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月饼礼盒中标结果公示(北京大学2025)
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OITC-G250312702(招标文件编号:OITC-G250312702)
二、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优优祝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2-2号D栋1-8层)四层406
中标(成交)金额:93.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优优祝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
/
290mm*300mm*80mm
11000套
¥93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雨、刘若思、郑艳梅、王贵和、沈远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2002)198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025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商的综合评审总得分为73.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010-6275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联系方式:王军、郭宇涵、李雯、余睿; 010-68290508;010-6829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010-6275858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食品及加工盐/焙烤食品
采购单位
北京大学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4日 13:28
评审专家名单
李春雨、刘若思、郑艳梅、王贵和、沈远钊
总中标金额
¥93.5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10-62758587
采购单位
北京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老师;010-62758587
代理机构名称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军、郭宇涵、李雯、余睿; 010-68290508;010-68290563
附件:
附件1
_2702---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月饼礼盒---招标文件.pdf
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招标编号:OITC-G250312702招标人:北京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技术要求第一章投标邀请日期:2025年8月14日项目概况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oitccas.com/;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OITC-G250312702项目名称:北京大学会议中心“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礼盒采购项目采购经费:96.8万元(人民币)(自筹)最高限价(如有):96.8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1、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包号货物名称数量(台/套)简要用途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预算1“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11000在中秋来临之际,将学校IP,地标建筑等转化为可食、可带,可晒的“中秋伴手礼”;覆盖新生入学伴手礼,教职工福利,校友返校礼,校企交流等,把学校“文化内容”做成“味觉记忆”,让每一份中秋礼盒都成为行走的校园宣传片。否96.8万元注:1)投标人须对整个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评标、授标以整个包为单位。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所附附件(即,本招标文件第六章)。2、技术要求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交货并验收完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生产企业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生产企业应为国内专业从事糕点食品领域的企业,集生产、销售、配送、服务于一体,具备实现商业化生产服务能力。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登录http://www.oitccas.com/注册并购买。售价:¥600元/包,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www.oitccas.com/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9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二)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东方厅(二)2、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1)登陆“东方招标”平台(http://www.oitccas.com/),点击“获取采购文件”链接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http://www.oitccas.com/pages/sign_in.html?page=mine)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陆系统寻找有意向参与的项目,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600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保证金(应以公司名义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账号:8620816577100013)投标人应在平台上填写开票信息。在投标人足额缴纳标书款后,标书款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在平台上登记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3、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电话:吴老师;010-6275858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邮编:100871名 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联系方式:王军、郭宇涵、李雯、余睿;010-68290508;010-6829056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军、郭宇涵、李雯、余睿项目联系电话:010-68290508;010-68290563电子邮箱:jwang@oitc.com.c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1.1项目的资金来源:会议中心百周年纪念讲堂管理部自筹2.1招标人:北京大学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招标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2合格的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体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生产企业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生产企业应为国内专业从事糕点食品领域的企业,集生产、销售、配送、服务于一体,具备实现商业化生产服务能力。7.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9.5投标人须以“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格式见附件5)”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正负偏离。★10.61)投标人可选择以项目现场交货完税人民币报价:2)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3)投标报价为到北京大学指定现场交货价,包含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及相关服务费等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4)国产产品与服务报项目现场交货完税人民币价。报价中需包括制造、装配和发运货物所条款号内容★10.6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产品税、销售税和其它税费。5)上述价格的构成须按在分项报价表中格式要求详细列出。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1投标保证金金额:预算的1.5%。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银行保函或商业保函。(1)投标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则必须采用本章所附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格式”详见附件9);投标人应承担投标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相关银行费用。(2)使用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境内银行账户转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否则投标被拒绝: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将全额投标保证金转入下述指定账号,并应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投标保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开户名(全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帐号:862081657710001注: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如未标明招标编号,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2.1投标有效期:60天★13.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条款号内容★13.1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提交)★19.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非固定价格投标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1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19.419.4.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4.2投标人需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19.4.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否则投标将被拒绝。24.1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为:按综合评价得分排名确定(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条款号内容24.1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1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27.1如中标产品为国产产品,中标人即为国内合同卖方27.4增加幅度: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9履约保证金:不收取30.1在签订中标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商将中标服务费支付给采购人的招标采购代理,即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标准如下:以每个货物包为单位,具体比率为:每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比率100以下部分1.5%注:中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3.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接收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邮寄联系部门:招标部联系电话:010-68290508传真:010-50828550电子邮箱:jwang@oitc.com.cn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号互联网金融中心20层其他废标条款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备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条款号内容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即查询投标人截止到投标截止期的信用信息记录。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如投标人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招标人已获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2.1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北京大学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资料表”)2.3凡受托为本次招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2.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2.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中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费用详见本须知第30条)。此项费用不应单独开列,但计入投标总价。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要求提供的货物内容、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技术要求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所有接到澄清通知的投标人在收到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5.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6.3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投标语言7.1投标范围详见“资料表”。7.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为准。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相关附件):★附件1—投标书(统一格式)★附件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7-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0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是联合体投标时才提供)★7-13投标人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4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8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附件9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附件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附件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附件13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8预付款银行保函附件1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8.2除上述8.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9条的所有文件。8.3要求投标文件对于上述内容有具体位置的确切目录及索引。9.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9.2.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分项报价表中所列的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说明。9.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评标委员会满意。9.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包括设备、软件、材料(和/或耗材)、技术资料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9.5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应答的其他要求,见“资料表”。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0.2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同时不接受有条件的优惠报价。10.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0.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0.6对投标人投标产品报价的其他要求见“资料表”。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有效投标的一部分。(具体金额、形式详见“资料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11.3凡没有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并提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见“资料表”)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3.投标文件的签署13.1投标人应按“资料表”要求的形式和数量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3.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4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说明,投标文件的正本须为原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字样。并清楚的标明所投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及项目名称。14.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一览表”中报价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价格相一致。14.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以及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单独密封,在投标时与“投标一览表”同时递交。14.4所有信封上均应:(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2)注明招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详见投标邀请书中的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14.5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14.6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4.7所有投标文件应以胶装方式进行装订,编制目录,并有逐页页码。15.投标截止期15.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递交采购代理机构。15.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5.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6.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6.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6.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第11条规定不予退回。五开标及评标17.开标1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7.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17.3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但投标声明不得为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说明或附加条件的报价。17.4未宣读的投标价格评标时一律不予承认。17.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7.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组建评标委员会18.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内容的特点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19.投标文件的初审19.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2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形式不符或金额不足的;(2)投标有效期不足的;(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4)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5)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8)非固定价格投标的;(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规定的。(1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1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9.4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资料表”。20.投标文件的澄清20.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1.评标21.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其价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1.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报价:人民币进行评标;(2)技术性能及货物质量:对招标文件应答情况,技术规格有无偏离,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稳定性及质量保证等;(3)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4)货物的交货期、付款条件等;(5)售后服务、培训: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机构的情况、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人员情况等;21.3评标方法:综合评价打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及权重,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打分。具体如下:一、投标文件的初审:1、资格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4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或公司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6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9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11生产企业拥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响应无效。生产企业应为国内专业从事糕点食品领域的企业,集生产、销售、配送、服务于一体,具备实现商业化生产服务能力。12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结论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性要求。2、符合性检查序号评审内容1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2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适用)3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4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不少于60天)5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同投标有效期)7投标报价是否固定唯一,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8招标文件规定禁止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提供进口产品的。9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是否按要求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须满足带★条款)11投标文件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结论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不合格”表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符合性要求。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均“合格”的,通过投标文件的初审,进入下一步具体评分环节;否则,其投标无效。二、具体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序号分值项说明分值1价格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基准价/该供应商的评审价)×30%×100302技术响应针对第六章技术需求中“第二、主要技术指标”中“的响应程度:1.所有技术指标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4分,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条减1分。漏报技术条款视为负偏离。143样品供应商需提供与响应文件设计方案描述一致的货物样品,评委根据供应商样品质量、工艺进行综合评定。样品成品设计新颖、工艺先进、尺寸质量、元素体现符合要求的得10分,样品成品设计合理、工艺良好、尺寸符合要求、质量较好的得5分,无法提供样品的得0分。104质量保障措施供应商提供产品生产、供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体系,包括:进货渠道、食品溯源保障、厂商生产能力(生产车间及设备)、食品安全保障体系、配备方案、供货时间安排、仓储和货物免费运输、应急处理、人员培训等方面:质量保障措施涵盖并多于以上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质量保障措施涵盖了以上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仅简单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6分;质量保障措施未涵盖以上全部内容的得2分;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阐述的或未提供质量保障措施的得0分。105售后服务方案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够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流程、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保温装置的配置、宣传推广、售后团队安排:售后服务方案涵盖并多于以上内容,且结合本项目的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并阐述,满足项目需求,可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得10分;售后服务方案涵盖了以上内容,且结合项目需求,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仅简单阐述,基本可以保证项目实施的得5分;105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未涵盖以上全部内容的得3分;未对所提供的方案内容逐条展开阐述的或未提供售后服务方案的得0分。106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编制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应对配送过程中的突发情况、应对恶劣天气、传染性疾病防控等。方案内容完整齐全,与本项目相关,具有可操作性。得6分;方案不存在瑕疵,得3分;方案存在1处瑕疵,扣1分。(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点或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服务内容在客观上有先后顺序的,存在逻辑错误或常识错误;内容中的假设情形,存在违背客观规律)。未提供此项内容不得分。67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额度≥1000万得4分;保险额度≥500万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及银行付款凭证、发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清晰的不得分)48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投标人需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或提供材料不清楚的不得分)29运输车辆1.投标人在冷藏运输车辆2辆基础上,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每多有1辆得0.5分,满分得1分。2.随车配备装卸人员,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得1分。(1.自有车辆提供有效期内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相一致。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所有人必须与合同出租方名称相一致;2.提供装卸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加上银行工资水单)、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合格或提供材料不清楚的不得分)210同类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1010同类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提供一个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否则得0分。注:要求提供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加盖公章,合同应以中文合同为准。1011节能环保所报产品为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或品目清单内环境标志产品得1分,如果两者皆是得2分,否则得0分。注:供应商自行提供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考虑,具体要求详见后附说明。2注: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如投标产品被认定为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可在上述第1项价格评分中,对该包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项目包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排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技术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3、对非单一产品采购的项目包,在各包中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4、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2.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需向监管部门上报的情形23.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将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23.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将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六确定中标24.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标准24.1除第25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标准见“资料表”。25.确定中标人25.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26.中标通知书26.1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发布信息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标人可通过相关发布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及后果,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26.2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4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照中标人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约定,据甲方通知,签订书面合同(原则上30天内可完成合同签订;但由于本项目还有其他配属项目,根据出资单位要求需要全部项目招标完成后统一节点签订合同,如果其他项目在30天没有完成招标则总体签约时间顺延,待其他全部项目招标完成后统一签约)。27.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1条与采购人签约,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高综合评分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履约保证金28.1中标人应按“资料表”中的规定的时间、金额、有效期,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28.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29.1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中标决定,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七.中标服务费29.中标服务费29.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见“资料表”。此项费用无须单列,但计入投标总价。29.2中标服务费将以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进行收取。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9.3在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0)。八.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30.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0.1投标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和融资担保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履约融资。30.2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财政部指定为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电话:010-88822573,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31.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31.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投标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投标人为中国法人;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九.询问和质疑32.询问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33.质疑33.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3.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按要求购买获取招标文件之日;(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可以按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外提出的质疑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非“一次性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3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3.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质疑函不符合本须知34.5条规定的,将一次性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进行补正。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未按照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不予受理。33.6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资料表”3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一)适用于人民币采购采购合同甲方:北京大学会议中心百周年纪念讲堂管理部联系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联系方式:乙方:联系人:地址: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如下协议:鉴于: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要求乙方所配送的货物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于没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其中国家有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还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配送时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合同条款均是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双方均愿接受合同条款的约束;3、双方均承诺: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地址、E-MAIL地址,并保证可以正常接收快递信件、电子邮件等。如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发生其他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4、其中订购书、订货凭单以E-MAIL方式送达的,除本合同作明确约定外,到达对方电子邮箱时即为有效;5、甲方授权员工作为与乙方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乙方授权公司员工作为与甲方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若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否则发生其他不利后果由变更方自行承担。一、采购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采购产品2.1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甲方每次将订单以邮件、传真或快递方式发给乙方,作为订货及结算依据。订单的形式包括:快递、电子邮件(必须有对方的有效回复)、传真(必须有对方的有效回复)。双方对产品数量、样式、规格、包装、口味等进行共同确认并留样以备验收对比。(订货单详见附件一)2.2甲方向乙方购买北京大学定制““悦享未名“定制款月饼产品,单件含税价格为元/套。2.3经甲乙双方协商,生产完成后乙方协助甲方安排储存或与甲方协商储存方式。三、产品质量及授权:3.1乙方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效果图、样品及样品包装进行生产,其各方面各环节质量不得低于双方最终确认的样品。乙方应确保其产品质量、包装及其配套环节、配件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如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或包装存在质量问题,根据甲方的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无偿为甲方调换货,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产品无法销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存储不当、搬运、销售等相关环节),则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调换或重新生产产品,相关产生的费用、生产时间等由甲方承担。3.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的要求。3.3产品外包装上应有清晰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生产厂家等信息,产品外包装具体要求按双方协商确定为准,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行业标准。四、产品交付4.1甲方需提前3日向乙方提交订单,待乙方确认后生效。4.2交货日期:订单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在货物送到指定地点之前的运送风险由乙方承担。4.3乙方产品交付方式为:a。a、乙方送货:乙方按照订单的指示,通过物流方式将产品送至指定的地点,运费、货运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货后自行按照流程办理入库手续;b、甲方自提;4.4验收:甲方收到该产品立即组织人员与乙方共同对产品的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签订验收单,将验收情况予以记录,由双方确认签章。产品入库后,经甲方抽检不符合协定标准、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并有权做退货处理。4.5本合同项下产品完成交付和验收前,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产品完成交付和验收后,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如因质量问题而进行退换,乙方承担产品退换过程中毁损、灭失的风险。五、货款结算及方式5.1结算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订货单的总价款的50%向乙方支付货款;在甲方取得乙方提供的足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13%)且在收到本合同附件一订货单的全部产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附件一订货单的总价款的50%。5.2甲方付款方式:b。a、现金方式(乙方应于付款当日向甲方出具有效票据);b、转账方式(乙方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以便甲方付款,甲方必须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方开票信息:户名:北京大学账号:01090327800120102289224开户行:北京银行北京大学支行税号:12100000400002259P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电话:010-62752288-70303六、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6.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该合同内容,需签订补充协议将变更事项予以明确;6.2乙方交付货物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乙方私自更改或调换产品规格,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损失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上报相关主管部门。七、违约责任7.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每日向甲方支付本次订单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直至交货之日止。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7.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每日按照未付款金额的1‰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7.3乙方未按照订单品名、数量、规格交付货物的,不但应按照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而且还应将未交付的货物在15内补齐。7.4任何一方有除上述情形外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行为涉及的订单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八、不可抗力8.1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必须有政府红头文件方为有效)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8.2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结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九、其他约定事项9.1甲方基于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IP及品牌资源(包括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文件及资料等均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任何知识产权、所有权的变更,仍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为甲方设计制作的全部所有策划案、设计稿、甲方定制物、产品等工作成果及其所有组成元素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可私自使用。9.2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9.3乙方承诺,双方之间进行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交流信息都应当由接收方严格保密,非经合法事由或对方同意,一方不得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对方获知的任何商务、技术、操作、工艺流程、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含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9.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给第三方;如乙方对本合同工作任务进行了转包或分包,则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价款(人民币850000.00元)【20】%作为违约金。9.5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6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订单、报价单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货物价款,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十、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十一、明示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意思,自愿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十二、其他12.1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2.2本合同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2—投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供)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包括:★7-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0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是联合体投标时才提供)★7-13投标人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4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8履约保证金保函(统一格式,中标后开具)附件9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统一格式)附件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统一格式)附件1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产品制造商原厂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附件1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内容承诺(需同时提供国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以及售后服务人员的说明)附件13对于培训、安装、调试及验收要求的响应及承诺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中小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供)附件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附件1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7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适用于中小企业)附件18预付款银行保函附件1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1投标书(格式)致: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和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份。2.以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标明币种)。(2)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个日历日。(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价格未低于成本价,若有疑义,我方可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关于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的相关规定,并清楚若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废标的严重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名全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投标人公章,日期,附件2投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包号货物名称数量价格条件投标币种投标总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有/无)投标声明111000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2、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内容无需在投标声明中填写;3、投标人如有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未注明的进一步折扣和声明应在本表中填写,开标时未予宣读的声明,评标时不予考虑;4、开标一览表应按“资料表”的规定密封递交;5、本表中投标价格应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应包号的投标总价一致。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币币种:单位:元包号名称型号和规格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单价制造商类型(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1元/套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并按“资料表”的规定进行报价;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投标人可另页描述。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号:货物名称制造商名称主要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备注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按包填写2、若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应在备注栏标明,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5技术需求逐条应答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条目编号及所要求内容投标文件应答内容相关技术证明文件中的描述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页码偏离说明(无偏离,正/负偏离及偏离情况)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本表须针对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二、主要技术指标等”逐条应答;2、所应答的技术指标应有具体内容,不能简单复制招标文件内容,或全部响应仅以“符合、满足、无偏离”应答;3、无论正负偏离均须对偏离情况作具体说明。4、违反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号: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说明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商务偏离表主要针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包括招标文件中除第一至第五章)填写;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并标明“其他无偏离”;3、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明“全部无偏离”。4、违反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附件7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7-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统一格式,投标人必须提供)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7-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必须提供,但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除外)★7-7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纳税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个人所得税除外)(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8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0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允许联合体投标并且是联合体投标时才提供)★7-13投标人提供“控股股东名称、控股企业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且不存在以上有关联关系单位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说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4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15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附件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附件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1、名称及概况:(1)制造厂家名称:(2)地址及邮编:(3)成立和注册日期:,(4)主管部门:,(5)企业性质:,,(6)法人代表:,(7)职员人数:,一般工人:,技术人员:,(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金:(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6)资金类型:生产资金:非生产资金: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近三年投标货物(相同型号)销售业绩(包括国内外)清单:(年月-年月)包括产品型号、销售时间、用户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部件名称,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制造商名称: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制造商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4投标人(作为制造厂家的经销代理)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除了填写附件7-4外,还要填写附件7-3)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成立和注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公司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职员人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1〉固定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流动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长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短期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资金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非商业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最近三年的年度总营业额:(年月-年月)年份国内出口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及国外用户名称及地址:(年月-年月)名称和地址,销售的项目和数量(1)出口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国内销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并附有制造厂的资格声明: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须由其它制造厂家供应和制造的部件(如果有的话):制造厂名称和地址,制造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最近三年中与各经销商成交的此种投标货物(如果有的话):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8、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7-6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专业担保机构已出具投标担保函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说明:1、投标人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月饼礼盒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