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泰州市救助管理站(泰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1200-CSXC-C2025-0042
二、项目名称:泰州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泰州市温心驿站
5232120051082654XC
泰州市农业园区站东路东侧
100(均分制)
58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泰州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供应商派遣工作人员至采购方从事相关救助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忠、李夏夏、邱小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文件标准的50%计取,金额564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救助管理站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龙栖路85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0526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吴陵南路828号6栋5层
联系人:胡伟
联系电话:17768606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伟
电话:177686060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1200-CSXC-C2025-0042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泰州市救助管理站的泰州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泰州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泰州市温心驿站,从业人员8人,营业收入为64.816848万元,资产总额为15.943687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泰州市温心驿站日期:2025年8月29日(备注:1、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请如实填写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1立企业可不填报。)interface return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