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综合改造 供配电系统更新中标结果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20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Z2025202(招标文件编号:SDGZ2025202)
二、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能电力工程(山东)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南营社区
中标(成交)金额:59.81498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中能电力工程(山东)有限公司
日照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供配电系统更新项目
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025年9月30日前供货安装施工完成,2025年10月8日前调试完毕,可投入使用
肖桂华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贺西峰、耿加深、孙永芳、宋宜军、丁德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981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9号        
联系方式:胡先生0633-3317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烟台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联系方式:庄宜霖、孙国栋、孟凡豪0633-7078516、7078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0633-331705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工程/安装工程/电子工程安装/电子设备工程安装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

行政区域
东港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17:15

评审专家名单
贺西峰、耿加深、孙永芳、宋宜军、丁德明

总中标金额
¥59.81498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633-3317055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
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胡先生0633-3317055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日照市烟台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庄宜霖、孙国栋、孟凡豪0633-7078516、7078517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定稿--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pdf

附件2
评分汇总表.pdf

附件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项目编号:SDGZ2025202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7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9第五章评标办法·········································································································································21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8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37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烟台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一楼业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Z2025202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项目性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62.16万元实施地点: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9号工程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改造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时间:2025年9月30日前供货安装施工完成,2025年10月8日前调试完毕,可投入使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市烟台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一楼业务室方式: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uozizb@163.com)发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八楼第一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网站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9号联系方式:胡先生0633-3317055(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烟台路丽城花园西沿街南首联系方式:庄宜霖、孙国栋、孟凡豪0633-7078516、7078517(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宜霖、孙国栋、孟凡豪电话:0633-7078516、7078517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第二章项目编号:SDGZ2025202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1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1.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2.3采购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1.2.4采购项目编号SDGZ20252021.3.1投标人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9.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集中地点:/。2.1.1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答疑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通知文件等。2.2投标截止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6其他报价要求1.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即交钥匙项目)。2.投标报价的次数:1次,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报价是一次性的,否则其投标无效。3.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6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评标办法:3.7.4投标文件份数等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2.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PDF格式(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按其规定执行);U盘存储。4.1.1密封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电子版)用档案盒、牛皮纸等材料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件最外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封套、封签格式参考招标文件附件)。2.一个包(或者未分包项目)两个密封件:投标文件密封件(含U盘)、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投标多个包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用一个密封件)。投标文件或资格资信4.1.1密封等证明文件用一个密封件确实无法密封的,可分开密封。4.1.2标识在密封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和投标包号(/)的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联系地址等。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是□√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开标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参考《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17〕2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通知》(鲁财采〔2017〕64号)及最新规定。7.1.1采购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词语定义9.1.1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9.1.2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子邮件、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9.1.3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社保部门网站查询打印件。9.2本招标文件使用MicrosoftOfficeWord编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因投标人软件兼容性导致的错误负责。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本项目应当公开的信息,均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明确的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一经发布,即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等文件和信息。投标人应及时查看发布的有关公告,否则,责任自负。9.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5若招标文件内容与有关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为准。9.6监督权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日照海关内部控制科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633-3317099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9号1.总则1.1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1.2项目概况1.2.1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采购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投标人资格条件1.3.1投标人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再参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政府采购活动的;(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原则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1.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时间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1.9现场考察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9.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1.9.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现场考察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他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10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离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明确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标的的详细描述、服务支持资料及相关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明确响应。1.11.3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即不满足)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超出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的投标无效。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知识产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标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1.13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word格式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为“关于……项目的询问”,询问文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非书面形式。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5)评标办法;(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更正公告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若允许);(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允许);(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综合说明(编制说明、编制依据)(10)工程概况(11)总体施工准备(12)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项目组织机构、项目部人员职责、总体方案部署原则、施工协调管理等)(13)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14)工程施工计划及其说明(15)工程施工进度计划(16)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7)材料设备需要计划(18)劳动力需用计划(19)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划(20)其他材料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文件附表及后附资料。3.1.5投标人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其他要求,自行编写详细技术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方案说明、技术资料、项目小组、质量和进度保障措施、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方案等(项目小组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其他格式自拟)。同时,应注意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专利、商标、品牌、投标人以及文字说明系采购人为能准确清楚地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而编制的内容,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可替代标的,但这些替代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3.1.6投标人应针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提供支持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标明或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其投标无效。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划分包号的项目)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分包或只对包中部分进行投标,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3.2.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价款不随材料价格上调、工作内容增加、工程量增加等任何因素调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各自单位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材料试验费、采购保管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检测费、成品保护费、高可靠供电费管理费(若有)、利润、后期工程完工验收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等而增加的费用。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投标人应缴纳的所有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有)等全部费用,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参考值,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工程现状及难度,明确招标人拟达到的改造目的及验收标准。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特点及风险因素。报价中应包含为安全施工(含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其他)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3.2.3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不完整、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括因此导致投标按无效处理的风险。投标人提供投标标的及相关服务有非实质性缺漏项时,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均须在中标后无条件给予补充完备,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3.2.4报价单位为“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招标文件有规定的可以费率等形式报价。3.2.5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各表格和单项明细,以方便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3.2.6其他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3.4.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在项目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的,请及时与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联系;逾期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3款规定的资格条件。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明确响应,如实在招标文件条款响应和偏离表中填写响应情况。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署系指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或印章,不得使用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下同),否则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3.7.4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装订和份数(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文件的规定处签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盖单位公章确认。(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公章”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书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前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需分册装订的,应在封面上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总册数和分册数,如“共3册,第1册”。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和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投标多个包的,投标文件应按包号分别制作和装订。4.投标4.1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标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提交至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地点。4.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将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和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4.2.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4.3.3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4)开启投标文件,按照签到顺序或主持人公布的顺序公布投标人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2.2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公布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2)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在职工作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3)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4)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1.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标办法6.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家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中标候选人并列,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为中标人;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2中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4签订合同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一部分。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4.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4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7.5合同备案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合同备案所需相关材料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采购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7.6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按照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质量、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验收书由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验收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7中标服务费7.7.1中标人应在宣布中标结果后五个工作日内,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开户银行: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区支行账户名称:山东国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银行账号:8101019014210333547.7.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须知第7.7.1项的规定去做,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8.纪律与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质疑8.5.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8.5.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8.5.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形式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6投诉8.6.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相关部门提起投诉。8.6.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8.6.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6.4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1.注意事项1.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相关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2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1.2.1中小微型企业扶持;1.2.2监狱企业扶持;1.2.3残疾人就业扶持。1.3招标文件中带“★”条款和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及采购人权力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2.技术标准和要求2.1现场自然条件工程位置见平面定位图。日照市属温带湿润季风区。年平均气温12.8℃,绝对最高气温35.2℃,绝对最低气温-13.2℃,年平均降水量774.8mm,一昼夜最大降水量125.8mm,年最大风速17m/s,年主导风向为北风,冬季北风和西北风,夏季多南风和东南风。2.2现场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要求。2.3本工程有关说明及采用的技术规范本工程在施工中执行国家或部门及工程所在地颁发的环保、劳保、卫生、安全、消防等有关规定。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事先应进行实验,并应有权威机构的技术鉴定书及有关的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制定有关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与控制质量的依据。在不同的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发生冲突的条件下,按发包人确认的国外标准、国家标准、部标、行标、院标的顺序执行。其中未包含的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制订、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为准。同时应满足设备生产单位对安装方面的要求。如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更新的规范、标准,则以新的规范、标准为准。2.4特别说明2.4.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价款不随材料价格上调、工作内容增加、工程量增加等任何因素调整,无签证等额外费用结算。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各自单位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材料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设计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检测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等而增加的费用。2.4.2所有材料需达到国家标准,材料入场需经招标人同意。2.4.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2.4.4投标人自行提供主要材料表。2.4.5采购预算:62.16万元。本项目包含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包括在总报价中,但不直接属中标人所有。暂列金额由采购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特殊项目暂估价为勘察设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须包含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且不得调整,投标人投标报价未包含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或调整暂列金额、特殊项目暂估价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4.6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正常生活及办公,原则上不得断电,需要充分考虑发电车或发电设备保障;2.4.7投标单位须提交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型号等;须提供最新标准设备检验检测报告;招标文件中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有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投标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4.8施工过程中需要破坏性墙体、窗户等建筑或设施设备需修复、恢复原貌,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4.9本项目涉及的设计费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4.10报价中应包含为安全施工(含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其他)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4.11质量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所投设备是制造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磋商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所提供的主要设备应通过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有效的质量合格证书、认证证书或质量检测报告等。投标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所投主要设备材料的品牌型号,格式参考附件。2.4.12中标人须自行协调与各业务部门、各级主管部门及周边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外界因素(如:单位恶意围堵阻挠,周边道路阻塞影响、施工环境及场地复杂等),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并保证工程顺利完成,后期工程验收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5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标人不应晚于签约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份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工作进度如有延误,投标人应及时向招标人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标准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人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部分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a)技术参数特性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b)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c)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d)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e)型式试验报告。备品备件(清单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备品备件。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清单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投标人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部分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招投标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招投标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1.证明文件序号证明材料提供形式备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要求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可提供再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最新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以提供银行验资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网站的网上打印页),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到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3信用要求证明材料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信用记录结果为准。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4其他要求证明材料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5第五章“评标办法”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单独提供的其他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为准2.其他规定2.1资格资信、业绩等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一经发现造假情况,按无效投标处理。2.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应按资格条件提供相应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有效证明文件;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3因投标人主体资格条件的原因,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有要求的,法定代表人亦指本章第2.2款所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有效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上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等。2.4投标人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原件(如: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许可证原件、合同原件等)待评标完毕后退还;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5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该证明材料的原件将不予退还。2.5投标人不需收回的证明材料(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原件、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复印件提供形式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应装订于投标文件中。2.6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因年检等原因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前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2.7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中须附明细清单一份(格式自拟)。第五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要求投标人按第四章“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规定,提供资质要求证明材料,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的规定。信用要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的规定。其他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的规定。2.1.2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函、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及相关服务等没有对采购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编制内容(包括投标标的描述、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提供支持资料等)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装订和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规定。其他因素未出现第五章“评标办法”第3.1.3项规定的投标无效的情形。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1报价部分30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做无效标处理。1、评标基准价A1计算方法:当n(有效标书数量,下同)<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n<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7≤n<9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9≤n<11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价、3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1≤n<13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价、4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3≤n<15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高价、5个最低价2.2.1报价部分30后的算术平均值;当15≤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价、6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n≥17时,A1=所有有效标书的投标报价去掉6个最高价、7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各有效标书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作差,每比评标基准值多1%扣0.3分,每比评标基准值少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2.2商务部分业绩5自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承接的类似标的项目业绩,每有1个加1分。最高得5分。须提供案例对应合同彩色扫描件(合同首页、工程内容、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不得缺失)和带有网址的中标公示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2.3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①施工方案具体完整,关键技术工艺理解深刻,②对重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最高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①质量保证措施详细完整,②针对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①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当,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可靠先进。最高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①进度计划编排合理可靠,②关键节点控制措施科学可行。最高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①劳动力(技术力量)配备充裕可靠,②机械设备及专用工具配备充裕可靠。最高得8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10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科学合理,②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最高得10分,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工程设备、材料选用10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质量、生产厂家、品牌、性能参数、维修故障率等技术指标及证明材料进行评价(证明材料为所投产品的彩页、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说明书、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等),最高得10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质量保修承诺5投标人须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修承诺、售后服务体系、维修响应时间、处理办法、解决时间等,承诺完善合理、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处不合理、不完善扣1分,扣完为止。无此项描述的不得分。备注:1.投标人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如:业绩合同原件等),应当密封于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密封件中;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5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2.投标人不需收回的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以复印件提供形式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应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计分。3.信用记录的使用3.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3.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3.3查询环节:投标人资格性审查阶段查询。3.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站查询报告(或查询截图)打印稿或不可编辑电子文档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根据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3.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7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2.2.1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2.2.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2.2.3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分值”列数值为该项评分因素的最高得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1.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投标无效处理。3.1.3投标人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2)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3)投标文件对允许偏离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超出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4)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报价明细、拒绝报价、有多个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5)投标文件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照规定填写,且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前述情况导致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或相互混装;(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3.2投标文件的澄清3.2.1在评标过程中,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3.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详细评审3.3.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3政策性功能(1)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进行投标报价价格折扣。(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投标人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2)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b.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监狱企业(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可给予其投标报价8%的扣除;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其投标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其享受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报价扣除的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4)上述政策性功能所需证明材料随资格资信等证明材料一起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当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单个证明材料的页数超过5页时,可以提供证明材料的主要条款页复印件),否则不享受政策性功能。4.评标结果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4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协议书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二、分包合同工期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3.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工程质量3.1质量要求3.1.1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1.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1.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2质量保证措施3.2.1甲方的质量管理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3.2.2乙方的质量管理乙方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甲方和监理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文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工程质量文件。对于甲方和监理人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乙方有权拒绝实施。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此外,乙方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3.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甲方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3.3隐蔽工程检查3.3.1乙方自检乙方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3.3.2检查程序工程隐蔽部位经乙方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乙方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乙方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3.3.3项〔重新检查〕的约定重新检查。3.3.3重新检查乙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甲方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乙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乙方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3.4乙方私自覆盖乙方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乙方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3.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3.4.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无法补救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工程,因不合格工程导致其他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4.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3.5质量争议检测合同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合同当事人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暂估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3.本项目计税方式为一般计税法,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的三方单位信息须正确开具。4.工人日工资为:。五、计日工需要采用计日工方式的,经甲方同意后,由监理人通知乙方以计日工计价方式实施相应的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合同约定的人工单价进行计算。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工作,乙方应在该项工作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查:(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2)投入该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专业、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5)其他有关资料和凭证。计日工由乙方汇总后,列入最近一期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审查并经甲方批准后列入进度付款。六、项目管理模式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具体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七、甲、乙方的责任和义务7.1甲方工作:7.1.1协调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办理工程变更单、工程经济签证单、工程进度款申请单等工作。7.1.2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主材供应计划、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竣工决算。7.1.3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工程检(试)验资料、租赁材料管理、工程资金的使用、建筑成本控制等进行监督管理。7.1.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出具审计结算手续。7.1.5甲方发现乙方有以下行为,将勒令乙方进行整改并加以处罚,整改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离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支付:(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现分包或转包现象的。(3)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合同要求和合同承诺严重脱节的.(4)在建设、安全、卫生系统行业检查中未达标或严重违规的;(5)项日经理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工程例会的(当项目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1个月以上的,征得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同意前提下,乙方可以不参加例会)。(6)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管理的;(7)其它类似情况如打架斗殴等。7.1.6当甲方发现乙方事实上已经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质量完成本工程,或发现乙方已经无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其工作内容,经甲方书面催促仍无根本改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离场,同时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工程款项。7.2乙方工作:7.2.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施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及总承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根据总包合同按工程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对其承包施工的项目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文明施工等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7.2.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工程工期、质量、技术资料,负责整理专业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及备案资料,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并做好现场签证、变更和索赔等手续。7.2.3协助甲方进行专业项目的检查、鉴定工作。7.2.4接受甲方和业主方以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考核。7.2.5项目完成后负责项目专业相关的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专业相关项目竣工验收(包括总承包单位应承建部分已经具备验收条件但甲方未组织竣工验收的)后10日内向甲方报签字盖章齐全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变更索赔等签证资料)。7.2.6乙方必须负责该工程专业分包部分结算及保修责任并承担所有本工程保修期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7.2.7协助配合甲方完成分包专业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工作。7.2.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现场无建筑垃圾。7.2.9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施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发生安全事故、环境破坏事故由乙方负责。7.2.10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等设施的保护工作。7.2.11凡由总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或未经甲方、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八、合同价格、计量与工程款(进度)支付1.计价标准: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价款不随材料价格上调、工作内容增加、工程量增加等任何因素调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清单、图纸、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及各自单位情况等进行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包含材料试验费、采购保管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检测费、成品保护费、管理费、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并考虑风险等而增加的费用。本项目所有材料费均含常规检验、试验费。施工过程采购必须达到国标要求。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甲供材由施工单位自制或自行加工材料,按规范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一般鉴定、检查费用,以及乙购材料的所有一般鉴定、检查费用。甲供材进场时对材料的一般鉴定和检查由供货单位承担】及材料采购保管费已包含在材料费中,不再额外计取。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乙方依据招标文件规定自行计算,并已分摊到工程其他各子项中。2.进度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额的30%进度款,项目施工完成,双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审计公司审计报告审定的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凭验收报告领取至经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本项目质保期2年,质保期满项目无质量问题,经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凭收据领取3%质保金(无息)。九、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由乙方提出顺延工期的申请,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顺延。2.乙方违约的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工或在甲方要求的日期内验收合格,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合同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施工或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或国家相关规定技术指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或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乙方拒不重新施工或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施工或整改,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乙方负责乙方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的安全及管理,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4、乙方必须具备施工的相应资质,并确保施工期间资质有效。如因资质不符合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乙方应保证更换的设备及材料为新产品,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以旧充新的、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标的额200%的赔偿金。6、乙方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和实力承揽该工程,无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应先确保工程顺利竣工并通过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根据责任大小协商赔偿事宜。7、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损失、合理利润损失、律师费、诉讼费、第三方索赔等。8、如果乙方有赔偿和/或支付违约金的责任,则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相应金额,若无未支付的合同款或未支付的合同款不足以抵扣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或补足上述款项。十、承诺1.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分包工程维修义务。2.甲乙双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甲乙方承诺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十一、工程保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乙方提报完整结算资料之日起24个月为免费质保期,乙方负责对工程保修,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之时12小时内进行维修。乙方如不能按时维修或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维修完毕的,甲方可以自行维修,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因安装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因甲方使用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十二、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技术标准和要求;(4)图纸;(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三、免责条款不可抗力的认定和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认定、执行。十四、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而发生争议的,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作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廉政条款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必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终止合同。十六、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代理机构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为附件生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生效。(以下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DGZ2025202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传真:工程质量保修书传真: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电气管线、设备安装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保修期内,出现由于承包人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接发包人电话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维修地点,并在具备维修条件最短期限内予以维修,否则发包人将另行安排维修,费用由发包人确定并从承包人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DGZ2025202附件2安全管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努力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安全管理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合同。4.工期:天。二.安全管理责任(一)甲方安全管理责任1.负责传达上级安全部门指示精神和有关文件。2.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和各项规章制度。3.协助乙方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和紧急情况,防止事故扩大。4.负责应由甲方解决处理的安全隐患的整改。(二)乙方安全管理责任1.乙方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交甲方备案。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生产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严禁酒后作业。4.乙方落实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乙方制定本单位区域内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交甲方备案。6.乙方从业人员100%得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执证上岗,将证件和培训资料、考试卷复印件交甲方备案。7.负责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并交纳足额的工伤保险金,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甲方备案。8.乙方员工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上班。9.负责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每班有人值班检查。做到交接班指令和各项生产安全记录齐全。作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不得安排和组织生产。10.负责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100%。11.乙方对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全面负责,包括事故调查、处理、赔偿、罚款等,并按事故上报程序做好上报工作,对事故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12.负责处理承包区域内上级机关和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和排除。13.乙方承担因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被政府机关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期间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将相关损失赔偿款进行抵扣。14.负责对危险场所,设备、设施悬挂好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三.其他1.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附件同时签订,同时生效并同时终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乙方代表: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廉洁协议书项目编号:SDGZ2025202甲方:乙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洁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促使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洁建设要求,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合同对应经济业务活动的法律法规及廉洁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杜绝发生违约行为。(三)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经济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权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检举、揭发。第二条甲方的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乙方正常工作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从业的乙方宴请和娱乐、健身等消费活动。(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收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亲友及利益相关单位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监察部门负责廉洁监督及投诉、举报受理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函举报或来访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采购单价、交易费用、交易量变动、标的物验收和质量或相关交易问题的处理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消费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信、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五)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应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找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业务优先邀请投标权及其他业务合作的优先权,作为对乙方的奖励。第四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本廉洁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一经甲方查实,乙方须向甲方无条件支付5-10万元的违约金。(二)乙方任何人员向甲方人员行贿,无论是甲方人员索贿,还是乙方主动行贿,一经查实,乙方均自愿在原合同基础上至少让利20万元;合同额不足20万元的,乙方按合同结算价款总额的20%让利甲方。(三)乙方发生以上违反廉洁协议约定内容,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禁止3-5年内或终身进入甲方市场。发生以上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还要补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五条本协议不影响乙方按合同其它条款承担相关责任。第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一致。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撤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正本(副本)项目投标文件(共册,第册)项目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若有)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项目管理机构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八、资格审查资料九、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工期日历天。项目措施费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一份,金额为/。4.如我方中标:4.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4.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5我方将派出(项目负责人姓名)作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项目内容说明1发出开工通知的时间签定合同后两天内2误期赔偿费金额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3误期赔偿费限额合同价款的5%4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补偿金考虑在综合单价中5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时的赔偿金合同价款的5%6工期天(日历日)7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包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详细评审汇总表项目名称: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项目编号:SDGZ2025202单位名称总分排序中能电力工程(山东)有限公司84.631山东华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81.962山东竣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76.593山东亿利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5.874山东源泰电力科技有限公司73.885昊晟集团有限公司72.686山东联博电力技术有限公司70.667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小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海关单位的日照海关电力安全综合改造项目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型(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中能电力工程(山东)有限公司日期:20299月12.001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力安全综合改造 供配电系统更新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