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中标结果公示(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5)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215000202502000331
三、分包名称:
2包 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第二包)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5-08-11
五、开标时间:
2025-09-02 09:30
六、采购方式:
分散采购 货物类
七、中标情况:
中标人(公司名称):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优惠率):
1080465
中标人地址:
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西田村.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杨杰, 杨江晓, 梁宇飞, 张庆海, 施青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信息表
企业名称
名称
品牌
产地
规格要求
数量/单位
单价(元)/优惠率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道路交通路口微治理工程(交通设施部分)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清除标线
其昌
青岛
高压水除标线
553m2
43.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热熔标线
其昌
青岛
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
986m2
43.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交通标线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热熔标线
其昌
青岛
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
9397m2
43.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热熔停车位
其昌
青岛
泊位长6m,宽度 2-2.5m,含箭头, 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
1254个
108.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常温标线
其昌
青岛
施划厚度≥0.5mm,用漆量每平方米≥520 克
50m2
18.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清除标线
其昌
青岛
高压水除标线
1680m2
43.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标线工程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热熔标线
其昌
青岛
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
4500m2
43.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新建交通护栏工程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标准护栏网片
其昌
青岛
1150*300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246片
452.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标准护栏立柱
其昌
青岛
78*146*1.8*125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252根
122.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路口护栏网片
其昌
青岛
750*300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34片
32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路口护栏立柱
其昌
青岛
78*146*1.8*85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23根
102.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标志牌
其昌
青岛
400*500mm,2.5mm 厚铝合金板,含安装固定相关紧固件。含安装、仓储、 运输等。 2、板面反光膜等级:IV 类超强级反光膜
12块
175.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标志牌立杆
其昌
青岛
材质:热镀锌钢管 78*146*2400mm,含反光标。杆件均需要热镀锌后白色静电喷涂工艺处理。 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7根
175.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树脂墩
其昌
青岛
规格:400*300*150mm,道钉固定孔厚度不低于3cm。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382个
3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道钉
其昌
青岛
规格:直径 16mm*200mm。含安装、仓储、运输等。
382个
3.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防撞桶
其昌
青岛
600*800mm,塑料,反光,含安装,填装材料。
5个
18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反光膜轮廓标
其昌
青岛
IV类超强级黄色反光膜,尺寸:139*54mm
1396个
1.5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安装中心隔离护栏
其昌
青岛
1150*3000MM 网片、78*146*1.8*1250mm 立柱。拆除、装卸、安装、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网片1片,立柱1根)
100套
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网片运输
其昌
青岛
网片运输,运距综合考虑
2车次
1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拆除交通护栏工程
1
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拆除中心、路口隔离护栏
其昌
青岛
1150*3000MM 网片、78*146*1.8*1250mm 立柱、400*300*150mm 树脂墩、直径 16MM*200 道钉。拆除、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网片 1 片,立柱 1 根,树脂墩 1 个,道钉 1 个)
340套
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网片运输
其昌
青岛
网片运输,运距综合考虑
8车次
1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拆除路口中心隔离护栏
其昌
青岛
750*3000MM 网片、78*146*1.8*850mm 立柱、400*300*150mm 树脂墩、直径 16MM*200 道钉。拆除、装卸、运输3km(每套包含网片 1 片,立柱 1 根,树脂墩 1 个,道钉 1 个)
28套
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拆除护栏标志牌
其昌
青岛
300*400 标志牌 、78*146*2400MM立 柱、400*300*150MM树脂墩、直径16MM*200 道钉。拆除、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标志牌 2 个,立柱1根,树脂墩 1个,道钉1个)
7套
50.000000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拆除防撞桶
其昌
青岛
600*800mm,塑料,反光。拆除、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防撞桶 1个,填充物黄沙)
5套
50.000000
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结果
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结果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审查结果
1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通过
2
山东鑫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通过
3
潍坊畅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侯晓伟
通过
评审结果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委1(技术标)
评委2(技术标)
评委3(技术标)
评委4(技术标)
评委5(技术标)
技术标得分
商务标得分
综合得分
1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48.00
48.00
49.00
46.00
46.00
47.40
42.00
89.40
2
山东鑫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37.00
35.00
37.00
35.00
37.00
36.20
34.21
70.41
3
潍坊畅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32.00
28.00
33.00
30.00
32.00
31.00
35.58
66.58
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未中标原因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未中标原因
1
山东鑫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2
潍坊畅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较低
报价公示
报价表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元)
1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1080465
2
山东鑫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1091083
3
潍坊畅讯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1095960.6
业绩公示
企业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1
青岛市崂山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2
青岛市崂山区道路交通设施采购项目
3
2024年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4
2024年即墨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5
墨城路拓宽改造等7条道路整治提升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6
石林三路等5条道路整治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7
2023年即墨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8
店子山二路等6条道路综合整治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9
2022年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维护项目
获奖公示
企业荣誉
序号
获奖名称
详细信息
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 835 号
联系人:
李祥银
联系方式:
0532-66583312
代理机构:
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即墨区文峰路565号广泰大厦602室
联系人:
李锦秀
联系方式:
0532-85057387
公告期限
2025-9-2 - 2025-9-3
十、代理费
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金额(万元):
1.5885
2025-09-02 14:10
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和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第二包).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和第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专家费支付表
投标人质疑
提出质疑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9月02日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331项目名称: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开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分包数量:2个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4.250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320.926863万元/优惠率评审地点:就近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至2025年09月02日11时08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劳务报(元)调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梁宇飞高工400.000.000.000.00400.00梁宇施青工程400.000.000.000.00400.00一杨江晓高工400.000.000.00300.00700.00A林张庆海高工400.000.000.000.00400.00乐海总计:1900.00元备注:采购人代表:杞压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锦务采购代理机构加最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参加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预留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清除标线、●热熔标线、热熔标线、热熔停车位、常温标线、清除标线、标准护栏网片、标准护栏立柱、路口护栏网片、路口护栏立柱、标志牌、标志牌立杆、树脂墩、道钉、防撞桶、反光膜轮廓标、安装中心隔离护栏、网片运输、拆除中心、路口隔离护栏、网片运输、拆除路口中心隔离护栏、拆除护栏标志牌、拆除防撞桶(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16.46万元,资产总额为12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9月02日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331项目名称: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开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分包数量:2个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324.25000万元中标成交金额:320.926863万元/优惠率评审地点:就近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09月02日09时30分至2025年09月02日11时08分评审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劳务报(元)调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备注梁宇飞高工400.000.000.000.00400.00梁宇施青工程400.000.000.000.00400.00一杨江晓高工400.000.000.00300.00700.00A林张庆海高工400.000.000.000.00400.00乐海总计:1900.00元备注:采购人代表:杞压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锦务采购代理机构加最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参加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预留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清除标线、●热熔标线、热熔标线、热熔停车位、常温标线、清除标线、标准护栏网片、标准护栏立柱、路口护栏网片、路口护栏立柱、标志牌、标志牌立杆、树脂墩、道钉、防撞桶、反光膜轮廓标、安装中心隔离护栏、网片运输、拆除中心、路口隔离护栏、网片运输、拆除路口中心隔离护栏、拆除护栏标志牌、拆除防撞桶(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6人,营业收入为516.46万元,资产总额为1247.1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青岛其昌道路设施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2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023-3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范本)青岛市政府采购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第2包,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331日期:2025年8月11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3.商务条件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2.评分标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2.合格的投标人2.合格的投标人3.保密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5.踏勘现场6.询问及答复7.偏离8.履约担保9.采购代理服务费10.招标文件.................................................................................................................................................32,11.投标文件的组成12.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16.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保证金18.质疑18.质疑19.投诉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2.开标3.评标委员会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5.资格审查6.评标7.澄清有关问题8.定标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1.废标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3.违法违规情形.14.违规处理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第九章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签订合同2.追加合同金额3.货物质量与验收4.合同主要条款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2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215000202502000331项目名称: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242500.00元,其中:第一包2143497.00元,第二包1099003.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242500.00元,其中:第一包2143497.00元,第二包1099003.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第一包为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预留该包预算总额的76%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第二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第二包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青岛(www.qingdao.gov.cn/credit)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中国青岛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注册报名的,投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再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02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岛市即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区经济开发区振武路496号)五楼开标一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媒介: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3.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地址: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835号联系方式:0532-665833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文峰路565号广泰大厦602室,联系方式:0532-8505738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锦秀电话:0532-85057387。如有询问,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在线提交。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上述公告页面查看。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4分包及中标规定本项目分为多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投标人中标包数不受限制。5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1099003元,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出资比例:财政100%,本项目为预采购,可能因意外情况终止或变更,供应商须承担相应风险。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8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组织9履约保证金√不需要□需要10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采购人支付√中标人支付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无需支付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1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1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4招标文件的质疑招标公告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1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16投标报价的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17投标报价的次数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1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及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所属行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0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优惠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21确定核心产品□属于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属于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其中热熔标线为核心产品。22进口产品投标√不允许□允许23样品√不需要□需要24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投标人使用【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中标示的“公章”“印章”处,分别签单位公章、个人印章。操作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说明(投标人端)”。特别提示:1、制作投标文件时,单项绑定pdf(word)文件时无需再电子签章,单项绑定的pdf(word)文件不再作为投标内容上传。24投标(响应)编制(含保存、签章、修改、撤回、上传等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合成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个pdf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上述三个pdf投标文件上进行电子签章,并上传。(单项绑定的pdf(word)不再上传)3、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撤回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如需再次投标需要重新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需修改投标(响应)文件,则需先撤销上传,再撤销签章,再作修改,修改后需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例如:供应商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需修改报价明细表内容,则需先撤销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再撤销签章,修改完成后,再次生成并签章投标(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可点击【预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再次上传此次修改后的投标(响应)文件。25制作完成后的投标(响应)预览览待评审文件】,对已完成签章的投标(响应)文投标人对投标(响应)完成签章后,可点击【预件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人当前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人可以下载保存。上传投标文件后,项目开标前,对CA证书进行过任何变更,原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因密钥不匹配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开标,请务必重新上传投标文件。CA证书变更情形包括但不限于:CA证书更新(含证书到期后的延期操作)、CA26投标文件加密、上传锁信息修改、新增CA锁关联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CA锁补办(包括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重新办理CA锁)。未重新上传的,投标文件将无法参与解密开标,由此产生的投标失败及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请务必高度重视!27投标人签到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支持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若到现场开标,应携带上传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及可登录互联网的电脑设备以确保网上开标。开标注意事项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首页>下载中心>系统使用指南>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通过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2.投标人接到解密提示后,应当在规定时限内通过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28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9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3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评标委员会确定1名中标人32中标公告中标结果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公告中,同时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进行公告。33其他需补充的内容33.1书面形式的定义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33.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荣誉(获奖)及相关附件须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传并公33.2相关评标标准认可要求示(上传后将无法删除),制作投标文件时上述材料只能通过系统选取,否则在电子评标时不予认可。33.3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33.4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允许33.5监督和管理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的管理。33.6关注潜在供应商须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qingdao.gov.cn)上注册并关注该项目,否则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33.7优惠率的解释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的,优惠率是指在采购文件约定的基准价基础上进行下浮的比例。例如供应商填入0.2(20%优惠率)则优惠后的报价=(1-0.2)×基准价。33.8其他需补充的内容1、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和质疑的,请在系统提交后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0532-85057387,联系人:李锦秀)。2、关于本项目的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采购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公示。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目录序号证明材料名称提供形式备注必须提交1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电子文档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资质证书(第二包)电子文档提供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包)电子文档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资信证明电子文档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若是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声明函电子文档声明函(详见附件)7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电子文档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电子文档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9(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电子文档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添加资格证明材料否资格证明文件备注:开标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第四章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本采购文件中任何涉及到的设备若附有品牌型号或特定品牌的尺寸,均为参照品牌型号尺寸,均表示供应商所报设备应达到“或相当于”所附的参照品牌型号尺寸,不应低于该品牌型号设备的规格指标及质量等级。。1.2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中标人供货时应当提供有关货物的合格证明材料等。1.3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所投产品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有检测,报告等详细资料。1.4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采购人确需招标采购进口产品的,应在招投标活动开,始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核手续,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方可招标采购进口产品,否则采购人不得招标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拒绝国产相同质量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详见附录1。采购明细详细内容附件:,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第二包)序号名称技术要求单位数量道路交通路口微治理工程(交通设施部分)1清除标线高压回收水除线m25532●热熔标线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m29862●热熔标线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m2986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交通标线1热熔标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m293972热熔停车位泊位长6m,宽度2-2.5m,含箭头热熔标线,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12543常温标施划厚度≥0.5mm,常温型标线用漆量每平方米≥520克,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m2504清除标高压回收水除线m21680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标线工程1热熔标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m24500新建交通护栏工程2标准护栏网片标准护栏网片:1150*300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片2463标准护栏立柱标准护栏立柱:78*146*1.8*125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2524路口护栏网片路口护栏网片:750*300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片345路口护栏立柱路口护栏立柱:78*146*1.8*850mm,热镀锌钢,白色静电喷涂。含安装、仓储、运输等。236标志牌1.类型:标志牌2.材质、规格尺寸:400*500mm,2.5mm厚铝合金板,含安装固定相关紧固件。3.板面反光膜等级:IV类超强级反光膜块127标志牌立杆材质:热镀锌钢管78*146*2400mm,含反光标。杆件均需要热镀锌后白色静电喷涂工艺处理。含安装、仓储、运输等。78树脂墩规格:400*300*150mm,道钉固定孔厚度不低于3cm。含安装、仓储、运输等。3829道钉规格:直径16mm*200mm。含安装、仓储、运输等。38210防撞桶1.材料品种:防撞桶2.规格、型号:600*800mm,塑料,反光,含安装、填装材料个511反光膜轮廓标IV类超强级黄色反光膜,尺寸:139*54mmm个139612安装中心隔离护栏安装中心隔离护栏:1150*3000MM网片、78*146*1.8*1250mm立柱。拆除、装卸、安装、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网片1片,立柱1根)10013网片运输网片运输,运距综合考虑车次2拆除交通护栏工程14拆除中心、路口隔离护栏1150*3000MM网片、78*146*1.8*1250mm立柱、400*300*150mm树脂墩、直径16MM*200道钉。拆除、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网片1片,立柱1根,树脂墩1个,道钉1个)34015网片运输网片运输,运距综合考虑车次816拆除路口中心隔离护栏750*3000MM网片、78*146*1.8*850mm立柱、400*300*150mm树脂墩、直径16MM*200道钉。拆除、装卸、运输3km(每套包含网片1片,立柱1根,树脂墩1个,道钉1个)2817拆除护栏标志牌300*400标志牌、400*300*150MM树脂墩、直径16MM*200道钉。拆除、78*146*2400MM立柱、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标志牌2个,立柱1根,树脂墩1个,道钉1个)718拆除防撞桶600*800mm,塑料,反光。拆除、装卸、运输,运距综合考虑(每套包含防撞桶1个,填充物黄沙)5护栏技术参数(1)结构尺寸详见图纸一、图纸二,图纸三,图纸四,护栏、立柱、柱帽及连接件整体颜色为纯白色,颜色要求一致。(2)护拦钢材质量应符合GB700碳素结构钢的要求,其最小壁厚不小于1.0mm。(3)护栏为整体钢镀锌,表层白色聚酯粉末静电喷涂,单片长度不小于(不包括立柱厚度)3000mm。(4)中央隔离护栏高片高度为1350mm,中央隔离护栏矮片高度为950mm,路口采用矮护栏与高护栏形成组合(详见图纸一)(5)中央隔离护栏高片立柱高度1250mm,中央隔离护栏矮片立柱高度850mm立柱尺寸为78X146X1.8mm镀锌椭圆钢管,表面白色聚酯粉沫静电喷涂。(6)立柱顶端用热镀锌钢质白色柱帽封顶,柱帽要求美观实用,能够严实无缝结合立柱。(7)上、下横梁均为热镀锌钢质静电喷涂白色方管,上横梁管壁不少于1.0mm,下横梁管壁不小于1.8mm,上下横梁横截面不小于50X30mm。(8)每片护栏均匀安装8组U型镀锌钢异形竖梁,表面热镀锌钢质白色粉沫喷涂,中间6组壁厚不小于1.2mm,两端2组壁厚不小于1.5mm,横截面不小于35X20mm。(9)护栏颜色为纯白色,上横梁与竖梁采用穿插焊接方式连接,下横梁与竖梁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横梁上下穿插孔必须进行无缝处理,保证200公斤以上力量不能断开,坚固耐用。(10)护栏底座采用黑色实心树脂底座,尺寸:400mm×300mm×150mm;图一:中央隔离护栏标准片及路口网片,3000管:35*20*1.5椭圆立柱78*146*1.8上下横管:50*30*1.0竖管:35*20*1.2第一个与最后一个圈壁厚1.5mm热镀锌静电喷涂白色热镀锌钢静电喷涂,白色热镀锌钢静电喷涂白色3000竖管:35*20*1.5第一个与最后一个圈壁厚1.5mm司竖管:35*20*1.2穿上横管:50*30*1.0竖管:35*20*1.2场焊热镀锌钢静电喷涂,白色热镀锌钢静电喷涂,白色接E穿0插品120170120350焊2240接国接3接812017012035L0穿插焊接穿插焊接下横管:50*30*1.8下横管:50*30*1.8黑色树脂墩:400*300*150(无台阶)300外饰无道钉孔,内饰口6圆孔有“公安”“交警”字样配套M16*180螺杆改造专用道钉(强度等级8.8级)7818*80M长方槽2国用于道钉安装兼漏水35交警50黑色树脂墩:400*300*150(无台阶)金外饰无道钉孔,内饰18*80长方槽立柱:78*146*1.8上下横管:50*30*1.0/1.8竖管:35*20*1.2/1.5300400有“公安”“交警”字样品300mm防撞桶(mm)尺寸:800*600材质:塑料600人行横道隔离桩375mm910mm455mm455mmA375mm90mmLN;NYYkY300mm6mm2920mm*5840mm注:A为道钉12只规格200mm×16mm孔18mm图二:(防撞桶)图三:(人行横道隔离桩)人行横道隔离桩地板采用5840mm×300mm×6mm的钢板,除锈后表面喷防锈漆表面喷银灰色漆,上,部焊接φ90mm×300mm×4mm热镀锌钢管6根,上部用凸圆形钢板封口,贴红白相间四单元7年工程级反光膜,用φ16mm×200mm钢钉固定在地面上。0图四:(标志牌)车行标志牌(400mm*500mm)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路面标线涂料”、“路面标线用玻璃珠”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交科院等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其中“路面标线用玻璃珠”检测项应不少于八项,开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电子文档。(2)道路划线:①标线设计应符合GB5768-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②热熔型标线施划厚度≥2mm。常温型标线施划厚度≥0.5mm。标线使用寿命:热熔型标线使用寿命≥24个月(即:24个月内标线完好率不小于60%)。常温型标线使用寿命≥6个月(即:6个月内标线完好率不小于60%)。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质量成分说,明或证书。③使用的标线材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应具有与路面附着力强、干燥迅速以及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不粘污性、抗滑性等特,性。④标线应具有良好的视认性,宽度应一致、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⑤新划制的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起泡、皱纹、斑点、开裂、发黏、脱落、泛花,等现象。标线内的有缺陷面积应小于3%。⑥标线质量要求应按GB/T16311—2009执行。⑦标线去除:采用高压水除标线,使用专业设备对道路标线进行打磨清除。根据道路实际状况,打磨清除后不得用黑色涂料遮盖,且地面去除干净无残留,尽量不破坏原有道路路面、不污染路面,施划新标线后无重影线印。★⑧施划热熔标线根据中标人的中标分项价格按照实际施划量进行结算。工程量计算方式按照2009年颁布的《青岛市城市道路交通标线施划暂行规定》执行。★(3)道路交通路口微治理工程最高限价为6.9255万元、道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最高限价为61.8195万元、淮涉河二路(萃英路至高速口)大修工程配建交通安全设施项目最高限价为41.1553万元。投标人报价时每条路价格不得超过以上各条路最高限价,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明确每条路报价合计金额(格式自拟),便于评审委员会审核,否则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3.商务条件★3.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3.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金额的60%,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批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对合同约定内容核实无异议后付清余款(以财政拨款到位为准)。★3.4验收,3.4.1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货物由成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7日后,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4.2所有的线缆、管道、窨井、杆件、机箱、设备、标志牌均需进行挂牌、贴码,录入中心系统平台,进行资产管理登记。3.4.3项目验收前必须提供所有设备按照点位安装的清单及安装的照片。★3.5质量保证期3.5.1标线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年,护栏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3.5.2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如果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3.6售后服务:3.6.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季度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3.6.2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1小时做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3.6.3中标人免费为采购人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并培训操作人员,其中包括讲解产品的结构以及原理、产品的使用以及维护保养,直至操作人员能够独立的操作使用。★3.7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提交电子版合同,五日内必须提供签字盖章的纸质合同。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第五章评标办法1.相关要求1.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2“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项目,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参与投标报价的投标人。1.3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1.4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1.4.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4.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4.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1.4.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5.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1.7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评分标准评分项目分数评分标准商务部分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C=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或最终价格)中的最低投标报价。最终报价:1、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的产品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30%以上的,给予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最终报价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或者最终价格)×满分投标人业绩1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份得1.5分,满分12分。开标时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电子文档、合同原件电子文档、验收报告原件电子文档,三项资料缺一项不得分,以公示的业绩为准。同类项目完成时间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节能、环保产品加分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价格部分)1.5价格评标项加分政策=总分*[所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应)报价中所占比例]。备注:应同时提供标志)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响“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或表”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证明资料,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列出所有节能产品单价及合计,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技术部分)3.5技术评标项加分政策=总分*[所投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响应)报价中所占比例]。备注:应同时提供“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报价明细表”或“政府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明细表”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证明资料,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须列出所有节能产品单价及合计,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技术部分(汇总规则:取去掉0个最高分、0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响应情况基本分15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实质性条款有1项不满足的,为无效投标。负偏离0非实质性条款每出现一条负偏离扣除基础分0.1分,扣完基础分为止。质量与性能产品性能、技术3评审小组根据所投产品性能、技术、材质、安全性进行综合评定:1、产品介绍全面、详尽,性能先进,产品成熟、品质卓越,材质环保、耐用,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3分;2、产品介绍比较全面、详尽,工艺较规范,样式设计较合理,品质突出,材质选用环保、耐用比较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得2分;3、产品生产加工工艺介绍基本全面,样式不够新颖,选用常规材质,产品不够成熟,有一定缺陷得1分。生产质量标准、产品功能描述3评审小组根据所投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产品功能描述进行综合评定:1、产品生产依据的质量标准明确,产品功能描述详细,功能上完全符合交通安全需要的得3分;2、质量标准明确,功能描述得当,功能基本符合交通安全需要的得2分;3、质量标准不明确或功能描述简略,难以衡量是否符合交通安全需要的得1分。项目供货方案项目供货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运输成品的保护措施、运输车辆、人员安排、供货时间进度安排等,内容完整、详细、合理,完全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得3分:2、供货方案内容比较完整、详细、合理,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得2分;3、内容基本完整、详细、合理,基本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得1分。供货渠道保证措施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渠道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定:1、投标人的货源渠道,产品安全追溯和质量保证措施,出现次品、劣品的退换货方案科学、合理、详尽得3分;2、投标人的货源渠道,产品安全追溯和质量保证措施,出现次品、劣品的退换货方案比较科学、合理、详尽全追溯和质量保证措施,出现次品、劣品得2分;3、供应商的货源渠道,产品安的退换货方案基本科学、合理、详尽得1分。人员配置方案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的人员配备方案,对投标人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评定:1、团队架构基本清楚、配送人员分工合理、有丰富的相关经验,得3分;2、团队架构基本齐全,配送人员有较为明确的分工,有一定的配送经验,得2分;3、团队架构不清楚,配送人员无经验,得1分。设备配备9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实施配备的专业施工维护作业车辆进行打分,每提供1辆得1.5分,最高得9分。开标时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电子文档、交强险电子文档及车辆图片,车辆所有人、被保险人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不予记分。项目经理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获得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2分,开标时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电子文档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网站打印带校验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材料)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予记分。产品实力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检测报告的,得3分,开标时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电子文档,否则不予计分。质量保证措施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制定质量保证措施。1、内容全面严密、清晰明确、安全可靠、合理可行得3分;2、内容无缺漏项,描述较合理可行、内容较全面清晰明确、较为安全可靠得2分;3、内容有明显缺漏项的得1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性、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性、售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定:1、服务能力强、提供详细的服务保障措施,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做到及时响应故障、解决问题,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强、各项措施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3分;2、服务能力较强、提供比较详细的服务保障措施,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做到响应故障、解决问题,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较强、各项措施较为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得2分;3、服务能力差、提供简略的服务保障措施,不能免费提供上门维护、不能做到及时响应故障、解决问题,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差、各项措施不合理、可实施性差,得1分。应急服务针对投标人提报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应急措施、人员和设备保障等。1、应急方案预案切实可行、保证在突发状况下满足采购需求,人员设备保障到位,得3分;2、应急方案预案基本切实可行、保证在突发状况下大致满足采购需求,人员设备保障比较详细得2分;3、总体方案缺失或者描述不详细不具体,人员设备保障不当得1分。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3.1说明: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评分标准)。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第六章投标人须知1.招标依据以及原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4《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1.5《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2.合格的投标人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且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2.4.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4.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4.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2.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4.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5除采购人拟采购进口产品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2.7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采购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不得为所代理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提供投标咨询。2.8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投标人,具有参与公开招标的资格。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4.语言文字、计量单位、时间单位、投标有效期以及投标费用4.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为“元”。4.3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4.4投标有效期4.4.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4.4.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同意上述要求的,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4.4.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或开标时因投标人原因未解密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4.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5.踏勘现场5.1踏勘现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5.3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询问及答复6.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6.2询问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在线提交。6.3询问及答复的内容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的公告页面查看。7.偏离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8.履约担保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8.2中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采购代理服务费9.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成交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服务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300万元。9.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3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标准如下:服务类型货物招标费率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5000-100000.25%10000-500000.05%50000-1000000.035%100000-5000000.008%500000-10000000.006%1000000以上0.004%10.招标文件10.1招标文件的组成10.1.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6)投标人须知;(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8)纪律和监督;(9)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10)投标文件格式;(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0.1.2根据本章第10.2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及投标人确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11.2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组成:11.3资格审查部分11.3.1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第三章序号1要求的内容);11.3.2资格证书(如有);11.3.3声明函和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11.3.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1.4商务部分11.4.1投标函;11.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4.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授权);11.4.4投标报价:(1)报价一览表。是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汇总表,投标报价(即投标报价总计金额)为各个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项不得空缺、删除或修改,也不可用“……”“--”“免,费”“无”及“已包含在总价中”等表示。(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小计名称应当与《报价一览表》中费用名称、金额对应,投标人应当对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各分项逐一报价,无此项报价的不得删除、修改报价项,可用阿拉伯数字“0.00”表示,投标人认为《分项报价明细表》有漏项的,可以增加分项报价。(3)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材料。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有关报价进一步说明或者证明其报价的文件和材料等。11.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若有);11.4.6商务响应表;11.4.7联合投标协议书(若有);11.4.8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有);11.4.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11.4.10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1.4.11监狱企业的证明(若有);11.4.12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若有);11.4.13招标文件商务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11.4.14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若有)。11.5技术部分11.5.1货物清单(包括产品彩页);11.5.2技术响应表;11.5.3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11.5.4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以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1.5.5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或代理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者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主要包括内容:,(2.1)技术方案;(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2.3)保证货物在正常使用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2.4)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响应表和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如实填写具体,响应的参数以及要求。采购人只接受相同或者优于技术条款中所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及制,造标准。(2.5)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3)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和参照品牌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4)如果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方案时,应书面征得其同意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方可使用。(5)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投标人须全部承担。11.5.6招标文件技术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1.5.7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12.投标报价12.1投标报价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应对所投包中的货物进行报价,对每一包货物的报价必须全部报齐。12.3投标报价的次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12.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12.6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12.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8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12.9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不得出现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12.10采购人不接受未经中国海关报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货物报价。12.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3.1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分别进行编制。13.2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投标文件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13.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如实在技术响应表和商务响应表中填写响应情况。1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14.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1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投标文件加密、上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投标文件的递交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后,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上传回执通知。上传时间以上传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6.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7.1.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和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17.1.3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7.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2.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17.3投标保证金的不予退还17.3.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3)损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专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串标或者其它违法行为的;(6)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的;(7)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其它情形。17.3.2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18.质疑18.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依法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8.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8.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8.4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8.5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8.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通过系统以电子文档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9.投诉19.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投标人投诉按照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19.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9.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19.4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5代理人提出投诉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9.6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七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开标程序1.1宣布开标纪律;1.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3查看在线签到家数,少于三家开标会结束;不少于三家开标会继续进行;1.4投标人根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开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5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确认;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1.6开标结束。2.开标2.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规定时间内签到。2.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由投标人线上确认。2.3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5在评审结束前,投标单位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标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2.6各投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将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告知。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人代表只限一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的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3.2评审专家的抽取3.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3.2.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3.3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及相关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审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6.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6.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6.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6.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6.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3.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3.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3.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3.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7.6编写评标报告;3.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3.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3.7.9配合监管部门处理投诉;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3.8.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3.8.2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3.8.3自身与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利害关系的;4.资格审查、评标程序4.1资格审查4.2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4.3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4.4符合性审查;4.5技术和商务评审;4.6澄清有关问题;4.7比较与评价;4.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4.9编写评标报告;4.10宣布评标结果。5.资格审查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按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5.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5.3在资格性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见附件1)审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情况。5.4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6.评标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6.1.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6.1.2宣布评标纪律;6.1.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6.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6.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6.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6.1.8核对评标结果,有以下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6.1.8.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6.1.8.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6.1.8.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6.1.8.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1.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6.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在符合性审查时,对属于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投标无效说明。6.3技术和商务评审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包括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综合比较与评价。6.3.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6.3.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6.3.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6.3.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系指采购人确定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7.澄清有关问题7.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7.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定标8.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8.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8.5对于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多包投标但限制中标包数的,中标人的选择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包及中标规定”确定。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8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9.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9.1评标结束后,不再现场宣布评标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9.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0.2对“★”条款未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10.3应提供而未提供带“▲”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10.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10.6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8投标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10.9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10.10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签章的;10.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12投标文件存在记录的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中两项及以上相同的;10.1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11.废标1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1.1.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1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1.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1.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11.2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2.特殊情况处置程序12.1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12.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2.2记名投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3.违法违规情形1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13.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13.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3.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1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违法违规认定意见并作投标无效处理:,13.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3.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3.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3.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3.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3.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13.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13.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13.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13.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13.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4.违规处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视情节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政府采购活动:,1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的;14.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4.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4.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14.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4.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14.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4.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章纪律要求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确定采购需求、组织采购活动、履约验收、答复询问质疑、配合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采购人不得向投标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法律规定允许澄清或说明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修、路口微治理和能力提升工程配套交通安全设施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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