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工程特许经营中标结果公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025)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
[公开招标]
[施工]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

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
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
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
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
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
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
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
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
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
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
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
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
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
建设期补助包括:
(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
(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
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
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
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10.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11.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
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
12.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1.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
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
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6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葛小民、李娜、张玉、刘松献、刘亚涛、于智敏(招标人代表)、田国娟(招标人代表)
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1.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 2025年09月02日
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中标情况
中标人名称:
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9楼915室
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7号院后四层楼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
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
中标价:
1.项目总投资:466053.34万元。
2.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0月,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0月,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
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
3.若当年,实际通行费收入>测算通行费收入×120%,且当年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当年累计测算通行费收入>0,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按照100.00%:0.00%的比例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
4.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15000万元。
工程质量目标:(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年修正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达到交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优良。
(2)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或流程。
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建设工期目标: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政府方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
成本控制目标:不超过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
廉政目标:确保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
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
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基础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376053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
联 系 人:田女士
电    话:0379-66333867
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
2503室
联 系 人:张金全
电    话:15824996404
监督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6317933
2025年09月05日

评标报告-G344 东灵线特许经营.pdf
招标文件--06-24.pdf
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项目.pdf

附件:

评标报告.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评标报告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标段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1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3、标段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4、标段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15、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6、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6月24日8、变更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7日9、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1、开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09:2012、开标地点:开标十二室13、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14、评标地点:洛阳中心-远程评标6室二、开标情况: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报价(元)收费期限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比例(针对超额收入分配比例第(3)项报价)备注保证金缴纳情况1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66053340029年7月15000100.00%:0.00%缴纳2中交路桥建设有限466053340030年0月15000100.00%:缴纳2公司466053340030年0月150000.00%缴纳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466053340030年0月1500040.00%:60.00%缴纳4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6053340030年0月15000100.00%:0.00%缴纳5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466053340030年15000100.00%:0.00%缴纳三、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于智敏、田国娟、葛小民、李娜、张玉、刘松献、刘亚涛评标委员会主任:刘亚涛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五、初步评审情况1、形式评审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1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电子章、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联合体具体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均否决其投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未通过形式评审的投标人情况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未通过原因2、资格评审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1投标人的投融资能力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属于嵩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5投标人的商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6投标人的法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7投标人没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8联合体投标禁止情形通过通过通过通过9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情况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未通过原因3、响应性评审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建设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2资金筹集方案合理可行,措施可靠,能保证按时到位。通过通过通过通过3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通过通过通过4投标人承诺的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目标、建设工期目标、成本控制目标、廉政目标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汇总通过通过通过通过未通过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情况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序号投标人名称未通过原因六、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序号投标人名称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商务标技术标综合标评审结果总分排名1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22.0028.5444.00通过94.5412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22.0028.5342.75通过93.2823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22.0028.4140.00通过90.413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22.5027.2340.00通过89.7345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通过通过16.0027.2630.50通过73.765七、各投标人详细得分情况1、商务标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1收费期限5.004.504.504.504.502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比例15.0015.0015.0015.009.003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2.502.502.502.502.50汇总22.5022.0022.0022.0016.002、技术标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1运营方案3、大中修方案、运营期保险方案、应急处理预案1.661.711.741.661.772运营方案1、运营管理原则、1.691.701.831.701.742运营管理制度1.691.701.831.701.743项目建设方案2、工程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2.592.662.632.592.644移交方案1.601.761.601.541.745项目建设方案4、施工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2.532.632.632.532.616运营方案2、特许运营期内项目运营管理目标、服务质量目标和保障措施、养护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1.641.771.761.701.767资金筹措方案5.165.675.645.205.438项目公司组建方案2.672.772.732.662.719项目建设方案5、需要招标的工程招标方案、设备采购方案及建设期保险方案2.572.542.602.542.6710项目建设方案3、工程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投资控制目标和保证措施2.592.672.662.602.7311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2.562.662.592.512.732汇总27.2628.5428.4127.2328.533、综合标情况序号评审因素投标单位及评审意见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1净资产5.005.005.005.005.002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12.0016.0020.0020.0020.003企业荣誉2.006.002.006.006.004资产负债率3.505.005.005.003.755融资能力8.008.008.008.008.006鼓励民营企业参与0.000.000.000.000.004汇总30.5040.0040.0044.0042.75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授标建议,评委的不同意见,现场特殊情况等等):无九、评标结果:序号中标候选人排序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1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660533400.002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4660533400.003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4660533400.00十、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情况(代理机构必填项,若不需要业绩或资质则填写“无”):1、企业资质: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2、企业业绩中标候选人名称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签订时间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鹤壁至辉县高速公路项目鹤壁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3月25日贵州省荔波至榕江高速公路PPP项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8月3日贵州省贵阳至瓮安高速公路项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0月20日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重庆市交通局2020年1月10日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PPP项目G575线巴里坤至哈密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2016年9月9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PPP项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6年11月8日贵州省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PPP项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06月20日铜仁市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PPP项目铜仁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12月02日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贵州省石阡至玉屏(大龙)公路PPP项目铜仁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4月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3、项目负责人资格:中标候选人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第一中标候选人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4、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合同签订时间十一、评标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并签字确认:pwqz_29938pwqz_29939pwqz_29940pwqz_29941pwqz_29942pwqz_29943pwqz_29944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文件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标段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女士0379-66333867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15824996404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本次招标项目有无按规定发布招标计划(采购意向)。回有口无2设置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规定。口有回无3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回无4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回无5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或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口有回无6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回无7将本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当地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有回无8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或者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回无一11—9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回无10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回无11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口有回无12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回无13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口有回无14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数量。口有回无15简单将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口有回无16设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注册登记等事前审批或者审核环节。口有无17就同一招标(采购)项目向潜在投标(供应商)人或者投标人(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对享有相同权限的市场主体提供有差别的信息。□有回无18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未在指定媒介发布。口有回无19故意对递交或者解密投标文件设置障碍。口有回无20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回无21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回否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发布方式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乎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代理机构:(单位签章)招标人:(单位签章)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19日-2-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六、投标保证金缴纳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八、中标通知书发放九、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十一、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1.3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目标及项目回报机制1.4投标人资格条件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踏勘现场1.9投标预备会1.10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和基本政策3.2投标有效期3.3投标保证金3.4资格审查资料3.5投标人信息的核查3.6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7.2中标结果公告7.3中标通知7.4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7.5签署初步协议7.6组建项目公司7.7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7.8合同谈判8.重新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9.5投诉10.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1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综合评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评标结果第四章初步协议第一条项目概况及项目总投资第二条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第四条丙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第五条项目公司第六条特许经营期及期满移交第七条政府优惠和保障第八条项目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目标及考核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保密条款第十一条不可抗力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其他事项第五章特许经营协议第一章总则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第2条协议目的第3条声明和保证第4条协议生效条件第5条协议构成及优先次序第二章协议主体及主要权利义务第6条甲方的主体资格和主要权利义务第7条乙方的主体资格和主要权利义务第三章特许经营授权及资产权属第8条特许经营授予程序及遵守第9条特许经营授权内容第10条特许经营实施方式第11条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内容服务区域或范围第12条特许经营期第13条特许经营期届满终止后的优先权第14条特许经营排他性和竞争性项目第15条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利益分配方式第16条对项目公司股权、经营行为的限制第17条项目资产与权属第18条用地获取和使用权利第19条履约担保第20条特许经营协议履行情况书面报告第四章项目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第21条项目总投资和投资计划第22条资金筹措第23条甲方提供的投资支持第24条投融资违约事项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第25条项目前期工作范围和实施分工第26条前期工作要求第27条甲方提供的前期资料第28条履行审核备程序第29条前期工作违约事项第六章项目工程建设第30条在建(已完)工程清算及移交第31条项目建设总要求第32条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第33条进度控制和特许经营期调整第34条投资控制第35条工程招标第36条工程变更管理第37条工程验收第38条投资控制第39条工程保险第40条工程建设违约事项第七章运营和服务第41条政府提供的运营条件第42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第43条质量和服务标准第44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第45条项目设施的运营与维护第46条更新重置和追加投资第47条公共用地及公用设施的临时占用第48条运营期保险第49条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事故的报告和通知第50条普遍服务义务与承诺第51条乙方创新和主动增效第52条项目运营和服务违约事项第八章收益取得方式、价格和收费的确定和调整第53条项目收益取得方式第54条服务价格及调整第55条收费管理第56条运营期的补贴第九章特定监管事项和措施第57条建设期监测第58条运营期评价第59条绩效评价和运营考核第60条应急预案第61条临时接管预案第62条审计监督第63条信息披露第64条公众监督第十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和法律变更第65条不可抗力事件第66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各方权利和义务第67条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68条情势变更第69条法律变更第十一章特许经营协议解除第70条协议解除的事由第71条协议的解除程序第72条协议解除后的财务安排第73条协议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第74条协议解除的其他约定第十二章项目公司移交项目设施及权益第75条项目设施移交前过渡期第76条项目设施及权益移交第77条移交质量保证第78条项目设施移交违约事项第十三章违约责任第79条违约第80条违约责任第十四章争议解决第81条争议解决方式第82条争议期间的协议履行第十五章其他约定第83条协议变更与修订第84条保密第85条廉政和反腐第86条不弃权第87条通知第88条法律适用第89条适用语言第90条适用货币第91条协议份数第92条协议附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标前页二、投标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五、投标保证金六、关于初步协议与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的建议七、投标文件附表表1(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1(b)组织机构框图表2财务状况表表3投融资能力表(资金筹措方案)表3(a)投融资能力表(银行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表3(b)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表3(c)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表3(d)目前对外投资项目表表4商业信誉表表5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公路项目(投融资、建设或运营管理经验)....185表6项目公司股权构架图表7项目公司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承诺八、项目实施计划九、其他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公告(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方案已由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项目授权主体是嵩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成果提供的项目信息,仅供特许经营者参考,不应作为特许经营者投资、决策的依据,特许经营者应自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并自主决策)。(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设期补助包括: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2)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3)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2.3按照******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关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的意见(试行)》(豫交文〔2024〕51号)规定,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新改建项目,拟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估算总投资约为466053.34万元,桥隧比达到34.4%,特大桥6794m/5座,符合豫交文〔2024〕51号文件适用标准,本项目可认定为“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结合国办函〔2023〕115号文件相关要求,属于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为境外注册企业,为依法注册文件,并提供注册文件的中文翻译,下同)、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2财务状况: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22—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3投融资能力: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一项或多项合计总额为准),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16.31亿元)。3.4商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下同)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3.5投融资业绩:近十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收费批复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含20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公路项目。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10家(含10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项目公司持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联合体内部股权占比最大方。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为一致行动人,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或监管,联合体各方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一致行动人协议或者其他相关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最有利于组织协调整个联合体各方、最有利于代表联合体与政府开展合作磋商及谈判、最有利于项目推进。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初步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1、3.2、3.4项的要求;(2)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资产负债率的要求;(3)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招标公告第3.3项中总资产、净资产及投融资能力的要求;(4)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招标公告第3.5项要求。3.7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试行版)》(发改办投资〔2024〕227号)规定,嵩县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6月25日至2025年07月0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十二室。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八、中标通知书发放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九、签订合同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十、发布公告的媒体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379-66333867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联系人:张金全电话:15824996404监管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李先生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3179332025年06月24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联系人:田女士电话:0379-66333867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联系人:张金全电话:15824996404邮箱:jlgczxyxgs@126.com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地点嵩县境内1.2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设期补助包括: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项目投资估算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1.3.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目标工程质量目标:(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达到交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优良。(2)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或流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设工期目标: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政府方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成本控制目标:不超过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廉政目标:确保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项目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及可行性缺口补助使用者付费:本项目属于一级公路收费公路项目,特许经营者依法享有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等,通过上述权益获得相应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1.4.1投标人资格条件法人资格:见本章附录1财务状况:见本章附录2投融资能力:见本章附录3商业信誉:见本章附录4其他要求:见本章附录51.4.2联合体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应满足招标公告第3.6款的要求。1.8.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考察地点:/1.9.1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2025年07月04日10时30分召开地点: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3楼会议室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形式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形式: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第一时间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便于及时处理疑问,维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如需澄清招标文件,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项目动态。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5政府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已开展的前期工作内容:本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特许经营者选择、申请报告(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土地预审、项目规划选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5政府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压覆矿产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文物勘探与保护规划报告、防洪评价报告、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土地组卷等。在项目公司成立前,项目前期工作及手续办理由实施机构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为本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移交给项目公司;未开展的前期工作,由项目公司开展。其中,实施机构为本项目开展的前期工作,在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一定时间内,由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第三方协商签订《承继协议》,项目公司应对实施机构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委托合同予以认可,并按《承继协议》约定按时支付前期工作费用,其中实施机构代为支付的费用,由项目公司直接返还给实施机构。本项目政府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据实计入项目总投资。3.1.6征地拆迁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承担:本项目由政府具体负责完成项目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工作,将项目建设用地提供给项目公司。征地拆迁费用按照批复概算中的金额由项目公司承担,沿线地**府包干使用,计入项目总投资(具体以协议约定为准)。3.2.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3.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1.电汇或银行转账:(1)本次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2)每个标段(包)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3.1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5)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由系统自动原账号退还;中标公示发布之后,非中标人的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由系统自动原账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电子投标保函:(1)投标人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所投标段的电子投标保函申请(须通过基本户缴费),由系统自动加密并在线递交,开标后电子投标保函与投标文件同时解密并传送到评标系统。(2)电子投标保函申请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操作手册。(3)为保障投标保函真实性,保护投标信息安全性,预防围标串标行为,提高电子开评标工作效率,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保函。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4投标文件开标时不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2.4投标文件招标人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存档。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加密版投标文件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检查;开标顺序:按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显示顺序。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和专家组成,数量: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6.3.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的人数1~3名。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4评标结果公示媒介和期限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2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期限:不少于3日。7.4.1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金额:2000万元;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特许经营者履约保函要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提交主体:中标特许经营者;提交时间:中标后15日内;退还时间:完成出资义务且项目公司提交建设期履约保函后。7.5.1签订初步协议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个工作日内。7.6.1组建项目公司期限签订初步协议后30日内。项目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出资方式:货币(自有资金)且股权不得由第三方代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首笔资本金到位时间中标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完成注册资本实缴5100万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60日内累计完成资本金出资10100万元。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本金按其中标方案注入。前述资金优先用于征地拆迁、土地报批等前期费用。剩余资本金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按计划及时足额出资到位。7.7.1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间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后30日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9建设期履约担保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2亿元;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建设期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建设期履约保函要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提交主体:项目公司;提交时间: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后30日内;退还时间: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项目公司提交运营期保函后10内。7.10运营期履约担保运营期履约担保金额:5000万元;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运营期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运营期履约保函要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提交主体:项目公司;提交时间: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时间:项目公司提交移交保函后10日内。7.11移交履约担保移交履约担保金额:5000万元;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移交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移交履约保函要求: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提交主体:项目公司;提交时间:特许经营期限终止日12个月之前;退还时间:移交完毕且移交保证期满后10日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9.5监督部门(监管部门)监督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嵩县金城路155号监督电话:0379-663179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补充说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补充和修改,两者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2(1)货币、日期单位:招标文件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2)本招标文件所指的日、月和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和年,除另有规定外,本招标文件中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3)本招标文件中“单位公章”、“单位章”、“公章”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单位行政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为无效。5注意事项:1.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ggzyjy.ly.gov.cn)-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签章与格式要求冲突时,可将签章文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4.开标一览表填写说明:如电子交易系统中提示必须填写投标总报价信息,投标总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价按照项目总投资来填写,以元为单位。5.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投标文件组成说明:“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对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实施计划”,在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将“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内容进行上传。6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的通知,对于具备勘察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或者自身不具备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但联合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设计或施工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特许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中标后可以不再对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进行招标。对于不具备勘察设计或施工资格能力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由其组建的项目公司依法对勘察设计或施工任务进行招标。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基础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8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根据《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香港、澳门投资者在内地投资,参照《外商投资法》和《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外商投资法》,国有控股企业在境外设立的公司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可以认定为外商投资。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外商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等)的前提下,可参照民营企业适用清单内容(清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9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附件说明:1、本项目相关批复文件;2、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3、其他相关附件。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为境外注册企业,为依法注册文件,并提供注册文件的中文翻译,下同)、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投标文件“表1(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的“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且处于有效期内。如为境外注册企业,提供依法注册文件彩色复印件和注册文件的中文翻译。投标人针对“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出具有承诺书。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资格条件提供最近连续三年(2022—2024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且年度财务报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投标文件“表2财务状况表”后附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投标人可不附财务报告全本,只需提供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面和财务报表即可,下同),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公司成立当年起算,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3.投标人针对“目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出具有承诺书。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2024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含85%)。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不低于46.60亿元(含46.60亿元,以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一项或多项合计总额为准),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的35%(即不低于16.31亿元)。注: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产负债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合计满足总资产、净资产及投融资能力的要求。2.投标文件“表3(a~c)”后附的银行授信额度、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有关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资格条件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信誉情况作出说明,并在“表4商业信誉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投标人针对“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最新信用评价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且处于有效期内。”出具有关承诺书。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资格条件近十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收费批复或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或主持或参股投资完成过一个总投资不少于20亿元(含20亿元)的新建(或改扩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收费公路项目。注: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一满足上述投融资业绩要求。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投资(框架)协议、收费批复文件或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投资(框架)协议无法显示总投资金额,需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操作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项目资本金应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1.3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目标及项目回报机制1.3.1本项目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期限、项目目标及项目回报机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条件1.4.1本项目对投标人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和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内“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代为查询)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踏勘现场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响应和偏差1.10.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0.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作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不视为存在偏差。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0.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项目公司组建方案、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移交方案不够完善;(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0.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0.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对于本章第1.10.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0.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项目公司组建方案、项目建设方案、项目运营方案、移交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初步协议;(5)特许经营协议;(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构成和基本政策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标前页(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5)投标保证金(6)关于初步协议与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的建议(7)投标文件附表(8)项目实施计划(9)其他资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在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初步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之后,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对初步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质量管理,是合同谈判的依据,但并不视为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3.1.4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需进行详细论述,证明投标人各项计划与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投标人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将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该计划也是投标人中标组建项目公司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项目各实施阶段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3.1.5投标人应将政府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各项评估(评价)及招标等)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支付规定见初步协议及特许经营协议。3.1.6本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及费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7本项目不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率。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算起。投标人可在考虑收回投资及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通过测算提出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特许经营方案中拟订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自行测算项目的总投资、运营养护及其他费用和各项收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特许经营方案中提供的交通量预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各项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调查当地实际情况以便获得更为翔实准确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套用工可报告及特许经营方案内容进行测算和财务分析的全部风险。(1)项目总投资应包括从项目筹划、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征地拆迁、施工至项目建成通车期间的全部投资和费用。(2)项目运营养护费用应包括项目的日常养护费、大中修费用、营运管理费等费用。(3)项目收益应包括通行费收入、服务设施、广告经营收入等。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数据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计算项目收益率、项目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财务指标)、风险分析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特许经营期内其所承担的各种风险。3.2投标有效期3.2.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投标保证金3.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3.3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项和第3.3.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4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最终按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制度执行。3.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初步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5)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3.4资格审查资料3.4.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投标文件附表,并按各投标文件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4.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签署初步协议后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与投资人解除初步协议或从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中扣除部分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特许经营期、投标有效期、项目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6.4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盖章和(或)签字。如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包括手写电子签字)或手写签字;如委托代理人签字,可使用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明确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单位公章。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6.5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6.6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6.7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对其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将否决其投标。4.投标4.1投标4.1.1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lyggzyjy.ly.gov.cn)-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开标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1.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投标时无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4.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4.3.3投标人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异议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代表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6)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前页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一)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二)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参与投标的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三)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四)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的人员;(五)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人员。(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招标人及其子公司、招标人下属单位、招标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控股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退休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单位招标或者招标代理项目的评标。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情况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3.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说明情况。6.4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7.合同授予7.1定标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人。7.4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7.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初步协议之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初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成员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初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7.5签署初步协议7.5.1中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初步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初步协议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标人将其行为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初步协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5.3初步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初步协议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7.5.4如果根据本章第3.5款、第7.4.2项或第7.5.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初步协议授予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6组建项目公司7.6.1中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下列规定组建项目公司,在报请招标人审批后在河南省洛阳市境内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1)注册资本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2)按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设置具备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7.6.2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或虽已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但招标人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中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指示完善项目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工作,直至招标人批准为止。7.7特许经营协议的签署7.7.1项目公司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应与招标人签订特许经营协议。7.7.2特许经营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单位章后生效。7.8合同谈判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初步协议前,或者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前,签约双方可以进行合同谈判,但签约双方不能对初步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的实质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规模、技术标准、项目通车时间、项目目标、未来运营承诺等)进行谈判。8.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初步协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规定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四同婧2025年08月27日扫描全能王2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025年08月27日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条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能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源漏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责,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斤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遇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相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隔,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自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爬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亏长风计就2025年08月27日扫描全能王2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参加本次评标工作郑重承诺如下:一、不存在随意泄涌参加评标信息,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二、本次评标活动不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三、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以独立身份履行评标职贵,认真、客观、公正地开展评标工作,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四、不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五、不向投标人暗示或者诱导作出澄清、说明,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六、对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依法提出否决意见: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遵守评标现场纪律,不擅离职守:八、在评标活动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向招标人、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九、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评标项目保密,不采取任何方式泄露和关信息:十、不向任何人员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十一、不超额索要评标劳务报酬,不接受、不索要有可能影响公正参加评标活动的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十二、白觉接受对评标专家考核评价,积极协助、配合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投诉处理;十三、不存在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十四、如在评标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处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评标专家组组长(签字):葛00本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2025年08月27日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interface return error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设期补助包括:(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10.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11.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12.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1.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信息1.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6室3.评标委员会名单:葛小民、李娜、张玉、刘松献、刘亚涛、于智敏(招标人代表)、田国娟(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1.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2日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中标情况中标人名称: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9楼915室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7号院后四层楼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中标价:1.项目总投资:466053.34万元。2.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0月,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0月,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3.若当年,实际通行费收入>测算通行费收入×120%,且当年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当年累计测算通行费收入>0,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按照100.00%:0.00%的比例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4.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15000万元。工程质量目标:(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达到交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优良。(2)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或流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设工期目标: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政府方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成本控制目标:不超过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廉政目标:确保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基础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376053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联系人:田女士话:0379-66333867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联系人:张金全话:15824996404监督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先生话:0379-663179332025年09月05日评标报告­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pdf招标文件­­06­24.pdf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项目.pdf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设期补助包括:(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10.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11.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12.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1.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信息1.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6室3.评标委员会名单:葛小民、李娜、张玉、刘松献、刘亚涛、于智敏(招标人代表)、田国娟(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1.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2日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中标情况中标人名称: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9楼915室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7号院后四层楼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中标价:1.项目总投资:466053.34万元。2.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0月,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0月,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3.若当年,实际通行费收入>测算通行费收入×120%,且当年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当年累计测算通行费收入>0,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按照100.00%:0.00%的比例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4.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15000万元。工程质量目标:(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达到交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优良。(2)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或流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设工期目标: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政府方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成本控制目标:不超过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廉政目标:确保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基础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376053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联系人:田女士话:0379-66333867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联系人:张金全话:15824996404监督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先生话:0379-663179332025年09月05日评标报告­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pdf招标文件­­06­24.pdf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项目.pdf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受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委托,就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2.项目代码:2401-410325-04-01-2997653.项目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5)0052号采购编号:嵩政采公开-2025-47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规模:本项目为一级公路,路线全长53.263公里,陆浑至箭沟河段新建工程22.238公里,箭沟河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31.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①土石方:挖方836.33万立方米,填方329.80万立方米。②沥青混凝土路面792518平方米。③全线共设桥梁13759m/40座,其中特大桥6794m/5座,大桥6340m/16座,中桥426.5m/8座,小桥199.2m/11座。④涵洞:全线共设涵洞85道,其中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1道,钢波纹管涵1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涵54道。⑤交叉:平面交叉68处,互通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3处。⑥隧道9513.5米/7座(以单洞长度计)。⑦拆迁建筑物66476平方米。⑧沿线设施: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1处,运营服务站1处。⑨占地:总占地331.755公顷(4976.32亩)。6.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66053.34万元。7.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93210.67万元。政府出资人代表拟定股权比例为49%,以重点项目资金出资约45673.23万元。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1%,出资约47537.44万元,在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按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满足融资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建设期补助包括:(1)依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本项目可申请约109758万元重点项目资金,首先用作政府出资人代表的资本金45673.23万元,剩余部分用作项目建设期补助。(2)政府方负责筹措15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最终以中标特许经营者报价为准),为项目提供投资支持。债务资金:除资本金和建设期投资补助外,项目建设资金约293757.9万元需由项目公司依法依规融资筹措,占项目总投资的63.03%。8.建设地点:嵩县境内。注: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估算总投资、路线走向等以最终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9.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344东灵线嵩县陆浑至嵩栾交界段改建工程特许经营项目的特许经营者。中标后,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10.实施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11.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12.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可取得项目范围内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1.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4日2.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评标信息1.评标日期:2025年08月27日2.评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评标6室3.评标委员会名单:葛小民、李娜、张玉、刘松献、刘亚涛、于智敏(招标人代表)、田国娟(招标人代表)四、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1.公示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2日2.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中标情况中标人名称: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通衢路207号9楼915室洛阳交投公路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67号院后四层楼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中交二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三)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杨文向阳路8号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四)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中标价:1.项目总投资:466053.34万元。2.特许经营期限:包括前期及建设期和运营期共两个阶段。其中,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最终批复的工可为准,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交工合格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0月,从项目交工合格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收费期限30年0月,收费期限自本项目收费许可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特许经营期内,若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上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3.若当年,实际通行费收入>测算通行费收入×120%,且当年累计实际通行费收入-当年累计测算通行费收入>0,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特许经营者按照100.00%:0.00%的比例参与通行费超额收入分配。4.建设期政府方筹措资金额度:15000万元。工程质量目标:(1)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JTG2182—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达到交工验收合格及竣工验收优良。(2)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等相关标准规范,实施质量管理工作程序或流程。安全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建设工期目标:前期工作7个月,建设期3年,前期及建设期以政府方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为准。成本控制目标:不超过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批复的投资概算。廉政目标:确保实现廉政建设“零”违纪。六、发布公告媒体及公告期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日。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计费基础计算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376053元。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嵩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嵩县县城白云大道联系人:田女士话:0379-66333867代理机构:经纶工程咨询(河南)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漳河路12号9幢1单元2503室联系人:张金全话:15824996404监督部门:嵩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李先生话:0379-663179332025年09月05日评标报告­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pdf招标文件­­06­24.pdf评标委员会成员信用承诺书­G344东灵线特许经营项目.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建工程特许经营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