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配电房增容中标结果公示(南京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100-YXNJ-C2025-0008

二、项目名称: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宁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91320115671305921R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飞鹰路
100(均分制)
75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
施工范围: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刘卫华
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11215353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梁学东、蒋广平、陈拥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单个项目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基准费率标准的85%计取,不足伍仟按伍仟收取;清单编制费按照苏价服(2014)383号文收费标准的85%计取,不足叁仟按叁仟收取;合计9683.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
单位地址:鼓楼区虎踞路97号
联系人:苏智威
联系电话:18105187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联系人:邢工
联系电话:17826032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工
电话:178260320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包1(南京宁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100-YXNJ-C2025-0008采购文件.doc

提供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南京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的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采购活动,项目的投标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南京宁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1人,营业收入为418.694334万元,资产总额为1804.785916万元,属于(口中型企业、回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回中型企业、口小型企业、口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宁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1日L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口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YXNJ-C2025-000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8.25更正后)南京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评标标准19第四章采购需求22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0第六章附件59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YXNJ-C2025-0008项目名称: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预算金额:人民币83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81.78754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完整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有效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4)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时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数字证书“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http://jszfcg.jsczt.cn/)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项中(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项中(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三)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或答疑。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97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联系人:邢工联系方式:178260320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工联系电话:17826032096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供应商”是指参加竞争性磋商,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3“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货物、服务。2.4“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1.1本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1.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磋商文件4、磋商文件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评审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附件5、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磋商响应文件编制6、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报价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6.4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写并制作目录。6.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7.2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以及其他部分内容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有关格式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的要求编制。7.3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商务部分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6)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1)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格式见第六章);(2)法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3)申请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4)报价一览表及附表(格式见第六章);(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商务条款偏离表》;(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5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内容。技术内容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其他证明文件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项目技术方案或服务说明;(2)《技术要求条款偏离表》;(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6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内容(1)磋商报价是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施工或服务的价格体现。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工、机械、材料、施工技术、企业管理、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响应供应商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磋商报价。(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综合单价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供应商自购材料,其规格、技术指标、质量等级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必须满足相关现行技术规范要求。报价时考虑各种因素,材料进场前经甲方或监理方签字认可后方能进场,否则不予认可。(5)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会被拒绝。(6)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应根据图纸或现场实际情况对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应最迟于踏勘现场后1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得到确认,否则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已包含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漏项的,视同让利,结算时不予增加。(7)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完成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全部内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内涵:①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②包括完成每分部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③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④工程量清单项目中没有体现的施工图纸所含的工程内容,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⑤考虑风险因素而调整的费用;⑥因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的要求而发生的费用。7.7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7.8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磋商文件为准。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磋商保证金。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递交9.1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的规定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电子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9.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成功解密的,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做无效响应处理。10、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10.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0.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0.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同提交。10.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磋商11、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90天,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12、磋商组织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3、磋商程序13.1磋商小组审阅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程序。13.2磋商小组将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13.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3.4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1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加盖电子公章,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除项目扩大了供货范围,增加了采购内容、提高了技术要求外,原则上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3.6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加盖电子公章的《退出磋商函》。13.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1)不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要求是指本磋商文件中用带星号(“*”)、“须(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3.8本项目执行苏财购〔2025〕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3.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苏采云”系统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4、评分方法和标准14.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14.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商务等。14.3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15、确定成交供应商15.1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商务部分优劣顺序排列。评审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5.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15.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5.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6所有响应文件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不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为磋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予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质疑与投诉17、质疑17.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7.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17.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17.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17.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17.6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7.7质疑函的主要内容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财政部指定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填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7.8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17.9质疑函应当现场书面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18、投诉18.1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8.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8.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8.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七、诚实信用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9.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本项目发布媒体上进行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19.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9.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八、磋商费用20.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九、其他21.1本项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规定,执行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序号评分项目评标标准分值1价格分(7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7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70分。702企业类似业绩(17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有一项得17分,满分17分。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①中标(成交)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④工程款相应发票;⑤结算审定单。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不得分。 173人员配备(6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置施工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包括继电保护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电力电缆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电气试验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以上人员各一名(不可兼任),满分4分,每缺一名人员扣一分,扣完为止。(所有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完整的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则该项不得分)。64服务响应时间(7分)为实现快速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在以下时间到达现场并提供服务的,其中在30分钟(含)以内到达的得7分;60分钟(含)以内到达的得5分;90(含)以内到达的得3分。7总分100说明: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2、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除外)。4、所有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5、磋商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如果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6、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投标处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2、工作内容为清凉山体育馆10kV变电所增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成套设备采购、电缆敷设、电缆头制安及安装、调试、检测等。详见图纸及设备清单。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二、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如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等)具体要求执行。(一)10kV环网柜技术规范1规范性引用文件-江苏省电力公司苏电运检(2016)501号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T3906-2020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5465.2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第2部分:图形符号(IDTIEC60417DB:2007)GB/T7354局部放电测量(IEC60270-2000,IDT)GB/T10228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T12022工业六氟化硫(IEC376,376A,376B.MOD)GB/T12706.4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试验要求(IEC60502-4-2005,MOD)DL/T402高压交流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IEC62271-100-2001,MOD)DL/T40312-40.5kV高压真空断路器订货技术条件DL/T404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IEC62271一200-2003,MOD)DL/T486高压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IEC62271-102-2002,MOD)DL/T593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IEC60694-2002,MOD)DL/T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728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订货技术导则(IEC815-1986,IEC859-1986)DL/T791户内交流充气式开关柜选用导则JB/T8144.1额定电压26/35kV及以下电力电缆附件基本技术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交流高压断路器技术标准、交流隔离开关和接地开关技术标准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预防12kV~40.5kV交流高压开关柜事故补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预防交流高压开关柜人身伤害事故措施》的通知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高海拔外绝缘配置技术规范电力设备(交流部分)监造大纲电网设备及材料质量管控重点措施(二)10kV变压器技术规范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GB311.1绝缘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GB1094.1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1094.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T1094.4电力变压器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1094.5电力变压器第5部分:承受短路的能力GB/T1094.10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111/155GB/T1094.11电力变压器第11部分:干式电力变压器GB/T17211干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GB/T2900.15电工术语变压器、互感器、调压器和电抗器GB/T4109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5273变压器、高压电器和套管的接线端子GB/T725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7354局部放电测量GB/T8287.1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第1部分:瓷或玻璃绝缘子的试验GB/T8287.2标称电压高于1000V系统用户内和户外支柱绝缘子第2部分:尺寸与特性GB/T10228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1022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GB11604高压电器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GB/T13499电力变压器应用导则GB/T16927.1高电压试验技术第1部分:一般定义及试验要求GB/T16927.2高电压试验技术第2部分:测量系统GB/T17468电力变压器选用导则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T22072干式非晶合金铁铁芯配电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26218.1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第1部分:定义、信息和一般原则GB/T26218.2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第2部分:交流系统用瓷和玻璃绝缘子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572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93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DL/T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JB/T3837变压器类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B/T100886kV~500kV电力变压器声级JB/T10428变压器用多功能保护装置Q/GDW177110kV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技术条件Q/GDW177210kV非晶合金铁芯配电变压器试验导则投标人提供变压器相应的在容量范围内的且符合GB20052-2020《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国家认可的检验中心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三)施工要求1.本工程涉及到内容为清凉山体育馆10kV变电所增容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高低压成套设备采购、电缆敷设、电缆头制安及安装、调试、检测等,施工单位中标后应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合理组织高低压成套设备采购及施工材料准备,待一切准备就序,按学校通知时间夜间停电施工并完成全部施工内容直至送电。2.本工程拆除及恢复子目清单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计入。3.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答疑)、相关规范、现场勘察情况、工程经验等,为保证工程量清单完整性而编制,部分子项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不会发生,建设单位有权对未发生的子项进行删减或取消,承包人不得以该子项利润率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建设单位对此进行索赔或费用补偿。4.本工程建设单位不提供的临时设施地点,临时生活水电由建设单位指定接入点就近接入,供应商自行考虑相关费用。供应商可事先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其施工环境、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余土(垃圾)外运、疫情期间的人员管理降效、价格上涨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建设单位对于现有施工环境及条件不再增加任何投入,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计入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任何因忽略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都将不获批准。5.本工程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机械进退场、降水排水、部分地段补勘费、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建筑工人实名制等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供应商可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措施项目内容,自行报价,结算时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合同规定外,其它措施费用总价包干,一律不予调整。6.地上、地下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供应商须在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中自行考虑,合理报价;其中地下管线、设施保护工作,请各供应商重视,施工前,供应商应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始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图纸,走访有关职能部门,了解地下管线设施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做好保护、加固等工作,该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设施挖洞、探槽、围挡保护费、盖板遮盖费、安全警示标识费、裸露管线设施临时性包裹及临时性支撑费、专人职守专人指挥费、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费、机械施工改人工施工增加费、人工及机械降效费等所有非实体类的费用,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7.本工程施工外部协调工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周边地域情况,并将此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发包人不再为此增加费用。8.施工图未注明施工方法的项目,请供应商按自身施工经验及相应规范做法自行组价,并列入综合单价内。9.本清单应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现场等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清单中所描述的项目特征与图纸中的描述互为补充。10.对于老管道的保护,需提供保护方案,且方案需要得到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认可,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后期不再额外增加此费用。11.现场采取不封闭施工时,施工单位提供的便道需满足各方要求,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四)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表序号设备材料名称推荐品牌或同档次产品1环网柜施耐德、AEG、西门子、天铂、南京汇沪2低压柜AEG、代勒、南京汇沪、江苏镇宝3框架断路器施耐德HVX系列、西门子3AE系列、天正TGWK4塑壳断路器施耐德NSX系列、西门子3VL系列、天正TGMK5补偿装置拉赛、艾格纳、意塔6多功能表珠海派诺、南京天溯、广州汉光7变压器顺特、新疆特变、江苏源通8电缆上上、远东、江南1.1.★注:供应商在投标时承诺使用采购人推荐品牌或同档次产品且技术标准或质量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同时在响应文件中须注明所使用的品牌或厂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2.五、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了本项工作所有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设备、材料的价格及专用工具的出厂价、包装费、运杂费(运抵招标人工地现场)、运输保险费、资料费、监检费、调试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各类税金、售后服务及政策性收费、工期延误的设备仓储费用(所有设备、配件必须确保通过南京市供电局验收合格)及中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费用等。在安装、调试、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卖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买方使用的时间。★2、供应商根据现场情况在报价中考虑现场实际改造需求,承诺必须符合供电部门验收,确保送电,否则做无效标处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各项工作内容及数量详见清单,供应商需以此清单结合施工图纸进行报价。4、供应商报价时应结合本项目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测算可能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六、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多须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a.项目负责人无在建。b.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d.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e.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f、项目负责人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6个日历日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负责人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30小时,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和投诉,并要求供应商更换项目负责人。g、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确需更换的,不得降低相应的资格条件,并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并由采购人核验用工关系。七、技术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包含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常驻现场,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不少于8小时。现场进行每日三次打卡考勤,如缺席,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上不封顶,采购人有权从任意一期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八、技术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最新规范。九、安全要求:遵守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行政监督机构及其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具体详见合同条款。十、项目负责人现场述标由拟入本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对本次项目现场述标,时间不超过10分钟,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对于本次项目的个人见解;(2)参与过的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的介绍;(3)回答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注:项项目负责人人缺席或没有准备述标内容的视为负偏离,视为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十一、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网易邮箱(账号:Yxtuzhixiazai@163.com,密码:Tuzhi123)下载本项目的施工图纸。未下载图纸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说明: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均须投标供应商响应,不接受负偏离(负偏离作无效标处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招标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价格不得超过承包人投标报价。五、项目负责人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2.1.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成交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工程采购文件、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招标过程中双方来往的其他书面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本合同通用条款;国家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响应文件及附件;工程报价文件或预算书和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组成文件中如有不一致之处,按技术标准高、要求严的条款执行。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承包人自行踏勘考虑住宿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其他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工程所在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性文件等。1.4标准和规范1.4.1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如在本合同生效后相关的标准规范已更新,则以更新的版本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开工前的图纸会审纪要(省及南京市新规定);(5)本合同专用条款;(6)施工图纸;(7)采购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8)投标书文件及其相关澄清、承诺说明;(9)本合同通用条款;(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定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书面申请,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四套,承包方若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发包人要求进场后五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材料使用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等及其他发包人所需材料。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作为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商,承包人应对图纸及其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对图纸中的问题以及施工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应详尽提出,由发包人给予答复。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未提出,施工前也未发现,施工后发现问题的,其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准备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会议、检查之用,专人保管。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图纸等材料提供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仅限于此工程项目,此外,除署名权外的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发包人享有。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职权如下:主持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以上职权实施时必须以书面文件发出指令,涉及造价变化、分包单位确定、竣工验收等重要指令,必须加盖发包人公章。任何口述通知不立即生效,承包人应在接获口述通知后3日内向发包人书面(加盖公章)请求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提供,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施工场地以中标人投标前实地踏勘的场地条件为准。承包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性报价之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当地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要求编制竣工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按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另附电子光盘(含全部竣工资料内容扫描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符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担发包人上级领导检查、视察工地所需的现场准备工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发包人在日常工程建设过程中,有权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抽查、检查、监督等,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的这些活动,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2、承包人具体管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对于自身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编制及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组织进场施工;施工进度及其他事项的协调;施工技术问题的处理和管理;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施工过程的治安管理;施工现场标准化文明管理及成品保护;施工现场及材料管理;与当地政府机构的联络;并落实当地政府的法令、规定;满足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各项合理要求;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其他各类资料文件的收集汇编;竣工图的编制及审核;质量验收协调配合工作;编制施工总结及工程使用说明;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回访以及返修保养等。3、其他义务届时双方另行约定。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承包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处理执行合同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包括合同的实施、变更调整、核定造价、违约处罚等,对执行合同负主要责任。关于项目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项目经理每周至少5日,每天必须不少于8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离开现场需征得发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同意。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逾期未提交的,发包人将认为此项目经理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标准予以更换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项目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文件所载明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项目经理有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上述在岗时间的或正常在岗时间离开工地现场的,必须以书面请假条形式(其中须明确指明并授权临时第一负责人)报发包人批准。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和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未取得变更备案手续,而允许他人擅代项目经理的,视为项目经理不在场。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0%.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因刑事犯罪、伤病丧失工作能力等确属不能履行职责需要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更换,其接替人员的资格、业绩和信誉等综合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签署的施工合同,合同解除,应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对其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否则1次罚款500元。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发包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文件所载明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更换,如擅自更换,发包人每发现1次,罚款1000元;超过5次,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文件所载明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发包人每发现1次,罚款500元;超过5次,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承包人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承包人对其承包的所有工程内容负责成品保护,并不得损坏其它承包人所承担的施工内容。1.2.1.2.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1.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标准。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发包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隐蔽工程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1.2.1.4.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对文明工地标准不作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6.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1.2.1.5.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概况、各项资源需求量计划。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一周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一周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一周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一周内。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无正当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两周承包人须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要求提供其所需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标高、轴线、坐标及其他有关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应在情况发生后1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报告向发包方提出。如未在1日内提出延期要求,视为承包人对顺延工期无要求。发包方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上述工期顺延的情况,发包人不承担窝工、停工、机械进出场、台班费等在内的其它责任。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凡由于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除外),工期不能顺延,不得增加任何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按通用条款执行;1.2.1.6.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包含在本次响应性报价中,供应商自行考虑。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功能、参数、指标、性能等要素均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须为原厂正牌优质产品,承包人须在材料设备进场前向发包人提供质量保证书原件和出厂合格证原件,若为进口产品还需要提供海关或商检部门出具的原产地证明。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定进行检查、检验,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无论发包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所有工程质量责任;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市场主流品牌或厂家中选择、询价、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3、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产品,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诸如质量、安全、工期、价格上涨和索赔等一切后果。发包人如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有疑问时,有权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质量复检。复检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同时将复检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立即清退出现场;4、本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要求且是同类材料中优质环保的产品;5、其他未尽事宜届时由双方协商。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用于本工程之任何材料的品质,在使用前十天必须得到发包人认可或批准。在施工前,承包人须提供各有关材料的样本作认可之用。发包人对任何样本之认可或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应付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须提供发包人认可或批准的样本在工地,以便发包人核对作为以后验收工程的标准。如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样品未达到清单、图纸、采购文件及发包人要求的,承包人不得强行施工,否则该项已施工的工程量发包人有权不予以确认,费用在结算时扣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1.2.1.7.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通用条款中规定的变更范围、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发包人另行委托的零星工程施工;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图纸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调换,须经发包人批准方可实施。未经批准擅自更改或调换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业主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4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统一使用规定格式的现场签证单,并按照相应规定执行;5因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且符合价款调整条件的,必须在5日内将工程量和价款变更的申请报告提交发包人代表核准,如出现逾期不报将不接收,视同优惠,任何后补签证的请求将被发包人拒绝;6办理签证时,变更、签证结算费用文件编制应按“一单一价”的原则,即每一份变更、签证附一份造价核定单。一份签证单上只能申报一项内容,同时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和签证时间。签证单必须编号,无编号的签证不予办理,不作为结算的依据;7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办理签证单,手续齐全的签证单原件作为结算依据,复印件无效;8所有变更及签证产生的费用均在竣工结算中办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7天内不向发包人提出变更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2.1.8.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作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该价格是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并包括供应商技术标中提出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措施的费用,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安装、缺陷修补、建筑垃圾清运费、临时设施费、质检、施工过程中对天然气管线、文物、树木、市政管线的保护费、维护、交通、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设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审计费、专家评审费、监理费、税金和合同中包含的供应商所承担的全部风险、责任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有费用。该合同价款也已经充分考虑了图纸可能存在的差错漏项,图纸中未体现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或规范要求应该完成的工程费用,以及现场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施工要求而对其完善所发生的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一律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因素:⑴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变更;⑵施工合同条款约定或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外其他可以调整的因素。▲调整方法:1、设计变更、变动后的子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办法调整:⑴工程量清单中已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按合同已有综合单价执行;⑵工程量清单中只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可以参照类似综合单价,由双方协商调整后确定变更的综合单价;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工作内容和价格组成相同或类似于变更子目或单项的综合单价时,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计价标准及投标费率编制变更综合单价报送发包人确定。(4)合同价格调整在下述情况发生后30日内,合同双方均有权将调整合同价格的原因及调整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监理人。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金额,作为合同价格的调整金额,并在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时支付或扣减调整的金额。一方收到另一方通知后15日内不予确认,也未能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已经同意该项价格的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以下情况:(1)合同签订后,因法律、国家政策和需遵守的行业规定发生变化,影响到合同价格增减的;(2)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涉及承包人投入成本增减的;(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的停水、停电、停气、道路中断等,造成工程现场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承包人须提交报告并提供可证实的证明和估算);(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的款项调整。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增减款项,发包人不承担调整合同价格的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时除外。合同价格的调整不包括合同变更。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价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施工单位进场后一周内。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通用条款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按通用条款执行。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施工方进场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2)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70%。(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支付至审定价的100%。(4)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工程预付款及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有权立即停止付款。(5)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调整进度款付款的比例。(6)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前7日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如承包人未按约提交发票或者发票不符合规定导致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付款期限相应顺延。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发包人的具体要求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另有规定的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另有规定的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另有规定的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照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另有规定的按照发包人要求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承包人需承担合同价格0.5%的违约金。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1.2.1.9.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照发包人的要求。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承包人对发包人颁发的最终结清证书有异议的,按通用条款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办理。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照发包人的要求。1.2.1.10.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见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后8个小时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组织修复。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保修费在加收5%的保管费后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在质保期满后,如发生损坏等质量问题时,承包人仍需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并在上述时限内赶到现场,及时处理解决。承包人可收取相应的材料及服务的费用。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2.1.11.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7)其他:双方协商。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协商。16.2.4承包人违约的后果因承包人违约给发包人造成损失(包括甲方所有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承包人除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外,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20%标准支付违约金。1.2.1.12.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依法对其应投保的人身、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本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职工工伤保险,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发包人要求。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提交。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但合同终止的除外。21、补充条款:双方另行商议。附件合同协议书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函附件3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4廉政责任书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施工范围内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现行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函发包人(全称):本公司为(项目名称)的施工单位,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以某某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1、我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按照《劳动法》规定雇用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将按月足额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2、如有我公司施工班组工人未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3、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保证用于本项目的工人工资全部结清并发放到位,按照要求和规范做好劳动用工台账的建档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备查。如因未及时支付导致劳资纠纷,由本公司承担一切后果。4、无论我司是否收到工程进度款,我司均保证不会拖欠农民工工资,必要时,我司将先行垫付以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5、如果发生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或发生集体讨薪等事件的,本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同时愿意接受南京市(区)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6、项目部按照规定和格式设立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明示基本信息、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安全生产承诺书(工程全称),一旦由我方承做,我方承诺对工地现场的一切人员、设备的安全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我司将为所属员工提供必须的安全防护设备,并进行安全教育,避免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安全及财产损害等均由我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同时,执行《安全事故处理原则》所有条款,甲方有权从向我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金额部分甲方有讼诉权利。我方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抚恤费、抚养费、住宿费、差旅费丧葬费等各类支付给伤亡人员家属的所有费用,并由我方与伤亡人员家属签订赔偿责任书。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日期:附件4廉政责任书甲方(全称):乙方(全称):甲、乙双方于年月签署了(工程全称)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阳光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甲方责任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阳光合作教育。3、甲方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乙方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甲方人员如违反阳光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甲方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5、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向乙方反馈。乙方责任1、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甲方有关阳光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乙方不得宴请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3、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阳光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4、乙方人员有义务就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甲方审计监察部或甲方总经理举报;如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或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乙方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甲方将向乙方出示黄牌,并在甲方内部通报。除追回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乙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一年内连续出现2次及以上类似情况,甲方将向乙方出示红牌,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5、如因乙方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甲方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甲方将向乙方直接出示红牌,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暂停或终止与乙方的合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6、甲方接受乙方实名或匿名投诉,保证为投诉者的信息保密,常设举报部门及电话:7、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日期:日期: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配电房增容二、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五、项目负责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须须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格格式自拟)a.项目负责人无在建。b.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d.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e.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f、项目负责人每天不少于6小时,每周不少于6个日历日在本工程现场工作;如发现项目负责人一周内有两天以上不在现场,或者一周内在现场工作时间累计少于30小时,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应按2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就此行为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第六章附件(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响应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X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X三、报价表...............................................X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五、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X六、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X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X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X九、企业声明函...........................................X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X十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X十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X十三、服务与承诺.........................................X十四、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X一、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竞争性磋商申请及声明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我们的投标报价详见《磋商报价表》。3.我方承诺本项目的工期为天,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作为项目负责人。5.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7.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地址:日期:★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完整的社保缴费证明(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三、报价表磋商报价表(第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报价大写:人民币 小写:人民币 元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 个日历天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项目负责人姓名: 是否小微企业 £是 £ 否是否属于监狱企业 £是 £ 否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 否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或者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机制,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详见苏财购〔2025〕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无法获取工程量清单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注:此报价表必须提供,其他价格表,请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并详列,且按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格式提供。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六、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格式采购需求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需求条款磋商响应偏离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拟参与本项目人员一览表拟参与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证书号技术职称相关工作年限备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注:1、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人员证书等,附后。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供应商类似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约及服务时间联系人及电话备注注:按磋商文件要求及评标标准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等,附后。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九、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投标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的采购活动,工程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我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十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请按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逐条填写十二、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20年月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诚信档案记录情况信用承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釆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 各级政府釆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釆购人或釆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参见南京市《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十三、服务与承诺采购项目履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中标,本承诺书也将作为我方签订合同、履行协议、接受审计公司审计的重要内容。我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在投标前,我方对项目总体表述充分理解,认可查看现场时校方所确认的项目内容。因对本项目涉及到的品牌、数量、工艺参数、质量要求、相关备注等已经进行过确认,故我方在履行合同及审计过程中,保证不再提出增加数量等要求。2.我方认识到本项目预算为项目履行的最高限价,超过本预算部分校方无法支付,今后也不再支付。因此,本项目的最终审定价不会大于项目预算。因合同履行所必需的项目内容增加,一律视为我方的直接让利。3.我方已经过详细市场调查,本次所投报产品货源充足,保证不会出现无货、断货现象。如果出现未经校方许可的产品改动(以变更单为准),则视为违约,按政府采购相关条例处理,校方有权取消合同。4.我方将严格履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项目所需的相关要求,保证所完成的工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或强制性规定,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规定。校方验收时如发现我方完成的成果不符合要求的,我方将立即无条件修改。如因此造成超出我方承诺期限的,我方愿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5.如评审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组织及时供货、资金不到位、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磋商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采购文件中所有商务、技术要求,并理解你方或磋商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供应商:(盖单)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校园施工安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作为贵校工程的施工方,就做好校园安全生产工作,我单位做如下郑重承诺: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死亡事故,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二、在贵校施工期间,我单位将坚决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要问题。三、在进行工程施工前,提交校园施工安全承诺书方可进场施工并提供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来校办理“临时出入人员证”。进入校园施工的每个人员都要凭“临时出入人员证”进出校门。违者自愿受罚每人次100元。四、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认真地做好施工现场安全工作,防止因施工给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师生员工造成伤害。如有发生,一切责任由我方完全负责。五、严格维护学校一切设施物品,如有损坏必须按价百分之百赔偿。确因施工需要而迁移或毁坏之设施物品,必须取得校方许可并经现场监理人员同意方可实施。六、如要使用学校资源(如水电等),必须经由现场施工负责人与总务处有关人员联系,取得同意后由校方安排相关技术人员配合处理方可使用。七、静字为先,自觉维护校园安静。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服从在校值班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不得在校园内到处走动,不得在与施工无关的场所活动。违者自愿受罚每人次1000元。八、在施工全过程中注意保管和处理好易燃易爆物品和材料,严防消防事故发生。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灾情,由施工方负全部责任。九、施工方要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并堆放至指定地点;批量垃圾要及时清运。十、所有施工方人员不得违规住在学校,违者自愿受罚每人次100元。十一、施工方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将本条例规定宣读给全体施工人员听,并在施工现场明显处张贴本条例以遵照执行,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十二、因我方为工程施工提供方,这一承诺适用于我方负责的其他临时工程项目。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四、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配电房增容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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