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中标结果公示(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2025)
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MGT25166(招标文件编号:GMGT25166)
二、项目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城控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林州市横水镇中心大街1号
中标(成交)金额:41.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河南省城控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
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60日历天
郭鑫
注册建造师级别: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证号:豫141201920200093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琴、朱春平、杨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1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90.98分。
磋商时间:2025年9月8日
磋商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顺河路56号
联系方式:阮昆静 0371-660205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联系方式:韩旭 全乐 肖鹏 0371-69131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全乐 肖鹏
电 话: 0371-6913199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15:1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琴、朱春平、杨丽(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旭 全乐 肖鹏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9131990
采购单位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郑州市顺河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阮昆静 0371-6602053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韩旭 全乐 肖鹏 0371-69131990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ITTINTERNATIONALTRADE&TENDERS国贸招标1.1项目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项目编号:GMGT25166采购人: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1.总则132.竞争性磋商文件143.响应文件的编制154.响应文件的递交165.磋商会议166.评审会议177.确定成交178.重新采购189.纪律和监督1810.其他19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0评审办法前附表201.评审方法252.评审标准252.1初步评审标准252.2评分标准253.评审程序263.1符合性审查263.1.2符合性审查内容见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63.2资格审查263.3磋商263.4最终报价263.5.比较与评价263.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73.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27第四章工程发包内容、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29一、项目概况:29二、工程内容:29三、招标范围:29四、技术标准和要求:29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31附件:工程量清单32第五章图纸(另附)33第六章合同草案34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40封面格式40一、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41(一)磋商响应函41(二)磋商响应函附录4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3(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3(二)授权委托书44三、磋商承诺函45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7五、资格审查资料48附件一资格申明(格式)49附件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50附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51附件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52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53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54八、施工组织设计55九、服务承诺56十、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57十一、其他材料58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GMGT251662.项目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1.5万元5.采购需求:5.1采购范围: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5.2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顺河路56号黄河中心医院院内。5.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位于黄河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二楼。本次修缮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324.20平方米。项目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病理科。5.4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拆除部分及装饰装修两部分:①根据病理科规范要求及科室功能重新布局平面图。拆除原室内门窗、局部洞口等,根据最新平面布局用硫氧镁夹芯净化板隔墙;墙面、地面、顶棚重新进行装修。②公共卫生间进行升级改造。③装修区域涉及到的门窗(含室外疏散楼梯防火门)更换。④装修区域重新布置插座、开关及照明、应急照明等;以及功能房间通风等。5.5工期:60日历天。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5.7工程质量保修期:装饰装修、电、给排水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5.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③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④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6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方式: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售价:¥300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7、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地址:郑州市顺河路56号联系方式:阮昆静0371-660205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联系方式:韩旭全乐肖鹏0371-691319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旭全乐肖鹏电话:0371-69131990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2 采购人名 称: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地 址:郑州市顺河路56号联系方式: 0371-66020530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联系方式:0371-691319901.1.4项目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顺河路56号黄河中心医院院内。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3.1采购范围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包括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1.3.2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1.3.4工程质量保修期装饰装修、电、给排水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1.3.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根据第七章 资格审查资料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同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1.说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最后磋商报价折扣原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及排序。1.2.①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 1.3.注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1.4.注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格式(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及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5.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6.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应提供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7.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1.8.注: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磋商答疑不组织1.11分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2.2.1采购人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2.2.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澄清或修改发出时间即为供应商确认收到时间。3.4.1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3.5.1磋商承诺函按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磋商承诺函。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由响应单位注册造价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需附委托协议、造价咨询单位营业执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需盖造价单位公章,造价单位注册造价师签字并盖执业资格章,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响应文件需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胶粘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正本1份,副本2份,以及包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1份 (内容格式pdf和word,其中,pdf格式应为正本的扫描件)。副本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副本内容应与正本一致,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汁或墨水打印、书写。2、响应文件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电子文件(U盘)密封包装,密封袋上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U封套上写明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如下:采购人的地址:采购人全称: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 时 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同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地点:同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4.2.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在不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会议室。5.1.1开启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6.1.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人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见第六章合同草案 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金额:见第六章合同草案 专用合同条款。履约担保的退还:见第六章合同草案 专用合同条款。9.5.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接收单位: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联系人:韩艳霞联系方式:0371-69131990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磋商报价: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总价合同 ,除变更、现场签证外,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做调整。磋商报价应是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采购范围中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注:(1)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除有特殊情况超出包干范围以外变更,变更部分据实调整)。10.2付款方式:见第六章 合同草案。10.3采购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参照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帐户:单位名称: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阳路支行帐 号:7392410182600025233行 号:30249103924910.4全电发票(电子发票)开具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方式一:扫码开票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图示二维码,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河南)”,填写发票抬头及票据接收等信息(其中标*号处为必填,请务必填写接收邮箱)后,点击“提交”。方式二:邮箱开票将相关信息 ①明确开具“普票”或“专票”(二选一);②发票抬头(对应“普票”、“专票”填写完整信息);③开具发票信息发送至邮箱gmzbcw@163.com。联系电话:0371-6913199310.5成交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结果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10.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3.2.1.总则1.1项目概况1.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工期、质量要求、工程质量保修期及采购标的所属行业1.3.1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磋商答疑1.10.1供应商须知表1.10.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磋商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10.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1.10.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1分包不允许。3.3.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工程发包内容、技术标准及要求(5)图纸(6)合同草案(7)响应文件格式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将导致废标。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在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启时间。2.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内容一经在项目公告网站发布,视作已送达所有供应商,对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3.4.3.响应文件的编制3.1响应范围3.1.1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汇总中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2响应文件的组成3.2.1响应文件的组成: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3.2.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3.3响应报价3.3.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按要求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及有关费用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供应商认为应计取的费用,均应列入磋商报价,税费等亦包括在磋商报价中,如因疏漏而未报或故意不报,采购人均视为供应商已计取这些费用。3.3.2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结合自身能力,现行标准、市场价格和项目预算金额自主进行报价。为实现本项目的功能需求和性能,对于本磋商文件未列明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必需的费用,供应商也应自行考虑列入磋商报价中。分二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过程中填报,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3.3.3响应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4磋商有效期3.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始终有效。除磋商小组提出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3.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性文件失效。3.5竞争性磋商承诺函3.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承诺函。3.5.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5.1项要求提交磋商承诺函的,其响应无效。3.6备选磋商方案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3.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3.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汇总中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递交4.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如果因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等未写清楚而使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4.2响应文件递交4.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开始前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3.5.5.磋商会议5.1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5.1.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具备磋商条件。5.2竞争性磋商预备会(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检查;(3)宣布磋商顺序及注意事项;(4)磋商预备会结束。3.6.6.评审会议6.1组建磋商小组6.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6.1.1条。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磋商活动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磋商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磋商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7.确定成交7.1确定成交供应商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依序确定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若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业绩作假、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磋商。7.2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7.3成交通知7.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同一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7.4.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除此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8.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9.5.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5.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5.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5.3条。3.9.10.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0.1.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申明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财务要求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近三个月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业绩要求供应商有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信誉要求①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可(非强制)于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内,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为准。)信誉要求②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信誉要求③③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誉要求④④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信誉要求⑤⑤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近6个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2.1.2符合性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签字、盖章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磋商承诺函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响应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2 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4项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磋商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一致其他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得分:30分技术标:48分综合标:22分2.2.2(1)报价得分磋商报价(30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评审报价为最后磋商报价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报价折扣原则扣除后的价格)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30分备注: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最后磋商报价折扣原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及排序。2.2.2(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48分)1.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14分)(1)施工方案包含各项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流水段的划分,内容完整详尽,施工措施科学、具体,得8-14分。(2)施工方案包含各项施工内容、施工方法、流水段的划分,内容完整,有施工措施,得4-7分。(3)提供了施工方案、施工措施,不具体,得1-3分。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6分)(1)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清晰,项目质量目标明确可行,有完善的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了健全的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可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得5-6分。(2)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清晰,项目质量目标明确,有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建立了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制定了纠正和预防措施,得3-4分。(3)提供了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有项目质量目标,有制度及保障措施,有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查制度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得1-2分。3.施工安全保障体系与措施(10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根据工程特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8-10分。(2)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不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较明确,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5-7分。(3)有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全员安全责任制不明确,安全技术方案、措施不合理,得1-4分。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8分)(1)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文明施工、防尘治理、场容场貌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相应的措施针对性强、具体切实可行,得6-8分。(2)针对本项目提供文明施工、防尘治理等方面的制度、措施,完整、可行,得3-5分。(3)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不具体可行,得1-2分。5.工期保证措施(4分)(1)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1-2分。(2)施工进度表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采购文件对工期的要求,得1-2分。6.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3分)(1)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能确保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的措施具体有效、可实施性强,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得2-3分。(2)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工程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的措施不具体,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得1分。7.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风险控制(3分)(1)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健全有效、各阶段的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切实可行,得2-3分。(2)紧急情况处理、应急预案、风险控制等措施健全、措施具有合理性的,得1分。2.2.2(3)综合标综合标(22分)供应商业绩(10分)1.企业业绩0-6分至少提供1项供应商同类工程业绩,在此基础上,每再提供1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2.项目经理业绩0-4分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同类工程业绩,每提供1项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备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②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计算。③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委托人开具的相关证明,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承诺(12分)(1)施工期间服务承诺 0-5分在项目实施准备、项目实施期间,服务内容完善,能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采购人积极配合、为采购人排忧解难,服从采购人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得3-5分;服务内容相对完善,较为配合采购人的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基本能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得1-2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2)质保期内外服务内容及承诺 0-5分质保期内外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合理、可行、详实得3-5分;内容基本合理、可行得1-2分;若有缺项,该项为0分。(3)其他实质性承诺 0-2分施工方需要具有在施工中预先发现问题,事先提出在资金不变的情况下,优化详实设计施工方案的能力,资金不变,达到设计要求,并让使用方满意。承诺内容合理、可行、完善详实的得0-2分。注:以上各项若缺项,则该项按0分计算。供应商综合得分=报价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在磋商小组完成对技术标、磋商评审报价、综合标得分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评分及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的情况下,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磋商报价也相等的,优先选择施工组织部分得分高的。施工组织部分得分也相同时,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2磋商报价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3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程序3.1符合性审查3.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3.1.2符合性审查内容见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资格审查3.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第七章资格审查资料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3.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3.3磋商3.3.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3.3.3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3.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3.4最终报价3.4.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且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3.4.2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3.5.比较与评价3.5.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3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以全部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3.5.4在磋商过程中,凡遇到磋商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磋商小组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磋商小组予以表决,获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3.6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6.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3.7.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7.1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37.2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7.3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5.第四章工程发包内容、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位于郑州市黄河中心医院后勤综合楼二楼。本次修缮区域总建筑面积约为324.20平方米。项目耐火等级为二级,使用功能为病理科。二、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拆除部分及装饰装修设计两部分:1.根据病理科规范要求及科室功能重新布局平面图。拆除原室内门窗、局部洞口等,根据最新平面布局用硫氧镁夹芯净化板隔墙;墙面、地面、顶棚重新进行装修。2.公共卫生间进行升级改造。3.装修区域涉及到的门窗(含室外疏散楼梯防火门)更换。4.装修区域重新布置插座、开关及照明、应急照明等;以及功能房间通风等。三、招标范围: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四、技术标准和要求:(一)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投标人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投标人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投标人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二)本项目对投标人要求:1.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未祥述之处,投标人在施工中均应严格按国家现行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2.投标人需要有丰富专业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设计图纸,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在资金不变得情况下,优化施工方案能力,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做出相应承诺)3.投标人没有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提出疑问,招标人可以认为投标人的报价里已包含所有的项的报价,或者视为投标方的优惠。合同签订后,除有设计变更或其他特除原因,清单工程量一律不再进行调整。4.投标人在本标段工程施工期间,应无条件服从和准守业主和监理的建设管理和各种规章,否则,招标人可从工程费用中酌情扣罚相关费用。5.投标人必须全面遵守国内现行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以获得更高的综合质量和水准,本工程所有招标范围的分项实行及材料供应均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效果图及合理旳施工工艺、拟定的材料品牌、技术规范以及甲方的规定进行,高质量呈现本工程效果图的效果。6.投标人应提供招标范围内所有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协调、材料采购、配装、运输、工程计划、测试及检验、安装、工程管理、产品保护、环境保护、验收及资料整理、保修等一切必要的工作。7.中标人在施工结束后、工程验收前进行第三方空气质量检验,确保工程交付时空气质量不超标;8.投标人必须对该工程的各项质量、性能指标负全部责任。9.在工程任何阶段期间或质保期内发现的任何缺陷或疏漏,中标人均应无条件及时修复到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要求较严的标准为止。10.本招标项目不允许对整体或部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三)材料要求1.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业主组织的该工程材料市场调研组,对本工程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考察调研确定。本工程所有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均需合业主组织的材料调研组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2.本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各标段中标人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效果图(需经甲方材料确定小组确定后的材料)进行采购使用,并为材料质量负责,否则因此导致的返工损失,工期延误后果均由中标人双倍承当。3.中标人在采购本工程所有材料时,必须经甲方材料确定小组批准后方可采购。主要材料招标人有指定质量有保证的供应商、按控制价核定材料价格以及招标人直接支付材料款的权力。4.任何作业凡使用了甲方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作业面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投标人承担责任,而且可按未批准的作业不予以支付费用。5.没有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不得采用任何代用材料。6.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料源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被批准合格,也不应妨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任何时候拒绝采用这类材料。7.任何施工材料的采用,无论是经招标人的同意或指定,均不意味着减免中标人合同项下全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中标人还必须对由于采用材料而引起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一切附加工作以及任何延误承担全部责任。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编制范围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房间内重新隔断布局装饰,隔断及墙面均采用硫氧镁夹芯净化板,地面采用塑胶地板,天棚采用铝扣板吊顶,门窗换新;原卫生间墙面、地面全部拆除重新装饰,三楼地面防水;电气线路、开关、插座、灯具、紫外线灯、网络插座、网线、监控,通风、消防风机、给排水、更换钢制暖气片、支管、阀门、卫生洁具等。(二)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3.《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4.《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5.《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6.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图纸及图纸疑问回复7.其它相关文件(三)取费依据1.人工、机械、管理费按河南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中心发布的2025年1-6月份人工指数调整;2.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依据河南省预算定额(2016综合解释)相关规定足额计取;3.材料价格按照郑州市2025年第二季度,信息价没有的参考市场价计取;4.税金按照9%计取。(四)其他说明1.垃圾外运距离按5km计取;2.配电箱进线按1根计取,AL箱进线20米,AP进线15米,APE进线100米;3.监控系统进线从3楼西侧引来约15米;4.照明开关插座穿线管材质为JDG管,监控穿线管材质为SC管;5.静电消除器不计取;6.防爆柜不计取;7.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不计取;8.污水横支管在一层顶板处,管道不做装饰外包处理。9.塑胶地板参考市场知名品牌;10.电线电缆不低于且不限于:郑州第三电缆有限公司、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远东电缆有限公司等同档次产品。附件: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图纸(另附)6.第六章合同草案河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署日期:年月日甲方: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地点1、工程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2、工程地点:郑州市顺河路56号黄河中心医院院内。二、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主)。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除有特殊情况超出包干范围以外变更,变更部分据实调整)。三、工程工期1、工期60日历天(以开工令算起)。2、如遇人力不可抗拒自然因素及监理和甲方确认的情况后,则顺延工期,但不增加费用。四、工程质量合格,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五、合同价款1、中标合同价款:元整(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总价合同,除变更、现场签证外,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做调整。六、付款方式:开工后付工程总价30%的工程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竣工资料后,付67%工程款,留3%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磋商文件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响应文件;(4)采购需求;(5)图纸;(6)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八、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监理、设计院等联合进行竣工验收。九、工程质量保修期:1)装饰装修、电、给排水为2年。2)有防水要求的部位为5年。十、材料供应及要求: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该工程材料市场调研组,对本工程主要材料进行市场考察调研确定。本工程所有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均需和甲方组织的材料调研组确认批准后,方可使用。2)本工程所有的施工材料乙方应严格按照(需经甲方材料确定小组确定后的材料)进行采购使用,并为材料质量负责,否则因此导致的返工损失,工期延误后果均由乙方双倍承当。3)乙方在采购本工程所有材料时,必须经甲方材料确定小组批准后方可采购。主要材料甲方有指定质量有保证的供应商、按控制价核定材料价格以及甲方直接支付材料款的权力。4)任何作业凡使用了甲方和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不论该作业面正在进行或已完成,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而且可按未批准的作业不予以支付费用。5)没有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事先同意,不得采用任何代用材料。6)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的料源的认可并不意味着这一料源的所有材料都已被批准合格,也不应妨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在任何时候拒绝采用这类材料。7)任何施工材料的采用,无论是经甲方的同意或指定,均不意味着减免乙方合同项下全部要求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还必须对由于采用材料而引起的材料质量、安装质量、一切附加工作以及任何延误承担全部责任。十一、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负责与乙方联系与协调。(2)监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有权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等进行检查。(3)负责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手续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宜。(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但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重要的工程技术人员须经甲方书面同意。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项目经理):职责:负责乙方施工中的所有工作,项目经理每月必须全天出勤天数不低于15个工作日。由发包人负责考勤考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月出勤少于约定天数的,将对其进行500元/天违约罚款。(2)乙方按监理及甲方通知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及时组织人员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进行工程施工。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或分包,服从的监理、甲方监督管理。(3)乙方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规范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一切返工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监理及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人身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5)乙方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工期拖延造成所发生费用的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同时负责成品保护的日常维护工作并承担费用。(6)如乙方出现未及时支付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留并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或雇员等。十二、承诺1、乙方应负责该工程所有的与外部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保证该工程如期顺利建设。否则,乙方需承担与其相关的所有责任。2、乙方在该工程施工期间,应无条件服从和准守业主和监理的建设管理和各种规章,否则,甲方可从工程费用中酌情扣罚相关费用。3、乙方承诺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未祥述之处,施工中均严格按国家现行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施工。4、投标人需要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施工中能预先发现问题,事先提出在资金不变得情况下,优化详实设计施工方案的能力,不变资金,让使用方满意。5、乙方应做到响应文件中各类承诺,否则承担因乙方不诚信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6、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7.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8.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9.乙方承诺文明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三、安全文明施工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标准。2.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乙方设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十四、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自逾期之日期开始向甲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拖延一天,逾期竣工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达到合同价的15%。15、违约责任及解除1.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影响使用的乙方负责返工,不影响使用的,合同价款应作相应调整。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停止拨款,并可选择解除合同:(1)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且无能力继续履约;(2)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债务诉讼,致使法院或银行通过法律程序要冻结或划拨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3)乙方挪用工程款,致使工程进度迟缓,大幅度延缓工期。乙方应承担合同签约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违约金发包人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4)工期延误超过60天的;(5)乙方违法分包或转包的。16、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执行,如该文件仍然未涉及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7.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正本/副本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响应文件(项目编号:GMGT25166)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7.1.一、磋商响应函及磋商响应函附录(一)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1、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后,我方第一次磋商总报价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磋商响应函递交的磋商响应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并按照磋商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合同。(4)我方承诺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规定进行施工、满足采购人进度要求并按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日期:年月日(二)磋商响应函附录项目名称黄河中心医院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响应内容包括施工图纸(含与图纸相关的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技术要求和工程规范要求的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第一次磋商总报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暂列金额(如有))磋商总报价为:大写: 元小写: 元工期质量工程质量保修期项目经理姓名: 注册建造师级别: 注册证号: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1.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1.2.(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至磋商有效期结束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7.2.三、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八)承诺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一旦更换项目经理征得甲方同意,并自愿交违约金叁拾万元整。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磋商。八、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三)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3.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4.五、资格审查资料说明: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标准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7.4.1.附件一资格申明(格式)关于(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本公司愿意参加磋商,并声明:本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本公司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我公司独立参加磋商,未组成联合体。本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本次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承担。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4.2.附件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4.3.附件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单位名称)在参加本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7.4.4.附件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致: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中心医院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我方保证上诉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7.5.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6.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属于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填写,不属于的无需提供此声明函。7.7.八、施工组织设计1、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内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7.8.九、服务承诺7.9.十、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评审内容的要求提供)7.10.十一、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理科改造修缮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