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中标结果公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5-52
2、采购项目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本次大宗食材采购拟定范围为米、面、油、新鲜肉类、鸡蛋等食材用于寄宿制公办小学和初中早、中、晚三餐以及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午餐(民办学校只配送午餐的米、面、油);2、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质量等级要求;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4、供货周期: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以当学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尹岗乡、李庄镇、黄陵镇、曹岗乡、冯村乡、留光镇、潘店镇、赵岗镇、鲁岗镇辖区内公民办学校食堂;二标段:王村乡、黄德镇、居厢镇、陈固镇、城关乡、荆隆宫镇、陈桥镇、应举镇、荆乡回族乡辖区内公民办学校食堂。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封财招标采购-2025-52-1
本次大宗食材采购拟定范围为米、面、油、新鲜肉类、鸡蛋等食材用于寄宿制公办小学和初中早、中、晚三餐以及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午餐(民办学校只配送午餐的米、面、油);
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封丘县城文化路南段路西
96.000
%
评审总得分:91.17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1标段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封财招标采购-2025-52-2
本次大宗食材采购拟定范围为米、面、油、新鲜肉类、鸡蛋等食材用于寄宿制公办小学和初中早、中、晚三餐以及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午餐(民办学校只配送午餐的米、面、油);
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王村乡西环路路西 3 号
96.000
%
评审总得分:94分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2标段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林(采购人代表)、李安普(采购人代表)、石文军(公共服务)、于聚然(公共服务)、娄缨(公共服务)、钮黎阳(公共服务)、赵顺英(公共服务)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收取一标段代理服务费均为:13万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均为:13万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至以下账号:开户名称: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丘支行、410744010170115801;缴纳代理服务费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财务开取发票,联系电话:0373-8586582
收费金额:260,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新乡市封丘县振兴路632号
联系人:葛鹤
联系方式:13849348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幸福路中段1348号
联系人:张广浩
联系方式:1669091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广浩
联系方式:16690910058
招标文件.pdf
1标段开标记录表.pdf
报价明细表-新华书店.pdf
报价明细表-正德.pdf
服务承诺-新华书店.pdf
2标段开标记录表.pdf
服务承诺-正德.pdf
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ID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5-52已审核月意发市采购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5-52采购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代理机构: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25-522、项目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000万元,最高限价:3000万元;其中一标段1500万元,二标段1500万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次大宗食材采购拟定范围为米、面、油、新鲜肉类、鸡蛋等食材用于寄宿制公办小学和初中早、中、晚三餐以及非寄宿制公办小学和民办学校午餐(民办学校只配送午餐的米、面、油);5.2质量要求:所供食材均为非转基因产品,相关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质量等级要求;5.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尹岗乡、李庄镇、黄陵镇、曹岗乡、冯村乡、留光镇、潘店镇、赵岗镇、鲁岗镇辖区内公民办学校食堂;二标段:王村乡、黄德镇、居厢镇、陈固镇、城关乡、荆隆宫镇、陈桥镇、应举镇、荆乡回族乡辖区内公民办学校食堂。(多标段投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个供应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排名第一,则选择顺序靠前的标段中标;)5.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已落实;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6供货周期: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以当学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5.7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预算金额、包预算、包最高限价”系采购人预估采购金额,以供项目申报和投标人参考使用。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一标段和二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均为:100%。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只需提供信誉承诺书);(2)供应商如果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不是食品生产企业的,则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1日08:00时至2025年08月15日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09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监督部门及电话: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新乡市封丘县振兴路632号联系人:后丹联系方式:0373-70950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幸福路中段1348号联系人:张广浩联系电话:1669091005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广浩联系电话:16690910058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0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信息详见招标公告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招标公告3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招标公告4资金来源详见招标公告5落实情况、交货地点已落实、封丘县6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为费率报价,一标段和二标段最高限价均为:100%。以产品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供应商以费率报价,报价费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7采购内容详见招标公告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9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0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结果公告期1个工作日13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变更公告方式向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发出,并发布在本次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投标供应商应实时关注并及时下载。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或补充文件。1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收到提出问题后三个工作日内18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19投标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1签字或盖章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1)所有要求投标人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22投标文件的编制(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上传要求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2、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512-58188538。24中标人投标文件后期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按采购人要求份数向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的打印件)。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26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27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2人和其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5人,共7人组成。28履约保证金免收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30提示投标人注意事项1、根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明确严格禁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或MAC地址一致,均按投标无效处理,30提示投标人注意事项行政监管部门依法查处。2、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本项目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4、集中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31其他提示事项/3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如涉及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以上所指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均以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有效期内的清单为准。2、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本办法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设定为进口产品。3、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自主创新首购产品,应当采购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内的3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产品。4、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无线局域网产品,应当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如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5、根据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如涉及到计算机办公设备产品,竞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6、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划分。执行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A、为贯彻落实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为依据。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33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时,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C、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注:由于本项目特殊性,投标阶段不体现投标产品制造商,故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供货阶段鼓励使用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单位生产的产品。34有关核心产品问题因食材采购具有特殊性,本项目不定核心产品35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36付款方式每学期开始两个月后,支付本标段本学期30%的合同款,学期结束,经36付款方式结算核算后,于下学期开学前予以支付本标段本学期所剩余的货款。(结算方式=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报价费率*实际供货数量)37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一标段代理服务费均为:13万元,二标段代理服务费均为:13万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公司名称:新乡市丰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封丘支行账号:410744010170115801;注:缴纳代理服务费后,请及时联系我公司财务开取发票,联系电话:0373-858658238同义词语本文件中“招标文件”、“采购文件”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招标公告”、“采购公告”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招标人”、“采购人”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投标人”、“供应商”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中标人”、“成交人”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响应性文件”、“投标文件”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交货及完工期”“完成期限”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本文件中“货物名称”、“投标货物名称”“产品名称”、“投标产品名称”所表述的为同一内容。39验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本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招标文件前后出现不一致,以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一)总则1、本次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1.1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指采购人本次委托人采购代理机构。2.2“采购人”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3“投标人”指符合本文件规定并接受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4“货物”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提交的货物及伴随的相关服务;“服务”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5“中标人”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法定代表人”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者。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还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5、投标人报名按照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6、评委会查验核实投标人商务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的,应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代表一致且有身份证扫描件。7、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8、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公告形式,向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投标人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公告。(二)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澄清。10.2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采购人予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10.3采购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公示,但不指明来源。10.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10.5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6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7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单独说明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1.1投标人提交的全部及任何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译文为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11.3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11.4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5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标文件、商务标文件、技术标文件和其他部分。12.2本次招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规定提交投标文件。12.3投标人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严格进行编制、上传、加密。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请投标人认真测算所投全部货物(工程、服务)价款、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培训、税金、运输、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招标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中标,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将不得变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履行期限内可能产生的物价变化、政策调整、市场经营风险等多种因素,慎重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投标人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该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该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价格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13.2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在评审中如发现投标人投报单价或总价出现两种(或以上)不同报价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因此,产生任何不利的后果均应当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不应当因此而提出异议。1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报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书将被拒绝。14、本项目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人的标准。15、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5.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5.2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自身的责任。15.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要求提交相关附件,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5.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5.5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5.6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采购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1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7、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8、以投标人名义在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等事项中,单位签章应采用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印章不予认可。其他事项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9、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和证书、检验报告等应依原样扫描为电子文档,且清晰易读。20、电子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2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由评委会做出判定):2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的;22.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能加密上传或未能按规定解密的。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加密投标文件为准。2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后果自行承担。(五)开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人应使用CA密钥,登陆交易系统远程开标,远程解密、远程答疑。24.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24.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详细内容。24.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3)投标人未能在线上按要求完成答疑澄清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事项的。(六)评标步骤和要求25、组建评标委员会25.1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工作将在采购监督部门的共同监督下在依法产生的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2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5.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5.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5.2.3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5.2.4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5.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5.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5.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5.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5.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5.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3.6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6、开标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采购人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并由审查人员签字,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及详细评审。26.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6.2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齐全;(2)投标文件签署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26.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26.4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数量、质量、合同履行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成员一半以上认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视为重大负偏离或非实质上响应,包括但不限于:26.4.1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提供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6.4.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6.4.3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26.4.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26.4.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6.4.6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控制限价的;26.4.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电子签章的;26.4.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26.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26.6.1开标一览表中总价与报价明细表中总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中总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予以拒绝。26.6.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7、投标的澄清27.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7.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在线上做出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电子签章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7.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远程答疑和澄清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27.4并非每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答复。28、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8.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评审原则、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28.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原则、方法进行,投标人可对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中所公布的规则、评标原则、方法的行为进行质疑或投诉。29、确定中标人29.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办法之要求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确定中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相关媒体上进行中标结果公告。29.2中标结果公告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将成为中标人并向其授予合同。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约定,未按要求领取中标书或未按要求签订合同或不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采购人有权对该投标人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29.3评标结束后,采购人可以组织有关监督部门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以确认是否具备履约能力。经查实,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参加封丘县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30、评标过程保密30.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30.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特殊情形的处理:3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宣布废标:31.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1.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1.1.3发现其他采购人不能接受条款的;31.1.4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31.1.5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七)签订合同32、中标通知32.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签发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当日与采购人办理签订合同事宜。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成交)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均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33、履约保证金:免收。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与中标人签订书面或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内在财政部门备案并进行合同公告。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中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的,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投标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并丧失中标人资格。34.3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34.4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的人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批准,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34.5投标供应商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对采购项目转标段、分标段,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34.6不按约定签定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八)招标代理服务费35、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九)保密和披露36.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6.3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6.4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6.5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商业贿赂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36.6招标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十)处罚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受到处罚,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投标人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38、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招标或评标。(十一)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第三条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第六条供应商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事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第七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第八条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第九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第二章质疑提出与答复第十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第十一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第十二条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十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第十五条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章投诉提起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十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十九条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第四章投诉处理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四)投诉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第二十二条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责权限,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检验、检测、鉴定。质证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到场,并制作质证笔录。质证笔录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第二十五条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前款所称所需时间,是指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投诉人发出相关文书、补正通知之日至收到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开展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投诉人。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公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等;(二)处理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具体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三)告知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起诉期限;(四)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第三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并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一)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三)拒绝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宜。第三十七条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投诉处理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十二)免责条款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中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一)评标原则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2、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定标。(二)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资料符合招标公告要求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从注册时间起;)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三)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函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2采购项目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3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4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5服务承诺格式自拟6开标一览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7报价明细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8技术偏离表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内容要求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依此顺序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四)评分办法表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1报价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即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报价费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20分。2、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费率)x20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报价严重不平衡、不合理,是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2技术部分(39分)项目实施方案(39分)1、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6分)针对本项目供应商提供完善的食材来源制度、食材采购管理制度、验收管理制度、食品储藏、操作规范、卫生管理控制或管理方案(食品安全,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检验制度(含留样制度)入库管理;与学校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了解学校对食材质量、品种的意见建议,及时改进服务机制等内容;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6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三档,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管理体系制度或方案措施内容的不得分。2、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6分)2技术部分(39分)项目实施方案(39分)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分工安排与人员的管理方案内容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6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三档,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食材选购人员职责体系和管理措施内容的不得分。3、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7分)食材的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方案包括食品质量保障新鲜与调换措施,食品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或方案等内容。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7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5分。第三档,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3分。第四档,有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食材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与保障措施或方案内容的不得分。4、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6分)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等,从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的全面性、预见性综合分析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6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三档,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及方案及可能事故后的应急预案内容的不得分。5、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4分)为更好的服务好本次项目,所提供的相关人员培训方案或措施。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3分。第三档,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相关人员的培训方案或措施内容的不得分。6、配送方案(人员、车辆、时间、计划等)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6分)供应商应提前规划好路线图,提供配送方案,保证配送的时间按时到达,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前,将食材送到位。包含运送制度、车辆配备安排、线路安排、全流程时间安排、储存条件;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时候的解决措施方案,反应时间、应急配送人员技术能力、服务保障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措施方案等内容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配送方案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6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配送方案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三档,配送方案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配送方案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配送方案及配送过程中遇到紧急、突发问题的解决方案和现场与各部门的协调管理计划措施方案内容的不得分。7、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4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交通运输意外、紧急任务、重要节日、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应急措施;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可能发生的投诉事件,及应对投诉的处理方案,妥善解决好投诉事件;第一档,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能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4分。第二档,未能根据采购需求编制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但编制普遍适用的培训方案,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安排合理;未对本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针对性编制的,得3分。第三档,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内容编制简单,不存在缺项的,具备可行性得2分。第四档,有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但其内容存在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未提供突发应急方案和投诉处理方案内容的不得分。3商务部分(41分)配送车辆配备(10分)用于本项目配送的厢式货车,10台及以上得10分,9-5台得8分,5台(不含5台)以下得5分,不提供得0分。需提供车辆照片(车牌号要清晰,不清晰者不得分)、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租赁协议、车辆行驶证(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车辆租赁协议及行驶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仓储能力(11分)供应商有固定的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仓储场所,提供仓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仓储内外景照片得11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仓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及仓储内外景照片,不提供不得分)服务承诺(10分)供应商须承诺在协议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停止供货,提供承诺书的10分。业绩(10分)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0分最多得10分(注: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清晰可见,虚假业绩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废标)备注:1、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存在细微负偏差或重大负偏差的认定,均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如评标委员会在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存在细微负偏差或重大负偏差的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并作记录。2、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以发包人最终确定格式为准)需方(甲方):供方(乙方):(甲方名称)根据的批复,组织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编号:),于年月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合同金额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3.具体内容:4.合同价(费率):,该价格中包含货物的采购、包装、运输(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装卸、保险、税费、配合验收和培训的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提供)、检验、售后服务保障等费用。二、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三、配送周期及地点。四、履约验收1.乙方提供的设备为最新生产的原装正品,各项指标符合出产国检测标准和出厂标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承诺。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若乙方的行为侵犯了第三方的前述权利,并造成了第三方追究甲方的责任,甲方为此所受到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4.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5.验收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数量、参数标准、规格和质量。五、保修条款、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售后服务承诺,预包装食品质保期不少于个月。六、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在验收时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和追究违约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内容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3.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协助履行付款责任。4.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6.乙方有义务按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7.乙方有义务承担其他标段因故终止(或因故暂停期间)的临时供货事宜,直至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为止。(经与采购人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执行)七、违约责任乙方若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将视情况在延迟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八、不可抗力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供方(公章):需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第五章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一、项目需求、货物清单(1)项目需求一标段学校统计及用餐学生人数预估统计表序号乡镇学校名称寄宿制公办中学或寄宿制公办小学或寄宿制民办小学或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非寄宿制公办小学早餐就餐人数午餐餐就餐人数晚餐就餐人数1曹岗乡曹岗乡第一初级中学寄宿制公办中学3003003002曹岗乡中心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42003曹岗乡丁杏头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3004曹岗乡清河集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1002001005曹岗乡马常岗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1006二初中封丘县第二初级中学教育总校黄陵校区寄宿制公办中学7507507507封丘县第二初级中学教育总校鲁岗校区寄宿制公办中学4905004908冯村乡冯村乡小里薛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35009冯村乡东王村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210010新苑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60060060011黄陵镇封丘县黄陵镇教育总校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990012封丘县黄陵镇旧黄陵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50013封丘县黄陵镇平街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60014封丘县黄陵镇利民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98598598515李庄镇封丘县李庄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中学52062052016封丘县李庄镇中心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900017封丘县李庄镇第一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680018留光镇留光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中学30030030019留光镇实验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14016014020留光镇中心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300021留光镇国航希望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251022留光镇西林庄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40023留光镇留固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学校0160024留光镇毅志学校寄宿制民办学校32032532025留光镇北侯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82026留光镇辛店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学校0160027鲁岗镇封丘县鲁岗镇新翰林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20020020028封丘县鲁岗镇智童小学寄宿制民办学校25025025029封丘县鲁岗镇康寨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95030封丘县鲁岗镇东马庄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60031封丘县鲁岗镇李四河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04032封丘县鲁岗镇高产角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68033潘店镇潘店镇油坊初级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30030030034潘店镇巨岗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701457035潘店镇断堤民生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17223917236潘店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初中20021020037潘店镇文汇希望学校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50038潘店镇英通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20039潘店镇油坊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200040潘店镇实验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22025022041封丘县青竹学校非寄宿制民办小学0185042潘店镇新星学校寄宿制民办小学862258643一初中封丘县冯村乡希哲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60060060044尹岗镇建勋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39503950395045实新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43004300430046尹岗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初中33030030047张庄小学寄宿制民办小学8042010048尹岗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10015010049赵岗镇封丘县赵岗镇初级中学寄宿制公办中学85086085050封丘县赵岗镇戚城中学寄宿制公办中学10010010051封丘县长青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13013013052赵岗镇南王河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67053赵岗镇裴固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3200二标段学校统计及用餐学生人数预估统计表序号乡镇学校名称寄宿制公办中学或寄宿制公办小学或寄宿制民办小学或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非寄宿制公办小学早餐就餐人数午餐就餐人数晚餐就餐人数1陈固镇陈固镇初级中学公办初中285285285封丘县兴华学校寄宿制民办小学125125125封丘县光亚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630630630封丘县陈固镇中心小学非寄宿公办小学039002陈桥镇封丘县陈桥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中学275275275封丘县陈桥镇司庄中学寄宿制公办中学260280260封丘县陈桥镇竹香路小学非寄宿公办小学04800封丘县陈桥镇东香湖小学非寄宿公办小学01250封丘县陈桥镇何家铺小学非寄宿公办小学01450封丘县陈桥镇新村小学非寄宿公办小学015003二初中封丘县第二初级中学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中学2200220022004城关乡城关乡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中学200335200城关乡娄堤中学寄宿制公办中学200200200封丘县两卷书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105010501050封丘县尚文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5005005005黄德镇黄德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初中120240120黄德镇中心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240240240黄德镇实验学校寄宿制公办小学150220150黄德镇第二小学寄宿制公办小学6412064封丘县博源学校寄宿制民办150150150封丘县博源文宗学校寄宿制民办100010001000封丘县景杰学校寄宿制民办500500500封丘县兰荣学校寄宿制民办80125806回族乡封丘县荆乡回民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105120105封丘县荆乡回族乡前荆乡回民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20007荆隆宫乡封丘县荆隆宫乡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学校123012601230荆宫二中寄宿制公办学校300500500封丘县荆隆宫乡中心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4460封丘县荆隆宫乡后桑园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940封丘县荆隆宫乡兴业学校寄宿制民办小学390460390封丘县阳光学校寄宿制民办小学1791791798居厢镇封丘县居厢镇辛安店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600封丘县居厢镇树人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230230230封丘县居厢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初中2802802809王村乡王村乡三里庄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7500封丘县城东实验学校寄宿制民办九年一贯制140014001400王村乡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小学10025210010一中初中部一中初中部寄宿制公办初中39039039011应举镇应举镇应举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280280280应举镇教育总校寄宿制公办初中300300300应举镇獐鹿市中学寄宿制公办初中380380380应举镇东大村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2000应举镇柳园小学非寄宿制公办小学01500注:以上内容皆为预估统计,以最终实际用餐人数为准(2)货物清单:序号名称单位规格参数1大米千克标一米。新鲜安全,在质保期以内。无霉变、无黄牙、完整率在85%以上;水分控制在14.5%及以内;2面粉千克面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1355-1986标准要求3食用油升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4新鲜肉类斤送货当日需为屠宰场宰杀的鲜肉,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5鸡蛋斤新鲜鸡蛋,是无公害产品,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注:民办学校只配送午餐的米、面、油。非寄宿制公办小学配送午餐,寄宿制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配送早中晚三餐,包括米、面、油、鸡蛋和新鲜肉类。二、项目有关要求1、配送要求:各学校提前一周上报需求,教体局进行分类,供货商按需配送。2、配送周期:大米和面,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一次;食用油,不超过20个工作日一次;鸡蛋,不超过5个工作日一次;新鲜肉类,当天配送。(时间和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和食谱情况,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3、货品必须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配送的食品必须在保质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不得接受,并且有权拒绝。4、供应商提供食材配送方案需经县教体局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并安排配送。5、中标人供货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产品标准及服务方案进行,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资料和详细评审资料进行复核比对,一经发现供应商存在不合格、虚假及虚报的情况或有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6、根据本项目长期多频次供货特点,本次投标时无需体现所投货物品牌名称及生产厂家信息,中标后,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供货方案(可提供多个货物品牌及生产厂家供采购人选择使用),经采购人成立的监督或询价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拟)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资料三、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第二部分商务标文件一、投标函二、采购项目承诺书三、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四、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五、服务承诺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报价明细表三、技术偏离表第四部分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一部分资格标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现任职务:电话: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受托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资料(1)信誉承诺书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我公司郑重承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未出现失信行为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若经查实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或隐瞒的,我单位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特此承诺!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附相关资料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ZBDL185号-1标段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1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密封情况报价完成期限备注1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良好99%1年2首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良好92%一年3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良好99%一年4河南瑞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良好98%一年5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良好96%一年6河南省昱临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良好98%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以当学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7封丘县建增商贸有限公司良好96%一年开标时间:2025-09-0108:30:00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段: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一标段,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报价费率备注1大米标一米。新鲜安全,在质保期以内。无霉变、无黄牙、完整率在85%以上;水分控制在14.5%及以内;千克96%2面粉面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1355-1986标准要求千克3食用油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升4新鲜猪肉送货当日需为屠宰场宰杀的鲜肉,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斤5鸡蛋新鲜鸡蛋,是无公害产品,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斤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填写,未涉及内容可填”/"。2、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或附表;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货物清单》所列货物填写本表。4、最终合同价以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报价费率和学校实际使用数量结算,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全部价款、辅材、税费、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检测、包装、保险、仓储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投标人: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1日二、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标段: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2分包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参数单位报价费率备注1大米标一米。新鲜安全,在质保期以内。无霉变、无黄牙、完整率在85%以上;水分控制在14.5%及以内;千克96%2面粉面粉为专用馒头粉、特等一级粉,符合国家GB/1355-1986标准要求;千克3食用油食用油为非转基因一级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芝麻油升4新鲜肉类送货当日需为屠宰场宰杀的鲜肉,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斤5鸡蛋新鲜鸡蛋,是无公害产品,无破损;无沙壳、畸形、蛋黄蛋清界限分明。斤注: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涉及内容填写,未涉及内容可填”/"。2、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或附表;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货物清单》所列货物填写本表。4、最终合同价以产品市场平均价格*报价费率和学校实际使用数量结算,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全部价款、辅材、税费、运输、装卸、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检测、包装、保险、仓储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其他各项与之有关所有费用)。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五、服务承诺至:封丘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我公司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参加贵单位的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现我公司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作出以下承诺:1、封丘县新华书店依托其自有的新华超市供应体系,确保食材、粮油等产品的采购渠道正规且符合国家食材安全标准。在承担“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时,我们立即与相关供应产业链建立联系,迅速组织货源,并严格遵循国家食品生产标准。每一批次的质检报告均随货同行,并递交给教育部门备案,以确保透明度和合规性。我们深知作为供应方,肩负着重要的责任,必须确保所供应的食品既安全又营养。因此,我们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劣质和不合格食品,始终将学生的饮食安全放在首位,新华超市供应体系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质量为生命的经营理念。2、作为深耕教育服务的国有文化企业和新华书店90年品牌信誉,在资金安全保障、教育资源整合以及教学服务质量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供应采购与新华书店的合作,不仅体现了双方在产业创新和教育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更体现了新华书店国有文化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新华书店凭借其强大的品牌实力和国有文化企业背景,为食品供应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这使得学校在采购、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能够充分保障用户的权益,为用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在协议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停止供货。3、封丘县新华书店始终坚守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按照客户指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任务。无论是面对紧急订单还是常规订单,书店均全力以赴,确保准时送达,以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这种对时间的尊重与精准把握,不仅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与支持,也为书店赢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书店的配送服务始终遵循“三按”原则,即按时、按质、按量。同时,书店还实行“三专”服务,即专人、专车、专线。在按时方面,书店严格按照招标方的时间要求和规定进行配送,确保不延误。在按质方面,书店承诺提供质量合格的优质产品,并为每个送货批次进行详细登记记录。在按量方面,书店严格按照招标方的配送明细、数量以及学校地址认真执行配送工作。为了确保配送服务的高效与专业,书店特别安排专人进行跟踪服务,提供全程的采购配送支持。此外,书店还从公司配送中心调配运输车辆,实施专车配送,以确保货物能够准时送达各个目的地。在专线方面,书店根据学校的地理位置规划专线配送服务,以进一步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4、货源应急措施:在正常提供时,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必须提前三天进行货源检查,联系厂家确认,如果数量不够,即立刻进行货源补充,并通知客户,在最后供货日如果供应不上,即与客户商量,由我方出资采购优质货源进行补充,所需差价由我方补偿。5、运输应急措施:在每此运输前一天进行运输所用货车检查,并对所有隐患进行排除,如果所需货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送货,我方会迅速采取市场雇佣卫生条件相符的运输货车补充,并且组织人手陪同货车一期送货。在货车运输路途中,如果遇到不可抗拒力量(比如:大雪、地震、暴雨、大雾等),送货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通知客户,经客户沟通允许可在当地采购优质品牌产品或变更食谱。6、膳食搭配:邀请营养学专家,根据学生的年龄、生长发育需求和当地食材资源,制定科学、均衡、美味的食谱,确保学生摄入充足的营养。7、“五心”标准。封丘县新华书店始终坚守五心服务准则,即诚心、贴心、细心、耐心和舒心。我们全心全意、真诚待人,始终贯彻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同时,我们注重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以真诚赢得客户的信任。在服务过程中,我们细心周到,细致入微,确保无遗漏、无疏忽,为客户提供完美的服务体验。我们对待服务充满持久与坚定的耐心,始终保持热情与专注,确保客户感受到我们的用心与专业。最终,我们致力于实现舒心的服务目标,让客户安心、满意,无后顾之忧。在服务的每一个环节,我们都将客户的1%不满意视为100%的失误,致力于提供精致、周到的服务,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得到完美的处理。8、社会公益:主动参与地**府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如健康进校园、营养教育等。加强与政府、家长、社会公益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营养问题,提高学生营养水平。通过以上服务承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将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健康、安全的营养餐,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地**府分忧,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本公司无条件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的监督。投标人: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1日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县区)2025ZBDL185号-2标段名称: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项目2分包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密封情况报价完成期限备注1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良好96%1年2滑县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良好99%一年3河南瑞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良好98%一年4河南储纳食品有限公司良好98%一年5大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良好97%一年6河南省封丘县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良好98%一年7河南省昱临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良好98%2025年秋季学期和2026年春季学期,以当学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开标时间:2025-09-0108:30:00五、服务承诺致:封丘县教育体育局(采购人)我方保证按以下承诺内容认真履行,如未履行,我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承诺:在协议供货期间不因任何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停止供货。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配送工作。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二)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的赔偿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供应的食材在保质期内、无腐烂变质、产地清晰、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外包装无毒无害质地良好。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或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该批货物价款的赔偿,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及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三)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货物验收制度,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我公司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货物验收制度,并在对供应货物进行验收时,自愿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货物验收制度,对未通过验收的货物,保证采购单位规定时间内补充合格的货物,否则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四)安排专人保证在合同期间,免费送货上门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我单位将安排专人保证在合同期间,免费送货上门,供应的价格,按合同约定价格供应。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五)所配送数量只多不少,多出部分不计数量保证配送品种齐全、数量足够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正常情况下每天按照采购方的《采购清单》要求的食材按计划时间送达指定地点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所需的数量提供,配送人员所配送数量只多不少,多出部分不计数量保证配送品种齐全、数量足够。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六)在接到采购人换(补)货要求后,先行换(补)货,完成换(补)货后,再与采购人调查原因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对采购人采购的货物进行先行换(补)货原则,在接到采购人换(补)货要求后,先行换(补)货,完成换(补)货后,再与采购人调查原因。我单位所提供的食材保证符合采购单位的厨师及验收人员验收要求,数量以采购单位验收的数量为准。我单位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采购单位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定双方各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如采购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食材,有权要求我单位进行换货。若发生换货时,我单位将按采购单位的标准并符合规定的品质、规格、数量。若换货仍不能达到采购单位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退货,并由我单位负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七)质量方面承诺我单位中标后,质量方面:客户投诉出现变质食品,同意按照贵方规定处理,变质产品全部退货及时补上无质量问题的货物并承担相应损失。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八)响应周期承诺我单位中标后,配送服务响应时间:一般情况下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配送到位提前24小时通知。紧急情况下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配送到位。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九)卫生情况承诺我单位保证调料、米面油和日常消耗品生产环境整洁干净。保证食材包装材料、贮存.运输、设备等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应急响应时间承诺我单位凡属于质量问题须包退换,退补食材,我单位将在采购单位验货完毕后的2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单位的正常供餐。若在货物出现问题时,我单位在接到质量反馈通知后,即刻与采购单位进行联系保证在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了解问题发生的原因,提供解决问题的解决方案。我单位为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售后服务专员,保证在2小时内办结退换货手续(无条件免费退换)。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一)人员持证上岗承诺我单位保证配送人员均持有健康证件,同时加强对配送人员的健康管理,配送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保持手部清洁。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二)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的进行清洗消毒管理承诺我单位保证定期或不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的进行清洗消毒管理,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防止污染。我单位所提供的食材将严格控制食品卫生,如因我单位提供的食材引起食物中毒等事故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对食材的质量标准,如发生争议时由国家认可的质检部门检验裁定)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三)每年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诺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为了保证客户及公司本身的利益,每年均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我单位除了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检验外,我单位将增加每季度抽检一次所供的部分产品,委托第三方相关检验部门对所供产品进行检验,以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抽检的相关费用由我单位负责。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四)所供应食材保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国家标准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我单位所供应食材保证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的需求并有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产品合格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食品所需检验合格证书、检验报告等一切证件,保证所有证件真实、合法、有效。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十五)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我单位承诺:我单位中标后,我公司将保证每日提供新鲜的食材,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我公司采用专项车辆进行本项目的食材配送。特此承诺!投标人:封丘县正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供餐食材与配送经营权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