需要239名服务人员。该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本单位员工情况多设置,以保障和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在服务中如消防安全员、保安、保洁等根据工作实际变化所需,服务单位无偿配备相应人员。
服务要求: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需采购一支专业物业服务队伍,服务内容 包括保安、保洁、日常设备综合维修、前台接待、文印中心等。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二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运行管理部门 精通本职业务及各部门工作流程。 熟悉掌握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与采购单位建立良好、和谐的合作关系。 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安保部门 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区域内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安保服务要求“四勤”“五要” “四勤”指眼勤、脑勤、腿勤、手勤。 “五要”是指: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要文明执勤。 保安员15个不准 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执勤,对重点部位采取每小时巡逻一次。 采取定线、不定线变换巡逻方式。 巡逻中做到多看、多听、多嗅、勤走动,保持精神集中、警惕,夜间实行每15分钟报岗制,并做好巡逻记录。 遇有发生治安、消防、防盗、防水、水浸以及自然灾害等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重点对高空坠物进行巡视检查,对阳台摆放花盆、花架应及时制止,发现如有雨棚、空调、电子屏等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保护各类突发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检查到重点部位、治安死角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应进行严格盘查。 对不符合安全停放和行驶的车辆,应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停放和行驶。 及时制止各类人员违章操作破坏各种设备、设施等现象。 及时制止在草坪上踢球、骑自行车、碾压草坪及敞放宠物等行为。 当巡逻时遇到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工程维修部处理,重大事故应通知主管领导解决。 对红外线报警区域、装修现场、控制房等要严格认真仔细的检查,凡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 严禁在辖区周边的人行道上停车以及办公楼外围张贴、摆卖或闲坐。 保洁部门 地面:无杂物,污物及痰溃。 门口台阶:无污溃、无杂物、无口香糖。 地毯:无灰尘、杂物。 墙面:无灰尘、灰吊。 台面:标志牌、灭火器、防火箱、门帘、安全出口、门门框、窗台、窗户框、闭门器、开关、座椅、电视机、吧台及暖气管路表面无灰尘,污溃。 花盆:无烟头、无杂物。 窗户缝隙:无杂物,无积灰。 电梯门、轿厢:无杂物,无污渍。 卫生间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异味。 便池:应保持光亮整洁,无黄溃、残留物及杂物。 镜面及洗手盆:保持干净,无水迹、污物及各种污渍。 卫生间窗台、隔断、隔板无积灰、无小广告。 垃圾桶、纸篓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周围无痰迹,污物及杂物,垃圾满及时倾倒。垃圾袋套袋整齐、美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旭普、张德才、李福俊、程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联系方式:13238236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 0427-8650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馨
电      话:8650095
十、附件
采购文件:8.8 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
供应商名称:盘锦辽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_01.png

 

盘锦市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H25-211103-02932编制单位: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5-211103-02932项目名称: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7131700最高限价(元):71317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二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线上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八、其他补充事宜详见招标文件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联系方式:刘广金1323823616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联系方式:0427-8650081邮箱地址:无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账号:29998139909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艺馨电话:86500951.第一章投标人须知1.1.一投标人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2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R是£否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R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无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7131700 元最高限价: 7131700 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 此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其他非现金形式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账号: 299981399093 (需备注项目编号)4、保证金退还方式: 手动退还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0427-8650032 6、其它: 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的邮寄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408”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特别说明:1、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不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方便评审现场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也可格式自拟(格式自拟的声明函仅可用于免缴保证金,不作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依据)。3、仅本处中小微企业是指投标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由中小微企业生产。15.1投标有效期 90个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1份。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R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 1 R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合同签订前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R保函 R电汇 R支票 R其他非现金形式账户信息: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相同。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待合同履约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特别说明:1、本项目中小微企业不缴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方便评审现场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可按采购文件第二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也可格式自拟(格式自拟的声明函仅可用于免缴保证金,不作为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依据)。3、仅本处中小微企业是指投标人(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投标人(供应商)所投产品均由中小微企业生产。36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方式提出质疑: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和商务条款、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提出的询问及质疑,应向采购人提出。联系单位: 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  联 系 人: 刘广金   联系电话:  13238236161  通讯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 2.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操作流程提出的询问、质疑,应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兴隆台分中心 联 系 人: 张艺馨 联系电话: 0427-8650095 通讯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3. 接收质疑函方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质疑的提出和答复原则上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进行。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4.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41重要提示1.本文件所述复印件包括扫描件。如要求提供扫描件的,照片、图片等电子文件与扫描件效力相等。2.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之内的,单项报价必须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资[2016]27号)文件要求,控制在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内。3.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如投标人在30分钟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3】29号)等7个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等7个品目产品的,应当满足对应标准中全部加★指标。 5. 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6.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1.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小微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3.三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构成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招标公告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1.4.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2.投标报价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5.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如项目须提供纸质标书)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以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撤回的投标文件可再次修改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6.六开标及评标★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22.资格审查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25样品及演示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26.投标无效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自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投标人未解密投标文件的;(10)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7.比较与评价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8.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30.保密原则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7.七确定中标31.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书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7.廉洁自律规定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8.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9.质疑与接收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统一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中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的,可按《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3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40.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1.重要提示见投标人须知表。2.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投标文件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12投标文件的目录2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性证明材料格式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3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4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5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65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6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8《中小企业声明函》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7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适用)3开标一览表84价格明细表95需求响应表106商务条款偏离表11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28《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中小企业声明函》1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44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55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66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重要提示: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2.1.格式1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正本投标文件所投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2.2.格式2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3.格式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受托人名称: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受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格式5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6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联合体相应承诺:。七、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八、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4.格式7投标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其他事项:。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账号:日期:2.5.格式8开标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项目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6.格式9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7.格式10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8.格式11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二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4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9.格式12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10.格式1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11.格式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15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此情况时提供)此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只限于本次采购“采购需求”中产品。2.12.格式16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一部分:注意事项我中心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只接收电子版投标文件(不需要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必要时利用网络平台或电话等进行沟通。第二部分:相关政策对于授予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采购人要主动缩短付款时限,在履约验收完成后15日内支付款项,不得拖欠。第三部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保证金联系电话:0427-8650032评审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3信息科联系电话:0427-8650056采购科联系电话:0427-8650095第四部分:相关要求4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注:下方★标注项是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项。★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一、项目需求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需采购一支专业物业服务队伍,服务内容包括保安、保洁、日常设备综合维修、前台接待、文印中心等。二、项目预算:713.17万元★三、具体要求1、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建筑面积124943.65平方米,兴隆台区机关单位物业服务项目总计27个办公场所,总体需要239名服务人员。该人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根据本单位员工情况多设置,以保障和满足采购单位需求,在服务中如消防安全员、保安、保洁等根据工作实际变化所需,服务单位无偿配备相应人员。各岗位人数要求如下;(1)保安86人;(2)保洁120人;(3)前台2人;(4)维修维护7人;(5)消防安全员18人;(6)管理人员5人;(7)文印中心1人;2、负责文印中心的所有业务服务。兴隆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人员需求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建筑面积人员需求保安保洁前台维修消防管理合计1区委、区政府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8号9351.361081  192区人大、区政协兴隆台区市府大街58号3957.334   73区公安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0号13801.556111  184区水利服务中心兴隆台区石油大街48号2154.4822   45区综合楼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8号908767  136区政法委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4号173222   47区人社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6号146922   48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台区市府大街28号300022   49区招商中心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5号177522   410区民政局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31号186022   411区环保局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500123   512区财政局市府大街36号520033   613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兴油支路东2365.5422   41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台区泰山路210号250022   415文化大院兴隆台区双兴中路30号120022   416区应急局天虹电子城180322   417区城市建设事业服务中心开发区陈家敬老院(东院)70022   418区城市建设事业服务中心开发区陈家敬老院(西院)172719区信访局兴隆台区惠宾大街鹤翔路5号213042   620区人力资源市场兴隆台街155号985067   1321区疾控中心兴隆大街122号160022   422区辽河美术馆兴隆台街28号1300046   1023区纪检、区检察院兴隆台区市府大街16号12757.689  1724区法院兴隆台区云汇北路1号9980612   1825区大数据局居然之家东侧344522   426公安局高速西口特警检测站457.92 1   127兴隆区武装部原裴家小学3038.922   428管理人员5529文印中心1130维修队//   7 731食堂服务人员   19  1932消防安全员      1818 合 计124943.65 86120271862393、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一)运行管理部门1、服务内容(1)负责项目部全面管理工作。(2)随时协调项目各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并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认真听取项目相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各机关单位服务项目的投诉、建议,上传下达,沟通协调,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反馈给项目经理、公司及采购人。(3)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本项目的管理细则及工作流程,经批准后实施。(4)根据本项目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项目部工作水准的建议和措施。(5)每日进行巡视,对维修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运行服务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就发现的问题,责任范围内的及时解决,责任范围外的汇报解决。(6)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周工作计划,每周召开办公例会,布置工作任务,并协调解决有关事务。(7)每月进行工作总结,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工作。(8)每季组织一次对项目服务的综合性检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或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建议整改。(9)负责项目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工作,项目内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本岗位处理权限的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及采购单位领导报告。(10)涉及采购单位事项必须经甲方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11)严格按照服务合同做好相关工作,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改进落实有关服务。(12)完成公司及采购单位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2、服务要求要求项目管理人员服务热情、工作认真、责任心强。3、工作标准(1)精通本职业务及各部门工作流程。(2)熟悉掌握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3)与采购单位建立良好、和谐的合作关系。(4)确保项目安全运行。(二)安保部门1、服务内容办公楼(区)门卫和日常巡逻、防盗等报警监控运行管理,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维护,防汛、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1)门岗管理,24小时值班,外来人员管控;监控、消防设备的使用,能熟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上访维稳管控,确保办公楼安全。(2)停车场秩序管理,需要时实施查询、检查。(3)负责项目巡查管理及公共设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采取不定时巡查、严格盘查可疑人员,以保障办公区及停车场安全。(4)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低。2、服务要求(1)安防、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疏散应急照明完好;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无任何阻碍;防火通道处于关闭状态;通往天台、逃生平台的防火门无锁闭;楼宇四周消防通道无占用、停车等消防隐患,停车场管理到位,车辆摆放整齐。(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按照各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3)到岗保安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有严格的招聘、培训、教育管理、纪律监督等管理制度。(4)要求熟练并灵活运用监视控制系统,充分发挥本管理区域内的技防优势,实行全天24小时对重点部位、监控点进行监视及录像工作,包括各办公楼的监控室。(5)采取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办法,提高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基本安全常识。(6)保安员上班时间:早晨7:45至17:30,夜班17:20至7:55,每2小时巡逻一次,如有不按时到岗、缺岗,空岗的处罚,按采购单位的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处罚。(7)保安员年龄在58周岁以下,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信访等办公楼保安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3、服务标准(1)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区域内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2)安保服务要求“四勤”“五要”“四勤”指眼勤、脑勤、腿勤、手勤。“五要”是指: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要文明执勤。(3)保安员15个不准1)不准酒后执勤和在上班时饮酒:2)不准迟到、早退;3)不准在执勤时间吸烟、吃零食;4)不准在夜间执勤时打瞌睡;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6)不准在上岗时携带电子游戏机或使用手机玩游戏;7)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8)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他贵重饰品:9)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10)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11)不准向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业主借钱或索讨财物;12)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13)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或现金;14)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15)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4)来访人员工作服务标准1)任何来访人员进入本院/办公楼须在《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在取得被访人的同意后可放行进入。2)保安员要观察来访人员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本院。3)执行公务的部队、公安、政府公务员等人员,因公进入的也应出示证件并登记。4)对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来意之前,不得进入。5)所有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6)外来参观人员如事先未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应请其办妥手续后再进入。7)来访人员如强行或用其他方式进入,保安员应立即制止。(5)巡逻保安服务标准1)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执勤,对重点部位采取每小时巡逻一次。2)采取定线、不定线变换巡逻方式。3)巡逻中做到多看、多听、多嗅、勤走动,保持精神集中、警惕,夜间实行每15分钟报岗制,并做好巡逻记录。4)遇有发生治安、消防、防盗、防水、水浸以及自然灾害等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5)重点对高空坠物进行巡视检查,对阳台摆放花盆、花架应及时制止,发现如有雨棚、空调、电子屏等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6)保护各类突发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7)检查到重点部位、治安死角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应进行严格盘查。8)对不符合安全停放和行驶的车辆,应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停放和行驶。9)及时制止各类人员违章操作破坏各种设备、设施等现象。10)及时制止在草坪上踢球、骑自行车、碾压草坪及敞放宠物等行为。11)当巡逻时遇到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工程维修部处理,重大事故应通知主管领导解决。12)对红外线报警区域、装修现场、控制房等要严格认真仔细的检查,凡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制止和报告。13)严禁在辖区周边的人行道上停车以及办公楼外围张贴、摆卖或闲坐。(三)保洁部门1、保洁部服务内容所有办公区域内公共场所,包括楼内外等所有公共部位、办公区域道路、停车场(库)、院落等所有公共场地及“门前三包”区域的日常清洁,办公垃圾等废弃物分类、清理,下水井疏通,灭虫除害、垃圾分类清理等。2、保洁服务工作要求(1)石材、瓷砖:有较好的保养,有光泽、无尘迹、无污渍。(2)墙壁:无蜘蛛网、污点、不积尘,地角线洁净。(3)玻璃门:通透、洁净,无水迹、污点。(4)各类镜面:洁净、光亮,无任何污迹、尘迹。(5)楼梯:台阶无杂物、污渍、水渍。(6)钢质及不锈钢器具:无污迹、尘迹,有光泽,表面膜维持完好状况。(7)果皮箱、垃圾箱等:外表干净,无虫、蚁等,无异味。(8)卫生间:洁具不留脏物、异味,地面、水盆台面保持干爽,无污渍、垃圾。(9)其它器材设施:以洁净手指摸去无明显尘迹,无清洁用剂的不良影响。(10)清洗物品:干净整洁。(11)保洁员上班时间:早晨7:30至17:20,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办公楼有1名保洁员在岗。如有不按时到岗、缺岗,空岗的处罚,按采购单位的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处罚。(12)保洁员年龄在58周岁以下。(13)根据工作需求每季度对办公楼进行一次玻璃擦拭,如遇到重大节日(例如:国庆节、春节等)需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玻璃擦拭,工作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证件需要在工作时提供。3、保洁服务标准(1)地面:无杂物,污物及痰溃。(2)门口台阶:无污溃、无杂物、无口香糖。(3)地毯:无灰尘、杂物。(4)墙面:无灰尘、灰吊。(5)台面:标志牌、灭火器、防火箱、门帘、安全出口、门门框、窗台、窗户框、闭门器、开关、座椅、电视机、吧台及暖气管路表面无灰尘,污溃。(6)花盆:无烟头、无杂物。(7)窗户缝隙:无杂物,无积灰。(8)电梯门、轿厢:无杂物,无污渍。(9)卫生间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异味。(10)便池:应保持光亮整洁,无黄溃、残留物及杂物。(11)镜面及洗手盆:保持干净,无水迹、污物及各种污渍。(12)卫生间窗台、隔断、隔板无积灰、无小广告。(13)垃圾桶、纸篓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周围无痰迹,污物及杂物,垃圾满及时倾倒。垃圾袋套袋整齐、美观。(14)拖布池、洗手池无黄溃、无污逅。(15)保洁休息室、库房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16)保洁工具摆放整齐,拖布贴及时粘上。(17)检查执行标准按采购单位的百分制考核办法进行处罚。(18)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垃圾分类政策,以楼层为单位,每个楼层放置可回收物、垃圾收集容器等至少一组。(视楼层面积及实际需求确定)。在运输时不同类型的垃圾由专门的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分类运输,避免混装混运,厨余垃圾一天应清除1次到2次。(四)维修部门1、维修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运行服务内容(1)办公楼(区)房屋建筑物部件、附属构筑物的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及办公楼外所属设施设备等日常养护维修。(2)办公楼(区)房屋内外给排水系统(含蓄水池、供水管路、排水管、消火栓、隔油池、化粪池、楼外下水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与疏通。(3)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器照明装置等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及避雷检测工作。(4)办公楼(区)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日常管理养护。含有灭火器与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安全疏散系统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日常管理养护。(5)办公楼弱电(监控、电话、网络等)设施设备日常养护维修。(6)在遇到突发紧急事件的情况下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抢修。(7)服务人员中电工需持有电工证(需配备一名高压电工和一名弱电电工),消防安全员需持有消防员证,做到维修种类的人员合理分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证件。2、具体服务要求(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岗期间出现任何报修等问题,及时解决处理。(2)在岗期间穿戴整洁佩带工作牌,保持仪表端庄,保持精神充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做不雅观的举动。(3)办公楼内照明设施维修及维护,每月对走廊照明灯具进行一次统一检查,检查灯具完好情况,照明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4)办公楼内配电盘维修及维护,每月检查一次走廊供电线路控制保护装置功能,检查线路有无漏点,短路烧毁现象,检查配电盘内线路绝缘状况是否达标,及时更换维修不达标电气线路及配件。(5)办公楼内水管线路维修及维护,每周检查-遍,巡视办公楼公共区域管线有无积水,破损,开裂等现象,保证办公楼内流水通畅使用正常,如破损及时进行维修。(6)照明、用电、用水等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一般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以上。(7)空调运行中应无超标噪音和严重滴漏水现象,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做好记录,维修合格率100%以上。(8)一般电气故障不过夜,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处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项目日常使用需要。(9)消防等接到报修后,维修人员一般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抢修处理并做好记录,及时排除故障,维修合格率100%以上,超过维修范围的工作要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确保项目安全。突发事故,供需双方配合处理。(10)配合甲方做好设备年检工作。(11)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勤巡视、勤检查,按规定时间做好运行记录。(12)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13)设备维护保养运行方案全面细致可行。(14)按标准配备的单个维修零配件质量合格,配备及时,维修及时。(15)维修及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运行服务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供应商配备充分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满足项目需求。(16)其他服务人员在项目进场后一个月内要求确保持证上岗。(1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五)安全责任1、消防安全:物业公司负责机关办公楼各项管理工作,其中包含制定27栋办公楼的消防安全计划并实施机关消防安全文件要求,定期组织物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培训和技能演练,定期对办公楼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指定一名消防责任人(法人或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消防管理事务,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2、保密安全:物业公司需签订保密协议,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加强员工对保密协议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密意识。做好培训记录,形成档案,以便日后管理和检查。(六)文印中心1、服务内容(1)负责各单位日常的复印、打印、装订等服务并做好保密工作。(2)负责文印中心的日常管理并负责原有设备的维护、保养、保管等服务。2、具体要求(1)服务态度应符合职业规范要求。(2)服务时间应满足业主加急、紧急等事项服务。(3)服务成果质量应满足业务要求,清晰明了,颜色正宗。★四、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括如下内容:1、人工费:包含人员工资、各种保险等;2、消耗材料费:包括清洁耗材、卫生间用纸、洗手液、消毒液等清洁用品购置费,材料需使用知名品牌保证质量。3、小额维修费:包括空调、消防、监控设施设备、旋转门、给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及办公楼(区)房屋建筑物部件、附属构筑物的地面、墙面、台面以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及办公楼外所属设施设备单体房屋材料(不含人工)成本600元(含)以下维修,办公楼外化粪池、下水管道等疏通与清淤不受维修价格限制;4、所有办公楼门前责任三包范围;5、物业必须对27栋区机关办公楼购买高空坠物险;6、管理费;7、税金;8、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费用。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二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6、付款方式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567891011办公楼考核标准办公楼实施百分制考核: 1、98-100分每项按下列百分制扣除相应的分数,95-98分扣除相应分数的两倍。90-95分扣除相应分数的3倍,低于90分此项目考核为不合格,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项目考核内容满分保安服务 1.上岗前按规定着装。(0.1分)2.全天24小时对办公楼各出入口实施守护。(0.1分)3.保安人员熟悉区域内的环境,文明值勤, 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0.1分)4.不准酒后执勤和在上班时饮酒(3分)5.不准迟到、早退(0.5分)6.不准在执勤时间吸烟、吃零食(0.5分)7.不准在夜间执勤时打瞌睡(0.1分)8.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0.2分)9.不准在上岗时携带电子游戏机或使用手机玩游戏(1分)10.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1.5分)11.不准佩戴手链、项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他贵重饰品(0.1分)1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2分)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4分)14.监控人员进出情况,实施查询身份、检查证件的管理(0.5分)15.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须在《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确认在被访人的同意后可放行进入,在未经过被访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放行进入。(10分)16.各消防出入口只允许在紧急状况下需要时开放(0.1分)17.各个出入口在开放状态下须配置相应保安岗位(0.1分)18.监控室要特别留意各楼层(停车场)之间消防通道内人员流动情况,确保各功能区人员不混淆。(0.1分)19.全天24小时对办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红线范围内的治安情况进行巡查、安保监控值班(0.5分)24.520.负责治安及安全状况,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应设流动岗进行不间断巡查(0.1分)21.每间隔1小时巡查应不少于一次。(0.1分)22.巡逻中做到多看、多听、多嗅、勤走动,保持精神集中、警惕,夜间实行每15分钟报岗制,并做好巡逻记录(0.1分)0.312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保安服务23.负责安检,主要采取人力的检查方法,无任何危险品带入,确保办公秩序安全。(0.1分)24.负责货物出入管理,出入货物必须按相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应的登记(0.1分)25.现场值班人员全程跟进,确保货物出入的安全。(0.1分)26.负责办公秩序维护,确保秩序井然有序(0.1分)27.在人流高峰期人员各出入口正确引导(0.1分)28.保障通道畅通,人员能迅速疏散。(0.1分)29.负责防盗、防火、防洪、防破坏、防事故工作,采取不定时巡查(0.1分)30.各岗位建立互动的方法,以保障楼内安全。(0.1分)31.制定各类应急预案(0.1分)32.经常演练,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处置。(0.1分)133.负责楼外公共区域巡查注意可疑人员(0.3分)34.各岗位建立互动,以保障楼外公共设施不遭破坏。(0.2分)35.各岗位人员配合巡查,对消防隐患及时整改。(0.1分)36.负责突发事件处理及秩序维护,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5分)37.有效控制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低。(0.5分)1.638.负责办公楼内摆设的物品、花卉的管理,防止人为和自然破坏,确保安全。(0.1分)39.负责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根据预案,及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对车辆进行正确引导。(0.1分)40.负责管辖范围内交通秩序的维护,车辆疏导、停放、停车场管理。(0.1分)41.对不符合安全停放和行驶的车辆,应及时提醒车主按规定停放和行驶,做到车辆出入安全、有序。(0.1分)0.442.发生大型事故一次,书面警告并扣除。(8分)43.发生大型事故第二次,书面严重警告并扣除。(10分)44.累计三次 。(扣除15分,予以解除合同)45.情节恶劣的加大处罚力度33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前台接待1.上岗前按规定着装(0.1分)2.服装挺括、整洁,皮鞋光亮(0.1分)3.左胸前佩戴胸牌;头发梳理整齐(0.1分)4.在岗时站立服务,站姿端正,保持自然亲和微笑(0.1分)5.任何时间不得随意离岗。(0.5分)6.礼貌周到,待客和气,见到客人主动打招呼(0.4分)7.对客人用敬语,语言规范、清晰,如遇繁忙,请客人稍等。(0.1分)8.热情接待来访人,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0.5分)9.态度和蔼、亲切,切勿谢绝客人,应使客人感亲切、愉快。(0.5分)2.410.服务快捷、准确、为访人员办理手续不得过3分钟(0.4分)0.411.准确、及时将访客抵达时间、各种活动安排通报有关部门,保证衔接无措。(0.4分)0.412.大堂总台各种工作用品完好、有效、整齐、清洁、有序(0.1分)13.周围环境保持整洁,盆景鲜艳、美观(0.1分)0.214.作好交接班记录,交接工作清楚、准确、及时、无差错(0.1分)0.1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中央空调1.巡查发现运行中的空调机组故障,应马上停止该机,并开启备用空调机组:启用备用空调机组时,注意开启或关闭相应系统切换阀门。(0.1分)2.发现故障的巡查或维修操作人员将情况报告中央空调设备负责人,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联系厂家维保人员进行维修。(0.1分)3.设备保养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应迅速组织技术人员赶到现场维修,并在事后组织现场分析会作出维修报告由维修操作人员和相关维修主管人员确认存档,并报公司备案。(0.1分)0.34.巡查发现运行中的水泵异常,应先停该泵对应的主机,后停异常水泵,开备用水泵,并启动主机继续供冷。(0.1分)5.发现故障的维修操作人员检查维修,可当场解决的问题即时修复并做好记录。(0.1分)6.水泵故障较严重,应报告维修主管人员,由其安排组织维修,并在事后作维修报告。(0.1分)0.37.巡查发现运行中的冷却水塔风机故障,应立即停止该机,转开备用冷却塔和风机。(0.1分)8.现故障的维修操作巡查人员,可当场解决的问题即时修复并做好记录。(0.1分)9.巡查发现水塔溢漏应马上检查相应的浮球开关,可当场解决的即时修复。(0.1分)10.浮球开关损坏则即刻停止该塔,关闭对应的进水阀,并开启备用水塔。(0.1分)11.将情况报告相关维修主管人员,由其组织人员维修,并在事后作出维修报告。(0.1分)0.512.发现或接报主管道跑水、漏水应迅速关闭空调机组和冷冻水、冷却水水泵并迅速关闭跑水位置的前端阀门。(0.1分)13.用薄铁皮将裂口围住并用绳索或铁丝捆紧以防水到处乱喷。(0.1分)14.将空调机房内管道集水器和分水器的底部排水阀打开排水,留意水泵房污水泵抽水情况,一旦发现集水坑水位过高,则需关闭排水口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0.1分)0.3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保洁服务1.每天早上、中午、下午下班后把保洁区打扫干净,每月底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0.2分)2.大堂入口区域派专人清洁保养(0.2分)3.为了减少客户将室外尘土带入室内,大堂入口处将铺设防尘脚垫。(0.2分)4.每天清洁入口玻璃门、玻璃幕和玻璃间格。(0.2分)5.随时擦除客人进入时留下的脚印和其它灰尘(0.2分)6.遇到下雨天,派专人去大堂入口处为带伞的客户分发装雨伞胶袋。(0.2分)7.门、窗无污迹灰尘。(0.2分)8.地面无垃圾、痰迹、烟头。(0.3分)9.公共通道设施布置得当,无污迹、灰尘。(0.3分)10.公共场所绿化盆内无烟头、杂物。(0.2分)11.及时添加洗手液、卫生纸等卫生间用品。(0.3分)12.楼院卫生要做到及时清理垃圾,做到“垃圾袋装”及“垃圾袋不落地”(0.3分)13.垃圾桶、烟灰缸及时清倒、清洁。(0.2分)14.厕所及时冲刷、无污物臭气(0.2分)15.清洁金属柱身、扶手、架子等金属饰物。(0.2分)16.不锈钢、铜、铝合金等装饰物,如柱身、扶手、标志牌等保养时注意不要留划痕。(0.2分)17.不定期对楼内进行清洁,保证屋顶、墙面、地面,无蜘蛛网、污迹、灰尘、杂物。(0.2分)18.注意不要碰倒、撞坏大堂内的各种摆设饰物。(0.2分)419.走廊、人行楼梯、地面做到无垃圾、无尘土。(0.2分)20.走廊墙壁、墙壁饰物和指示牌,需要做到无纸屑、无灰尘(0.2分)21.走廊垃圾桶、花盆、消防栓等设施,保持清洁、干净。(0.2分)22.清理楼梯扶手及栏杆、挡板做到无灰尘。(0.2分)23.清扫楼梯一般是从上到下倒退着工作,要注意安全,避免跌落事故。(0.2分)24.清扫楼梯为主体作业,不能让垃圾、尘土等从楼梯边落下去。(0.2分)25.拖擦时,地拖不能太湿,不能让楼梯边侧面留下污水迹。(0.2分)26.清洗扶手时,在楼梯使用量最少时进行,并竖立“正在清洁”的指示牌,给人提示,以防行人滑倒跌落。(0.2分)27.先用扫帚清扫垃圾尘土,以后视实际情况定时巡回保洁。(0.2分)28.在巡回保洁过程中,拣去花盆内的垃圾杂物。(0.2分)29.清倒烟灰垃圾桶,抹净烟灰垃圾桶,在按原位摆放好。(0.2分)30.按预定顺序,依次抹净门窗、窗台、墙壁饰物、镜面、指示牌、风口、开关盒、消防栓等。(0.2分)31.将地面拖净保持清洁(0.3分)32.人行楼梯的保洁。自上而下一级一级地清扫,把垃圾从两边扫至中央或从外侧扫到靠墙的一侧,再扫到下一级。(0.2分)2.9项目考核内容满分保洁服务33.洗手间是办公楼内利用最频繁、最易脏污的地方。因此,做好洗手间的清洁保养,也是显示办公楼清洁保养水平的重要区域。(0.2分)34.及时冲洗便池,做到无黄渍、无污点、无尿垢。(0.2分)35.及时清倒纸篓拉圾桶保持纸篓和垃圾桶手纸不超过1/3。(0.2分)36.定时拖抹地面,做到洁净、干爽。(0.2分)37.定期擦洗云台、面盆等卫生洁,做到无积水、无污垢,一般每日两次,同时做好巡回保洁。(0.2分)38.门窗、天花、墙壁、窗台、照明设备、排气扇、管道,无灰尘。(0.2分)39.定期消毒,喷洒除臭剂、室内清新剂。(0.2分)40.及时补充洗手液、擦手纸、卫生纸。(0.6分)241.清洁洗手间时应在现场竖立“正在清洁”指示牌,以便客户注意并予以配合。(0.2分)42.清洁洗手间所用的器具专用,使用后定期消毒,并与其它清洁工具分开保管。(0.2分)43.保洁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保洁时带保护手套和口罩,预防细菌感染,防止清洁剂损害皮肤。保洁完毕,应使用药用肥皂洗手。(0.2分)44.注意洗手间的通风,按规定开关通风扇或窗扇。(0.2分)按照保洁基本程序。45.准备:工作前,备好保洁洗手间的基本清洁工具和清洁物料。(0.2分)46.冲洗:进入洗手间,首先放水将卫生洁具冲洗干净。(0.2分)47.清倒:扫除地面垃圾,清倒纸篓、垃圾桶。(0.3分)48.清洗:按照先云台、面盆、后尿池、便桶的顺序,逐项逐个刷洗卫生洁具。卫生洁具要用专用刷子、抹布、海绵块等工具配合专用清洁剂刷洗。(0.2分)49.抹净:用抹布抹净门窗、窗台、隔板、墙面、镜面、烘干机。(0.2分)50.拖干:用拖布拖净地面,使地面保持干爽,不留水迹。(0.2分)51.喷洒:按规定喷洒除臭剂、空气清新剂。(0.2分)52.撤离:收拾所有清洁工具、清洁物料,撤去“正在清洁”指示牌,把门窗关好。(0.2分)2.553.办公楼外的卫生保洁,以巡回保洁为主做到地面干净,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物品。(0.2分)0.254.情况恶劣的可以加大处罚力度。(1至5分)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维修管理1.接受维修队长的督导,直接向维修队长负责。(0.1分)2.负责办公楼的水电维修工作。(0.1分)3.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颁布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0.1分)4.在工作期间不得为他人做自己职责以外的事。(0.1分)5.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处理突发事件。(0.1分)6.各单位、部门常规保修工作,接到报修电话,无特殊情况1小时内响应。(0.1分)7.维修服务要建立工作日志,记录要准确。(0.1分)8.熟练掌握现有后勤设备设施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0.1分)0.89.每天对各地方用水、用电等所有设备部位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及时检修。 (0.2分)10.巡查范围办公楼用水、电(照明)、空调、下水管道、箱式变压器等,以及外公共部位设备、排污水池、管道窨井、道路两侧等。(0.2分)11.对于无法及时维修事项,及时向上报告,经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0.1分)12.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安全工作,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0.1分)13.主动巡视,并要有记录,发现需要修理的事项,要及时解决,要做到急修小修不过夜。(0.2分)14.物资出入库详细登记,做好设备台账及更新。(0.1分)15.熟悉办公楼给水管线的位置及基本布置情况。(0.1分)16.严格按水电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按本岗位的要求按时上岗,忠于职守。(0.1分)17.在工作期间不得为他人做自己职责以外的事。(0.2分)18.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维修的返修率控制在5%以内。(0.1分)19.因处理不当、未及时处理等情况接到各单位人员投诉,接到投诉一次,书面警告。(10分)11.520.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0.1分)2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0.2分)2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是否完好。(0.1分)2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0.1分)24.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维修班负责人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0.1分)25.维修服务要建立工作日志,记录要准确。(0.1分)26.每天对各地方用水、用电等所有设备部位进行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及时检修。(0.2分)23.主动巡视,并要有记录,发现需要修理的事项,要及时解决,要做到急修小修不过夜。 0.9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维修管理27.巡查范围办公楼用水、电(照明)、空调、下水管道、箱式变压器等,以及外公共部位设备、排污水池、管道窨井、道路两侧等。(0.1分)28.对于无法及时维修事项,及时向上报告,经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0.1分)29.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挡板,并有专人监护。(0.1分)30.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保护设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0.1分)31.遇到突发事件,积极处理,迅速报告上级。(0.1分)0.532.给水管道的检查,经常检察管道及阀门的使用情况,经常注意地下有无漏水、渗水、积水等异常情况,如发现有漏水现象应及时维修;(0.1分)33.每年冬季到来之前,做好室内外的管、水表箱、消防拴、阀门消防拴等的防冻保温工作,以防冻坏。(0.1分)34.对冻裂事故的处理,对已发生冻裂的上下水管道,采取适当的办法予以解决,可根具体情况采取电焊或换管的方法处理。(0.1分)0.335.定期对排水管道进行养护、清理。(0.1分)36.提醒单位人员不要把杂物投入下水管道,防止堵塞,定期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0.1分)37.定期检查排水管道和节门等,是否生锈和渗漏等现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0.1分)38.经常检查楼板墙壁、地面等处有无滴水、洇水、积水等异常现象,如发现管道确有漏水情况,及时修理,以防伤建筑物和有碍环境卫生。(0.1分)39.定期对厕所、洗手间的管道进行检查,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0.1分)40.检查雨水井及其附件是否完好,重点检查雨水井附近有无堆放白灰、砂石、碎石等建筑材料,以防雨水将这些东西冲入雨水道,造成管道被堵塞的情况。(0.1分)41.每个职工要做到爱护公共财物,合理使用,对因丢失和违章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属自然损失的,由领导批准及时核销。(0.1分)0.742.灭火器无论是使用过还是未使用过,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0.4分)43.灭火器必须明确标识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日期、检验人员。(0.4分)44.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0.4分)45.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0.4分)46.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0.4分)47.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0.4分)48.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0.4分)49.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0.3分)50.必须掌握设备的技术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0.2分)3.3办公楼考核标准项目考核内容满分消防服务1.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0.4分)2.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0.4分)3.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0.2分)14.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0.3分)5.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0.3分)6.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0.4分)7.组织人员积极参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0.3分)1.38.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0.3分)9.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0.3分)10.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0.2分)11.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0.2分)12.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0.2分)13.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0.2分)1.414.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0.2分)15.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0.2分)16.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0.2分)17.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0.1分)18.配置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0.3分)1注:罚款标准为0.1分50元,如发生重大问题加大处罚力度,此处罚为定额罚款。13.第四章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投标人须知表27.2进行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详见后附《评分细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4、比较及评价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20%(10%-20%)(2)联合体投标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6%(4%-6%)。(3)合同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本款第(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5.1.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享受投标报价的价格扣除。5.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a、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6%。b、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6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6 %。(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6%。5.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的投标服务加分=(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6%。★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3.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投标人名称1.41.51.6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8.2.按规定签章1.91.101.11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12.1.按给定格式填写1.13.2.按规定签章1.141.151.163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1.18.2.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27.1.按要求提供1.28.2.合法有效1.291.301.316联合体投标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4.8要求描述)1.32.1.按要求提供1.33.2.合法有效1.341.351.367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1.37.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1.381.391.408《中小企业声明函》1.41.1.按要求提供1.42.2.合法有效1.431.441.45结论1.461.471.481.49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13.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11.21.31投标函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5.3.按规定签章1.61.71.8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如适用)1.9.1.按要求提供1.10.2.合法有效1.111.121.133开标一览表1.14.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15.3.按规定签章1.161.171.184价格明细表1.19.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0.3.按规定签章1.211.221.235需求响应表1.24.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25.3.按规定签章1.261.271.286商务条款偏离表1.29.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0.3.按规定签章1.311.321.3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34.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1.351.361.378投标报价1.38.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1.39.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1.401.411.429《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如适用)1.43.1、按要求提供1.44.2、合法有效1.451.461.4710样品或演示(如适用)1.48.符合投标须知表11.3及25.1所述全部要求1.491.501.51结论1.521.531.541.55填表说明:1、每项审查内容中填写“有”或“无”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3.3.附件3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序号评审项目标准分评分标准14.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14.1.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招标文件;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中标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4.2.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中标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区直机关综合事务中心(单位名称)的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兴隆台区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盘锦辽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9人,营业收入为1890.657951万元,资产总额为1254.43772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盘锦辽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08月26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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