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生活中标结果公示(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2025)
中标结果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310115134250707121666-15256875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913101153015269035
公告标题: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310115134250707121666-15256875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备注
1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
上海浦养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申江南路7846号
86.14
11355000.00元
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
为持续完善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采购人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全镇镇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及垃圾分类辅助、宣传工作
详见投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志敏,郑岚,袁文祥,蔡兴发,王焰放,席永慧,刘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 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27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依据综合得分(详见评分表)最高的是上海浦养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相比较其对本项目理解及分析较全面,目标和服务内容把握较准确;整体服务方案较详细,重难点分析较准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质量、文明作业和环境保护及防扰民保证措施;应急预案处理及措施合理可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较完善,管理制度较全面;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配备最多;项目资源配置最强,合理可行;企业类似相关的工作业绩最多;服务有承诺,并有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综合实力较强;投标文件编制完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芦公路899号
联系方式:021-5808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巨峰路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
联系方式:1522110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羊丽华
电话:15221108612
附件信息:
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320.7K
采购文件附件:
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pdf1.6M
首次公告时间:
2025-09-04
公告源URL: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上海浦养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的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浦养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02人,营业收入为31446万元,资产总额为2431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5年9月3日说明: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供应商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无效响应处理。(第3条情况除外)5.如为联合体,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编号:310115134250707121666-15256875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代理单位: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电子投标特别提醒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第三章采购合同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一、注册登记与安全认证为确保电子采购平台数据的合法、有效和安全,各参与主体均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登记并获得账号和密码。采购人、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还应根据《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向本市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申请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CA证书),并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电子政府采购平台下载并保存招标文件。如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前进行报名登记,并查验资格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先行登记后,再下载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与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与修改。澄清、补充与修改的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予以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工作区。四、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工具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栏目内选择要参与的投标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和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网上投标内容。对于有多个包件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要参与的包件进行投标。只有投标状态显示为“标书提交”时,才是有效投标。投标人和电子采购平台应分别对投标文件实施加密。投标人通过投标工具,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再经过电子采购平台加密保存。由于投标人的原因,造成其投标文件未能加密,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前泄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网上投标系统中,应提交投标文件彩色扫描件(PDF文件),投标文件组成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恕不接受电子采购平台以外其他形式的投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规范完整、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其中的扫描文件应清晰完整。考虑到电子采购平台运行现状,上传电子加密标书最大支持150M,详细技术问题可咨询电子采购平台运维单位。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中的主体方进行网上投标操作,投标流程和要求参照以上条款。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五、投标截止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在完成网上投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要求的材料及设备【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fcg.sh.gov.cn)参加开标。为确保您所参与的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在此期间因数字证书办理更新、变更等而导致您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特提示您:在开标业务未完成期间,请勿进行数字证书的更新、变更等操作。您可以在投标前或开标业务完成后再进行数字证书更新、变更等操作,以避免因此给您的招投标工作带来不便。七、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电子采购平台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长以平台显示时间(目前为30分钟)为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八、开标记录的确认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各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填写并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为此,投标人应正确填写,使投标客户端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所填报价保持一致。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是否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认可《开标记录表》内容。九、其他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视作同意下述免责内容:1、电子采购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2、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中的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3、电子采购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本项目所产生的影响;4、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十、电子采购平台技术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95763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03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10115134250707121666-15256875项目名称: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预算金额:11367006.54元最高限价:包1-11367006.54元采购需求:为持续完善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采购人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做好全镇镇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工作及垃圾分类辅助、宣传工作,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2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七、八条规定。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08至2025-08-15,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方式:网上获取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9-0310:0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纸质版投标文件:浦东新区巨峰路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开标时间:2025-09-0310:00:00开标地点:浦东新区巨峰路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投标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人需为本单位员工,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并加盖公章)、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公章)。(2)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文件。(3)无线3G或4G上网卡、数字证书(CA证书)及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一台(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地址:浦东新区南芦公路899号联系方式:021-5808628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浦东新区巨峰路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联系方式:羊丽华152211086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羊丽华电话:1522110861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两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1.1项目名称: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5.1关于现场踏勘:供应商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踏勘如有6.1关于澄清答疑(1)提问递交截止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次日(工作日)10时整(北京时间)(2)提问递交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并及时联系人经办人查收。联系人:羊丽华15221108612E-mail:1054298169@qq.com。如有6.2关于答疑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有10.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承诺书(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资格资质证书;《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③《无刑事行政处罚及重大实质性违约声明函》(6)开标一览表(7)投标报价明细表(8)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不仅限于以下资料)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仅中、小、微型企业提供);②投标人综合实力介绍,包括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履约能力和水平的《近三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③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投标人需在报名开始后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任一时间,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以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10.1.1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⑤监狱企业证书(仅监狱企业提供)⑥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10.1.2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可含必要的图、表)根据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结合项目的特点,阐述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项目推进的时间进度等;(2)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辅以图、表)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与措施,安全文明作业与应急预案,质量考核承诺内容以及后期服务保障等方面(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成情况(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拟派人员汇总表》、《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材料情况(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5)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或拟采取的技术措施如: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为此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12.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天(日历天)13.1投标保证金:/元本项目不适用13.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注:/提交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本项目不适用15.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5)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1、本条款所提及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2、投标人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关键信息模糊、难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1)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的;(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5)条款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材料。以辨认或甄别的,视作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21.3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不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3)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的;(4)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实施或服务期限;(5)报价未出现异常低价的情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的要求);(6)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7)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未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4.4条款所列情形之一的;(8)按“投标人须知”第21.4条款规定,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修正予以确认的;(9)投标人接受“项目招标需求”中明确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的;(10)投标人未出现提供虚假材料、行贿等违法行为;(11)未因电子文档本身的计算机病毒、或电子文档损坏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法完整读取的;(12)投标人未出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的串通投标情形之一的;(1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1、本条款所提及内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条款号内容规定备注24.3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30.1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量的更改:一经确定,不得修改其他1、开标时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份数:5份(1正4副)1、纸质响应文件:1正2副;2、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版):U盘;3、收费对象:■由中标人支付口由采购人支付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为69271元收取形式:网上银行支付或电汇,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代理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收取时间:在收到缴纳通知后5日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e银行账号:097707010400304482、开户行:农行上海高行支行二、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总则1.1本项目(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写明的项目,以下简称“前附表”)已纳入本年度政府分散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度预算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经核准。1.2本招标文件及今后的招标补充文件等是本项目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服务承包合同的依据,作为项目承包合同附件之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项目现场,熟悉项目现场及作业空间等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边等情况为理由要求提出经济补偿,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1.4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并不得擅自改变上述文件条款的规定,一旦作出投标决定,即视作投标人已完全理解和确认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等)的一切内容与要求,已不需要作出任何其它解释和修改。凡投标人对上述文件条款的文字与数字的误读、漏读而引起投标文件的错误、遗漏、费用计算有误等,形成投标报价内容的差异,均属投标人失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除招标文件明确作相应调整外,一律不得作出其他任何调整。1.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的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上述行为或对采购人、评标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6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投标或收到的全部投标。1.7本次招标采购确定的是完成本项目的承包供应商,如果涉及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部分设备产品或服务采购,国家、上海市或行业管理部门另有相关要求的,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的相关采购工作也应从其规定。1.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归档。1.9本招标文件中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应包括重大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1.10本招标文件中的政策性调价是指经政府授权的相关部门对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社保金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调整。1.11本招标文件未尽之处,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1.12本招标文件中出现前后矛盾的,以在招标文件中出现顺序在后的解释为准(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13本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内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1.14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招标范围和内容2.1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合格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3.2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5)条款要求。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投标人应在各自的资格(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项目,如行业主管部门无相应资格(资质)管理要求的,则投标人也应在各自的经营许可范围内承接项目。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5现场踏勘(如需)5.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和时间,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5.2现场踏勘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考察,应向采购人事先提出,采购人应予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4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6答疑会6.1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投标人可通过“前附表”明确的方式和途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关于招标文件、提供资料及项目现场踏勘中存在的影响本次投标的疑点问题。6.2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召开答疑会,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就本项目提出的问题。6.3各投标人应在“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书面问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书面问题作统一解答,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与补充。澄清、修改与补充的招标补充文件将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公告,并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发送至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工作区,各投标人应主动获取,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7合格的货物和服务7.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同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招标需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内容8.1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3和9.1条款发出的招标补充文件。8.1.1电子投标特别提醒8.1.2招标公告8.1.3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8.1.4项目招标需求8.1.5采购合同8.1.6投标文件格式8.1.7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8.1.8附件(如果有)8.2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标风险。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办理。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本须知第6.1条款对在答疑期间提出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起约束作用。当原招标文件与修改内容有差异的,以修改内容为准。9.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招标补充文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如果招标补充文件的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将通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10.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包括内容详见“前附表”要求。10.1.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内容详见“前附表”要求。10.2投标文件编制的注意事项10.2.1投标人按上述内容及顺序排列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应规范完整、简洁明了,编排合理有序,其中的扫描文件应清晰完整。10.2.2技术部分标书应遵循以下要求(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通过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分析,从服务实施的方法和措施、服务流程、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人员和设备配备(如果有)、售后服务(如果有)等方面编制技术标。(2)技术部分标书内容要求表达精炼、准确、简要。(3)技术部分标书文字部分统一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行距采用1.5倍行距。10.2.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凡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之处,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10.2.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提供有相应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均应完整的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10.2.5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11投标报价11.1除招标需求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辅助性、配合性的相关费用;按规定应计取的规费、保险、税金等;并且充分考虑合同包含的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原则及计算方法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要求。11.2如项目中包含多个包件,且投标人同时响应两个(含两个)以上包件的,各包件应单独报价。11.3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投标报价或各包件报价均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包括各子目单价及取费标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约定的变更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投标报价精确到元。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文件在前附表中所述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标。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投标人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且不会被作不良诚信记录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文件将不会列入评审范围。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评标委员会认为需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的除外。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3.1投标人应提交“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3.5条款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统一上缴国库。13.3投标保证金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中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前附表”规定的天数)天。13.4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3.1和13.3条款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视为无效标。13.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3.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3.5.2中标后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13.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3.6.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3.6.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4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上传具体详见《电子投标特别提醒》中相关要求。15投标截止时间15.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确认回执”。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此决定书面通知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5.3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16迟到的投标文件16.1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招标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完成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确保投标状态显示为“正式投标”。17.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招标工具,对投标文件进行撤回。17.3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作不良诚信记录。(四)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开标程序在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所有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参加开标。19投标文件解密和开标记录的确认19.1投标截止、电子采购平台显示开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解除电子采购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CA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19.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电子采购平台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将其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19.3投标文件解密后,电子采购平台根据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自动汇总生成《开标记录表》。19.4投标人应及时检查《开标记录表》的数据与其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是否一致,并作出确认。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作出确认的,视为其确认《开标记录表》内容。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7人以上(含7人)的单数组成,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所占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不参与评标。21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1.1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不满足“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不予符合性审查。21.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并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者反对,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21.3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不满足“前附表”所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将作无效标处理。21.4对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审定确认后可以接受。对于投标报价有计算上和累计上的算术性错误的差错按下列方法进行修正。21.4.1电子采购平台自动汇总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21.4.2《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及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21.4.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记录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文件中如果同时出现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错误或矛盾的,则根据以上排序,按照序号在先的方法进行修正。21.5上述修正或处理结果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无效。★22异常低价投标审查22.1项目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高限价×45%;(4)其他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情形。2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22.3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达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24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未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24.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满足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全部服务内容为依据,评标价包括实施和完成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管理、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对所有列入评审范围的投标文件应适用相同计算口径,在同一基准上进行评定。24.3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方式详见“前附表”。25细微偏差25.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26评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投标人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情况及评审得分与排序。(五)质疑与诚信记录27质疑2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质问质疑—投标人质疑表下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浦东新区巨峰路868号巨丰文化大楼6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221108612;传真:(021)6850110827.2投标人应知其权益收到损害之日,是指:27.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7.2.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7.3质疑供应商不得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28诚信记录28.1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28.2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28.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报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28.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8.3.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8.3.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8.3.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3.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8.3.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28.3.7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28.3.8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28.3.9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28.3.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28.3.11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28.3.1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六)授予合同29中标通知书29.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自发出后,如采购人自行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自行放弃中标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合同授予的标准30.1除第28条的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按第23.3条款确定的中标人。31授标合同时更改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力31.1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对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中标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2.2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物、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32.3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3招标代理服务费33.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中标金额(万元)费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33.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3.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银行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并在用途栏内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服务费到账后,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收款人上海璟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9770701040030448开户银行农行上海高行支行(七)政府采购政策3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4.1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下同)。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预留份额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非预留份额采购项目按照规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4.3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5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注:仅监狱企业适用)35.1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投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5.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6促进残疾人就业(注:仅残疾人福利单位适用)36.1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中所示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第二章项目招标需求一、说明1总则1.1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在本市实施本项目所需的资格(资质)和相关手续(如果有),由此引起的所有有关事宜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2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采购人使用该货物或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1.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4若本项目涉及国家强制认证产品(信息安全产品、3C认证产品、强制节能产品、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等),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强制认证要求。1.5采购人在技术需求和图纸或图片(如果有)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技术参数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和排他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标准、技术参数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在不影响功能实现的前提下,并在可接受范围内接受偏离。1.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认真了解项目的实施背景、使用条件(使用空间、能源条件等)和其他相关条件,一旦中标,应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1.7投标人应根据本章节中详细技术规格要求,采用市场主流产品或按照要求提供定制产品参加竞标。同时,请投标人务必注意:无论是正偏离还是负偏离,都不得与招标要求相差太大,否则将可能影响投标人的得分。一旦中标,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1.8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在收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相关证据。★1.9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二、项目概况2项目名称2.1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详见“招标公告”。3项目地点3.1采购人指定地点4招标范围及内容4.1招标单位及内容: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主要针对镇域内开放式居民区和农村等,进行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和部分道路保洁;二是垃圾分类辅助和宣传工作,主要针对除农村以外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居民宣传。5承包方式5.1依照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以包服务、包质量、包安全的方式实施项目承包服务。6合同的签订6.1本项目合同的标的、价格、质量及验收标准、考核管理、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并互相补充和解释。6.2合同履约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服务内容变更(以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为准),经双方商定可以调整合同金额(调整原则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并签订补充协议。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7.1结算原则7.1.1本项目合同总价不变,中标人的中标价和结算下浮率(如果有)不变,实际工作量以采购人或第三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核定为准。7.2支付方式7.2.1本项目合同金额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采购人和中标人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下款要求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7.2.2分期付款的时间进度要求和支付比例具体如下: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合同支付条款7.3中标人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不予计量和支付。三、服务质量要求8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各投标人应充分注意,凡涉及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无论其是否在本招标文件中列明,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者为准。9招标内容与质量要求9.1服务内容一览表(工作量清单)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主要针对镇域内开放式居民区和农村,进行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和部分道路保洁;二是垃圾分类辅助和宣传工作,主要针对除农村以外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居民宣传。具体要求如下:9.1.1生活垃圾保洁员委托管理服务1、生活垃圾保洁员委托管理服务大团镇保洁员队伍由两方面人员组成,一方面是大团镇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的保洁员队伍,另一方面是临时用工(1)四保公益服务社现有公益社服务人员138人,由大团镇社区四保公益服务社发放日常工资和缴纳社保。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大团镇现行情况及行业水平报价需包含人员日常管理费用,绩效考核、加班费、日常福利等。(2)临时用工通过招录临时用工的方式,满足保洁队伍的整体要求。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大团镇现行情况及行业水平,合理安排临时用工人员数量,报价需包含人员数量、工资、年度高温福利、工作服装等。(3)工具、车辆设备等耗能费用为保障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需配备相应的工具等做好垃圾收集、分类工作。包括清洁剂、垃圾袋等耗材、扫把簸箕、抹布及巡查车辆等,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9.1.2居住区、沿街商铺和单位分类服务主要包含36个居住区(16个村、20个小区)、700多家沿街商铺和36家单位分类服务费用包含硬件设施维护、分类指导员队伍运行等费用。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大团镇现行情况及行业水平,合理安排人员数量,报价需包含人员数量、工资、年度高温福利、工作服装等。10、考核要求(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0.1、考核形式:采购人采用月度考核,季度汇总方式10.2、考核标准: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大于(包含)95分以上,不扣服务费;考、核得分大于90分(包含),低于95分(不包含),扣服务费的1%;考核得分大于80分(包含),低于90分(不包含),扣服务费的2%;考核得分80分以下,扣服务费的5%。11、其他要求:11.1、中标人必须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文件的精神,加强安全、文明的保安服务,确保无重大事故,如有因服务人员管理措施不力而发生重大事故时,招标人视作中标人工作失职,委托人将给中标人一定的经济处罚。11.2、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若与采购要求相抵触,则以国家规定为准,中标人须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提供服务。附件:生活垃圾分类委托第三方月度考核表被考核单位:考核日期:年月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标准分得分居住区达标(40分)辖区90%的居住区符合达标居住区标准。40达标居住区达90%,本项得40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单位分类达标(15分)辖区90%的单位符合达标单位标准。15达标单位达90%,本项得15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分类收运处达标(10分)附加项:两网融合(5分)辖区内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暂存)、分类运输物流体系明确,有明确的收集、运输人员,明确的分类收集运输规范,明确的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去向。10缺少一类垃圾分类物流去向扣3-5分。对无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条件的居住区居民,提供预约上门收集服务。5辖区存在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收集服务盲点的酌情扣分。氛围达标(15分)辖区整体氛围良好,居住区、单位、公共区域宣传阵地、分类告知牌等内容布置合理、充分,告知内容清晰、明确,形成良好氛围。15辖区居住区、单位、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暂存站、公共区域宣传、告知少,内容不清晰,不全面的酌情扣分。长效机制达标(15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居住区垃圾分类居委、物业、业主、第三方的“四位一体”动员组织的责任人,各方责任明确、落实有效,有据可查。5未建立协调机制,扣5分;协调机制不完善,未有效推动工作扣1-4分。建立培训机制。辖区居住区物业经理、保洁员、单位责任人、居委会卫生干部、收运企业等定期开展业务培训。5未建立培训机制,扣5分;培训机制未落实到位扣2-4分。建立规范管理机制。辖区内各单位、居住区均实现垃圾分类责任告知;辖区居住区、单位、公共场所基础台账正确齐全;居住区垃圾分类定时定点点位、垃圾箱房分类收运管理规范。5未建立规范管理机制,扣5分;分类责任告知不到位、基础台账不完善、分类收运管理不规范,酌情扣1-4分。合计100分考核部门:考核人员:四、投标报价须知12投标报价依据12.1投标报价计算依据包括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提供的附件)、招标文件答疑或修改的补充文书、招标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工作量清单、项目现场条件等。12.2招标文件明确的实施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如果有)、管理要求与服务标准及考核要求等。12.3工作量清单说明12.3.1工作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2.3.2采购人提供的工作量清单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标的物清单。允许投标人对工作量清单内非核心工作内容进行优化设计,并依照优化后的方案进行报价。各投标人应认真了解采购需求,如发现核心工作内容和实际采购需求不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或招标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作量清单内容为准。12.4岗位设置说明(如有)12.4.1岗位设置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件、项目质量标准和要求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12.4.2采购人提供的管理人员岗位设置是依照采购需求测算出的各岗位最低配置要求,与最终的实际履约可能存在小的出入,各投标人应自行认真踏勘现场(如有),了解采购需求。投标人如发现该表和实际工作内容不一致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核查,除非采购人以答疑文件、补充文件或招标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不得对岗位设置中的岗位类别和数量进行缩减。13投标报价内容13.1本项目报价为全费用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投标需求中另有说明外,投标报价(即投标总价)应包括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服务所产生的人工(含工资、加班工资、工作餐、社会统筹保险金、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培训、验收、配合、保险、劳务、管理、利润、税费、伴随服务费用(包括教育培训费用、相关课程制作费用等),履约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与要求而发生的辅助性、配合性的相关费用,并且充分考虑合同包含的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各项全部费用。13.2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投标报价应将所有工作内容考虑在内,如有漏项或缺项,均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应逐项计算并填写单价、合计价和总价。13.3在项目实施期内,对于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原材料、人工、运输价格等上涨以及可能存在的其它任何风险因素,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中标价不作调整。13.4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所附的表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各类投标报价明细表,说明其拟提供服务的内容、数量、价格、时间、价格构成等。14投标报价控制性条款14.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预算金额,其中各分项报价(如有要求)均不得超过对应的预算金额。14.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不得违反法规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低价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14.4经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4.4.1对工作量清单中的服务内容进行缩减的;14.4.2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明显不相符的。14.4.3投标报价中员工的基本工资低于本市职工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三章采购合同包1合同模板:[合同中心-合同名称]合同统一编号:[合同中心-合同编码]合同内部编号:合同各方: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姓名]([合同中心-供应商法人性别])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合同中心-项目名称]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服务内容: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和收集工作,主要针对镇域内开放式居民区和农村等,进行干湿垃圾分类收集和部分道路保洁;二是垃圾分类辅助和宣传工作,主要针对除农村以外的地区开展垃圾分类和居民宣传。人员及人数:以投标文件为准。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为基础。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2.1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2服务地点:大团镇。2.3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3.质量标准和要求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2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4.权利瑕疵担保4.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4.3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4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5.验收5.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5.2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6.保密6.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基础资料及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甲方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付款7.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7.2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7.2.1付款内容:服务费。7.2.2付款条件: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且财政资金到位后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按季度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合同价。8.甲方的权利义务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要求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8.2如果乙方到期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另外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8.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8.4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需求进行调整,可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协商调整。8.5其他:/。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1乙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费用。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9.4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9.5其他:/。10.补救措施和索赔10.1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1.履约延误11.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11.2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12.误期赔偿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3.不可抗力13.1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履约保证金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4.4如甲方逾期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可依法向甲方追究相应违约责任。15.争端的解决15.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15.2调解不成则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乙方承担。15.3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6.违约终止合同16.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16.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7.破产终止合同17.1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合同生效19.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9.2本合同一式(5)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2)份,一份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20.合同附件20.1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20.2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0.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20.4其他:/。21.合同修改21.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2.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签约各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1、投标人未按本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的,或相关证书与证明材料提供不完整的,投标人需承担其投标文件在评标时被扣分甚至被评标委员会否决的风险。2、相关表式不够,可另附页填写。与评审相关的投标文件内容索引表(此表置于投标文件首页)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序号招标文件内容说明是否提供/满足对应投标文件起始页码备注一、商务部分1投标承诺书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函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资格(资质)证书(如有);《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无刑事行政处罚及重大实质性违约声明函》6开标一览表经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7投标报价明细表此表的价格总计须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保持一致8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近三年承揽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获得的有关荣誉证书,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需);监狱企业证书(如需);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等;序号招标文件内容说明是否提供/满足对应投标文件起始页码备注二、技术部分1项目实施方案(可含必要的图、表)根据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结合项目的特点,阐述总体实施方案,实施的具体方法和操作流程、项目推进的时间进度等;2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可辅以图、表)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分析与措施,安全文明作业与应急预案,质量考核承诺内容以及后期服务保障等方面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组成情况《拟派人员汇总表》、《项目主要人员基本情况表》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材料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或需采取的技术措施合理化建议及特色服务等一、投标人提交的商务部分相关内容格式1投标承诺书格式投标承诺书本公司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项目的投标。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二、不与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向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质疑或投诉。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七、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货物、服务均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有侵害他方的行为。八、已对照“投标人须知”第3.1条要求进行了自查,承诺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九、满足招标文件关于不接受整体进口货物和服务的要求。十、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均真实有效。十一、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实施项目。十二、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原则和支付方式。十三、按照招标文件和相关规范性管理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员工的工资,且职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等,我方将积极配合采购人和第三方履约过程中的员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十四、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行使了对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已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要求,无需做进一步解释和修正。十五、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数字证书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本次投标。十六、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提示: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本承诺书的,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后,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不纳入详细评审。2标函格式投标函项目名称:致:(采购人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全称)1、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要求,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递交本招标文件所规定内容的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并提交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元),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方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附件,我方已完全理解和确认招标文件对本项目的一切内容与要求,已不需要作出任何其它解释,我方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并遵守在此期限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4、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提供履约担保(如果有)。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保证本项目服务质量全部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和要求。5、除非并直到制定并实施正式协议书,本投标文件及你方书面中标通知,应构成你我双方间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6、我方提供人民币/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收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承包合同,则我方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并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7、我方已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附的《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进行了自查,对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判定的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无任何异议。8、我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询问或质疑。我方已经充分行使了对招标要求提出质疑和澄清的权利,因此我方承诺不再对招标要求提出质疑。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单位性质:请选择以下一项:1)国家行政企业、公私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社会组织机构、国际组织机构、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国防军事企业、其他(请填写)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营业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正反面描件粘贴处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2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注册地点)的(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公司名称)(职务)(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工作,以投标人的名义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并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不得转委托。有效期限: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粘贴处②授权代理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内容及说明一、营业基本情况单位名称经营场所地址注册编号注册日期/有效期限企业类型及单位性质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二、基本经济指标(截止到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实收资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上缴税收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上一年度主营业务利润率三、人员情况(以报名的时间为时点统计并填写)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在册人数其中职称等级其中执业资格职称名称级别(如:高级、中级、初级、技工、其他)人数执业资格名称人数四、其他开户银行名称(供应商是法人的,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地址(供应商是法人的,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是法人的,填写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所属集团公司(如有)企业资格(资质)(如有,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质量体系认证(如有,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受到行业及相关机构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说明:以下扫描件均应为A4纸大小5.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格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粘贴处5.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证书格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证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证书扫描件粘贴处5.3《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5.4《无刑事行政处罚及重大实质性违约声明函》无刑事行政处罚及重大实质性违约声明函致:(采购人)1、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我方(供应商名称)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我方(供应商名称)与采购人或与采购人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履行采购合同时,未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且及时采取合理补救措施。特此声明。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年内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存在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且未显示具体数额时,应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或书面说明其罚款数额。6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2025年度大团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项目包1项目名称服务期限项目负责人备注最终报价(总价、元)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报价精确到元。2、投标人应按照《项目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3、“最终报价”一栏即填写项目投标总价,且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公布的项目最高限价!4、如此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此表内容为准。5、投标人应准确填写此表,并和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投标工具客户端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保持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5—7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7.1投标报价分类明细表格式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人民币)序号服务内容单位数量总价备注说明:1、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保持一致。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6—8投标人可提交的商务部分其他证明材料格式8.1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仅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供应商填写的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声明函内容应填写完整,若有缺漏按无效响应处理。(第3条情况除外)5.如为联合体,此附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6.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告将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7—8.2近三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格式近三年类似项目承接及履约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合同价履约评价备注123…合计数量合计金额说明:1、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推36个月以内;2、本表中所涉项目均须附项目中标通知书或承包合同协议书,相应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项目在分项评审时不予考虑;3、履约评价可以提供业主评价或项目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相应资料提供不完整的,该项目在分项评审时不予考虑;4、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备查。—48—8.3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8.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8.5监狱企业证书(仅监狱企业提供)说明:扫描件应为A4纸大小供应商需提交的监狱企业证书扫描件粘贴处—49—8.6信用记录查询页面响应投标人需在报名开始后至招标响应截止时间前的任一时间,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供应商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截屏打印查询页面并加盖公章。8.7拟分包项目一览表分包内容金额金额占比(分包金额/投标总金额)分包人名称分包人资格(资质)分包人中小企业划型合计///说明:附分包人相关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和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复印件)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5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生活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