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中标结果公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02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偃师政采磋商(2025)0093号-1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 9 号
934,8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8.67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提供施工全过程服务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徐建红、侯宁、周安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15,89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偃师区财政局、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770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51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5551208
2-1评标报告.pdf
2-2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评审报告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自设计项自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93号省指者市位区下管理间区区亏光理设备标项分包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93号-1采购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9月04日一、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2、采购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2025)0093号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7、磋商文件获取家数:4家8、响应文件开启日期:2025年09月04日09:309、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10、评审日期:2025年09月04日10时05分11、评审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12、其他说明事项:无二、响应文件递交情况2025年09月04日09:30本项目进行了电子开标。按规定上传(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有4家,供应商名单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元)1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1865.02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46000.0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5200.04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9800.0三、评审方法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四、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徐建红、侯宁、周安安五、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1、资格审查(包括未通过资格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企业资质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项目负责人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1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资格审查情况说明:全部符合2、符合性审查(包括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单及原因):序号评审因素供应商及评审意见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1供应商名称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报价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响应文件格式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响应文件有效期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符合性审查情况说明:全部符合3、磋商情况。3.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最后报价。3.2供应商及报价情况如下:序号供应商名称报价最后报价1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9800.0934800.02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1865.0939600.0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5200.0941000.0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46000.0940000.04、综合评分。4.1供应商最终得分及排名:序号供应商经济标打分业绩信誉打分综合标打分技术标打分得分合计排名1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1748.67888.6712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921730.67870.592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4.91728.33868.233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14.92929.67861.5944.2分项得分:4.2.1经济标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最后报价最后评审价得分1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9800.0934800.0934800.015.02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1865.0939600.0939600.014.92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5200.0941000.0941000.014.9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946000.0940000.0940000.014.924.2.2业绩信誉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企业荣誉汇总1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02.06.017.02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02.06.017.03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02.06.017.0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3.00.06.09.04.2.3综合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评委姓名及评审意见徐建红侯宁周安安汇总1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2.032.018.030.672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36.031.022.029.67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9.029.017.028.334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52.052.048.674.2.4技术标打分得分情况:序号供应商名称及评审意见评审因素设计人员配备汇总1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8.02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8.03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8.08.04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8.08.0六、评审结果1、成交候选人名单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48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396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941000.02、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路设的路望零粤东装明的情况:无磋商小组(签字):徐建红国定安一、石生蜀m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斤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新72025年09月04日国口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02采购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八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五、响应文件开启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3设计服务期限、履约验收1.4供应商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磋商预备会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2.2磋商文件的澄清2.3磋商文件的异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2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提交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5.2磋商开启规定6、磋商6.1磋商小组6.2磋商程序6.3评审原则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2成交结果7.3成交通知7.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7.5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质疑和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质疑函范本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二、服务内容第四章合同(样本)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2、评审标准2.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审程序3.1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2详细评审3.3响应文件的澄清3.4评审结果4、评分标准说明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1、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2、资格证明材料附件5:开标一览表附件6:报价明细表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附件9: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0:辅助资料表附件11:后续服务及优惠条件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附件15:其他材料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各交易主体: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于8月5日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8月5日前已在老系统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公告)的项目,仍在老系统完成后续工作。新进场项目须在新系统进行操作,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时,将新系统的投标流程及要求予以明确,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和新系统的操作要求完成投标。二、新系统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飘窗”中的“新系统入口”登录,首次在新系统参与交易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需要在新系统(lyggzyjy.ly.gov.cn)完成账号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后开展交易业务。投标单位投标期间如有信息变更,请在新老系统内同步调整,以免影响招投标活动。三、交易主体原CA数字证书(华测、深圳、北京、信安)均可在新系统继续使用。四、请各交易主体(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竞买人)从业人员认真阅读新系统的操作手册(详见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栏目-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五、新系统试运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中心信息科电话:0379-69921065/69921063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8月5日特别提示1、响应文件的制作1.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响应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被否决的风险。1.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响应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磋商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3.1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查询。各供应商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磋商开启采购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启磋商活动。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选择洛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录,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僵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项目代码/标段名称保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招标人洛阳市师区城市管理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先生0379-67770800代理机构河南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先生0379-65551208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全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团光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网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元4设定全业东青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睿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元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酱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城,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租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助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8限定或教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洲认证机构,成考招标霭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元10简单以注居人员,业请数量等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城的业结奖项评价全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元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厅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汞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持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老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无14以行政手段式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宇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元16设定没有法法规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元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成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惠: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口有元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有。口有无19敌意对递交或老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口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招标人审查意見:经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市章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205年月0日2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02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946400.00元最高限价:9464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偃师政采磋商(2025)0093号-1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946400.009464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编制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偃师区一污、二污、三污及伊洛污水处理公司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共计6185套;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5.2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全过程服务;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4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提供施工全过程服务。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6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6、合同履行期限:同设计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须附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附资质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3供应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09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61.54.85.189/BidOpening)”,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2.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9-677708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379-655512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379-655512082025年08月21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称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地址:偃师区华夏路18号联系人:郭先生联系方式:0379-6777080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恒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A座1208室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0379-655512081.1.4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6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021.1.7代理机构编号HQZB-202500221.1.8采购包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应就该项目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付款方式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相关部门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结清。1.3.1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提1.3.1设计服务期限供施工全过程服务。1.3.2履约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1.4.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总则1.4.3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付款方式;采购范围;其他:/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变更、澄清等(如有)2.2.1供应商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由供应商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供应商公章)。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磋商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磋商文件)。各供应商2.2.2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946400.00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否决。3.2.5报价的其他要求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税金。其他:/3.3.1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3.4.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4.1.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1.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lytf格式)。4.1.5响应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4.1.6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予退还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6.3.2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3名7.1.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7.1.2确定成交的原则磋商小组根据评审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均相同,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排序。7.2成交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1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此费用由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9.1.2监督部门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9.1.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曾作出采购虚假承诺;(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各级政9.1.3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策文件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9.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9.1.5暗标评审本项目综合标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编制的综合标应满足以下要求,暗标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暗标汇总得分记为零分。1、不允许出现投标人名称,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标题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正文不得插入图片(招标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3、全文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全文均为白底黑字。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6、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7、段前段后间距为0。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暗标要求及暗标编制指引”(https://lyggzyjy.ly.gov.cn/bszn/005002/005002001/20249.1.5暗标评审0725/be3be1b7-8ffc-4ee1-aa3f-f82f3b5cc33b.html)。9.1.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9.1.7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1.1.6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代理机构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8采购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设计服务期限、履约验收1.3.1设计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响应将被否决。1.3.2履约验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参与,否则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国家税务总局”(www.chinatax.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出延长交货期和提高造价等要求。1.10磋商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磋商预备会后,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磋商文件作出响应。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响应将被否决。1.12.4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5如响应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响应文件格式;(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磋商文件的异议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报价3.2.1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供应商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最后报价。3.3响应文件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3.4磋商保证金(不收取)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制作3.7.1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3.7.6签字和盖章要求:供应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应按规定进行签章或签字(签字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4、响应文件提交4.1响应文件的提交4.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除电子响应文件外,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1.2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响应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1.5供应商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6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响应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响应文件的操作。4.2.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5、磋商开启5.1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磋商活动。5.2磋商开启规定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企业CA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投标文件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5.2.2对开标过程有疑义的,请远程及时在开标大厅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疑义的,视同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无疑义。6、磋商6.1磋商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程序6.2.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6.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2.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均等的最后报价机会,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每一轮报价全部为网上提交的形式,由磋商小组在系统中向供应商发出,供应商须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价并提交,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在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在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作出相应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该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也不得高于其前一次报价。6.2.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按要求进行最后报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6.2.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原则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本次磋商采用电子化评审,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审,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7、确定成交及合同授予7.1确定成交的原则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1.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7.2成交结果自评标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开。7.3成交通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不收取)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8.1.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8.1.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1.4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8.1.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1.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1.7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1.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1.9不得使用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8.1.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1.11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1.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8.1.13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1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1.15在参与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2.2不得与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依法依规评审,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审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2.4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2.5不得接受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2.6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8.2.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2.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8.3.1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3.2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8.3.3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8.3.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不得虚假响应,不得恶意低价响应;8.3.5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8.3.6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成交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8.3.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8.3.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供应商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审;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供应商认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3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供应商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附件: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项目,编制偃师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偃师区一污、二污、三污及伊洛污水处理公司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共计6185套,本次采购共1个包。二、服务内容(一)编制依据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各类国家标准、规范、图集及地方性政策、法规、文件等。(二)设计要求1.设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章采购范围所述的全部内容。2.设计要无条件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直到满足要求。3.设计的要求:3.1设计深度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标准)对于工程设计深度要求。3.2相关的配套外部接口方案均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或规划部门认可。3.3设计文件应考虑交通维护、临时施工便道、工程施工降水等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等因素。3.4设计文件应按照国家、行业、省、市有关现行的规范、规章、规定及有关要求编制。(三)成果文件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8套、施工图设计图纸8套。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含电子版(含CAD及PDF格式)。(四)发包人财产清单:无(五)设计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1.设计人自备的工作手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2.设计人自备的办公设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3.设计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4.满足项目需要的其他设施。(六)发包人的其他要求本设计任务书中内容,如有与国家、行业、省、市有关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标准)、规章、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行业、省、市有关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标准)、规章、规定执行。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以项目建议书内容为准。如有不清楚、不一致的地方承包人应及时提出,以便补充完善。如果承包人未提出,以要求较高文件的执行。1.项目负责人要求:成交后履约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与响应文件中必须一致,如果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处罚至终止合同。2.本次采购成果文件的一切相关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署名权归成交供应商享有)和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并有权公开展示设计成果文件,以及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评价或修改设计作品。但非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供应商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如有侵权行为,采购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附件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附件2: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王剑主任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隆安大厦13838808890杨洋业务负责人15896531927周宜辉客户经理15036316707二、融资产品介绍:“E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行资金。告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E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为上年度中标额的1.3倍,单笔最高1000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信息即可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业务流程: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利率及优惠政策:贸易类不低于5.5%,工程类不低于6.5%,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业贷款成本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普惠金融政采通宝业务服务方案准入标准:1.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2.客户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以往年度有执行政府采购的记录),且政府采购业务无行政处罚记录。3.最近年度纳税申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4.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5、单一客户“政采贷”授信总量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7、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及回款周期等特点,可采用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或分期偿还我行授信。中国银行联系人:负责人:朱宗沛15978695077信贷经理:印晨15038659275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平顶山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刘亚兴联系电话:13837937717(微信同号)二、产品介绍“银政易贷”是指平顶山银行针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发放的,专项用于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个人贷款业务。1、目标客户:中标优质县区或区级(含)以上政府采购合同的企业实际控制人2、采购合同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3、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含)4、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参考中标合同约定付款期限)5、贷款利率:综合年利率不低于7%6、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或根据客户实际经营情况不规则还款恒丰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张龙妹客户经理洛龙区展览路泉舜186西侧裙楼18538882575张浩公司金融部负责人18937966885裴绍辉分管行长18637904888二、融资产品介绍1.恒丰银行“政采云贷”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小微客户在线发放用于采购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资金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免抵押、无担保,开立指定回款账户授信额度: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日不晚于政府中标合同约定款日后的十个工作日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或阶段性还款2.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有洛阳市固定经营场所;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2)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无恶意违约记录。(3)我行信用评级结果在B3三级以上。(4)企业名下现有贷款合计不超过上年度总收入的45%。(5)近两年有两次含以上政府中标记录,且供货履约情况良好。兴业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分管领导:樊博(副行长、18638805299);信贷经理:尚梅(市场营销部负责人、15538855595);具体联系人:张海峰(产品经理、18603794400)一、产品介绍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含)。期限:主体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利率:自动生成贷款利率。用途: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借款企业履行政府交易采购平台采购合同或订单所需的各类成本、费用及劳务支出等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担保方式: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采购合同或订单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支付方式: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本金可结合采购合同或订单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循环使用,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回款由系统自动扣划归还对应的贷款本息,借款企业也可自助提前还款。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工商银行“政采贷”简介:“政采贷”是工行与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系统对接,根据获取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标、采购合同、收验货、付款以及历史交易数据等信息,为政府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金融服务。1、适用范围:供应商目前仅限于小微企业,后续将结合市场需要,适时拓展至大中型企业。2、融资额度:供应商融资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70%。3、贷款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以5年。4、贷款利率:融资利率参考最近市场利率(LPR)合理确定。5、办理手续:供应商与工行取得联系,开立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与工行经办人员线下沟通确定融资金额,通过工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贷款金额。工行进行贷款指令确定,贷款线上发放至供应商工行账户。分管领导:李亚琼:16603797557李若明:13233995266信贷经理:朱建国:13653893229张佩兰:15603799799平安银行“政采E贷”产品介绍平安银行“政采E贷”是平安银行与采购中心对接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政府采购数据等信息,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优势:1、额度高:线上最高500万元。2、申请易:5分钟完成线上申请。3、用款快:凭订单最快1天生效。4、纯信用:凭政府中标订单即可融资。产品申请资格:1、我行白名单财政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融资。2、有历史中标采购记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3、企业及申请人信用良好。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期限:1个月到1年。还款方式:先息后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利率:年化利率低至6%。举例1:贷款100万元,3个月(先息后本,利率6%),前两个月需要支付利息5000元/月,到期还本付息。举例2:贷款100万元,1年期限(等额本息,利率6%),每个月需要支付本息约86035元。平安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总经理:王煜13523601120业务经理:许洛周13938876588业务负责人:许洛周13938876588浙商银行“政采贷”一、贷款产品介绍“政采贷”是本行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招标进行的采购活动中中标并签订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采购人合同款支付作为还款来源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为符合本行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包括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与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部分工程类。二、适用对象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小微企业。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货物类、服务类利率最长一年,工程类最长可做三年。四、产品特点中标即贷,最高可贷1000万,最快三天审批放款,可做工程类项目。分管领导:张庆浩联系电话:18538198600信贷经理:郭利波联系电话:15937918530具体负责人:李超峰联系电话:15538530广发银行“政采贷”一、广发银行“政采贷”1、对象: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购买、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流动资金授信服务。2、担保方式:以政府采购项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个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授信额度:单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90%4、授信期限:额度有效期一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额度到期日后3个月,不超过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后3个月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可根据单笔业务实际付款频率和时间点进行还款,不得采取随借随还出账模式,还款方式应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金额、账期等相匹配。二、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当地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一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一年,实际履约不低于一次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在我行评价不低于BB+级6、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配偶)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7、不得介入在金融机构有未结清(互)保类授信(含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企业三、授信用途授信仅限于借款人自身在具体合同项下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劳动资金需求,不得挪用于担保企业、借款人关联企业、借款人固定资产建设和股本权益类投资四、业务流程1、业务访谈,确定贸易真实性2、授信申请,企业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3、授信调查与额度核定,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发起客户评级,并按流程提交审批4、授信审查审批5、按照要求出账主管行长:李文强18137865269具体负责人:何俊杰13838894026信贷经理:姜晓凤15103799119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一、产品释义“政采贷”是中信银行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的特色融资业务,致力于解决政府采购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二、产品特点授信额度高、授信期限长、担保方式活三、产品内容金额最高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1年(含)、无需抵质押物四、申请基本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违法行为;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从业2年以上从事政府采购活动1年以上;具备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且交易记录良好采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要求五、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经营情况资料;从事政府采购活动资料;近一年政府采购回款的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联系人:高晋卿洛阳分行副行长18637127868闫恺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15837959999陈幽静洛阳分行普惠金融部信贷经理15838817353洛阳银行“政采贷”(一)资料清单1、借款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相关材料;2、经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的证明材料;3、以往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情况;4、其他洛阳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授信要素1、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70%。2、期限与还款方式: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等相匹配。3、担保方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放款前完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三)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陈经理15837979663信贷经理、具体负责人:任经理18738439998邮储银行政采贷贷款对象:1.已获得省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具备履约能力;2.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与政府采购合作1年(含)以上;3.在邮储银行开立回款专用账户。贷款要素:1.纯信用;2.额度高:可贷合同标的额70%,最高额度300万;3.方便用:可一次性或分期还款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辉职务:总经理电话:13598159333光大银行政采贷融资产品“政采易”该业务单户授信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授信期限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且最长不超过3年。中标供应商准入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企业成立2(含)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有3年以上实际行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工商登记记录;(三)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四)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行信贷政策;(五)人行征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显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记录;政府采购履约行为无不良记录;(六)中标供应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在B-级(含)以上,或单户授信敞口500万元以下客户适用《小额融易贷(结算类)业务打分卡》得分须不低于60分;(七)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在我行预警黑灰名单内;(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联系方式:分管领导:王慧18837902280信贷经理:刘勇18837995809具体负责人:营业部:刘天倚18569936044;王城路支行:张喆18637129167;西苑路支行:董继华18569935827;英才路支行:刘莎18569935682;珠江路支行:李相峰18569936389;华阳支行:张刚18624850206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简介一、融资机构基本情况及联系人联系电话1.融资入口:http://www.zybank.com.cn/zyyh/gsyw55/xqyjr/xqyzcd/382690/index.html2.融资机构业务人员信息列表:序号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地址1岳恒志177377998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2许然涛1990389662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3柴碧林13271555838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66号二、融资流程及各环节办结时间客户通过“中原银行公司金融公众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公众号”或“中原银行官方网站”等渠道申请即可办理。对于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标准的业务,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查审批。建设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介绍及联系方式1、业务流程(1)采购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2、产品优势(1)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2)放款快(在线审批,快捷放款);(3)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4)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5)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3、借款人基本条件(1)供应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2)供应商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4)供应商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5)供应商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2(含)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6)供应商与采购人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原则上要有2次及以上的历史政府采购中标记录。(7)供应商及采购人为本地注册企业。(8)供应商成立一年以上。(9)供应商具有明确的还款来源和风险缓释措施。4、申请路径: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5、利率:针对不同客户差别化定价,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合理确定。6、联系方式:分管领导:马顺超13693835688信贷经理:张翠荣13937942294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彭国庆公司业务分管行长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15236667303王伊宁客户经理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13683861133二、审批流程1、申请路径:(1)手机扫描二维码申请(2)网页版申请https://sme.cmbchina.com/;2、授信额度: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3000万,线上自助模式最高1000万;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一定补贴优惠;4、风控措施:(1)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的回款账户为我行且唯一;(2)在我行据以融资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3)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连带担保;5、客户准入(1)采购单位: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2)采购项目:优先支持货物类采购,稳妥介入服务类采购,审慎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6、政采自助贷:(1)线上申请及预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2)网银端线上自助提款,10分钟内即可到账;(3)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融资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80%;(4)利率优惠,线上可随借随还,更加符合政采供应商需求并降低企业成本。浦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苏冰高级产品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8623790623微信同手机号汪乐阳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3698889966微信同手机号二、融资产品介绍在您中标政府采购项目,从合同(订单)生效到最终收款期间,有没有因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等产生资金压力,存在融资需求的情况?(一)产品介绍:“政采e贷”是由洛阳市财政局与浦发银行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贷款。(二)产品优势:1、融资期限最长可达1年。2、货物、服务类最高1000万元,工程类最高1500万元。3、信用贷款,低门槛,循环额度,随借随还。4、业务流程简单,在线秒级放款,尊享快捷体验。5、总行补贴,融资利率有优惠。(三)适用客户: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垫款等情况,且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3、政府采购中标区域:(1)河南省省直、郑州市(含市内各区)项目(2)洛阳市市直项目(3)河南其他地市市直项目(4)林州、长垣、新郑、禹州中标项目。(四)申请路径1、供应商首先与联系人联系,提供企业基本证件、征信报告、中标合同、采购合同等进行客户准入和额度测算。2、供应商来浦发银行开户,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填写浦发银行账号。(若客户已签署其他银行账号,则需要联系浦发银行进行备案银行账号变更)3、授信审查和放款(资料齐全一周时间)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交通银行针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小微企业推出的,以未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凡参与过政府采购历史的中标企业,即可提前在我行预申请融资额度,中标且签订采购合同后可随时提用。我行具有绿色批复通道、授信额度高、免抵押担保、期限长等优势。负责人:周贯超联系方式:15538830369联系人:顾伟联系方式:18037558778洛阳农商银行“普惠政府采购贷”产品简介及联系人产品简介:“普惠政府采购贷”是指本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依托省财政厅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按优于一般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及手续,直接向本行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采购合同项下商品备货、生产和加工的贷款。以信用方式为主,追加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额度不超过采购合同标的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LPR上浮60%执行。分管领导:张学强13083636800信贷经理:常洁13721681719具体负责人:娄艳阁13526989222农行洛阳分行政采贷1、产品定义:指境内购销双方签署订单后,农业银行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销货方在货物发运前因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2、贷款期限:一年以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洛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