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 灯光照明系统 篮球架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体育局2025)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400-CZZH-G2025-0043
二
、
项目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9132060072282356X5
江苏省南通崇川经济开发区崇川路21号
93.2(均分制)
4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战亚、许敏、姜留新、钱志刚、欧阳坚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1.1%,500万—1000万元0.8%,以上略。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人民币8955元,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州市体育局
单位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683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
联系人:刘欢
联系电话:0519-8551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欢
电话:0519-855105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JSZC-320400-CZZH-G2025-0043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0400-CZZH-G2025-0043 采购标的信息.pdf
JSZC-320400-CZZH-G2025-0043采购文件.doc
项目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体育局(单位名称)的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金属围网、篮球架(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58人,营业收入为47699.96万元,资产总额为60640.3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灯光照明系统(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广东北斗星体育设备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67人,营业收入为5196.65万元,资产总额为5351.6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硅PU地面(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江门市长河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86人,营业收入为25898.8432万元,资产总额为40374.841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日明2025年9月3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江苏南通铁人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40010820068008280006w.tierentiyu.com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G2025-0043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单价合价新建1片笼式灯光篮球场1金属围网铁人满足招标要求、IRW01详见附件424平方米210.0089040.002灯光照明系统华夏北斗星200W、LK-200A详见附件6组3330.0019980.003篮球架铁人4533*1800*3950IRLQJ1501详见附件2个3810.007620.004硅PU地面长河满足招标要求、CHSPUQ-01详见附件646平方米150.0096900.00改建12片灯光球场1灯光照明系统华夏北斗星200W、LK-200A详见附件62组3330.00206460.00合计/420000.00注:1.本表应按采购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性有招标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水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斌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通日期:2025年9月3日江苏南通铁人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40010820068008280006m.tieremtiyu.c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G2025-0043采购人:常州市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资格审查20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2第五章采购需求30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0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3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400-CZZH-G2025-0043预算金额:60万元最高限价:59.7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常州市体育局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片笼式灯光篮球场和改建12片灯光球场(改建的灯光球场只需在原球场的基础上加装灯具)。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保证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成交后不允许转包;3.4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3.5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6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否;3.7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年9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体育局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19-85683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城府翰苑6栋9楼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欢电话:0519-8551056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R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2.4核心产品□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__包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灯光照明系统—灯具3.1现场考察R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R不召开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二)工业。从业人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2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R无□有,具体情形: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名 称:常州市体育局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19-85683019代理机构: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府翰苑6栋9楼联系电话:0519-8551056627代理费收费对象:中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型费率预算金额(万元)货物类100(含,下同)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5%…………1、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服务收费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3000元的,按人民币3000元收取。 4、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5、缴纳方式:收款人名称: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常州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519902981310901支付宝账号:3415909493@qq.com(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投标邀请》。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投标邀请》。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6.6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7绿色采购政策5.7.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7.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7.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1.5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1.5.1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11.5.2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11.5.3评审小组认定的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11.6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相关投标人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89.9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15.5.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6.6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一次性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8电子履约保函:2023年12月起,省财政厅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实现中标、成交供应商线上申请履约保函(保险)、第三方机构线上审核开函(出具保单)等,做到全流程线上办理和留痕。打开此链接查看详情:https://zfcg.changzhou.gov.cn/html/ns/tzgg/653859231062288.html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无须投标人提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1中小企业声明函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2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2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提供承诺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8★号条款响应(如有)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11报价的修正(如有)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2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3进口产品(如有)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14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国家如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15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6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7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18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评委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R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R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3.2.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_____。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R其他方式,具体要求:由采购人确定4.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评分项目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价格基准分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主观分供货保障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供货保障计划和方案的可行性、周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配送安全、接到供货通知响应时间、货物配送承诺以及安装保证等。1、供货保障计划和方案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完整,方案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6分;2、供货保障计划和方案基本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较完整,方案符合逻辑,切实可行的,得4分;3、供货保障计划和方案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描述不全面,逻辑混乱,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提供施工质量控制保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水平、施工过程、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1、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方案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完整,方案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6分;2、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方案基本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较完整,方案符合逻辑,切实可行的,得4分;3、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描述不全面,逻辑混乱,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应急方案6为保障采购货物正常使用,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期间可能存在的产品生产、采购、供应运输等环节中发生的应急情况,相关应急处置承诺等内容:1、应急方案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完整,方案逻辑清晰,切实可行的,得6分;2、应急方案基本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较完整,方案符合逻辑,切实可行的,得4分;3、应急方案不符合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况,内容描述不全面,逻辑混乱,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体系、售后人员水平、售后服务报修细则、售后优惠措施(免费质保期后,配套设施所需的易损配件和耗材的优惠价格)等内容。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切实可行的,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全面合理,较切实可行的,得4分;3、售后服务方案描述不全面,且逻辑混乱,不合理的,得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客观分企业业绩15投标人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产品(如围网、灯光照明系统、篮球架、硅PU地面)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高得1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综合实力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有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25技术要求的符合性,即对所有产品的参数是否符合《采购需求》中“产品技术要求”进行评价。全部符合的得25分。“▲”项为重要参数,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余参数为一般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人应将参数偏离情况逐一列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否则评审小组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负偏离。加“▲”技术参数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负偏离。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新建1片笼式灯光篮球场和改建12片灯光球场(改建的灯光球场只需在原球场的基础上加装灯具)。二、基本要求1、新建笼式灯光球场需包含金属围网、灯光照明系统、篮球架、硅PU地面等配套设施。2、新建笼式灯光球场长34米,宽19米。3、各部分主架构件应为阻燃性能高的钢制件材料,器材的结构、功能和可预见的非正常使用,不得存在潜在危险,各部分材料需满足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4、器材各部位铆钉、螺母等紧固件:所有紧固件需具有防松、防盗、防锈功能。5、器材安装:器材采用直埋式,地埋深度不低于400mm,器材安装稳固、可靠,所有钢性构件没有松动和地基晃动现象。三、产品技术要求加“▲”项技术参数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金属围网参数1、框架:围网立柱采用(Q235B材质)Ф76mm,管壁厚度为3mm的优质钢管,围网采用模块拼接式,围网总高度4000mm,围网框架采用(Q235B材质)60×40×2.0mm的优质U形方管,立柱间隔≤3m,所有管材表面须经过静电粉末喷塑处理。立柱埋入地下深度400mm,地基尺寸500mm×500mm。2、围网门:围网至少配备2个高2.0米,宽不低于1.2米的单开式框架门,门扇采用60*40*1.8mm的凹槽镀锌管焊制;中间为双面挡板,带不锈钢插销;带把手。围网包塑后直径不小于φ4.3mm,包塑前钢丝直径不小于φ3.0mm,网孔规格不大于50×50mm。(二)灯光照明系统1、灯具数量:新建灯光球场需配备6组灯具,改建灯光球场灯具数量具体详见附件表格。2、所有灯具参数要求:2.1、每组灯具需包含灯柱和灯源,灯柱规格为100×100×3.0mm,采用预埋式,预埋深度不低于600mm,灯柱离地高度6米。灯柱为围网立柱的一部分,光源亮度符合国际标准,光照度均匀,灯光柔和不刺眼。▲2.2、灯具采用轻质合金材料和高科技喷涂技术,耐腐蚀,防尘防水达IP65,耐腐蚀WF2,可在高温潮湿等恶劣环境下长期使用,使用环境温度:-20°—+50°;▲2.3、防护等级IP65,功率因数:0.95;▲2.4、额定功率:200W,输出光通量:18000lm;▲2.5、选用冷白色温,冷白色温:5000K—6000K;▲2.6、具有防眩光设计,参考国标《TY/1002.1-2005》5.1中业余训练和娱乐标准,照度达到150lx,色温>4000K,显色指数≥65Ra。3、配电柜及线路:3.1、电线(场内RVV4平方线配备≥100米,灯柱内≥RVV2.5平方线);3.2、配三相100A漏电开关及双极15A空气开关,分组控制,分两个回路,使用一半灯照明时,相隔灯亮;3.3、带漏电保护(采用配电箱,开关、电线与电负荷相匹配);3.4、所有电线均需用PVC管穿套后地埋,地埋深度不低于10cm,通过灯柱内与顶端的灯具连接,PVC管的连接处必须密封,严禁PVC套管及电线裸露在外。(三)篮球架参数移动式篮球架数量:2个1、外形尺寸不小于4430×1800×3900mm2、篮架伸臂为1860mm,篮圈上沿离地面3050mm,篮架底座尺寸长×宽×高=2000×1000×428mm,箱体板材厚度3mm,放置配重不小于648 KG。3、球架立柱采用150×150×4mm钢管,主要横梁尺寸:150×150×3.0mm钢管,篮架立柱接头、立柱底版和伸臂头部件均采用优质精密材料制作,篮架上、下拉杆采用Ф48×2.5mm,后拉杆采用φ48×3管材。4、篮板采用SMC片状模压增强塑料篮球板,规格:1800×1050mm,篮板板面平整、光滑,主体为白色。篮板整体为长方形,四角带小圆角,篮板筋条纵横交错,布置均匀,截面呈梯形,筋条联结点呈圆柱状,筋条与板面联结处呈圆弧状,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抗冲击力强、寿命长等特点。篮板连接处所用螺栓均作预埋处理,保证篮板板面的平整光滑、且防水、防锈、抗寒、耐热,不变形、不变色、不剥离。5、篮球架上所有的标准紧固件都采用不锈钢防盗结构,可防锈、防盗。6、篮圈采用φ17实心圆钢制作,篮圈内径为450-459mm;篮圈水平固定在篮板上,与篮架连接的钢板采用优质钢板一次冲压成型,造型美观。7、表面处理具有耐酸碱、耐湿热、抗老化、耐腐蚀、外观美观,能适合潮湿和酸雨环境,室内外均可使用,钢管表面经过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涂处理,产品涂料配方不含有毒元素,避免损害使用者健康。 ★产品须符合GB19272-2011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并通过经国家批准的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及确认函。(四)硅PU地面1、地面材料采用硅PU材料,具有稳定的性能,中弹性、耐磨、耐候、防老化等特点。硅PU场地按个性化(个性化方案中标后双方共同协商)设计施工。球场面层平均厚度≥8mm(硅PU弹性层≥6mm、硅PU加强层1.5-2.0mm、防滑面漆层0.5mm)。篮球场面层采用单组份硅PU材料,厚度为≥8mm。★2、球场弹性材料、球场面漆材料符合GB36246-2018对非固体原料有害物质限量检验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3、球场面层成品符合GB36246-2018有害物质限量以及气味、物理性能、老化性能、无机填料全项检验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合格抽样型式检验报告并加盖公章。四、售后要求1、各部分主体颜色由招标人确定。2、新建笼式灯光球场内配套设施、改建灯光球场灯具均提供原厂3年免费质保,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8年。3、在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损坏的和有缺陷的零部件;在免费质保期和安全使用周期满后,中标人应长期及时提供配套设施所需的易损配件和耗材等。4、在免费质保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在2小时以内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五、验收要求1.验收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2、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聘请第三方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器材质量、安装等情况进行检测验收,待项目完工后向招标人提供检验检测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货物到货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预先支付合同价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招标人付清剩余款项。加★项为实质性响应参数,如有负偏离,为无效投标。附件表格:序号 县(市、区)安装地址(详细地址)场地类型灯具数量(组)1武进区嘉泽镇全民健身中心东南门(老农贸市场)篮球场2片篮球场82武进区雪堰镇夏墅村杨家头210号篮球场1片篮球场63武进区前黄镇联庆村钱家塘1片篮球场44武进区前黄镇坊前村蒋家塘1片篮球场45武进区前黄镇谭庄村篮球场1片篮球场46武进区前黄镇联庆村公墅村1片篮球场47天宁区郑陆镇三皇庙村委塾村广场篮球场48天宁区郑陆镇三皇庙村中心广场(殷家头)篮球场49溧阳竹箦姜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7人制足球场610溧阳天目湖桂林村篮球场611溧阳昆仑街道夏庄村南心怡便利店往东篮球场612溧阳上黄周山村委前化村篮球场6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需方):合同编号:乙方(供方):签订地点:合同时间:年月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合同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②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③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④中标通知书;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其他补充协议及相关资料。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1.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2.质量保证2.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2.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2.3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年。2.4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快速响应服务,乙方在收到设备问题的通知后,在0.5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甲方按照乙方的指导不能解决问题,乙方在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现场维修或更换零件。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货物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货物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2.5乙方应对其合同内的货物及安装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并与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同。3.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4.伴随服务4.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4.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4.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4.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4.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1.标的物的交付1.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1.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1.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2.检验和验收2.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2.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2.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合同价款和支付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①合格的销售发票;②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4付款方式:六、交货和安装1、交货时间:接采购人通知,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2、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七、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2.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3.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3.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4.不可抗力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索赔1.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也应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八、履约保证金1.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1.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设备达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28日内由保证收取单位(甲方)全额退回。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合同的生效1.1本合同自甲、乙、采购代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依法生效。1.2本合同货物或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乙双方直接进行处理。1.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十一、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十二、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代理机构持有壹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本合同内容为主要条款,采购双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常州正衡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需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并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2营业执照副本(实质性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4)其他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出具。联合体投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投标人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天。(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项目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地址: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账号: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元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分项报价表(实质性格式)分项报价表项目编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分项名称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位投标价格单价合价12345……合 计注:1.本表应按采购包分别填写。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4.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技术参数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标段: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标段: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投标无效。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8、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根据评分标准方案填写10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1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改建灯光球场设备 灯光照明系统 篮球架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