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中标结果公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2025)
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市网)YZBM-2025-S0080(省网)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二、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兖州区文化西路9号热力公司六楼成交金额: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小写:252000元。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服务内容: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和要求。施工工期:施工全过程项目总监:朱勇执业证书信息: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37036162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厚山、姜庆玲 、李青锋(采购人代表)。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7;93;93)、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5.99;91.99;88.99)、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6.99;81.99;82.99)、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3.99;82.99;79.99)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经济合同前,供应商应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的比例收取(0-100万按1.0%收取,100-500万按0.7%收取)。收费金额(单位:元):5000。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1、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评审得分偏低);2、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报价部分、资信部分及技术部分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评审得分偏低);3、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其他情形因报价部分、资信部分及技术部分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评审得分偏低);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 址:济宁市兖州区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5166708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中铁财智中心 7-1105联系人:郭经理 联系电话:1766133059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17661330591十一、附件: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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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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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表(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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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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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分汇总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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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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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报价.jpg
7
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盖章).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
品目
采购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
行政区域
济宁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7:00
评审专家名单
李青锋,张厚山,姜庆玲
总中标金额
¥25.2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陶玉梅
项目联系电话
13012638917
采购单位
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兖州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济宁市兖州区龙桥南路3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6670878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中铁财智中心7-11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012638917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9月2日项目编号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22万元中标成交金额2000万元评审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日11时50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2300评审劳务报酬5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庆玲临心4004008co合计总计8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9月2日项目编号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25.22万元中标成交金额万元评审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评审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至2025年9月2日时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为山400300200.3uTe合计总计700元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参与开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码最终投标价格最终投评审价格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370883785045806725220091370831738171869H2522009137088216609529XU25200091370826723251874X252200共同类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1兖州区道路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四标段监理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2月23日王帅-2兖州区南护城河路(龙桥路-酒仙桥路)道路排水工程监理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1月18日王帅-3兖州区大禹路(建设路-北环城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6月30日王帅4兖州区青莲学校周边道路工程监理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6月28日王帅5兖州区大禹路(丰兖路-九州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6月30日王帅6兖州区创业路西延工程济宁市兖州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5月19日王帅2625年9月2口专家评分汇总结果表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打印时间:2025/9/211:40:35标段(包):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YZBM2025000122排名单位名称李青锋姜庆玲张厚山平均得分最后得分1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7939394.33394.3332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5.9991.9988.9988.9988.993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86.9981.9982.9983.9983.994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83.9982.9979.9982.32382.323开标地点:济宁市兖州区龙桥街道办事处扬州南路2号为民服务中心北楼四楼不见面开标一室评委签学锋张厚山九古业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采购项目,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治理工程二标段监理采购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50人,营业收入为296万元,资产总额为270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名或签章):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日开标记录开标结果确认截止时间:2025-09-0209:06:10×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无异议:请在点击“确认开标结果“按钮进行确认;有异议:请在点击“提出异议“按钮进行反馈;若4分钟内未确认,系统默认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序号投标报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确认状态1山东鲁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2200已确认2252200已确认济宁华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已确认3252200已确认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已确认4山东众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52200已确认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ZBM-2025-S0080(市网)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省网)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和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分办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ZBM-2025-S0080(市网)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省网)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4、包段划分:1个包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金额:25.22万元7、采购需求: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和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符合规定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4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ccgp-shandong.gov.cn/)、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sggzy.cn/YanZhou)均可下载。3、方式:网上下载;4、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http://ccgp-shandong.gov.cn/)(已注册供应商无须重复注册),详细注册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右侧——供应商注册,注册后无后续操作,供应商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5、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并无任何纸质文件,所以注册后必须办理CA及电子签章,注册咨询电话:0537-7817075、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四、参与本项目与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操作为登录“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文件。五、开启(解密电子响应文件)1、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以后,解密时长20分钟。(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网上签到、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采购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内容的,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出。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内容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3、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在中标公告中将公示中标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供应商其未中标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询问。1.采购人信息名称: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济宁市兖州区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516670878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中铁财智中心7-1105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176613305912025年8月20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项目编号:YZBM-2025-S0080(市网)SDGP370812000202502000126(省网)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和要求。3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15166708786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1766133059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7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8采购预算采购预算:25.22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9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均应为中小企业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符合规定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4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9供应商资格要求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报价资格;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应将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扫描件编辑于电子响应文件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其废标的后果自负。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需包含以下内容原件扫描件(有特殊要求除外),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符合规定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5.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还应包含评分标准中需要磋商小组验证审核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的扫描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重要说明:1、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2、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1开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交易中心。12供应商提报虚假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12材料应承担的责任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报价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签章处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盖章(视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认可),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15磋商保证金无16服务期施工全过程17采购代理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采购代理费金额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请各供应商报价时予以考虑。18付款方式随工程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后付清。19履约担保无20电子响应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评审。2、为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2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方式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方式: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内将电子响应文件按规定上传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以后(北京时间)2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4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9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兖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济宁兖州区——政府采购注: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远程开标会。25电子唱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26进口产品1、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27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编制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8优惠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28优惠政策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需在报价系统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需在报价系统内上传相应资料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需在报价系统内上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29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1、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2、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3、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是指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符合上述情况的物业公司,需出具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30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纸质报价文件份数及签字要求在发布成交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后将纸质报价文件提交至代理机构。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或授权代理人印鉴或签字,胶装成册。3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33质疑供应商如有质疑投诉,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采购人:济宁市兖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33质疑联系方式:王主任联系电话:15166708786代理机构:山东汇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郭经理联系电话:1766133059134投诉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诉。35评审标准及方法综合评分法36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37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政府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经有关监督部门同意,本项目暂停采购。38注: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供应商参加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同时采购人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如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供应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仅需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4、为保证开标过程顺利进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前1小时内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供应商影响自身后续开标流程的后果自负。5、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6、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用当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采购预算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周期、质量要求1.3.1本项目服务周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代理费: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1.6保密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7.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采购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包含以下部分:(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说明和要求(4)合同主要条款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评分办法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是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供应商一旦中标,参照本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发布,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响应文件编写3.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目录里的内容。3.2报价3.2.1本项目报价共二次报价,两次报价均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供应商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点击二次报价。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如有中间报价,按照最后报价条款执行。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3.2.2报价币种:人民币。3.2.3供应商在报价时只能提供一个方案,且此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3.2.4响应报价将在不见面开标仪式时公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电子显示系统显示出的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5投标单位报价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自主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其报价做废标处理。3.2.6监理费用报价为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报价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确定完成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费用。本工程监理费为固定总价合同,监理费不因工程量增加、监理工期延长而增加监理费用。3.3报价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3.4磋商保证金无。3.5资格审查资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资格要求。3.6响应文件的编制3.6.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周期、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2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应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6.4因电子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3.6.5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3.6.6网上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规定时间之前上传到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响应文件。3.6.7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3.6.8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响应文件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四、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4.2.2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均可以在系统内重新上传并替换原有文件。4.3.2电子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五、不见面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采购人主持;(2)到报价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报价截止等有关事项;(3)在解密截止时间内,供应商远程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解密标书;(4)开启开标程序;(5)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报价;(6)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六.磋商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5)磋商小组解散。6.1组建磋商小组6.1.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磋商小组。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磋商准备6.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6.2.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磋商会议。6.2.3熟悉文件资料(1)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磋商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磋商表格的使用。未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标会记录、采购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以及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6.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6.3.1评审原则“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磋商结果由磋商小组共同负责。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6.3.2评审方法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的原则: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2.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a)响应文件不完整;b)未按规定报价;c)报价有计算错误;d)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电子签章;e)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f)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g)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磋商及最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供应商在二次报价未结束前时刻关注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进行二次报价,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二次报价无效。(1)供应商登录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点击二次报价。(2)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3)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4)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5)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最终响应文件,其按在报价有效期内自行撤回报价,不予评审。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4、各供应商报价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进行评审。<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扫描件。<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采购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相关资料扫描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在报价系统内上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按《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5>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节能品目填报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扣除优惠幅度: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扣除优惠幅度:10%;环保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幅度:10%;<7>响应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8>本项目所称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最新《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之内。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5、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6、无效报价6.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5)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6)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成交7.1成交方式7.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7.1.3编制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并于磋商结束时抄送兖州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报价一览表;(5)废标情况说明;(6)磋商标准、磋商方法或者磋商因素一览表;(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磋商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8)经评审的供应商排序;(9)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7.1.4磋商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磋商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7.1.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7.1.6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7.1.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7.1.7.1关于磋商活动暂停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按磋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磋商活动方可暂停。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电子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磋商。7.1.7.2关于磋商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磋商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磋商中途退出磋商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磋商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磋商。7.1.7.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2成交通知7.2.1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履约担保无。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4.2成交供应商如不按本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7.4.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废除本次招标采购项目8.1招标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予以废除本次招标采购项目:(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价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9.3对磋商小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六部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9.4对磋商小组有关的活动人员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9.5.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济宁市兖州区财政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9.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项目说明和要求一、项目概况及要求本工程为兖州区城区排涝通道整治工程二标段监理,监理范围包含河道清淤工程、周边设施整治工程、电气工程、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拆除工程、半边街污水改造工程等。本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供应商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用户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术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为采购人提供规范、标准、统一的监理及相关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管理。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建设内容,协助采购人监理项目启动、项目执行、项目验收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体系,分析本项目建设项目的任务和特点,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按照“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安全管理、文档管理)、一协调(沟通与协调)”的原则,对本项目建设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参与项目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全面维护采购人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采购人尽可能实现预订的合理建设目标。三、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技术标准、程序,建设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有关建筑质量、安全施工、建筑材料准用证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地质勘查等有关技术说明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及本文件虽未列举,但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执行的技术规定。具体参照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定。四、监理人员配备供应商应根据工程进度节点及采购人要求配置人员:至少监理总监1名,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且在本单位注册。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一、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过程中的补充承诺、最终报价的实质性内容。二、合同格式本合同格式为参考格式,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最终协商确定的为准,但不得背离磋商的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当事人: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1)竞争性磋商文件;(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5)本合同附件。(6)补充合同、协议。(如有)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三、合同款支付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致四、服务项目要求与内容(一)监理服务周期:。(二)监理范围:。(三)监理内容:。(四)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五、甲方工作1、对乙方承诺的服务标准内容和实际提供的监理服务以及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承诺的监理等人员配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合同和规范标准的行为进行调整、纠正。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及地方有关法规、规程。六、乙方工作1、按甲方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提供监理服务。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文件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3、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按甲方要求及相关规定参加有关的监督检查,并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进行整改。4、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使用与本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另行赔偿。5、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委托期限内提供服务。为保证服务的有效实施,乙方应保证服务人员连续稳定,不得随意更换人员,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与响应文件一致。若确需更换人员,应派遣同等技能的人员且必须经甲方同意。主要人员:,。七、安全服务1、乙方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逐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制度齐全、目标明确。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严格防范事故隐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过程中人员、设备、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乙方须立刻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所发生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八、违约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出,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监理文件不符合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2)监理人转让监理工作;(3)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监理并造成工程损失;(4)监理人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合同;(5)监理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以上情形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立即终止其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4、违约处理(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工作的,甲方应根据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予以支付。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终止或解除合同的除外。(2)由于乙方原因服务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减付其费用。(3)乙方延迟提供服务,每延迟日,按合同金额的‰支付违约金。(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七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七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九、不可抗力条款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因法定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0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兖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合同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柒份,双方各执贰份,兖州区财政局、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三、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磋商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服务。2、其他内容:(如有)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地点:签署日期:年月日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报价部分1)报价函2)唱价一览表二、资信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资质证书4)供应商的资格声明5)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7)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信誉奖项的证件、证明资料等三、中小企业声明函等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如有)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4)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5)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及报价明细表(如有)四、类似业绩五、项目监理机构六、技术部分(监理大纲)七、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注: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扩展,并注明页码(序号)。附件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经认真审阅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项目编号:),并对其没有任何保留意见,经研究决定参加本项目报价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承诺如下:1、我方知悉该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为不见面开标,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只需要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及要求的扫描件,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我方对电子响应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评审结束后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并将电子扫描件公示,广泛接受监督;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及变更内容(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3、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4、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实施;5、我方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和保证;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7、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要求遵守你方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所做的各项规定;8、我方的响应文件自提交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9、我方同意按照你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供应商单位全称(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附件二、唱价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元)小写:大写:服务期项目总监姓名:注册证书编号: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供应商单位(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系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电子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公司(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报价授权代表,全权处理此次,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活动的一切事宜。特此授权。(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单位名称(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说明:供应商应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政府法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附件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七: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如有)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总分项报价表序号报价金额(总价)认证机构名称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234总计小写:大写:注:1.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2.本表可根据项目包组情况同格式扩展。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八:节能(强制类产品)产品证明文件(如有)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九: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报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总分项报价表序号报价金额(总价)认证机构名称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234总计小写:大写:注:1.以上属节能(强制类)产品须提供产品的认证证书。2.本表可根据项目情况同格式扩展。3.节能(强制类产品)不予价格扣除。4.对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非强制)、环保产品)给予给予10%价格扣除优惠。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对属于优先采购产品(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5.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节能的产品,否则不予评审。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如有)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一、供应商的资格声明1.供应商概况:A.供应商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电话:,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2)流动资产合计:(3)长期负债合计:(4)流动负债合计:F.最近损益表(到年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供应商资格且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单位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附件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采购人名称):我单位自开启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如果以上声明不真实,我方承担虚假响应(投标)的责任,成交(中标)无效,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承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名或签章):年月日附件十三、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本公司(联合体)郑重承诺:1.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虚假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电子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十四、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发包人名称合同签订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说明:1、本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2、后附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年月日附件十五、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一)项目组人员组成表姓名职务性别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岗位名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说明: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