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中标结果公示(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2025)



一、项目编号:JSZC-320413-JSKT-C2025-0007

二、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金坛金源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91320413MA1Q2QNM06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东大街289号
86.94(均分制)
4530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绿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320413MA1NBB8P5T
金坛区华兴路208号
79.35(均分制)
395509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金坛区朱林环泰河道保洁服务部
92320413MA7GYN707Q
金坛区朱林镇三星村委罗家村1-5号
78.24(均分制)
40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
服务范围: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倪罗华(组长)、武丽平、周锁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江苏金兆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项报价明细表河道管护小计工程数量改变,作无效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晨风路8号
联系人:徐国强
联系电话:0519-82620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304-306
联系人:汤丽华
联系电话:0519-82358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丽华
电话:0519-823585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2(常州绿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1(常州市金坛金源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包3(金坛区朱林环泰河道保洁服务部)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JSZC-320413-JSKT-C2025-0007采购文件.doc

企业报价折扣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常州绿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人,营业收入为79万元,资产总额为2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9月2日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一标段(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一标段(标的行业;承接企业为常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州金坛金源环境治理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9人,营业收入为98.66万元,资产总额为125.2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09月03日(三)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材料上传(如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4条要求响应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名称)的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金坛区朱林环泰河道保洁服务部(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0人,营业收入为70万元,资产总额为15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金坛区朱林环泰河道保洁服务部日期:2025年09月03日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清江填写说明:印卫1.《中小企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请响应人自行选可,无须重复填写。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中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响应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2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资格后审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项目编号:JSZC-320413-JSKT-C2025-0007采购人: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响应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就下述采购项目的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响应。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413-JSKT-C2025-00071.2项目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1.3预算金额:135万元1.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包号服务名称数量最高限价(万元)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01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一标段148.5具体详见采购需求02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二标段141.6具体详见采购需求03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三标段144.9具体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包或全部包进行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包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每个供应商仅限中一个包。三个包同时评审,按01包、02包、03包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出现2个及以上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单位时,按该供应商最终报价金额较大的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的中标候选资格自动失效,由相应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合同履行期限:1年。二、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2.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否。2.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þ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2.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5-09-03-09:00(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提前登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提交响应文件。五、开启时间:2025-09-03-09:00(北京时间)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7.1供应商可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但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采用电子化不见面交易的模式,供应商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后,还必须登录“苏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可通过系统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7.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进行登记、参与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选择“我要参与”点提交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响应)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响应)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可自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及相关资料。7.4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7.5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1号四楼大厅CA办理窗口办理,或者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相关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请根据办理指南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7.6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7供应商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7.8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7.9关于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7.9.1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7.9.2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7.9.3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须知。7.10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7.11关于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详见《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常财购〔2024〕15号)。7.12若采购公告中有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一切以采购文件为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岳女士联系电话:0519-82620008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朱林大街88号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邮箱:1153600743@qq.com项目经办人:汤女士联系电话:0519-82358596第二章响应须知响应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响应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序号条款名称内容1采购人名称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2最高限价*2.1最高限价为:01包:484994元;02包:415509元;03包:448850元。*2.2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超过每包最高限价或者无报价响应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3磋商报价次数: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3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 否4响应人提供的资格要求材料*4.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材料:提供承诺书,具体详见响应人资格审查承诺书。*4.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材料:无。 *4.3信用记录查询材料: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需响应人另外提供。*4.4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是否需要通过系统上传演示视频■ 否6*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 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否8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基本目录材料8.1封面;8.2 响应人情况说明;*8.3开标一览表;*8.4响应函;8.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8.7分项报价明细表*8.8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9资格条件材料*9.1资格审查材料格式;注:资格审查材料包含:本表第4.1条、4.2条(如有)、4.4条*9.2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9.3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10符合条件材料与评审相关的其他符合证明文件材料。注:响应人根据第三章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提供材料。11综合评审评分项材料根据第三章第七节—评标标准中相关要求提供材料。12价格折扣文件格 式12.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响应人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1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价格不再扣除,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资审不通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12.3以上规定未尽事项,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须知第一节说明中的第五条—政府采购政策。12.4企业报价折扣证明—详见第六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仅作为公示材料)1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否14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磋商文件答疑纪要、澄清、更正、说明等15答疑截止时间(质疑程序详见本章第25.2条)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响应人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须在2025年08月28日12时00分前将相关疑问(格式详见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发送至邮箱(1153600743@qq.com)进行咨询,如口头可解释的问题亦可电话咨询采购人。未提出疑问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磋商文件的相关异议。16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2025年08月21日至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17采购人对磋商文件澄清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媒体上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公告。18响应文件(电子标书)份数及相关说明*18.1不需要提供纸质响应文件。*18.2如因“苏采云”系统自身原因而导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注:以上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9是否允许响应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不允许20响应文件有效期* 120 日历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21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详见采购需求、合同部分2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3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采购人将在终验完毕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24是否提供样品■ 否25主观分是否暗标■ 否26是否有节能、环保产品■ 否27其他1.*满足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加“★”的采购需求。2、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每包缴纳时间:由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供应商在报价时需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注:1.上表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响应将被拒绝或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启后补正;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响应人应接受本磋商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第一节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为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书面解释为准。1.3本磋商文件响应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可能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1条。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2.3“响应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1合格响应人的条件详见第一章采购邀请。2.3.2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2.3.2.1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输入供应商全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信用记录。2.3.2.2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注:较大数额罚款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含)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较大数额罚款金额认定来源于《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2.3.2.3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字确认。同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3.2.4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开启当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响应人只要存在上述2.3.2.2项中失信信息情形的,均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为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的主要网站,供应商失信信息记录查询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信用中国”网站。2.4“服务”是指响应人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响应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5“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6条。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2.5.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响应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响应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2.5.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均将被拒绝。2.5.4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响应)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响应)活动,并承担投标(响应)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2.5.5联合体成交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全权代表方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6本磋商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3.资金来源、项目属性3.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3.2项目属性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5.1条4.样品4.1不需要提供样品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进口产品5.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1.2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5.1.3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7条5.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1中小企业定义:5.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1.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4条。5.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5.1条。5.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5.2条5.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响应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6条(如涉及)。5.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6条或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磋商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正版软件5.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响应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信息安全产品5.6.1具体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5.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磋商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6.相关要求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的全部费用。不论电子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2本项目涉及的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6.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6.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2.3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服务)或货物(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节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构成7.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章内容组成: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响应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7.2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正8.1响应人在收到磋商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答疑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响应人完全认可磋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采购人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8.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根据具体情况,可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时间。8.3磋商文件及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内容为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栏定期自行查看、下载相关采购项目的补充通知。8.4磋商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开启时间的公告为准。磋商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或“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起约束作用。第三节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响应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响应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响应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响应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响应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组成及相关要求10.1响应文件组成为响应文件格式、资性证明文件格式、符合证明文件格式和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四部分内容指响应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以及能够证明响应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等材料。本次采购,响应人应按响应须知前附表第8至11条规定提交响应文件格式、资性证明文件格式、符合证明文件格式和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启后补正(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0.2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对响应文件格式部分规定的顺序统一编制。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应当由响应人承担。10.3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中的格式材料涉及加“*”的章节材料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未加“*”的章节材料格式文件内容,可由响应人自行编写。11.报价11.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11.2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响应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响应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1响应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响应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响应无效12评审相关材料要求12.1响应人依据响应人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标准等中相关应提交的各类证明资料,提供扫描件,材料内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可辨且在有效期内。磋商小组成员半数以上认定模糊无法辨认的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者不得分。12.2其他需响应人对本次响应的详细说明(响应人视具体项目情况自行编制);12.3扫描件要求12.3.1扫描件必须直接用原件扫描,要求字迹清晰,确保文字内容能看清无变形。12.3.2采用电子证书或者网络截图,必须使用经过备案的政府官方网站截图,且必须是可供任何人查询的公开信息。截图必须包含网址和网站名称,保证他人能够通过网址再次查询到。12.4电子签章12.4.1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13磋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磋商保证金。14响应有效期14.1响应文件应在本磋商文件响应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可与响应人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除按照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有效期外,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第四节响应文件的提交15.响应内容填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5.1响应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5.2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响应文件完整性有缺陷。15.3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或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5.4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所加盖公章应为与响应人(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各方均应加盖公章)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名章。15.5响应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响应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响应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响应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响应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响应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具体情形予以处理,包括:按照规则扣分、在规则基础上增加直至加倍扣分或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6.响应截止时间16.1响应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响应人应充分评估集中响应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响应,系统以收到响应人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响应时间,截至响应截止时间,“苏采云”系统响应通道将关闭,响应人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响应将被拒绝。1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各响应人须在磋商开启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音响和麦克风,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在开评标过程中,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6.3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视为响应人串通投标(响应),其响应无效,书面报告财政部门:16.3.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6.3.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6.3.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6.3.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6.3.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6.3.6不同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4在评标期间,响应人企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或磋商小组评审公正性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通过“苏采云”系统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人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并上传。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撤回响应。第五节磋商开启、资格审查及评审18.磋商开启18.1采购代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响应人无需到现场,但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18.2系统语音提示允许解密后,响应人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响应,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解密。如因“苏采云”系统自身原因而导致所有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18.3响应人代表对采购活动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对响应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4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解密、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响应人承担。18.5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8.5.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18.5.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5.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8.5.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8.5.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8.6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9.组建磋商小组19.1采购代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专业要求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2磋商小组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不能参加评标:19.2.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19.2.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2.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3采购人只能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19.4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9.4.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19.4.2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19.4.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9.4.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9.4.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0.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0.1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六节确定成交21.确定成交供应商21.1采购代理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详见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2.成交通知22.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响应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现争议的,报财政部门处理。23.终止23.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3.1.4平台系统出现本章第五节18.5条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签订合同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4.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4.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24.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具体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18条。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询问、质疑、投诉25.1询问25.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按照响应须知前附表第14条要求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询问。25.2质疑25.2.1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于响应截止时间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被视为无效质疑。25.2.2响应人(潜在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代理提出质疑。响应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5.2.2.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满足25.2.1条款的前提下,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2.2.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5.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5.2.3响应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有权不予答复。25.2.4提出质疑的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响应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5.2.5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响应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响应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5.2.6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5.2.7采购代理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代理质疑接收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代理二部,联系电话:0519-82358596。25.2.8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2.8.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8.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2.8.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5.2.8.4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注: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5.3投诉25.3.1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财政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6.响应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26.1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响应人,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成交结果无效。26.2对于被做出失信行为等级记录且该记录尚处于有效期内的响应人,在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给予一定的分数扣减或价格增加。具体标准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2%的减分,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4%的减分,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总分值6%的减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于一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2%的加价,二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4%的加价,三级失信行为供应商给予其报价6%的加价。27.保密和披露27.1响应人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有权将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披露。27.3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无须事先征求响应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响应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响应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8.代理费28.1不收取代理费。29.未尽事宜29.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告知书尊敬的响应人项目参与人:为营造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欢迎响应人及项目参与人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凡发现政府采购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均可以书面具名方式举报,请投送至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金坛区市民中心A楼0830),(一)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二)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三)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四)违规向关联参与人或供应商透露招投标或评审信息的;(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二、响应人及项目参与人应当遵守政府采购工作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组织机构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一切项目,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布:(一)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有吵闹、起哄、斗殴等行为,扰乱政府采购开标现场或评审现场秩序的,以及在投标(响应)答疑、领取磋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四)向采购人、政府采购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投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招标的;(六)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影响政府采购项目正常进行的。监督科办公室: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政府采购投诉监督电话:0519-82328550第3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一节资格审查程序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章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照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加“*”的章节材料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其响应无效。3.响应人的《资性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第二节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详见第六章《资性证明文件格式》2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详见第六章《资性证明文件格式》3响应人信用记录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须响应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详见第六章《资性证明文件格式》5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如有,具体规定见第二章响应须知。详见第六章《资性证明文件格式》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承诺书。详见第六章《资性证明文件格式》7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有,响应人认为的其他资性证明材料。如有,自行在系统中上传至对应模块第三节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响应文件出现“符合性审查要求”有任何一项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无效响应文件不予参加评审。第四节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内容是否需要提供其他材料佐证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加“*”材料文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2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3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5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6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7未按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的。如有,响应人按照第四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提供材料。8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9响应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010.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10.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0.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传;10.6不同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1响应人不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响应人的竞争行为,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响应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售后服务期限、交货时间或者工期、付款条件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1414.1磋商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14.2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无效标要求;14.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否:无需响应人额外提供材料,由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第五节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通过系统进行视频对话,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最终报价。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0.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11.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1.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1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1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响应人不确认修正后报价的,其响应无效。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具体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第25条13.响应人填写有关第二次报价内容(最终报价)(除因磋商文件修改导致成本增加,第二次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在系统语音提示开始提交最终报价后的,二十分钟内递交第二次报价表(通过系统进行二次报价,必须保证操作电脑前有相关责任人,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及小微企业优惠报价部分均按总价同比例下调。如未按上述时间进行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无效,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4.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无效:1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1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14.3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14.4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5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14.6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第六节评标方法(适用于01~03包)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本项目共分三个包,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的单个包或全部包进行响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所响应包并响应该标段全部内容,每个供应商仅限中一个包。三个包同时评审,按01包、02包、03包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当出现2个及以上包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同一单位时,按该供应商最终报价金额较大的为该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的中标候选资格自动失效,由相应包的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5.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磋商小组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响应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7.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第七节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值(小数点保留两位)152主观分管护施工进度计划,分期实施的保证措施管护施工进度计划优秀的,得5分;管护施工进度计划良好的,得3分;管护施工进度计划一般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分期实施的保证安排措施优秀的,得5分;分期实施的保证安排措施良好的,得3分;分期实施的保证安排措施一般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10施工机具设备各类机具设备种类、数量投入优秀的,得6分;各类机具设备种类、数量投入良好的,得3.5分;各类机具设备种类、数量投入一般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劳动力配置劳动力配置安排优秀的,得6分;劳动力配置安排良好的,得3.5分;劳动力配置安排一般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6技术人员配置技术人员配置优秀的,得8分;技术人员配置良好的,得4分;技术人员配置一般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8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优秀的,得4分;质量保证体系良好的,得2.5分;质量保证体系一般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针对各类水利工程的针对性措施优秀的,得3分;针对各类水利工程的针对性措施良好的,得1.5分;针对各类水利工程的针对性措施一般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针对特殊季节性的管护措施优秀的,得3分;针对特殊季节性的管护措施良好的,得1.5分;针对特殊季节性的管护措施一般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10安全措施牢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优秀的,得6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方案良好的,得3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方案一般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承诺所有施工人员均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得4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10文明作业与环境保护文明作业及环境保护措施优秀的,得4分;文明作业及环境保护措施良好的,得2.5分;文明作业及环境保护措施一般的,得0.5 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针对打捞垃圾分类措施优秀的,得4分;针对打捞垃圾分类措施良好的,得2.5分;针对打捞垃圾分类措施一般的,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83客观分类似项目业绩供应商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往前推)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注:须提供合同(若合同遗失,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业主单位联系人、电话,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5考核业绩近三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往前推),县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季度或年度发布管护考核通报,供应商在管护乡镇或者片区有表彰或者综合(非单项)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1次得2分,2次得4分,3次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须提供考核通报文件(或网页截图)及管护合同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6特殊作业器具在满足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基础上:响应单位增加一只保洁船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响应单位增加一辆电动三轮车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响应单位增加一台割草机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响应单位增加一把油锯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以上须提供机械设备照片及响应 单位购置机械设备发票;或提供机械设备照片及租赁合同。16注:响应人按评分细则所有得分项目均视为对本次招标的承诺,成交后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项目基本信息序号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及报价要求1JSZC-320413-JSKT-C2025-0007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01包:484994元;02包:415509元;03包:448850元第二节项目概况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包括但不限于防汛防旱、“四位一体”管护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管护清单。二、项目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具体详见管护清单。3、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拟派人员保险。第三节服务需求明细序号项目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JSZC-320413-JSKT-C2025-0007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1项序号项目编号服务需求名称(标的名称)数量单位1JSZC-320413-JSKT-C2025-0007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1项第四节实质性条款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1满足采购需求加★项条款内容注:实质性服务条款(以★号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即投标无效条款),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负偏离将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投标无效处理。★第五节项目要求一、考核范围及相关职责1.辖区内的千亩以上圩堤,由属地村配合水利站做好管护;千亩以下圩堤由属地村负责管护。2.辖区内的河道、村庄河塘,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由属地村配合水利站做好管护;不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包括支流支浜等)由属地村负责管护。3.辖区内的排涝站、灌溉站,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由属地村配合水利站做好管护;不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由属地村负责管护。4.辖区内的田间配套建筑物,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由属地村配合水利站做好管护;不在区级考核名录内的由属地村负责管护。二、管护总体要求1.圩堤:无乱垦乱种、无违法占用、无垃圾;无高杆杂树杂草;穿堤建筑物完好无损,运行正常;建筑物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漏。2.河道、村庄河塘:河面清洁,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无污水超标集中排放;岸坡整洁,无垃圾、无乱建乱堆乱放、无乱垦乱种;河道畅通,无阻水高杆植物;涵洞启闭设备无损坏,运行畅通。3.田间配套建筑物:灌排沟渠达到过水断面标准,无坍坡、无淤积、无障碍物、无农作物种植,渠道保持畅通,田间配套设施完好无损,运行正常。三、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考核:圩堤30分;河道、村庄河塘30分;排涝站、灌溉站25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田间配套建筑物15分。四、考核组织为强化工作考核,镇成立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领导小组。组长:范水庆;副组长:谢晓贤、宋永栋;组员由水利站、财政审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及各村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检查、考核由水利站负责实施,考核结果由镇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领导小组领导审签。★五、作业器具序号作业器具数量备注1保洁船1只2电动三轮车1辆3割草机1台4油锯1把注:以上须提供机械设备照片及响应单位购置机械设备发票;或提供机械设备照片及租赁合同;缺项或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六、管护清单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一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通济南河km3.91直溪界至东坵排涝站2薛埠北河km5.25通济南河至五叉口3河口河km3.144黄梅闸河km2.965乡砖瓦厂河km1.746红旗圩中心河km3.767红旗圩河网化河km2.588砂石桥河km5.269市砖瓦厂河km1.4410长兴圩中心河km2.7611川心河km1.9112西洋圩河km2.7513马口桥河km3.4914后北河km1.93河道管护小计42.88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长兴圩km9.912红旗圩km8.31不含圩桥河河道北侧圩堤3钱城圩km5.054西洋圩km4.085朱林村小圩堤km8.566龙溪村小圩堤km16.54圩堤管护小计52.45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二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薛埠河km6.67薛埠钱家岸至都圩河2薛埠北河km6.15薛埠钱家岸至五叉口3罗村河km1.83罗村坝至社头河4都圩河km1.335圩桥河km3.26土山河km5.327五星内河km11.458都圩内河km3.22河道管护小计39.17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西岗联圩km15老圩桥至杨园村以西2新农圩km6.63登科圩km2.74红旗圩km3圩桥河河道北侧圩堤5龙溪村小圩堤km5薛埠北河北侧圩堤,薛埠钱家岸至五叉口圩堤管护小计32.3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三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薛埠河km5都圩河至夏家口2西岗大河km7.253通济南河km6.19东坵排涝站至丹金溧漕河4西大圩内河km10.935东大圩内河km14.136永田河km2.99河道管护小计46.49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西岗联圩km5.58老圩桥至杨园村以东2东大圩km13.953保平圩km2.424朱家圩km6.385沙桥圩km5.3圩堤管护小计33.63附件:1.圩堤长效管护考核表2.河道、村庄河塘长效管护考核表3.田间配套建筑物长效管护考核表4.管护投入人数(工日)月签证表5.半年考核得分表附件1圩堤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圩堤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河坡、堤防情况(20分)河坡、堤防整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4每有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河坡、堤防无乱搭乱建、禽畜养殖。4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0.2分。河坡、堤防无破损或坍塌、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4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0.2分。无乱挖、乱种、乱垦。4每有一处扣0.2分。岸坡景观效果好,绿化定期养护,无高杆杂草丛生。4未定期修整扣0.2分,发现一处高杆杂草丛生扣0.2分。2河道行水(4分)行水通畅,无阻水高杆植物,无阻水淤塞,无挡水围堰、坝埂。2每有一处阻水现象扣0.2分。无乱占河面、乱挖、乱填。2每有一处扣0.2分。3运行维护(4分)圩堤及穿堤涵闸运行正常,无危害工程安全的结构性损坏。2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穿堤建筑物周围无侧渗、圩堤无管涌。2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4管护公示牌(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2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合计30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2河道、村庄河塘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河道、村庄河塘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水面环境 (12分)水面干净,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6每有一处垃圾或大于5平米水花生等有害水生植物扣0.2分,每有一处大于5平方米的浮萍、水葫芦等的扣0.5分,水草盖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无沉船和废弃船只;无渔簖、拦网、地笼等。6每有一处沉船、废船渔簖、拦网、地笼等扣0.2分。2水质排放(8分)水体干净,无黑臭,无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6未及时发现污染现象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禽畜粪便直排现象。2未及时发现直排现象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3岸坡情况(8分)岸坡整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4每有一处扣0.2分。岸坡无乱搭乱建、禽畜养殖。4未及时发现违建养殖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4管护公示牌(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2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合计30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3田间配套建筑物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灌区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制度管理 (3分)各项运行管理制度齐全上墙。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2无运行管理制度扣0.2分;运行管理制度不全或未上墙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运行维护台账准确、详实。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1未提供台账资料扣1分;台账资料记录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扣0.2分2安全管理(4分)安全制度上墙、责任人明确。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2无安全管理制度扣0.2分;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0.2分;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无联系方式扣0.2分。安全措施到位。2站房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扣0.2分;发生设备偷盗扣0.5分;用电线路裸露、混乱扣0.2分;室内无安全防护措施扣0.2分。4沟渠管理运行(6分)无高杆植被、杂物,无淤积。2渠内高杆植被、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2分;淤积严重,每发现一处扣0.2分;渠顶无高杆植被,影响通行扣0.2分;不能通行扣0.2分。沟渠工况良好,两侧无种植。2硬质衬砌完好、无坍塌、破损,每有一处扣0.2分;沟渠两侧1米内无种植,每有1处扣0.2分。配套齐全、无缺损,配套设施正常运行。2涵、闸、机耕桥等渠系配套建筑物运行正常,未及时发现异常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5日常管理(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1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站房不得用于随意租赁或用作其他用途。1随意租赁或用作其他用途扣1分。合计15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4管护投入人数(工日)月签证表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附件5半年考核得分表管护单位: 日期:区级第一、二季度考核得分区级第三、四季度考核得分镇级第一、二季度考核得分镇级第三、四季度考核得分半年考核平均得分考核人员朱林镇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领导小组领导审签第六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二、报价要求(1)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包含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汽柴油费用,除草药剂费用,维修配件材料费用,环境保护、矛盾协调处置措施费用,长效管护巡查费用,泵站运行人工费用、泵站检修、抢修费用等一切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由响应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2)响应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进行报价投标;评标时,评审委员会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管护费用,并按长效管护考核细则规定发生扣款的,在支付管护费用时扣除。四、履约验收根据政办发〔2013〕154号《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水字〔2014〕8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朱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对管护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指导和考核。第七节其他重要条款1.响应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2.响应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响应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3.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4.“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第五章合同文本(范本)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合同协议书(项目编号:)发包人: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承包人:2025年月日甲方: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内容1、管护范围: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具体详见管护清单。管护时间。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乙方的响应文件;③招标文件(含管护质量考评细则等);④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政办发〔2013〕154号《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水字〔2014〕8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朱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对管护工作及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指导和考核。2、根据乙方在考核中的结果,按每半年向乙方支付管护费,以半年考核平均得分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按朱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区级考核两个季度,镇级考核两个季度的总考核分数的平均得分计算,镇级考核在区级季度考核文件下达后1个月内进行,镇级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本次管护费用按100%计算;考核得分在90-95分的,本次管护费用按97%计算;考核得分在85-90分的,本次管护费用按92%计算;考核得分在60-85分的,本次管护费用按82%计算;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甲方不支付管护费用并解除合同。(考核将按比例进行100分制核算)3、在上述条件下,由于乙方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或巡查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负面通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上级考核、考评、12345、“数字化城管”及市、区河长制通报等),每次发生市级及以上负面通报事件扣除管护费1500元,每次发生区级负面通报事件扣除管护费700元,限时未整改的每次扣管护费300元。本条扣款在第二项甲方权利和义务第2条核算管护费后单独计算。4、一标段:甲方要求乙方月出工人数(工日)达到165工日。当月低于155工日扣除管护费3000元,当月低于145工日扣除管护费5000元;当月低于135工日扣除管护费8000元;当月低于125工日直接解除合同,并从当月起不再计算、支付管护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条扣款在第二项甲方权利和义务第2条核算管护费后单独计算。二标段:甲方要求乙方月出工人数(工日)达到155工日。当月低于145工日扣除管护费3000元,当月低于135工日扣除管护费5000元;当月低于125工日扣除管护费8000元;当月低于115工日直接解除合同,并从当月起不再计算、支付管护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条扣款在第二项甲方权利和义务第2条核算管护费后单独计算。三标段:甲方要求乙方月出工人数(工日)达到160工日。当月低于150工日扣除管护费3000元,当月低于140工日扣除管护费5000元;当月低于130工日扣除管护费8000元;当月低于120工日直接解除合同,并从当月起不再计算、支付管护费,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条扣款在第二项甲方权利和义务第2条核算管护费后单独计算。5、听取乙方提出的建议并给予答复。6、审定乙方的管护作业服务制度和计划,监督乙方履行承诺。7、区域范围内新增作业量的派遣、核算。针对因临近乡镇河道走水等因素影响,导致水草大量集中在朱林镇范围,需要采用机械打捞等方式集中清理的,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进行打捞作业,费用按实结算。8、拥有朱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解释权。9、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根据政办发〔2013〕154号《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水字〔2014〕8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及朱政发〔202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响应文件所作的承诺开展管护工作。确保管护质量符合考核要求。2、为保管护工作正常有效开展,乙方负责组成固定的管护作业队伍,按要求提交作业计划和相关的工作预案,经甲方认可并备案。3、接受甲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考核及其结果。4、独立承担管护作业中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如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导致影响甲方或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陪偿5、在任何情况下(如灾害天气期间或重大活动期间),乙方均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安排的指令性任务。6、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按常州市规定及时缴纳“五金”,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作业及管理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独立处理劳资纠纷等工作。7、接受甲方和社会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甲方。8、准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会议。9、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10、必须配齐河道管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船只等,配备救生衣等相应的安全保障设施,河道管护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打捞的垃圾、漂浮物等,必须送往指定的转运站或指定堆放点,禁止焚烧或填埋。11、合同终止时,向甲方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12、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13、对作业中打捞的水生植物处理需符合《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区水生植物协同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24〕7号)要求。四、价格与支付1、合同年度管护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管护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合同签订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管护费用。并按长效管护考核细则规定发生扣款的,在支付管护费用时扣除。2、付款及扣款方式:扣款方式:因考核达不到规定分值等原因,按长效管护考评细则等规定扣款后,作为最终的管护服务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每6个月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管护费用,并按长效管护考核细则规定发生扣款的,在支付管护费用时扣除。以转账方式直接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五、管护作业权的交付和回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于2025年月日负责向乙方转交管护作业权,乙方应于合同期满当日无条件向甲方交还管护作业权。甲乙双方应提前10天进行交接手续和准备,确保准时交接。六、履约保证金的支付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未违反合同约定的事项一次性退还,不支付利息。2、合同期满后或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七、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履行合同义务约定的,应当无条件承担相应责任。2、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拒绝乙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3、甲方无故逾期付款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八、安全生产乙方在“四位一体”管护过程中应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九、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合同生效及终止1、合同生效: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2、合同终止:(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b、按照招标文件中有关奖惩条款的规定。(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破产终止合同a、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b、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30天内书面通知对方提出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4、合同的部分或全部都不得转包或分包。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十四、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响应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记录在案,并经签证同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圩堤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圩堤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河坡、堤防情况(20分)河坡、堤防整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4每有一处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河坡、堤防无乱搭乱建、禽畜养殖。4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0.2分。河坡、堤防无破损或坍塌、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4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每次扣0.2分。无乱挖、乱种、乱垦。4每有一处扣0.2分。岸坡景观效果好,绿化定期养护,无高杆杂草丛生。4未定期修整扣0.2分,发现一处高杆杂草丛生扣0.2分。2河道行水(4分)行水通畅,无阻水高杆植物,无阻水淤塞,无挡水围堰、坝埂。2每有一处阻水现象扣0.2分。无乱占河面、乱挖、乱填。2每有一处扣0.2分。3运行维护(4分)圩堤及穿堤涵闸运行正常,无危害工程安全的结构性损坏。2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穿堤建筑物周围无侧渗、圩堤无管涌。2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4管护公示牌(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2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合计30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2河道、村庄河塘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河道、村庄河塘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水面环境 (12分)水面干净,无有害水生植物、无漂浮物。6每有一处垃圾或大于5平米水花生等有害水生植物扣0.2分,每有一处大于5平方米的浮萍、水葫芦等的扣0.5分,水草盖满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无沉船和废弃船只;无渔簖、拦网、地笼等。6每有一处沉船、废船渔簖、拦网、地笼等扣0.2分。2水质排放(8分)水体干净,无黑臭,无工业污水、有毒有害物质。6未及时发现污染现象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禽畜粪便直排现象。2未及时发现直排现象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3岸坡情况(8分)岸坡整洁,无生活生产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杂物堆放。4每有一处扣0.2分。岸坡无乱搭乱建、禽畜养殖。4未及时发现违建养殖并上报的每次扣0.2分。4管护公示牌(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2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合计30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3田间配套建筑物长效管护考核表被考核单位: 灌区名称: 考核日期:序号考核内容管理考核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原则实得分备注1制度管理 (3分)各项运行管理制度齐全上墙。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2无运行管理制度扣0.2分;运行管理制度不全或未上墙扣0.2分。本项扣完为止,下同。运行维护台账准确、详实。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1未提供台账资料扣1分;台账资料记录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扣0.2分2安全管理(4分)安全制度上墙、责任人明确。标准参照区级及以上考核标准。2无安全管理制度扣0.2分;安全管理制度未上墙扣0.2分;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无联系方式扣0.2分。安全措施到位。2站房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扣0.2分;发生设备偷盗扣0.5分;用电线路裸露、混乱扣0.2分;室内无安全防护措施扣0.2分。4沟渠管理运行(6分)无高杆植被、杂物,无淤积。2渠内高杆植被、杂物,每发现一处扣0.2分;淤积严重,每发现一处扣0.2分;渠顶无高杆植被,影响通行扣0.2分;不能通行扣0.2分。沟渠工况良好,两侧无种植。2硬质衬砌完好、无坍塌、破损,每有一处扣0.2分;沟渠两侧1米内无种植,每有1处扣0.2分。配套齐全、无缺损,配套设施正常运行。2涵、闸、机耕桥等渠系配套建筑物运行正常,未及时发现异常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5日常管理(2分)有完好管护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1管护公示牌损坏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0.5分。站房不得用于随意租赁或用作其他用途。1随意租赁或用作其他用途扣1分。合计15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现场考核人员签字:附件4管护投入人数(工日)月签证表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管护单位: 管护时间: 年 月管护投入人数(工日)管护单位负责人签字考核人签字(时间)附件5半年考核得分表管护单位: 日期:区级第一、二季度考核得分区级第三、四季度考核得分镇级第一、二季度考核得分镇级第三、四季度考核得分半年考核平均得分考核人员朱林镇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领导小组领导审签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名称文档章节投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格式封面响应人情况说明*开标一览表*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分项明细报价表*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资性证明文件格式*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符合证明文件格式与评审相关的其他符合证明文件格式材料综合评审文件格式根据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响应人提交文件须知1.本部分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但加“*”项章节材料必须提交,否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响应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编写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响应人承担。3.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4.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并保证所有回答是真实和准确的。5.对涉及加“*”的章节材料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6.磋商小组将应用响应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响应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7.响应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8.全部文件应按响应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方式提交。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响应人名称:日期:响应人情况说明响应人简介(含供应商规模、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等)、人员情况、典型项目介绍*开标一览表注意:1、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投标工具的提示流程编制提交开标一览表;2、本项目报价时按照单年费用进行报价。*响应函致: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收到贵单位(项目编号)(项目包号)磋商文件后,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1.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120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等。3.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投标无效。5.开标一览表或响应文件中未注明出处的优惠金额可由采购人按用户利益最大化原则分摊到主要设备费用中,折算后的价格作为维保和追加设备的计费依据,其集成费、服务费、培训费等非设备费用将保持原值不变。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完全理解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1.接受磋商文件中《中标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的法律后果。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响应人代表姓名:响应人代表联系电话(手机、座机):响应人代表电子邮箱: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响应人住址)的(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响应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签字或盖章):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响应人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日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响应人全称: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响应人代表身份证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备注:请响应人按要求上传粘贴到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一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通济南河km3.91直溪界至东坵排涝站2薛埠北河km5.25通济南河至五叉口3河口河km3.144黄梅闸河km2.965乡砖瓦厂河km1.746红旗圩中心河km3.767红旗圩河网化河km2.588砂石桥河km5.269市砖瓦厂河km1.4410长兴圩中心河km2.7611川心河km1.9112西洋圩河km2.7513马口桥河km3.4914后北河km1.93河道管护小计42.88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长兴圩km9.912红旗圩km8.31不含圩桥河河道北侧圩堤3钱城圩km5.054西洋圩km4.085朱林村小圩堤km8.566龙溪村小圩堤km16.54圩堤管护小计52.45合计元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二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薛埠河km6.67薛埠钱家岸至都圩河2薛埠北河km6.15薛埠钱家岸至五叉口3罗村河km1.83罗村坝至社头河4都圩河km1.335圩桥河km3.26土山河km5.327五星内河km11.458都圩内河km3.22河道管护小计39.17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西岗联圩km15老圩桥至杨园村以西2新农圩km6.63登科圩km2.74红旗圩km3圩桥河河道北侧圩堤5龙溪村小圩堤km5薛埠北河北侧圩堤,薛埠钱家岸至五叉口圩堤管护小计32.3合计元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2025年度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三标段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投标单价(元)合价(元)备注一河道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薛埠河km5都圩河至夏家口2西岗大河km7.253通济南河km6.19东坵排涝站至丹金溧漕河4西大圩内河km10.935东大圩内河km14.136永田河km2.99河道管护小计46.49二圩堤管护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各类人工、机械、材料费用,船只费用,汽柴油费用,请综合考虑1西岗联圩km5.58老圩桥至杨园村以东2东大圩km13.953保平圩km2.424朱家圩km6.385沙桥圩km5.3圩堤管护小计33.63合计元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投标响应情况偏离情况说明1满足采购需求加★项条款内容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注:1.上表所列各项均为不可负偏离条款,仅需填写“投标响应情况”栏目、“偏离情况”栏目以及“说明”栏目的内容。2.“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栏目,序号1、2内容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投标响应情况”一栏,应当如实填写“响应”或“不响应”。4.“偏离情况”一栏应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正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优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填写“正偏离”的,还应当在对应的“说明”一栏填写具体内容,否则视为“无偏离”;“负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不满足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无偏离”表示“投标响应与实质性条款具体内容要求一致”。5.磋商小组有权对投标响应情况作出判断(作出评审结论)。6.《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冲突的,以《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为准。7.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按照要求提供至相应模块,以便评审;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响应人可以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格式(一)响应人资格审查承诺书响应人资格审查承诺书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中心组织的(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我单位愿意参加,并承诺的下列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准确的、真实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承诺内容响应人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是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是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是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响应人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依法接受相应处罚。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响应无效。2.响应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响应无效。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响应人承诺事项,响应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4.采购代理或采购人(采购人负责资审的项目)保留核查中标人上表中所涉及凭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二)响应人特定资格要求材料上传(如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2条要求响应人提交的)(3)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材料上传(如响应须知前附表第4.4条要求响应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属于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 (采购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填写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请响应人自行选择对应的证明格式之一即可,无须重复填写。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响应人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响应)被拒绝,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响应须知前附表第6条允许联合体投标且响应人是联合体的上传)*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响应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1.无此表或对此表作实质性修改,响应无效。2.响应人须对此表中内容作出承诺,否则响应无效。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此表查询响应人承诺事项,响应人的承诺和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与资性证明相关的其他材料;与评审相关的其他符合证明文件格式材料;综合评审文件格式:根据第三章评审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相关要求提供材料。(全文完)关于磋商文件的询问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包号:内容:响应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联系电话: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