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餐饮外包服务中标结果公示(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2025)



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RT-DXH-FW-20251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2-2025-02124
三、项目名称
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至味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柏路32号附8
中标(成交)金额:95(%)
综合评分法:91.67(分)

服务类

名称: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肖凌(包1)、田子春(包1采购人代表)、郭海玲(包1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02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1.8804(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户 名: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吴南支行账 号:4200 1266 9390 5000 1540开户行行号:105521000650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塔西路158号
联系方式:027-832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 长青街四明路以东、东西湖区大道以南佳柏现代城第1【幢】/单元26层(1至8、12至20)号
联系方式:158071021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蝶
电话:1580710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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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1).docx
采购需求书.docx

相关合同

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2.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的(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武汉至味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4人,营业收入为212.3742万元,资产总额为184.43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企业名称(盖章):武汉至味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日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R荣泰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HRT-DXH-FW-202510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日期:二○二五年八月温馨提示:供应商特别注意事项一、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本项目前,应当到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市民之家四楼大厅办理点)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二、供应商应依法妥善保管和使用CA数字证书(账号密码)、电子签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供应商的账号密码)、电子签章等形成的数据电文、电子签名等内容,将被视为均得到了供应商确认,且具备法律效力。三、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同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或错误投递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四、加“★”号的条款均被视为不可偏离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负偏离,将按无效响应处理。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在客户端中对应上传每一项的证明文件或相关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七、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的项目,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八、供应商一旦依法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将会随成交结果公告一并发布在采购信息发布网上,接受社会监督。九、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十、不到达现场的供应商应在网上全程关注磋商程序。须在发出磋商或最后报价后20分钟内作出相应回复。(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目录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采购文件....................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二、供应商须知....................10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24第四章合同....................24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2一、评审方法....................48二、评审程序....................48(一)资格审查表....................48(二)符合性检查表....................51(三)详细评审....................52三、编写评审报告....................58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59一、磋商书及附件....................62二、报价文件....................69三、商务文件....................70四、技术文件....................77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80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73.11:909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9 月 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HRT-DXH-FW-202510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21243、项目名称: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125.36(万元)6、最高限价:125.36(万元)7、采购需求:餐饮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在网上获取。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可通过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分散采购)(http://58.48.73.11:9090/)直接获取,流程如下:(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由系统后台人员审核通过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5年9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网上(本项目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83893519)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58.48.73.11:9090/)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27-83893519;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塔西路158号联系人:杨青胜联系方式:0278323127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佳柏现代城1栋26楼联系方式:1580710213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蝶电话:1580710213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2监管部门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3采购代理机构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4磋商供应商满足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颁布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由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8804元。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5.银行账户信息户 名:武汉荣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吴南支行账 号:4200 1266 9390 5000 1540开户行行号:1055210006506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7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集中踏勘时间:/集中踏勘集合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8对多包采购的规定☑无□有:/9备选方案☑不接受备选方案□接受备选方案10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有:/13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14投标(磋商)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15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16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或“盖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或“盖章” 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采购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 面当前页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对客户端中每一项要求上传对应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如未按 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投标内容。17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内容。18磋商小组人数磋商小组由社会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19评审专家的产生☑湖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他:*****20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出最后报价邀请。供应商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按系统规定的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2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本项目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22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23履约保证金☑无□有: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24质疑期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部门为招投标部,联系人:胡蝶,联系电话:1580710213625质疑回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接 受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价格扣除比例/28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优惠措施:/预付款比例优惠措施:/其他优惠措施:/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29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30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9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强制性采购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未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性采购内容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1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认证证书或查询截图的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32信用融资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东西湖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9.138.32.92:7001/dxhq) 的“合同信用融资”板块查看《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15 号)。33其他要求无其他补充事项1.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于“近三年 ”或“前三年 ”、“近 五年 ”或“前五年 ”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1 日,则“近三年 ”是指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2.本磋商文件所称的“ 以上 ”、“ 以下 ”、“ 内 ”、“ 以内 ”,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 ”代表选中,“□ ”代表未选中。二、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磋商供应商”是指(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定办法中初步审核的供应商。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工程、货物及服务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3.3“服务”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4.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本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项目采购需求(4)合同草案(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6)响应文件的格式(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6.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7.现场踏勘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磋商报价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备选方案12.1是否允许备选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有备选方案的,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3.联合体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4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5.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保证金16.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8.响应文件的签署18.1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需提供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18.2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磋商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8.3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响应文件一键签章功能,供应商使用一键签章功能即代表供应商认可响应文件所有盖章页面当前页的内容。使用一键签章功能的,盖章位置不作要求。18.4供应商应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客户端的要求,在客户端中对应上传每一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如未按照客户端要求对应上传的,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可视为其未提供该项的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9.响应文件的递交19.1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20.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迟交的响应文件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程序23.磋商小组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社会专家3人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4.磋商代表供应商代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或CA证书(账号、密码)参加磋商。25.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在磋商过程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对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修正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内容与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书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磋商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中磋商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文件第25.3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6.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电子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供应商盖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提交磋商小组。26.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并提供必要的修正时间。26.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对原响应文件进行技术、商务、价格修正,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以及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签署。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原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不按要求签署或者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放弃磋商。26.6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上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发出最后报价邀请。要求磋商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满足要求的最后报价,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的,应当按照“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最后报价的规定格式报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不可变动的最终价格。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磋商采购活动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7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以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如果磋商文件无需修改,可以直接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26.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特殊情况下2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具体评审办法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仍未有规定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6.9采购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通过“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记录。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六)成交与签订合同28.确定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质疑和投诉30.质疑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5)提出质疑的日期;(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31.质疑回复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32.投诉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八)政府采购政策33.是否接受进口产品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3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供应商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34.2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34.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5.1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2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九)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十)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2124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25.36万1.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和标准1.食堂实行“现场自选开餐”经营策略,开餐模式采取“平价大伙”及“风味特色”相结合。2.服务范围:全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全年365天早中晚餐膳食服务。经营时间:早餐06:30-08:30,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8:30。供应商须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等人员就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科室病房订餐、送餐服务。(2)早、中、晚三餐提供医院基本膳食服务,早餐不少于15个菜品。中餐不少于15个菜品,晚餐也不少15个菜品。(3)中餐有盒饭,小炒,自助称菜,小碗菜等多种菜品供大家选择,酌情提供商务餐服务。并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提供治疗膳食(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服务。(4)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质菜品价格。食堂委托服务餐标表项目供餐模式、品种时间营养 早餐豆浆、豆腐脑、馒头、包子(素、荤)、花卷、白粥、小米粥、黑米粥、油饼、面窝、糯米鸡、千层饼、豆皮、鸡蛋、热干面、牛肉面(粉)、三鲜面(粉)、肉丝面(粉)、炸酱面(粉)、馄饨、酸奶等;不少于15个品种。6:30-8:30豆浆、豆腐脑、馒头标识无糖、有糖供选择。下病房为职工、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中餐晚餐全自助餐:中餐:餐厅全自助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5个。手术室自助点餐送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2个。餐厅为提供全自助餐服务。职工就餐,依据季节提供奶类、水果,免费提供饭、咸菜、汤。晚餐:餐厅全自助点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5个。病房为职工、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8:30食堂餐厅每天提供养生罐汤:包括有鸡、鸭、鱼、排骨、骨头、菌、菜等的各种汤类。特色小吃:包括有各种煲类、盖饭、豆丝、面、粉、菜风味小炒:鸡、鸭、鱼、肉、素菜不少于30个品种。酌情提供商务桌餐服务。套餐盒饭:不同价位,菜肴不少4个品种。治疗膳食:依据营养处方制作各种治疗套餐。早、中、晚三餐均提供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食。设专人送餐下病房,并为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满足订餐需求病房服务提供病房线上下单点餐系统,便于病患自助点餐,定点服务。3.供应商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承包餐厅内务,自行配备开餐厨具、餐具、按时完成采购人早、中、晚餐、宴会餐的开餐工作,餐厅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维修工作。供应商独立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为手术室提供单独配送餐服务。供应商所用水、电、气每月按表据实结算;4.服务团队人数: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至少包含1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2名主厨、1名白案及4名其他辅助服务人员(含至少1名全职营养师和2名保洁员)。5.食堂员工基本素质要求:(1)统一着工装,佩戴工号牌,穿着整洁,仪表端庄。(2)精神饱满、诚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3)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蔼、保护客户隐私、使用文明用语。(4)遵规守纪,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规章制度。(5)全体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专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其他岗位需考核合格上岗。(6)坚守本职岗位,禁止酒后上岗及在岗位上吸烟。6.管理职责:(1)检验:来料检验:所有进入食堂的生产和非生产物料由专人负责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半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半成品工艺方法检验。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成品工艺方法检验。(2)产品识别:原材料先进先出识别:先进原料加以识别,便于先行使用。半成品、成品、原材料、不合格品等按区域划分,明显标识。生熟食品储存在冷柜外标识。(3)统计:每月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统计,以便于持续改进服务质量。(4)质量记录:食堂稽查报告;物料出入库报表(含检验记录);不合格报告(原料、半成品、成品);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等。(5)意外应变措施: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暴风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成立消防小组,以备万一;提供食品安全预案并进行演练。(二)经营服务要求1.管理目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的采购、储存、清洗、加工、制作、供应工作,确保食品质量新鲜、优质、安全。(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业机构及人员各种证照合法、齐全,管理规范,有相关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全、人身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应急处理预案。(3)严格执行相关卫生规范、按标准要求,进行餐具、厨具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处理,保证各种餐具用具洁净无菌使用;严格执行灭鼠、灭蝇、灭蟑螂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4)餐厨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益有害分类处理。(5)接受相关监管机构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做好各项医院食堂管理的达标工作。在医院相关营养师的指导下,做好营养食堂的营养膳食工作。配合医院做好相关迎检工作。(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凡患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査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7)食堂必须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加工、消毒流程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8)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卫生安全。(9)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10)食品的加工设备、炊具、盛器、操作间、贮藏室应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过的餐饮具。2.大宗食品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大宗食品(原材料)是指食堂生产加工所需的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牛羊肉、禽产品、淀粉、白糖、味素、酱油、醋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畜禽产品必须是政府批准的,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市场局检测报告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产品。其中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优先选购经政府推介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秽,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管理细则(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2)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3)出售冷荤凉菜,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4)不得向员工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员工健康的食物。(5)食堂剩余食材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6)烹饪、制作的各种菜肴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7)食堂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按时营业,正常开餐,无故不得歇业,必须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8)食堂经营应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保证质量、价格适当,及时处理工作人员的投诉意(9)供应商负责提供的厨房所有的设备、设施、耗材、餐具、装饰物、标识标语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经营范围及要求(1)食堂采取委托服务方式。(2)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委托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安全等必须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检疫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服务人员应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关卫生管理职业资质。(4)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落实每餐饭菜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5)食品加工: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或场所。★(6)食堂工作人员应遵规守纪、人员持证(健康证)、按要求着装上岗,服务规范(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供餐: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8)菜品价格要求:限定菜品单价:限定品类单价,具体品种单品见“附件2职工用餐常见菜品限价表”。(9)食堂设备设施管理。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设施在供应商使用中有人为损坏和缺失,应照价赔偿。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操作间、食堂库房及食堂大厅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须维护好采购人提供的建筑物及设备等完好、完整;不得以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或转包;不得任意破坏或拆除原有结构,如确实有更改的需要,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工。(10)供应商负责保管维修采购人提供的厨房所有的设备、设施,必要时更新或增加厨具设施,其维修、更新经费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负责建立职工刷卡系统,包括线上及线下消费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采购、维修及维护。供应商必须承担原食堂经营单位在经营期间自购设备的折旧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11)供应商对食堂隔油池每周清理三次并建立清理台账登记制度,残渣每天清理。油烟机每季度清理一次。凡是因隔油池或油烟机清理不及时导致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以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2)供应商经营活动以完善医院后勤保障服务、提升食堂饮食服务品质、方便医院职工和患者就餐为原则,保障采购人职工、患者,早、中、晚三餐的伙食供应。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时)。保证食品的供应安全,做到饭菜可口、物美价廉。(13)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用工人员管理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连带责任。(14)供应商提供医院重要接待活动的酒席和自助餐等特别餐饮服务需要。(15)供应商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科室讲座、学术交流、运动会等)提供外餐服务。(16)周末、节假日、春节等根据职工需求自制炸元子、鱼块、卤牛肉等半成品,让职工在假期节日休息时间,方便烹制,食用食堂制作的经济实惠的放心食品。(17)供应商为职工提供原材料(米、食用油、饮料、干货等)集中代购服务。(18)供应商提供职工、患者就餐食品供应低于市场价,成本核算控制在保本微利;所采购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主副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且为非转基因食品,所有食品调料、添加剂(如酱油、醋、味精、鸡精、酵母等)要求合格产品,并有产品质检报告,提供相关资质报备。(19)供应商应不断完善经营管理,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更新菜肴花色品种,提升职工、病员满意率。(20)供应商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工作。除了安全值班人员,供应商不得在食堂安排员工住宿。(21)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食品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22)供应商自负食堂餐饮所用成本,包括水、电、通讯、天然气或燃油,以及人工成本(包括员工社会保险等)、相关运行、管理费用、设备设施更新、维护费用和经营中产生的其它费用。(23)进场交接: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进场准备工作,随时交接。★5.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为响应国家政策,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总工会关于转发等文件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3号)的文件要求,在合同期内,供应商每个自然年从“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www.fupin832.com,简称“832平台”)采购不低于当年预留份额的食堂农副产品原材料。其他食材的采购,应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并做好物资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无证照物资。供应商要有物资进出仓制度与货物验收制度及相关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三)日常考核监督及设施管理1.采购人行使监督、管理权利,提供一定硬件基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完整职工、患者进餐餐厅(已装修),必要的舒适度和必要的美感;(配备相应职工就餐的桌椅)(2)提供能完善保障供给的操作场地,如操作间、库房、粗加工、清洗、消毒等等相应配套场所。(3)提供固定的食堂设备设施:以交接设备清单为准。(4)水、电、气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求;(5)协助供应商建立职工进餐刷卡系统,负责每月职工补贴在系统中的发放。(6)采购人为供应商提供的房屋、设备及设施等资产,享有法定的财产所有权和保护权(需按国有资产税务管理相关条例收取相应费用),供应商在终止合同停止经营时应将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产设备移交采购人,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按折旧比率计算赔偿损失。(7)核定供应商所有食品价格。(8)供应商每月进行服务考核,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合同(考核表见《附件1食堂委托服务考核方案》)。(9)环境改善及设备添置:在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对食堂环境在不影响经营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装修和改造,费用完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对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进行改造,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无偿提供食堂现有设备的使用权,由供应商负责使用、维护,并在合同期满后交还采购人,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四)其他技术要求(1)供应商服务人员在服务期内要服从招标单位管理,遵守招标单位规章制度和纪律。(2)服务期内的业务培训由供应商组织安排。(3)供应商服务人员必须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上岗证、身份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并报招标单位备案。(4)供应商用工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5)供应商所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确保随时接受采购人及国家卫生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供应商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医院食堂的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7)供应商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⑦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⑧超过保质期限的。(8)供应商应对服务期内容、时间作出承诺。(9)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提供免费7*24电话支持服务。(10)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勘察费用自理。(11)合同履约期间,如供应商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因供应商自身问题导致食堂无法正常运营等情况。2.商务要求序号重要性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2★交付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3★付款方式3.1 供应商使用的水、电、通讯、燃气等,其消耗数量由采购人按实际使用情况核定,据实结算,在采购人职工就餐费用中扣减。3.2 患者、家属现金购买当场结算,菜品不打折,不能高于同期同质产品市场价格。3.3 职工刷卡消费,职工食堂菜品价格按病患家属菜品价格乘以综合折扣计算,每月按考核结果据实结算。4★报价要求4.1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固定费率报价,最高控制费率为100%;供应商应按照以下价格标准(“附表 2 职工用餐常见菜品限价”)报统一折扣率确定职工用餐菜品价格(例:统一折扣率报价为90%(即为9折)),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折扣率报价;(1)职工刷卡消费:职工用餐菜品结算单价=菜品限价*统一折扣率(%),据实结算;(2)以上报价(统一折扣率)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供应商应充分响应并自行承担错报、漏报的风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视为无效投标。4.2项目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参考医院提供的常见菜品价格标准,自行提供其它菜品和价格,且需提交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病患用餐菜品标准及价格与市场价持平(市场价特指:周边餐饮价格),需提交医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4.3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4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统一折扣率),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5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5★合同续签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 号) 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15〕646 号)。本项目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本项目首次合同签订服务时间加上续签合同服务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届满前,采购人将选择重新招标或根据考核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考核,以确定是否和供应商续签合同(考核标准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如供应商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可选择重新招标。附件1食堂委托服务考核方案(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为服务满意度测评、每月综合服务质量考核和日常考核三种方式,三项考核作为支付职工就餐费及续签服务合同重要依据。(二)考核办法1.服务满意度测评1.1考核主体:甲方相关部门。(职代会、病人座淡会、出院回访、第三方满意度测评)1.2考核时间:一年4次,每季度一次。1.3考核方式:由相关部门根据《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详见表1),组织对食堂的菜肴质量、服务质量、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2.综合服务质量考核2.1考核主体:考核小组(由甲方相关人员组成)。2.2考核时间:每月一次。2.3考核方式:由考核小组成员根据《食堂综合服务质量考核表》(详见表2),组织对食堂综合服务质量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3.日常考核3.1发生以下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款200元:3.1.1就餐人员或部门对某次或某一段时间餐饮服务提出书面批评意见,或口头、书面署名投诉,核实为有效投诉的3.1.2服务人员末提供規范文明服务,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其他影响恶劣行为的;3.1.3厨房、餐厅出现老鼠、蟑螂等病虫害的;3.1.4菜肴、主食中出现异物的(原则上等价赔赏就餐者),未及时沟通,造成恶劣影响。3.1.5未经甲方准许,随意调整食品价格。3.1.6考核小组认为应该扣分的其他事项。3.2发生以下情况的,每出现一次扣款500元:3.2.1因管理不规范等原因,导致受有关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所有罚金乙方自付)3.2.2采购出现不合格或不符合部分指定品牌要求的食品、调料等,或不在有效期内的。4.一票否决制食堂因自身原因出现以下情況的,实行一票否决,即终止合同。4.1提供餐饮服务时,出现3-5人及以上较大集体食品安全事故的;4.2因管理不善,发生人身伤害、火灾等刑事治安事件或责任安全事故的。(三)考核奖惩1.满意度测评与续签服务合同挂钩,2次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分,甲方可不续签服务合同。2.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合格,该月费用全额支付,得分80-89分为基本合格,该月费用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减1%;得分小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表1食堂服务满意度测评表测评单位:测评人:日期:种类测评内容非常满意(100分)满意(90分)基本满意(80分)不满意(60分)得分早餐30% 晚餐10%菜肴质量(50%)服务质量(30%)环境卫生(20%)得分:中餐60%菜肴质量(50%)服务质量(30%)环境卫生(20%)得分:合计得分:意见或建议:请在上面相应的空格内打“√”。表2食堂综合服务质量考核表日期: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卫生管理(30分)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帽,做好个人卫生,售卖时戴口罩,必要时持物钳。10分就餐厅墙壁、地面、楼梯扶手、窗台、玻璃、吊灯、电扇保持清洁,各台面保持清洁,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10分食堂除“四害”设施齐全,纱窗、门帘完好清洁。食堂外围 墙面、地面清洁。10分菜肴质量(30分)早、中、晚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5分菜肴随季节变化调整,不断推陈出新,荤素搭配适宜,营养均衡。10分菜肴新鲜,色泽、口味好。低盐少油,咸、淡适宜,有保温设施,温控适宜。10分根据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5分服务质量(25分)服务人员规范着装,及时接听电话,解释耐心,热情周到, 语言规范,文明礼貌。10分订餐员到科室和床边订餐,按时送餐,配送工具干净整洁,摆放有序,有保温设施。5分服务员分工明确,保持餐台整洁卫生,保证饭菜、调料等供应,餐具、牙签、餐巾纸等补充及时。5分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收残清理餐桌、地面。5分其它(15分)按时订餐,及时供应。5分食品价格稳定、合理。10分总分100分说明: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合格,该月费用全额计算,得分80-89分为基本合格,该月服务费按每低于90分1分扣减1%;得分小于80分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评不合格,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附件2职工用餐常见菜品限价表职工用餐常见菜品限价表1、早餐类序号品名份量单位最高限价备注1.鲜肉包90g-100g个2 元馅心 25 克2.花卷100g-120g个1 元3.馒头100g-120g个1 元4.鸡蛋50g-60g个2 元5.白米粥400g-500g份2 元6.小米粥400g-500g份2 元7.豆皮200g-250g份7 元8.油饼110g-120g个2 元9.热干面400g-450g份5 元10.肉丝面(粉)550g-600g份10 元带汤11.三鲜面(粉)550g-600g份10 元带汤12.炸酱面(粉)550g-600g份10 元带汤13.馄饨550g-600g份8 元带汤14.牛肉面(粉)550g-600g份15 元带汤2、中晚餐(1)自助称菜 1.8 元/两,配荤量不得低于 30%。(2)盒饭15元一份,一大荤,两小荤,一素菜。熟重不低于 650g 投荤量不得少于100g。盒饭 30 元一份,一大荤,两小荤,一素菜,一酸奶,一汤品。熟重不低于 850g 投荤量不得少于 150g。盒饭 40 元一份,一大荤,两小荤,一素菜,一酸奶,一汤品,一水果。熟重不低于 850g 投荤量不得少于 200g。(3)小碗菜:序号品名熟重投荤量最高限价1.酸辣土豆丝250g-280g/3 元2.清炒小白菜250g-280g/3 元3.肉末烧豆腐250g-280g30g8 元4.番茄鸡蛋250g-280g30g8元5.山药木耳肉片250g-280g50g8元6.干锅花菜肉片250g-280g50g8元7.杭椒小炒肉250g-280g80g12元8.回锅牛肉250g-280g60g20元9.风味滑鱼块250g-280g120g15 元10.木耳肉片250g-280g80g8元11.葱爆猪肝250g-280g80g15元12.青豆玉米鸡丁250g-280g60g8元13.玉米鸡丁250g-280g60g8元14.大白菜烧肉丸250g-280g70g15 元15.香芹炒鸡丝250g-280g60g8 元16.芙蓉蒸蛋250g-280g/7 元17.香干肉丝250g-280g30g8元18.泡菜苕粉肉丝250g-280g30g8元19.粉蒸肉250g-280g100g17 元20.土豆烧鸡块250g-280g80g15 元21.千张肉丝250g-280g80g8元(4)小炒序号品名熟重投荤量最高限价1.木须肉450g-500g150g18 元2.蒜苗肉丝450g-500g150g18 元3.香干肉丝450g-500g150g18 元4.海带苗烧肉450g-500g150g20 元5.外婆菜炒肉丝450g-500g150g20 元6.千叶豆腐炒肉450g-500g150g20 元7.土豆炒肉片450g-500g150g20 元8.黄瓜炒肉片450g-500g150g18 元9.泡菜苕粉肉丝450g-500g150g18 元10.鱼香茄子450g-500g100g18 元11.青椒肉丝450g-500g150g20 元12.四季豆炒肉450g-500g150g20 元13.五花肉炒花生芽450g-500g150g22 元14.小炒笋尖(辣)450g-500g150g22 元15.爆炒猪肝450g-500g250g22 元16.小炒蒙古肉450g-500g150g24 元17.农家小炒肉450g-500g150g20 元18.鱼香肉丝450g-500g150g20 元19.香干回锅肉450g-500g150g20 元说明:本表中所述投荤量最大允许负偏差范围为10%。第四章合同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采购人):乙方(中标人):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见招标文件)2.项目编号:(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见招标文件)4.项目概况:(见招标文件)2、标的名称、数量(规模)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分项合计(元)备注1服务名称12服务名称2……………………合计3、服务质量(以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响应)。4、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交付或服务地点及方式:(见招标文件)。5、包装及运输(见招标文件)。6、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见投标文件)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3.。7、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见招标文件)。8、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见招标文件)。2.验收方案:(见招标文件)。9、服务期及服务范围和要求1.服务期:(见招标文件)。2.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3.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10、项目培训(见投标文件)。11、知识产权归属、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1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3、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的违约责任:(见招标文件)。14、保密条款(见招标文件)。15、其它补充条款。1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7、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8、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19、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20、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21、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二、评审程序(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 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为准。备注:由投标人提供截图,代理机构进行核实。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 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注: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有效、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序号审核内容1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磋商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6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备注:1.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其投标无效,不进入下一项评审。(三)详细评审评审项目评审分项分值(分)子项目及分值评审类型磋商报价(15分)报价得分15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价格权值=15%客观分商务部分(15分)管理体系认证3分(一)评分内容: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二)评分依据:1.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对应项不得分。客观分类似业绩6分(一)评分内容:1.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二)评分依据: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一业主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重复计分。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对应项不得分。客观分安全保障3分(一)评分内容:1.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医院食堂同时购买公众责任险与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二)评分依据:1.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内容的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对应项不得分。客观分人员投入3分(一)评分内容:1.厨师:每提供一位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2分;2.团队成员:具有公共营养师证书得1分,最多得1分。(二)评分依据:上述人员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2.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客观分技术部分(70分)项目理解及分析8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理解与分析进行打分,体现对项目前期情况详尽调查、透彻分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项目实施的前期条件与现状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和应对措施;计分标准:每项4分,共计8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服务方案2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1. 管理服务模式及实施措施方案;2. 供餐方案;3. 菜谱设计方案;4.其它特色服务方案;计分标准:每项5分,共计20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5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管理制度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质量管理标准和制度;计分标准:每项4分,共计12分。上述每项制度合理可行,细节完善,制度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制度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环境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1、卫生管理控制方案;2、餐厅环境管理方案;计分标准:每项4分,共计8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原材料采购、验收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原材料采购、验收方案进行打分,包括但不限于:1、原材料采购方案;2、验收方案;(二)评分依据:计分标准:每项4分,共计8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人员与设备管理配备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人员与设备管理配备方案进行评价:1、服务人员配置分工情况及管理考核制度;2、拟投入设备情况及设备管理方案;计分标准:每项4分,共计8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4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应急保障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保障方案进行打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分析;2. 突发事件处理方案;二、计分标准:每项3分,共计6分。上述每项方案合理可行,细节完善,措施有效,可以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3分,有不完整或有缺陷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说明:缺陷是指方案中存在不合理、不全面、不具体等情况:(1)“不合理”系指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情形;(2)“不全面”系指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3)“不具体”系指只提供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主观分合计100分/说明:评分标准中投标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三、编写评审报告(一)评审报告的内容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二)评审报告的签署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封面:响应文件(正本/副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自拟,须与正文页码一一对应。一、磋商书及附件(一)响应函(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1.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3.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4.重要声明: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是否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无;□有,已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备注:以上3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磋商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投标报价(折扣率):%。2.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4.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5.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公章)通讯地址:传真:电话:电子函件: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其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此项必填)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分包意向协议书(如适用)格式自拟。其中必须包含如下内容:拟分包单位属于中小企业如下:。中小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小微企业所占合同份额达到:%。二、报价文件(一)磋商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项目内容约定内容1投标报价(折扣率) %2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3项目负责人姓名、身 份证号码、联系电话4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天5备注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商务文件(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地址企业资质企业从业人员数量资产总额截止上一年度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职称: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基本账户名 称:    账 号:    说明:表后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并加盖单位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关于资格条件的有关承诺及声明(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承诺和声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我方在此郑重承诺,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以下规定且无纳税、社保等方面失信记录: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承诺或声明内容的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承诺或声明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四)业绩证明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完成时间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123456789…注:供应商须按上表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资料。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信誉、荣誉状况证明文件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等。(六)商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条款项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遵守声明:供应商[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2.投标人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投标人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加以纠正。4.如全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商务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七)其它商务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明材料;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和说明。四、技术文件(一)技术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条款响应文件内容对应简述响应/偏离对应的页码遵守声明:供应商[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应对商务基本要求,提出遵守声明。2.投标人须在本附件内,列出不能符合的有关段落,附件并举出原因,同时,投标人亦须提出解决偏离的详细方案。3.除本附件列出的偏差获得采购人许可外,在合同签订后,所有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项目,投标人必须加以纠正。4.如全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所有技术要求条款,可在首行填写“全部满足”;如本表未填写内容,则视为全部满足,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技术方案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文字描述或图表显示。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其它技术文件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证明文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每个采购标的均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即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为准。7.供应商未按照上述格式要求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8.供应商如不属于上述中小企业情况的,无需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即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9.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规定“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谨慎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应提供该声明函的扫描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四)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适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节能产品品目类别属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123… …合计/2)环境标志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环境标志产品品目类别123… …合计/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将所投产品中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12条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填写本表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认证机构名录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名称1A020101计算机设备A02010104台式计算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A02010105便携式计算机A02010107平板式微型计算机2A020106输入输出设备A02010601打印设备A02010604显示设备A02010609图形图像输入设备3A020202投影仪4A020204多功能一体机5A020519泵A02051901离心泵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6A020523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01制冷压缩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冷通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A02052305空调机组A02052309专用制冷、空调设备A02052399其他制冷空调设备7A020601电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8A020602变压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电能(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9A020609镇流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0A020618生活用电器A0206180101电冰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203空调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301洗衣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A02061808热水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威凯认证检测有限公司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合肥通用机械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范围仅限于“热泵热水器”)11A020619照明设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12A020910电视设备A02091001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泰瑞特认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13A020911视频设备A02091107视频监控设备14A031210饮食炊事机械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5A060805便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16A060806水嘴17A060807便器冲洗阀18A060810淋浴器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序号目录认证机构名录1环境标志产品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用户需求书采购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编制时间:2025年8月15日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项目需求项目名称:径河街卫生院采购2025年-2026年餐饮外包服务采购单位: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卫生院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2124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25.36万1.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和标准1.食堂实行“现场自选开餐”经营策略,开餐模式采取“平价大伙”及“风味特色”相结合。2.服务范围:全院职工、住院患者及家属全年365天早中晚餐膳食服务。经营时间:早餐06:30-08:30,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8:30。供应商须满足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等人员就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提供科室病房订餐、送餐服务。(2)早、中、晚三餐提供医院基本膳食服务,早餐不少于15个菜品。中餐不少于15个菜品,晚餐也不少15个菜品。(3)中餐有盒饭,小炒,自助称菜,小碗菜等多种菜品供大家选择,酌情提供商务餐服务。并在营养师的指导下,提供治疗膳食(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服务。(4)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质菜品价格。食堂委托服务餐标表项目供餐模式、品种时间营养 早餐豆浆、豆腐脑、馒头、包子(素、荤)、花卷、白粥、小米粥、黑米粥、油饼、面窝、糯米鸡、千层饼、豆皮、鸡蛋、热干面、牛肉面(粉)、三鲜面(粉)、肉丝面(粉)、炸酱面(粉)、馄饨、酸奶等;不少于15个品种。6:30-8:30豆浆、豆腐脑、馒头标识无糖、有糖供选择。下病房为职工、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中餐晚餐全自助餐:中餐:餐厅全自助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5个。手术室自助点餐送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2个。餐厅为提供全自助餐服务。职工就餐,依据季节提供奶类、水果,免费提供饭、咸菜、汤。晚餐:餐厅全自助点餐菜肴品种不少于15个。病房为职工、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中餐:11:30-12:30晚餐:16:30-18:30食堂餐厅每天提供养生罐汤:包括有鸡、鸭、鱼、排骨、骨头、菌、菜等的各种汤类。特色小吃:包括有各种煲类、盖饭、豆丝、面、粉、菜风味小炒:鸡、鸭、鱼、肉、素菜不少于30个品种。酌情提供商务桌餐服务。套餐盒饭:不同价位,菜肴不少4个品种。治疗膳食:依据营养处方制作各种治疗套餐。早、中、晚三餐均提供流质、半流质、软食、普食。设专人送餐下病房,并为患者提供订餐、送餐服务。满足订餐需求病房服务提供病房线上下单点餐系统,便于病患自助点餐,定点服务。3.供应商负责采购一切食物原料、配料,负责承包餐厅内务,自行配备开餐厨具、餐具、按时完成采购人早、中、晚餐、宴会餐的开餐工作,餐厅范围内所有设备清洁、维修工作。供应商独立自主管理、自负盈亏:为手术室提供单独配送餐服务。供应商所用水、电、气每月按表据实结算;4.服务团队人数:供应商需提供服务人员不少于8人,至少包含1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2名主厨、1名白案及4名其他辅助服务人员(含至少1名全职营养师和2名保洁员)。5.食堂员工基本素质要求:(1)统一着工装,佩戴工号牌,穿着整洁,仪表端庄。(2)精神饱满、诚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3)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蔼、保护客户隐私、使用文明用语。(4)遵规守纪,遵纪守法、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规章制度。(5)全体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专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其他岗位需考核合格上岗。(6)坚守本职岗位,禁止酒后上岗及在岗位上吸烟。6.管理职责:(1)检验:来料检验:所有进入食堂的生产和非生产物料由专人负责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半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半成品工艺方法检验。成品检验:厨工组长负责成品工艺方法检验。(2)产品识别:原材料先进先出识别:先进原料加以识别,便于先行使用。半成品、成品、原材料、不合格品等按区域划分,明显标识。生熟食品储存在冷柜外标识。(3)统计:每月对食堂经营情况进行统计,以便于持续改进服务质量。(4)质量记录:食堂稽查报告;物料出入库报表(含检验记录);不合格报告(原料、半成品、成品);半成品、成品检验报告等。(5)意外应变措施:仓库有足够一餐膳食的原料安全库存,以防止暴风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原料供应脱节;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并成立消防小组,以备万一;提供食品安全预案并进行演练。(二)经营服务要求1.管理目标(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规,进行食品的采购、储存、清洗、加工、制作、供应工作,确保食品质量新鲜、优质、安全。(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业机构及人员各种证照合法、齐全,管理规范,有相关保证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操作安全、人身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及操作流程、服务标准,应急处理预案。(3)严格执行相关卫生规范、按标准要求,进行餐具、厨具等用具的清洗、消毒处理,保证各种餐具用具洁净无菌使用;严格执行灭鼠、灭蝇、灭蟑螂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清洁。(4)餐厨废弃物实施分类管理:可回收、不可回收、有益有害分类处理。(5)接受相关监管机构及医院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管,做好各项医院食堂管理的达标工作。在医院相关营养师的指导下,做好营养食堂的营养膳食工作。配合医院做好相关迎检工作。(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凡患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査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7)食堂必须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加工、消毒流程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8)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员工用餐的卫生安全。(9)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10)食品的加工设备、炊具、盛器、操作间、贮藏室应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当回收保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过的餐饮具。2.大宗食品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大宗食品(原材料)是指食堂生产加工所需的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牛羊肉、禽产品、淀粉、白糖、味素、酱油、醋等原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畜禽产品必须是政府批准的,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市场局检测报告等资质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产品。其中冻品必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优先选购经政府推介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秽,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3.管理细则(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2)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3)出售冷荤凉菜,必须有凉菜间,并配有专用冷藏、洗涤消毒的设施设备。(4)不得向员工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员工健康的食物。(5)食堂剩余食材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6)烹饪、制作的各种菜肴应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7)食堂必须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按时营业,正常开餐,无故不得歇业,必须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8)食堂经营应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服务,保证质量、价格适当,及时处理工作人员的投诉意(9)供应商负责提供的厨房所有的设备、设施、耗材、餐具、装饰物、标识标语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经营范围及要求(1)食堂采取委托服务方式。(2)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委托服务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安全等必须达到食品卫生安全检疫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管理服务人员应具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关卫生管理职业资质。(4)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落实每餐饭菜留样制度(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5)食品加工:食品加工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须符合卫生要求,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设备或场所。★(6)食堂工作人员应遵规守纪、人员持证(健康证)、按要求着装上岗,服务规范(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7)营养: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倡导健康饮食;供餐: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制作方法多样,供餐及时,注重花色调剂;(8)菜品价格要求:限定菜品单价:限定品类单价,具体品种单品见“附件2职工用餐常见菜品限价表”。(9)食堂设备设施管理。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及设施在供应商使用中有人为损坏和缺失,应照价赔偿。房屋结构不得随意改变。操作间、食堂库房及食堂大厅均属于供应商管理范围。供应商须维护好采购人提供的建筑物及设备等完好、完整;不得以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或转包;不得任意破坏或拆除原有结构,如确实有更改的需要,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工。(10)供应商负责保管维修采购人提供的厨房所有的设备、设施,必要时更新或增加厨具设施,其维修、更新经费供应商自理。供应商负责建立职工刷卡系统,包括线上及线下消费系统及相关设备的采购、维修及维护。供应商必须承担原食堂经营单位在经营期间自购设备的折旧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11)供应商对食堂隔油池每周清理三次并建立清理台账登记制度,残渣每天清理。油烟机每季度清理一次。凡是因隔油池或油烟机清理不及时导致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供应商全部负责。以上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12)供应商经营活动以完善医院后勤保障服务、提升食堂饮食服务品质、方便医院职工和患者就餐为原则,保障采购人职工、患者,早、中、晚三餐的伙食供应。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服务(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遇到停水、停电等突发情况时)。保证食品的供应安全,做到饭菜可口、物美价廉。(13)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有债权债务、用工人员管理与采购人无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连带责任。(14)供应商提供医院重要接待活动的酒席和自助餐等特别餐饮服务需要。(15)供应商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科室讲座、学术交流、运动会等)提供外餐服务。(16)周末、节假日、春节等根据职工需求自制炸元子、鱼块、卤牛肉等半成品,让职工在假期节日休息时间,方便烹制,食用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外包服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