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空气流动床中标结果公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红十字会医院、厦门市糖尿病研究所)2025)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气流动床等一批设备中标
公告
一、项目编号:ZDZB(XM-GK)-2025043
二、项目名称:空气流动床等一批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康易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西路46-2号二楼之五
中标(成交)金额:79.3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厦门康易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空气流动床等
爱华泰克等
AHTK-XF-D等
一批
793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淑兰、钟晓红、陈立新、***、曾丽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③、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信息: 账户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7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经审查,各家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
2.厦门康易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7.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592-213993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
联系方式:杨倩倩 0592-2030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倩倩、林燕飞
电 话:0592-2030455
发售稿ZDZB(XM-GK)-202504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空气流动床等一批设备.doc
厦门康易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达招标厦门市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DZB(XM-GK)-2025043项目名称:空气流动床等一批设备采购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八月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电话:0592-2030455传真:0592-2030455网址:http://www.fjszdzb.comE-mail:zdzb1314@163.com关于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提示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贷款,即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以下金融机构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由专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或由保险公司为融资提供保险。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时,即可与支持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办理政府采购信用贷款的具体事宜。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联系人:魏慧媛0592-2158595(二)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联系人:陈虹0592-2283776、13806013400;朱姗姗0592-2991131、18080082825(三)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文辉0592-5125116吴龙辉0592-5120019以上具体贷款事项,以贷款机构与贷款人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为准,贷款人应进一步与贷款金融机构了解详细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预银企双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贷款业务。本提示仅作为信息告知,具体贷款事宜以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相关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可能发生变动。投标提醒以下内容是以往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容易疏忽的情况,为避免不必要的失误,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以下事项: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中提出的要求,投标人一定要满足要求,否则将导致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或无效。2、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划转入招标文件指定的账号,不同项目的账号不得混用,同一项目再次采购时投标人需重新缴交投标保证金。由于银行工作时间不同,投标保证金应提前缴交,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再次核对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是否正确,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未按规定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未实际到账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同时请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另外单独提交一份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以便及时核对保证金到账情况。建议投标人不论是否属于中小企业都足额缴交保证金,避免因评审时不被认定中小企业后造成保证金未足额缴交而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后果。3、在项目流标重新采购中,沿用之前旧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编制新的投标文件,却没有更改投标文件编号或投标日期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作废或无效。4、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投标代表签字的均应按要求盖章、签字,其他材料若无法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要盖骑缝章(包括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彩页等佐证材料)。5、为确保投标文件密封的完好性,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须确保密封的牢固性,投标文件的封口包括文件袋的袋口、袋底及侧边均应按要求进行密封。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监标人在检查投标文件过程中因密封不符合规定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所有责任。6、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投标人还应确保样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并完成签收手续;提交样品时请务必考虑时间点,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以免给投标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自行退回其投标样品,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走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负保管责任,概不承担样品的遗失或损坏责任。7、为确保在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请务必考虑交通拥堵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避免迟到。8、关于明确串标情节及后果的预警提示,供应商应明确知晓相应行为及后果8.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 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 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 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 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 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 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 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 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 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 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之间、供 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 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8.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恶意串通需承担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 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 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 应商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恶意串通的。8.3供应商存在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次月十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前统一上缴国库;并要求相关供应商在5个工作日内对恶意串通、视为串通的情形作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1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办法27一、说明30二、招标文件31三、投标文件的编写3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6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36六、定标与签订合同40七、询问、质疑与投诉41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4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5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64注:本招标文件共98页(含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DZB(XM-GK)-20250432、项目名称:空气流动床等一批设备3、《采购标的一览表》:人民币:元合同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要求品目最高限价合同包最高限价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是否核心产品投标保证金11-1空气流动床1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450000850000否是85001-2YAG激光治疗机1台320000否否1-3烧烫伤翻身床1台80000否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有效资信证明;1.3投标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1.4投标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资格审查小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及“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三个网站查询、打印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投标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其他说明:①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②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投标人无需再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相关文件。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对响应产品的要求:①、第一类医疗器械:响应人应提供响应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扫描件。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人应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若注册证未体现响应产品型号规格的,则应同时提供附页扫描件)。3.2对响应人的要求:响应人所投的医疗器械若含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若含有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响应人应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响应人为响应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潜在供应商可向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3.1现场获取:请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附件可下载)送达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办理购买手续。3.2邮件获取:①.填写《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并将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zdzb1314@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③.与我司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④.我司按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未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不予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有)及不受理投标。4、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25年09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地点: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本项目信息如有变更,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福建省中达招标网》(http://www.fjszdzb.com)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联系方式:陈老师0592-2139931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倩倩、林燕飞电话:0592-2030455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 编:361000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联 系 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 杨倩倩0592-2030455招标文件获取:林燕飞0592-2030455保证金查询: 陈美莺0591-87805820电 子 信 箱:zdzb1314@163.com传 真:0592-2030455账 户 信 息(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开 户 名: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账 号:3500 1890 0070 5251 545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本须知前附表A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项目条款号编 列 内 容A12.1采购人名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人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电话:陈老师0592-2139931A23资格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A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投标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A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接收人:林燕飞A512缴纳金额: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规定缴纳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账的风险)。注:①投标人必须从自身对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按合同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②在交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合同包号及用途。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A613.1投标文件份数:技术商务卷正本 1 份,副本5份;报价卷正本 1 份,副本5份。正本与副本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本(加盖公章的正本完整扫描件)一份(U盘)。A720.1评标方法、标准及定标原则(含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A823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读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服务类型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þ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 1.0%100-5001.1%0.8% 0.7%500-10000.8%0.45% 0.55%1000-50000.5%0.25% 0.35% 服务类型费 率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þ服务工程100以下1.5%1.5% 1.0%100-5001.1%0.8% 0.7%500-10000.8%0.45% 0.55%1000-50000.5%0.25% 0.35%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A924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中标人应将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A10履约保证金:有,3%。A11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或采购人有权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应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虚假应标行为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A12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指的是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章,本次招标不接受加盖投标专用章等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B-1、资格性检查表本表集中列示了资格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资格审查小组判断投标人资格审查是否符合的重要依据。资格性要求项号章条款号具体内容B1二3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B2二3.1投标人资格标准: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2、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若投标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否则视为该材料未提供。 3、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B3二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取消本文件有关对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要求。说明:“资格性要求”中任一条款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评标程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2、符合性检查表本表集中列示了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其内容是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符合性要求项号章条款号具体内容B5二3.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项目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人参加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B6二10.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B7二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 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B8二12.5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B913.2投标人必须将技术商务卷和报价卷分开装订并密封。技术商务卷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等凡是体现投标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部分,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人在制作和分册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务必留意。B1013.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类型章无效),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B1114.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B12二18.2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4)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B13二18.2.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的;(3) 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4) 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5) 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6) 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 技术商务卷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B1418.2.2.117.3.3重大偏差:下述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⑴、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⑵、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⑶、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⑷、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⑸、投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方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⑹、投标产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⑺、投标文件存在 两 项细微偏差的。⑻、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B1520.4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B16 供应商为取得中小企业身份而提供虚假声明,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B17投标报价在预算价(预算控制价)之内。B18符合性要求附表:带★号条款汇总表章节条款号内容三二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5.具有红光治疗功能★6.悬浮力:至少135kg~290kg可调,最大悬浮力不小于290kg。★17.保暖架:通过CFDA检测认证,需在产品注册证结构与组成中显示。★21.滤芯更换提示功能:当需要更换滤芯时,控制系统自动提示。三二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3.适用范围(用途):1064nm激光用于蓝黑色文身、太田痣、褐青色痣、继发性色素沉着的治疗;532nm激光用于雀斑、老年斑和咖啡斑的治疗★16.光斑大小的调节具备两种方式:自动设置光斑(通过旋转可变焦手柄的尺寸刻度来自动识别),也可以手动设置光斑(通过操作界面做人工设置)三二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9.床棚与铺板框架采用镶嵌式固定结构设计,非拉钩式固定结构,铺板边缘无凸起,不易划伤病人及医护人员;★11.翻身床底座台面及四周配备全不锈钢罩壳,易清洗打理;★12.转动盘固定销采用316不锈钢制成,直径≥10mm,强度高,高频率使用不会变形折弯,更加耐用;三四四、技术服务要求★1.6 投标人需自行配置可接入医院现有医疗设备运行管理系统的相应传感器,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需对此提供书面承诺。★3.1 质保期从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3年。由中标人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 说明:4、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无论是技术指标或文字描述要求,投标人必须逐条如实地书面响应及承诺,一项不满足或未逐条响应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其中品目号1-1、★5、★6、★17、★21;品目号1-2、★3、★16;品目号1-3、★9、★11、★12的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客观证据材料予以佐证。客观证据材料包括: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检测报告;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技术资料(彩页、技术白皮书、使用手册、技术说明书等)或者投标货物制造商官网发布的技术资料(并提供网址);样品(如有要求提供);演示内容(如有要求);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要求的或者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客观证据材料。对于非标准和非通用的设备,投标人也可提供此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合同技术规格及最终的性能检验报告(应有用户代表签名)作为客观证据材料。3、对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四、技术服务要求★1.6、★3.1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否则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不满足该项重要条款要求,其投标为无效投标。说明:“符合性要求”中任一条款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原则1、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实施二阶段评标:1、第一阶段:对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审。(1)、投标文件初审: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评标,首先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进行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具体条款见本章第18项。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计算出的平均分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部分得分。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报价卷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情形除外)。2、第二阶段:进行报价部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公式计算各投标人报价部分得分,并在各项优惠政策加分或价格扣除基础上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的得分或经折扣后的报价(如有)。3、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中标候选人数量: 3 个(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2 中标候选人排列顺序。经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评标程序后,按以下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的排列顺序(请按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从以下二项中选择一项打“√”):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以上办法都不能确定排序时,评标委员会在综合得分、投标价、技术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人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二、评标标准:1、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PT项: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未做任何说明的不得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值T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的符合性(满分54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T1-1、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一)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大面积烧烫伤、压疮及难愈合创面病人的治疗。1.悬浮治疗功能:舱体内的微珠颗粒自下而上单一方向循环运动,为患者提供软支撑,降低体表压强,减轻创面受压。2.洁净暖风功能:洁净暖风持续输送,保持患者体温、干燥创面、减少感染风险。”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2、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3.气泡律动按摩:加速血液循环、促进创面愈合。4.辅助翻身功能:通过控制微珠颗粒的运动状态,实现独特的体位固定,对患者进行翻身换药,减少医护人员劳动量。7.滤布:NBC丝网布材质,透气不透砂,防水性能良好。”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3、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透气板:厚度≥12.5mm,透气性均匀,抗潮、耐腐蚀,不易变形膨胀破裂。9.微珠颗粒:粒径≥50μm~154μm。10.控制系统:液晶触摸显示屏,尺寸≥10英寸,液晶显示屏距离地面尺寸≥60厘米,站立即可操作。”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4、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温度控制:可设定并实时显示承载区温度,温度设定范围包含:25℃~42℃。12.加热功能:高能效加热装置,加热功率≤0.75KW。 13.散热风扇:超静音散热风扇,电压:110V,功率≤28W。”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5、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风机:静音高压风机,功率≤0.75KW。15.冷却模式:风冷模式。16.称重功能:可实时显示患者体重;配合打印功能,能详细记录病人体重变化,方便临床补液。”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6、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压紧装置:压条边框铝合金材质,内高外低台阶式设计,压条安装、拆卸方便。19.下床体两侧具有折叠式一体化脚踏设计,无需单独配置脚踏板,方便收纳,节约使用空间。”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7、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0.消毒功能:臭氧发生装置开启后15min被消毒区域内臭氧浓度≥35ppm。22.超温报警功能:当承载区超过最大目标温度时,超温指示灯红灯亮起。”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8、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2.激光波长:1064nm和 532nm;4.激光传输系统:七关节的导光臂”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9、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5.激光传输系统损耗率:≤30%;6.需配置双激光器;7.每个激光晶体规格:≥Φ7×10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0、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光机座结构:立筋厢式结构,以保证光路的稳定性;9.Q开关电源:CMOS管式电源,以提高连续稳定工作的能力;10.冷却系统:四重冷却系统(双水冷和双风冷),以提高设备的高效散热能力”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1、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输出方式:单脉冲和重复脉冲模式;12.最大单脉冲能量密度:≥12j/cm2;13.脉冲能量不稳定度:优于±1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2、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脉宽:≤6ns;15.最大频率:≥10HZ;17.光斑尺寸:1-7mm可调(调节精度为1mm)”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3、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光斑识别:系统自动识别,无需对操作屏进行光斑尺寸设置;19.光束模式:多模;20.光束发散角:≤51mrad”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4、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1.光斑质量:平帽光斑(能量密度分布更均匀);22.瞄准光波长:650nm(光线亮度强弱可调);23.操作界面:>10″的彩色触摸屏”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5、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4.需具备光斑计数功能;25.安全装置: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保护装置能切断激光电源;26.脚踏开关寿命:≥25000次;27.操作界面/软件需具备治疗参数设置建议等实操指南。”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6、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适用于烧烫伤患者作抢救、治疗、转运用。通过翻转使患者减轻创面压迫,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和控制感染;2.床体规格:不小于2200mm×700mm×1200mm,高度调整范围≥150mm;3.铺板规格:不小于2050mm×550mm,承重≥185Kg”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7、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4.俯、仰铺板间距调节范围:≥200-420mm,360º单双侧任意翻转;5.助力升降,手动翻身;6.采用折叠转盘技术,便于医生给患者进行头部取皮、植皮及整形手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8、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7.铺板联动支撑结构,使床面最大限度的保持平整;8.铺板框架采用304不锈钢制成,厚度不少于3mm;10.床棚采用双向复合加强编织工艺,张力强;”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2、技术支持材料(满分1分):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每提供上述一种技术支持材料得0.5分,满分1分。1PB项: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B1、保修方案(满分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同时列出设备大修或严重损坏的修理方案得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的得1.5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B2、售后服务(满分3分):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可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及原厂售后的报修方式,否则不得分。3B3、培训方案(满分3分):投标人能够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方案,方案至少包含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并且对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步骤、正常维护有说明的得3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3B4、业绩(满分3分):根据投标设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空气流动床或YAG激光治疗机相关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备查,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3B5、本地化服务(满分3分):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3备注: 1、投标人对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佐证材料(在对应处作好标记)予以证明,并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 2、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样品(样机,如有)、演示结果、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PF项:报价部分评分(满分 3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从而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带入公式计算价格分:PF1、算术错误的修正(如果有的话):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第20.4款进行算术性修正;PF2、漏(缺)项处理(如果有的话):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漏(缺)项的,则按本须知第20.2条规定处理;PF3、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如果有的话):符合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有效投标人,其价格扣除办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D。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数+漏(缺)项价格-政策优惠扣除数评委将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价格公式:PF=F低/F×30%×100注:①、PF为报价部分得分。②、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评标价的最低值。③、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④、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PG项: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PG-1、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2.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各部分评标项分值如下:合同包1PT: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55PB:商务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5PF:报价评标项标准总分值30PG:附加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扣除 (如有的话)说明:1、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PT+PB+PF2、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投标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最后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公式计算其综合得分。3、评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评标标准:1、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PT项: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未做任何说明的不得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值T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的符合性(满分54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T1-1、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一)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大面积烧烫伤、压疮及难愈合创面病人的治疗。1.悬浮治疗功能:舱体内的微珠颗粒自下而上单一方向循环运动,为患者提供软支撑,降低体表压强,减轻创面受压。2.洁净暖风功能:洁净暖风持续输送,保持患者体温、干燥创面、减少感染风险。”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2、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3.气泡律动按摩:加速血液循环、促进创面愈合。4.辅助翻身功能:通过控制微珠颗粒的运动状态,实现独特的体位固定,对患者进行翻身换药,减少医护人员劳动量。7.滤布:NBC丝网布材质,透气不透砂,防水性能良好。”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3、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透气板:厚度≥12.5mm,透气性均匀,抗潮、耐腐蚀,不易变形膨胀破裂。9.微珠颗粒:粒径≥50μm~154μm。10.控制系统:液晶触摸显示屏,尺寸≥10英寸,液晶显示屏距离地面尺寸≥60厘米,站立即可操作。”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4、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温度控制:可设定并实时显示承载区温度,温度设定范围包含:25℃~42℃。12.加热功能:高能效加热装置,加热功率≤0.75KW。 13.散热风扇:超静音散热风扇,电压:110V,功率≤28W。”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5、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风机:静音高压风机,功率≤0.75KW。15.冷却模式:风冷模式。16.称重功能:可实时显示患者体重;配合打印功能,能详细记录病人体重变化,方便临床补液。”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6、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压紧装置:压条边框铝合金材质,内高外低台阶式设计,压条安装、拆卸方便。19.下床体两侧具有折叠式一体化脚踏设计,无需单独配置脚踏板,方便收纳,节约使用空间。”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7、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0.消毒功能:臭氧发生装置开启后15min被消毒区域内臭氧浓度≥35ppm。22.超温报警功能:当承载区超过最大目标温度时,超温指示灯红灯亮起。”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8、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2.激光波长:1064nm和 532nm;4.激光传输系统:七关节的导光臂”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9、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5.激光传输系统损耗率:≤30%;6.需配置双激光器;7.每个激光晶体规格:≥Φ7×10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0、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光机座结构:立筋厢式结构,以保证光路的稳定性;9.Q开关电源:CMOS管式电源,以提高连续稳定工作的能力;10.冷却系统:四重冷却系统(双水冷和双风冷),以提高设备的高效散热能力”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1、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输出方式:单脉冲和重复脉冲模式;12.最大单脉冲能量密度:≥12j/cm2;13.脉冲能量不稳定度:优于±1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2、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脉宽:≤6ns;15.最大频率:≥10HZ;17.光斑尺寸:1-7mm可调(调节精度为1mm)”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3、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光斑识别:系统自动识别,无需对操作屏进行光斑尺寸设置;19.光束模式:多模;20.光束发散角:≤51mrad”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4、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1.光斑质量:平帽光斑(能量密度分布更均匀);22.瞄准光波长:650nm(光线亮度强弱可调);23.操作界面:>10″的彩色触摸屏”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5、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4.需具备光斑计数功能;25.安全装置: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保护装置能切断激光电源;26.脚踏开关寿命:≥25000次;27.操作界面/软件需具备治疗参数设置建议等实操指南。”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6、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适用于烧烫伤患者作抢救、治疗、转运用。通过翻转使患者减轻创面压迫,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和控制感染;2.床体规格:不小于2200mm×700mm×1200mm,高度调整范围≥150mm;3.铺板规格:不小于2050mm×550mm,承重≥185Kg”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7、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4.俯、仰铺板间距调节范围:≥200-420mm,360º单双侧任意翻转;5.助力升降,手动翻身;6.采用折叠转盘技术,便于医生给患者进行头部取皮、植皮及整形手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8、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7.铺板联动支撑结构,使床面最大限度的保持平整;8.铺板框架采用304不锈钢制成,厚度不少于3mm;10.床棚采用双向复合加强编织工艺,张力强;”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2、技术支持材料(满分1分):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每提供上述一种技术支持材料得0.5分,满分1分。1PB项: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B1、保修方案(满分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同时列出设备大修或严重损坏的修理方案得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的得1.5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B2、售后服务(满分3分):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可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及原厂售后的报修方式,否则不得分。3B3、培训方案(满分3分):投标人能够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方案,方案至少包含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并且对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步骤、正常维护有说明的得3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3B4、业绩(满分3分):根据投标设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空气流动床或YAG激光治疗机相关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备查,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3B5、本地化服务(满分3分):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3备注: 1、投标人对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佐证材料(在对应处作好标记)予以证明,并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 2、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样品(样机,如有)、演示结果、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PF项:报价部分评分(满分 3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从而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带入公式计算价格分:PF1、算术错误的修正(如果有的话):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第20.4款进行算术性修正;PF2、漏(缺)项处理(如果有的话):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漏(缺)项的,则按本须知第20.2条规定处理;PF3、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如果有的话):符合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有效投标人,其价格扣除办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D。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数+漏(缺)项价格-政策优惠扣除数评委将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价格公式:PF=F低/F×30%×100注:①、PF为报价部分得分。②、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评标价的最低值。③、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④、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PG项: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PG-1、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2.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各部分评标项分值如下:合同包1PT: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55PB:商务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5PF:报价评标项标准总分值30PG:附加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扣除 (如有的话)说明:1、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PT+PB+PF2、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投标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最后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公式计算其综合得分。3、评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评标标准:1、通过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核,有三家或三家以上符合专业条件要求并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则依照以下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分:PT项: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未做任何说明的不得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值T1、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的符合性(满分54分):针对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大点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价T1-1、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一)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大面积烧烫伤、压疮及难愈合创面病人的治疗。1.悬浮治疗功能:舱体内的微珠颗粒自下而上单一方向循环运动,为患者提供软支撑,降低体表压强,减轻创面受压。2.洁净暖风功能:洁净暖风持续输送,保持患者体温、干燥创面、减少感染风险。”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2、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3.气泡律动按摩:加速血液循环、促进创面愈合。4.辅助翻身功能:通过控制微珠颗粒的运动状态,实现独特的体位固定,对患者进行翻身换药,减少医护人员劳动量。7.滤布:NBC丝网布材质,透气不透砂,防水性能良好。”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3、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透气板:厚度≥12.5mm,透气性均匀,抗潮、耐腐蚀,不易变形膨胀破裂。9.微珠颗粒:粒径≥50μm~154μm。10.控制系统:液晶触摸显示屏,尺寸≥10英寸,液晶显示屏距离地面尺寸≥60厘米,站立即可操作。”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4、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温度控制:可设定并实时显示承载区温度,温度设定范围包含:25℃~42℃。12.加热功能:高能效加热装置,加热功率≤0.75KW。 13.散热风扇:超静音散热风扇,电压:110V,功率≤28W。”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5、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风机:静音高压风机,功率≤0.75KW。15.冷却模式:风冷模式。16.称重功能:可实时显示患者体重;配合打印功能,能详细记录病人体重变化,方便临床补液。”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6、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压紧装置:压条边框铝合金材质,内高外低台阶式设计,压条安装、拆卸方便。19.下床体两侧具有折叠式一体化脚踏设计,无需单独配置脚踏板,方便收纳,节约使用空间。”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7、所投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0.消毒功能:臭氧发生装置开启后15min被消毒区域内臭氧浓度≥35ppm。22.超温报警功能:当承载区超过最大目标温度时,超温指示灯红灯亮起。”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8、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2.激光波长:1064nm和 532nm;4.激光传输系统:七关节的导光臂”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9、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5.激光传输系统损耗率:≤30%;6.需配置双激光器;7.每个激光晶体规格:≥Φ7×10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0、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8.光机座结构:立筋厢式结构,以保证光路的稳定性;9.Q开关电源:CMOS管式电源,以提高连续稳定工作的能力;10.冷却系统:四重冷却系统(双水冷和双风冷),以提高设备的高效散热能力”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1、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1.输出方式:单脉冲和重复脉冲模式;12.最大单脉冲能量密度:≥12j/cm2;13.脉冲能量不稳定度:优于±10%”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2、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4.脉宽:≤6ns;15.最大频率:≥10HZ;17.光斑尺寸:1-7mm可调(调节精度为1mm)”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3、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8.光斑识别:系统自动识别,无需对操作屏进行光斑尺寸设置;19.光束模式:多模;20.光束发散角:≤51mrad”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4、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1.光斑质量:平帽光斑(能量密度分布更均匀);22.瞄准光波长:650nm(光线亮度强弱可调);23.操作界面:>10″的彩色触摸屏”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5、所投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产品满足技术参数“24.需具备光斑计数功能;25.安全装置: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保护装置能切断激光电源;26.脚踏开关寿命:≥25000次;27.操作界面/软件需具备治疗参数设置建议等实操指南。”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6、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1.适用于烧烫伤患者作抢救、治疗、转运用。通过翻转使患者减轻创面压迫,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和控制感染;2.床体规格:不小于2200mm×700mm×1200mm,高度调整范围≥150mm;3.铺板规格:不小于2050mm×550mm,承重≥185Kg”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7、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4.俯、仰铺板间距调节范围:≥200-420mm,360º单双侧任意翻转;5.助力升降,手动翻身;6.采用折叠转盘技术,便于医生给患者进行头部取皮、植皮及整形手术”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1-18、所投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产品满足技术参数“7.铺板联动支撑结构,使床面最大限度的保持平整;8.铺板框架采用304不锈钢制成,厚度不少于3mm;10.床棚采用双向复合加强编织工艺,张力强;”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3T2、技术支持材料(满分1分):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由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或技术白皮书,每提供上述一种技术支持材料得0.5分,满分1分。1PB项:商务部分评分(满分15分)评分因素及细则满分B1、保修方案(满分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同时列出设备大修或严重损坏的修理方案得3分;列出设备常见问题并提出保修措施的得1.5分;其他情况或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3B2、售后服务(满分3分):供应商承诺所投产品可提供原厂售后服务的得3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承诺及原厂售后的报修方式,否则不得分。3B3、培训方案(满分3分):投标人能够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方案,方案至少包含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并且对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步骤、正常维护有说明的得3分;未提供或方案不满足以上要求的不得分。3B4、业绩(满分3分):根据投标设备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评价:同类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空气流动床或YAG激光治疗机相关销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①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 ②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④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备查,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该项业绩完整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对该项业绩将不予采信。 每个有效业绩得1分,满分3分。3B5、本地化服务(满分3分):投标人可提供厦门本地化服务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可提供合作单位协议或者自身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也可以提供在本地设立的项目部、办公室、办事处等机构证明,或者承诺成交后提供本地化服务。3备注: 1、投标人对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进行佐证的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佐证材料(在对应处作好标记)予以证明,并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 2、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应答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如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检测报告、样品(样机,如有)、演示结果、产品彩页或Datasheet(技术白皮书)等(佐证材料相互不一致的,以此先后顺序判定,排序在前的优先认定)】不一致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判定依据。PF项:报价部分评分(满分 30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下述规则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从而计算出各投标人的评标价带入公式计算价格分:PF1、算术错误的修正(如果有的话):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投标人须知第20.4款进行算术性修正;PF2、漏(缺)项处理(如果有的话):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存在漏(缺)项的,则按本须知第20.2条规定处理;PF3、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如果有的话):符合中小企业政策优惠的有效投标人,其价格扣除办法详见本须知前附表D。评标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数+漏(缺)项价格-政策优惠扣除数评委将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部分得分。价格公式:PF=F低/F×30%×100注:①、PF为报价部分得分。②、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评标价的最低值。③、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④、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PG项:价格扣除(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PG-1、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项目 比例 方法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2.00%1、同一采购包内,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实施优先采购的产品,给予产品价格报价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标的同时包含其它非优先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优先采购产品和非优先采购产品进行分项报价,非优先采购产品的报价不享受给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优惠。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同时提供下述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1)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2)《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在品目清单中标明所投产品属于哪项对应品目);(3)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优先类)、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资料(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备注:①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且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②同一优先采购产品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强制类节能产品不进行价格扣除。各部分评标项分值如下:合同包1PT: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55PB:商务评标项标准总分值15PF:报价评标项标准总分值30PG:附加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扣除 (如有的话)说明:1、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PT+PB+PF2、根据各评委的打分结果,在计算投标人商务、技术综合得分时,对评委的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的打分结果分别汇总,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因素得分及商务因素得分。最后根据各有效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公式计算其综合得分。3、评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三、定标原则: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只能以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标。投标人未明确的,则每项商务评分均取联合体各方该项商务分最低的得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D: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办法序号项目具体内容1本项目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类型:工业2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1)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货物类别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工程类别采购项目: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4)服务类别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扣除;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3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认定标准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优惠办法根据序号2“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认定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1、降低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比例: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经认定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2、降低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50%支付,具体根据双方的合同进行约定。6价格扣除:(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中,对符合上述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类项目按15%扣除,工程项目按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7资料提供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不予价格扣除。 2、符合监狱企业政策的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单位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中标人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相应的《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视为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中标、成交无效,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8相关风险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对中小企业认定出现失误而造成投标保证金缴交不足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9说明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认定标准的,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只享受一次,不累加计算。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即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4“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报名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6投标人必须从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2.7“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8“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2.9解释权:招标采购单位拥有本次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3.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且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或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2投标人应遵守并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其投标货物或服务也应符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加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号},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3.3.1信用记录的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3.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3)、“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3.3.3查询的具体办法、使用规则及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无效。本项目在开标后至评审前,资格审查小组将先行登入上述网站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将查询结果上报评委会,并将相关网站查询网页界面打印存档。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当日查询结果为准。3.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3.5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③、母公司、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或均为同一家母公司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3项规定拒绝联合体投标的项目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联合体中资质等级较低的一方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针对本项目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联合体只能以其中一方具备的条件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以联合体的确定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评分。3.7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第B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并作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费用、风险及知识产权4.1不管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其参加采购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风险。4.2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任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投标人承担。4.3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含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内容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招标内容及要求(4)合同主要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5.2除非有特殊需要,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若对以上情况要求了解,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到使用地勘查,费用自理,否则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原件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均视为已收悉。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标的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8.3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以书面方式提出不符合的说明,则视为投标人能够完全理解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对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不管是多么微小,投标人都应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如实详细说明,投标人在中标后才提出或被采购人发现投标人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按弄虚作假处理。8.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为谋取中标恶意篡改《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产品响应栏中应答的技术指标与其提供的佐证材料明显不符的【特别是招标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答的具体数值与投标人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的(非因简单粘贴复制形成),可视为投标人为谋取中标而恶意篡改所投产品技术指标】,评标委员会可视为弄虚作假而拒绝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5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或采购人有权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各种资料、说明、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监督管理部门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合同的,则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给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9.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要求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原件与译文不一致的,以中文翻译件为准。9.2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分为技术商务卷和报价卷二册。10.1技术商务卷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附件1)(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2)(3)投标人代表合法性证明(附件3)(4)标的说明一览表(附件4)(5)供货范围清单(附件5)(6)技术与商务评分项点对点应答表(附件6)(7)重要条款(带“★”号条款)逐条响应表(附件7)(8)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附件8)(9)技术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附件9)(10)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10)(1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附件11)(12)退回投标保证金说明函(附件12)10.2报价卷应包括下列部分:(1)开标一览表(附件13)(2)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14)(3)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文件(如有)(附件1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第A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第A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第A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2.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6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未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向投标人支付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7在中标人支付所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凭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加盖中标人公章及合同原件电子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予以原额无息退还。12.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9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修改、撤回投标文件的;(2)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修正的;(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4条所列情形或投标人之间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5条所列情形之一,且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4)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5)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提供虚假、失实证明(说明)或伪造相关证明(说明)等投标响应材料的;(7)因本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8)以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9)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10)若中标人未能做到:a、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签订合同;或b、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11)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3.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卷和报价卷)正本各壹份,副本若干份(具体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第A6项),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3.2投标人必须将技术商务卷和报价卷分开装订并密封。技术商务卷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节能(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明细表、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等凡是体现投标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部分,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部分。投标人在制作和分册装订、密封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务必留意。13.3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技术商务卷格式”和“报价卷格式”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①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正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②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封面标明“副本”字样)、索引、页码,并用胶装装订成册;副本可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13.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如是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其他类型章无效),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3.5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由正本完整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个人签字应真实、有效。13.7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或公章。13.8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13.9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提供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投标人随同投标文件提供的技术资料(含法定检测机构的测试报告、鉴定文件等)必须规范、完整,否则将导致评委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13.10投标人对招标要求应该响应的内容采取回避,或对本应提供的技术数据采取文字叙述答非所问、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将导致评委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13.11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对技术、商务内容逐条应答的,投标人应对照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条款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如实应答,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特别是招标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的条款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在对应处标注对应关系)予以佐证,并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如果投标描述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且证明材料描述内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评委会可依据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为负偏离,如果评委会认定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恶意篡改投标文件情形的按本须知第8.4条处理。13.1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采用PDF格式将投标文件正本完整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本,用U盘保存(无病毒),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资质文件和证书等可用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一致。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发生不一致的,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1投标人应将技术商务卷、报价卷正、副本分别密封(正本、副本分开,同类副本可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电子文本(应在介质上张贴投标人及项目名称的标签)装在报价卷正本中。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1.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注以下内容:项目名称:投标人:单位全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有分包号的还应注明所投合同包号并注明卷册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外包装需注明“于年月日时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签字或盖章。14.1.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或即使已接收但其投标仍可被拒绝,且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1.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1条至第14.1.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不接收邮寄或快递的投标。14.1.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4.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1.8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备案的名称相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14.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应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出席开标会(备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与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人代表应一致。15.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均视同认可开标记录和开标活动的其他安排。15.4投标人派出人员为非投标人代表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进入开标会现场并且不允许其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按“投标人无确认”(即: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以“文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报价、开标记录”等方面的事由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处理。16.资格审查16.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评标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3条所述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入评标。17.评标17.1评标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利害关系是指:⑴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⑵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⑷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⑸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2评标方法:开标程序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17.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7.4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17.5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8.符合性检查18.1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逐项界定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8.2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的影响了其他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4)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18.2.1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第B12项。18.2.2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8.2.2.1重大偏差:下述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B”第B13项。18.2.2.2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下述情况属于细微偏差:⑴、有明显文字和算术计算错误的内容,能接受评委会提出修正意见的;⑵、同类问题出现前后文字表述不一致;⑶、含义不明确的表述。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补正的程序和方法按照法律法规对澄清的规定执行。无法补正的,可在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认定。18.3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本条规定不适用于服务类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服务要求响应优劣、资格条件高低、商务条件高低情况依序择优确定。其余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规定确定有效投标人后,若投标人家数不足3家,按照本章第20.6条规定处理。家数达到3家或以上的,评标继续。(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服务要求响应优劣、资格条件高低、商务条件高低情况依序择优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所有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均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18.4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5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投标人的全部投标材料,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逐一核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依据“货物(服务)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作出评价。资格条款和不响应即为无效投标的实质性条款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和实施指引》的补充通知(四)第一点第三款的要求,对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为该项资格条件或该项实质性要求不响应;得(扣)分条款及其他条款,对投标描述和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以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18.6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8.6.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18.6.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18.6.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采购项目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响应人参加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18.6.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18.6.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的;18.6.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8.6.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8.6.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6.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8.6.10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投标文件的澄清19.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0.比较与评价20.1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所述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0.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0.3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一)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主要是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说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本款所述合理的时间内指在接到电话通知的半小时内,建议投标人提前评估其报价的合理性,提早准备相应材料,以便出现上述情形时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20.4对投标文件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下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存在多份开标一览表的,以公开宣唱的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当同时出现上述错误,更正方法相冲突时,可采取对“有错”投标人不利的原则进行修正。20.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C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20.6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由此导致项目流标所带来的任何后果及风险。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1.定标准则21.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标准,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3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2.2在中标合同签字生效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人发出落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发出落标结果通知书的二周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领取。22.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3.招标代理服务费23.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3.2招标代理服务费交纳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入本公司账户。24.签订合同24.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属中标人责任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24.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4.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24.4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4.5中标人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A第A10项规定执行。七、询问、质疑与投诉25.询问、质疑与投诉25.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的,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5.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现场提交书面函件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5.2.1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下述规定办理。(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5.2.2质疑书的要求:质疑书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材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逐页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被质疑人的名称等;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③具体的质疑事项;④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理由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⑤质疑人公司法人代表对经办人的授权函原件(载明授权具体权限和事项),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为质疑人法人的无需此件。25.2.3质疑事项的委托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25.2.4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未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仅可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提出书面质疑,但不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既购买招标文件而又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可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提出书面质疑;②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③质疑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④质疑事项应在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活动范围内;⑤证据真实,来源合法。25.2.5质疑的受理25.2.5.1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质疑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书面告知投标人修改或补充后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重新提出质疑,重新提出质疑日期为提出质疑日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25.2.5.2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1)质疑人不是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不符合本章25.2.4条第①项规定的;(2)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质疑未签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质疑时效的;(5)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无法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6)以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非现场纸质书面方式提交的。(7)未按规定一次性提出质疑,第二(多)次质疑不予受理。25.2.6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供应商必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否则,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25.2.7投标人不按上述规定提出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有权不予受理。25.2.8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报送监管部门后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25.3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6.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6.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述及总体要求:1.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应满足下述要求:1.1投标人所投货物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所有货物均为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和非展览会展示样品设备,外观无刮、碰痕迹,并有下列明显标记: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标识、产地、出厂日期、出产序列号等),不接受改装改配产品。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货物的电气、设备仪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噪声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1.2投标人应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采购人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的售后服务。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中如有配套使用的相关软件,必须是正版的、合法的。1.3投标人须保障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不满足本条款要求的,采购人将拒绝验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将由中标人负责。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空气流动床,核心产品不同供应商用同一品牌产品参加同一个合同包投标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招标文件第二章18.3款规定评审。二、技术参数:品目号1-1、空气流动床(一)设备用途:主要用于大面积烧烫伤、压疮及难愈合创面病人的治疗。(二)技术规格参数要求:1.悬浮治疗功能:舱体内的微珠颗粒自下而上单一方向循环运动,为患者提供软支撑,降低体表压强,减轻创面受压。2.洁净暖风功能:洁净暖风持续输送,保持患者体温、干燥创面、减少感染风险。3.气泡律动按摩:加速血液循环、促进创面愈合。4.辅助翻身功能:通过控制微珠颗粒的运动状态,实现独特的体位固定,对患者进行翻身换药,减少医护人员劳动量。★5.具有红光治疗功能★6.悬浮力:至少135kg~290kg可调,最大悬浮力不小于290kg。7.滤布:NBC丝网布材质,透气不透砂,防水性能良好。8.透气板:厚度≥12.5mm,透气性均匀,抗潮、耐腐蚀,不易变形膨胀破裂。9.微珠颗粒:粒径≥50μm~154μm。10.控制系统:液晶触摸显示屏,尺寸≥10英寸,液晶显示屏距离地面尺寸≥60厘米,站立即可操作。11.温度控制:可设定并实时显示承载区温度,温度设定范围包含:25℃~42℃。12.加热功能:高能效加热装置,加热功率≤0.75KW。13.散热风扇:超静音散热风扇,电压:110V,功率≤28W。14.风机:静音高压风机,功率≤0.75KW。15.冷却模式:风冷模式。16.称重功能:可实时显示患者体重;配合打印功能,能详细记录病人体重变化,方便临床补液。★17.保暖架:通过CFDA检测认证,需在产品注册证结构与组成中显示。18.压紧装置:压条边框铝合金材质,内高外低台阶式设计,压条安装、拆卸方便。19.下床体两侧具有折叠式一体化脚踏设计,无需单独配置脚踏板,方便收纳,节约使用空间。20.消毒功能:臭氧发生装置开启后15min被消毒区域内臭氧浓度≥35ppm。★21.滤芯更换提示功能:当需要更换滤芯时,控制系统自动提示。22.超温报警功能:当承载区超过最大目标温度时,超温指示灯红灯亮起。(三)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备注1床体1台2滤布2条3微珠颗粒24桶4控制系统1套5臭氧发生装置1套6红光灯装置1套7保暖架1个8滤芯3个9脚踏开关1个10电源线1根1116A插排1个12过滤网1个60目13筛网1个80目14打印纸2卷15使用说明书1册品目号1-2、YAG激光治疗机(一)技术参数1.激光器类型:掺钕钇铝石榴石激光2.激光波长:1064nm和532nm★3.适用范围(用途):1064nm激光用于蓝黑色文身、太田痣、褐青色痣、继发性色素沉着的治疗;532nm激光用于雀斑、老年斑和咖啡斑的治疗4.激光传输系统:七关节的导光臂5.激光传输系统损耗率:≤30%6.需配置双激光器7.每个激光晶体规格:≥Φ7×1008.光机座结构:立筋厢式结构,以保证光路的稳定性9.Q开关电源:CMOS管式电源,以提高连续稳定工作的能力10.冷却系统:四重冷却系统(双水冷和双风冷),以提高设备的高效散热能力11.输出方式:单脉冲和重复脉冲模式12.最大单脉冲能量密度:≥12j/cm213.脉冲能量不稳定度:优于±10%14.脉宽:≤6ns15.最大频率:≥10HZ★16.光斑大小的调节具备两种方式:自动设置光斑(通过旋转可变焦手柄的尺寸刻度来自动识别),也可以手动设置光斑(通过操作界面做人工设置)17.光斑尺寸:1-7mm可调(调节精度为1mm)18.光斑识别:系统自动识别,无需对操作屏进行光斑尺寸设置19.光束模式:多模20.光束发散角:≤51mrad21.光斑质量:平帽光斑(能量密度分布更均匀)22.瞄准光波长:650nm(光线亮度强弱可调)23.操作界面:>10″的彩色触摸屏24.需具备光斑计数功能25.安全装置:冷却系统发生故障时,自动保护装置能切断激光电源26.脚踏开关寿命:≥25000次27.操作界面/软件需具备治疗参数设置建议等实操指南。(二)配置清单序号名称数量1ND:YAG激光治疗机主机(需配置双激光器)1台2导光臂(含刀头)1套3防护眼镜1副4防护眼罩1副5锁开关钥匙2把6遥控联锁1个7脚踏开关1个8加水装置1套9溢流管1根10激光警告标牌1张11说明书1份12合格证1份品目号1-3、烧烫伤翻身床(一)技术参数1.适用于烧烫伤患者作抢救、治疗、转运用。通过翻转使患者减轻创面压迫,促进血液循环,预防和控制感染;2.床体规格:不小于2200mm×700mm×1200mm,高度调整范围≥150mm3.铺板规格:不小于2050mm×550mm,承重≥185Kg4.俯、仰铺板间距调节范围:≥200-420mm,360º单双侧任意翻转5.助力升降,手动翻身6.采用折叠转盘技术,便于医生给患者进行头部取皮、植皮及整形手术7.铺板联动支撑结构,使床面最大限度的保持平整;8.铺板框架采用304不锈钢制成,厚度不少于3mm;★9.床棚与铺板框架采用镶嵌式固定结构设计,非拉钩式固定结构,铺板边缘无凸起,不易划伤病人及医护人员;10.床棚采用双向复合加强编织工艺,张力强;★11.翻身床底座台面及四周配备全不锈钢罩壳,易清洗打理;★12.转动盘固定销采用316不锈钢制成,直径≥10mm,强度高,高频率使用不会变形折弯,更加耐用;(二)配置清单序号名 称单位数量备 注1床体台12支撑架个2两端各一,其一含折叠转盘3手脚板个44捆绑带条35俯铺板个16仰铺板个17手脚架滑杆个48脚轮个49输液架个110输液架滑杆个111海绵垫个2(大小各一)12铺夹紧螺母扳手个213使用说明书本114 合格证张1三、货物交货要求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中标人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厂家出厂的原包装。1.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中标人负责。1.2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现场。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损坏和丢失及其它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1.3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2、中标人负责将所有货物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四、技术服务要求1、安装调试要求1.1由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在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附验收报告);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双方根据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求,在到货后及时对设备的包装、外观、设备品牌、原厂商、产地、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查验。同时,中标人应即刻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如设备有损坏、与合同、招投标文件文件不相符之情形,或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有一项或数项指标未达到要求,中标人应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设备,并承担更换产生的费用,因更换设备造成逾期交付的,中标人按照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1.2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1.3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中标人安装调试人员一切费用自理。1.4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1.5中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及施工用具,在进入采购人安装地现场后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安装地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食宿,由中标人负责。★1.6投标人需自行配置可接入医院现有医疗设备运行管理系统的相应传感器,所需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需对此提供书面承诺。2、培训要求中标人应提供现场人员的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操作培训、保养培训和维修培训,中标人应在采购人组织验收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操作使用及基础维护的培训及相应的PPT培训资料,直至采购人使用科室的人员能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能,维修人员能进行常规维护、检修与保养直到熟悉为止。3、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3.1质保期从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为3年。由中标人安排专职技术人员对设备负责免费维护维修。3.2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设备故障,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2小时内电话响应,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24小时内无法完成修复的,中标人提供相应配置的代用设备或更换新设备,以保证采购人工作生产不中断,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3中标人应做好每次维修、运维保养内容的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次维修或保养响应和到场的时间、维修持续时间、故障部位、更换的配件等,由采购人、中标人技术人员、使用科室三方确认。在维修运维保养操作中,中标人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对自身人身安全负全责。3.4在质保期内,中标人维护人员进入医院进行设备维护时,应严格遵守医院的隐私保护制度,在接触可能包含患者隐私信息的设备数据存储区域、操作界面等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获取、使用、披露患者的任何医疗信息,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仍继续有效。3.5在质保期内,如采购人存在软件升级需求,中标人应及时提供软件免费升级。3.6在质保期保修期内,中标人应确保年开机率在95%(含)以上,若不能达到此开机率,将作以下处理:(1)年开机率在90(含)-95%(不含)之间,延长质保期保修期1年;(2)年开机率在85(含)-90%(不含)之间,延长质保期保修期2年;(3)年开机率低于85%(不含),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新机,并重新计算质保期保修期,以及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注:年开机率=(365-停机天数)/365。3.7质保期满后,合同货物无质量问题或存在的问题均已解决的,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出具质保期满确认书。3.8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但只能收取零配件费,且零配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中标人保证能长期提供维修配件,具体的维修服务协议待质保期满另行签订。3.9质保期内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应由国家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4、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4.1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4.2.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4.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4.2.3最终验收:安装调试完毕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并在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供4.2.4约定的验收资料,采购人在15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根据招投标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的功能配置、技术参数,结合合同附件中的供货清单进行验收。设备以采购人的验收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人签署《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4.2.4资料提供:中标人在采购人组织验收前应提供如下资料,并盖中标人单位印章。(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厂家产品授权书》、《质保期承诺书》等;(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3)设备中文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安装维修手册,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等文件资料。4.3中标人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须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如需办理进口手续,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4.4本章节《技术规格要求》内容只提及仪器主要配置,中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仪器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中标人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仪器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中标人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仪器总价的2‰的延误金。4.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供应商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5、技术资料要求中标人应在设备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操作手册、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维修线路原理图及其维修资料;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6、专用工具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7、备品备件中标人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含在报价总价中(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8、不可抗力8.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8.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8.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五、违约责任1、中标人逾期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的,应按每逾期一日,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个日历日,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2、合同货物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换货。如采购人选择换货,中标人重新供货导致的交货期延迟的,按1条处理;若采购人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3、中标人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第4条约定,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现的,按3条处理;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如采购人已支付货物价款,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返还,此外,中标人应另外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4、中标人的投标(报价)资料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内容等情形,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前发现的,按2条处理;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发现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如采购人已支付货物价款,中标人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返还,此外,中标人应另外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5、采购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换货、退货或解除合同的,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收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因退、换货或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回不合格货物,采购人不对上述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逾期超过20个日历日仍未收回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理上述货物。6、质保期内,若中标人实际的维修响应(到达现场)时间不满足本合同要求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组织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设备经中标人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约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返还已付款项及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7、如因中标人维护人员的原因导致患者医疗信息泄露,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患者的赔偿、医院因声誉受损造成的损失等,且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8、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中标人仍未纠正其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中标人除应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9、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六、其他要求:1、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采购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投标人报价要求:响应人响应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文件规定的各合同包及各品目号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应包含响应货物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货物制造、包装、运输、装卸、税金、保险、安装调试、搬运、验收、培训、检验、系统接口费、保修、外贸代理费(若有)、招标代理服务费、关税(若有)等一切相关费用。2、交货时间、地点:3.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送达并安装调试完毕。3.2交货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4、付款方式与条件:4.1合同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9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开具的100%合同总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纳税人)及采购人签署的《厦门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预留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待整机验收合格满一年且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9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履约金退还申请,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如中标人违约,应扣除违约金)。4.2中标人也可选择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中标人先行向采购人转账支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质保期的履约保证金。待整机验收合格满一年且采购人确认无质量问题后的9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履约金退还申请,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如中标人违约,应扣除违约金)。4.3中标人应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中标人未能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直至中标人提供相应的发票,因中标人未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招标项目(招标编号)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甲方(采购单位):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编号:)的招标(谈判)结果,乙方被确定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谈判)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合同标的物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商数量单 价(元)总 价(元)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 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流动床涉及「中标结果公示」,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中标结果公示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厦门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