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水维修养护工程中标结果公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2025)
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DY-202508-ZC0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采计备[2025]01939号
三、项目名称
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卧龙大道88号普陀龙湾2栋7层
中标(成交)金额:42.19(万元)
综合评分法:86.67(分)
工程类
名称: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 施工范围:磋商文件及答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曾佑荣 执业证书信息:鄂242232450886
五、评审小组成员
张雯,宋磊,郭健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9-08
2、评审地点: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相关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0.4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190号
联系方式:0710-326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
联系方式:0710-3566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凡
电 话:0710-3566669
相关下载
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磋商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BDY-202508-ZC006采购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工程量清单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DY-202508-ZC006。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襄采计备[2025]01939号。3、项目名称: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4、项目地点:襄阳城区。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预算金额:43万元。7、最高限价:43万元。8、采购内容:磋商文件及答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9、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3、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5、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根据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政府采购合同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备有效的资格证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上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25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章复印件)现场获取磋商文件;4、售价:0元。-4-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9月8日8点3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五、开启1、时间:2025年9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公告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滨江路190号联系人:乔先生联系电话:0710-326091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国际商都B1区4楼联系人:周凡联系电话:0710-356666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凡联系电话:0710-3566669-5-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项目名称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2.4项目地点襄阳城区2.5采购内容磋商文件及答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4.2采购代理服务费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相关规定计取。3.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转账或现金。5.超过期限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单位被视为自动放弃。7.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期次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7.3最高限价43万元8.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3份(1正2副),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注:1、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电子版响应文件须是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加章扫描件。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1磋商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内有效15.3磋商小组的组建依法组建15.4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果将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5.6履约保证金无15.7所属行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是(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15.9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的价格评审优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以下价格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小微货物、服务企业:/(取值范围:10%-20%)工程项目:/(取值范围:3%—5%)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服务类:/(取值范围:4%-6%)工程项目:/(取值范围:1%—2%)3.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小微企业。15.10其他需补充说明1、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执行。-7-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供应商的基本条件,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4.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内容及服务、程序和合同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磋商公告(2)项目要求(3)供应商须知(4)拟用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5.3除非有特殊要求,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如有需要供应商需自行对现场进行勘察,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更正公告将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6.2在磋商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6.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8-迟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6.4更正公告将在网站上发布,供应商在磋商前应随时关注并浏览网站获取相关信息。供应商应将“更正公告回执”加盖公章发回至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不能及时下载新信息而耽误磋商或及时更改其磋商资料,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招标采购单位将认为供应商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7.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时间内按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8.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除实质性响应外,其他未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投标要求具体明示或阐明意见且未被评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执行。8.3供应商应按所投项目各分包包号单独编制相应包号的响应文件。8.4如因磋商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语言及计量单位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9.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的格式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的填写。11.磋商报价11.1供应商对所磋商内容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11.2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2.磋商货币12.1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仅限用人民币填报。-9-13.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13.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磋商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资信文件;(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磋商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14.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和数据,并须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或服务要求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或服务条文的偏离。15.磋商有效期15.1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90日历天。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日历天的,可以视为无效投标。15.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按给定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16.2供应商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并各自装订成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退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的规定处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4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签字或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17.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17.1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磋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包装密封于同一个文件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如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0-17.2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须单独密封在信封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17.3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1)磋商项目编号;2)磋商项目名称;3)供应商名称。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所有响应文件应按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18.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8.3每个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19.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9.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9.2出现因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则按采购人修改通知的时间递交。在此情况下,标书收受人和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磋商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准。19.3迟交的响应文件,即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或原封退回。19.4供应商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的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响应文件。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6、17、18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撤回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五、磋商的步骤20.资格审查及磋商20.1在有供应商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或社会监督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更正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20.3磋商时,公证处的公证员或采购人或社会监督员对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确认无误后将密封合格的响应文件当众拆封。-11-20.4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做磋商记录,存档备查。21.磋商小组21.1采购人将根据磋商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1.2磋商小组负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质疑。磋商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在场参加质询。21.3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全部评审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2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2.1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符合性检查。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重大偏离是指:(1)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投标时不一致的;(2)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3)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5)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说明的;(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22.3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2.4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响应性的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1)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如有);(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供应商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的、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12-(5)磋商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响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标记、密封的;(8)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无法进行评标工作的;(9)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10)附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条件。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2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4.磋商24.1磋商小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其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差异部分而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25.磋商的原则和方法25.1磋商的原则(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是磋商的依据。(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正当的权益。(3)本次采购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采用综合评分法择选成交单位。(5)可以就技术方案及报价进行磋商;(6)供应商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外可再进行一次最终报价,并以最终报价作为评议依据;(7)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校核,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标准评定,不合格的投标被拒绝。(8)磋商小组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成交的,如出现磋商后,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9)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根据财政部《关于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13-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0)磋商结束,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11)磋商结果的解释权归属磋商小组。25.2磋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综合实力、财务状况、信誉、人员、业绩、服务以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重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采购项目情况,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设置各项评审因素及其分值,并明确具体评分标准。评标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26.确定标准26.1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26.2将确定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27.定标时变更数量的权利27.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28.成交公告、成交通知28.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28.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28.3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28.4《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8.5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向落标的供应商发出口头通知。28.6《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七、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2合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磋商确定的磋商结果签订。29.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29.4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交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开具可接受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合同生效;否则,视为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选择其他成交候选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八、适用法律30.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其他补充内容见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15-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第三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2资格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有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具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通过网站网址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截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2.1.3响应性审查标准采购范围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7款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6款规定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5.1款规定投标价格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未超过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报价部分30分,综合部分20分,技术部分50分。3.4.1供应商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评委对各供应商的综合评分为其各分项得分之和,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的综合评分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1.磋商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磋商基准价按下式确定: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磋商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磋商报价得分:详见本章附件1评分标准2.2.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本章附件1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1)串通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磋商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4评标结果3.4.1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文件详细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符合第2章供应商须知第25.1(11)款规定,并标明推荐顺序。3.4.2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附件1:评分标准评分总项评分子项分值评分细则报价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1、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投标报价)×30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综合部分(20分)企业业绩15企业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水利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一项得5分,此项最多得1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项目经理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体系认证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须提供体系认证证书。技术部分(50分)主要施工方法8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方法进行评审:(1)施工方法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全面性及可操作性强,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8分;(2)施工方法较为完整详细,表述较清晰、全面性及可操作性较强,对项目的理解比较准确详细,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分;(3)施工方法完整详细度一般,表述不够清晰、全面性及可操作性一般,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4)施工方法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50分)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主要施工机械计划进行评审:(1)计划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分;(2)计划完整详细度一般,表述不够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3)计划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劳动力安排计划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劳动力安排计划进行评审:(1)计划完整详细,表述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6分;(2)计划完整详细度一般,表述不够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3)计划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质量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叙述清楚、符合客观实际及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内容严谨,方案合理、恰当的得7分;(2)措施叙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的理解比较准确详细,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3)措施叙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4)措施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叙述清楚、符合客观实际及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内容严谨,方案合理、恰当的得7分;(2)措施叙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的理解比较准确详细,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3)措施叙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3分;(4)措施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期技术组织措施进行评审:(1)措施叙述清楚、符合客观实际及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内容严谨,方案合理、恰当的得6分;(2)措施叙述较为清晰,对项目的理解准确详细度一般,不能完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4分;(3)措施未表达完整,未对项目需求理解透彻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施工总进度表和施工网络图6施工总进度表和施工网络图:①进度计划表和网络图须与施工段流水作业协调;②网络图须用电脑绘制的;③网络图须正确标明关键线路;④进度表须与工期对应,且有起止时间;⑤网络图须有起止时间和总工期;⑥进度表须与网络图对应。(满足一项得1分,此项最高得6分,不满足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1)施工组织设计叙述清楚、符合项目具体情况,内容严谨、有针对性,方案完整、合理、恰当的得4分;(2)施工组织设计叙述较为清晰,内容有一定针对性,方案较为完整的得2分;(3)施工组织设计未表达完整,内容不符合项目情况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名称单位数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单项合计(元)备注第一部分建筑工程一襄水维修养护工程1岘山铁路桥至观音阁公路桥段砼六棱块及垫层拆除m³240.58cm厚C25预制砼六棱块护坡㎡1850砂砾石回填m³955cm厚C20砼垫层m³92.5砼路肩石拆除m920预制C25砼路肩石(0.4*0.15)m920拆除料清运(运5km)m³295.72603桥至十八中段河道阻水构筑物砼拆除m³315建筑垃圾清运(运5km)m³315河道清淤(运5km)m³27303襄熙街桥至207国道箱涵段抽水m³4080河道清淤(运5km)m³1530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三施工专项工程三施工安全生产专项项1投标总报价(元)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磋商内容:(磋商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一磋商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份。1.报价表;2.技术服务方案;3.资格证明文件。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电话/传真:,电子函件: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开户银行:帐号/行号:附件二报价表(第一次)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项目名称响应内容1项目经理(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2工期日历天3工程质量4投标报价万元5......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此表后应附完整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报价时间:年月日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代理人工作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粘贴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五:资格审查资料(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及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附件六:技术方案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时适用)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时适用)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八: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金额1投标总报价(含其他优惠条件)234567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2、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空白本表带到磋商现场,最后报价时填写密封提交。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附件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襄阳市河道堤防管理局(单位名称)的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襄阳城区襄水维修养护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湖北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9人,营业收入为9897.4685万元,资产总额为8520.6938万元,属于虫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湖北域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7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6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襄水维修养护工程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